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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饑荒交織下的鄰省糧食調劑
——以1942~1943年河南災荒中陜西對豫為中心

2017-03-11 17:47盧徐明
歷史教學(下半月刊) 2017年9期
關鍵詞:檔號災荒陜西省

盧徐明 石 濤

(1.2.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陜西西安710119)

戰爭與饑荒交織下的鄰省糧食調劑
——以1942~1943年河南災荒中陜西對豫為中心

盧徐明1石 濤2

(1.2.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陜西西安710119)

鄰省糧食接濟歷來是救濟災荒的主要途徑,更是影響救濟成敗的重要因素。在1942~1943年河南大災荒中,鄰省陜西延續其自抗戰前所推行的糧食出境管制政策,使得河南官商往陜購糧困難重重。購糧效果不明顯的情況下,借糧成為又一選擇,河南平糶會從陜西借糧一案十分典型,最終因各方利益糾葛紛爭不斷。在糧食接濟不力的現實下,鄰省行為備受各方指責,但從陜西省的角度來看,也有其自身顧慮。日本侵略者發動的戰爭使得后方各省物資嚴重匱乏,糧源本不充裕的陜西省更因頻年征購,食糧自顧不暇。在戰爭和饑荒交織的特殊背景下,國民政府的糧政運作不可避免地表現出省際民食調劑乏力的特點。

抗日戰爭,河南災荒,陜西,糧政

1942~1943年的河南大災荒,被稱為中國近代十大災荒之一。①李文海等著:《中國近代十大災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68頁。關于此次災荒的稱呼眾多,又稱“中原大災荒”,因以河南境內最為嚴重,故也稱“河南大災荒”。為行文方便,亦簡稱“豫災”。本文主要以陜西省政府層面對豫糧食援助為中心,并不涉及民間方面所進行的援助活動。囿于資料所限,學界對此次災荒的研究,比起對“丁戊奇荒”等其他近代災荒,成果明顯偏少。既有研究的討論重點也多集中在此次災荒發生的原因和過程,或各級政府及民間力量的不同救災舉措。②陳傳梅、楊自然:《1942和1943年的河南嚴重災荒》,《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1年第1期;顧旭娥:《朗朗乾坤無食覓餓殍遍野為那般:1942~1943年河南災荒原因探析》,《中州古今》2004年Z1期;王小靜:《1942-1943年河南災荒研究》,山東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肖寧:《政權分立中的災荒救濟——1941-1944年河南救荒研究》,華中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年;蘇新留:《1942年河南大旱及其政府應對述略》,周瓊、高建國主編:《中國西南地區災荒與社會變遷:第七屆中國災害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50~259頁;〔美〕艾志瑞(Kathryn Edgerton-Tarpley):《救國或餓死人民?1942-1943年河南大饑荒》,〔美〕周錫瑞(JosephW.Esherick)、李皓天(Matthew T.Combs)主編:《1943:中國在十字路口》,陳驍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第283~313頁。近年來,一些學者轉換視角,從歷史記憶與環境史的角度對此次災荒進行解讀,拓展了研究視野。③王冰:《1942-1943年河南大災荒的歷史記憶研究》,廣西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年;M icah S.Muscolino,The Ecology of War in China:Henan Province,the Yellow river,and Beyond,1938-1950,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5.與此同時,民間輿論和學界在如何評價國民政府在救災過程中的作用這一基本問題上,依舊言人人殊。值得注意的是,和以往學者對國民政府的一味指責相比,江沛先生根據臺北“國史館”藏相關檔案,對以往論述中死亡人數的各種說法提出質疑,并對國家與地方政府在救災進程中的努力進行了一定肯定,其結論更與以往的主流敘述形成較大反差。④江沛:《“哀鳴四野痛災黎”:1942-1943年河南旱災述論》,《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3期。出現這種反差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學界對國民政府救災行動缺乏具體深入的實證研究。

災荒最主要的表現就是糧食缺乏,鄰省糧食接濟歷來是救濟災荒的主要途徑,更是影響救濟成敗的重要因素。迄今為止,筆者尚未見到從鄰省接濟的角度對此進行專文研究。地理位置上,河南毗鄰陜西、湖北、安徽和山西等省,發生災荒本可從鄰省調劑食糧,但此時豫北、豫東及豫南部分地區早已淪陷,鄂北、皖北及晉南地區同樣受災嚴重,在此情形下,陜西幾乎成為可以對河南提供糧食援助的唯一省份。研究陜西對豫災的救助持何種態度,不僅能幫助我們對此次災荒救助過程進行反思,更能反映出國民政府糧政運作在戰爭和饑荒交織背景下的獨特面相。在陜西省檔案館藏糧政局檔案中,存有大量災荒時期國民黨中央及陜西、河南兩省政府關于糧食接濟問題的往來函電,本文擬利用這批電文并結合其他史料,從鄰省援助的角度對豫災中糧食接濟問題進行探析,以期加深對河南大災荒與國民政府糧政的認識。

一、求之不得:

