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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困局、反思與展望

2016-03-07 13:49□辜
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 2016年2期
關鍵詞:社會融入城鎮化農民工

□辜 毅

[電子科技大學 成都 6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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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困局、反思與展望

□辜 毅

[電子科技大學 成都 611731]

[摘 要]在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發展的大背景下,農民工社會融入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城鎮化進程有著深遠的影響。中國農民工在社會融入和社會認同的演進過程中會面臨諸多現實困境,反思改革開放以來社會融入的實施路徑與制度設計,展望農民工社會融入未來的發展方向是總結經驗教訓,明確改革目標的應有之義。農民工社會融入受其自身資本因素和社會制度體系的綜合影響,同時也無法擺脫現實社會環境的制約,這是影響農民工社會融入和社會認同的制度桎梏和制約因素,需要從提高農民工資本要素以及改革城市社會的制度結構兩方面著手解決當前農民工社會融入的現實困境;同時,整個社會還需要進一步營造農民工融入城市的社會氛圍,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導向,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理念,注重削減農民工所面臨的種種社會排斥。

[關鍵詞]農民工;城鎮化;社會融入;社會融合;社會排斥

引言

在我國二元社會分治和城鄉經濟結構依舊延續的今天,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既是突破城鄉固有社會制度的有效舉措,也是我國社會轉型與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承載著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從本世紀初開始,我國城鎮化率以年均1.35%的速度遞增,2011年首次突破50%的分界線,2013年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53.7%,發展速度令人矚目。在新時代“穩增長、調結構和促發展”的改革方針下,社會轉型和經濟發展的重點已經從單一的追求發展速度向注重發展的內涵價值轉變。如果將統計口徑中大量不具有城市戶籍的農村流動人口剔除,那么我國實際的城鎮化率不會超過40%?!耙匀藶楹诵牡某擎偦钡年P鍵要義就是實現農民工的市民化,幫助農民工群體融入城市社會。農民工的市民化是理論與實務領域的熱點話題,不僅僅涉及到城鄉相關制度基礎的改革,同時也涉及到社會融合等諸多社會問題。本文將以農民工社會融合作為研究方向展開論述,文中所關注的對象——農民工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不僅包括普遍意義上作為勞動力移民的農民工,同時也包括了大量的失地農民。這是因為從本質上講,流動農民與失地農民都是城鎮化的產物,一個是主動的城鎮化,一個是被動的城鎮化[1]。盡管失地農民一般已經擁有了城市戶口,但是其在城市社會所處的地位和環境與農民工沒有本質的區別。在城鎮化水平加速推進的過程中,兩者的數量都將繼續增長,2013年中國社科院發布的《城市藍皮書》預計,到2030年前全國大約有3.9億農業轉移人口,其中存量約1.9億,增量達2億多。如此龐大的農村剩余人口能否有序、合理、順暢地融入城市社會,被城市群體所接納,進而相互作用,相互協調,最終成為新的城市有機主體將直接決定城鎮化的成敗。當城鎮化進程達到一定階段、城市內移民規模達到一定水平時,對于移民的歧視政策會加劇城市內部不同戶籍身份的勞動力之間的福利差距和社會沖突,而這又將造成社會資源的非生產性消耗,阻礙城鎮化進程,并有損于城市戶籍人口的利益。通過社會融合來減少收入差距和社會沖突,反而更有利于城市部門的資本積累和經濟增長[2]。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工業化的發展打破了以土地為生產要素的傳統農業經濟,迫使失去土地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從事機械化大生產,整個工業化與農村人口的轉移幾乎是同步的。在這一轉移過程中,城市社會必須做好環境、資源、制度以及社會文化等多方面的準備工作,應對農村人口遷移所帶來的城鎮化問題,始終保持人口流動處于合理有序的節奏,確保城市社會在上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防范類似拉美國家過度城鎮化所帶來的社會風險。否則,不僅流動人口轉移的效率會降低,甚至整個城鎮化過程都會面臨停滯的風險,并且由于沒有處理好新移民與原有居民的利益關系,群體矛盾與群體沖突必然成為常態。因此,在社會經濟轉型與新型城鎮化進程不斷深入的雙重背景下,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具有極強的現實性和緊迫性,必須找出問題產生的根源并及時妥善地加以解決。

