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改增”后高校納稅身份選擇

2014-05-28 06:51楊麗峰楊亦民
會計之友 2014年13期
關鍵詞:高校財務營業稅營改增

楊麗峰 楊亦民

【摘 要】 2013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擴大至全國,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技術咨詢被納入了“營改增”的試點范圍。而高校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收入屬于此次稅改范圍;目前各高校逐步實行“營改增”,本文對高校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咨詢業務收入前后稅收政策變化及其稅負影響,結合實例就改革中高校的納稅身份進行籌劃,以期幫助納稅人降低稅負、防范稅務風險。

【關鍵詞】 營業稅; 增值稅; 高校財務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3-0095-02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種必然趨勢,對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轉型,優化稅制結構和減輕企業稅負具有重大意義。對于高校而言,“營改增”之后,稅負降低,稅額相對減少有利學校發展,加快高??蒲屑夹g的轉化。此次稅改的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都與高校的涉稅業務息息相關。目前各高校正逐步實行“營改增”工作,給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帶來很大影響。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高校涉及的范圍

營業稅是以納稅人的收入全額作為征稅基礎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機制最大不同表現在,增值稅納稅人是根據納稅人的不含稅收入為基底來計算應交增值稅,并且取得成本費用的當前進項稅的抵扣,因此增值稅稅收機制下的稅收負擔不但與納稅人收入有關,還取決于納稅人當前的成本費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稅。此次稅改涉及到高校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范圍。影響比較大的是高校橫向科研收入中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原來開具技貿發票繳納5%營業稅,改征為增值稅;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免稅合同,由地方稅務部門開具免稅發票改為由國家稅務部門開具增值稅免稅發票。

二、“營改增”前后高校稅負的對比

三、“營改增”后高校應合理選擇納稅人的身份

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為一般納稅人,但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高校既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也可以申請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給高校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帶來籌劃的空間。

(一)測算高校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稅負高低的方法——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

高校在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身份時,采取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來計算無差異平衡點抵扣率的。當抵扣額占銷售額的比重達到某一數值即兩種納稅人的稅負相等,此數值稱為無差異平衡點抵扣率。

(二)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

高校購進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高??蒲惺杖氡戎卮笥?8.93%時,選擇一般納稅人使其稅負下降。但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時還需考慮以下因素:

1.“營改增”后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使高校財務核算復雜化。高校改革前繳納營業稅,相對而言營業稅的核算簡單,直接作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改革后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它的核算比營業稅較復雜。按規定應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二級賬戶下可設以下明細科目:進項稅額、已交稅額、減免額、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在業務發生時,計提的增值稅不能作為費用,只能沖減收入。

目前高校財務制度基本上采用收付實行制,對外承接科研課題,對方單位要求先見票后付款,造成高校存在開出發票后款項不能及時入賬。在收付實行制下,就會造成無法確定收入、及時繳納稅款等問題。

2.“營改增”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對發票使用和管理產生的影響?!盃I改增”要求高校更加規范發票管理制度。高校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營業稅服務業地稅普通發票相比起來,稅務部門要求更嚴格。國稅對發票的開具、領用、使用和核銷各個環節都制定了嚴格的制度及處罰措施。因此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時要綜合高校的收益和成本、機會和風險等非稅因素,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最優納稅方案。

(三)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當高校購進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高??蒲惺杖氡戎厣儆?8.93%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重于小規模納稅人,高校會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其增值稅核算方法相比一般納稅人簡單,區分金額含稅與不含稅,按開票總額及時足額計繳增值稅即可。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免去進項稅額抄稅、認證、申報一系列復雜的稅務手續。會計核算時會計科目設置要簡單得多,只需設置應交稅費會計科目,不需要設置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等明細科目,簡化了財務手續。但沒有考慮到非稅成本,因為高校也是現代服務產業中的一環,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關注上下游企業的反應,如果下游企業大部分是一般納稅人,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會影響到自己競爭優勢,不利于高校的長遠發展。

四、總結

“營改增”對于高校而言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對于大部分高??梢越档投愗?,高??梢詫⒐澥〕鰜淼亩惪钣糜谕顿Y教學方面,提高學校的教學水平與硬件條件。同時“營改增”后,高校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工作量增加,增值稅專用發票帶來的行政及刑事風險也需引起高校的高度關注;由于高校選擇納稅人身份不同,其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等也有差異,這為高校通過其身份的選擇進行事前籌劃提供空間;高校在納稅籌劃時要綜合考慮稅收成本和非稅成本,結合高校自身實際情況,明智地選擇納稅人身份,以利于高??蒲谐晒D化,促進高校教育事業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 何莉.關于“營改增”對高校財務管理影響的思考[J].甘肅科技,2013(3):100-104.

