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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時期社會治理中的信任重構

2017-06-30 05:25徐尚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 2017年7期
關鍵詞:風險社會社會秩序社會轉型

[摘要]傳統向現代的社會轉型加劇了風險社會的出現,社會失范是轉型期的普遍社會現象,也是現代社會治理必須面對的難題,因此必須在社會轉型的歷史語境中來探討中國社會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通過分析現代社會風險來源,提出了普遍信任是現代秩序擴展和社會治理的前提,在此基礎上從信任來源的理性、心理和文化三個向度探討了普遍信任重構的路徑選擇,即增強規范的公正、透明與持久性,形成信任的理性預期;通過公平分配實現社會共同體感,形成信任的心理基礎;促進信任良性循環的自我強化機制,形成信任的文化共識。一個運轉有效的社會治理模式必定是以高度的社會信任為基石的,重構社會普遍信任,既是現代文明秩序構建的重要任務,也是社會治理模式創新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

[關鍵詞]社會轉型;風險社會;信任重構;社會治理;社會秩序

[作者簡介]徐尚昆,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副教授

本文系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共建項目“北京市城市發展進程中的制度創新研究 ”以及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文化解釋視角下的信任結構與北京社會治理研究 ”(項目編號:14JDZXB001)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引言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社會經歷了一系列重大的結構變遷,中國從一個前現代的、相對靜止、有限交往的熟人社會進入到一個高度分化、流動性激增、交往秩序擴展的陌生人社會。這一總體性的社會結構變遷既順應世界文明秩序發展的必然趨勢,同時也是中國重構現代交往秩序的內在要求?,F代化的社會轉型一方面促進了中國經濟社會的高度發展與文明進步,另一方面也將傳統社會帶入一個充滿不確定性和利益及觀念沖突的高風險社會。在這樣一個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和思想觀念多元分化的背景下,如何處理轉型所帶來的系列社會問題,化解轉型期的重大社會風險,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和模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已成為決定中國社會未來發展的重大問題。

建立在文化傳統基礎上的“信任”一直以來被普遍認為是除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之外決定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增長效率和社會治理水平的主要社會資本,它甚至被視作一個運行良好社會秩序最重要的道德基礎。①信任對于一個社會尤其是現代社會秩序構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已經成了一種理論共識,正如Eisenstadt和Roniger指出:“信任在人類關系中的普遍存在及其必要性,沒有一些信任和共同的意義將不可能構建持續的社會關系”②。社會心理學家認為,“任何建構社會秩序和互動的社會框架的連續性的長期努力都必須建立在社會行動者之間相互信任的穩定關系的發展基礎之上”③。從信任的角度來探討經濟社會發展已成為近年來社會科學關注的熱點和前沿④,但文獻回顧發現,目前國內還較少有研究揭示信任與社會治理的內在關聯。鑒于此,本文在深入剖析社會轉型帶來社會風險激增和治理難題的基礎上,論證信任是現代社會秩序擴展的前提,并從信任重構的視野下探索我國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以此深化我們對社會治理的文化機制和路徑選擇的理解和認識。

一、社會轉型、風險與社會治理新面向

不論是韋伯的“理性化”,還是涂爾干的“社會分工”,亦或是吉登斯“時空脫域”,都是要從理論上為現代與傳統迥異的生活形態與交往秩序提供一種解釋。從他們的理論分析中不難發現,傳統與現代社會最大的區別在于,現代是一個高度開放、分化且充滿了風險的社會,人們普遍置身于一個變化的、不確定的以及未來不可控制的世界中。中國改革開放的30多年,就是傳統向現代社會轉換的30多年,那一套建立在靜態的熟人社會的傳統治理模式,也即依靠垂直穩定的權力安排并以禮俗、教化與習慣為基礎的鄉紳治理模式,早已隨著傳統向現代的轉型而解體。當前中國所要面對的是一個階層高度分化和不確定性急劇增加的風險社會,如何化解這一高風險社會帶來的諸多社會難題便成為中國社會治理的重要任務。在討論風險化解與治理之前,必須先弄清楚現代社會的風險來源是什么。概括來講,這種風險主要源自兩個方面:一是因交往秩序擴展形成的陌生人社會成為一種常態;二是因社會高度分工和經濟發展的不均衡帶來的社會階層分化。

