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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職業學校教師的管理及待遇述論

2016-10-14 09:20馮志明王志兵
職業技術教育 2016年19期
關鍵詞:民國待遇管理

馮志明?王志兵

摘 要 民國時期,政府、職業教育界為強化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十分重視教師的管理及待遇,通過明確責任和義務、強化考核與甄別、開展繼續教育培訓等系統的管理方法和措施,以及從政策上給予待遇充分的保證,保障教師隊伍的質量和穩定發展。但是,由于社會大環境和時局的原因,給教師管理和待遇落實造成了客觀困難,使得目標的達成差強人意。民國職業學校教師的管理及待遇的要求和措施的導向,對當下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具有參考作用和借鑒意義。

關鍵詞 民國;職業教師;管理;待遇

中圖分類號 G719.2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3219(2016)19-0062-05

民國時期,為提高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民國政府、職業教育界十分重視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從教師的職責、教學任務、工作時間、資格檢定、繼續教育培訓、主體作用發揮及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面向符合職業教育特質的明確規定和要求,并采取相應措施和辦法,開展了大量工作,以加強對教師的科學、系統、規范管理,促進教師隊伍穩定、有序的專業化發展,提升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

一、職業學校教師的管理

(一) 明確職責任務

1933年3月教育部頒布的《職業學校規程》明確規定:專任教員在校時間每天至少七小時;對于初級職業學校專任教員,教學時數為22~26小時/周,擔任實習學科者26~30小時/周;高級職業學校專任教員,教學時數為20~24小時/周,擔任實習學科者24~28小時/周。1935年6月教育部公布的《修正職業學校規程》中調整為:初級職業學校專任教員每周教學時數為18~24小時,高級職業學校專任教員每周教學時數為16~22小時??梢钥闯鰧H谓處熃虒W工作量飽滿,而且實習學科教學時數多于一般學科教學時數,體現出職業教育對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重視,以及對教師較高的技能水平要求。除了確定專任教師的教學標準時數外,還特別對校長和相關兼任行政管理的人員提出了要求,校長要擔任教學工作,教學時數不得少于專任教員最低限度的1/2;兼任主任或訓育員的專任教員,可適當減少教學時數,但不少于規定最低限度的2/3;而且明確都不得再另外支取兼課薪酬,即要求行政管理人員必須有教學的能力,做到教學與管理并重。規程要求,全體教員必須參加每學期一、二次的討論全校一切興革事項的校務會議,和每月一次的討論一切教學實習及圖書設備購置事項的教務會議[1]。明確了教師不僅僅承擔著教學工作,而且還負有學生思想品德和行為規范教育,指導和幫助學生職業發展,及參與學校財務經費公開民主管理的職責和任務。

如,中華職業學校在1917年建校初期就制定了《教職員任務總則》《教職員會議細則》和《教職員分任職務細則》等管理制度?!督搪殕T分任職務細則》中對普通科主任、工場主任、會計及事務員工等所有教職工的工作任務、內容都做出了詳細規定?!督搪殕T任務總則》中規定,教職員“對于本校所定目的務祈協力進行以期收善良之效果”“本校遇有公共事務發生時各教職員須共同協力襄理之”“教職員中每日必有一人輪值駐?!盵2]等,明確了教職員對學校工作和事務的共同責任擔當。通過這種管理的要求,不僅形成了教職員正常的例會制度,加強了教師的日常管理,而且體現了學校在管理中的民主性,保障教職員對學校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充分倡導和發揮教職員在學校建設發展中的主人意識。

(二)強化考核與甄別

鐘道贊先生認為教師是促進和保證職業學校發展的根本要素之一,呼吁“際此促進職教之時,希望各省市教育當局,提高職業學校校長與技術教員人選與待遇,能如是則職業學校本身才有固謀進展之可能”[3]。雖然民國時期職業教育的職業科師資一直比較缺乏,但是國民政府沒有放寬對教師管理的要求,1932年教育部頒發《中等學校教職員服務大綱》,其中明確規定教員實行專任制,其目的是為了保證教師隊伍的穩定和管理的持續,同時,為提升教師的能力水平,還要求施行入職前培養和加強任職后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根據教育部的要求,為提高教學質量,各省高度重視,加強了對在職教師的日??己?,為求得實效,還結合本省實際采取相應加強管理的針對性措施。如江蘇省除加強平時對教員的考核外,還集中采取“教員服務須知及督學抽查辦法、電調成績辦法以及成績展覽會等辦法”[4]。

