?

河北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辦法(修訂)

2024-04-30 14:03
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 2024年3期
關鍵詞:高技術主管部門申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推動河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根據《河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河北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條例》《河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河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參照《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暫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為主要任務,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批復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列入國家或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并安排財政資金給予補助、獎勵、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的項目管理(以下簡稱“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

對于中央預算內資金、省預算內資金采取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方式注入的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或省高技術項目包括:

(一)高技術產業化項目(以下簡稱“產業化項目”),是指以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設備儀器的工程化集成、產業化應用為主要內容的技術創新成果轉化項目。

(二)重要科技基礎設施與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項目,重要科技基礎設施項目是指為研究突破前沿科學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性、基礎性和前瞻性科技問題而投資建設,可為科研、生產和社會發展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大型科學技術研究設施;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項目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演化生成,以建設泛在高效的信息網絡為目標,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等方面的基礎性、公共性服務基礎設施。

(三)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是指以突破產業發展技術瓶頸、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產業化研發及驗證能力為目標的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項目,以及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的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項目。

(四)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以下簡稱“技術開發項目”),是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所需的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項目,以及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需要的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項目。

(五)數字經濟類應用示范項目(以下簡稱“應用示范項目”),是指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下一代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開拓新市場、創造新需求、推廣新技術為目標,促進實體經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的應用試點項目。

(六)高技術產業技術升級項目(以下簡稱“技術升級項目”),是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以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改造既有生產條件、擴大產業規模、延伸產業鏈條、提升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競爭力的建設項目。

(七)國家和省批復的其他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省發展改革委是省高技術項目的組織管理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研究確定省高技術項目的重點領域和重點任務,發布省高技術項目申報指南或通知。

(二)組織評審、批復省高技術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編制和下達年度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

(四)研究提出資金支持項目方案。

(五)協調推進省高技術項目的實施工作。

(六)省發展改革委是國家高技術項目的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職責。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主管部門,是指組織申報省高技術項目的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省政府有關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高技術項目申報指南或通知要求,組織本地區、本部門高技術項目的申報工作,對項目的建設條件、建設內容、企業承擔能力等進行初審,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等進行審核,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二)負責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項目實施中的問題,督促項目單位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負責組織省高技術項目的驗收工作,并協助省發展改革委做好國家高技術項目驗收工作。

(三)配合有關部門對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進行評估、督導、審計和績效評價。

(四)督促項目單位按時填報、更新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高技術項目信息。動態管理本地、本部門省以上高技術項目庫,每年年底將本地區、本部門省高技術項目實施情況匯總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五)省發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單位,是指依照我國法律登記、注冊,申請國家或省高技術項目的獨立法人單位。項目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本辦法和項目申報通知要求,編制并向項目主管部門報送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按照國家和省批復高技術項目確定的內容和要求組織實施項目。

(三)按時填報、更新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中高技術項目信息。按要求向項目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及時報告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四)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使用國家和省補貼資金,并實行專賬管理,??顚S?。

(五)接受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及各級財政、審計部門、項目主管部門以及上述部門委托的機構所進行的評估、督導、審計和績效評價工作。

(六)項目總體目標完成后,及時按要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做好項目驗收工作。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七條 省發展改革委根據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行動計劃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和產業政策,發布省高技術項目申報指南或通知,明確申報的重點領域、重點任務和申報要求。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高技術項目公告或通知。

第八條 申請高技術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省發展改革委發布或轉發的項目申報指南或通知要求。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環保、安全等要求。

(三)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四)項目單位必須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會信用。

(五)項目已按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基本具備實施條件或已開工建設;已經實施的擬申報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未超過兩年。

(六)申報項目未獲得過同類省財政補貼資金支持。

(七)國家和省申報指南或通知中明確的其他有關要求。

第九條 申請高技術項目還應具備以下專項條件:

(一)產業化項目。采用的科技成果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歸屬明晰,有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或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以及必要的驗證、生產許可;項目單位應具有較強的工程建設、組織管理和市場開拓能力。

(二)重要科技基礎設施項目。主要依托重點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關系河北長遠發展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前沿領域進行布局建設,承擔單位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資源統籌能力和高效靈活的管理體制。

(三)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項目須為已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或省發展改革委批準組建,并完成相關前期工作,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發展方向和任務。企業技術中心項目申請單位應是國家或省認定且最近年度評價中達到良好及以上,項目能夠支撐企業關鍵核心技術的開發。

(四)技術開發項目。研發方案先進、可行,目標明確;項目單位應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和裝備研制能力,具有前期相關領域的研發基礎和研發隊伍;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項目應結合依托工程。

(五)應用示范項目。重點是探索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新興技術的應用場景,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創造新的市場需求,帶動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承擔單位具有較強的行業影響力和資源整合能力,項目在同行業具有一定的市場規模和示范引領作用。

(六)技術升級項目。應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項目單位具有良好的現代企業運行機制和較好的經營業績,生產技術和工藝先進,產品符合行業、國家和國際有關標準。

第十條 項目單位應按照省發展改革委年度申報指南或通知要求自行編制或委托咨詢機構和社會團體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經項目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報省發展改革委。

第四章 項目審核與批復

第十一條 項目主管部門接到項目單位報送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后,應根據第八條、第九條的相關規定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發展改革委下發的項目申報通知要求,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并到項目現場進行考察,符合要求的正式行文報省發展改革委。

第十二條 省發展改革委委托咨詢機構和社會團體等第三方機構,對項目主管部門報送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報送材料的合規性及相關附件的齊備性。

(二)是否符合第八條、第九條的相關規定和項目申報通知要求。

第十三條 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組織相關專業和技術經濟專家組成專家組,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專家評審。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評審:

