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協會+農戶”型農產品供應鏈的困境與突破

2012-04-07 08:33曾雄旺杜紅梅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 2012年5期
關鍵詞:龍頭企業協會供應鏈

曾雄旺,杜紅梅

(湖南農業大學商學院,湖南長沙410128)

一 問題的提出

農產品上游供應鏈,即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關系,其間能否建立合理有效的耦合是實現農產品產業化和質量安全的關鍵。

現有學者在農產品生產與加工關系方面做了較為多樣化的研究:Larivirer和Tsay(1998)認為,供應鏈的無效率是由外部性導致的,修正貿易結構(如縱向一體化)、修改交易規則能有效克服外部性[1];莊麗娟(2000)從制度的角度出發,認為節約交易費用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初始動因和最終目的[2];牛若峰(2002)提出加快農業產業的組織化進程,包括農民的組織化,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培育一批大型骨干農業企業,大力發展行業協會等措施來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3];周立群(2001)、池澤新(2004)等認為以小規模、分散化農戶經營為特點的我國農業的最佳組織形式應是具有準市場(準企業)性質的中介[4][5];鄧宏圖(2002)通過對“龍頭企業十農戶”的案例剖析,認為合約選擇是一個不斷地適應約束條件變化的動態過程[6];關銳捷(2001)對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利益分配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提出通過產業鏈條的延伸,形成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體系,并認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核心為處理好各經營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7];郭紅東(2002)認為參股聯接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龍頭企業+農戶在組織上的缺陷[8];王鋒(2006)提出提高農民自身的素質和農民組織化程度、做強作大龍頭企業、建立各種監督約束機制、完善和落實黨的惠農政策的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機[9];王運浩(2010)認為農產品發展應推行以“品牌標志為紐帶、龍頭企業為主體、基地建設為依托、農戶參與為基礎”的產業化經營方式,應實施龍頭企業與農戶跟進對接,強化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建立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信息服務專業平臺等[10];郭欣旺等(2011)認為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促進小農戶順利加入現代農產品供應鏈的有效保障[11];趙曉飛(2012)提出以信息化為基礎,以渠道體系為核心,以組織體系為支撐,以服務體系和安全體系為保障促進農產品供應鏈系統的高效運作[12]。

以上成果為本文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但未能單獨對“企業+協會+農戶”型農產品供應鏈的困境與出路進行分析。本文擬通過農產品“企業+協會+農戶”組織形式的運作現狀與面臨困境分析,探討農產品上游供應鏈耦合機制,可以為改善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關系,解決農產品產業化及質量安全控制問題提供支持。

二 “企業+協會+農戶”型農產品供應鏈的耦合機制

“企業+協會+農戶”,即合作組織形式,運作方式為:農產品加工商根據市場狀況和自身加工能力,以合約與協會聯結,合約中規定協會應交售農產品原料的質量、數量、價格,及交付時間、地點、方式等;協會把原材料的生產指標細分到每一個農產品原料生產的農戶,并協調有關部門來組織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的社會化服務;農產品原料產出后,協會統籌協調收購并交售給加工商。[13]

合作組織中,協會作為“中樞”,充當“中間人”,其會員一般是由從事農產品品種繁育、技術推廣、以及購銷、加工等業務的事業單位、企業、農戶、專家等自愿組成的行業性社會組織。協會一般設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等三個基本機構。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實行一人一票制,主要職責為審議通過理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生產經營方針、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報告、發展規劃等;理事會為會員大會執行的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和事務;監事會代表全體會員監督理事會的工作,并選派代表列席理事會議,向理事會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監察報告。協會按照“民辦、民有、民管、民受益”原則,實行自主經營、民主管理、自我服務,在農產品生產加工進程中發揮協調、服務、自律和監控作用。其日常監控的主要措施有:監控生產過程中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物品的購買與使用,農事操作等工作,進行田間生產管理;提供各種技術和信息服務;新品種、新技術的開發、引進和推廣以及市場開拓工作;實施嚴格的農產品檢驗和分類、包裝制度;提升產品貯藏和加工能力。

