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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治理的理論源流、反思與現實路徑

2024-05-10 13:51顧海娥
社會科學輯刊 2024年1期
關鍵詞:尼特理論文化

張 森 顧海娥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隨著“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被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以及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工作要求的提出,作為國家治理這一頂層設計在文化領域的呼應,國內文化治理研究迅速升溫。

現代公共行政領域的治理概念源自西方。同其他舶入的概念、理論一樣,國內文化治理研究也存在“聾子對話”和“拿來主義”的局限。一方面,由于普遍沒有對理論產生的社會語境和制度土壤加以深入剖析,也沒有對概念的適用范圍和限制條件保持必要的警醒,因而不可避免地落入理論話語體系“錯位”和概念“削足適履”的窠臼;另一方面,絕大多數研究都將“治理”“文化治理”等概念和理論作為一種先驗的、毋庸置疑的前提加以接受,鮮少反思其作為一種西方概念和理論對于中國的適用性,以及作為一種政策話語的國家治理與理論話語的文化治理之間的融通性,更遑論如公共行政學界一般,對治理理論本身的理論張力和內在矛盾性進行辯證批判。

這種“試圖將中國經驗的銷子插入西方理論的洞口”做法的后果無疑是嚴重的。相關研究表面的繁榮并不能帶來真正意義上的理論深化與更新,反而可能使人們對文化治理概念本身產生曲解;“理論自覺”“理論反思”缺位下對西方概念的一味套用,又會對中國的現實認知和政策制定產生誤導。本文擬從文化治理的概念源起入手,深入考辨其理論內涵,進而在中西比較的基礎上作出必要的理論反思,最后從理念和方法兩個層面“道器一體”確立中國文化治理的現實路徑。

二、“治理”與“文化”:文化治理的理論源流

在西方學術視域中,對文化治理的研究與思考是治理理論和文化研究相結合的產物。

在現實層面,20 世紀80 年代,在“撒切爾—里根主義”的主導下,英美等西方國家經歷了新自由主義轉向。降低國家干預、削減公共支出等公共政策對文化領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藝術與文化方面政府資助的大幅度削減,必然引發一直被視作具有公共性質的文化機構的運作機制以及自身定位的一系列轉變。這呼喚知識界尋求新的認識方式、工具概念和研究路徑,以回應新自由主義轉向下的文化問題。在理論層面,伯明翰學派內部肇始于20 世紀60 年代的文化主義與結構主義“范式之爭”已歷時多年,但范式的爭鳴并沒有促進研究的繁榮,反而使學派內部陷入撕裂和理論上的困境。其根本原因在于,不論是文化主義還是結構主義,都存在難以回避的理論“硬傷”,其中任何一方都難以獨自承擔起對當時文化現象中包含的社會沖突進行有效理論闡釋的重任。本質上,二者關注的都是文化與其背后的社會(結構)之間的關系問題。文化主義意在擺脫傳統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化約論”,強調文化的重要性和優先性。但他們在突出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同時卻忽略了人的“被限定性”。正如有學者所追問的那樣:(人的經驗)這種面貌是如何形成的?在這種面貌的形成過程中,主體的自由意志得到了多大程度的體現?〔1〕結構主義者雖然也在竭力避免粗糙的經濟決定論,但它對結構的復雜性和制約性面向的過分強調,使其始終未能賦予主體、意識和抵抗以足夠的地位。對于主體是否有其結構決定之位置以外的自由空間和反抗可能,結構主義者始終未能給出有力的回答。在這種情況下,超越文化主義與結構主義的二元對立、在文化領域重新引入新的理論視角成為必然。