[2] 孫紅.淺議營改增對財務管理的影響:以高校財務管理為例[J].中國集體經濟,2013(10):148-149.endprint

【摘 要】 2013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擴大至全國,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技術咨詢被納入了“營改增”的試點范圍。而高校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收入屬于此次稅改范圍;目前各高校逐步實行“營改增”,本文對高校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咨詢業務收入前后稅收政策變化及其稅負影響,結合實例就改革中高校的納稅身份進行籌劃,以期幫助納稅人降低稅負、防范稅務風險。

【關鍵詞】 營業稅; 增值稅; 高校財務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3-0095-02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種必然趨勢,對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轉型,優化稅制結構和減輕企業稅負具有重大意義。對于高校而言,“營改增”之后,稅負降低,稅額相對減少有利學校發展,加快高??蒲屑夹g的轉化。此次稅改的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都與高校的涉稅業務息息相關。目前各高校正逐步實行“營改增”工作,給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帶來很大影響。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高校涉及的范圍

營業稅是以納稅人的收入全額作為征稅基礎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機制最大不同表現在,增值稅納稅人是根據納稅人的不含稅收入為基底來計算應交增值稅,并且取得成本費用的當前進項稅的抵扣,因此增值稅稅收機制下的稅收負擔不但與納稅人收入有關,還取決于納稅人當前的成本費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稅。此次稅改涉及到高校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范圍。影響比較大的是高校橫向科研收入中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原來開具技貿發票繳納5%營業稅,改征為增值稅;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免稅合同,由地方稅務部門開具免稅發票改為由國家稅務部門開具增值稅免稅發票。

二、“營改增”前后高校稅負的對比

三、“營改增”后高校應合理選擇納稅人的身份

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為一般納稅人,但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高校既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也可以申請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給高校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帶來籌劃的空間。

(一)測算高校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稅負高低的方法——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

高校在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身份時,采取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來計算無差異平衡點抵扣率的。當抵扣額占銷售額的比重達到某一數值即兩種納稅人的稅負相等,此數值稱為無差異平衡點抵扣率。

(二)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

高校購進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高??蒲惺杖氡戎卮笥?8.93%時,選擇一般納稅人使其稅負下降。但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時還需考慮以下因素:

1.“營改增”后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使高校財務核算復雜化。高校改革前繳納營業稅,相對而言營業稅的核算簡單,直接作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改革后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它的核算比營業稅較復雜。按規定應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二級賬戶下可設以下明細科目:進項稅額、已交稅額、減免額、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在業務發生時,計提的增值稅不能作為費用,只能沖減收入。

目前高校財務制度基本上采用收付實行制,對外承接科研課題,對方單位要求先見票后付款,造成高校存在開出發票后款項不能及時入賬。在收付實行制下,就會造成無法確定收入、及時繳納稅款等問題。

2.“營改增”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對發票使用和管理產生的影響?!盃I改增”要求高校更加規范發票管理制度。高校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營業稅服務業地稅普通發票相比起來,稅務部門要求更嚴格。國稅對發票的開具、領用、使用和核銷各個環節都制定了嚴格的制度及處罰措施。因此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時要綜合高校的收益和成本、機會和風險等非稅因素,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最優納稅方案。

(三)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當高校購進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高??蒲惺杖氡戎厣儆?8.93%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重于小規模納稅人,高校會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其增值稅核算方法相比一般納稅人簡單,區分金額含稅與不含稅,按開票總額及時足額計繳增值稅即可。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免去進項稅額抄稅、認證、申報一系列復雜的稅務手續。會計核算時會計科目設置要簡單得多,只需設置應交稅費會計科目,不需要設置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等明細科目,簡化了財務手續。但沒有考慮到非稅成本,因為高校也是現代服務產業中的一環,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關注上下游企業的反應,如果下游企業大部分是一般納稅人,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會影響到自己競爭優勢,不利于高校的長遠發展。

四、總結

“營改增”對于高校而言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對于大部分高??梢越档投愗?,高??梢詫⒐澥〕鰜淼亩惪钣糜谕顿Y教學方面,提高學校的教學水平與硬件條件。同時“營改增”后,高校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工作量增加,增值稅專用發票帶來的行政及刑事風險也需引起高校的高度關注;由于高校選擇納稅人身份不同,其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等也有差異,這為高校通過其身份的選擇進行事前籌劃提供空間;高校在納稅籌劃時要綜合考慮稅收成本和非稅成本,結合高校自身實際情況,明智地選擇納稅人身份,以利于高??蒲谐晒D化,促進高校教育事業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 何莉.關于“營改增”對高校財務管理影響的思考[J].甘肅科技,2013(3):100-104.

