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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南學會集會講論活動若干史實的補正

2011-02-09 09:12彭平一
關鍵詞:熊希齡黃遵憲維格

彭平一

(中南大學歷史與文化研究所,湖南 長沙,410083)

關于南學會集會講論活動情況,特別是其演講的次數和演講人次,歷來眾說紛紜。近十年來,有研究者對此進行了細致的考證。一為李玉《長沙近代化的啟動》一書根據有關記載考證了演講的次數和演講人數,并詳列其表。[1](59?60)一為吳仰湘《南學會若干史實考辨》一文對此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考證,并取得了更詳盡和較精當的結論。[2]但仍有一些疑問需要補正。

一、關于南學會集會的次數和活動形式

“戊戌期間湖南的學會組織主要是通過聚眾講演的方式來宣傳鼓動變法圖強”,[3]特別是南學會,更是以集會講論為主要活動方式?!赌蠈W會大概章程十二條》規定,“講論會友,定期集講,隨時問難”,“其余諸友可于開會之日齊集會講,其有疑義新理,可以紙筆互相問難”。[4](268)可見,講論并非僅是“宣講”,也包括“互相問難”。而且,南學會的集會講論(南學會章程中稱為“集講”或“會講”)也并非僅限于演講,還有其他一些活動形式。

關于南學會的集會講論次數,研究者都以其演講次數計為13次,而沒有注意到除演講外,南學會的其他“集講”活動。南學會第一次集講是在戊戌二月初一日(1898年2月21日,星期一)?!赌蠈W會大概章程十二條》規定“講期每月四次,遇房虛卯星之日即為講論之期”。按傳統的二十八星宿記日法,每一周期為 28天,相當于四個星期?!胺刻撁侵铡倍际俏鞣降男瞧谌?。因此,南學會的“講期”實際上是每七天為一次,除第一次為星期一,最后一次為星期六外,其余均為星期日。從南學會第一次集講之日(二月初一日)到第12次集講之日(四月初十日),共有14個星期,包括第一次,應該有15次集講,但實際只有12次。其中三月二十七日(4月17日)、閏三月十八日(5月8日)和四月初三日(5月22日)三次本為講期,但并沒有人進行主題演講,而是放映幻燈(時稱“影燈”或“光學”)并“按圖講論”。這也是南學會的活動方式之一?!断鎴蟆返?2號刊載“南學會告白”,明確宣布:“本學會二十七日講期改演影燈,特請時務學堂教習(著重號為作者所加,后同)?!撕竺吭卵萦盁舳?,特此告白?!盵4](255)可見,南學會已將觀看幻燈,并由“教習按圖講論”規定為該會的集會講論的方式之一,每月進行二次。但實際上,此后的閏三月和四月都只進行一次。這三次活動,在皮錫瑞的日記中都有記載: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到學會……蕭仰喬偕其親戚來看光學,湯孝常亦至。譚復生、唐紱丞、李一琴、楊葵園同來。七點試演,幸未作鬧,惟多擁擠向前,人氣殊不可當?!遍c三月十八日“晚上……演光學”。四月初三日,“夜演光學”。[5](93,103,144)皮錫瑞曾在日記中記載了有關幻燈片的內容:他于丁酉年十二月十八日和戊戌正月十九日兩次在時務學堂看了幻燈片,其內容“皆英國倫敦王宮、街道、橋梁、飯店、馬車、小輪船、火器庫及獅、象、海馬、鴕鳥之類……”和“東洋人甚秀美,印度、非洲黑紅種人甚陋。蚤蟲大如人”。[6]這些幻燈機及其幻燈片是譚嗣同從南京楊文會處購得,作為時務學堂教學之用的。在南學會會友中放映,這不失為一種新的“開民智”手段。同時應該指出的是,這種形式也有“講論”,即“請時務學堂教習按圖講論”,只是“南學會告白”沒有告知是由時務學堂哪位教習來講論。不過,在前述皮錫瑞的日記中留下了一些信息。皮錫瑞兩次在時務學堂觀看“光學”,第一次是“一琴(李維格)云學徒大半已去,因諸君欲看[光學],特演之”,看完“二十來紙(張)”后,“楊葵園(楊自超)云不去,來春尚可觀也”。第二次明確說“請楊葵園演光學”,“將晚,葵園始來。飲席散后,演光學”。[7](82?88)而據皮錫瑞日記記載,南學會第一次和第二次放映幻燈時,李維格和楊葵園都在場。李維格是時務學堂西文總教習,了解西方情況,也曾在南學會演講“論譯書宜除四病”和“說波蘭事”;楊自超是楊文會的次子,曾隨其父到英國學習。譚嗣同在南京結識楊文會并從楊文會處購買了一批儀器,供時務學堂使用。譚嗣同佩服“葵園儀器之學極精”,遂“聘葵園同往湖南,作為學堂中管理儀器之人”。[8](502)同時,楊自超也曾在南學會演講“論地球行星繞日”。因此,李維格和楊自超在南學會放映幻燈并作為“時務學堂教習按圖講論”幻燈片內容是完全可能的。