1.非人格化的陌生人交往與風險的產生

吉登斯分析了前現代社會與現代社會之間的差異,在他看來,所有形式的前現代社會,其時空延伸的程度都非常低,人與人的交往通常是建立在一種在場條件下的互動基礎上的,如親屬、鄉鄰以及宗教團體等熟人群體之間。⑤而在現代社會,時空高度的延伸,人與人的交往更多的是建立在一種缺場條件下的抽象系統基礎上,這種抽象系統主要包括“象征符號”和“專家系統”,時空缺場及抽象系統的構建,使得陌生人之間的交往成為可能,人類的交往秩序得到了空前的擴展,也正是這種擴展的人類交往秩序創造了現代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但與此同時,現代化的進程又不可避免地將人類社會帶入一個高風險的境地,在現代社會風險的普遍性和等級都顯著的增加了,我們處在一個匿名性、非人格化和陌生人日益增加的交往環境中,政策制定者、組織管理者、專業技術人員、商品與服務提供者、醫療衛生機構等,我們對他們全然不了解,既沒有可能去獲得所有陌生要素的全部信息,也無法對他們實施有效地控制與監督,我們每個人都將自己的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無所保留地托付給他們。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我們不得不將自己的利益與權利寄托在一個素昧平生且充滿著不確定性的“他者”手中,任何一次背約都可能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正如研究者普遍認為,風險觀念是現代文明的核心⑥,不確定性和風險是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困擾所有的社會系統,并且所有的社會行動都必須應對的是未知的、不可控制的未來不確定性⑦。在傳統社會,人們很少走出自己熟悉的環境,生活在一個相對靜態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穩定的、可預見的,有限范圍內的信任是建立在對交往對象完備透明信息的基礎上的;但現代性的進展打破了這種靜態的社會形態,人們普遍且不可避免地要與陌生人進行交易,而想要以對陌生人完備信息的掌握為交往前提已變得不可能,現代社會面臨著比傳統社會更強、更普遍以及更深刻的風險。endprint

2.高度的社會分化及階層固化與風險的產生

斯密強調了勞動分工對于提高生產效率以及增進國民財富的巨大作用,涂爾干從社會分工的角度論證了現代社會產生的內在機理。不可否認,社會分工的高度發展,給人類社會進步與經濟增長帶來毋庸置疑的好處,奠基了現代社會的誕生。但不容忽視的是,勞動分工的極端形式以及角色和身份的巨大分割,也可能導致社會的失敗并產生有害的影響。這種不良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擴大的貧富差距和由財富與身份確立的階層固化。一個財富分配嚴重不均且社會階層高度固化的社會將導致社會的撕裂與沖突的加劇,它極大地增加了社會的風險。塞利格曼分析了現代社會產生的、并且在最近的現代性中表現出來的風險增強機制:“隨著社會角色的轉型和角色分化的固化,當社會發展出以系統的方式依據角色期待的內化界限時,風險就變成了角色期待所固有的屬性?!雹?這種因社會分工和身份差異帶來的貧富差距與階層固化似乎成為了當前世界發展的潮流,不論是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是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都呈現出這一趨勢。根據李新建的調查⑨,我國衡量貧富差距的居民收入基尼系數從20世紀80年代的0.3左右上升到2012年的0.49(2016年基尼數為0.465,筆者注),而家庭財產基尼系數在2012年已經達到了0.73,這些數據表明,中國目前出現了嚴重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情況,分配不均和貧富差距的拉大,將進一步加劇階層的分化,激發更多的社會沖突與矛盾,社會不穩定風險的顯著增加。

