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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思考

2015-10-26 17:56何安瑞王婷
西部金融 2015年9期
關鍵詞:基層央行金融管理

何安瑞+王婷

摘 ? 要:“兩管理、兩綜合”是基層人民銀行依法履職的體現,具有法定性、宏觀性、社會性的屬性。近年來,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發展較快,但法律依據不足、工作標準不統一、人員保障不充分等問題制約了工作效能的充分發揮。建議健全完善相關法規政策,理順內外關系,建立標準化的工作機制,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關鍵詞:基層央行;金融管理;依法履職

中圖分類號:F830.31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B ? ? ? ? ? ? ? ? ? ?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9)-0079-03

“兩管理、兩綜合”是近年來基層人民銀行在新形勢下為更好地履職進行的有益探索。筆者以相關法律依據為基礎,從“兩管理、兩綜合”的法律內涵及其關系出發,對如何完善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提升履職能力和效果進行了探討。

一、“兩管理、兩綜合”的內涵及其內在聯系

(一)“兩管理、兩綜合”的內涵。人民銀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具有以下的屬性:

1、法定性。法定性是指人民銀行依法行使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權力?!吨袊嗣胥y行法》第五章“金融監督管理”中列明了九個方面的金融監督管理檢查權,賦予了人民銀行對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建議檢查權和特定情況下對金融機構的全面檢查權。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也對各級人民銀行的相關監管權進行了明確規定。人民銀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就是把各項分散的檢查監督權進行整合,是依法履職的體現。

2、宏觀性。宏觀性是指開展“兩管理、兩綜合”的目的包含著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2008年金融危機后,發達經濟體以及一些新興經濟體吸取危機教訓,不斷強化宏觀審慎管理,我國“十二五”規劃中也提出,要“構建逆周期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人民銀行通過探索開展“兩管理、兩綜合”等履職的新途徑,與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更加密切的聯系,從總體上把握金融體系的運行和風險情況,為構建和設計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提供決策參考。

3、社會性。社會性是指人民銀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不僅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涉及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組織和個人,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皟晒芾?、兩綜合”工作,將分散于十多個業務部門的金融管理資源整合運用,有利于降低金融機構特別是新設金融機構成本和費用。同時,借助整合資源、歸口管理的方式,不斷提高人民銀行金融管理的有效性,從而更好的服務金融機構和社會大眾。

(二)“兩管理、兩綜合”的內在聯系?!皟晒芾?、兩綜合”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涉及人民銀行政策12類59項,13個專業,以及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多個部門。

開業管理是事前的管理,營業管理主要是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是事中的管理,而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是事后的管理與評估。開業管理是報備性管理,備案完成即終結。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是為了防范金融風險、機構經營過程中的管理,主要依賴于機構自發的預警性報告。綜合執法檢查是四者之中的“重型武器”,既是對金融機構一段時間經營情況的檢測,也是警示問題的窗口,是根據機構的經營狀況而定,具有非特定性、影響力強的特點。綜合評價是以年為單位的常規性的工作狀態評估,是促進機構規范發展的長效激勵機制。

“兩管理、兩綜合”的四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相互聯系的有機統一體。四者之間的管理結果相互促進影響,違反規定報送開業管理報告、重大事項報告的機構,可能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較多的分數,而綜合評價的結果是綜合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反之,在日常工作中經營規范、及時報備有關工作情況、未檢查出問題的機構,在綜合評價中則可以獲得較好的名次。

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特點分析

近年來,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全面鋪開,取得了較快的發展,進一步規范了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有效維護了區域金融穩定,增強了基層人民銀行履職效能,也得到了地方黨政部門的肯定?!皟晒芾?、兩綜合”工作呈現以下特點:

(一)普遍重視且工作積極性高。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對“兩管理、兩綜合”工作都高度重視,人民銀行36家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機構均明確了“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牽頭部門,地市中支有270多家分支機構出臺了“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制度。有的分支機構積極創新管理措施,如濟南分行特批滕州市支行增設管理檢查部,專門行使對縣域金融機構的管理檢查職能;重慶營管部對新設金融機構提供一對一輔導,全程專人跟進。

(二)各地管理方式不盡相同。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開展的“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多是因地制宜,在管理權限劃分上,有的是將審批權交給地市中支和縣支行,要求新設金融機構開業僅需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申請;而有的中支堅持屬地和層級管理相結合,籌建向上一級人民銀行申報,加入金融服務體系則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在申報事項的報送上,有的行確定統一的報送時限,有的行要求金融機構分事前、事中、事后報告。在綜合執法檢查方面,大多數行是根據屬地原則開展檢查,而有的行之間實施異地交叉檢查。

(三)管理對象有向外延伸的趨勢。在綜合評價中,綜合評價的對象從銀行業金融機構逐漸拓展至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機構。在綜合執法檢查的工作內容中,有的行將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其中,還有近年來開展的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工作,根據反洗錢、征信管理等有關文件要求,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加強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逐步開展了對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非金融支付機構、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機構信息的規范管理。