(一)項目技術的先進性、適用性。

(二)項目對相關產業優化升級的帶動和示范性作用。

(三)項目單位的經營能力和技術開發能力。

(四)項目的市場前景和經濟效益。

(五)項目實施方案的可行性。

(六)省發展改革委項目申報指南或通知的其他要求。

第三方機構對專家組意見進行匯總,形成專家評審報告報省發展改革委。

第十四條 省發展改革委根據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專家評審報告,對項目進行綜合審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符合項目指南和通知的有關要求。

(二)項目的主要建設條件基本落實。

(三)項目申報單位承擔高技術項目完成情況。

(四)符合相關領域和產業布局規劃。

(五)符合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政策支持要求。

在綜合審查的基礎上,擬定列入支持計劃的高技術項目清單。

第十五條 省發展改革委將擬定支持的高技術項目,征求省相關部門意見。對無異議的項目統一納入省發展改革委擬支持高技術項目儲備庫,并告知項目主管部門。

第十六條 省發展改革委按資金支出進度要求,及時下發通知,要求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入庫項目建設內容、前期手續辦理及項目進度等情況,對項目主管部門上報的具備批復條件的項目履行批復手續。

第十七條 申報國家的高技術項目,項目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組織篩選項目,按照規定時間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報省發展改革委,經省發展改革委審查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經國家和省批復資金申請報告的高技術項目,列入河北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劃。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 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資金來源包括項目單位自有資金、籌集的其他資金、銀行貸款,以及國家和省補貼資金、部門或地方配套資金。項目資金原則上以自籌為主,國家和省采用資金補貼的方式予以適當支持。

第十九條 國家和省補貼資金分為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補助兩類。投資補助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均為無償投入,是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單位給予的財政資金補助。貸款貼息資金數額不得超過項目建設期內銀行中長期貸款利息。

第二十條 省發展改革委結合年度財政預算安排規模,根據前期項目評審、創新平臺認定和評價等情況,商省財政廳提出有關資金安排方案,項目的具體支持額度原則上按不高于相關政策依據文件規定的補貼標準執行。省財政廳根據項目批復文件及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的申請下達補貼資金。

第二十一條 國家和省補貼資金主要用于項目購置研究開發、工程化、產業化所需設備儀器、成套裝置和試驗裝置,改善工藝設備和測試條件,建設必要的配套基礎設施,購置必要的技術、軟件和服務等。

第二十二條 項目單位對國家和省補貼資金要??顚S?,在項目建設核算賬中單獨設立備查臺賬進行管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項目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國家和省補貼資金應按照項目建設進度進行撥付,原則上按照項目投資完成20%以上即撥付50%,完成投資50%以上即全部撥付。

第六章 項目實施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國家和省高技術項目嚴格執行“四制”管理,即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項目單位應按照批準的總體目標組織實施,負責項目的籌資、建設、運營等,并按要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

第二十四條 對使用補貼資金200 萬元以上且補貼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招標投標的相關規定做好招標工作。

第二十五條 項目主管部門應對項目實施和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管,并按要求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進展情況報告。

第二十六條 項目單位應按照批復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總體目標、建設內容、技術方案等組織實施項目。

國家高技術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對于僅調整投資規模,調整幅度不超過10%(含10%)的,不需要審批,在項目驗收時說明即可;對于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方案等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沒有影響國家批復項目總體目標的,且調整投資規模幅度不超過30%(含30%)的,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報省發展改革委,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對不能完成總體目標的項目,以及調整投資規模幅度超過30%的,由項目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經省發展改革委審查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

省高技術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對于僅調整投資規模的項目,調整幅度不超過10%(含10%)的,不需要審批,在項目驗收時說明即可;對于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方案等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沒有影響省批復項目總體目標且調整投資規模幅度不超過30%(含30%)的,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并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對不能完成總體目標的項目,以及調整投資規模幅度超過30%的,由項目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

第二十七條 項目實施達到總體目標后,項目單位應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按照項目驗收管理辦法做好驗收工作。國家高技術項目驗收結論由省發展改革委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省高技術項目驗收結論由項目主管部門報送省發展改革委。項目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項目有關檔案和驗收材料。項目主管部門要保存整套驗收材料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高技術項目實施過程中取得的專利、注冊權等知識產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七章 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按項目總體目標和項目內容按期完成、通過驗收,取得突出成績的項目單位,以及在項目組織和管理工作中表現出色、地方配套資金落實好的項目主管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將給予表彰,并在以后年度項目及資金安排中,對受表彰的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申報的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第三十條 省發展改革委接受單位、個人對高技術項目在申報、評審、審批、建設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 項目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發展改革委應根據管理權限,責令其限期整改,核減、停止撥付或收回國家和省補貼資金,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一)提供虛假情況,騙取國家和省補貼資金的。

(二)轉移、侵占或者挪用國家和省補貼資金的。

(三)擅自改變項目總體目標和主要建設內容的。

(四)擅自變更項目承擔主體的。

(五)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項目主管部門和評估、咨詢等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及有關責任人在管理、評估、咨詢、檢查等過程中失職失責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違紀的,建議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項目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的總體原則,結合本地、本部門具體情況,制訂相應實施細則,明確縣(市、區)項目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并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省發展改革委于2022 年3 月17 日印發的《河北省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辦法》(冀發改高技規〔2022〕2 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猜你喜歡
高技術主管部門申報
少先隊活動(2022年9期)2022-11-23
2021年上半年高技術制造業快速增長
《安徽園林》通過省主管部門年審
國際收支間接申報問答
我國環境立法的演變
《申報》與上海民國時期禁戲
歐陽明高技術控的產業情懷
對太湖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體系構建的思考
林業工作站職能作用探討
航天項目管理——高技術復雜項目管理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