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正義”對構建幸福社會的價值

2012-08-15 00:43林秀玲
紅河學院學報 2012年6期
關鍵詞:正義分配道德

林秀玲

(揭陽職業技術學院,廣東揭陽 522000)

幸福社會是一個具有很高價值追求的社會目標,它包含著人們對物質生活需要的滿足,精神生活內核的和諧,以及社會外在生活整體秩序的公正。也就是說,構建“幸福社會”離不開分配正義、制度正義、倫理正義三個維度的共同支撐。

一 相關概念解析與論題研究的價值尺度設定

(一)何謂正義

“正義”(justice)一詞的使用由來已久?!掇o?!穼⑵涠x為:“從一定原則和準則出發對人們行為和作用所作的相應評價,也指一種平等的社會狀況,即按同一原則和標準對待相同情況的人和事?!?柏拉圖曾在《理想國》中把正義看作一種秩序的善,同時也把正義看作個人美德中的關鍵因素。亞里士多德把正義置放在城邦生活的背景下去解釋,“城邦以正義為原則。由正義衍生的禮法,可憑以判斷人間的是非曲直,正義恰是樹立社會秩序的基礎?!盵1]在近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義”被專門用于評價社會制度,并看作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則認為,正義的對象是社會的基本結構——即用來分配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劃分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和負擔的主要制度??梢?,正義是一個多個維度的概念,既是一種道德法則,又是一種社會狀況。但其核心是追求以人為本和社會基本利益分配的合理正當。正義是立足于“人”這一主體,基于對人的理性層面的仰賴,是對每個人追求自己利益的權利的確認。不論是作為美德還是作為規則,正義都突出一個“我”,這暗示著對每一個個人基本權利的認可和強調。

總之,正義是一個永恒主題,在今天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代主題,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

(二)何謂幸福與幸福社會

“幸?!笔且粋€有悠久歷史的范疇,幸福的本質是人對生活的滿意感、和諧感與滿足感。是一個帶有人本思想和人文關懷的詞語。從古至今人類追求幸福的腳步從未停止過,幸福卻又是具有一個現代性意味的理念,社會不斷發展,人們所追求幸福的內涵在擴展,參與建設幸福社會的主體也在豐富,幸福是一個有時代氣息的模特兒。每一位社會成員作為主體是幸福的感受者。當前我們所要培養和樹立的幸福觀,應當是建立在理性思維基礎上的、努力進取的、包容善良的幸福觀。

從責任角度看,找出幸?!白畲蠊s數”是政府職責,構建“幸福社會”是執政黨施政的最高準則,作為一種執政的目標取向,具有精神內核的價值。用GNH(幸福指數)替代GDP來進行統計和評價的施政效果,表明社會文明已經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不僅進一步解答了發展為了什么的問題,而且非常明確的折射出對個人心理需求的關注。在“后GDP時代”建設幸福社會,表明經濟發展不是樂生的唯一源泉,人的心態、社會環境等都構成人的良好生存條件。列寧在十月革命后,曾作一個簡明的公式來表達社會主義:蘇維埃+電氣化=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幾十年過去了,蘇維埃有了,電氣化也有了,但是并沒有把在蘇聯、東歐國家的人們帶進幸福社會。幸福社會要摒棄“電冰箱社會主義”理念。我們的先人很早就提出了“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情致,注重精神體驗。

(三)幸福社會對正義的追求

維護正義的根本目的也是為了人類的和諧幸福。關于“幸?!迸c“正義”的關系,許多學者有過精辟地論述。亞當?斯密認為“人們的幸?;蛘呱木S持,取決于這個社會的秩序和繁榮能否保持,而正義就在于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繁榮?!盵2]麥金太爾則指出,“法律的目的既可在于增進全體的共同利益,也可在于增進依照德性或以其他類似的方式來確定的當權者的利益;所以,在某種意義上,我們稱為正義的東西,就是產生或維持幸?;蛘哒喂餐w的幸福的要素?!盵3]

孫立平教授則認為,幸福社會的建設有兩條主線,一是民生,二是公平正義?,F在政府在建設幸福社會過程中,主要在圍繞民生這條主線,這當然很重要,但是他認為在這一過程中,公平正義比民生還重要。彭凱來教授提出,幸福社會需要“三公”原則,即公平(正義)的、公信的、公眾的,他認為有差異的社會、有貧富懸殊、意見不能夠表達,申訴不能上訴,歧視不能糾正的社會不是幸福的社會。

二 非正義現象的存在及對幸福社會的影響

我國的社會經濟各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社會出現了利益失衡致貧富差距懸殊、社會矛盾突出、道德缺失等非正義現象,嚴重影響了我國社會的科學發展。