風險普遍存在是現代社會一個基本特征,人們不可避免的生活在各種風險之中。為應對風險社會出現的弱點以及引發的社會問題,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學術界幾乎毫無例外地將目標指向了信任社會的建立。Beck認為,風險社會要求我們必須要擴大信任的儲備。⑩盧曼指出,我們應該期望信任成為需求不斷增加的、承受未來技術產生的復雜性的方法。{11}吉登斯強調:“隨著抽象系統的發展,信任非人格化的原則以及不知名的他人,對于社會存在來說是必不可少的?!眥12} 風險社會的來臨,為社會治理提出了全新的課題和任務,這種任務已絕非傳統的治理模式和思維方式所能解決,我們必須在一個社會轉型和變遷的背景下,從風險化解與信任構建的角度來探討社會治理的可行方案。

二、信任作為現代社會秩序擴展與治理的基礎

傳統社會中人們構建交往秩序主要依靠的是人際信任(或稱之為特殊信任)。所謂人際信任是指一種范圍有限的信任模式,是基于血緣、地緣、親密私人關系等交往對象在場的展開;而現代社會構建交往秩序的主要方式則是系統信任(或稱為普遍信任),系統信任是指一種范圍擴展的信任模式,主要是基于抽象系統(包括象征符號和專家系統)對時空缺場的陌生人的信任??梢哉f,現代社會秩序的構建就是系統信任對人際信任的替代,衡量一個現代社會是否健康有序及治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標就是系統信任建立起來的程度與范圍。盧曼針對這一問題發表過一篇有影響力的文章,他將信任與不斷增長的復雜性、不確定性和風險與現代社會的特征聯系起來,并明確指出,普遍信任不是傳統社會具有的、已過時的東西,而正好相反,它是隨著現代社會的出現而得到發展的。{13}后來的研究者進一步系統闡述了普遍信任在處理和應對晚期現代性的復雜性、不確定性和風險時的關鍵作用。{14}普遍信任的出現以及長足發展之所以能成為處理風險社會的核心力量,并成為現代社會秩序擴展與治理的重要基礎,主要是因為它通過抽象系統的建立和共同體感的塑造,增強了行為人對未來的可預見性以及促進了社會共識的達成,從而使得更為廣泛的合作得以展開。

1.抽象系統的建立與行為人風險的規避

歷史的經驗反復表明,信任陌生人是充滿了危險的,如果沒有有效的外部約束機制,增強對陌生人行為的可預測性,那么廣泛的合作便無從可能?,F代社會中建立在抽象系統的普遍信任的出現,有效地解決陌生人不在場交往過程中的風險。在吉登斯的理論框架里面,抽象系統包括象征符號和專家系統。象征符號和專家系統就是要建立完備的外部約束機制,穩定人們對未來的預期,在人們心中產生秩序與安全的信念。象征符號是指代表政治合法性的法律、貨幣以及一整套完整的外部剛性制度等。穩定可預見的象征符號諸如穩定的產權、正式的規則與法令系統、明確的合約執行制度以及規范的司法體系等能夠有效地規約人們交易的行為,對交易過程中的違約和背信行為進行懲處與追責,確保交易方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這樣就能有效地降低陌生人交易的風險,從而使得廣泛的合作秩序成為可能。專家系統指由代表權威的技術和專業人員所組成的體系?,F代人擁有選擇數量不斷增加的世界,在幾乎所有的生活領域包括消費、教育、醫療、投資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潛在選擇范圍,如何做出判斷并進行選擇成為一個充滿了風險的難題,很多時候我們便會訴諸權威的專業和技術人員,也即專家系統,一套值得信賴且穩定可靠的外部專家系統,能有幫助現代人有效地規避選擇的不可預期性。因此,穩定透明可靠的抽象系統有效規避了交往的風險,擴大了交往的范圍,正如吉登斯指出,當我們面對一個行動持續可見且運行過程透明的外部環境或系統時,普遍的信任便會產生,人類擴展的秩序便得以展開,說到底,普遍信任也即對于“抽象系統”的信賴。當我們討論現代交往秩序的構建時,本質上就在強調一套穩定可靠的抽象系統的建立。

