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協調司法獨立與媒體監督二者關系

2015-10-21 17:06路自然
華人時刊·中旬刊 2015年11期
關鍵詞:司法獨立司法改革自媒體

路自然

【摘要】本文首先介紹了現階段的司法體系改革的核心內容;然后概述了現階段關于司法獨立與媒體監督二者關系的研究成果及近幾年媒體行業發展的新特點;最后我們簡單列舉二者現階段存在的矛盾并試圖探尋緩解二者矛盾的方法。

【關鍵詞】司法改革;司法獨立;媒體監督;自媒體;矛盾;關系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11-087-02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以“依法治國”作為全會的主題。其中,司法體系改革是全會重要內容。此次司法改革被給予厚望,其改革的核心內容只有一個,即實現省級以下司法機關脫離地方政府的制約,案件主辦法官、檢察官脫離系統內主管領導的敷束,實現法官、檢察官自主辦案、自己負責、權責統一的司法體系。

雖然此次司法體系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司法的公平公正,但是我們認為此次司法改革在緩解司法對立和媒體監督上有重大促進作用。

一、現階段關于司法獨立與媒體監督二者關系的研究成果

由于司法獨立和媒體監督存在著天然的沖突,所以迄今為止,學術界還未就此問題達成一致。但是,在眾多學者長期思考、探討下,形成大量有價值的研究結果。其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是二者產生沖突的原因分析。學者們提出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權利(力)配置之始產生的沖突

目前學術界對“媒體監督”的性質有三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媒體監督”是權力,是除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以外的“第四種權力”。第二種觀點認為“媒體監督”是權利,是新聞媒體的權利,這種觀點在學術界已成為主流。第三種觀點認為媒體監督是媒體的一項功能,媒體的監督是由媒體的采訪權、報道權、評論權等輿論自由的實現而表現出來的媒體的社會功能,即對司法的作用。我們贊同第三種觀點。權力專屬于國家機關,是權衡、協調社會不同主體權利的力。它主要表現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種。而權利得到公眾普遍認同的、具有保障作用的、應受分配的利益。

司法獨立是現代法治的核心。其獨立性要求任何國家政府機構、社會團體或組織不得非法干預司法機構行使司法權。從而媒體和司法權在權利配置上存在矛盾。一方面,任何權力都需要外界對其進行約束,否則就會存在權利濫用。另一方面,司法權的基石是司法獨立。

(二)在制度設計上要求司法獨立,而媒體在行使新聞自由過程中要運用其監督權利,從而引起兩者沖突。

(三)媒體與司法各自特征導致沖突產生。

1.在對案件評價時,媒體的道德判斷標準與司法法律判斷標準引起沖突。

2.媒體與司法自身的行業特征差異致使沖突產生。

其次是介紹世界發達國家對二者關系的探索。主要是介紹英美法系的代表國家英國、美國以及大陸法系的代表國家德國和日本的探索衍變。如英國最初是一個嚴格控制審判報道的國家。而1981年修改的《藐視法庭法》而使它逐步變成一個對媒體寬容和開放的國家。美國則由對新聞媒體言論的限制由直接限制轉向間接限制。德日對新聞媒體言論的限制則更加松懈等等。

再次是關于二者互補性的論述。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并非不可調和,從根本上來講,二者在憲政意義上是統一的,以司法公正為基礎能夠實現二者的平衡。平衡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的沖突有利于維護司法權威,促進司法公正,實現二者各自的價值。

最后是一些學者所提出的一些平衡司法獨立和媒體監督的具體方案。如通過立法明確媒體報道新聞的時間、內容和范圍;加強媒體與司法機構的溝通;提高媒體報道者的法律素養;限制法院對媒體報道的不正當限制等等。然而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媒體行業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比如自媒體的大量涌現。這些新的發展趨勢使司法獨立和媒體監督之間的關系變得更為復雜。因此我們必須要了解和掌握以自媒體為代表的新媒體的主要特點。

二、以自媒體為代表的新媒體的主要特點

自媒體又被稱為“公民媒體”或“個人媒體”,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傳播者,通過現代化電子手段,向不特定的多數人或個人傳遞各種信息的新媒體的總稱。自媒體平臺有博客、微博、微信及論壇、貼吧等。自媒體的傳播主體來自各行各業,相對于傳統覆蓋面更廣。同時其傳播主體多是社會底層群眾,更直接的體現了民意。除此之外它還有門檻低、方便操作、傳播迅速、信息源龐大且復雜等特點。