另外,南學會還在正常的講期之外,進行了一次臨時通知的集會,那是在閏三月初六日(星期二)。還是在閏三月初三日,《湘報》就刊登了“告白”:“本學會定期初六日兩點鐘請會友及新入會者,已另具知單延請,惟曾經在會問答見識明通而不知住處者,無從往請,謹將大名開列于后,屆時乞臨會為荷?!盵4](340)看來,南學會非常重視這一次“聚晤講論”,除“另具知單延請”外,還在《湘報》上刊布告示。皮錫瑞日記也記載了這一次集會:“初六日……至學會,風雨不止,來者亦近四十人?!边@次“聚晤講論”,皮錫瑞自己沒有主講,也沒有在日記中記下有何人主講。不過他在當天的日記中記下了如下一段話:“熊、譚與畢松甫皆函請祭酒過江講學,以副諸生之望,祭酒辭以難,此公講學實不為難,特不耐此勞耳?!盵5](99)祭酒即王先謙,南學會曾想請王先謙來會講學,但遭到王先謙的拒絕。王先謙給畢永年的信中寫道:“足下欲仆伸議事之權魁。求新之黨,嚶鳴求友,聒于市人。返之此心,良非素習。南學啟會訖今月余,眾口紛紜,有如矛戟?!苯又止簟皶v諸君不免被人吹索報館之文,雜襲鱗萃,或侈口徑,情流為犯”。[9](1796?1797)可見王先謙拒絕講學之邀,其實是對南學會“會講諸君”的不滿。由于王先謙拒絕了會講之邀,于是原來通知的聚晤講論,就變成了一次議事的會議。在這次會議上,討論了“章程添入愿閱課卷一條”。原來,長沙城南書院在時務學堂和岳麓書院改章的影響下,也“稟清官課改章,不課八股”,“特恐無人可閱卷耳”;在這次會議上,譚嗣同和熊希齡向會友轉達了“節吾、伯嚴以為閱卷無人之意,共議,云仍使委員閱過一次,……復閱即以南學會友分任之”。另外,這次會議還根據《南學會入會章程》關于“凡入會者應由會友三人切實出保系有志向學者,方準入會”的規定,通過了五名要求入會者的申請,“入會者有武備[學堂]教習王、武兩君,又黃策生、營官陶田等三人”。[5](98,99,100)

南學會在進行了四月初十日的集會講論后,以“天時漸熱,人多氣郁,難以宣講”,[4](667)決定暫時停止集會講論活動。到四月下旬,因“天氣涼爽”,南學會“定于本月三十日宣講”。[4](800)這一次是南學會最后一次集會講論,集會講論的時間不是在星期日,而在星期六。

