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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說》“受”字探析

2016-11-14 21:46曾念東
現代語文(學術綜合) 2016年10期

摘 要:人教版高中《語文》必修三選錄的唐代韓愈《師說》一文,“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一句中“受”字注解與用法令人費解,存在爭議。人教版對“受”字意思的解釋正確,但“受”不是通假字,應為古體字,“受”字運用體現作者用字精準,說明其教育理念先進。

關鍵詞:《師說》 傳道受業 受 注釋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是韓愈《師說》中闡述老師職責與作用的一句,其中“受”字注解與用法令人費解,存在爭議。筆者試就此做些探析,以期方家指正。

一、課本關于“受”字解釋有誤嗎?

課文(人教版)對此句的注釋為“老師,(是)靠(他)來傳授道理、教授學業、解釋疑難問題的?!憋@然,對“受”字解釋為“教授,授予”的意思,在此與“授”字同義,其他版本的教材也基本如此解釋,但江蘇省南通市第三中學金衛老師提出不同的解釋,認為“受”是“習學”“承繼”之義, 而非“授”之通假。陜西吳起高級中學張廣澤老師認為應解釋為“領受、接受”,整句解釋為“老師,是(學習者)用來傳承儒道、領受學業、解決疑惑的工具”。南京程橋高級中學陶西坤老師也認為,“受”與“授”不同義,“受”應理解為受事者一方,領受、接受之意,與“傳”同義。

筆者對三位老師的解釋不敢茍同,認為教材的解釋正確。因為從字源角度探析,甲骨文只有“受”字,沒有“授”字,從甲骨文的形體看,“受”字上下各一只手,中間為一只舟,是一手“授”一手“受”的意思,本義指互相交付,包含施與受兩個方面,既有“接受”也有“給予”的意思。這一現象在訓詁學里稱之為施受同詞,施受本是兩回事,但古人用同一詞表示,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因能而受官”,這里“受”就是“授與、給與”的意思;《論語·鄉黨》:“康子饋藥,拜而受之”,這句“受”字就解釋為“接受、領受”的意思。

“授”顯然為后起的分化字,是在已有兩只手的基礎上再加“手”旁,表示“給予”,分化了“受”字“給予”這一義項,所以《漢語大字典》“受”第②項注釋為:“授予,付給。后作‘授?!笨梢姟稁熣f》中的“受業”也即現在所說的“授業”“受”字解釋為“傳授、教授”并無不妥。金衛、張廣澤、陶西坤三位老師之所以不認同教材注解,大概是因為不理解作者韓愈在此用“受”字的用意。

二、“受”字是通假字嗎?

人教版對“受”的注解:“‘受通‘授”,認為是通假字,而蘇教版則注解:“‘受同‘授”,認為是古體字。熟是熟非?筆者認為是古體字,蘇教版注解正確。理由如下:

假設人教版注解是正確的,“受”通“授”,那么兩者是臨時假借的關系,只有三種可能:1.在韓愈所處的時代,尚未出現今字“授”,韓愈只能用“受”字表示后世出現的“授”字的意義。2.韓愈不知“受”“授”有別。3.因筆誤,將“授”寫作“受”。

第一個原因不值一駁,因為下文就有“授”字:“彼童子之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而且兩者意思一樣。既然同篇文章有“授”字,說明在韓愈時代“受”(就施動者方面)字的今字“授”已經出現。其實“受”字的今字“授”早在秦漢之際就已出現,作為古文運動大家的韓愈不可能不知道。那么是作者不知“受”“授”有別嗎?韓愈的一首《南山詩》中同時出現“受”“授”二字:“吾聞京城南,茲惟群山囿。東西兩海際,巨細難悉究。山經及地志,茫昧非受授”。這里“受”“授”放在一起,意義分工明確。作者的大意是自己對南山周圍地理環境不熟悉,原因是沒有學習過“山經”與“地志”方面的書籍。這里“授”就教者而言,“受”就學習者而言:有傳授者,有接受者,剛好是一個完整的學習過程?!胺鞘苁凇奔醇葲]有人教過,自己也沒有學過。這個例子足見韓愈對“受”“授”二字意思區分十分明確,韓愈其他多篇文章也說明他知道“受”“授”有別。至于第三個原因更沒有理由。因為“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一句是作者闡述老師功能與職責的重要句子,是文章關鍵句,作者怎能不字斟句酌?可見“受”通“授”,通假字的說法在此不能成立。

韓愈既然知道“受”“授”有別,但還是用了“受”,說明作者采納的是古體字“受”,即既有“接受”也有“給予”意思,是施受同詞的“受”字古體字。

三、為什么用“受”字?

張廣澤老師在《韓愈不知“受”“授”有別嗎?》一文中提出兩個疑問:疑問一:既然韓愈可以寫出“受”,也可以寫出“授”,說明在韓愈時代“受”(就施動者方面)字的今字“授”已經出現,那么韓愈為什么不在“傳道受業解惑”句中用意義更明確的今字呢?疑問二:假如如教材注釋上所解兩個字的意思完全相同,那么韓愈為什么不用同一個字呢?他如果偏好用古字,應當兩個字都作“受”;他如果偏好用今字,應當兩個字都作“授”。意思完全相同的字,他為什么非得在同一篇文章中用兩種寫法呢?張廣澤老師有這樣的疑問,大多數的學生和老師也覺得困惑:為什么韓愈在此用“受”字呢?

筆者認為,這正是作者用字精準之處,說明其教育理念先進。為什么呢?如上所述,韓愈能準確區分“受”“授”有別,但還是用“受”字,說明作者采納的是古體字“受”,即“受”字在此句中既有“傳授”的意思,也有“接受”的語意。這意味著韓愈明確意識到:兩句話當中“受”與“授”意思解釋雖然相同,但教學對象不同,教學方式也就不同,所包涵的意義與理念也就不同?!皫熣?,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一句中所指的學生具備一定程度的知識水平,有能力對老師所授學業提出自己的認知見解,有可能與老師切磋探討,甚至提出質疑;師與生完全可能互動,教與學相長,絕非只有老師對學生單向傳授知識學業。而“彼童子之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一句所說的童子,是處于啟蒙狀態的孩子,他們沒有相應的學識或能力與老師互相切磋探討學業,這些童子之師對他們傳授書寫,教他們習其句讀是老師對學生單向傳授,沒有雙向互動。所以在具有完全可能師與生雙向互動,教學相長的“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一句中,用施受同詞的古體字“受”字,表達既有“授予”又有“接受、領受”的意思,以體現其師生互動、教學相長的教育理念,而在只有老師傳授給學生,單向傳遞的“彼童子之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一句中用施事者“授”字。兩句如果都用“受”字或“授”字,反而模糊了兩句所要表達的準確意思與區分,也不足以體現作者對教育的認識與理念,因此在“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一句中,非古體字“受”無法準確表達作者的教學相長師生互動的意思與教育理念?!皫熒?,教學相長”是現代教育理念,一千多年前的韓愈能有這樣的認識和理念,讓人嘆服。

參考文獻:

[1]金衛.《師說》“受”注質疑[J].湖南教育,2006,(35).

[2]張廣澤.韓愈不知“受”“授”有別嗎?[J].語文月刊(學術綜合版),2009,(2).

[3]陶西坤.《師說》一文中“傳道受業”解釋質疑[J].現代語文,2011,(10)

(曾念東 福建泉州 泉州七中 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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