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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軍事法律思想中的人道規則探析

2010-04-07 18:30黃孝禹
湖南科技學院學報 2010年10期
關鍵詞:神權兵家人道

黃孝禹

(西安政治學院 軍事法學系,陜西 西安 710068)

先秦軍事法律思想中的人道規則探析

黃孝禹

(西安政治學院 軍事法學系,陜西 西安 710068)

先秦時期是一個中國社會由分裂向統一過渡的動蕩時期,出現了思想上百家爭鳴和軍事上列國縱橫的局面。先秦軍事法律思想中,又以儒家和兵家主張重民、愛兵,以“仁”治理人民和軍隊為代表。但是在這一神權向王權過渡的時期,這些看似人道思想的規則又存在其目的性和片面性。因此,雖然先秦時期的軍事法律思想中包含著豐富的人道思想與人道規則,但終究未能發展出現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

先秦;王權;人道思想;人道主義

先秦時期是中國軍事法律思想形成的重要時期,為以后軍事法律思想奠定了重要基礎。這一時期,中國社會由奴隸制向封建制轉型,在由分裂向統一過渡的這一動蕩時期,出現了思想上百家爭鳴和軍事上列國縱橫的局面。諸子百家對軍事法律分別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初步形成了傳統的軍事法律思想體系。儒家主張德治、禮治,其中心思想是“仁”,是愛民,那么運用到軍事法律思想中便是對人的關懷,具體來說是在戰爭中對兵與民的關懷。而同時期的兵家則與儒家有很多共通之處,雖然強調軍隊的紀律性,重視嚴格的軍事法律,但是也同樣包含著“仁”的理念。那么,這個所謂的“仁”究竟是什么?與現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又有何異同呢?

一 先秦時期軍事法律思想中的人道規則

先秦時期軍事法律思想百家爭鳴、百花齊放,作為主流思想的兵家、儒家和法家對待軍事法律思想的態度又各有不同,法家一味地強調軍隊紀律的嚴明性,注重軍事法律的權威,并反對以仁治軍。與之恰恰相反,儒家作為先秦時期諸子百家中最有影響的學派之一,不但在其軍事法律思想中貫穿著以“禮”待民,以“仁”治軍的理念,還提出禁暴除害的戰爭法思想。而以上這些儒家思想正體現了戰爭中對兵與民的關懷,可以稱之為人道。

那么儒家的人道思想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其代表人物出于重民、愛民的思想,對春秋戰國時期的兼并戰爭是持反對態度的。他們譴責各國統治者為了一己私利而實施的殺人盈城、殺人盈野的殘暴行為,對遭受戰亂之苦的人民寄予深切的同情;發出“善戰服上刑”的吶喊。但是儒家的反對戰爭并不是針對所有的戰事,他們反對的是“率土地而食人肉”的兼并戰爭,對于救民罰罪的正義戰爭,他們則是大加贊賞的。

這一時期儒家另一極具人道情懷的戰爭法思想則更具有前瞻性。他們認為戰爭的目的在于消滅敵方軍隊,而不是滅失敵軍士兵的肉體;在于摧毀敵國的政權,而不是奴役敵國的人民?!肮士似鋰患捌涿?,獨誅所誅而已矣”。故如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不殺降者等規則的出現,已經具備了戰爭法人道規則的一些基本特征。

另一先秦時期的主流軍事法律思想是兵家思想,盡管它與法家思想有著諸多的共通之處,但是其具有相對獨立的思想體系,他們對于戰爭的目的與性質、作戰指揮的謀略、軍事法律等問題都有系統、獨到的觀點。

兵家注重戰爭的性質、軍隊的宗旨和軍事法律的取向,是與他們以禮治軍、強調德愛的觀點相聯系的。西周時期的禮,是一個比較雜亂的概念。兵家在使用“禮”這一概念時,一般是指與軍事法律相對應、相補充的軍隊中的道德、教育、習慣等方面的思想觀念和行為規范。經常與“仁”所通用。

兵家的“禮”注重民心,認為人民是國家統治的基礎,是戰爭勝利的條件,提出“仁之所在,天下歸之”的命題,強調通過“仁”來聯絡人民,增強國家的軍事實力,建立強大的軍隊,是難能可貴的。兵家之所以將關心民眾疾苦與治理軍隊聯系起來,是因為軍隊來自人民。如果民眾熱愛國家,忠于君主,遵守法律,軍隊也就能夠具有服從軍事統帥、遵守軍事 法律的習慣和英勇戰斗、不怕犧牲的作風。

兵家的“仁”還表現在關心士卒的疾苦,愛護士卒,將帥要與士卒同甘共苦上。其作為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的軍事思想,能夠認識到士兵在軍事、戰爭中的巨大力量,從而提出關心愛護士卒,而不是一味地出發士卒,這是一個巨大的歷史進步。

