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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共容、共融、共榮
——“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高峰論壇”的總結與反思

2017-01-27 13:18張朝枝
自然與文化遺產研究 2017年3期
關鍵詞:遺產文化遺產文物

張朝枝

(中山大學旅游學院,廣州 510275)

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共容、共融、共榮
——“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高峰論壇”的總結與反思

張朝枝

(中山大學旅游學院,廣州 510275)

文化遺產的內生矛盾屬性決定了文化遺產與旅游的二元矛盾結構,但遺產的資源與價值屬性又決定了其與旅游的依賴關系。隨著文化遺產與旅游關系的不斷發展演變,文化遺產與旅游部門正逐漸形成共識:文化遺產是旅游的資源基礎,旅游推動文化遺產社會價值實現;文化遺產需要不斷創新利用形式,促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文化遺產與旅游部門雙方也要創新合作路徑與合作機制;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要尊重社區的文化與利益,保障文化的多元性,保障多方平等介入;地方政府要及時有效對商業化進行干預,對遺產旅游發展進行合理規劃,對文化遺產展示與闡釋、游客體驗質量進行有效管理。

文化遺產;可持續旅游;利用;融合

1 主題解析

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的矛盾關系始終伴隨著文化遺產概念的產生與發展。文化遺產的“保護”一直是國際法規制定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目的,而旅游作為遺產利用的重要形式,其定位一直在動態變化。一方面,發展旅游業是文化遺產展示與利用的重要途徑;另一方面,發展旅游業不可避免地對遺產保護產生負面影響。隨著旅游與遺產矛盾的不斷加劇,旅游之于遺產保護,正從研究邊緣走向中心。

從歷時態來看,旅游發展與遺產保護的關系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在遺產利用初期,管理者積極營銷,希望吸引更多的旅游者,一方面有助于遺產價值傳播;另一方面也可以獲得一些經濟收益。隨著旅游發展進程的深入,旅游帶來的負面效應不斷顯現,旅游與遺產保護的矛盾也隨之不斷激化。

從共時態來看,旅游與遺產的沖突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旅游活動沖突、旅游經營性沖突和旅游開發沖突。旅游活動沖突主要是指旅游者在遺產地游覽活動過程中由于其行為不當而造成對遺產的影響,如亂寫亂畫、不尊重遺產的象征意義、亂丟垃圾、過度擁擠帶來的踐踏等等。旅游經營性沖突主要是指經營者管理或經營不當造成的遺產沖突,如在不當區域開展經營活動、不當的清潔方式、不當的保護措施等等。旅游開發沖突主要是指旅游開發者無視遺產保護的要求,把遺產當成普通資源進行開發利用,造成遺產的不可逆轉的破壞。

從遺產管理的實踐來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與旅游行業管理工作者之間似乎格格不入:他們之間相互指責,文化遺產部門認為是旅游破壞了遺產,而旅游部門則認為是文化遺產部門思想陳舊,不能適應新時期的發展;他們之間相互誤解,文化遺產部門認為旅游部門的職責應該只是營銷,而旅游部門認為文化遺產部門的職責應該是管理好遺產客體本身;他們之間相互依賴,文化遺產部門囿于經費壓力,旅游收益仍然是他們無法繞過的檻,而旅游部門則依賴于文化遺產資源,旅游產品開發無法回避對文化遺產的利用。

從遺產保護的研究來看,文化遺產學者與旅游學者之間操持完全不同的話語體系,即使對同一現象也使用不同的概念。在文化遺產保護的核心概念“真實性”中,旅游學者關心的是游客的體驗,而文化遺產學者關心的是遺產本體。在遺產利用的概念中,文化遺產學者關心的是“展示”與“闡釋”,而旅游學者關心的是“解說”與“產品”。在遺產價值理解上,文化遺產學者關心的是遺產的內涵與真實意義,而旅游學者關心的是游客的凝視與市場意義。

因此,遺產的內生矛盾本質屬性注定了文化遺產與旅游在理論世界和現實世界的二元矛盾結構,但遺產的價值屬性與資源屬性又決定了旅游與遺產的依賴和共存關系。鑒于此,為響應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2017年“國際古跡遺址日”的“可持續旅游”主題,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聯合中山大學旅游學院2017年4月18日在中山大學懷士堂召開“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高峰論壇,邀請國內頂級文化遺產和旅游界的專家,共同討論以下話題:①文化遺產與旅游兩者之間如何互相包容;②文化遺產與旅游之者是否可能融合;③如何實現文化遺產與旅游的共同繁榮。