(一)利益失衡:社會發展路徑偏離

從哲學意義上講,利益是一定的社會主體對于客體價值的肯定,它所反映的是某種客體(物質的或精神的東西)能夠滿足主體(個人、群體或國家)的某種需要量。在構建幸福社會語境下討論利益的分配,首先應當重視制度正義性問題。因制度不公正會導致利益格局的嚴重失衡,從而對底層民眾造成嚴重的擠壓,迫使其生存空間狹窄,底層群體生活得不到應有的保障。我國的經濟“世界第二”,這是中國發展成果最有說服力的證明。但我們在為此歡呼的同時,更要理性看到:到2010年,我國基尼系數總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額僅為4.7%,而總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總收入的份額高達50%?;嵯禂党^0.5,財富分配非常不均,已跨入收入差距懸殊行列。這種分配不公現象, 群眾的生活壓力越來越大了。當前尤為突出的是表現在醫療、教育、住房等改革過程中,不公正的制度安排,讓相關群體的利益受到損害。這種發展卻忘了發展的成果是否真正為所有社會成員所共享,是否滿足了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導致了經濟社會發展路徑對于幸福社會發展路徑的偏離。從而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社會成員的幸福感。長此以往,必然產生社會怨恨結構,此階層的個體,已經不再區分彼此階層的個體,即便是素未平生,也可以滋生莫名的不滿和怨恨。加之互聯網迅速普及,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社會情緒,以致出現整個階層對另一個階層的不認同和怨恨。社會怨恨結構的出現,是社會不穩定的重要信號。當民眾開始在思想上與行動上藐視和不相信分配公平時,其引發的后果將是毀滅性的。

(二)道德缺失:社會價值觀扭曲

價值觀是文化的內核,是人們精神文化世界的靈魂。我國當前社會道德的價值取向主流是健康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不盡人意甚至令人憂慮的現象。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的道德缺失現象,它導致社會價值觀的扭曲,這是一種嚴重的靈魂病,具有廣泛的社會危害性。使得倫理正義在社會發展中“失語”、“缺位”,未能很好提供出優質的公平正義思想版“社會公共產品”。

社會公共管理領域里,一些公務人員缺乏最起碼的職業操守,出現“無利不作為和有利亂作為”現象。這無疑會引起社會公共系統的治理混亂。長此下去,政府與民眾不是和諧的互動,而是缺乏互信關系。在有序與混亂之間,無論是古代還是今天,人們都寧愿選擇有序而安定的社會局面,無序則無眼前的幸福,無序更無長遠的發展。

在經濟領域中,一些商人為了個人私利,做出坑蒙拐騙、弄虛作假、壟斷獨占等坑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當前特別令人痛恨和痛心的是食品安全問題。民以食為天,一個食品安全都無法保證的社會,公民的幸福感是大打折扣的。

人們是非價值觀模糊,社會責任感弱化。例如,本來救死扶傷是我們人類互相救助的人道主義美德,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冷漠無情,見死不救。同時,少數見義勇為者在救助別人的同時自己也受到了無辜經濟連累和心靈傷害。一個不是“人人相善其群”的社會,人們是很難感受到溫馨的。

三 正義對構建幸福社會的正義的價值意蘊

正確認識我國當前社會發展中所出現的非正義現象,有利于認真分析和思考如何化解這些新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不正義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幸福因子,這是構建幸福社會的重要保證。

(一)分配正義:滿足人們的物質訴求,社會穩定的基礎

分配的正義,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分配正義,有利于克服財富分配的兩極分化,減少貧富不均所導致的社會秩序混亂。使人這一主體獲得一種高質量生存條件和生命尊嚴,獲得更好的生活環境以及安全感和穩定感。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從“打破‘大鍋飯’”到“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再到“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再到“十二五”規劃提出的“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這是分配正義理性認識螺旋式上升的過程,也可以說是在更高起點上對分配正義的不懈追求。在現階段,分配的正義不僅包含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包括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務的分配,體現為各種經濟機會、社會參與過程的公平公正;不僅關注基尼系數,更要關注人們能否真正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廣大群眾要成為創造幸福的主體,而且成為享受幸福的主體。

分配正義,在一定程度上表現為分配公平,但是公平不等于平均主義。強調分配的正義并不是否認差別,更不是追求平均主義。同時,分配正義也不能超越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必須與現階段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脫離實際去追求“超現實”的公平是做不到的,更不可能給社會成員帶來幸福。對于分配正義的思考,不應只局限于提出分配尺度、制度分配規程,而且要真實地把握分配的本質,實現以人為本的分配觀念。從社會的角度來說,分配越公平,幸福的分享程度越廣泛。所以分配正義以維護公民權利的出發點。因為在物質財富的需求量得到滿足的同時,人們的幸福感就不僅僅是物質財富多少的問題,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受到尊重,以及自由不自由、平等不平等的問題??傊?,分配正義使人們可以各得其所,共同推動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在社會分配中存在正義的原則,同時也存在著對正義原則的破壞或違背,如何來矯正這種非正義的現象,這時任務就交給了制度正義。