民初承襲清制,在管理上對教師資格嚴格限定,實行二重審定原則:一為學歷審定,二為實際教學能力審定。其中對于職業學校教員資格審定,基本都由本行“專家”組成。李澍聲先生提出對于職業教育教師的檢定原則:“健康的體魄,職業的興趣,勞動的身手,清醒的頭腦,無不良的嗜好”,要采用極精密的方法,通過檢定達到“一方面可以淘汰濫竽分子,一方面提高教員的學識,增進教學的效能”的目的[5]。如,從1920年開始,山東教育行政當局根據教育部要求,參照小學教員的檢定規程,對職業教員調查資格進行檢定,根據不同情況分“毋庸檢定、無試驗檢定、受試驗檢定”三種,除檢驗教師的品行、身體外,根據教師教授科目的性質,分別舉行各科目的考試,此外還要進行口試與實地演習操作,檢定的程序和內容十分嚴密[6]。

為強化職業學校教師合格資格管理,1933年教育部頒布《各省市職業學校職業學科師資登記檢定及訓練辦法大綱》,對于職業學科師資登記檢定的方法、條件、類別、要求和程序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分為三類申請登記檢定:一是甲種職業學科師資,要滿足畢業于國內外??埔陨蠈W校,并具有職業經驗二年以上,或是在職業界連續任職四年以上的高級技術人員。二是乙種職業學科師資,要滿足畢業于高級職業學校、甲種實業學?;蚋呒壷袑W農工商科,并具有職業經驗二年以上,或是在職業界連續任職四年以上的中級技術人員。對以上兩類人員登記時,還“應特別注重擔任職業學科之種類及其經驗”。三是對于有特長技術但無以上資格而又志愿擔任高級或初級職業技術學科教師的匠師,“應就其技術種類及程度,分別予以檢定”。職業學科師資檢定結果的認定分為兩種:“有職業技術及經驗,有證明文件,經查屬實,無需檢測就檢定;無證明文件,或有疑問的,要進行職業技能的檢測后檢定?!盵7]從檢定標準和要求來看,把職業的技能水平和經驗作為合格職教教師的必備條件,突出了職業教育的職業特征屬性。

(三)開展繼續教育培訓

為使現任職業學校教師的技能學識在教學過程中不斷更新與提高,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在崗培訓的形式,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1934年教育部根據各省市會考成績,統計出理科成績較差,經分析認為主要原因在于教師的教學方法不當,必須加強教師的教育培訓,并采取指定公私立大學舉辦中等學校理科教員講習班的辦法。1936年暑假,教育部委托金陵大學在南京舉辦農科職業學校教員講習班,委托托雷氏德工科專門學校在上海舉辦工科職業學校教員講習班。北平國立師范大學與天津北洋工學院合作,籌商詳細辦法訓練工科職業師資。

為進一步推進教師繼續教育工作,1940年教育部頒發《獎勵職業學校職業教員進修暫行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準其休假到學術或事業機關進修半年到一年,給予進修獎學金。1941年教育部頒發《職業學校校長教員參觀考察辦法》,要求校長、教員除平時要自覺加強學習、掌握有關職業教育理論、知識和技術技能外,應定期以半天至三天的短期或一、二星期及更長時間的長期,外出進行參觀考察,擴大視野,以提高職業教學的能力水平,促進教學效能增進。同時,為鼓勵職業學校教師深入研究,開展應用技術創新,服務社會技術進步,歐元懷先生建議,除了要有專家指導他們研究和試驗以外,“凡職業教師對某于種工藝制作確有研究,且為社會急切需要或與擔任學科的教學有密切關系的,得將所研究的工作內容,試驗應有的設備器具,及其可成功的方法和完畢期限等等,詳細擬定計劃書呈請政府核發補助經費。如試驗成功,則公布社會采用,并得保送到有名工廠農場去考察實習,以資深造,如是則不獨職業界受其利益,職教人才也可自知奮勉了?!盵8]

二、職業學校教師的待遇

(一)對待遇保障必要性的認識

職業教育教師與普通教育教師相比,除了具有教師的一般學識和素質外,最重要的是還必須具有職業經驗和較高的技能水平,由于這樣的特殊性條件要求,勢必也應該有特別的薪酬待遇。李澍聲認為,在過去,許多學識和技能很好的教師,往往因待遇不好,中途放棄教師職業而他就,或勉強敷衍塞責,不管學生得益與否。因此,要使職業學校教師“庶幾能積心處慮,為職業教育而努力”,首先,要增加薪俸,使教師無內顧之憂,才能盡心盡力從事教學;其次,職業學校教師的薪俸應稍高于普通中學教師;第三,為獎勵教師認真教學起見,要實行年功加薪;第四,要長期聘用,消除其不穩定的心理[9]。傅煥光以農業學校師資為例,認為有農林專門學識并有實地經驗的教員,才能帶領學生實習而有成效,這種師資不易多得,應優禮物色,或選擇有潛力和希望的人才,委托大學進行特殊訓練,以儲應用,提出“求良好之師資,使專心教授,其薪金不可過薄”[10]。