“企業+協會+農戶”組織中,企業無需直接面對千家萬戶,降低了談判費用和簽約成本,企業實現增效;農戶從農產品銷售環節中解脫出來,由分散交易聚合規模與市場進行交易,降低了進入市場的成本,提高了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并在信息傳遞、資金融通、購銷服務和利益協調等方面比單個農戶具有更強的優勢,農戶實現增收;協會的有效協調,緩解了合同兌現難、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從中實現了社會效益。因此,“企業+協會+農戶”組織形式較好的維護了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的共同利益,提升了委托代理效率,減少了交易成本,形成了“1+1+1>3”的競爭力,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原有制度的缺陷,成為我國農業現代化建設中農產品上游供應鏈耦合的現實選擇之一。

三 “企業+協會+農戶”型農產品供應鏈面臨的困境

筆者調查發現,“企業+協會+農戶”農產品上游供應鏈組織在取得比較好成效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

(一)組織運作待規范,利益分配不盡合理

現存的大多協會與初創時期差不多,是一種沒有產權關系、松散型的自我技術服務、信息交流的群團性組織,合作組織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獨立運作的能力低。表現在:①協會會理事長大多由企業負責人兼任,缺乏對農戶的號召力,其責任心和職業素質值得商榷,同時還存在主管人員瓜分其基金后即宣告合作組織破產的風險;②協會運營經費主要來源于企業贊助(如企業為協會提供辦公環境、相關辦公條件等),協會可能在平衡企業與農戶的利益上有失偏頗;③風險基金制度未建立健全,一旦發生自然風險或市場風險,難以保障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的穩定合作;④在產前、產中環節,協會擔任“技術推廣員”向農戶提供良種、化肥、農藥等,為農戶提供信息技術指導等服務,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及完善服務及監管體系構建待進一步健全。

在收購交易環節,合作組織中的三方共同商定交售農產品原料的數量、價格等,往往采用保護價格、預付定金、賒購賒銷等交售產品的方式,維護共同利益。年度終了,協會一般還根據利潤實現情況對會員實施超額利潤返還讓利(即二次返利)。但在利潤分配環節中,協會主要實行按股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或將按股分紅的比率設定得過高,或不限制最高出資額度。按照夏普利值分析,農戶會員的平均支配權是很小的,而企事業等非農戶會員擁有資金優勢,極大可能地成為利潤分配決策的實際操控者,損害農戶的權益。

(二)供應鏈契約不完全,投機行為頻出

“企業+協會十農戶”組織中,協會作為農戶的代表與企業訂立合約。一方面,協會對農戶的專業生產缺乏了解,難以真正代表農戶的利益,得不到農戶的完全信任;另一方面,在訂立合同時,雙方一般都沒有明確規定作為監督者的第三方(協會在其中的作用表現不突出),一旦出現違約,企業很難對眾多分散的小農戶逐一追究責任,而小農戶面對違規的大企業更是無能為力。在當前法律體制尚不健全的情況下,以訴諸法律仲裁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程序復雜,經濟上得不償失。投機行為主要表現在:原料生產者以較便宜的投入,不按合作組織要求的質量進行生產;在供不應求時,農戶私自賣給商販,使企業得不到足夠貨源;在供過于求時,企業以質量不合格等為借口拒絕按合同收購,協會和農戶難以制約農產品加工企業的壓級壓價收購行為。

企業、協會、農戶之間的信息不完全對稱,三者沒有完全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共同體是投機行為產生的原因。根據博弈分析,當合約一方可能利用與另一方或多方之間的不完備合約中事先留下的一些無法規定的事項來采取損人利己的行為,而作為合約另一方或多方沒法制止這種行為時,另一方或多方會在下一期選擇不合作(如果另一方或多方能在事前預見到企業事后的行為,它會在事前選擇不合作),而當組織不能通過合約規制各方的行為時,組織本身將會解體。