河南災荒與陜西糧食出境管制

1942年春夏之交,河南省“風旱雹蝗,四者交乘,麥收不足三成”。①李培基:《救災工作之總檢討》,《河南政治》1943年5、6月號合刊。 《陜西省糧政局關于據報十區專署為擬陸續派員赴陜采購二麥特咨協助等情給河南省政府的咨》(1942年8月1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19頁。對大多數農民來說,小麥并不是其主要食糧,“主要的民食卻在秋收的雜糧”,②李培基:《當前問題與今后的動向》,《河南政治》1942年9月號。 《救災紀實》,《河南政治》1942年9月號。無奈秋冬來臨,紅薯、高粱、玉米、蕎麥等雜糧亦無收成?!肚颁h報》記者流螢感嘆道:“旱災燒死了他們的麥子,蝗蟲吃光了他們的高粱,冰雹打死了他們的蕎麥,到秋天,最后的希望又隨著一棵棵的垂斃的秋苗枯焦?!雹哿魑灒骸多硢〉穆曇簟?,《前鋒報》1943年4月6日,宋致新編:《1942:河南大饑荒》,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0~101頁。 《糧食部致陜西省糧政局訓令》(1942年9月2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8頁。一般來講,無論農家或政府都當有儲糧以應急需,但河南自抗戰爆發后儲糧變得十分短缺。1937年,河南省糧食產量較上年下降30%,1938年因受花園口決堤影響,當年糧食產量甚至不足1936年的一半。④M icah S.Muscolino,“Violence Against People and the Land:The Environment and Refugee M igration from China’s Henan Province,1938-1945”,Environment and History,Vol.17,No.2(2001),p.300.“抗戰以來,人民之財力物力已大量貢獻國家,因之十室九空,家鮮糧藏”,民眾缺乏防災減災能力。⑤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8),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60頁。據估計,在一年的總食用量中,糧食欠缺比例達到了75%之多。⑥《河南民國日報》,1943年8月3日,轉引自李文海等著:《中國近代十大災荒》,第272頁。

中國的糧食問題“不是在數量上的不足,而是糧食的不能以‘有’濟‘無’的供求失調的問題”。⑦葉謙吉:《糧食增產問題》,《經濟評論》1948年第2卷第20期。這種供求失調的狀況,平時因“人口的分布與糧食的生產,自然配合著”,城市糧食接濟多來源于附近農村,“并不依賴很遠的地方的接濟”,而災荒之時長途接濟的必要性則突顯出來。⑧徐堪:《中國戰時的糧政》,《糧政月刊》1943年第1卷第1期。此次災情范圍甚廣,除河南省外,波及晉東南、鄂北及皖北等地,對河南省政府來說,如何協調各方從余糧省份調集糧食運抵災區,成為頭等大事。鄰省陜西與河南自古以來關系密切,“歷史上河南一旦有災,災民的重要選擇之一就是西逃陜西關中地區”。⑨江沛:《“哀鳴四野痛災黎”:1942-1943年河南旱災述論》,《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3期。此時兩省間又有隴海鐵路相連,交通便利,受此次災情影響較小的陜西省無疑成為河南官民采購食糧的首選之地。

災荒發生后,河南省政府就積極向陜西尋求援助。1942年7月初,第十區行政督察專員李杏村呈報河南省政府,民眾缺糧嚴重,“倘不設法接濟,則民食堪虞……而陜西省并無災情,麥價低廉,擬派員陸續前往采購”。⑩《河南省政府致陜西省政府咨》(1942年7月2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15頁。28日,河南省政府咨請陜西省政府,請對前來購糧之商民予以協助。8月14日,陜西省以“本省今夏淫雨為災,夏麥收歉薄,繼后苦旱,秋禾下種苗多枯萎,未種已失農時……本省之軍公民食亦費周章,殊少余糧調劑鄰封”為由,予以婉拒。①李培基:《救災工作之總檢討》,《河南政治》1943年5、6月號合刊。 《陜西省糧政局關于據報十區專署為擬陸續派員赴陜采購二麥特咨協助等情給河南省政府的咨》(1942年8月1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19頁。河南省政府向陜西省第一次購糧接洽就吃了閉門羹。從河南當局向鄰省洽商求救的時間來看,并不能說十分遲緩。

在與陜西直接接洽遭到拒絕后,河南省政府轉請中央出面進行協調。9月8日,河南省政府委員會第987次會議通過六項具體救災辦法,關于籌購糧食一項,擬“電請中央,準在鄰省采購”。②李培基:《當前問題與今后的動向》,《河南政治》1942年9月號。 《救災紀實》,《河南政治》1942年9月號。民間方面,河南商民也組織代表赴重慶糧食部請愿,“請飭鄰省解除糧禁,以資接濟”。③流螢:《喑啞的聲音》,《前鋒報》1943年4月6日,宋致新編:《1942:河南大饑荒》,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00~101頁。 《糧食部致陜西省糧政局訓令》(1942年9月2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8頁。在接到河南省政府和商民請求后,9月20日,行政院第581次會議決議通過,電令陜西省政府,“此后,對于豫省官商往陜西境內購運糧食應盡量協助,不得稍加阻遏”。①《行政院致陜西省政府電》(1942年9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7頁。 《行政院致陜西省政府電》(1943年1月1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72頁。

實際上,陜西省早在抗戰前就已實行糧食管制。1936年陜西因糧食歉收,省府嚴令對私自購糧偷運出境者嚴加查辦。隨著隴海鐵路日漸西展,關中糧食輸出條件亦變得更加便利,陜西省民政廳遂于同年10月通令各縣府:“凡本省所有糧食,一律不準運輸出境,如有由各縣偷運東出潼關者,即由各該縣長及潼關縣長,均應負失察之責,定必從重查辦,以肅禁令?!雹凇睹駨d嚴令各縣禁糧出境》,《西京工商日報》1936年10月29日,第2版。 《陜西省政府關于豫省機關學位及登記之正當商民在陜購糧依照正式手續請領購運證均經予以協助等情給行政院的電》(1943年1月26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69頁??箲鸨l后,國民政府頒布《非常時期糧食調節辦法》,其中規定“食糧有余之地方,應以余數盡量供給不足地方,各省市縣間不得阻遏”,以調節各地供需失調狀況。③《非常時期糧食調節辦法》,《銀行周報》第22卷第38期(1938年9月27日)?!堵尻栔煨哟逯玛兾魇〖Z政局電》(1943年2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30頁。1940年2月,全國糧食會議為進一步統籌戰時糧食調劑,議定民食調劑原則,“省際糧食之調劑,應由全國糧食管理局,與供需有關之省份,參酌實際情況,洽商統籌支配”。④秦孝儀主編:《革命文獻》第113輯《抗戰建國史料:糧政方面》(4),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8年,第268頁。 《蔣中正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2月1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10頁。1940年8月國民政府成立全國糧食管理局,主辦全國糧食管理事宜,其主要任務為“統籌全國糧食之產儲運輸,調劑省與省或省與直轄市間糧食之供給與需求”,全國糧食管理局依然延續省際糧食應保持自由流通的原則。⑤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9),第311頁。因中央明文規定禁止遏糶,陜西省遂將原來政策稍作調整,“鄰省需糧必須由各省省政府正式通知方能購運”,如此則“既不有礙中央政令,復能顧全民食”。⑥《陜西省政府擬禁止陜南各縣食糧出境給陜西省糧政局的指令》(1941年10月2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3-22,第23頁。