(二)制度正義:化解社會矛盾的有效工具,社會和諧的關鍵

這里講的社會制度,不是社會形態意義的宏觀的社會制度,而是狹義的具體的社會制度。在當前構建幸福社會的語境下,制度建設最為突出的是必須加強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制度正義是化解各種社會生活和社會利益矛盾的基礎,有利于整個社會及其生活體系向和諧發展。制度正義是通過社會的基本制度安排和調節,達到公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公平正義,有利于逐步拉近人們心靈的“基尼系數”。除了在減少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多“給力”外,還要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使得生活中不論貧者、富者,民者、官者在心靈上都享有公正的權利。羅爾斯指出,正義的社會制度應當這樣安排:其一,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的自由權利;其二,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安排應當是:(1)最有利于那些處于社會最不利地位的人(即社會弱勢群體); (2)社會所能提供的一切職位和機會應對所有人開放。所以,制度正義有利于消弭不利因素,不僅包括幫扶弱勢群體、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提供完善服務,更包括更加合理的社會秩序和利益分配機制安排。制度正義,能夠從政治的層面保證社會成員“機會均等”的權利,有利于減少制度性羞辱,讓社會成員感到活得有尊嚴。這才能使每個人擁有幸福感。

為自己心中的幸福大聲吶喊,是我們每一個人一份難舍的權利,更是一份甜蜜的義務。但“幸福生活”這一價值目標,應當包括“善生活”概念,所以僅僅有分配正義和制度正義原則,還遠不能滋養人們對幸福的精神追求。倫理正義為我們提供關于幸福社會的理性詮釋,即來自善應然的“公共精神”資源。

(三)倫理正義:實現人的價值歸旨,社會幸福的靈魂

倫理正義是構建幸福社會的一項心靈工程。幸福與道德的關系,我們的先賢在《書經?洪范》中早有論述,人生有五種幸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逼渲械牡谒母J呛玫?,它是指生性“仁善”而且寬厚寧靜。這生動說明“好德”與幸福是密切聯系的。當前,“好德”涉及的不僅是私人的道德規范,而且是關于社會生活和民主政治生活的道德主張和價值理念。幸福社會所必需的道德要求不僅僅是公民擁有的基本“正義感”和“善觀念”,同時需要社會制度運作過程與結果的持續正義,更需要全體公民養成并保持較高的公民美德水準,也就是說,“幸福社會”需要制度美德和公民美德的共同維系。因此,“好德”應從社會環境和實踐主體兩個層面加以認識,從社會層面上看,政府要努力營造誠信、守法的社會道德環境,社會發展、進步的最終指向是形成一個管理完善、教化成風、文明和諧的道德社會共同體。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要公正對待全體成員,不僅要承認人們之間的利益分配差距,而且要承擔縮小這種差距的倫理責任。沒有道德作為社會的支撐,生產力的發展必然要受到嚴重阻礙。因為“財產不能帶來善,而善能帶來財產和其他一切幸福。不論對人還是國家都是如此?!盵4]可以說,道德是構建幸福社會的一種“軟生產力”。從個人層面看,人作為實踐主體通過踐行“善德”,倫理正義讓人成為一個德性和諧的人,一個德性和諧的人,其精神境界是幸福的。正所謂,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漢字“舒”字就是一個形象的演繹,“舍”得用愛心對別人給“予”幫助,就是“舒”,也就是說幫助別人,主體在行德的過程中,可以自由自在地創造幸福、感悟幸福、樂享幸福,所以才心情舒暢!相反,一個沒有德性的人必然表現為理智昏聵、激情盲目、欲望沒有節制,此時,他的激情居于絕對統治地位時,就會盲目沖動、狂怒,而當欲望居于領導地位時,理智和激情就會成為欲望的幫兇,從而做出對社會或他人不利的不道德行為。社會道德的提升,歸根結底是通過個體道德的集成,個體的文明行為也許只是文明進步的“一小步”,但通過示范性,可以帶動、感召、激勵更多的個體積極踐行道德規范,從而更好地推動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這樣每一位主體道德進步“一小步”,社會文明就向幸福邁進 “一大步”??傊?,倫理正義使社會成員人人盡善盡美,積極奉獻。

正義是“維護社會存在的基礎,它像支撐社會大廈的主要支柱一樣,為社會生活的有序交往提供了較好的法則?!盵2]“幸福社會”意味著一種融洽的理想社會狀態,以分配正義、制度正義、倫理正義為基礎、關鍵和靈魂,三個方面的共同作用,有利于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有序和諧的發展。因此,“正義”對構建幸福社會具有重要的價值。

[1]亞里士多德,政治學[M].吳壽彭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5:234.

[2]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0:108,106.

[3]麥金太爾,倫理學簡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 2004:119.

[4]柏拉圖,蘇格拉底的最后日子——柏拉圖對話集[M].余靈靈,羅林平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88:162.

猜你喜歡
正義分配道德
頭上的星空與心中的道德律
從出文看《毛詩正義》單疏本到十行本的演變
應答器THR和TFFR分配及SIL等級探討
跟蹤導練(五)(2)
道德是否必需?——《海狼》對道德虛無主義的思考
遺產的分配
一種分配十分不均的財富
有了正義就要喊出來
倒逼的正義與溫情
用道德驅散“新聞霧霾”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