一、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困境分析

(一)歷史回顧與時代機遇

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前提在于城鄉人口的自由流動。1949年建國以來,城鄉人口流動在不同的社會經濟背景下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政府看待城鄉流動人口的態度,應對流動人口所涉問題的思路以及解決問題的相關政策從最初的嚴格控制到放松限制,再逐步向妥善引導轉變。真正意義上的城鄉人口流動是在改革開放以后,隨著以“經濟建設為核心”的指導方針的確立,農村勞動力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稟賦優勢得到了國家和市場的認可,他們以農民工的身份涌向城市,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突破口,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關鍵因素。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社會物質基礎已經實現了質的飛躍,從社會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探討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則具有了新時代的意義。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也理應從人文關懷走向制度設計,通過不斷抹平農民工與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差距,通過不斷推動城鄉社會公平的實現,為農民工群體提供良好的當下處境和樂觀的發展前景,使其成為推動中國城鎮化進程和中國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

(二)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困境

現階段農民工社會融入存在著制度性與內生性的雙重困境。在外部制度層面,受制于城鄉二元分治的戶籍制度,農民工無法取得城市居民的戶籍身份,這使得農民工從心理層面加深了自身非城市群體的自我暗示和自我定位。此外,戶籍制度衍生出的“隱性戶籍墻”阻礙了農民工獲取在城市生活的相應權利,具體表現在就業機會不平等且穩定性差、勞動報酬不公平、合法權益缺乏保障、社會福利與公共服務權利不足、城市住房無保障、子女教育及自身培訓缺失等多方面,其核心是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把農民工排斥在城市資源配置體系之外,它更多地反映了對農民工的歧視與剝奪[3]。在內生因素層面,農民工和城市居民兩大群體之間的資源稟賦存在較大的差異性。由于先天所處的社會環境和社會條件的差異,農民工的知識結構、工作技能、文化背景和行為方式等都處于劣勢,很難適應城市的主流生活,融入城市的主流群體。市場化高度發展的城市社會本身所具有的內在競爭排斥機制以及農民工群體基于內在因素和外在環境所形成的自我排斥和自我強化的雙重作用,直接導致了農民工群體的社會邊緣化。這一方面容易固化城市群體的各種歧視觀念和思維,另一方面也容易強化農民工對現實產生失落感、無助感和孤獨感,使其容易被鎖定在社會的底層。因此,突破農民工社會融合困境也必然從上述所涉及到的制度改革、環境塑造以及素質提升等方面入手。

(三)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再思考

國外有關移民社會融入的研究以經典社會學與社會政策理論為基礎,移民的社會融入涉及到種族、宗教、文化和社會制度等諸多領域,而我國農民工社會融入則具有明顯有別于西方社會的制度基礎和運行機制,國外研究中重點強調的種族與宗教因素在農民工社會融入中幾乎是可以忽略的影響因素。因此,我國學術界有關農民工社會融入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借鑒但不拘泥于國外成熟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一套較為系統的研究體系。農民工社會融合問題研究的關鍵是確定這一演化進程合理的實施路徑,并用恰當的方法加以實現。在這一方面比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幾種詮釋:田凱將農民工等農民轉移勞動力融入城市生活看作是一種再社會化的過程。這種過程包含了三個基本條件:相對穩定的職業,像樣的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相近的價值觀。也就是說,社會融合所帶來的再社會化的過程主要體現在經濟層面、社會層面、心理和文化層面[4]。馬西恒以基層社區作為新移民融入城市的起點,認為新移民與城市社區的“二元關系”從相互隔離、排斥和對立轉向一種理性、兼容、合作的“新二元關系”[5]。這一過程將依次經歷“二元社區”、“敦睦他者”和“同質認同”三個階段,其中敦睦他者是社會融合的關鍵過渡時期,機遇與風險并存,既能夠為正式制度變革積累成功經驗和社會基礎,同時也可能積累阻礙新移民繼續融入城市社會的雙重路徑依賴。眾多學者在研究社會融合的組織要素和功能架構中都認同其包含了經濟融合、身份融合、文化融合和心理融合等多個層次,各個層次之間是一種相互遞進的關系,但是究竟哪個層次在前,哪個層次在后,學界還存在爭議。有的學者認為文化融合是社會融合過程中首先經歷的,具有優先權的維度,經濟融合是實現社會融合最為重要的一步,而心理融合則是社會融合的最高層次[6]。有的學者則通過實證研究證明農民工社會融入的經濟、社會、心理和身份四個層次不存在遞進關系,經濟層次的融入,并不必然帶來其他層次的融入社會[7]。楊菊華則避開了各層次孰先孰后的爭論,認為社會融合中各層次并非僅有簡單的線性關系,更要注重相互之間的互動關系。各層次同時開始,但過程卻未必同步,它們之間會有重疊、交融與滲透,也會存在不同的序次[8]。筆者認為,農民工社會融合中所涉及的各層次和各維度之間的關系結構不能依靠單純的所謂常識性結論,也不能僅僅依靠某一次調研得出的結果。社會融合的各層次之間的關系依據農民工自身特征、所在城市的城鎮化特點以及地區社會文化以及制度結構的差異都會存在異質性,甚至會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這就需要在學術研究中不僅僅需要強調農民工社會融合演化過程中的共性,而且要更加注重對特殊性和差異性的分析,挖掘產生不同結果的內在原因,這也許正是促進農民工社會融合的核心要素。正如李樹茁所述,流動人口的社會融入問題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現象,反映了一種利益關系、社會資源分配的規則和秩序,涉及到國家層面的宏觀政策、流入地的經濟結構及居民的態度和行為、流動者的社會經濟背景等多方面因素[9]。為此,我們應當在相關理論研究結論的基礎上,結合改革開放以來處理農民工社會融合問題的經驗,尋求恰當的制度安排,構建普世的價值理念,實現大眾的社會認同。