國民政府雖多次重申省際糧食調劑應堅持自由流通原則,但并無具體可行的操作機制。1942年后,因河南災荒,不法商人借機販運陜糧謀取暴利,陜西省政府遂特別規定,凡出境糧食,概須向省糧政局領取購運糧食出省許可證方可購運。⑦《陜省限制大宗糧食出境》,《秦風日報》1943年2月18日,第2版。河南商民需向陜西省糧政局提交申請,并由河南當地政府出具書面證明,繳納工本費2元后方可取得此證。陜西省政府并令各縣長嚴密查禁,“凡未持有本局采購糧食許可證,在該縣境各地采購大宗糧食者,即予扣留”。⑧《陜西省糧政局關于查新麥登場為防制奸商囤積起見嚴密查禁未持有陜西省糧政局采購證在縣境內各地采購大宗食糧者即予以扣留的令》(1942年5月2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3-22,第32頁。陜西省稱其“出省糧食許可證之核發,純為統計出境糧食數量便于管制而設,絕無限制之意義”,⑨《陜西省政府致糧食部電》(1943年10月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46頁。實際上“出省許可證之請領手續繁難,限制甚嚴,勢非一般小本商民所能辦”。⑩《中組部朱家驊致糧食部徐堪函》(1943年8月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52頁。

由于陜西省采取嚴格管制糧食出境辦法,河南省不斷為此和陜西省政府及國民政府進行接洽。入冬以來,災情更趨嚴重。1943年1月14日,行政院迭令陜西省政府,“豫省災重糧缺,官商往該省境內購運糧食應盡量協助,不得阻遏”。①《行政院致陜西省政府電》(1942年9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7頁。 《行政院致陜西省政府電》(1943年1月1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72頁。16日,陜西省政府在呈行政院院長蔣介石電文中辯稱,豫省商民“凡依照正式手續請領購運證者,均經予以協助準予購運,非登記合格之糧商及未領購運證者,悉依法查禁”,加以近半年來,河南災民成批從隴海路西來,使得本省食糧消耗增加,“故不能不預為調節”。②《民廳嚴令各縣禁糧出境》,《西京工商日報》1936年10月29日,第2版。 《陜西省政府關于豫省機關學位及登記之正當商民在陜購糧依照正式手續請領購運證均經予以協助等情給行政院的電》(1943年1月26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69頁。陜西省政府如此解釋,似乎亦合情理。

在糧食部和行政院一再電令之下,陜西省管制糧食出境辦法也并未改變,河南商民來陜購糧遭陜西地方當局查扣之事依然頻頻發生。如1943年2月9日,洛陽慈善協會為辦理粥廠在陜西購糧被當地查扣。③《非常時期糧食調節辦法》,《銀行周報》第22卷第38期(1938年9月27日)?!堵尻栔煨哟逯玛兾魇〖Z政局電》(1943年2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30頁。2月10日,河南災民所購之糧被寶雞、眉縣、鳳翔等縣查扣,災民代表劉西泳等人甚至向行政院狀告陜西省,稱“災民等變賣家產衣物牲畜,集合親鄰所賣之款赴陜購買雜糧”,在數量上“此項雜糧系由三兩人合購五六包,八九戶合購十廿包所積成”,并非不法奸商偷運走私,陜西省政府在接到蔣介石飭令后,才將該案從寬處理。④秦孝儀主編:《革命文獻》第113輯《抗戰建國史料:糧政方面》(4),臺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1988年,第268頁。 《蔣中正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2月1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10頁。災民千里購糧已是費盡家財,陜西省政府嚴格管制糧食出境的做法對其更是雪上加霜。

1943年3月,陜西各縣代表李約祉等人以近年陜西麥收歉薄,又常年代外省征購軍糧,“幾近竭澤而漁,近日商販猶復私運雜糧出關,吾陜前途何堪設想”為由,特向陜西省政府請命停發購運糧食出省許可證。①《陜西省各縣代表李約祉等請停發購運糧食出省許可證給陜西省政府的呈》(1943年3月1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173,第 35頁。 《隴海鐵路管理局擬請改變購運糧食出境許可證發給辦法以利運輸案》(1943年4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3-144-2,第 118頁。隨后陜西省政府遂予停發,此后商民要想在陜購運,便更加困難。

二、一波三折:陜南借糧案紛爭

從外省取得食糧接濟,購糧和借糧是兩種主要途徑,河南省在前期購糧遭遇困難之際,借糧成為一種主要辦法。在河南省歷次借糧行動中,從陜南撥借軍糧一案數量龐大,借糧、運糧、還糧過程中因各方利益糾葛紛爭不斷,充分反映了戰時省際糧食調劑的艱難。