二 先秦時期軍事法律思想由神權向王權的過渡

在法律思想史上,最早出現了神權法的觀念。同樣,在軍事法律思想領域,最早也存在著一個軍事神權法的概念。雖然這個概念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概念,但它是法律思想、軍事法律思想的最早形態。軍事神權法觀念從遠古時期逐漸形成,到西周時開始發生動搖。

周朝是以小邦滅掉了大邑商,周王朝統治者為了解決自己統治的合法性問題,如商滅夏一樣希望通過宗教作為自己政權合理化、永恒化的論證。但是西周統治者的這種宗教化的法律觀念遇到了挑戰。商朝統治者曾經宣稱自己是代替上天討伐夏桀的,但后來自己的子孫卻受到別人的討伐。這種現實使得人們對這種所謂的神權產生了懷疑,軍事神權法的觀念受到了嚴重的沖擊。

在這樣一個歷史沖擊下,周王朝統治者只能在繼續宣揚軍事神權法的同時,強調一個“德”字,放出只有有“德”者才能順承天命的觀點。而其自身對所謂的神權的懷疑也使得所實施的政策更加偏重于個人的王權的鞏固。在這里,王權成了獨立的變項,而神權則是從屬的變項。這樣就出現了神權王權化的基本模式,奠定了其后兩千多年“王權政治”的基礎。

西周時期,周天子保持著天下宗主的威權。平王東遷以后,東周開始,周王朝開始衰微,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義。而無實際的控制能力。同時,一些被稱為蠻夷戎狄的民族在中原文化的影響或民族融合的基礎上很快趕了上來。中原各國也因社會經濟條件不同,大國間爭奪霸主的局面出現了,各國的兼并與爭霸愈演愈烈,最終形成了東周時期的社會大動蕩。

既然有兼并與爭霸,就意味著連年的戰事。戰爭是關系到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政治家們、軍事家們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這也正如前所述,在分裂向統一過渡的這一動蕩時期,出現了軍事法律思想上百家爭鳴的局面。兵家代表人物孫子認為關系戰爭勝負的因素主要是五個方面,即道、天、地、將、法。法家、儒家和兵家是先秦的主流學派。法家主張以嚴刑酷法取天下,鼓吹赤裸裸的暴力原則,不僅是非人道,而且是反人道。儒家在對待人的問題上,以愛為出發點,與兵家形成兩種不同形態的人道思想。但是無論是哪一種思想,都擺脫不了戰爭勝利所需的“道”與“法”。這里的道與法可以“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畏?!?。怎樣做到這一點呢?那就只有通過軍事法制建設了。實際上,上述兵家與儒家關于人道規則的軍事法律思想也正是出于此目的。

三 先秦時期軍事法律思想中的“人道”與現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

現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是起源于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一種思想體系,提倡關懷人、愛護人、尊重人,做到以人為本、以人為中心的這樣一種世界觀。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又把人道主義的內涵具體化為“自由”、“平等”、“博愛”等口號。人道主義在資產階級革命時期起著反對封建制度的積極作用。

作為一種思潮或思想體系,人道主義最遲適用于資產階級的思想家們,它是以個人為著眼點的觀點,主張每一個人是一個獨立的實體,尊重個人的平等和自由權利,承認人的價值和尊嚴,把人當作人看待,而不是把人看作人的工具。其最初形式是人文主義。在反封建中起著巨大的進步作用。法國第一步憲法的序言《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是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宣傳書。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理論基礎是超階級、超時代的抽象人性論,其追求的社會制度以私有制為基礎,以個人主義為核心。他隨著資產階級革命性的喪失和無產階級革命運動的高漲,逐漸失去進步的歷史意義。

隨著資本主義發展到帝國主義階段,相應出現了公開拋棄人道主義旗幟的理論。在20世紀上半葉發生的兩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意大利、日本等國的法西斯主義集團所推行的種種滅絕人性的政策,集中反映了壟斷資產階級反人道的本質。但是,在世界上有一大批正直的公眾,仍然信奉傳統的資產階級人道主義,并從這個原則出發抨擊資本主義世界種種反人道的罪惡,反對侵略戰爭、維護世界和平。