因此,南學會存在的時間內,有資料可查的會友集會講論有17次,其中有13次“宣講”,即主題演講,3次觀看幻燈,并“按圖講論”,1次“聚晤講論”,即集體議事。

二、關于南學會歷次講論的人次

關于南學會歷次宣講的人次,湯志鈞先生 1984年初版的《戊戌變法史》表列南學會講演者為25人次,其中皮錫瑞12次,譚嗣同4次,黃遵憲、陳寶箴各2次,喬樹柟(茂萱)、鄒代鈞(沅帆)、歐陽中鵠(節吾)、李維格(嶧琴)、曾廣鈞(重伯)各 1 次。[10](280?282)2003年出版的《戊戌變法史》(修訂本)表列的南學會講演者共26人次,增加了楊自超(葵園)1次。[11](385?387)李玉《長沙的近代化啟動》認定講論者為44人次,其中皮錫瑞為 12次,黃遵憲 8次,陳寶箴、譚嗣同各 4次,李維格、熊希齡各3次,曾廣鈞、戴德誠各2次,鄒沅帆、歐陽節吾、左子異、喬茂萱、楊葵園、徐仁鑄各1 次。[1](59?60)吳仰湘《南學會若干史實考辨》則認為:“先后在學會演講者達45人次,即:皮錫瑞12次,黃遵憲8次,譚嗣同6次,陳寶箴4次,熊希齡、李維格各3次,戴德誠、曾廣鈞各2次,鄒代鈞、喬樹楠、楊自超、歐陽中鵠、徐仁鑄各1次?!盵2]兩說均有誤??贾T《師伏堂日記》和《湘報》有關記載,歷次演講者應為44人次。李玉和吳仰湘的考證都認為黃遵憲演講了8次,但實際上只有7次,即第四次集會講論黃遵憲并未演講。皮錫瑞戊戌二月二十一日(3月13日)的日記中記得很清楚:“……午后至學會,中丞、廉訪旋至。節吾、秉三予講后各講一遍。秉三講時世,洋人不可與之開釁。中丞曲為譬喻,囑湖南莫打洋人?!痹诘诙?3月14日)的日記中,皮氏擬下次演講稿時又說到:“上次大中丞、歐陽先生、熊太史以時世講論,謂洋人不可以開釁?!盵7](112)這兩天的日記中都記載了陳寶箴、歐陽中鵠和熊希齡講論,但并未提及黃遵憲的講論,可見,黃遵憲出席了南學會第四次集會講論,但沒有發表演講。另外,李玉的列表中漏列了第八次和第十三次譚嗣同的演講,而在第11次集會講論中,錯列了左子異。譚嗣同在第八次集會講論時的講義刊登在《湘報》第42號上;第13次也就是最后一次集會講論,《湘報》第92號刊登了曾廣鈞(重伯)的講義,其中第一句話就明確說到:“頃譚復生言新學益處及吾人當遵奉諭旨力振新學等語,至為剴切?!盵4](833)查譚嗣同此前的最近一次講論是在閏三月初四日(4月 24日)第九次講論的“講治兵”,再前一次是三月二十日(4月10日)第八次講論的“論全體學”,均與“言新學益處及吾人當遵奉諭旨力振新學”無關?!绊暋弊挚勺鳌白罱苯?,亦可作“方才”解,因此,可以認定譚嗣同在這次講論時于曾廣鈞演講前作了“言新學益處及吾人當遵奉諭旨力振新學”的演講。第11次集會講論中,左子異沒有演講。皮錫瑞閏三月二十五日(5月15日)日記載:“予與廉訪講畢,曾某(廣鈞)接講保種、保教,人一鬧而去者大半。左四先生(即左子異)來談保衛遷善事,五月初開辦,而把持者至不肯以房子佃作局,可謂奇矣!”后面接著記載了“宣翹云:節吾力阻新政,非但時文一事”。[5](108)可見左子異談保衛局和遷善所事是在集會講論結束后幾個南學會骨干對于新政面臨阻力的議論,而不是演講。因此,演講者應為44人次,其中:皮錫瑞12次,黃遵憲7次,譚嗣同6次,陳寶箴4次,熊希齡和李維格各3次,戴德誠、曾廣鈞各2次,鄒代鈞、喬樹楠、楊自超、歐陽中鵠、徐仁鑄各1次。