河南方面考慮到陜西糧價一直呈高漲態勢,此時再進行大量采購,則勢必影響市面,陜西方面定不樂意。1943年3月2日,河南省平糶會主任委員李培基遂致電陜西省政府,請求借糧救災,“酌將各縣存糧撥借若干石,以濟急需,此項借糧一俟麥收后,即由本會負責如數償還”。②《河南省主席李培基致陜西省政府電》(1943年3月2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2,第11頁。恰好此時陜西省在陜南存有大量軍糧,其中包含大量苞谷因糖分含量高,不耐久儲,急待運往關中,卻礙于交通不便,短期內難以運出。陜西前接糧食部電稱,甘肅已經運濟陜西軍糧12萬大包,“陜南之糧不必再運”。③《陜西省政府關于為借撥豫平糶會等機關糧食一案請查照一事給糧食部等的電》(1943年4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2,第 17 頁。陜西省遂有意將此項存糧借予豫省,乃將此事報糧食部核奪。④《省府調劑食糧 撥借豫官商賦糧十萬包》,《秦風日報》1943年3月3日,第2版。3月21日,糧食部批示,因事涉軍糧,請征求胡宗南意見。⑤《糧食部徐堪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3月21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2,第23頁。4月9日,軍政部駐陜糧秣處表示,陜南所存軍糧除軍隊正常搭撥外,至立夏前尚能余56000包,可“設法暫先借出,將來皆以各地稻米小麥撥還”。⑥《陜西省政府關于為借撥豫平糶會等機關糧食一案請查照一事給糧食部等的電》(1943年4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2,第 17 頁。在取得軍方首肯后,陜西省糧政局擬定配撥褒城縣借大米10000包,西鄉縣大米10000包,洋縣大米10000包,鳳縣苞谷5000包,鎮安縣大米2265包并苞谷3645包,柞水縣大米612包并苞谷1167包。后洋縣、西鄉兩縣撥借大米各10000包經另行調度,改由褒城縣撥交大米9520包,勉縣撥交大米10480包,共計撥借大米苞谷42689包。⑦《陜西省四六兩區各縣配借各機關糧食數量表》,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2,第18頁;《陜西省糧政局致河南平糶會電》(1943年3月16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2,第71頁。為免貽誤軍食,雙方約定于本年6月底前按規定折合率在關中購還新麥。

經多次洽商,借糧一事終于達成共識。陜西方面不僅支援了鄰省救濟,又免除了陜南所存糧食霉壞的擔憂,并得到豫方許諾以新出小麥撥還;河南方面得到鄰省糧食接濟,緩解災情有了一絲希望。此事看似各得所需,但進展并不順利。借糧一事談妥后,已快霉壞之糧急需運出,4月11日,陜西省糧政局電催河南省平糶會,“大米苞谷不易采獲,堆集日久霉壞,請經速派員前往指定地點撥收,務于短期內速運完畢!否則因雨霉壞及其它意外情事,應由貴會負責”。⑧《陜西省糧政局關于請速前往指定地點接收配運前撥糧食以免腐爛一事給河南省平糶委員會的電》(1943年4月11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1,第17頁。河南省具體如何組織運糧,筆者未見詳細記載,但從雙方往來電文中得知,此項糧食運出過程因各種條件所限并不順利。其一,當地運力不濟,當時陜南因有隴海鐵路管理局工程處、寶天鐵路局等多個機關團體購糧搶運,“以致車輛缺少,運輸力量甚感薄弱”。⑨《隴海鐵路管理局致陜西省糧政局電》(1943年4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0,第39頁。其二,購運糧食出省許可證使用并不方便,此項借糧雖有陜西省糧政局特別頒發執照,按說運輸當較便利,但“以每一證只可填入100余噸”,⑩《中組部朱家驊致糧食部徐堪函》(1943年8月21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54頁。使得“每有同一許可證之糧車多輛,不能由同一列車掛運,或在中途車站須另行編掛,以致糧車有先后掛出,而許可證不能拆開同行”,①《陜西省各縣代表李約祉等請停發購運糧食出省許可證給陜西省政府的呈》(1943年3月1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173,第 35頁。 《隴海鐵路管理局擬請改變購運糧食出境許可證發給辦法以利運輸案》(1943年4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3-144-2,第 118頁。故常有部分糧車中途被扣。其三,自然條件制約,陜南路途崎嶇,運往關中本就不易,何況運往千里之外的河南省,“況雨季將臨,運輸更易發生障礙”,以致“全部食糧欲于短期內運畢,在事實上殊不可能”。①《隴海鐵路管理局致陜西省糧政局電》(1943年4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0,第39頁。 《河南省主席李培基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9月15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45頁。

兩月過后,豫省所借糧食還期已屆,6月3日,陜西省糧政局電催河南省平糶會,“現新麥即將登場,自應趁早準備購還”。②《陜西省糧政局關于催從早準備購還借糧等情給河南省平糶委員會等的電》(1943年6月3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1,第 58頁?!蛾兾魇≌P于送豫省折價還糧價款一事給軍政部駐陜糧秣處的函》(1944年3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 66頁。23日,再次電催豫方,“前此挪借軍糧系為救急災黎迫不得已之舉,現貴省麥收甚豐,特再電請查照,迅速如期撥還,以便接濟7月份軍糧補給”。③《陜西省政府關于為催還各期撥還借糧一案請查照辦理見復一事給河南省政府及寶天鐵路工程局等的電》(1943年6月23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53,第17頁。 《第八戰區軍糧計核委員會西安分會第十七次常務會議記錄》,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8,第52頁。數次催促未果后,陜西省政府報請糧食部督促豫方還糧。④《陜西省政府關于報請速催豫省府早日購還豫平糶會之糧一事給糧食部的電》(1943年7月2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53,第 30頁。數日后,河南方面終于有了回應,但雙方卻圍繞沿途損耗、未運出已霉壞之糧責任歸屬、歸還途徑三個問題產生爭執,相持達一年之久。