2 專家討論與觀點

2.1 共容:從文化遺產與旅游關系的理解開始

(1)文化遺產需要旅游實現和發揮其價值,旅游需要文化遺產作為資源。

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國家文物局原副局長童明康就文化遺產與旅游的關系提出了如下看法。

文化和旅游關系的實質是文化遺產的利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處理好城市改造開發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關系,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這些重要指示為文化遺產的旅游和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指明了方向。

理解文化遺產與旅游的關系是相互包容的基礎。1976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批準,1999年修訂的《國際文化旅游憲章》中強調,旅游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載體。200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全球旅游道德標準》明確:“旅游是人類文化遺產的使用者,并有助于文化遺產的提升”。文化遺產需要旅游實現和發揮其社會、經濟、情感、教育等價值,而旅游需要文化遺產作為資源。文化遺產和旅游的關系是一種相互包容、相互融合、共同繁榮的關系。

文化遺產是優質旅游資源,文物部門不斷為旅游創造新的起點。隨著文化遺產理念的進步,新的類型不斷出現,為旅游提供了更為豐富的優質資源。如文化景觀、文化線路、遺產運河和紅色遺產等,不僅含有物質文化遺產,還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自然要素,極大拓寬了游客的體驗范圍。文物部門在保護文化遺產的同時創造了一個又一個新的旅游點,為旅游做出了巨大的貢獻。讓旅游融入文化,使文化成為旅游的靈魂,文物部門有許多工作要做。

(2)文化遺產和旅游其實是相輔相成的。

清華大學國家遺產中心主任呂舟教授認為文化遺產與旅游的關系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其具體表述如下:

可持續的文化旅游是解決旅游影響的途徑。在文化遺產保護語境下,旅游和文物保護之間一直在強調一個平衡的問題,強調一個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孰重孰輕的問題,但“文化遺產和旅游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從文化遺產保護的角度來看,我們擔心過度的旅游活動可能造成遺產地的物質和空間形態的改變,更值得關注的是,旅游活動對遺產地社會形態和文化心理造成的深刻影響。相對于物質和空間形態的改變,社會和文化的改變對遺產地而言更具威脅,更是無法修復的改變。這也是從文化遺產保護角度對旅游活動最為擔憂的方面,解決這一問題只有實現以保護遺產為基本條件的可持續的文化旅游。

可持續的旅游是實現文物古跡社會價值的手段,是文化遺產保護的組成部分。在《文物法》當中,文物古跡具有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在《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當中,除了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以外,文物古跡還有它的文化價值和社會價值。它的社會價值指什么?實際上旅游,就是讓全民認識它,讓大家充滿一種文化的自豪感,這就是文物古跡的社會價值。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旅游,特別是可持續發展的旅游,可持續的旅游是文化遺產保護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文化旅游通過文化遺產獲得不同社會的當代生活體驗。1999年,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通過的國際文化旅游憲章提出“文化遺產被視為日常生活、社會進步和變化的一個生動參照點”,文化遺產是社會資產的主要來源,是對多樣性和社區特征的闡述。旅游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途徑之一,游客通過對文化遺產的欣賞能獲得滄桑世事和不同社會當代生活的體驗。文化遺產同時可以捕捉到由文化資源帶來的經濟效益,如果成功管理,文化遺產將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動力。

旅游活動也是參與到遺產保護和管理過程中的一種重要方式。旅游影響遺產地的管理和保護,也影響人們對于遺產地的認知、遺產地人的生活和社區的生活。但很多世界遺產地出現的問題,實際上是通過旅游活動而發現的,比如說最近十三陵文物失竊,也是在旅游活動當中發現的。

(3)文物保護和利用并不是一種矛盾。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院長柴曉明研究員認為文物保護和利用并不是一種矛盾,而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