正是在此背景下,本尼特開創性地將葛蘭西的“霸權”和??碌摹爸卫硇g”等概念引入文化研究,既是為已有的現實和理論困境的破解提供一種出路,客觀上也推動了文化治理理論的成型。本尼特最早明確提出了“轉向葛蘭西”的學術概念,最終促成了20 世紀80 年代文化研究領域著名的“葛蘭西轉向”(turn to Gramsci)?!?〕本尼特首先透過葛蘭西“霸權”理論的視野,樹立了他對“大眾文化”的立場。葛蘭西派學者認為,大眾文化既不是結構主義者所認為的自上而下灌輸給“群氓”的欺騙性文化,也不完全是文化主義者所主張的自下而上的、由“人民”創造的對抗性文化。大眾文化是二者進行交流和協商的場域,同時包括了“抵抗”與“收編”?!?〕大眾文化的文本與實踐就在葛蘭西所謂的“均勢妥協”(compromise equilibrium)中流動。這就使大眾文化脫離了非善即惡、非此即彼的極端立場。其次,“葛蘭西轉向”也使英國文化研究開始將重心轉向文化與權力關系的討論。在本尼特看來,文化研究的目的是從多種多樣的權力形式中發現自我,并將主體組成一種集體的政治力量來對抗權力集團,在這種研究中,“文化領域需要被看作本質上是統治的”〔4〕。

法國社會學家??拢∕ichel Foucault)提出的“治理術”概念源自其對權力的認識。在??驴磥?,權力并非政治領域的實體性概念,而是一種關系或機制——在各式各樣的人際關系中,一方總是想方設法地控制另一方的行為。權力不是單向的、強制的、固定的,而是分散的、流動的、不穩定的,同時也是可逆的。這就是??轮摹拔⒂^權力說”,它從根本上顛覆了馬基雅維利主義的宏觀性、結構性權力觀。在此基礎上,??绿岢隽怂摹爸卫硇g”(governmentality)概念。在他看來,所謂“治理術”有三層內涵:首先,由制度、程序、分析、反思、計算和策略所構成的總體,使得這種特殊而復雜的權力形式得以實施。這種權力形式的目標是人口,其主要知識形式是政治經濟學,其根本的技術工具是安全配置。其次,長久以來,整個西方都存在一種趨勢和戰線,它不斷使這種可被稱為“治理”的權力形式日益占據了突出地位,使它比其他所有權力形式如主權(sovereignty)、紀律(discipline)更重要,這種趨勢一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治理特有的裝置(apparatus),另一方面則推動了一整套知識(savoirs)的發展。最后,“治理術”這個詞還意味著一個過程,或者說是這個過程的結果。在這一過程中,中世紀的司法國家(state of justice)在15 世紀和16 世紀轉變為行政國家(administrative state),逐漸“治理化”了?!?〕

本尼特將??碌摹爸卫硇g”概念引入文化研究之中,并形成了其獨特的“治理性文化觀”。按照該理論,文化并不被賦予任何超驗的審美內容或趣味標準,而被看作一個社會領域。其中,治理是唯一的要義。本尼特強調,“如果把文化看作一系列歷史特定制度形成的治理關系,目標是通過審美智性文化的形成、技術和規則的社會體系實現廣大人口思想行為的轉變,文化就會更加令人信服的構想”〔6〕。通過援引??聦Ψ柤夹g系統、權力技術和自我技術之間關系的論述,本尼特討論了文化在上述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即通過把文化表征為一套獨特的知識、專門知識、技術和組織,并通過與權力技術相關的符號技術體系所發揮的作用以及通過自我技術的機制的運作,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對社會交往起作用,并在這種關系中與其結合。

基于此,本尼特指出,治理性是文化的本質屬性,文化既是治理的對象,又是治理的工具。作為治理對象的文化,是指“涉及廣大人口的社會風習和生活方式”的廣義文化。此時文化的運行層面是個人,目的是促進個人生存狀況的改善。作為治理工具的文化,是指“審美(藝術)和智性活動”的狹義文化。此時文化的運行層面是政府,目標是通過“對道德、禮儀和行為符碼等領域的管理、干預和調節”實現社會的進步。本尼特無疑是文化治理理論的“集大成者”。表面上看,他的“治理性文化觀”致力于將治理理論引入文化研究之中,但事實上,這一視角更大的意義在于豐富了治理的文化內涵,促進了治理領域的“文化轉向”(turn to culture)。從此,“作為治理工具的文化”〔7〕日益受到關注。