[2] 孫紅.淺議營改增對財務管理的影響:以高校財務管理為例[J].中國集體經濟,2013(10):148-149.endprint

【摘 要】 2013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擴大至全國,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技術咨詢被納入了“營改增”的試點范圍。而高校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收入屬于此次稅改范圍;目前各高校逐步實行“營改增”,本文對高校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咨詢業務收入前后稅收政策變化及其稅負影響,結合實例就改革中高校的納稅身份進行籌劃,以期幫助納稅人降低稅負、防范稅務風險。

【關鍵詞】 營業稅; 增值稅; 高校財務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3-0095-02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種必然趨勢,對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轉型,優化稅制結構和減輕企業稅負具有重大意義。對于高校而言,“營改增”之后,稅負降低,稅額相對減少有利學校發展,加快高??蒲屑夹g的轉化。此次稅改的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都與高校的涉稅業務息息相關。目前各高校正逐步實行“營改增”工作,給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帶來很大影響。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高校涉及的范圍

營業稅是以納稅人的收入全額作為征稅基礎的。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機制最大不同表現在,增值稅納稅人是根據納稅人的不含稅收入為基底來計算應交增值稅,并且取得成本費用的當前進項稅的抵扣,因此增值稅稅收機制下的稅收負擔不但與納稅人收入有關,還取決于納稅人當前的成本費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稅。此次稅改涉及到高校的技術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范圍。影響比較大的是高校橫向科研收入中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原來開具技貿發票繳納5%營業稅,改征為增值稅;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免稅合同,由地方稅務部門開具免稅發票改為由國家稅務部門開具增值稅免稅發票。

二、“營改增”前后高校稅負的對比

三、“營改增”后高校應合理選擇納稅人的身份

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為一般納稅人,但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高校既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也可以申請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給高校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帶來籌劃的空間。

(一)測算高校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稅負高低的方法——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

高校在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身份時,采取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來計算無差異平衡點抵扣率的。當抵扣額占銷售額的比重達到某一數值即兩種納稅人的稅負相等,此數值稱為無差異平衡點抵扣率。

(二)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

高校購進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高??蒲惺杖氡戎卮笥?8.93%時,選擇一般納稅人使其稅負下降。但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時還需考慮以下因素:

1.“營改增”后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使高校財務核算復雜化。高校改革前繳納營業稅,相對而言營業稅的核算簡單,直接作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改革后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增值稅作為價外稅,它的核算比營業稅較復雜。按規定應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二級賬戶下可設以下明細科目:進項稅額、已交稅額、減免額、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在業務發生時,計提的增值稅不能作為費用,只能沖減收入。

目前高校財務制度基本上采用收付實行制,對外承接科研課題,對方單位要求先見票后付款,造成高校存在開出發票后款項不能及時入賬。在收付實行制下,就會造成無法確定收入、及時繳納稅款等問題。

2.“營改增”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對發票使用和管理產生的影響?!盃I改增”要求高校更加規范發票管理制度。高校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營業稅服務業地稅普通發票相比起來,稅務部門要求更嚴格。國稅對發票的開具、領用、使用和核銷各個環節都制定了嚴格的制度及處罰措施。因此高校選擇一般納稅人時要綜合高校的收益和成本、機會和風險等非稅因素,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最優納稅方案。

(三)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當高校購進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占高??蒲惺杖氡戎厣儆?8.93%時,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重于小規模納稅人,高校會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其增值稅核算方法相比一般納稅人簡單,區分金額含稅與不含稅,按開票總額及時足額計繳增值稅即可。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免去進項稅額抄稅、認證、申報一系列復雜的稅務手續。會計核算時會計科目設置要簡單得多,只需設置應交稅費會計科目,不需要設置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等明細科目,簡化了財務手續。但沒有考慮到非稅成本,因為高校也是現代服務產業中的一環,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關注上下游企業的反應,如果下游企業大部分是一般納稅人,高校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會影響到自己競爭優勢,不利于高校的長遠發展。

四、總結

“營改增”對于高校而言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對于大部分高??梢越档投愗?,高??梢詫⒐澥〕鰜淼亩惪钣糜谕顿Y教學方面,提高學校的教學水平與硬件條件。同時“營改增”后,高校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方面的工作量增加,增值稅專用發票帶來的行政及刑事風險也需引起高校的高度關注;由于高校選擇納稅人身份不同,其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等也有差異,這為高校通過其身份的選擇進行事前籌劃提供空間;高校在納稅籌劃時要綜合考慮稅收成本和非稅成本,結合高校自身實際情況,明智地選擇納稅人身份,以利于高??蒲谐晒D化,促進高校教育事業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 何莉.關于“營改增”對高校財務管理影響的思考[J].甘肅科技,2013(3):100-104.

[2] 孫紅.淺議營改增對財務管理的影響:以高校財務管理為例[J].中國集體經濟,2013(10):148-149.endprint

猜你喜歡
高校財務營業稅營改增
加強高校財務預算管理
高校財務預算管理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1995年-2015年營業稅與第三產業增加值相關關系
中央營業稅暴增30倍 特殊時間段的特殊現象
高校財務預算管理面臨的問題與應對策略研究
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6.按月申報營業稅的小微企業免征營業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