自媒體的這些特點讓其迅速發展,并對傳統的媒體行業的發展造成了深刻的影響。隨著時間的推移,傳統媒體與以自媒體為代表的新興媒體融為一體的趨勢更加明顯。想拋開自媒體來探討司法獨立和媒體監督是不切合實際的。但是自媒體也有其巨大弊端。比如信息真實性不宜辨別,內容泥沙俱下。有甚者為搏人眼球,肆意捏造改變事實等。同時,在自媒體環境下,法律監管手段有限,信息真實性的審核往往具有滯后性,而傳播者自身缺乏必要的辨別能力,所以很容易被居心叵測之人利用,短時間內形成巨大的錯誤輿論導向和壓力。

三、現階段以自媒體為代表的媒體行業與司法獨立之間的聯系與沖突

近幾年以自媒體為代表的媒體行業通過設置輿論導向,干預司法審判的情況時有發生。其中典型事件有遼寧沈陽小販夏俊峰殺死城管案、北京李天一等五人輪奸案等。媒體輿論對這兩起案件的態度也截然不同。夏俊峰殺人案中,媒體一致站在同情被告夏俊峰的立場上向司法機關施壓;而在李天一等五人輪奸案中,媒體則一致對李天一口誅筆伐。

我們暫且不論這兩個案件中媒體所導向的輿論是否正確,單就媒體報道案件的時間點、報道內容、采訪的對象以及所謂的民意調查和專家觀點等已足以對該案的司法工作人員產生巨大的壓力。而媒體特別是自媒體,其核心是以最快的速度搏人眼球,獲得傳播。因此它在信息形成之始便具迎合大眾口味、搏人眼球的目的性。有責任感的媒體會將此目的融入到事件的基礎事實中,而一些缺乏責任感的媒體則會為了這一目的不顧甚至是扭曲事件本身,迎合大眾口味。例如夏俊峰案中媒體長篇累牘報道夏俊峰的兒子,李天一案中他的各種先前惡略行跡也被媒體大量曝光,而這些原本與案件無關的信息之所以能在輿論中起到推波助瀾的重要作用無非是這些信息本身迎合了現階段大眾仇視強者,同情弱者的心理。

但是,我們能據此斷定媒體干預司法就不對嗎?事實并非如此簡單。文章伊始我們便介紹了此次司法改革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司法的公平公正,換句話說即現階段在我國司法領域還存在眾多欠缺公平公正的地方有待改進。因此現階段我們司法體系更需要有像自媒體一樣的外在監督制約。而且媒體對報道信息的內容有選擇的權利。

四、依托現階段司法體系改革,構造媒體監督新平臺

借助此次司法改革的核心措施,我們可以倒推現階段我國司法體系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司法體系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實現省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由省級統籌,即省級以下法院、檢察院作為一個整體要完全脫離于地方各級政府的制約。改變現階段各基層司法機關因受地方政府人、財、物控制,而受到地方干擾失去中立地位的情況。措施之二是法院、檢察院案件實行主任法官、主任檢察官終身負責制,實現權責一體。如此就賦予辦案法官、檢察官對案件的最終決定權,也劃清了責任主體,從而促使其更好履行職責,可有效改變現階段辦案人無決定權,決定權人不辦案的情況。我們認為此次司法體系改革所推行的主任法官、主任檢察官責任制是司法體系改革的重中之中??梢詮母旧辖鉀Q現階段我國司法體系所面臨的種種問題。