第一,關于沿途損耗問題。1943年7月8日,李培基致電陜西省糧政局,表示前所借糧沿途損耗3000多包,請求體念河南災情嚴重,“將此次運輸損耗注銷,不再由本省歸還”。⑤《河南省主席李培基致陜西省糧政局電》(1943年7月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53,第48頁。依國民政府《糧食收交倉儲及運輸損耗率暫行標準》規定,以汽車運輸行程在1000公里以上者,損耗率最高為0.65%,⑥《糧食倉儲及運輸損耗率計算規則》,《四川省政府公報》第306期(1945年3月26日)。照此計算,此項損耗已遠遠超出正常損耗標準。河南省堅持由陜西方面負擔損耗也不是沒有道理,因此項糧食在陜南倉庫存放已久,本就快要霉壞,經歷沿途裝卸顛簸,自然要比平時運輸損耗更多。陜西方面則將損耗原由歸結為豫省組織運輸不力,并以軍糧萬急相催,7月16日,電復河南省平糶會,所請注銷損耗“限于事實,歉難照辦”。⑦《陜西省糧政局關于報請將借糧沿途損耗3000大包注銷不再歸還等情給河南省平糶委員會的電》(1943年7月16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53,第46頁。在遭到陜西省拒絕后,河南省又報請糧食部請求報銷損耗所費,最終并未如愿,沿途雖有損耗,但畢竟為數不大,河南省方面最終自己承擔。

第二,關于鎮安等縣未運出之糧霉壞責任歸屬問題。此時距借糧商妥雖已逾5月之久,但在鎮安縣所借糧食并未完全運出,截至8月25日,鎮安縣尚余大米2325包,苞谷1935包,雖前接糧政局命令,將其貸放及以九五折價出售,但“貸放、出售均屬困難,并約有少半數已經霉變成為灰粉”。⑧《鎮安縣倉庫致陜西省糧政局呈》(1943年8月25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12頁。勉縣同樣存在這種狀況,該縣應交豫平糶會大米,迄9月份亦未運出。⑨《陜西省糧政局關于告知停撥勉縣大米一事給勉縣政府的電》(1943年9月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3頁。面對此情,陜西方面自然將原因歸咎于豫方接運不力,9月24日,陜西省糧政局電河南省政府,請派專人前來檢驗霉壞數量,以便清理。⑩《陜西省糧政局致鎮安縣倉庫電》(1943年9月2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6頁。鑒于數次電請后豫省遲遲未派員前來會同檢驗,最終結果,未運出霉壞之糧還得由豫省負責賠償。

第三,關于歸還途徑問題。當初雙方約定此項借糧應在隴海路一線采購小麥歸還,河南省此時卻堅持折合價款改還現金。9月24日,李培基致電熊斌,“由本省派員在關中采購,仍需貴省協助始能濟事,似不如仍為前議,作價歸還較為簡便”。①《隴海鐵路管理局致陜西省糧政局電》(1943年4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0,第39頁。 《河南省主席李培基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9月15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45頁。陜西省政府也深感“萬里借糧,實不得已,去歲歉收亦屬事實,折價還糧雖與原約未符,然揆之救災恤鄰之義,似未為斤斤于此”,遂同意豫方請求。②《陜西省糧政局關于催從早準備購還借糧等情給河南省平糶委員會等的電》(1943年6月3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1,第 58頁?!蛾兾魇≌P于送豫省折價還糧價款一事給軍政部駐陜糧秣處的函》(1944年3月20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 66頁。若折價歸還,具體該以何種價格為準,9月29日,陜西省政府和軍方商議后,決定仍以歸還現品小麥為原則,如折還代金,應按目前最低市價每市斤10元折算,限于1月以內還清。③《陜西省政府關于為催還各期撥還借糧一案請查照辦理見復一事給河南省政府及寶天鐵路工程局等的電》(1943年6月23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53,第17頁。 《第八戰區軍糧計核委員會西安分會第十七次常務會議記錄》,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8,第52頁。對這一折價辦法,不僅河南省不肯接受,糧食部也表示難以接受,要求雙方進一步洽商。①《糧食部徐堪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10月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58頁。 河南省政府編?。骸逗幽鲜≌葹墓ぷ骺倛蟾妗?,河南省檔案館藏,檔號:M 08-49-1407,轉引自王小靜:《1942-1943年河南災荒研究》,山東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60~61頁。11月25日,李培基致電熊斌,每斤10元似屬過昂,應請“按每斤作價5元,速還借糧”。②《河南省主席李培基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11月25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8頁。 《陜糧運豫二項新辦法》,《秦風日報》1943年4月26日,第2版。1944年1月6日,糧食部也表示,“現豫災仍重……每斤5元折價歸還,似不為低”。③《糧食部徐堪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1月6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18頁。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8),第561頁。李培基亦不無感慨,照5元折價“尚屬勉為籌湊”。④《河南省李培基致陜西省祝主席的電》(1944年5月22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72頁。 《敬向中央勘災委員貢獻兩點愚見》,《前鋒報》1942年10月26日,“社評”,宋致新編:《1942:河南大饑荒》,第177頁。經糧食部居中斡旋,河南省政府承諾所有借糧折價后不日即將匯到。

似乎只待河南省價款匯到,此事便可了結。不料6月15日,陜西省政府致電河南省政府前項借糧因歸還數量和規定折合率不合,請補還價款?!爱敃r豫省平糶會借糧時商定苞谷一包(重200斤)抵小麥一包(重200斤),大米以147斤11兩折抵小麥一包(重200斤),豫省既以大米折價歸還,自應以147斤11兩折米1包,苞谷仍按200市斤折包核算計”,故豫省府還應補還71636斤1兩(苞谷每斤亦按5元折還),價款358180元。⑤《陜西省田糧處關于豫省補還陜南借糧尾數折價擬仍轉糧秣處核收一事給陜西省政府的呈》(1944年10月11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2,第97頁。補還價款遲至1945年得以通過河南農工銀行匯寄軍政部駐陜糧秣處,此事總算終了。