三、南學會歷次集會時間、演講者及其演講內容

根據以上考證,茲將南學會歷次集會講論的時間、活動形式、講論者及其講論內容分列如下,以方便研究者查閱。

第一次集會講論是在戊戌年二月初一日(1898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一點鐘”開始。首先是南學會學長皮錫瑞主講“論立學會講學宗旨”,其后,依次有黃遵憲講“論政體公私必自任其事”,喬樹柟(茂萱)講“論公利私利之分”,譚嗣同(復生)講“論中國情形危急”。最后由陳寶箴講“論為學必立志”。五人的講義都載《湘報》。[4](13?14,34?35,14,19?20,2?3)

第二次集會講論是在二月初七日(2月 27日,星期日)“午刻”后開始。皮錫瑞首先講“論講學之益”,接著由黃遵憲繼續講上次集會的話題。以后依次是譚嗣同“論今日西學皆中國古學派所有”,楊自超(葵園)“論地球行星繞日”,鄒代鈞(沅帆)“論輿地經緯度之理”。五人的講義載《湘報》。[4](42?44,34?35,50?52,133,76?78)

第三次集會講論是在二月十四日(3月6日,星期日)“一點鐘”開始。首先是皮錫瑞“論朱陸異同歸于分別義利”。然后由徐仁鑄(研甫)和黃遵憲“各講一段”。徐仁鑄所講內容不詳,黃遵憲“說知覺不在心而在腦”。其中皮錫瑞的講義載《湘報》,[4](98?100)黃遵憲的演講大意在皮錫瑞的日記中有記載。[7](107)

第四次集會講論是在二月二十一日(3月 13日,星期日)“午后”開始。首先是皮錫瑞“論學者不可詬病道學”。然后歐陽中鵠(節吾)、熊希齡(秉三)“各講一遍”。歐陽中鵠“論辨義利始自有恥”;熊希齡“說時世,洋人不可與之開釁”。陳寶箴最后講,“囑湖南莫打洋人”。其中皮錫瑞和歐陽中鵠的講義載《湘報》。[4](163?166,149?150)熊希齡和陳寶箴演講大意在皮錫瑞的日記中有記載。[7](112)

第五次集會講論是在二月二十八日(3月 20日,星期日)“二點鐘”開始。皮錫瑞“論交涉公理”后,“復生、李一琴各說一遍”。譚嗣同講“學不當驕人”,李維格(一琴)講“譯書宜除四病”。最后“廉訪(黃遵憲)至,說日本、臺灣、印度(事),極透徹痛切”。皮錫瑞、譚嗣同、李維格的講義載《湘報》。[4](196?198,157?158,251?252)黃遵憲的演講大意在皮錫瑞的日記中有記載。[7](119)

第六次集會講論是在三月初六日(3月 27日,星期日)“二點鐘開講”,皮錫瑞講“保種保教均先開民智”后,“廉訪(黃遵憲)說教旨略異,一琴(李維格)說波蘭事”。除皮錫瑞的講義載《湘報》外,[4](355?357)黃和李的演講大意在皮錫瑞的日記中有所記載。[7](125)

第七次集會講論是在三月十三日(4月3日,星期日)“二點鐘后開講”。皮錫瑞“申辯孔門四科之旨”后,“廉訪(黃遵憲)說天主教必無剖心挖眼睛事”,陳寶箴講“不必攻耶教兼及周漢事”。皮和陳的講義都載《湘報》,[4](291?293,242?244)黃遵憲的演講大意在皮錫瑞的日記中有記載。[7](126)