此外,本尼特將“作為治理對象的文化”和“作為治理工具的文化”兩類研究整合、統一于他的理論框架之內,避免了文化治理研究內部的分裂。他超越使西方文化研究陷入窠臼的“本體論”之爭,轉而從“文化與社會的關系”,即文化的功能論層面認識文化研究的實質。在本尼特看來,文化是不可以與社會相割裂的、孤立的、有著明確界線范圍的客體,文化的意義和價值在于對社會的影響?!?〕正是在此意義上,“作為治理對象的文化”(治理文化)研究與“作為治理工具的文化”(文化治理)研究是統一的。一方面,治理文化應以文化治理為目標,否則“治理”何用?另一方面,文化治理也應以治理文化為基礎,否則“文化”何來?這無疑對文化治理概念本身的理解有著重要的啟發意義。

三、從“管理”到“治理”:中國文化治理的源起

除關于西方文化治理理論或實踐的引介性研究之外,目前國內的文化治理研究大致可分為兩類。其一是將文化作為治理對象,即“對文化的治理”(the governance of culture) 的研究,簡稱“對象論”。該類研究強調文化治理作為國家治理的一個分支,是對包括文學藝術、新聞傳媒、意識形態、教育等各個層面文化內容和文化活動在內的文化事象(cultural matters)的治理。其二是將文化作為治理工具,即“用文化的治理”(cultural governance)的研究,簡稱“工具論”。在該類研究視野中,文化治理是一種獨特的治理類型,它不僅是國家治理的分支領域,更是一套特殊的認知和方法體系,是一種新的治理范式。

國內文化治理提法的出現由來已久,但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并未被作為一個獨立的核心概念來看待和系統地探討。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國家治理現代化”確立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一方面推動了文化治理研究的迅速升溫,另一方面,治理作為一個與統治、管理(management)有著根本性區別的概念開始為各方所認識并接受。作為“主流政策話語轉換”的產物,國內文化治理研究在被推動走向繁榮的同時,其概念流變和研究路徑也受到“框定”——普遍以文化管理為邏輯起點。一方面,中國語境下的文化治理更偏重“將文化作為治理對象”的“對象論”;另一方面,雖然認識到了治理與管理的區別,包括前者是對后者的超越,但從文化管理到文化治理并不意味著對前者的根本性否定。

應該明確,“文化管理”理念在中國的主導地位具有長期性。在經典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筑”分析框架中,文化(表現為文本和實踐)作為上層建筑,是對社會經濟基礎的權力關系的“反映”和“表達”,或隱或現地維護著統治階級的利益?!?〕列寧曾指出,“寫作事業應當成為整個無產階級事業的一部分,成為由整個工人階級的整個覺悟的先鋒隊所開動的一部巨大的社會民主主義機器的‘齒輪和螺絲釘’”〔10〕。在社會主義國家,文化歷來受到高度重視并被納入嚴格的管理體系之中。歷史地看,中國確立由文化管理向文化治理的戰略轉換的根本性動因有二:一是在全球公共行政層面上,20 世紀80 年代以來,以公平、公正、尊重、授權、回應和承諾為政府價值目標的新公共服務理論逐漸取代績效至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論成為主流。公共利益、公民對話協商成為公共行政的基礎。二是具體到我國文化領域,傳統上以政府“全能式包辦”為特點的文化管理模式日益遭遇困境,難以為繼。學者們大多看重“治理”的激勵作用,希望通過治理理念的引入,一方面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提升政府效能,另一方面也借助治理理論所倡導的“多元共治”促進中國社會領域的成長,填補由于政府的“回縮”在諸多公共文化領域造成的“真空地帶”。

因此,不論是在概念的發生學意義還是在實踐應用層面,中西文化治理之間存在質的差別。中國語境下的文化治理與文化管理一脈相承,從管理到治理,體現的是方式和手段的變化,但文化受到外部力量(主要是政府)直接性介入的原則并沒有變。相對于西方文化治理更加強調個體內在的“自我治理”,中國文化治理著眼于通過制度設計、權力格局的調整和優化,從外部對個體行為施以規制和引導。因此,貿然將當代中國的現實與西方文化治理理論強行歸攏,甚至簡單地用西方的諸多治理標準、要素來衡量當代中國文化領域,無疑是張冠李戴,最終的治理效果也必然與初衷南轅北轍。