文化遺產的可持續利用,實際上是從古到今一直延續,沒有間斷的一個行為,同時它也是廣泛存在于民間的一個行為。關于合理利用,在學界也好,在文物界也好,曾經有過很大的爭論,認為保護和利用是一種矛盾,但是隨著我們對文化遺產價值的認識,特別是對其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的認識拓寬。我們發現文物保護和利用并不是一種矛盾,而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如果處理好了的話,它可以既促進文化遺產的保護,同時又可以發揮文化遺產應有的社會、文化、經濟、情感等價值。同時,也可以讓文化遺產更好地傳遞給子孫后代,使我們的子孫后代享有和我們今天同樣的文化遺產的價值。

(4)全面認識旅游才能了解文物旅游。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文化遺產藍皮書》主編蘇揚認為旅游的詞義被弱化甚至誤解,要充分理解旅游的公益性與產業性特征,才能更好地理解文物旅游,其觀點如下。

《文化遺產藍皮書》中的文物旅游。以文物為主要吸引物開展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旅游產業活動即為文物旅游。文物旅游有幾個核心特征:①文物必須是旅游活動的主要吸引物;②旅游活動是以產業而非事業的方式進行的,旅游活動的直接組織者是營利性社會力量而非政府,旅游活動的各項內容遵循旅游產業的規定,也體現旅游產業的規律;③在旅游活動開展中,文物保護是前提,即旅游活動及其相關建設和管理必須依法合規,不能影響文物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這個概念是從產業的角度給出的,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已經接受這個概念,但文物局還沒有認可。文物旅游作為一種現代服務業,必須在“依法合規”的情況下“唯利是圖”,這樣才能全面體現這種產業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但這種產業并非其他消耗性使用資源的服務業,必須追求可持續發展,這樣才能確保產業依托的資源。

旅游的詞義被弱化與誤解。在文物保護、環境保護領域,旅游甚至成為一個貶義詞,是唯利是圖的象征,似乎旅游是文物的天然對手,旅游的詞義被嚴重弱化,將旅游等同于大眾觀光旅游。但從本質上講,旅游活動對旅游者來說就是人接觸旅游吸引物的一個非生產性的活動,是一個全民公益性概念,比如全世界第一個國家公園—黃石國家公園的大門上寫著“為了人民的利益和享樂”(for the benefit and enjoyment of the people),把民生需求放在第一位的,這句話非常出名,影響了全國很多地方的國家公園建設。

2.2 共融:要有合理的方法與手段

(1)文化遺產利用要創新合理利用模式,促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

關于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手段,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院長柴曉明旅游發展要與創新文物合理利用模式相結合,與促進創意產品開發相結合,其主要觀點如下。

文化遺產利用的主要形式:第一是公眾教育,對于價值較高的國家級以至世界遺產,通常對其自身價值的展示功能被放在首位,開放利用重視科學的整體規劃和管理,以確保為公眾提供準確完整的信息和高質量的服務;第二是功能延續,對部分遺產延續其原有的功能并進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留其物質和非物質的遺產價值;第三是開發適合的新功能,對一些喪失原有功能的遺產,賦予適合其空間結構、能夠提升其原有價值的新功能,為歷史城市、歷史地區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十三五”規劃中的文物利用。首先,是創新文物合理利用模式。推動文物保護利用與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扶貧攻堅和經濟發展相結合,與美麗中國建設相結合,延續歷史文脈,建設人文城市,打造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分類分級制定文物景區游客承載量標準,培育以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為載體的體驗旅游、研學旅行、休閑旅游精品線路。其次,是要促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文物局《關于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若干意見》……實施“互聯網+中華文明”3年行動計劃,支持各方力量利用文物資源開發文化創意產品,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項目和優秀企業。到2020年,打造50個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品牌,建成10個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研發基地……

(2)文物保護與旅游合作發展要在技術路線與機制方面進行創新。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文化遺產藍皮書》主編蘇揚認為目前文物與旅游的矛盾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文物系統在參與旅游過程中方法和手段是存在問題的;另一個是文物系統的管理體制和機制方面的問題,其主要解決方法包括以下兩點:

解決文物和旅游的合作問題需要創新。首先,技術路線方面要創新,加強保護要跟城市和產業形成特色結合起來,走特色化和差異化的道路,讓這個城市保護有效益保障。一個以文化遺產資源為特色的新型城鎮化建好以后,一定要有效益,一定首先為市民服務。其次,是機制的創新,文物產權制度的創新,在沒有改變產權的前提下,為協調文物和旅游關系提供一個制度層面的保障。如美國很多歷史建筑保護并沒有改變產權的關系,是用第一產權的方式進行的管理。

文物部門應該如何參與旅游。文物部門應該順應新形勢,各級文物部門要為旅游活動劃定界限,使文化遺產資源“加工”的過程“合理合法”。在此基礎上,文物系統積極參與旅游商品的開發,使旅游商品具有更高的文化含量、與當地文化更緊密的結合度和更多的推陳出新的機會。首先,劃定界限。文物部門劃定旅游行為的“紅線”——不能對文物安全造成風險,這一紅線包括:①文物旅游活動的空間范圍界限;②文物旅游的業務范圍界限。明確哪些業務是可以采用產業化的方式進行經營的。文物本體不能作為企業資產來經營,針對文物本體的門票銷售等業務,無疑應以事業方式進行管理,因為這部分業務屬于公共服務的一部分,具有較強的公益性。而對于消費彈性較大的非核心業務——旅游餐飲、住宿、娛樂休閑、后勤服務及衍生品等,可以允許經營性力量進入,但是在經營規模、經營質量、價格水平上要實行嚴格的監管??臻g范圍和業務范圍的劃分,有助于明確政府和市場的界限、公益性和經營性的界限,在依法合規的范圍內讓文物旅游產業“唯利是圖”。其次,文物部門參與到商品“制造”,使旅游系統的商品具有更高的文化含量、與當地文化更緊密的結合度和更多的推陳出新的機會。

(3)以尊重和改善文化遺產及東道主社區生活文化方式來推廣和管理旅游業。

清華大學國家遺產中心主任呂舟教授認為,對于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重點要解決好以下幾點:

文化遺產旅游利用必須有限度。為了保護好遺產,促進可持續發展(包括可持續的文化旅游),旅游活動必須控制在不改變、不影響文化遺產的價值,把對遺產的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針對遺產地的旅游,控制旅游品質、管理旅游規模,是目前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界對旅游活動的基本共識。

旅游和遺產保護應當回饋社區,以尊重和改善文化遺產及東道主社區生活文化的方式來推廣和管理旅游業。尊重地方的文化,激發遺產地所在社區的文化自豪和文化自信,才能有效地保護遺產的價值,才能使文化旅游可持續發展。文化旅游作為實現遺產社會價值的方式,應當尊敬遺產價值,尊重遺產所在社區,強調認識遺產地的價值和文化體驗,提高旅游活動整體品質。

鼓勵規劃和政策的制定者在保護和修繕文物的宗旨下,發展具體的、可衡量的有關文物場所和文化活動展示、解釋的目標和策略,能否把遺產價值正確地傳遞給旅游者,這其實是決定我們針對遺產地的文化旅游是否成功的一個很重要的標準。然而,現實中存在很多的低端旅游,特別是一日游的旅游,在這方面其實并沒有真正發揮傳播遺產價值的作用,以遺產為對象的旅游活動本身是一項歷史藝術的較量和文化體驗的過程。所以,我國的遺產保護應該有一個清晰的國家戰略,從旅游的角度也應當有這樣的一個戰略:怎么樣來通過旅游活動向世界、向人民闡釋國家悠久的歷史——五千年的文明;向旅游者展示我們文化的多樣性;向旅游者展示中國文明對于世界文明的影響,這可能都是在旅游當中需要特別予以考慮的。

(4)通過新形態博物館來實現可持續旅游。

國際博物館協會副主席、中國博物館協會秘書長安來順研究員從博物館事業的角度分析了遺產與旅游的融合方法:

博物館與文化旅游是相伴而生的,在1975年全世界有25 000多個博物館,2012年對202個國家的統計有55 097個博物館,美國2011年,全國博物館是12 000家,觀眾人數是8.5億。日本年均參觀量為2.8人次,而日本2016年的人口才約1.26億人。中國1978年擁有博物館349座,2015年已增至4 692座,年均參觀量為5億人次以上。2015年,全國旅游人數超過40億人次,博物館的理論貢獻率近六分之一。