(三)龍頭企業主導作用有限,農戶社會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龍頭企業作為產業化經營過程中的主導者,在帶領農民增收致富、推動地區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很多龍頭企業的經濟基礎還很薄弱,規模不大,對政府扶持的依賴性很強。據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監測數據顯示,截止2011年底,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年平均銷售收入不到10億元,年銷售收入超過30億元的近100家(占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總數的10%),超過100億元的只有24家(占2%),帶動農戶數量在100萬及以上的不到10家;資產方面,2010年第五批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平均固定資產規模約為1.8億元。[14]而更多的省、市級龍頭企業規模普遍偏小(2010年全國龍頭企業平均固定資產規模、年銷售收入分別為200 0萬元、520 0萬元[14]),難以形成規模效應,發揮輻射帶動作用。部分企業管理方式、生產方式落后,技術含量偏低,有些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還停留在以產品買賣關系為基礎的低層次產銷合作上,沒有真正形成經濟利益共同體。而且,由于中央繼續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土地、電力、資金等要素制約將進一步加劇,農業龍頭企業發展面臨發展外部環境趨緊,壓力繼續加大。如筆者調查的湖南某米業公司,雖為全國第一批扶貧龍頭企業、全國農產品加工業示范企業,其有限的糧食收購資金按進庫收購量發放,準政策性糧食收購資金申報程序繁瑣,且實行抵押貸款,使企業得到貸款額度有限,缺乏收購的主動權,難以有效拓展現代化產業化經營,對有72萬農村人口的當地縣域農業經濟帶動能力有限。

另一方面,當前農戶中文盲、半文盲的比例很高,市場適應性差。教育程度不高、社會化不高的農戶存在濫施農藥、以次充好等違反合同規定、追求短期效益的行為。大部分農戶資金匱乏,技術檔次、經營規模等方面的水平相對較低。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穩定,土地流轉受到限制

長期以來,我國農民與所耕種的土地之間的關系一直是一個模糊不清的問題,在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農戶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利,這種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我國改革開放30年中一直是一個不夠穩定的權利,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利的侵害事件頻頻發生。這種不穩定的產權關系,一方面使農民不可能對所承包的土地進行長期投資,另一方面難以進行有效的土地流轉和重組?,F行的土地集體所有制使鄉鎮政府和村委會掌握了調整土地資源、對外交易土地的權利,農戶對土地沒有完整的使用權,難以進行有效的土地流轉和重組。而且由于我國農戶分散、農業生產方式落后,協調成本高,在以土地為核心的租賃關系中,出于對交易成本的考慮,眾多小規模農戶被阻擋在產業化經營的門檻之外,造成基地面積小而產區分散的狀況。同時,在當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土地作為最重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其轉移使用受到企業資金實力和農民意識的雙重制約。

隨著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深入推進,以分散經營為主要特點的家庭承包責任制,已經越來越無法適應以市場化、規?;?、信息化等為主要特征的現代農業的發展要求,制約著“企業+協會+農戶”組織形式的規模生產。如何集中有限的土地,進行企業化經營試點,讓中國出現農場和農場主,是擺在發展現代農業面前的重要問題。

四 完善“企業+協會+農戶”型農產品供應鏈的措施

鑒于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存在一些待解決的問題,提出完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培育合作組織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一)完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

1.健全利益共享機制

“企業+協會+農戶”組織形式的農產品上游供應鏈耦合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有關經營主體利益博弈的產物,其經濟功能和績效的發揮也是有條件的。市場經濟中參與主體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只有存在共同利益,實現各自利益需求,參與主體才會合作。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耦合就是通過利益聯結機制將為數眾多的分散、獨立經營的農戶形成大規模、集約化經營,同加工商等其他主體建立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實現雙方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上的利益統一。生產者與加工商利益聯結機制的方式、深度和廣度,不僅受到原料生產力水平和產品加工業效率的制約,而且受到城鄉居民經濟收入和農產品需求結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茖W、合理地處理好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真正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機制,是建立、健全農產品產業化經營質量安全激勵機制的核心。利益分配時,要樹立農戶的市場經濟主體地位意識,合理調整農業內部結構,優先考慮保護農戶利益,同時兼顧利益共同體中其他主體的利益關系。合作組織應限定會員的出資額度和按出資額返還的比率,對企業或社會資金加入合作社資金的情況應制定控制其權益擴大而損害農民權益的條例,內部的利潤分配機制應堅持按股分紅和按交易量(額)返還相結合,且以后者為主,提高農民會員對合作組織的實際支配權,確保農戶會員在合作社內部的主體地位,實現供應鏈主體之間在市場經濟規律支配下形成既合作又競爭、既有分工又有協作、相互依存的經濟利益關系,實現農戶增收、企業增效、社會福利增長。