2.共同體感的塑造與社會共識的達成

現代世界已經變得非常的相互依存,跨越各種角色、職業、社會階層的全球化進程已經將所有人嵌入一個包括政治的、軍事的、經濟的和文化的更為緊密聯結的整體,我們現在比任何時候更無可避免地表現出涂爾干意義上的“有機團結”特征,社會內部的合作與社會之間的合作迫切需要一種社會的共同體感。共同體感是指一個社會的大部分成員都相信自己與他人屬于同一個群體,他們的命運與利益休戚與共,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沒有人凌駕于其他人之上,也沒有人會被社會拋棄。一個具有高度共同體感的社會,也就意味著大部分的人具有一系列共同的理想和信念,人們對未來持有一種樂觀的預期,并且相信這個社會是公平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善意的,社會和他人是值得信賴的。共同體感的塑造和社會共識的達成能夠有效地促進普遍信任的發展,普遍信任成為社會人際交往的常態,并且成為社會的潤滑劑,有效避免社會沖突與矛盾的發生。但現代社會以其橫掃一切的社會分工與系統分化,造成了個人主義的原子化和階層固化,這又使得合作成為現代社會必須面對的一種嚴峻挑戰。在一個高度階層劃分的社會,每個群體都固守在自己的同類人之中,社會關系處于一種固定的角色期待,各階層之間保持著涇渭分明的距離乃至敵視,這樣的社會充滿了內在的張力與沖突,并進一步阻礙了合作的展開與穩定秩序的建立,成為社會治理的頑疾。如何打破由分工極端化和系統分化帶來的階層劃分,營造一種社會共同體感的有機團結,便成為現代秩序重建與社會治理的重要任務。在樹立人們共同體感(或共同命運感)方面,資源分配是最重要的要素,當一個社會的資源分配相對平等時,社會成員在主觀上會認為自己與他人處在一個共同體內;當一個社會資源的分配出現嚴重不均,貧富差距巨大,則會造成社會成員的階層分化,不同階層的人相互之間保持著距離甚至對立,根本無法建立起社會的共同體感。因此,要化解現代社會合作和治理的難題,建立有利于廣泛交往秩序的普遍信任,需要從資源分配與社會公平的角度入手,通過分配政策傾斜以及公民權利均等化等措施,縮小社會貧富差距,凝聚社會共識,從而促進人際交往過程中合作的有效展開。endprint

現代社會秩序的建立以廣泛的合作為前提,而普遍信任是建立廣泛合作的根基。一個實現成功轉型、成熟的現代社會,本質上就是一整套現代文明秩序體系的建立,這套文明秩序體系能有效地避免社會的沖突與動蕩,并促進社會合作效率的提升與社會團結的達成。而這套現代文明秩序包含普遍信任建立的兩個前提:一是穩定透明的抽象系統,包括具有合法性的公權力以及值得信賴的技術專家系統;二是打破因過度分工和系統分化帶來的階層固化,從資源分配的社會公平角度入手,凝聚社會共識,塑造社會共同體感。

三、重構社會信任是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

涂爾干指出社會本質上是以工業主義和勞動分工為基礎的新型社會,在傳統向現代的轉型過程中,社會分工的高度發展以及由分工帶來的人類交往秩序擴展和社會分化消解了傳統社會的人際紐帶,而新的人際交往規范又尚未建立,這就勢必會造成“社會失范”,也即公民的信仰匱乏和行為失當。在涂爾干看來,“社會失范”是現代社會的巨大隱憂所在,也是造成社會各種沖突和矛盾的根本原因。重建社會普遍信任和道德個人主義,實現社會整合紐帶從“機械團結”向“有機團結”的過渡,是解決“社會失范”的主要途徑。{15}中國當前社會治理面臨的一系列難題,包括社會沖突加劇、群體事件頻發、個人行為失當、人際交往失據、商業信用欺詐、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等,表現出典型的“社會失范”特征。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與中國目前正處于傳統向現代社會轉型這一巨變的時代背景有關,具體來講,也就是建立在人際信任基礎上的傳統交往秩序已經適應不了現代社會交往的要求,而滿足現代交往秩序的普遍信任又沒有建立起來。因此,如何重構社會的普遍信任,成為中國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的關鍵。