四、“怎樣治理”與“什么文化”:文化治理的理論反思

明確中西概念分野的目的顯然不是要在文化治理領域內挑起“適用性論爭”,甚至借此否定文化治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文化的自發性”即便在西方亦備受質疑的情況下,社會作為一種文化有機體,必須置于文化治理的視域之下已成全球共識。如前所述,不論是在文化治理的概念發端、概念內涵還是面臨的現實環境上,相比于西方,中國都表現出了強烈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對西方文化治理理論進行反思。

(一)文化治理是否有標準路徑

目前文化治理研究中事實上存在一種西方學術話語的“霸權”——治理概念被指定為“多主體、多中心共同管理”的意涵?!?1〕羅茨提出“沒有政府的治理”的觀點?!?2〕羅西瑙也認為“沒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他指出,“(更明確地說)治理是只有被多數人接受(或者至少被它所影響的那些最有權勢的人接受)才會生效的規則體系;然而,政府的政策即使受到普遍的反對,仍然能夠付諸實施……因此,沒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即我們可以設想這樣一種規章機制:盡管它們未被賦予正式的權力,但在其活動領域內也能夠有效地發揮功能”〔13〕。

作為一個下位概念,文化治理的內涵范疇就此被“限定”。美國、英國等國家在文化治理方面的進展更是強化了這一“共識”。特別是美國,其以治理主體的“虛置”、治理體制的中介性和治理手段的宏觀性為主要特點的市場主導型文化治理模式一直被當作一種“典范”為各國所學習和借鑒。英國文化治理中獨特的“一臂之距”〔14〕理念也產生很大影響。

但要看到,越來越多的學者對“文化的自發性”是否成立提出了質疑。薩義德(Edward Said)指出,文化遠遠不是具有古典美的上流階層的一個平靜的領域,而甚至可以是各種動機自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并彼此斗爭的戰場。這個戰場主要在兩方面展開,一是意義的爭奪,二是身份的認同?!?5〕麥圭根(Jim McGuigan)也注意到,無論是社會主義還是資本主義,幾乎所有的現代國家都越來越自覺地介入文化的建設和發展。文化政策有重塑靈魂的作用——這一理念既成為集權主義的普遍假設,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自由主義思想和實踐?!?6〕

具體到文化治理領域。本尼特是西方文化學者中對政府機構的態度最為開放的學者。他認為,不論是文化主義還是結構主義,都沒有對調節不同文化領域的政策與制度背景給予足夠的重視。而事實上,“藝術智性活動得以最后被刻寫成治理手段的過程……絕不是在它們自身的意義上或者單單憑借它們自己的特性就能使這樣的活動整合進這種計劃”〔17〕。因此,本尼特強調文化是“一門改革者的科學”,倡導要“將‘政策’理論地、實踐地、制度地引入‘文化研究’之中”〔18〕。這深刻地改變了伯明翰學派一貫對政府批判、抵制的傳統。在政策層面,西方國家在文化治理模式上也存在很大差異。

此外,作為公共行政學界一種新興的理論思潮,近年來治理理論也處于不斷被質疑和反思之中。治理理論的一個核心論點是“邊界和責任上的模糊性”〔19〕,其出發點是通過權力由政府向社會的讓渡,實現分權化和去中心化,以強化社會各層面的治理責任。但由此導致的“層級權威缺失條件下的問責制困境”一直沒有答案。有論者指出,在經歷早期流行極富后現代色彩的口號:“沒有政府的治理”之后,國家(政府)很快被請回到了“元治理”的位置上?!?0〕相當一部分學者開始反思和質疑羅茨和羅西瑙“沒有政府的治理”的觀點,而更傾向于認為,治理關注的焦點是政府如何有效地與政府內及政府外的組織進行互動,最終實現目標。包括皮埃爾·彼得斯、凱特和克簡爾都認為其所說的網絡不是自治、獨立、自由的網絡,而是由政府指導與推動的組織網絡?!?1〕