1937年何清儒對職業學校教師薪資進行了調查,當時,專任教師月薪資最少的30元以下,最多達250元,沒有大學和專門學校畢業資格的教師約都在百元以下,最多的不過120元;大學程度的,多數大約100元,其中約半數的人在百元以上,基本與學歷資格成正比關系。據統計,1927-1936年間,上海工人的月工資大致為14~15元,職業學校教師的月工資為他們的2~20倍左右[11]。

(二)政策上的傾斜優待

民國政府對職業學校師資的待遇在政策上給予了傾斜,明確“職業學科師資訓練科學生之待遇,得參照師范生優待辦法,免除學費及膳費”[12],由政府承擔,這在民國教育序列中除了實行免費師范生教育,對職業學科師資訓練科學生實行免費教育是絕無僅有的,充分體現了民國政府對職業教育教師培養的重視?!堵殬I學校設施標準》規定:各級職業??平處煷觥安坏玫陀谙喈敻骷墝W校之教師,其具有特色學識、技術與經驗者,并應酌量提高”[13],從政策上明確了給予具有特殊技能水平的職業學校教師以更高的待遇保障。應該說在抗戰之前,職業學校教師的收入水平在整個社會的較上層,生活保障較為充足,社會地位得到充分認可,對社會有一定的吸引力。

到了抗戰時期,由于社會動蕩,物價飛漲,物資匱乏,致使職業學校教師的薪酬無法維持生計,紛紛改行,陷入了“在學校待遇太低,出了學校便有辦法了”[14]的窘境,對職業教育的發展產生了較大影響。為解決這種狀況,政府多措并舉,努力穩定教師隊伍,1940年教育部發出通知,規定:“職教師資俸薪較初高級中學教員提高30%到40%”[15],并頒布了《津貼職業學校??平虇T及導工薪給暫行辦法》暨《國立職業學校職業科目教職員補助金辦法》,明確發放專項津、補貼的對象為公立及已立案私立職業學校職業學科專任教員及實習工廠導工,在符合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考核認可的合格資歷和優良教學成績要求的條件下,津貼標準為每年工科專任教員300~500元、農科專任教員250~350元、工廠導工100~200元[16]。為解決職業學校教師家庭后顧之憂,保證其抗戰時期安心教學工作,還對生活困難教師的子女給予補助學雜費,使其能完成學業。這些都為穩定教師隊伍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終身保障的保證及激勵

職業學校教師作為民國各級各類教師隊伍的組成部分,還納入到民國教師整體保障和激勵體系中。1926年民國政府公布《學校職教員養老金及恤金條例》,教育部公布了《學校職教員養老金及恤金條例施行細則》。養老、撫恤金的支付來源上規定,國立學校由國庫支付,省校由省庫支付,市縣立學校由市縣教育經費支付,私立學校由各校依各自情況酌量支付[17]。1940年7月修正公布的《學校教職員養老金及恤金條例》中,將私立學校教職員的養老金及恤金發放辦法增加納入條例中。1944年6月教育部公布《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和《學校教職員撫恤條例》,在《學校教職員撫恤條例》中明確規定服務十五年以上生病、依法領取年退休金過程中、因公等三種情形而死亡的,給遺屬發放年撫恤金[18]。

綜上可以看出,養老金及撫恤金的政策不僅考慮到專任教師,而且對兼職教師提供了一定的終身保證,體現了不唯身份管理而注重崗位管理的思想,及對兼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視。

為激勵教師的榮譽感,提高教師社會地位,教育部1938年頒布《教師節紀念暫行辦法》,目的在于“以鼓勵教師服務精神,融合師生情感,并喚起社會尊敬教師之觀念”[19],規定于每年8月27日舉行各種紀念活動。1939年8月頒布《教師節紀念辦法》,正式確定孔子誕辰日8月27日為教師節,以達到“既以表彰圣德,亦以振奮群倫”目的,由此,各地在每年教師節舉行多種形式的紀念慶?;顒?。1945年6月教育部修訂、公布并實施《教員服務獎勵規則》,規定“凡連續服務十年以上,成績優良,并經檢定或審查合格之教員,經查名屬實者,分別授予服務獎狀”[20],定期公布、表彰長期從事教育并做出成績的人員名單。