在現代西方哲學中,人道主義仍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F代西方哲學中的許多流派,如存在主義、新托馬斯主義、人格主義、實用主義、法蘭克福學派等等,往往自命要褒揚人的價值,提高人的地位,以現代眼光研究人的狀況、特點、前途和利益。法蘭克福學派的思想家們大都把愛當作實現人道的杠桿。弗洛姆認為,人的苦難是由于缺乏愛引起的。缺少愛雖不能引起生理意義上的死亡,但卻是促使人走向墳墓的根源。然而,生命的意義深深扎根在人的身上,作為生物的本能,它表現在肉體和精神中。這是對生命的渴望,也是愛的基礎。馬爾庫塞設想在一種無壓抑的文明中,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系可以充分愛欲化,人的自由和幸福能在此獲得充分的實現。施密特認為,借助愛就能實現人道化。因為,愛是幸福的狀態,而獲得這種狀態又依賴于對某人或某物的愛。而且,愛改善人的狀況,提供人生的意義,使人充分發展。

一般而言,戰爭以殺戮為手段,去實現一般政治中所無法實現的政治目的。似乎從戰爭的本質上來看,它應當與人道主義不沾邊。事實上,戰爭是與人類社會共生的,自從有了社會。也就有了戰爭。戰爭的歷史如此悠久,戰爭與人類社會發展的關系如此密切,于是人類在其自身發展史中早就形成了以人道主義為主要內容的關于戰爭的文化。戰爭的殘酷和暴烈是由戰爭本身的性質決定的。但戰爭過既然為社會之物,人類之物,人類社會必然要求他比較地、盡可能地人性一些。人類這樣的與其行為本身的勢能呈反向性質的要求,是人類生產、生活的普遍并非匪夷所思。

中西戰爭史上,人們對老弱病殘人群的保護,對財產掠奪的限定,不斬信使、不殺降者的規定,都是人類戰爭史上呈現出來的人道主義內容。至于近現代,則出現了戰爭法、國際法庭,人類借以規范國家間、民族間的戰爭行為。換言之,戰爭是有文化、講規則的,戰爭文化中包含著深刻的人性,這是現代戰爭人道主義特點的床基。

康德曾說: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時常、愈反復加以思考,它就給人心灌注了時時在翻新、有加無已的贊嘆和敬畏。這就是頭上的星空和內心的道德規則。先秦時期的人道思想和人道規則,就是這樣的東西。它并不隨著那個產生它的時代的結束而消逝,卻有著永久的價值和永恒的魅力。

那么為什么先秦時期儒家和兵家都未能發展出近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近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來源于西方。人道主義作為西方一種歷史久遠的思潮和理論,亦有它發展、豐富的過程,它最初的含義指的是公元前100多年古希臘哲學家西塞羅所指的一種具有對人的精神關懷,旨在促使個體的人的才能得到最大發展的教育制度。到了14到16世紀的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它則以人文主義形式表現出來,綜其要義是:歌頌人的偉大,突出人的地位,反對抬高神、貶低人,肯定人性存在,提出理性、意志自由、追求享樂等為人之本性,追求人的個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反對宗教桎梏和封建等級制度,要求塵世享樂、反對禁欲主義和把幸福寄托于來世天國。到了18世紀的啟蒙運動時期,作為資產階級革命的思想武器,人道主義的主要內涵則表現為:將自愛、自保和趨樂避苦的身體感受的生物性和理性當作人的本性,認為人們應享受生來就有的自由平等權利,反對君權神授和等級特權制度,提倡博愛,主張為了人民自己的利益,應當愛他人,以“自由、平等、博愛”作為資產階級革命的旗幟和追求的人道目標??傊?,西方近現代人道主義思想的最基本點在于:弘揚人的個性,追求人的自由,主張人的平等。

把先秦時期儒家、兵家思想置于近現代人道主義思想的視域之內,其共同的缺失之處是對個體價值的忽視,其理論根源是對人性的片面化的預設。儒家重民、愛兵的思想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積極意義。他們注意到了人民、士卒對于戰爭的意義,對兵家愛兵的觀點進一步做了論證。這對減輕兼并戰爭給人民帶來的痛苦,核給士兵造成的犧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儒家重民、愛兵的目的絕不是真實地反映人民和士兵的愿望,代表人民和士兵的利益,他們重民、愛兵的最終目的是要使人民、士卒心甘情愿地為奴隸主貴族效命,為王權效命。而兵家的名言“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則更是建立在“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的愚兵政策之上。因此,先秦時期軍事法律思想中雖蘊含著人道思想與人道規則,但是終究無法發展成為現代意義上的人道主義。

[1]周健.中國軍事法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余子明.中國軍事法律思想史[M].北京:解放軍出版社, 2005.

[3]張彩鳳.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7.

[4]武裝沖突法研究所.尊重國際人道法[Z].西安:西安政治學院科研部,2006.

(責任編校:燕廉奚)

E29

A

1673-2219(2010)10-0128-03

2010-05-30

黃孝禹(1985-),男,河南信陽人,西安政治學院軍事法學系軍事法學專業2008級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武裝沖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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