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宋某正開車行駛在街上,忽然被兩名警察攔住,警察出示證件后,稱要追劫匪,需要緊急征用宋某的車輛。宋某下車后,車由警察駕駛追逐劫匪的車輛。為迫使劫匪停車,警察將宋某的車撞向劫匪的車,導致宋某的車嚴重損壞。宋某可否要求公安機關賠償?
宋某有權要求公安機關賠償他的損失。警察在執行緊急公務時,有權對公民的財產進行臨時征用,公民也有配合的義務。但《物權法》規定,被征用的財產使用后應當返還,財產損毀的,應當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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