通過對職業學校教師的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給予了職業學校教師終身的保證,鼓勵其長期從事職業教育。

三、借鑒與反思

在民國職業學校教師管理上,通過明確職責,參與學校事務,重視日常教學要求,進行資格檢定,開展在職繼續教育培訓等工作和措施,加強了教師隊伍的內涵建設;待遇上,政府制定了基本的待遇、特殊的補貼及終身的保障等措施,相對優渥的待遇,對職業學校教師隊伍發展確實產生了較大的正面效應,促進了職業教育的質量提升??箲鸷?,為了能給發展職業教育提供穩定的師資,教育部也還曾制定《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計劃》,擬“籌發職業學校??萍夹g教師獎助金。籍謀羅致專門師資,并使其安定工作”[21]。然而,在各方面的綜合因素的副作用影響下,給民國職業學校教師管理和待遇落實造成了客觀困難,使得目標的達成度差強人意。

(一)規定標準客觀上得不到落實

雖然根據條件要求對職業學校教師開展了較大規模的資格檢定工作,但民國職業教育過程中,對于訓練技術技能與職業經驗兼備、教育學識與修養共有的教員始終不足。首先,由于職業科種類繁多,缺乏足夠的對各種類職業學校師資培養的機構,即便是有培養機構,其培養層次與職業學校教師的標準要求也不匹配,如:“印刷科的教師,就所調查的,沒有??埔陨腺Y格的,或因為現在尚沒有印刷的高等教育”[22];其次,培養上缺乏系統性和大綱標準,“現今不只訓練職業師資的地方缺少,急應在量度上增進,并且在訓練的內容上,方法上,以及受訓練人的種類上,都應有切實的研究”[23]。對按條件的資格檢定準入,面對現實沒有辦法也不可能長期堅持,只有使用部分不合格的教師,給規范標準管理帶來障礙,日常管理措施難以到位和達到實效,致使教師整體質量和水平不高。

(二)在職培訓的缺失

職業學校教師除了在正式學校受教育階段的訓練以外,擔任教師后所受的特別訓練很少,據何清儒調查的100名職業學校教師中,只有十余人曾受校外的特別訓練,在訓練內容上,大部分是與教學有關,也有亦或一、二種關系較少;在訓練時間上,一年以下的居多,二、三年的為數極少,同時,這些訓練對教學效率的提高是否有直接關系,難以斷定,“但我們相信在學校教育以外,再受補充的訓練,如果訓練的性質適當,對于教學效率,總有增進的地方”[24]。雖然,民國政府對職業學校教師的在職培訓制定了相關政策,開展了一些工作,特別對符合條件的教師還給予進修獎學金。而且,抗戰后,教育部為謀取職業教育的整體發展,在制定的《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計劃》中,還擬“舉辦職業技術師資訓練,籍以補救技術師資之恐荒,并奠立發展職業學校教育之基本需要”,“舉辦農工醫各類職業教師講習會,講習最新之各種技術原理方法。籍以增進現任職業教師之智能,并增進其服務效率”[25]。但是,事實上,整個民國時期對職業學校教師的培訓比較零碎,也沒有很好的持續開展和實施,更沒有形成系統和系列化的措施與保障,對民國職業教育質量內涵提升產生事實上的影響。

(三)待遇政策的滯納

在教師的薪酬標準上存在一種不良的現象,資格對教師的薪酬起到決定性作用,且多以初始學歷資格為準,據何清儒調查,有的教師擔任十年以上教學工作,月薪資仍在三十元以下,還有教學經驗達十七八年的教師,月薪資只六十余元,相反有一位只有一年教學經驗,月薪資卻達到二百五十元,顯然有失公允。雖然有“資格只能為起始報酬的根據。以后的增進,應以經驗為依據之一,這樣可以引起服務的興趣,使教學的職務更為穩定”[26]這樣的認識,但在實施上,對于教師教學經驗的積聚和從事職業教學的時間積累,不十分重視,年功加俸的辦法實行的很少。僅僅以入職時的學歷資格為定薪標準,沒有真正落實對職業學校教師薪酬的晉級制度,真正能達到政府確定的終身保障、激勵標準年限政策并能享受到的很少,對教師長期從事職業教育帶來實質的影響。特別從抗戰前夕開始,由于政局動蕩、時局不穩、社會經濟發展落后和職業教育的辦學經費無所保障等問題,使得有些待遇保障的政策措施沒有真正落實,處于“待遇菲薄則服務難以專一,做教員成為暫時安身之計。照現在中小學教師的經濟收入,十足撥付,尚虞不足,更時遭減薪積欠,生活更無以維持”[27]的尷尬境地,教師待遇兌現成為民國時期職業教育的最大難題。