二、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影響因素和制約條件

(一)農民工的資本要素

1.經濟資本要素

農民工的經濟資本是其在城市生活定居的物質基礎。一般來說,農民工的經濟資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農民工進城前在農村的財富積累以及后續的資產增值,另一部分則是農民工在城市務工的勞動收入。對于前者來說,除了失地農民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之外,通常農民工從傳統的務農以及從事小商品生產和經營中獲取的收入是微薄而有限的,無法形成原始資本積累,這也是農民工離土離鄉,進城務工的原始動機,對于后者來說,農民工所從事的一般是勞動密集型或者以體力勞動為主的工作,報酬的總體水平比較低,增長速度較慢,與農民工自身創造價值的貢獻不相匹配。經濟收入的局限決定了農民工的物質生活水平難以與一般城市居民相比,居住區域與條件也趨于城市的邊緣地帶。此外,農民工一般都有較重的贍養老人、哺育小孩和支撐家庭生活的壓力,對于有限的勞動收入來說,消費支出就更加捉襟見肘,不僅影響其個人人力資本的投入的可能,也減少了其個人二次創業的可能,個人財富積累只能維持一般的簡單再生產的??梢哉f,農民工經濟資本不足直接削弱了社會融合的物質保障能力。

2.人力資本要素

人力資本是凝聚在勞動者身上并通過勞動者素質所表現出來的知識、技能、智力和體力等決定生產效率的價值總和。長期的城鄉分割造成城市與農村之間教育資源的分配嚴重失衡。農村的教育經費短缺,教學條件落后,無法為教師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社會地位和待遇水平,這直接導致了農村教育質量的低水平,也就意味著從初級教育開始,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之間教育水平的鴻溝就已經形成。其次,農村居民由于所處環境的限制,獲取信息的渠道有限,思維方式更加的簡單直接,更加地趨于短期化,對人力資本投資缺乏長遠的認識。絕大多數農村居民仍然保留“讀書無用論”的固有意識,甚至家中子女辛苦考取了大學,也因為短期掙錢的誘惑而主動放棄了繼續求學的機會。他們還沒有認識到這其中昂貴的機會成本。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保持,農民工人力資本將長期處于低水平狀態。最后,農民工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結構失衡,所學知識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的需求,農民工就業選擇面狹小,經濟資本的積累不足直接影響了人力資本的投資,由此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的狀態。一般來說,農民工的人力資本存量越高,獲得的收入水平越高,留城定居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人力資本的匱乏是造成當前農民工社會融入困境最為重要的內生影響因素之一。