綜合盧曼、科爾曼、普特南、梯利等人關于信任的研究,本文區分信任來源的三個維度:理性的、心理的和文化的,在此基礎上將進一步討論信任重建的路徑選擇。其中,信任的理性維度主要是指選擇信任他人主要是基于一種理性的計算和預期,完備的交易信息以及穩定可靠的外部制度約束是理性信任的前提,理性信任具有一種知識論的性質,它主要是對交易對象及環境的知識和信息的判斷。信任的心理維度是指信任不僅是計算的結果,信任同時也是一種信賴或懷疑的心理傾向的表現,信賴或懷疑往往不依賴于任何計算,與參與者的知識和信息無關,之所以選擇信任他人是基于一種基礎性的倫理假設,即這個世界是公平的,他人與你共享一些基本的價值,人與人之間存在一種普遍的、友善的共同體關系。信任的文化維度是指一系列包括規則和價值在內的規范系統,這套規范系統是社會成員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所形成的共享的集體經驗和認識,這套歷史經驗積累起來的規則系統會約束人們選擇信任或不信任他人。信任的心理維度和文化維度均與知識和信息無關,它們不是知識論的,而具有系譜學的特征。信任來源的三個維度不是孤立的,信任往往是在理性、心理和文化三個要素同時發生作用的條件下產生的。什托姆普卡指出,信任的系譜學(心理的與文化的)的正當性補充了知識論(理性的)的正當性,信任的形成往往是系譜學和知識論的同時出現。{16}將信任的心理沖動和信任的文化約束作為有利于糾正信任理性計算產生偏差的重要因素納入到信任行動的發生機制中,是我們理解信任產生的重要方向。因此,討論信任重構的路徑選擇,必須從信任來源的理性、心理和文化三個層面以及三個層面的互動入手。

1.增強規范的公正、透明與持久性,形成信任的理性預期

法律和制度設定的規范是現代社會中抽象系統最典型的形態,它們切實可行的強制性和穩定性為社會交往提供了可靠的框架。信任陌生人不是依靠他人的善意以及對于道德約束的美好期待,而是有一套在程序上公平、公正的法律規范作為保障,對背信棄義和機會主義者進行嚴厲的懲罰,并能最大限度地挽回因他人失信所造成的損失。為增強規范的一致性和穩定性,必須確保立法和執法是公正、透明和持久的。立法和執法的公正性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基本價值得到落實,社會成員的合法權益均能平等地得到維護,沒有人享有特權或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執法機構的行為是高度負責的。當人們的權利沒有得到實現,或他人約定的義務沒有履行時,便可以訴諸相關的法令系統,運行有效和嚴格執行的法律能夠確保合約的履行,從而確保因他人欺騙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補償,這將使得社會成員產生對他人更多的信任傾向。立法與執法的透明性要求政府的行為特別是司法與行政系統盡可能地開放和透明,如果政府權力和法律系統的構成要素、條文規范、權力制衡、執行過程、運行機制以及結果是高度可見的,譬如被公開報道、開放反饋、接受監督與質詢等,那么人們就會產生對公權力的信任,因為人們相信公權力不會遭到濫用,個人權益將得到合法保障。立法與執法的持久性要求法令系統不會遭受臨時的、機會主義的調整,持久、穩定和連續的社會運作機制,使得人們能夠對其所遵循的一貫行為產生穩定可靠的預期,并能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把握,而劇烈的規則變動和朝令夕改的法制系統,會使得每件事情看起來都是可能的,沒有什么事情能夠被確切地預測,我們對他人行動的期望將不被證實,因此建立在他人行動穩定預期上的普遍信任也將難以產生和維系。只有通過增強規范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持久性,不當的行為得到糾正,正確的價值觀得到保護,普遍的信任才有可能形成。