2.完善風險共擔機制

要使農產品原料生產者和加工商合作順利開展,形成穩定、高效的耦合形式,生產出優質安全農產品,必須加強風險防范和管理,通過建立風險基金制度來降低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加強和穩固農產品原料生產者和加工商合作關系,提升生產效率和效益。如湖南臨武舜華鴨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出資100萬元,農戶按0.08元/羽交納保險金創建的“臨武鴨養殖保險基金”,按??顚S?、遇缺即補的原則掌握使用,對損失500 0元以上的農戶按20—50%的比例賠付,有效地平抑了自然和市場風險,維護了參與農戶的經濟利益。[15]

(二)健全監督約束機制

1.建立和完善契約機制

為減少和避免供應鏈內的一方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做出破壞合作關系的穩定性,影響合作利益不利行為的發生,制定詳細而周密的契約尤為必要。農產品原料生產者與加工商應訂立嚴格的保護性合同或合法的契約,如規定產品交售的質量、數量、價格、加工商與農戶的結算方式、技術合作方法,以及時間、地點安排、違約責任等,一方面使合作的雙方“無機可投”,阻止機會主義行為的出現;另一方面,使成員能清楚預測組織運行績效的比較優勢和投機行為預期的嚴重后果,從而根除投機心理,使合作的雙方“無機想投”。同時,這能提高其它成員行為的可信任度,提升組織運行績效。

2.構建約束機制

一方面,增加雙方專用性投資的數量。一項資產它的專用性越高,它就越難從一種用途轉向另一種用途,其轉置成本就越高,從而在市場上完成一筆交易所花費的搜尋價格和交易對象的成本就越高。資產的專用性越高,對于組織的規模、形式、結構、行為和績效等方面的影響就越大。增加雙方專用性投資的數量可以相互“鎖住”對方,原料生產者和加工商必須像關心自己的利益一樣來關心其它成員,從根本上消除通過欺騙得益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設置、提高退出利益共同體組織的違約金,即如果成員企業退出組織,要求交納一定的損失費用給對方;通過支付一定的價格貼水,使潛在違約者因違約所獲得的當前收益小于未來升水流的現值;引入檢查與評估制度,按照指標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合作方進行績效評估,對評價值不高的給予一定的懲罰。

3.完善信用監督機制

市場經濟中,人們通常愿意與具有良好信用、聲譽好的經濟主體進行合作。信息發達、聲譽市場高效流通時,如果經濟活動主體違約,他的信用和聲譽價值迅速下降,在以后的較長時間內與之簽約者減少,收益減少。政府應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構建或扶植公共信用體系建設、質量抽檢通告、企業商譽培育等,來提高聲譽市場的監督作用;行業或協會應實施自我約束的信用體系。

4.健全質量監管體系

在防范農產品生產過程中質量問題方面,政府應積極引導建立由供給鏈各方以及消費者參與的農產品供應鏈質量控制監管體系。質量控制監管體系是以服務為根本目的、以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為核心的,要求農產品供應鏈的每個主體除了本節點的質量控制以外,還應承擔著監督上游產品的質量控制的責任。

(三)培育合作組織服務體系

1.培育合作組織建設

合作經濟組織雖是群眾自下而上自發組建和發展的,但它們只能在外部制度框架約束下發展起來,這也就決定了目前我國政府與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之間存在干預與被干預、保護與被保護的關系。政府在合作經濟發展中應當扮演積極支持者、公共服務者和法制管理者角色,其責任是扶持、引導、服務和規范。政府在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綜合性法規的同時,應制定相應的地方性行政法規,包括稅收優惠、融資貸款等,明確參與各方的權責義務,加大對農企、農戶利益的保護力度。