就中國的具體實際而言,作為一個“晚發外生型現代化”國家,中國從來不曾出現如西方國家那般來自社會層面(即成熟的公民社會)的現代化強大推力。自中國開啟現代化進程以來,國家(政府)就發揮了重要而廣泛的作用。國家(政府)既是社會現代化進程的推動者、控制者,也是現代化的組織者和計劃制定者,同時還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有學者指出,“在中國現代政治還沒有完全成型之前,對國家權力回歸社會的過分呼喚,會使中國重新掉入政治浪漫主義的陷阱”〔22〕。

考察中國文化治理中的政府角色還離不開路徑依賴的視角。對治理的比較研究已經表明,任何一個國家的治理演變都是存在路徑依賴的,即在根本上受該國特有的信念、選擇和傳統的支配。按照美國經濟學家諾斯(Douglass North)提出的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理論,經濟生活與物理世界一樣,存在著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人們一旦選擇走上某一路徑,就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在適應性預期、既得利益約束等因素推動下不斷的自我強化。中國政府在文化治理中扮演主導性角色其來有自。根本上,宗教在中國社會發展中始終未曾占據基督教之于西方那樣的中心位置,中國的社會整合依靠的是道德而非宗教,這就決定了在中國,文學、藝術等文化形式和文化活動在社會整合中所起的作用較西方更大,甚至影響著整個國家思想的統一性。這也是中國自古以來高度重視文化思想“大一統”的根本原因,非如此不能保證中國作為一個文化單元的統一性。這根本上決定了中國在文化治理的路徑選擇上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而應立足于自身實際,保持政府主導下的文化治理的長期穩定性。

(二)用“什么文化”治理

文化治理的關鍵首在文化。人們對于外在世界理解和解釋上的差異是其行動的起點。在實踐中,一項政策的啟動,不管是否有意,都與更大范圍內的社會論爭和社會效用相聯系。如果觸及蘊含在文化中的某些要素,政策可能會激發或者復蘇某些經過了長時間發展的深層聯系。貝維爾(Mark Bevir)曾指出,“我們不能漫不經心地假定科層組織在理解和判斷其制度背景時和我們的理解和判斷是相同的。不考察人們的信仰及他們看問題的視角,就不可能得出任何可信的解釋”〔23〕。

“文化”一詞在我國最早出現在《易經》中,其中“賁”卦的《彖》辭中有“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語,意即“觀察社會人倫,以達到教化天下民眾的目的”〔24〕??梢?,中國傳統上的文化概念即有以文化人、文治教化之意。在儒家學者眼中,詩、樂等文化作品從來不是僅僅作為怡情養性之用,而是學習文字、生活常識和做人之道的啟蒙教材,進而使整個社會變得馴化和易于管理的教化手段。文化在中國傳統觀念中被認為是一種社會整合機制。

費孝通以“團體格局”的概念描述西方社會的特點?!?5〕這種團體格局確立的基石是表面相矛盾的個人主義和社群主義的有效銜接。個人主義是西方社會的典型特點,以此為基礎,人們之間的社會互動以非人格化的“陌生人互動”為主。與此同時,個人與個人之間通過共同的興趣、利益等又自發組成了各式各樣的“俱樂部式”的組織形態,使整個社會又呈現出社群主義的特征。這就使整體社會成員之間的互動呈現出較明顯的自愿性、可選擇性、易退出性和非工具性等特點,從而發展出一種以信任、規范、合作和互惠為特點的社會關系。正是在這一特定社會關系中,社會資本得以良好運行。作為理解治理的一個重要概念,社會資本不同于物理資本或人力資本,社會資本不是個人或機構的財產,它只存在于主體間的關系中,是促進各種合作行為的來源。文化正是以社會資本的形式參與到治理之中的。

中西方之間在社會結構上存在根本性差異。傳統上中國并沒有西方式社會資本的衍生土壤。與團體格局相對應,費孝通用“差序格局”的概念來描述中國社會。在費孝通看來,中國社會本質上是一種由家族出發而衍生的“關系本位”或“倫理本位”模式?!?6〕這種中國獨有的“關系”與西方社會的社會資本有著本質的不同。中國社會成員之間的交往以血緣、地緣為基礎的熟人互動為主。這種“人緣取向”的社會互動受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影響巨大,成員之間并不能充分地表達自我,因而社會互動有著強烈的非自愿性、“私德”性特征,西方社會那樣的以公益性為特征的社群組織反倒無法形成。顯然,中國傳統中的“文治教化”與西方文化治理所依靠的“文化”內涵相去甚遠,中國的文化治理之路必須另辟蹊徑。