3.社會資本要素

社會資本是個體從社會網絡和其身處的社會制度中所可能獲得的資源,是農民工社會融合的關系保障。一般來說,進入城市以后,農民工失去了以往在農村所建立的社會關系網絡,短期內無法很快找到城市生活所能依托的社會資本,自身的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與移入地的主流社會存在明顯差異,生存和發展方式顯得格格不入,逐漸被推向城市社會的邊緣,游離于社會的底層[10]。嵌入于移民網絡的關系資源作為社會資本的關鍵組成要素對移民社會融合具有促進作用[11]。這種關系資源主要體現為以親緣和地緣關系為基礎的初級社會關系,盡管短期能夠協助農民工立足于城市,但是由于強烈的交往限制,也進一步強化了農民工生存的亞社會生態環境,阻礙其對城市的認同與歸屬[12]。因此,以新型城市社會網絡為核心的社會資本相較于農民工進城前固有的原始社會關系以及進城初期所依靠的初級社會關系來說,對農民工融入社會的推動作用顯然更加有利。然而,由于城市居民對農民工觀念上根深蒂固的偏見與行為上狹隘的歧視,使得城市居民與農民工群體之間很少交往,城市社會關系網絡所擁有的更為豐富的資源和信息無法觸及農民工群體。此外,在城市社會現存的制度框架內,農民工在城市中沒有依法可以依靠的正式組織,無法通過集體表達內心訴求,因而也就無法獲得體制內資源的支持與保護,致使其合法權益經常受到侵害。

(二)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制度基礎

從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中我們已經認識到城鄉分治下的戶籍制度是阻礙農民工社會融合過程的根本性制度障礙。戶籍制度障礙體現在農民工身上,主要表現為角色和身份的不一致上。從角色上看,農民工已經完成了從農民到工人的轉換,這是通過職業的非農化過程實現的。但問題在于轉換角色較容易,轉變身份則較難,在沒有制度保證與社會認同的背景下,個人無法靠自身努力實現。盡管在城市中農民工已經能夠基本像普通市民一樣的生活工作,其城市經歷也已經有了幾年甚至十幾年,但就身份而言,他們仍然未被戶籍制度認可為城里人,仍被城市社會心理所排斥,造成農民工角色轉換與身份轉換的分離。

戶籍制度就像一道“隱形的高墻”,將農民工群體排斥在社會資源的分享者之外[13]。這必然對農民工社會融入與社會融合帶來制度性的影響,提高了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成本。之所以戶籍制度能夠決定資源分享權,這主要是因為當前的戶籍制度與城市公共服務以及公共福利政策捆綁在一起,戶籍制度是后續教育、就業、衛生和社會保障等一系列制度規則的上行制度。戶籍制度以身份識別為前提,上述涉及市民權利的各項制度無法惠及農民工群體,這一方面導致了目前城鄉社會分治下社會公平性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外生性制度障礙與農民工內生性障礙的雙重疊加和惡性循環。戶籍制度和與之伴隨的制度性障礙剝奪了農民工群體享受公平教育、充分就業以及各類社會福利的權利,阻礙了農民工經濟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積累,并進一步影響到農民工子女資本要素的重塑,導致社會融入的代際傳遞問題。相關實證調查結果已經表明,在現有社會制度環境下,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入狀況與老一代農民工相比并沒有顯著差異。從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顯然社會資源共享與分配不應以某種人為強制設置的制度框架為基礎,尤其對于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這種公共產品,公民權理應成為享有權的核心決定要素。是否具備城市身份不應妨礙其對城市社會資源的索取,打破戶籍制度所造成的城鄉群體間固有的利益格局,合理分配和共享城市社會資源成為制度改革的必然趨勢。

(三)農民工社會融合的環境氛圍

1.心理排斥

農民工群體與城市市民群體在文化和心理上的障礙主要表現為因群體間的利益沖突而引發的群體間在心理上的隔閡。根據社會學的群體理論,內群體中的成員往往對外群體及其成員抱有懷疑和偏見,甚至采取蔑視、厭惡、仇視、挑釁等敵對態度,使得對方在心理上無歸屬感。內群體與外群體常?;ハ喔綦x,乃至處于對立的地位[14]。以城市為界限,農民工與城市居民正好構成了這種內群體與外群體的關系??v觀中國社會發展史,城市居民對于農村居民本身就存在先天的優越感和心理定勢,建國以來二元分治的局面更加強化了這一固有認知。城市居民認為其所享受的城市特權是理所應當的,農民工群體的加入,破壞了原有的利益平衡,城市居民不得不面臨更多的競爭,原有的身份特權優勢受到了威脅。同時,農民工本身素質的局限性也導致他們的生活方式與城市的文明理念相沖突,社會治安與社會環境確實也因為流動人口的到來產生了較大的波動,這更加強化了城市居民對外來農民工的心理排斥,排斥的過程逐步顯性化,排斥的程度也不斷加深。對于農民工來說,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條件下,中國傳統農民的社會心理具有內向、壓抑的封閉傾向。農民工與城市主流社會、主流文化相疏離,成為客觀上的“城市中的村民”。