2.扶持龍頭企業發展

龍頭企業是產業化經營過程中的主導力量,其開拓市場、引導生產、加工轉化和組織銷售的能力對實現整個產業系統的經濟利益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龍頭企業要不斷增加資金積累、壯大經濟實力,建立屬于自己的品牌,實現產品的高附加值,才可能使其社會效益輻射到更廣的區域、帶動更多的農戶。同時,政府銀信部門應在安排收購農民糧食資金方面,予以政策傾斜,給足龍頭企業收購資金,寬松融資環境。

3.提升農戶社會化水平

一個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高素質的從業人員。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深入推進大學生“村官”計劃,因地制宜實施“三支一扶”,對未升學的農村高初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能培訓。同時,對農戶定期舉辦技術培訓,開展道德、法制思想、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教育等,引導農業逐步走向無公害生產、綠色生產,防止以次充好、魚目混珠的現象重復發生。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積極扶持培育現代農業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

4.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農民承包經營土地的產權得到應有的保護,運用市場機制,通過土地流轉,就能夠逐步實現土地集中,推進農業的產業化進程。而隨著農協實力的不斷增強,市場地位逐漸提高,構建以農協為核心的農產品供應鏈將成為現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2009年中央1號文件專門提及了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并明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此問題的關注。2007年重慶市擬試行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內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土地流轉。長沙市2010年以來摸索建立健全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政策體系,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中心,截止2012年6月,經工商注冊登記的土地專業合作社已經達到151家,直接流轉承包土地17.8萬畝。土地合作社集中農戶承包土地,進行出租經營或統一經營,改變了一家一戶、單打獨斗的生產經營格局,擴大了參與市場競爭的話語權,促進農業現代化。[16]

[1]TSAY A,S Nahmias,N Agrawal.Modeling supply chain contracts:A Review,Quantitative models for supply chain management[M].Boston,Kluwer,1998.

[2]莊麗娟.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利益分配的制度分析[J].農業經濟問題,2000(4):29 -32.

[3]牛若峰.中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特點與方向[J].中國農村經濟,2002(5):4-12.

[4]周立群,曹利群.農村經濟組織形態的演變與創新[J].經濟研究,2001(1):69-75.

[5]池澤新,等.關于農業中介組織若干問題的探討[J].農業經濟問題,2004(5):50-55

[6]鄧宏圖,米獻煒.約束條件下合約選擇和合約延續性條件分析[J].管理世界,2002(12):120-127.

[7]關銳捷.中國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現狀及展望[J].中國農業信息快訊,2001(4):5-6.

[8]郭紅東.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機制完善與創新研究[J].浙江社會科學,2002(5):181-185.

[9]王鋒.以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民增收[J].農業經濟,2006(10):36-37.

[10]王運浩.我國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發展成效與對策[J].農產品質量與安全,2010(2):10 -13.

[12]郭欣旺,等.小農戶加入現代農產品供應鏈的思考[J].農村經濟,2011(2):97 -99.

[12]趙曉飛.我國現代農產品供應鏈體系構建研究[J].農業經濟問題,2012(1):15-22.

[13]牛若峰.關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立法若干問題的認識和建議[J].農村經營管理,2005(1):10-12.

[14]何定明 郭少雅.龍頭領舞惠“三農”:寫在第五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名單揭曉之際[N].農民日報,2012-02-27.

[15]黃雪.舜華臨武鴨借“雙翼”騰飛[N].湖南日報,2008-11-07.

[16]唐群雄,左慮遠.土地流轉農民變身居民 長沙城鄉管理體制實現一體化[N].長沙晚報,2012-07-01.

猜你喜歡
龍頭企業協會供應鏈
婁底市翻譯協會簡介
山西省級扶貧龍頭企業和扶貧農民專業合作社名單出爐
海外并購績效及供應鏈整合案例研究
為什么美中供應鏈脫鉤雷聲大雨點小
2018年全球農化產品銷售前20名的龍頭企業
益邦供應鏈酣戰“雙11”
益邦供應鏈 深耕大健康
2016年湖南省新認定農業產業化省級龍頭企業名單
再生資源行業持續整合 龍頭企業強者恒強
協會 通聯站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