2.通過公平分配實現社會共同體感,形成信任的心理基礎

在一個分配不均和高度劃分階層的社會中,不同的社會階層之間呈現著敵對的態度,廣泛的合作與充分的信任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更為重要的是,因分配不均導致的階層固化與等級劃分將加劇一個社會的沖突與矛盾,從而帶來社會的動蕩和危機。吉登斯將自我概念看作聯系資源和信任兩者之間的中介,他論證說因為擁有大量的資源,一個人的自我概念被提升了,他因此有了更為開放的、客觀的、富有同情心的、放松的態度,而這些態度又轉換成對他人更多的信任,資源分配不均造成的社會底層成員將很難建立起完整的自我概念,從而也無法實現對他人的信任。{17}什托姆普卡從相對易損性的角度論證了因分配不均使得處于社會底層的群體無法建立起普遍的信任,在他看來,人們可支配的資源越少,他們拒絕給予信任的可能性就越高,因為他們抗風險的能力很低,任何一次因背叛帶來的損失對他們來說可能都是災難性的。{18}endprint

針對中國當前的貧富差距加劇,社會階層分化難題,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要打破二元制帶來的城鄉收入不平等。大量研究表明,城市偏向的政策導致了城鄉收入差距的持續擴大,具體包括城鄉二元的價格體系與勞動力市場分割、城市偏向型的教育投入政策以及社會福利和保障體系等。這就要求改革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實現勞動力市場的充分流動,改變原有的城市偏向制度安排,包括教育及社會福利的歧視性政策,實現城鄉發展的機會均等化,切實縮小城鄉收入的差距。二是要實現個體權利的平等與公正。這里的個體權利主要是指平等受教育的權利、自由就業的權利、公平競爭的權利,一個人的收入水平及資源支配很大程度上是由教育、就業和競爭這三個方面決定的,我國在體制內與體制外、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城市與農村、本地人與外地人之間存在著明顯的權利不平等狀況,打破這種個體權力不平等的現狀,在教育、就業、發展空間等方面實現機會均等與公平競爭,能有效地增進普遍信任的產生。三是要通過傾斜分配的制度安排,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底層人員及弱勢群體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增強其抵抗風險的能力;同時在教育、就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為社會底層人員及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發展空間、上升的通道以及改變現狀的機會。四是要加大對低技能水平及勞動能力底層群體的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技能水平,并進而縮小他們與高技能水平群體的貧富差距。有研究表明,以中國為代表的后發國家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與全球貿易的升級和深化是密切相關的,主要原因在于全球化帶來的商品跨境生產無法實現不同技能水平勞動者之間高效率的交叉匹配,低技能的勞動者被固化在同質的底層勞動能力群體中,這使得他們的勞動能力無法提高,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相對于高技能勞動群體而言則會進一步降低。{19}要改變這種因勞動能力固化帶來的貧富差距加劇的現狀,最有效的方法是由政府牽頭,建立完備的職業培訓體系,引導和扶持第三方機構,加大對底層勞動群體的技能培訓。公平競爭的個體權利、相對均等的資源分配、傾斜的分配政策以及完備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能夠打破社會階層固化和群體孤立,有效凝聚社會共識,增強社會群體的共同體感,從而為普遍信任的建立奠定心理基礎。

3.促進信任良性循環的自我強化機制,形成信任的文化共識

信任具有一種自我強化的能力,也就是說信任能夠促進信任,當守信成為交易雙方共同遵守的規則、并且被社會成員廣泛接受時,信任的文化就會產生。值得注意的是,不信任同樣存在著一種自我強化的能力,面對不斷的背叛與失信,不信任文化將不可避免地出現,也即不信任催生不信任。而且不信任表現出比信任更強的自我強化能力,“不信任有一種在互動中認可并加強自己的內在傾向,信任轉變成不信任比不信任轉變成信任更容易”{20}。 Good指出:“如果清楚地看到一個人背叛信任,我們對他的信任將立即終止;然而如果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在某個場合表現很好,卻不會立即建立對他的信任?!眥21}