主任法官、主任檢察官責任制的推行還可以有效遏制辦案法官、檢察官因自身原因而導致辦理案件有失公正的情況。同時,也為協調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之間的關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首先是媒體監督的對象更加明確。改革前,辦案法官、檢察官無案件決定權,因此媒體無法清楚辨別該案件的決定權人,不能形成有效監督。其次是增強了辦案法官、檢察官對案件的整體把握,使訴訟的各個環節銜接的更加緊密,得出的判決結果也更具有說服力。再次可以有效減輕辦案法官、檢察官的辦案壓力。即使某一案件在訴訟過程中已招致媒體大眾的高度關注,并且形成強大的輿論導向和壓力,辦案法官、檢察官仍然可以不被輿論所左右,僅以案件事實為基礎,以法律規定為準繩,結合自己的辦案經驗及法律智慧作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案件而言,無論外界的壓力表面上有多大,其實質無非是倒逼辦案法官、檢察官依法辦案,作出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判決。因此,辦案法官、檢察官所面臨的真正壓力就是自己是否能夠完全做到依法辦案、絕無偏私,而不是去顧及表面的輿論內容。如此會導致一個良性循環,即外界的輿論壓力越大,辦案法官、檢察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就會越謹慎,其處理結果也會更加客觀公正。

所以從此意義上說,司法獨立和媒體監督之間的對立可以得到一定的緩解。但是,上述推論也只是從理論上論證在主任法官、主任檢察官責任制下,客觀上司法訴訟會更加公平公正。而以媒體為代表的人民大眾是否在主觀上也能體會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就不得而知了。因此,還必須拓寬為民眾解疑釋惑的途徑,比如一份論述詳盡、論理清晰的判決書就是一種很有效的途徑。法院判決書集中了案件的主要證據、各方辯護的主要內容、理由和訴訟請求以及法院判決結果形成的過程和理由。它是綜合了解案件事實和信息的有效途徑,是增強民眾對判決結果認同感的有力材料。因此,提高判決書的書寫質量至關重要。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前一段時間出臺文件規定,要求逐步落實各級人民法院判決文書上網,方便民眾查詢。我們期盼著這一規定能倒逼辦案法官寫出高質量的判決書。

但是,對一些本身事實重大、情節復雜并且頗具爭議的案件,其判決結果想要獲得民眾的認同就需要另下一番功夫。我們認為這就需要主審法官在寫好判決書的同時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我們所說的判后答疑有以下幾個特征:

1.答疑時間應該是在判決生效以后。

2.答疑方式靈活多變,既可以利用網絡,通過類似于鳳凰網軍情直播間主持人、專家一起介紹和討論的方式進行;也可以發表文章對民眾疑惑進行詳細解答。

3.答疑的內容限于相關法律性的概念的解釋及適用,判決的思路、依據和理由。但是對于案件事實本身的爭議,不在答疑范圍之內。

4.可以邀請相關學者和民眾參與。

這種判后答疑工作可以直接有效的解答人民群眾對案件法律適用的疑問,增強判決結果的社會認可度。此外,還可以起到普法、釋法的作用,增強民眾的法律修養。

但是,我們認為媒體監督的權利也不能隨意濫用,比如通過輿論鼓動威脅、侮辱及其它方式牽涉與案件本身無關的辦案法官、檢察官個人人身權利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在此基礎上,只要是媒體通過合法方式獲取的案件信息(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安全的除外)都應當被維護。通過上述途徑,我們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緩解二者的矛盾,又可以促使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推動公平正義的實現。

參考文獻:

[1]劉武俊.以權力約束權力[N].南方周末,1999-4-16.

[2]江平.在“劉秋海事件法律論證會”上的發言——他們的提案:與輿論監督有關[N].南方周末,2000-3-3.

[3]李詠.媒體與法院的緊張與沖突——制度與理念的再分析[J].中外法學,2001(2).

[4]王淵.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的法理分析[J].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2006(1).

[5]楊琳.從許霆素淺談司法和立與媒體監潛之間的博棄[J].法制與社會,2009(3)

[6]李贊.論媒體監督與司法獨立的沖突與平衡[D].華東政法大學, 2008(5).

猜你喜歡
司法獨立司法改革自媒體
司法審判與媒體監督的界限如何明晰
如何讓司法公正落到實處
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法理淵源與制度功能
現實語境下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的問題與思考
制度構建抑或價值培育:中國語境下司法獨立的邏輯定位
自媒體時代慕課對民辦院校高等化學教學的意義與影響
自媒體時代下普通高校思政課改革路徑
“全民記者團”:濟南電視臺與“百姓記者”的“握手”實踐
論我國新一輪司法改革:職業化還是民主化
大眾文摘期刊在互聯網環境下如何實現“內容突圍”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