三、孰是孰非:畛域之見抑各具苦衷

河南商民在陜西實際購借糧食數量,并無精確統計數據,但河南省從陜西購借到的有限食糧與災區巨大需求相差懸殊的事實是不可否認的。如教育部曾令陜西省政府協助國立河南大學在陜借糧。1943年4月20日,陜西省糧政局、國立河南大學校長王廣慶和河南省平糶會三方商定,在河南省平糶會所借陜西省糧食5萬包數內,言明代借河南大學苞谷3000包,大米若干。⑥《陜西省糧政局關于河南大學平糶委員會按照規定分配糧食等情給國立河南大學和河南省平糶委員會的函》(1943年4月2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0,第9頁。但國立河南大學實際僅分得1000包,配借數與商定數相差甚大。5月9日,國立河南大學總務長趙振洲為此事電請陜西省糧政局,“本校需糧甚急,請按規定迅予撥借,以符定案而濟急需”。⑦《國立河南大學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5月9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0,第16頁。此事三方既前有約定,相差之數,自然應請和平糶會方面洽辦。⑧《陜西省糧政局致國立河南大學總務長趙振洲函》(1943年5月2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20,第13頁。陜南借糧因當時各種條件所限,苞谷實際運出數僅占實際撥借數的52.7%。⑨實際撥借率系據《陜西省政府關于豫省折價歸還陜南借糧與原案不符請補還一事給河南省政府的電》(1944年6月15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54頁)計算得出?!斑\抵洛陽之后,各主辦賬務機關又每以車輛為倉庫,延期不卸”,“即卸以后,又往往堆積站內,經久不起,以致發芽霉爛”。⑩《中組部朱家驊致糧食部徐堪函》(1943年8月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54~155頁。

實際上,由河南省平糶會所組織的官方采購也并未取得多大成效。1942年9月,為加強救災,河南成立了省平糶委員會,由河南省政府主席李培基任主任委員,河南農工銀行行長李漢珍任副主任委員,成立后即陸續派員赴陜西、安徽、湖北等省積極采購糧食。平糶基金由中國農民銀行貸給l億元,其中分配陜西采購區5200萬元,占到了全部平糶基金金額的52%。①《糧食部徐堪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10月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13,第58頁。 河南省政府編?。骸逗幽鲜≌葹墓ぷ骺倛蟾妗?,河南省檔案館藏,檔號:M 08-49-1407,轉引自王小靜:《1942-1943年河南災荒研究》,山東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60~61頁。陜西省對此亦作出特別規定,河南官商辦理平糶糧,由豫賑會予以證明,即可來陜領照購運。②《河南省主席李培基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11月25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8頁。 《陜糧運豫二項新辦法》,《秦風日報》1943年4月26日,第2版。但后因平糶基金遲遲未能足額撥付,加以用人失當辦理遲緩,官員中飽私囊將部分錢款挪作他用,購買平糶糧成效亦不顯著。③《糧食部徐堪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3年1月6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18頁。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5輯第2編《財政經濟》(8),第561頁。

面對河南災荒救濟不力的事實,早在1942年10月,地方媒體就對鄰省行為大加指責:“問題只在鄰封各省,只要鄰封各省不阻遏平糶,以河南官府商人合辦購運,糧食能源源入豫,所難的是鄰封不準糧食出境?!雹堋逗幽鲜±钆嗷玛兾魇∽V飨碾姟罚?944年5月22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567-1,第72頁。 《敬向中央勘災委員貢獻兩點愚見》,《前鋒報》1942年10月26日,“社評”,宋致新編:《1942:河南大饑荒》,第177頁。如果說這種指責以鄰省為對象指代模糊,1943年8月4日,中組部部長朱家驊致糧食部部長徐堪的函電中,則指名道姓,直指陜西省“購糧無論多寡,非持有出省許可證者不得承運,其理由始而謂大量糧食出境影響本省糧價,繼則謂預防大量購存,現則謂防治流入敵偽區域,由此而造成陜西食糧之封鎖狀態”,進而認為陜西省“管制食糧純以其本省利益為鵠失,用意即狹而流弊滋生,對豫災救濟工作特蒙嚴重之影響”。①《中組部朱家驊致糧食部徐堪函》(1943年8月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51~152頁。 西安市工商聯:《解放前西安的糧食業》,陜西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陜西文史資料》(第23輯),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80頁。對河南大饑荒有切身經歷的美國記者白修德也認為,“一個有活力的政府應該從陜西省安排糧食緊急運往鄰省河南防止災難。但損害陜西援助河南會打亂權力的微妙平衡,而對于政府來說這才是最重要的”。②〔美〕白修德、〔美〕賈安娜著:《中國的雷聲·河南大饑荒》,趙致真譯,宋致新編:《1942:河南大饑荒》,第52頁。 忻平:《試論抗戰時期內遷及其對后方社會的影響》,《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2期。

面對各方指責,陜西省政府亦曾不斷為自身開脫,進行解釋。1943年2月28日陜西省給賑糧委員會的電文中說道:“現時請購者仍絡繹不絕,事實俱在,何曾禁糧出境,惟本省糧食已大感缺乏?!雹邸蛾兾魇≌P于報豫省在陜購糧仍絡繹不絕陜西省春荒已成向曾禁糧出境一事給賑糧委員會的電》(1943年2月28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02頁。從陜西省一再推諉來看,其辯駁理由主要可歸結為以下幾點:第一,此次旱災范圍過大,受災各省紛紛前來購借糧食,本省心余力拙;第二,陜西近年來民眾軍糧負擔沉重,無余糧可供外??;第三,本省亦遭遇災害,致使糧食歉獲。那么,災荒之時鄰省禁糧出境的做法是臨時舉措,還是古已有之?陜西省的以上說法是其推脫之辭,還是確有隱情?