博物館在文化景觀中正扮演更積極的作用。博物館和文化景觀之間的關系主要體現在5個方面:①博物館與社區分享保護和提升館內外文化景觀的責任;②博物館為文化景觀的管理和維護貢獻知識和專業技能;③博物館為景觀所在社區提供觀察文化景觀的不同方式;④博物館與其他利益相關方合作成為文化景觀的解讀中心;⑤博物館協助在公共政策體系中制定文化景觀相關政策。博物館的這些作用使其成為重要的旅游資源。

通過新型博物館來實現可持續的遺產旅游。新形態的博物館是為了將文化和環境元素之間隔斷降低到最低限度,為了讓文化記憶更加完整,而將文化保存于一個特定的區域中,山川、河流、活態的生活均被賦予特殊的意義。這種由環境、文化、生活等元素構成的開放狀態的博物館,就是一種新形態的博物館。其中社區博物館或生態博物館即屬于這種類型,新形態的博物館通過與不斷發展中的遺產理念相契合、對社區或者社區群的反應更加敏感、與其他利益相關方加強整合、全面拓展公眾參與的深度和廣度等方式,在可持續的遺產利用方面做出一些努力。

(5)書法文化與旅游結合的開發模式是未來中國旅游業發展重要戰略。

中國地理學會旅游地理專業委員會主任、南京大學旅游研究所所長張捷教授從書法景觀遺產的角度分析了遺產與景觀的關系,他認為書法文化與旅游的結合是全球化背景下未來中國重要旅游發展戰略之一。

書法文化遺產與書法景觀是一個普遍存在但卻常常為人們所忽略的現象。在全國很多景點(如西安碑林)、城市休閑場所的環境設計(如茶館)、城市商業區(如招牌字體及形式選擇)、傳統民居及室內裝潢(如江南古鎮同里)以及現代商業區都有大量的書法景觀。

書法文化遺產是特色文化載體和符號象征系統。從全球尺度范圍來看,全球化時代多元文化格局下,書法具有認同價值;從國家尺度范圍來看,書法是中國國家層面的文脈元素即“國家文脈”;從區域尺度范圍來看,書法可以形成地方異質性和地方感,書法文化的載體通常與地方文化體系密切結合。

書法文化與旅游結合的開發模式是未來中國旅游業發展重要戰略。在城市景觀建設中書法景觀的創新也越來越多,也有一些中國書法公園的概念如廈門的書法公園,甚至一些國際賽事如奧運會,中國也盡量采用書法元素。此外,書法表演也對國外也產生了深遠影響。書法文化與旅游結合已經成為未來旅游發展戰略之一,因為在全球化時代,文化認同和文化象征價值愈來愈重要,而書法恰恰是可以承載這種認同和象征的遺產載體。建設書法景觀遺產具體模式是:書法遺產→書法文脈→狹義書法景觀→廣義書法景觀→全方位書法旅游符號體系,從而形成旅游地的書法景觀遺產體系。在保護和發掘歷史書法文化遺產、保護和發掘書法文脈的同時,創造現代書法文脈,使書法成為全球化背景下中國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識別符號和文化象征體系。

2.3 共榮:建立可持續的管理體系

(1)地方政府有預見性的干預是歷史村鎮旅游商業化得到有效控制的決定性力量。

中國旅游協會副會長中山大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保繼剛認為,旅游與文化遺產的共榮,關鍵是地方政府要有預見性的干預能力,其論證表述如下:

旅游本來應該促進遺產保護,但現實中旅游對遺產保護或者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有限,旅游發展與古鎮保護甚至成為一對矛盾。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總是在博弈,在博弈當中能不能找到一個平衡點,能否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改變,而不是突變。

像西遞宏村、麗江這樣的一種村鎮型世界文化遺產地,如果沒有有預見的外力干預,旅游商業化就不可避免。在這樣的過程當中,旅游商業化程度能否控制在某一個程度上?也就是我們可接受的改變有沒有可能。以麗江為例,在市場上能支付高租金的業主將沿街門面轉化為商鋪,變居住消費為非居住消費,把顧客群體由當地人轉變為旅游者。在政府官員、旅游者、商鋪業主和當地居民追逐自身最大利益的博弈下,最終大家選擇了商業化,在此邏輯的推動下,大研古鎮的商業化程度不斷加劇。而在安徽西遞,隨著游客量的上升,政府會不斷出臺保護規劃,政府通過及時介入,有效地將西遞旅游商業化程度控制到各個利益相關者都能接受的平衡點。