促進信任文化的自我強化,同時避免陷入不信任文化的惡性循環,要處理好以下三組關系:一是信任的規范與不信任的懲罰必須兼顧。信任是一個不斷社會生成和經驗積累的過程,信任文化的形成必須包括對信任的積極認可和對不信任的強力制裁,當背叛或欺詐被忽視或被寬恕時,它就會形成一種強有力的消極反饋和社會示范效應,使得不信任像病毒一樣在社會上迅速地傳播,毀掉社會信任的根基,令社會陷入不信任的惡性循環。二是制度完善與價值培育必須兼顧。制度完善主要是指通過一整套外部剛性的約束系統來確保交易的達成,促進信任的產生,但社會成員如果缺乏對制度認可的價值支持,那么制度的推進將困難重重。因此,普遍信任的建立,不僅要強調制度規范的完備和執行,同時還應將這一套制度規范安排所秉承的理念和精神上升為社會成員的價值共識,只有在制度規范和價值共識交互的作用下,信任的文化才能步入良性的循環。三是理性約束與心理預期必須兼顧。我們從理論上可以解釋,理性的估計和計算能夠促進信任,穩定的心理預期同樣也能夠催生信任;但現實的經驗卻表明,信任從來都不是在理性抑或心理單一因素的作用下產生的,以下兩種情況都是極少出現的:人們只依據信任沖動或完全按照規則要求而行動,而不對交易對方做任何可信性的考量;人們完全憑借理性計算而行動,而沒有任何個人的心理傾向或文化的壓力。因此,信任文化的形成,一方面要求增強外部規范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持久性,奠定信任的理性預期;另一方面要求通過公平分配實現社會成員的共同體感,奠定信任的心理預期。作為信任來源的理性維度和心理緯度,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缺一不可,必須同時被納入信任文化建設的視野中來。

結語

中國目前正處于一個社會轉型的巨變時代,社會沖突與局部矛盾不可避免,社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傳統向現代的社會轉型加劇了風險社會的出現,社會失范是轉型期的常態,一套穩定透明的抽象系統(包括公權力的象征符號和權威的技術專家系統)以及通過資源公平分配實現的社會共同體感是化解社會風險、提高社會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徑。我們無法想象在一個充滿猜忌、懷疑甚至敵對的霍布斯式的“所有人對所有人戰爭”的叢林社會中尋求合作、團結與穩定,一個好的、有效的社會治理模式必定是以高度的社會信任為基石的。重構社會普遍信任,既是現代文明秩序構建的重要任務,也是中國社會治理模式創新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進一步說,當我們討論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時,很大程度上是在討論一套適應現代文明交往秩序以及有利于廣泛合作展開的普遍信任如何建立的問題,社會普遍信任的重構為我國社會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方向。

注釋:

①張維迎、柯榮柱. 信任及其解釋:來自中國的跨省調查分析[J]. 經濟研究, 2002(10).

②Eisenstadt S.N., L Roniger. Patrons, clients, and friends :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and the structure of trust in society[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16-17.endprint

③⑧Seligman, Adam B. The problem of Trust[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14,170.

④{16}{18}[波]彼得·什托姆普卡著,程勝利譯.信任:一種社會學理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2-3,69,69.

⑤[英]吉登斯著,田禾譯.現代性的后果[M].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23-25.

⑥⑩Beck Ulrich. Risk Society: Towards a New Modernity[M]. SAGE Publications Ltd, 1994:12,41.

⑦Barbalet, J.M. Class Action and Class Theory: Contra Culture, Pro Emotion[J]. Science & Society,1996, 60(4):478-485.

⑨李建新等.中國民生發展報告2015[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26-32.

{11}{13}{20}Luhmann, N. Trust and Power[M]. Chichester: John Wiley and Sons, 1979:16,22,74.

{12}{15}[英]吉登斯著,郭忠華等譯.資本主義與現代社會理論[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 2014:120,104-106.

{14}Beck,U., Giddens,A., and Lush,S. Reflexive Modernization[M].Cambridge, England: Polity Press,1994:89.

{17}Giddens, A. 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M].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79.

{19}[美]埃里克·馬斯金, 為什么中國的貧富差距日益擴大[C]. 中國改革論壇, 2016年4月14日.

{21}Good, D.Trust as a Commodity. In Diego Gambetta (ed.), Trust: Making and Breaking Cooperative Relations[M]. Blackwell, 1988: 31-48.

責任編輯:陳艷華

(本文發表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雜志2017年第1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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