五、“道器一體”:中國文化治理的現實路徑

中國須從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兩個層面,即“道器一體”確立自身的文化治理現實路徑。所謂“道”,就是要明確文化治理中特定的“文化”內涵;所謂“器”,是指實現文化治理的具體方法和手段。

(一)明確“文化”內涵

文化治理在功能上包含三個層面。在政治層面,以統治階級的統治合法性為依歸;在社會層面,對內以社會認同和社會凝聚的實現、對外以“文化身份”的確立為目標;在經濟層面,對內以保證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對外以增強產業競爭力、提升文化影響力為目的。文化治理在功能層面的復合訴求決定了任何國家文化治理模式必然是傳統文化根柢與現代精神結合的產物。中國文化治理只能在深入挖掘本國傳統治理資源的基礎上,尋求其與現實治理需要相結合的途徑。中國社會中并非完全沒有治理的種子,至少還存在少數社會組織和群體可以通過現代化改造而參與到文化治理中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考察當下中國文化治理離不開社會轉型的視角。所謂社會轉型,是指一個社會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全過程。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具有自身的獨特性,那就是正處于社會轉型加速期——這種轉型是多重的、交錯的,其中既有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也有現代社會向后現代社會轉型,還有傳統社會直接向后現代社會的轉型。其中從現代社會向后現代社會轉型是一種從舊式現代性向新式現代性的轉型。這決定了在這一時期,文化治理所倚重的“文化”內涵也必然是多重的、交錯的。

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主要體現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改革開放后,隨著經濟領域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政治領域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推行,農民在獲得經濟“自由”、人身“解放”的同時,事實上也面臨被“解散”的可能。在經濟因素的作用之下,數億人口開始從廣大農村地區流出,長期來往于城鄉之間、東中西部地區之間,呈現不斷遷徙、變動不居的狀態。這時候在廣大農村地區呈現的是傳統大家庭的崩潰、鄉村士紳階層的萎縮,以及行政權力回縮導致基層政權在鄉村日益“懸浮化”等一系列問題,造成傳統村落的解體。在這種情況下,文化治理的關鍵就在于重建社區精神。雖然中國處于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但可以預見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中國農村外遷群體中相當一部分人仍難以實現長期居住在城市中的愿望,農村仍然是他們在城市打拼的“大后方”和最終歸宿。如何通過有著深厚傳統基礎的宗族制度、鄉規民約、家國一體等規范找回傳統社會村民中確定性的情感交往,實現傳統村落的“回歸”是當下鄉村文化治理的關鍵。

從現代社會向后現代社會的轉型主要體現在城市,特別是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這些城市的主要特點是開始超越工業社會階段,進入后工業社會。德國社會學家貝克(Ulrich Beck)曾經用“個人化”的概念描述后工業社會的基本社會結構。所謂個人化,貝克將其定義為“沒有再嵌入的抽離”(disembedding without reembedding)〔27〕,即相對于傳統社會中的人們分屬于不同的宗族、種族、階級,工業社會中的人們亦分屬于不同的組織、機構、單位,后工業社會中的人們不再屬于任何結構。他們雖免于結構的束縛,卻不得不獨自面對各式各樣的風險。人們越來越身處于一個個人化的世界,同時也增加了社會共同體的分離和裂變的力量。以此視角觀察北上廣等大城市不難發現,這些城市都具有高度的移民城市的特征。人們來自四面八方,雖然實現了人身的聚集,但相互之間在心理上是陌生和有隔閡的。很多社區居民之間甚至“老死不相往來”。對居民來說,鄰居于他們而言只是一個居住共同體,而非生活共同體,更不是情感共同體。在城市層面亦如是。人們缺乏作為一個城市生活共同體的認同感,相互之間存在一種無形的張力和排斥。在這種情況下,文化治理的首要任務就在于,如何通過特定文化符號的構建,激發城市和社區層面的向心力和認同感。如果說在傳統鄉村社區文化治理的文化符號構建是面向傳統的,城市和城市社區文化治理的文化符號的構建則是面向現在和未來的。其目標在于使來自不同地區的人們能夠凝聚在新的文化符號體系之下,同時通過不同行動主體間的對話、參與、協商、合作機制的發展,推動形成自助互助、多贏互惠以及共同在場、共建家園的社會格局。