因此,地方政府有預見性的干預是歷史村鎮旅游商業化得到有效控制的決定性力量。也就是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發展,如果政府缺位,文化遺產的商業化就可能失控,文物的破壞也就不可避免。我們要做的是在有預見的干預下,或者有規劃,有政府的干預,把旅游商業化控制在一個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才能促進文化遺產與旅游的融合與繁榮發展。

(2)遺產保護與遺產旅游要確保各個利益相關方的平等介入。

國際博物館協會副主席、中國博物館協會秘書長安來順研究員對遺產與旅游的共榮,他強調多方利益的平等參與,其具體意見如下:

博物館與遺產旅游開發要確保各利益相關方的平等介入。旅游開發要鼓勵民主參與,要以不危及遺產資源完整性為前提,旅游開發要為社區發展注入動力。同時,要幫助利益相關方進行有效利益分析,確?;鶎拥睦娣角袑崼@取經濟和社會利益;此外,博物館旅游開發要在國際博協職業道德準則約束下的行為,以真實可信和高品質闡釋活動,傳達當地聲音和遺產價值。最后,要加強社區能力建設,讓他們直接參與遺產旅游活動,避免文化掮客從中獲利或侵犯社區知識產權。

博物館與遺產旅游開發要切實保護文化的多樣性。保護文化多元性始終是遺產旅游核心的倫理議題之一(文化多樣性、族群關系、性別、階層、經濟地位的公平),博物館旅游開發要讓博物館成為一個世俗的空間,推動不同信仰的對話,培育和平與和諧的氛圍。同時,要鼓勵各方積極參與遺產資源規劃,讓博物館成為文化中心和節慶活動的具體實施者,規劃要促進遺產旅游成為經濟和文化可持續發展的途徑,要努力成為應對已存在的文化不平等現象的矯正工具。

審慎實施遺產旅游項目。要最大限度地使用當地專家和其他資源,確保各方負責地使用遺產資源;要敦促遺產旅游機構對旅游者行為進行規范管理,使他們尊重和敬畏脆弱的文化生態。同時,要確保旅游的經濟收益同時用于遺產保護、開發、維護、詮釋和社區能力建設,加強對解說人員、教育工作者的培訓,將培訓作為推動文化多元性的途徑與手段。

(3)文物保護與旅游開放利用可以實現平衡發展與雙贏。

敦煌研究院名譽院長、中央文史研究館樊錦詩研究員以多年敦煌的實踐說明,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利用可以實現雙贏。

為了達到既保護文物,保證文物安全,又合理利用莫高窟,實現可持續旅游的收益的目的,敦煌莫高窟實現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開放雙贏的探索之道:第一,制定有效的莫高窟保護和科學管理旅游服務的專項法規、專項規劃,如《甘肅敦煌莫高窟文物保護條例》;第二,強調整體保護,整體有效保護莫高窟的洞窟和壁畫、彩塑的本體及其賦存環境;第三,為了保證游客的安全及游客參觀的質量,堅持對全部開放洞窟微環境的常年實時監測;第四,開展洞窟日游客最高承載量的研究,確定洞窟的日游客最大承載量;第五,集體做好旅游開放服務和管理,長期做好專職講解人的專業培訓;第六,建設莫高窟數字展示中心和建立參觀新模式,提高游客參觀質量和體驗;最后,游客對莫高窟旅游開放新模式的認可、贊同,意味著新的參觀模式有效地實現了文物保護與旅游開放利用的平衡與雙贏。

因此,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具有很強的社會性、政策性、持久性、專業性的特點。文化遺產的保護、研究、弘揚是法定的文化遺產保管機構應當承擔的使命和職責。莫高窟保護和利用的實例就可以說明,文化遺產保管機構能夠履行文物法和旅游法等相關法律賦予的職責。它對文化遺產各方面的工作,有系統的思維和系統的規劃,它擁有文化遺產多學科保護,人文學科研究、擅長弘揚、懂得科學管理的各類人才資源,文化遺產保管機構具有統籌做好文化遺產全盤工作的實力,也具有既能做好保護,又能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實施扶持旅游的實力,文化遺產的旅游,一定要依靠文化遺產保管機構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文化遺產的可持續旅游。