2.文化排斥

農民工先天環境下培養的文化觀念、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上與城市社會所具有的文化傳統沒有共生的土壤。農民工群體與城市居民之間始終保持著有意或者無意的距離,這種距離感的固化使得農民工逐漸被城市文化所拋棄,逐步遠離了城市主流社會[15]。大量的農民工群體被排斥在城市文化生活之外。農民工文化生活極其匱乏,有限的收入無力承擔文化生活的消費成本。城市社會的文化生活發展忽視了對農民工群體的關注,農民工在參與城市文化生活的過程中處于有心無力的狀態,絕大部分的農民工沒有業余的文化生活,缺乏足夠多的、免費的文化娛樂設施。此外,城市社會和居民對農民工群體的生存方式和生活觀念缺乏應有的尊重、理解與接納,而是表現出不應有的偏見和歧視。城市社會和居民視農民工為“二等公民”,這已經固化成為一種常態。社會的大眾教育與媒體宣傳中依舊存在潛移默化的對農民工群體的漠視和貶低,農民工被排斥出城市社會的主流生活文化和生活觀念之外,這顯然不利于在城市社會中營造文化融合的社會氛圍。

三、城鎮化背景下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基本思路和策略

(一)夯實和提高農民工的資本要素

當前農民工融入城市進程中,經濟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不足和缺失,造成了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困局。要想培育和提升農民工的三大資本,首要任務在于認識到三大資本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關系,并依此構建農民工資本提升的綜合體系。經濟資本以存量資本和流動資本進行衡量。對于農民工來說,農村環境造就的先天性存量資本不足使得其經濟資本主要依靠流動資本進行補充。在城市獲取以工資收入為主的流動資本主要依賴自身職業能力和人際關系網絡,這兩項都是農民工的軟肋??梢?,要進行經濟資本的提升和培育,顯然不能忽略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發展積累。同樣,人力資本的提升是以農民工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為基礎,社會資本所帶來的群體壓力為促進的。很難想象農民工在基本的生存保障都還未解決的情況下,會有更多的精力關注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提升。最后,社會資本的提升也需要經濟資本和人力資本的提升為鋪墊。群體的接受和融合是以具有相同或相近屬性為根本前提。農民工群體要想提升社會資本,融入城市群體,必須在經濟資本和人力資本方面向城市人群靠攏。因此,可以看出,三大資本的提升和培育有著天然的一致性,三者之間沒有明顯的主次之分,提升和培育的過程也是相輔相成的。我們應當用統一協調的觀點看待三者之間的協調共進。

1.從兩個方面提高農民工的經濟資本

以土地制度改革為契機,明確土地權利界定,保障農民的土地與宅基地的基本財產權利,同時,以市場機制為核心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流轉市場,實現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推進農村土地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眾多的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村留守人口的勞動生產率已經無法支撐土地生產的高效率,從規模經濟與規模效益的角度來看,如果能夠實現農村閑置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引導和鼓勵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成長與農村經濟的發展無疑是改變農村社會現狀,提升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有益嘗試。除此之外,積極整合城鄉土地資源,將級差地租的思想運用到城鄉土地的占補平衡中,這一方面解決了城鎮化發展所帶來的城市建設用地緊缺的問題,同時也增加了“土地財政”的收入,如果能夠配套更加傾向征地人群的補償分配政策,這將為農民工經濟資本的提升帶來新的財務支持渠道。農民工如果已經決定舉家遷徙到城市生活,那么可以采取宅基地與城市住房用地互換補差的方式,按照市場價格抵扣城市購房成本,減輕農民工的購房壓力,使其能夠更好地在城市置業定居。此外,針對農民工收入水平低下的現實狀況,從本地區經濟發展和產業布局的特點出發,培育并引導其加入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的行業和部門。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嚴格同工同酬的工資計發標準,鼓勵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使得農民工能夠通過辛勤的工作換取自身經濟資本的提高。