(二)善用文化空間

在文化治理的“文化”內核上,中國須立足自身、展現文化自覺,同時在文化治理的技術層面,也應該充分借鑒西方經驗,特別是西方國家文化治理過程中對于博物館、展覽會、集市等文化空間的利用。所有社會活動都發生于空間之內,文化治理也不例外。在西方文化治理視域中,空間如同文化一般是爭議的政治場域,而不只是社會活動的舞臺、背景和容器。對被賦予特定意義的空間形態和文化地景的生產和利用,是西方文化治理中所依憑的重要技術和策略。這突出地體現在本尼特的“博物館的政治理性”理論中。本尼特將博物館等“展示性復合體”(exhibitionary complex)看作國家文化體制的組成部分,其作用于主體的各種策略與機制正是文化發揮治理功能的運作媒介。本尼特指出,博物館這個看似中性的文化場所也不可避免地布滿了國家規訓斧鑿斑斑的痕跡,藝術或文化的多層化其實是為了促進工人階級與移民者學習自我管理并促進整體國民的文明化。本尼特將這一過程稱為“社會生活的治理化”(governmentalization of social life)。本尼特指出,作為一種文化空間同時又是一種政治空間,現代博物館“一方面是民主修辭,它支配其作為大眾教育工具的觀念;另一方面是現實功能,實際上成為了改變公眾行為方式的工具。前者要求博物館無差別地對待公眾,后者則意味著它們的功能成了區分大眾的強有力手段”〔28〕?!耙虼瞬┪镳^修辭性地將無區別的公民并入一套好似呈現為從自身生發出來的權力—知識關系之中……博物館為將群眾轉化成合乎秩序的、理想的、自我規范的公眾提供了一種機制?!薄?9〕

顯然,本尼特對于博物館的論述受到了??玛P于“空間是權力運作的重要場所和媒介”思想的重要影響,但深入分析可發現二者又有著明顯的差別。??略谶吳撸˙entham)的啟發下提出了“全景敞視主義”(panopticism)的概念,用以表示現代社會的一種干預、控制機制。在依據“全景敞視主義”所構建的一個特殊空間結構中,作為權力中心的監控者處于不可確知的“觀看”位置,被監控的對象則始終處于“被看”的位置。與??隆叭俺ㄒ暀C制”的單向度、層級化、不可逆性不同,本尼特指出,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中的權力主體處于主客體“可互換”的狀態——博物館既是被看的地方,又是看的地方。在其中,公眾不僅看到為了審視而安排的展覽物品,而且同時還看到自身?!?0〕本尼特強調,如果監獄的定位是通過訓誡和懲罰來影響行為的糾正,那么博物館的定位則是去展現和講述,因此民眾可以參觀和學習。這里的意圖不是認識老百姓而是讓民眾認識到,他們是被當作知識的主體而不是被管理的客體;不是要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看到權力,而是把權力清清楚楚地給予民眾,同時呈現出這權力是屬于老百姓的。這正是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發揮文化治理功能的作用機制。在一個對民眾有著同等開放性的示范性空間中,博物館(與公共公園和類似的機構一塊)成為仿效的空間,博物館以這種方式,通過提供了一種語境,使新的行為方式可能內化成為自我行為的規則。

恰如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所強調的,用“利用需求而不是反復灌輸規范”的方式進行統治,是一個劃時代的標志。通過勸說和誘惑,用消費手段來創造身份認同的幻覺,由此來消除既有的被支配階級的集體性和團結性?!?1〕這才是在“文化入心”基礎上實現文化善治的有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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