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日前,北京市延慶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一起群眾電話投訴,稱某餐館幾名消費者午餐時,使用該餐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發現白瓷水杯不潔。
值班人員記錄投訴信息后,立即通知稽查大隊,會同屬地食藥監管所趕赴現場進行核查。執法人員在向餐館負責人出示證件后,查驗了該餐館的經營資質,同時檢查了一次性集中餐具的備案資質。根據在現場的的舉報者的指認,執法人員檢查了舉報人舉報的白瓷水杯,發現水杯內壁有黑色的污痕。
根據現場檢查情況,結合工作職責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調查筆錄,并對該餐館制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同日下午,稽查大隊對投訴人進行了電話答復,把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投訴人。投訴人對該食藥監管局的快速接報、快速處理表示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