歷史上,每逢一省有災,鄰省為防止奸商偷運而禁糧出境的事例并不少見。例如1929年陜西發生旱災后,鄰省禁糧出境,陜西省主席宋哲元不得不電請國民政府,請令鄰省開放糧禁。④《宋哲元請各省開放糧禁》,《新聞報》1929年1月28日,第2版。況且,此時處于戰時特殊狀態,并非僅僅陜西省政府管制糧食出境,甘肅省亦是如此。⑤1943年2月,陜西省長武縣就因“近日由豫西來難民在此就食者日有增加,惟甘肅隴東各縣邇來嚴厲禁糧出境”致使長武縣食糧短缺,請求甘肅省開放糧禁。參見《陜西省長武縣政府為本縣糧價陡漲不已來源告絕請電甘肅省政府轉飭隴東各縣速開糧禁用濟民食給陜西省政府的電》(1943年2月2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3-19,第4頁。糧食部部長徐堪對這一狀況也早有認識,“各省為保持糧食充盈與儲積計,常常禁止糧食輸出外省,即偶有輸出,亦必征以重稅”。⑥徐堪:《當前之糧食問題》,《中國農民》(重慶)1942年第1卷第4期。當時的環境下,使國民政府必須以軍糧補給為第一要務,并無余力來統籌省際民食調劑,這多少給了地方各自為政的機會。

由于此次災情范圍過大,湖北、河南等省都曾一再請求接濟,使得陜西省疲于應對。1942年10月24日,湖北省政府主席陳誠電請熊斌,“本救恤之意兼以桑梓為懷”,請求接濟鄂省。⑦《湖北省主席陳誠致陜西省主席熊斌電》(1942年10月2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29頁。11月18日,熊斌拒絕陳誠借糧請求,“故鄉災重糧缺,現理應救援,奈心余力絀愛莫能助”。⑧《陜西省政府關于陜屬各縣1942年夏秋歉收求過于供等情給湖北省政府陳主席的電》(1942年11月18),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1,第 27頁。除了各省政府購借外,各地民眾也千里迢迢赴陜購糧,例如河北省省立中學常年在河南采購糧食,但因近年河南災荒無糧可購,轉而來陜采購學生食糧。⑨《河北省政府關于本省省立中學派員赴陜采購學生食糧準予采購放行致陜西省政府的電》(1942年8月1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6-163-2,第 175 頁。由此可見當時陜西面臨的糧食供需壓力之大。

況且陜西省平常年份本省糧食需求尚不能自足,何談撥借外省。戰前陜西本省糧食供需嚴重不敷,特別是每年小麥消費量的39.6%需要靠省外輸入。由于隴海鐵路修抵西安后交通較為便利,外省大米與面粉可以大批運進,又因本省棉花產量豐富且售價較高,農民尚不感到食糧恐慌。但自1937年下半年起,因棉花收成不佳銷售不暢,加以全面抗戰爆發后,運輸困難,致使“米面之來源斷絕,本省食糧生產不足之數又巨,農民與一般民眾莫不感到食糧之恐慌”。⑩霍席卿:《戰時陜西食糧問題》,《工商日報》(西安)1938年12月26日,第2版。在此情形下,“西安進糧主要就依靠陜西各縣出產的糧食了”。①《中組部朱家驊致糧食部徐堪函》(1943年8月4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2-516-2,第151~152頁。 西安市工商聯:《解放前西安的糧食業》,陜西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陜西文史資料》(第23輯),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80頁。除此之外,沿海廠礦及難民大量遷入陜西,西安人口從1937年至1942年短短5年間增加了46%。②〔美〕白修德、〔美〕賈安娜著:《中國的雷聲·河南大饑荒》,趙致真譯,宋致新編:《1942:河南大饑荒》,第52頁。 忻平:《試論抗戰時期內遷及其對后方社會的影響》,《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2期。陜西省雖于1940年開始推行糧食增產運動,但有限的成效很快被更多的民食需求所抵消。

除正常民食外,戰時糧食還得補給軍需,隨著東部大部國土淪陷,全國軍糧補給主要靠后方各省勉力支撐。1941~1944年度陜西配撥軍糧分別為200萬、270萬、210萬、260萬大包,從歷年各省軍糧征收數額來看,陜西省僅次于四川省。①⑦ 郝銀俠:《社會變動中的制度變遷: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糧政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340~342、394頁。但陜西產糧條件遠不如四川優越,這使得陜西省軍糧征購負擔較其他省份更為沉重。據估算,陜西省人均負擔是一般國民負擔的2.7倍。②王茜:《論抗戰時期陜西國統區的糧食管理政策》,四川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第28頁。加以陜西駐軍達50多萬,部隊用糧也多就地購買,使得陜西食糧急劇緊缺。

若是平常年份,本省民眾為抗戰納糧雖有怨言,倒也能勉強維持,一旦遭逢災荒,民食供需矛盾則突顯出來。陜豫地理位置相鄰,河南旱災或多或少難免波及陜西,加以1941~1945年正是民國時期西北地區自然災害發生的三個小高峰之一,陜西省受自然災害影響同樣嚴重。③溫艷:《民國時期西北地區自然災害的特征》,《甘肅社會科學》2012年第4期。例如1943年自春至夏,陜西曾有53縣市遭風、蟲、旱、霜災害,④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國災荒紀年續編(1919-1949)》,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579頁。只是農作物受災面積和受災程度均沒有河南嚴重??赡苷怯纱司壒?,使得河南省政府和民眾都想當然地以為陜西省糧食豐收,以此指責鄰省不予全力接濟。陜西民眾在本省遭受災害影響后,也想當然地以為豫省災情早過,紳民紛紛上書省府,因“征購豫糧原為救災之用,若在災情嚴重時期不妨剜肉補瘡以盡恤鄰義務,秦民好義自可忍痛運將,乃近據報載豫省麥收豐登,一切物價低落無借助必要”,請求予以免除代豫購糧任務,如此則“無礙于復蘇之豫民,卻有益于代賑之陜胞”。⑤《陜西省第十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公署據三原縣長陳琯以代豫購糧尾欠請求豁免給陜西省政府的呈》(1943年7月7日),陜西省檔案館藏,檔號:17-1-569-2,第133頁。