(4)遺產保護與旅游發展要并重,以民為本,共生共享,長遠謀劃,高屋建瓴。

曾經親歷開平碉樓與村落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又曾經擔任開平碉樓旅游開發公司總經理,目前擔任廣東省江門市旅游局局長鄺積康,根據他碉樓申遺與旅游開發的經歷,介紹了他的經驗。

世界文化遺產地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協調發展的途徑是:第一,保護與發展并重,形神兼備,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既要保護文物本體,更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村民的生產生活、民俗風情等等。逢年過節還有相關的一些民俗活動保留下來以后,文化遺產才是活著的世界文化遺產,所以除了保護文物本體,還要保持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民俗風情,這才可以形神兼備。第二,以民為本,共生共享。開平的旅游開發,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相關者,尤其是景區內的村民,要跟老百姓搞好關系,讓老百姓真正得到利益。必須處理好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把解決群眾的思想問題與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結合起來,把提高文物保護發展水平與提高群眾的生活水平結合起來。尤其在村落里面搞開發,一定要處理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要共生共享,互利共盈。第三,長遠謀劃,高屋建瓴。與專家經常接觸,制定一個長遠規劃,做事才能夠考慮得更高更遠,這樣子才可以做得好。

3 結論與討論

上述討論表明,從主觀意愿上看,旅游與遺產的學者、實踐者都樂意相信文化遺產與旅游發展相互包容、相互融合與共同繁榮的可能性,理由大概有以下幾點:

無論是文化遺產部門(專家)還是旅游部門(專家)都認可文化遺產與旅游的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關系。文化遺產需要旅游實現和發揮其價值,旅游需要文化遺產作為資源。旅游與文化遺產是相輔相成的,旅游是實現文化遺產社會價值的途徑,也是參與遺產保護的手段。

可持續旅游是一種有效的文化遺產利用方式。在遺產保護的歷程中,國際社會對文化遺產的展示與利用的態度與定位正逐漸發生轉變:文化遺產的利用從“有利于保護”發展成為一種“重要的保護方式”;“利用”的內涵從“文化遺產的利用與展示”擴展到“文化遺產的闡釋與展示”,在中國的理論與實踐中,這一點也正形成共識。

要實現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的融合,需要通過不斷創新文化遺產的利用模式,促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等形式,如通過新形態的博物館建設、書法文化景觀建設等形式加強文旅融合。同時,也要不斷創新文化遺產與旅游合作的技術路線和合作機制,來實現文化遺產與可持續旅游在操作層面的真正融合。

實現文化遺產與旅游的雙贏,特別要注意對社區文化多元性的尊重,對社區利益的尊重,讓利益各方有平等參與旅游與遺產保護的機會,慎重確定文化遺產的物質與社會承載力,充分激發社區居民的文化自豪感。

文化遺產的保護離不開政府的監管,地方政府要進行有預見性的干預,將遺產地的商業化程度控制在利益各方可接受的改變范圍,同時要加強規劃、提升展示的質量與水平,加強游客服務管理,形成多方合力,推動文化遺產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Cultural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Tourism: Mutual Tolerance, Mutual Fusion, Mutual Prosperous——Summary and Reflection from the“Cultural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Tourism Summit Forum”

ZHANG Chaozhi
(School of Tourism Management,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China)

The attributes of cultural heritage define the inner conflicts of cultural heritage, it also leads to the interdependence relationship between heritage and tourism.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and heritage, the summit forum comes to the mutual understanding that we should innovate the forms of utilizing cultural heritage with promoting the creative products; Both heritage and tourism sectors should try to find the innovative way to cooperate, tourism development should respect the benefit of the local community, protect the culture diversity and keep all stakeholders share equal opportunities of development,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interfere the commercialization process at early stage with suitable plan, right explanation and tourist experience quality control.

cultural heritage; sustainable tourism; utilization; f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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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枝(1973- )男,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旅游與遺產保護。E- mail:zhchzhi@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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