2.抓住人力資本提升和培育的重點,處理好各種平衡關系

農民工人力資本的提升需要建立政府、企業和農民工三方共擔的人力資本培育機制。相關實證研究表明,傳統的學歷教育在提升農民工綜合素養,縮減人力資本差距方面具有長期效應、但是從當前農民工就業中對人力資本的要求來看,主要體現在所掌握的工作技能水平上??梢赃@么說,人力資本的提升和培育是一個長期效應與短期效應、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的平衡發展過程。沿海地區民工荒與大量待業農民工的現實矛盾表明,我國勞動力供求現狀與結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轉變,現階段產業發展不是缺乏勞動力,更多的是缺少具有專業素質和較高人力資本的產業工人。因此,政府一方面應當加大普通學歷教育的資金投入力度,保證農民工及其子女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并完成相應的基礎教育,著重提升農民工的知識文化水平和道德修養;另一方面,大力舉辦資助職業教育,強化農民工的職業培訓力度,提升農民工融入社會的就業能力、職業轉化能力以及創業能力。企業在農民工用工問題上要摒棄以往簡單粗放的勞動力代際替換的思維,結合國家有關農民工就業培訓的扶持政策,實施相應的技術培訓方案和計劃,逐步提升農民工的生產技術水平。最后,農民工也需要改變對人力資本提升的陳舊觀念,調動自身的學習能動性,將部分勞動收入轉化為潛在的綜合人力。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工”,要讓農民工明白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性,切莫認為教育培訓是浪費時間,看到人力資本提升在促進認知能力、思考能力和決斷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3.從“先賦”到“后致”注重社會資本的積累和構建

在移民從遷出地社會遷入到陌生的遷入地社會之初,親緣關系和地緣關系對其社會融合的作用相當重要,但隨著居住和工作時間的推移,嵌入在移民-居民網絡中的社會資本將成為移民社會資源的重要來源[16]。社會成員之間的正向的社會互動,親密的面對面的交往,一直以來被認為對個人的基本人格和價值觀的形成、世界觀的維持和發展等都具有重要影響,這種關系經常是個體與社會發生聯系的最為關鍵的第一環境。農民工進入城市工作和生活,由于對城市的陌生感和自卑感,不容易率先邁出群體交流的第一步,也就無法擴展自身的社會關系。為此,首先包括政府、各單位和社會團體在內的城市社會應當以包容性社會發展理念為指導,為農民工融入城市的社交能力提升營造良好的氛圍,鼓勵農民工積極參加各類社會活動,與不同知識結構、工作經驗、社會背景的群體進行交流,尤其要向已經在城市扎穩腳跟的農村前輩取經,他們是聯通城鄉就業和生活信息的最佳途徑。其次,農民工社會資本的關系網絡建立不僅需要以親緣和地緣關系為代表的強關系,而且更需要構建起以友緣和業緣為代表的弱關系。弱關系的強化更能體現農民工對異質社會環境和社會關系的適應能力。農民工可以通過在人力資本提高過程中所建立的新的群體關系加強社會資本的積累,例如,在城市接受職業教育與培訓過程中形成的同學關系、與城市本地居民混合居住所形成的鄰里關系、就業單位內各種社會活動帶動的超出同鄉間的交往等等,都是農民工基于城市的社會人際關系拓展、新型社會資本積累的重要渠道。最后,嘗試探索性建立農民工社會組織,依靠組織力量減輕獲取信息資源的成本,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農民工獲得社會資本的有效集聚。

(二)改革優化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制度基礎

1.積極推進戶籍制度的改革,還原制度的本質功能

戶籍制度改革首先需要剝離依附于戶籍制度之上,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受的特殊福利制度。城市福利應當給予所有為城市發展和進步做出貢獻的群體,農民工群體毫無疑問是這一權利的索取者和福利分享者。戶籍改革的實質是還原戶籍制度本身的基本職能,做好人口登記管理,把控城鄉人口流動動向,確保農民工融入城市平穩有序地進行。以城鄉戶籍一元化為最終目標,妥善處理戶籍轉移問題。多年來二元經濟結構所帶來的城鄉分割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與之相伴而生的戶籍制度也對農村人口的轉移起到了限制作用。在城鄉一體化的背景下,應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放寬城市遷移落戶的限制,將穩定的職業、繳納社保年限、城市不動產產權乃至長期穩定的居住場所等多元化的衡量標準納入落戶政策的評價體系中,突破傳統城鄉戶籍制度的束縛。

