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實施七大群體激勵計劃,其中包括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增收能力。繼續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等項目,啟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努力提高婦女參訓比例。
挖掘現代農業增收潛力。完善農產品初加工補助政策,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鼓勵農民共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將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加快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資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