第八次集會講論是在三月二十日(4月 10日,星期日)“二點鐘開講”。皮錫瑞講“孔子創教有改制之事”。然后由譚嗣同講“全體學”(即人體結構和功能),戴德誠和熊希齡“說保衛、團練事”。皮錫瑞與譚嗣同的講義載《湘報》,[4](275?277,334?336)戴德誠和熊希齡的演講大意在皮錫瑞的日記中有所記載。[5](88)

第九次集會講論的會期是三月二十七日(4月 17日,星期日),晚上“七點鐘”開始放映幻燈,[5](93)由“時務學堂教習按圖講論”。[4](255)

第十次集會講論是在閏三月初四(4月24日,星期日)“二點鐘開講”。皮錫瑞講“論不變者道必變者法”,然后分別由“李一琴(維格)講通商事”,“譚復生(嗣同)講治兵”。皮的講義載《湘報》,[4](486?489)李和譚的演講大意在皮的日記中有所記載。[5](98?99)

第十一次集會講論為臨時安排,時間是在閏三月初六日(4月26日,星期二)。本欲請王先謙講學,王先謙“辭以難”。會友議分任城南書院閱卷事,并審批新會友入會事?!断鎴蟆酚小案姘住?,[4](340)皮錫瑞日記有記載。[5](99?100)

第十二次集會講論是閏三月十八日(5月1日,星期日),皮錫瑞講“我朝之所以興,明朝之所以亡”,陳寶箴講與張之洞“約共奏改科舉”事,戴德誠“說中西教之精”。除皮的講義載《湘報》外,[4](566?569)陳與戴的演講大意在皮的日記中有所記載。[5](101)

第十三次集會講論的會期是閏三月十八日(5月8日,星期日),晚上“演光學(幻燈)”。[5](103)

第十四次集會講論是閏三月二十五日(5月15日,星期日),皮錫瑞“論變法為大地之氣運使然”,然后黃遵憲演講,內容不詳。接著曾廣鈞(重伯)“接講保種、保教”。皮的講義載《湘報》,[4](635?637)曾的演講大意在皮的日記中有所記載。[5](108)

第十五次集會講論的會期是四月初三(5月22日,星期日),“夜演光學(幻燈)”。[5](114)

第十六次集會講論是四月初十日(5月 29日,星期日),“兩點鐘”開講,皮錫瑞講“論對洋人當暗求抵拒之法”?!氨又v一段”,內容不詳。皮的講義載《湘報》。[4](705?706)

第十七次集會講論是四月三十日(6月 18日,星期六)譚嗣同先講“論新學益處及吾人當遵奉諭旨力振新學”,曾廣鈞(重伯)接著講“開礦當不惜工本”。曾的講義載《湘報》,[4](833?834)而在曾的講義中可知譚的演講大意。

[1]李玉.長沙近代化的啟動[M].長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

[2]吳仰湘.南學會若干史實考辨[J].近代史研究,2001(2): 281?292.

[3]王繼平,肖華.論晚清湖南社會組織的轉型與變遷[J].求索,2006(2): 210?214.

[4]《湘報》報館.湘報(上)[C].北京: 中華書局,2006.

[5]皮錫瑞.師伏堂未刊日記(續)[C]//湖南歷史資料,1959年第1輯.湖南省社科院歷史研究所藏.

[6]皮錫瑞.師伏堂日記(抄本)[N].湖南省社科院歷史研究所藏.

[7]皮錫瑞.師伏堂未刊日記[C]//湖南歷史資料,1958年第4輯.湖南省社科院歷史研究所藏.

[8]譚嗣同.致汪康年[C]//譚嗣同全集.北京: 中華書局,1981.

[9]王先謙.與畢永年[C]//虛受堂書札.臺北: 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1.

[10]湯志鈞.戊戌變法史[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4.

[11]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修訂本)[M].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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