2.突破隱形戶籍墻的束縛,共享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的權利

衡量農民工融入社會程度的首要指標便是農民工是否與城市居民同樣公平和公正地享受到了城市的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待遇。在社會福利體系方面,農民工理應享受到制度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專業化的社會工作體系以及多元化的社會服務網絡,確?!暗拙€公平”。社會保障體系是農民工融入城市首先應當享受的基本社會權利?,F階段,基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新形勢,從制度的頂層設計思路出發,各地都應當做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碎片化”整理和制度間轉移接續工作,充分保障制度改革群體特別是農民工群體的養老權益,確保他們在制度的轉接過程中養老權益的可攜帶。同時,農民工接入地城市的社會保障部門也需要綜合考慮整個養老保險制度的財務可負擔能力,加大對養老保險體系的資金支持,優化和創新“土地換社?!钡壬绫YY金籌資模式,確保整個制度不會因大量農村勞動力的進入而產生財務平衡的風險。其次,完善的社會工作體系需要以服務和利他精神為宗旨,以專業化和客觀性為要求,將社會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社會工作者、案主、資源系統、社會環境等基本要素合理有序地安排和調度起來。具體來說,面對農民工群體,社會工作應該以農民工居住社區為依托,幫助其解決社會融入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獲取信息的優勢,為農民工提供相應的社會資源。由于社會工作具有與農民工群體直接接觸的特點,能夠及早了解和關注農民工的生存需要以及思想訴求,也能夠及時發現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之間群體融入的新問題,分析矛盾產生的內在誘因,防范群體利益沖突所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除此之外,農民工社會融入享受到的相關權利還需要包括政府、社會、社區、社會化組織以及鄰里之間等組成的多元化社會服務網絡的有效支撐。為此,社會服務網絡必須有效地為包括農民工群體在內的社會成員提供物質支持、精神與心理支持、關系支持和社區照顧。

(三)營造農民工融入城市的社會氛圍

1.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導向,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理念

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審視制定的相關政策,修改和廢除阻礙農民工社會融合的相關規定,從國家層面首先去除對農民工歧視和偏見的歷史殘余,并且通過大眾傳媒正確引導公眾的社會認知,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性觀念,循序漸進,逐步鞏固農民工在城市生活中應有的地位。農民工和城市居民之間由于背景、地位、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差異難免存在發生誤會和產生沖突的可能性。因此,在現代社會倡導的包容性發展的理念下,應當加強對農民工群體與城市居民群體的教育普及工作,樹立新時代的文化價值觀念,認識到農民工對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貢獻。當前農民工融入城市只是對其長期貢獻的補償,我們理應心懷尊重和包容的心態去接受他們。盡管他們的到來會對城市就業、城市基礎設施分享等產生影響,但這也是現代社會競爭的應有之意,是每個人平等發展的權利。城市居民應當幫助農民工解決融入城市所遇到的困難,使得農民工認識到他們不僅是城市的貢獻者,也是城市的享受者,增強其在城市的歸屬感,加快其素質提升的過程。另一方面,從農民工角度來說,也應當不斷激發自身融入城市社會的能動性,自覺向城市社會普遍的社會理念靠近,樹立社會參與意識和城市管理意識,將自己作為城市群體中的一份子,積極參與社區活動,改善同居住社區城市居民的關系,提高社會歸屬感和認同感??偟膩碚f,就是要形成社會融合輿論氛圍的倒逼壓力,推動農民工自覺完成身份轉化和群體融合。

2.注重削減農民工所面臨的種種社會排斥

人的權利主要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決定,非正式制度所產生的權利經過了時間的檢驗和群體的認同,已經固化在社會生活當中,有的甚至最后上升為以正式制度形式確立的權利。政府主導的城鎮化所帶來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和農民對市民化渴求的誘致性制度變遷決定了現有城鄉制度的改革的發展路徑。在這一演化過程中,應當充分體現對城鄉社會成員個體權利的重塑,通過對群體中各個個體賦予平等可及的權利,最終消除城鄉間的權利差距和權利排斥。農民工融入城市意味著新的群體加入到城市的競爭當中,城市資源總量有限,競爭主體的增加自然會導致既得利益群體產生排斥行為。與此同時,新加入的農民工群體由于對城市環境的陌生,處于自我保護的原始意識,也會以親緣和地緣關系抱團,自然也就加劇了群體間的相互分割??梢?,消減社會排斥需要城市居民與農民工兩個群體共同應對,方能促進群體間的融合。此外,對于農民工子女所涉社會排斥問題來說,主要是要防止群體間的代際再生產,避免由此產生的群體交往障礙以及群體縱向流動的不暢。農民工群體與市民群體之間應當逐步建立適宜的融合溝通機制,避免自循環的產生,通過不同群體之間的互動,彼此信任,彼此理解,消除信息誤解和觀念沖突所帶來的社會排斥。

