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陳宇 江李雅
摘 要: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給社會各界人士工作生活帶來便捷。當然,不法分子也對計算機技術加以利用,用于犯罪行為。司法機關為了查找犯罪證據,必須利用計算機等電子設備上加大查找力度,為此,電子物證的獲取和檢驗技術成為一種高新技術產業,被廣泛應用。
關鍵詞:電子物證 網絡 技術設備 檢驗系統
當今社會,電子網絡技術不斷發展,電子信息技術深入各個行業。電子物證也隨之產生。人證、物證等證據之外,電子物證越來越引起行政司法部門的關注,各種電子設備的應用進行分析檢測,精準可靠,表現形式多樣,不易損壞,與傳統方式相比,更具高明性和復雜性。
一、電子物證檢驗的概述
1.電子物證檢驗的內容
電子物證檢驗系統檢驗的對象是通過各種電子技術設備所獲取的一切電子數據等物證,如計算機單機/網絡系統、手機等各種電子設備。對電子設備上的物證信息進行逐一檢驗。判定獲取的特定有害信息是否存在,存在的數量有多少,通過對比和統計分析來判定不同信息的相似性、查找信息來源,對于犯罪案件,可以認定犯罪主體相貌等特征重構犯罪事件。
2.電子物證檢驗的常用方法
電子物證檢驗,是指識別、提取、恢復分析和鑒定電子設備中存在的電子物證,作為案件的偵查線索。產常用的有:
2.1 讀取文件??梢酝ㄟ^圖片瀏覽、影音播放等工具直接讀取電子信息生成、顯示設備上的信息進行檢驗。
2.2 查找關鍵字。對于大量的電子物證,在查找所需要的信息是可以通過查找關鍵字來實現,縮小范圍,快速定位。
2.3 隱匿文件分析。有計算機技術基礎的不法分子能夠將犯罪隱藏或掩蓋犯罪痕跡,甚至普通工具不能查看,電子物證檢查系統就可以利用特定查看工具進行解鎖獲取和解析。
2.4 破解密碼。通常多數犯罪分子將犯罪文件加密,隱匿證據,此時,就可以借助特定技術手段對加密文件進行破解,利用窮舉法、字典發等常用的解密技術,對BIOS、文件等進行破解。
3. 電子物證的技術特征決定取證與檢驗和傳統手段相比,有所差異,如收集證據方法和證據類型、采用的工具和人員構成等方面都不同。
3.1 有將原有證據精確復制的特點,在對數字證據進行檢驗時,能夠復制原證據進行檢驗,避免對原證據的損壞。
3.2 對獲取的證據有識別性能。能夠利用工具,對獲取的證據同原證據進行對比,檢查該證據是否被破壞或者改變過。
3.3 可避免需要檢驗的電子物證被銷毀。電子物證會在電子設備上多出留下痕跡,消除一處的物證,別的介質上還會留存,及時硬盤刪除,也可以用技術進行恢復后,進行檢驗。
3.4 電子物證檢驗結果可以為偵查提供準確的證據。電子物證檢驗通常是采用先進技術進行證據的獲取、還原和檢查,安全準確,足夠直接證明犯罪案例的成立,可以直接作為法庭宣判證據。
二、電子物證檢驗系統的發展現狀
為了滿足現代電子信息技術迅速發展,結合電子物證多樣性的特點,我國刑法已經將電子物證作為獲取證據的一種方式,電子物證檢測系統也隨機被認可和應用,電子物證檢驗技術作為新型破案手段被不斷探索和完善。
三、我國電子物證檢驗系統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關于電子物證取證和檢驗技術研究起步較晚,而且我國檢驗機構對于新技術自主開發能力有限,針對電子物證取證和檢驗技術缺少權威的評價標準,我國電子物證檢驗機構和人員技術設備均有所欠缺。
1.急于求成的錯誤心態導致落后。我們國家總是希望各項技術都能緊跟時代步伐,甚至要求趕超,不能很好的結合本國實際情況,想用20年的研究與歐美國家50年的水平,操之過急導致落后。
2. 對于電子物證檢驗系統的追求缺乏穩定性。要想樓房越建越高,地基必須打牢。我們國家在對于電子物證檢驗技術研究中,忽視基礎項目的研究。過于追求速度,得不到更扎實完備的技術的做支撐。
3.關于電子物證檢驗系統的技術缺乏符合標準的專業培訓。我們國家將電子物證檢驗系統專業已經編輯到大學專業課程當中,但是,學校無論是師資力量還是專業課程設計,都不符合實踐要求。教師專業知識掌握不深刻全面,課程講授主要靠學生背書本,缺乏研究,理解和應用。高校專業培訓課程的安排,過于表變化,導致該項技術發展緩慢,與國家意愿背道而馳。
四、電子物證檢驗系統得以實現的舉措
1.培養專業人做專業事。我國人講求“門門通不如一門精”,這句話也是說做技術要專業化。人是創造和改變世界的主要主要因素,當然,人才不能是紙上將軍,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理論實踐能力也需要過硬。與電子信息技術大亨美國相比,我國恰恰缺少那種專注于培養人才實踐和創新能力的理念,導致我國在該技術上缺乏實用性的人才。
2.制定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法律制度均具有強制性,是事物發展的保障,我們要想保證電子物證檢驗系統健康發展,就需要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幫助它不斷完善,早日形成可靠的,行之有效的電子物證檢驗系統。
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概述了電子物證檢驗系統的作用對象和任務,以及該技術在我國發展的現狀,直面剖析了電子物證檢驗系統在我國發展緩慢的原因,并提出筆者認為應改進的幾點意見,希望可以幫助研究人員對電子物證檢驗系統進行更全面的分析,將該系統有效應用。
參考文獻:
[1] 劉東輝,王樹明,張慶生,基于數據挖掘的計算機動態取證系統[J].微計算機信息,2005,21(1l-3):82—84
[2] 劉品新,論網絡時代偵查模式的轉變[J].山東公安??茖W校學報,2006,85(1):74-77
[3] 戴士劍,涂彥輝,數據庫恢復技術(第二版)[M],北京:電子工業出版社,2005:37-39
作者簡介: 翁陳宇(1982.1.1)男,漢,籍貫:浙江玉環,單位:浙江省臺州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