受自然災害影響,糧源十分緊缺,加以戰時惡性通貨膨脹,糧價暴漲,西安市糧食購買力指數不斷跌至新低。若以抗戰爆發前1937年1至7月間西安糧食購買力指數為100,至1944年12月西安糧食購買力指數已跌至35,為抗戰以來最低,比全國平均水平還要低13.6。⑥陜西省要求河南商民前來購糧必須領取出境糧食購運許可證也并不是沒有考慮,因為若不憑證購運,將很難區分災民和不法商人,加以商民大量前來購糧,過多貨幣流入市場,本省糧價難免不穩,如此不僅起不到救災的目的,更易引發糧市動蕩。河南省政府對所借糧食遲遲不予歸還,后又堅持折價歸還現金,也與此時在陜西采購實物小麥不易有關。

陜西本省糧食供需面臨困難之際,是否應該對鄰省施以援助,義所當恤,但也必須首先考慮本省民食供需。歸根到底,常年戰爭才是糧食缺乏的最根本原因,對陜西省來說,保障本省民食無疑是其最重要的目標,為防止奸商偷運,糧食資敵,推行糧食管制出境辦法是必然的。戰爭使得大量產糧區淪陷,后方各省普遍糧食匱乏,糧食供需矛盾在災荒年份表現的格外突出。國民政府雖經多次努力,特別是1942年實行田賦征實將田賦收歸中央,給了中央政府極大的權力來統籌糧食分配,但“田賦征實實施后,所征糧食大約有50%~60%供應軍糧,省級公糧劃撥30%,所余糧食只有10%~20%,中央公糧還要占去一部分,可用于調節民食的糧食是十分有限的”。⑦郝銀俠:《社會變動中的制度變遷: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糧政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340~342、394頁。災荒來臨之時,省際之間自然調劑困難,無論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在糧食調劑問題上都很難做到統籌兼顧。

結 語

1942~1943年河南大災荒因救助不力,傷亡十分嚴重,并對后來國民政府的統治產生眾多不利影響,甚至有人認為,中央政府救災措施的遲緩“讓一些美國的中國支持者開始對蔣介石和整個國民黨政權失望”。⑧艾志瑞:《救國或餓死人民?1942-1943年河南大饑荒》,周錫瑞等編:《1943:中國在十字路口》,第287頁。事實上,從保留的檔案資料來看,國民政府和河南省政府在此次災情發生后的反應,應該說并不遲鈍,甚至可以說是積極的。以往所說河南省政府隱瞞災情、遲遲不予上報,可能是多以當時報刊和后人回憶類文章為依據,受當年撰文者自身條件限制,對政府實際救災進程并不十分了解。再者,在抗日戰爭的特殊環境下,各⑥ 姚同樾等編:《中國各重要城市糧食價格及指數???,重慶:糧食部調查處,1945年,第5頁。全國平均數系根據原表重慶、西寧、蘭州、西安四地數據計算得出。級政府具體救助舉措的施行和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則受到客觀條件的制約。

從鄰省糧食援助的角度來考察,更能明了這場災荒背后的原因。鄰省糧食接濟本是有望緩解災情的重要途徑,但事實上陜西省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對河南災荒援助并不積極,河南商民來陜購借所得到的糧食數量有限。從陜西省的角度來看,其在河南災荒之時對豫省救災不能全力協助,固然出于“畛域之見”,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日本侵略者發動的戰爭使得后方各省物資嚴重匱乏,糧源本不充裕的陜西省因頻年征購食糧“自顧不暇”。戰爭和饑荒交織下的糧食調劑問題十分復雜,對國民政府的糧政運作來說,戰時軍糧供應占去了太大比例,這固然對保障軍需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也不可避免地表現出民食調劑乏力的特點。

Food Aid from Neighboring Provinces under the Warand Fam ine:
A Review Focus on the ShaanxiAid to Henan in the 1942~1943 Great Fam ine

Food aid from neighboring provinceshasalwaysbeen oneof themainways to famine relief,and it is also themost important factor to affect the alleviation of the famine.In the 1942~1943 great famine,Shaanxiprovince continued the grain exportpolicy thathas implemented before the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so itwas difficult to Henan businessmen to buy grain from Shaanxi province.When the resultofbuying grain from Shaanxiwas ineffective,borrowing grain became another choice,the case ofHenan Pingtiao Organization borrowed grain from Shaanxi isa typical example,finally,it fell into difficult condition because of the fight between different interests among variousparties.At thesame time,theneighoring provincessufferedmuch criticizebecause of itspooraction in grain aids to Henan.But from the perspectiveof ShaanxiProvince,ithas their worries,thewarwaged by Japaneseworsen the situation,and coupled with the local consumption in Shaanxi formany years.In the special contextofwar and famine interweaving,the implement ofgrain policy carried outbygovenmentinevitably shows the featureofpoormanagement.

TheWarofResistanceagainst Japan,The Famine in Henan,Shaanxi,Grain Policy

K25

A

0457-6241(2017)18-0040-09

2017-07-26

盧徐明,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代社會經濟史。

石濤,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代金融史、中國近代社會經濟史。

【責任編輯:楊蓮霞 王湉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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