四、結論

農民工社會融入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城鎮化進程有著深遠的影響。本文在詳細闡述農民工社會融入的發展歷程與現實困境的基礎上,對社會融入的實施路徑與制度設計進行了反思與展望。農民工社會融入受其自身資本因素和社會制度體系的綜合影響,同時也無法擺脫現實社會環境的制約。為此,論文從夯實提高農民工的資本要素和改革優化城市社會的制度結構兩方面著手,一方面從財產收入與工作收入兩個角度提升農民工的經濟資本,從處理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平衡關系中培育農民工的人力資本,從“先賦”到“后致”注重社會資本的積累和構建;另一方面抓住制度改革的核心,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突破隱形戶籍墻的束縛,確保農民工獲得與城市居民共享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的權利。此外,整個社會還需要進一步營造農民工融入城市的社會氛圍,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導向,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理念,注重削減農民工所面臨的種種社會排斥。

參考文獻

[1] 童星. 社會轉型與社會保障[M]. 北京: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2007: 250.

[2] 劉曉峰, 陳釗, 陸銘. 社會融合與經濟增長:城市化和城市發展的內生政策變遷[J]. 世界經濟, 2010(6): 61.

[3] 劉傳江, 程建林. 雙重“戶籍墻”對農民工市民化的影響[J]. 經濟學家, 2009(10): 69.

[4] 田凱. 關于農民工的城市適應性的調查分析與思考[J]. 社會科學研究, 1995(5): 94-95.

[5] 馬西恒, 童星. 敦睦他者:城市新移民的社會融合之路[J]. 學海, 2008(2): 20.

[6] 悅中山, 李樹茁, 費爾德曼. 農民工社會融合的概念建構與實證分析[J]. 當代經濟科學, 2012(1): 6.

[7] 李培林, 田豐. 農民工社會融入的代際比較[J]. 社會, 2012(5): 1.

[8] 楊菊華. 從隔離、選擇融入到融合:流動人口社會融入問題的理論思考[J]. 人口研究, 2009(1): 23.

[9] 李樹茁, 任義科, 靳小怡, 費爾德曼. 中國農民工的社會融合及其影響因素研究——基于社會支持網絡的分析[J].人口與經濟, 2008(2): 8.

[10] PARK R E. Human 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28, 33(6): 881-893.

[11] 王春光. 溫州人在巴黎:一種獨特的社會融入模式[J]. 中國社會科學, 1999(6): 118-119.

[12] 朱力. 論農民工階層的城市適應[J]. 江海學刊, 2002(6): 86-87.

[13] 李強. 戶籍分層和農民工的社會地位[J]. 中國黨政干部論壇, 2002(8): 16-17.

[14] 鄭杭生. 社會學概論新修[M].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0: 195.

[15] 李強. 關于城市農民工的情緒傾向及社會沖突問題[J]. 社會學研究, 1995(4): 66-67.

[16] 悅中山, 李樹茁, 靳小怡, 等. 從先賦到后致:農民工的社會網絡與社會融合[J]. 社會, 2011(6): 131.

Plight, Reflection and Prospects of Assimil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in China

GU Yi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Chengdu 611731 China)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social assimil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an important task of social progress. In the article, the author profoundly rethinks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social assimilation and gives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and institutional design, on the basis of discussing the plight of social assimilation. Social assimil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influenced by capital elements themselves and social institutional system. Meanwhile, the whole process is restricted by realistic social environment. So, the author provides solutions to solve the plight of social assimil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Firstly, it is necessary to enhance the capital competence of migrant workers. Secondly, we should actively promote the reform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in order to break through implicit institutional obstacle. Thirdly,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maintain the rights of social welfare and public service for migrant workers. Besides, the whole society ought to create the atmosphere of social assimilation. It is significant to guide the direction of public opinion and finally build up correct social vale in order to solve diversified social exclusion.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urbanization; social inclusion; social assimilation; social exclusion

編 輯 劉 波

[作者簡介]辜毅(1983- )男,經濟學博士,電子科技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美國行政管理學會會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員.

[基金項目]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四川省城鄉統籌發展基金會2013年度研究課題“四川農民工融入城鎮的主要障礙及其化解對策研究”的階段性成果(2TTC201305).

[收稿日期]2015 - 09 - 24

[中圖分類號]D60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4071/j.1008-8105(2016)02-0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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