(四)不斷加大綜合執法檢查力度。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綜合執法檢查逐漸常態化、制度化,有的制定了3-5年全轄的工作規劃。在開展檢查中,將綜合執法檢查優于專項檢查安排,對于在工作中配合程度不高的金融機構,偏好于運用綜合執法檢查加強管理。有的行積極創新檢查方式、拓展檢查內容,從宏觀審慎管理的角度考慮,將檢查內容延伸至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與內控制度執行情況。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效能沒有充分發揮。綜合執法檢查的范圍和處罰手段都存在局限性,如縣支行沒有反洗錢工作的檢查權、處罰權,加之基層人民銀行受檢查時間、金融機構數量、外部環境等因素影響,并非每次綜合執法檢查都能全面、深入地查出金融機構存在的風險隱患及深層次問題。由于人民銀行的監管未能與金融機構金融產品的開發、金融業務的增長保持同步,綜合評價多數是各職能部門根據日常經營情況對有關情況進行整理,牽頭部門匯總,缺乏對金融機構前瞻性強、參考價值高的評價,評價結果雖然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有一定的約束力,但對于證券業及保險業金融機構而言約束力很小。

(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缺乏統一的標準?!皟晒芾?、兩綜合”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先例可循,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無論是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還是在綜合評價指標的掌握、適用法律、法規、制度文件的選擇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有時甚至同一地區的人民銀行之間、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差別都很大。

(三)履職的內、外部環境尚需進一步順暢?!皟晒芾?、兩綜合”工作涉及工作事項多、部門廣、綜合性強,但有時容易出現因內部信息不對稱而造成了對金融機構的管理真空。在外部,涉及的綜合性工作需要金融機構確定牽頭部門與人民銀行進行對接,涉及到具體工作,需要人民銀行各部門與金融機構對口業務部門對接,需要探索形成既便捷開展工作又能夠無縫對接的工作機制?!皟晒芾?、兩綜合”工作是對金融機構的一個有形且較為全面的監管抓手,對于如何能夠加強與政府部門的聯系、讓管理的結果更好地促進執行貨幣政策、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四)“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人員保障是制約發展的瓶頸?!皟晒芾?、兩綜合”工作對人員綜合能力的要求較高。在開展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的具體工作中,基層人民銀行既懂金融理論和業務、又熟悉金融法律規定的復合型人才不多,尤其是各縣支行人員年齡結構基本都在40歲以上,隊伍素質參差不齊。

四、完善“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建議

(一)健全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建議對現行的涉及“兩管理、兩綜合”的金融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梳理,制定統一的工作規章,以中國人民銀行令的形式下發,增強“兩管理、兩綜合”制度的約束力和效力等級。在規章中明確適用對象、工作標準、工作流程、管理權限等,構建起科學合理、操作性強、協調統一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基層人民銀行開展工作提供完備的法律依據。同時,積極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改,賦予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管理權、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職權等;重新修改《賬戶管理條例》、《金融統計管理規定》、《國家金庫條例》等,增強各項法律規章的可操作性。

(二)強化信息應用提高金融管理效能。將“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搭建成人民銀行與金融機構的通訊平臺、維護金融穩定預警中心,在人民銀行內部強化信息共享,促進金融機構報送的數據資料轉化成人民銀行的監管信息、判斷金融政策落實情況的評價信息。更重要的是,通過開業、在營管理,專項、綜合執法檢查,現場、非現場監管,及時了解金融機構的運行狀態,強化人民銀行的綜合監管能力及預警分析金融風險能力。

(三)建立標準化的“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機制。建議定期或不定期總結“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經驗,將“兩管理、兩綜合”中比較成熟的做法、注意事項、格式文書、工作要求等制作成指引,建立起一套規范統一的工作流程、規范的登記簿格式,規范現場檢查和現場核驗內容、綜合評價量化考核標準、檔案管理要求等,為基層人民銀行維護轄區金融穩定提供必備的監管手段和履職依據。

(四)加強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對執法檢查程序、現場檢查技能、相關法律知識和檢查處理等基本知識的培訓,夯實功底,做到問題定性準確、處理合法。必要時可建立綜合執法人員聯系行制度,安排綜合執法人員深入金融機構學習和進行實務操作鍛煉。建立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人才庫,加強上下級人民銀行之間人才的流動管理,適當抽調一些基層人民銀行工作人員參加上級行組織的較大規模綜合執法檢查,提升基層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水平和質量。

參考文獻

[1]畢翼.“兩管理、兩綜合”體系的現狀與思考[J].金融發展研究,2012,(2):85-87。

[2]陳慧.基層央行開展“兩管理、兩綜合”工作中的法律問題[J].內蒙古金融研究,2012,(8):48-50。

[3]樊月英.基層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探索與實踐[J].華北金融,2011,(10):73-76。

[4]王中琦.對基層央行做好“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思考[J].黑河學刊,2012,(12):61-62。

[5]辛羽.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表現及對策[J].西部金融研究,2013,(5):85-89。

The Reflection on Improving “Two Management, Two Comprehensive”

of PBC Branches

HE Anrui ?WANG Ting

(Operations Office of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02)

Abstract:“Two management, two comprehensive” is the primary embodiment that PBC branches perform their duties according to laws. It has statutory, macroscopic and social attributes. In recent years, “two management, two comprehensive” has developed rapidly. At the same time,the problems that the legal basis is insufficient, work standards are not uniform, and staff is inadequate have constraine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working efficiency. Some suggestions are proposes such as perfecting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rationalizing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lations, establishing a standardized working mechanism and cultivating a high-quality staff.

Keywords: grassroots central bank; financial management; perform their duties according to law

責任編輯、校對:申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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