(四)教師自主發展空間狹窄

事實上,在職業學校教師的管理中,校長具有絕對的話語權和決定權,如1932 年3 月公布的《職業學校法》規定:由校長聘任職業學校教員。而且按照一般慣例,校長對于教師聘任是以半年為一聘期,續聘也是以半年為限。在此狀況下,職業學校教師的崗位任職命運被他人主觀意識所決定,雖然相關規定明確了教師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但對于絕大部分職業學校教師來講,更多的只能是對義務要求的遵守執行,薪酬標準的基本待遇方面也是被動的接受,沒有對其權利的主張和話語權,造成了能連續在一所學校長期穩定任教的很少。同時,由于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量大、壓力大,又缺乏為教師專業化發展和成長所提供的平臺,及教師合理自我訴求的滿足和實現,使得教師發展空間不大。

綜觀民國時期職業學校教師的管理及待遇,在當時有著相對完備的體系和完善的方法,然而,在落實執行過程中由于社會大環境、時局和體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到位,對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產生了影響。同時,用當今的眼光看來,其政策、措施和要求很大程度上還存在缺陷。但必須看到,對當下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應該具有參考作用和借鑒意義。

參 考 文 獻

[1]中華職業教育社.職業學校規程[J].教育與職業,1933(5):353-366.

[2]中華職業學校. 教職員任務總則[J].教育與職業,1920(00):9-10.

[3]鐘道贊.職業學校校長之學歷與經驗[J].教育與職業,1935(9):639-643.

[4]中國文化建設協會.十年來的中國[M].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551.

[5]李澍聲.改進職業教育方案[J].教育與職業,1934(8):491-499.

[6]中華職業教育社.山東檢定職業教員[J].教育與職業,1925(00):260-261.

[7][12]教育部.各省市職業學校職業學科師資登記檢定及訓練辦法大綱[J].教育與職業,1933(10):796-798.

[8]歐元懷.中國職業教育的出路[J].教育與職業,1935(2):80-86.

[9]李澍聲.職業學校之師資問題[J].教育與職業,1935(5):319-322.

[10]傅煥光.改進江蘇省立第一農業學校之建議[J].教育與職業,1927(7):267-271.

[11]李華興.民國教育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4:515,519.

[13]教育部.職業學校設施標準[J].教育與職業,1934(1):53-57.

[14]關于目前工業職業教育問題[N].新華日報,1944-07-15(2).

[15][21]教育部教育年鑒編纂委員會.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M].上海:商務印書館,1948:11.6.

[16]教育部參事室.教育部津貼職業學校??平虇T及導工薪給暫行辦法[M].上海:中華書局印行,1947:267.

[17]中華民國教育部.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鑒[M].上海:開明書店,1934:96-97.

[18]舒新城.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779.

[19]教育部參事處.教師節紀念暫行辦法(教育法令匯編,第五輯)[M].重慶:正中書局,1940:36.

[20]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文官處.民國政府公報(第196冊,渝字第815號)[M].臺北:成文出版社,1972:2.

[22][23][24][27]何清儒.職業學校教師的人事研究[J].教育與職業,1937(Z1):549-563.

[25]教育部教育年鑒編纂委員會.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M].上海:商務印書館,1948:6.

[26]青士.教師的專業精神[J].教育與職業,1933(8):601-602.

Analysis o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Treatment of Vocational Teachers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Feng Zhiming, Wang Zhibing

Abstract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government and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al field paid much more attention to the teachers management and treatment so as to build up the ranks of teachers in vocational schools. In order to make sure the qualit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eachers, they also specified the teachers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accentuated assessment system, provided continuing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nd made policy to guarantee the treatment. Although due to the social environment and political situation, such measures failed to ensure the teachers management and treatment, whose result was far from satisfaction, they also provided reference for us to reflect how to develop the quality of vocational teachers in the present vocational colleges.

Key words Republic of China; vocational teachers; management; treatment

Author Feng Zhiming, associate professor of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Business (Nantong 226011);Wang Zhibing, associate professor of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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