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比較分析

2017-12-05 04:17蘇聰聰
法制與經濟·上旬刊 2017年8期
關鍵詞:比較分析

蘇聰聰

[摘要]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有極大的相似性,二者均通過對語言表達的研究來講法說理。法律修辭以不確定性為起點的理念易于掩蓋不當法律行為,而法律文書如今也普遍存在說理性差的問題。文章認為,通過比較二者的聯系與區別,可以得出作為制度修辭的法律文書學包含于法律修辭學,后者所具有的講法說理的基本特征必然為法律文書學所應具備,以彌補其說理性差的弊病。所以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呈現相互補充、促進的發展趨勢,二者將作為法律思維表達的載體符號精確化,增強其表達效果,實現決策的精準預期,從而促進法治建設的發展。

[關鍵詞]法律文書學;法律修辭學;比較分析;制度修辭

一、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在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在法治建設中所發揮的作用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與認可,但是法律修辭學濫用、掩蓋不法行為的現象,以及法律文書學說理性差的問題不容忽視。法律修辭學與傳統的形式邏輯并不相同,它所采取的是一種以不確定性為起點的理念?!巴堰@種不確定性的理念作為邏輯起點容易與中國傳統法律思維中的重實體輕程序、先考慮主觀價值判斷而非嚴格邏輯推理的特點暗中相合?!彼苑尚揶o作為說服聽眾和社會接受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應當被警惕對待,以免其被利用而掩蓋不當的法律行為。同樣境況的是,司法文書說理性差,甚至多采用套用模板的方式,成為降低司法裁決的可接受性的重要原因。而法律文書往往作為法律判決、法律裁決等司法決定的宣告性文件,呈現說理過程并得出結論,是人們行為時參考的重要依據,無疑具有示范與教育作用。然而如果法律文書的說理性以及邏輯性不能說服受眾,造成的不利影響是巨大的。法律文書學與法律修辭學存在極大的相似性,都試圖以講法說理的方式使得決定或司法裁判產生正義的、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谝陨咸岬降姆尚揶o學與法律文書學之間存在的問題,通過辨明二者的同異,把握二者的研究對象、研究論域、研究邊界,深化對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二者理解并希望能夠解決二者現存的緊迫性問題,以求在司法實踐的過程提高講法說理的規范性,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增強裁判的可接受性。

二、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聯系與區別

如上所述,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存在的問題具有緊迫性。為解決問題,提高立法、執法、司法活動等的效力和可接受性,將二者進行對比以謀求解決途徑。

(一)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之間的聯系

1.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學科背景具有相似性

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都是語言類學科與法學之間的交叉學科。法律修辭學以邏輯學為學科背景,與邏輯之間的關系不容忽視。修辭作為邏輯的起點,而邏輯是修辭的工具或者手段。法律修辭學既要建立在修辭學的基礎之上,又不能拋棄邏輯學的方法。修辭學力圖通過修飾語言行為來使得表達更加形象、準確。制作法律文書也是一種言語的表達,其更需要通過修辭對于其文句進行斟酌、推敲,以保證表達的準確性,防止出現表達歧義。法律文書中的說理既需要邏輯論證又需要修辭說服。當然新修辭學對于法律文書學的發展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于裁判的依據以及裁判論點的說服力有較明顯的促進作用,應強化說理效果,增強訴訟雙方和社會大眾對裁判結論的接受度。

2.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都注重講法說理

法律修辭學中的修辭,“不僅僅是強調法律思維中的遣詞造句,更主要的是把法律修辭當成一種講法說理的思維方式?!彪m然法律修辭學在形式上是指用法律語言進行有效表達和說服的技巧,但實際上要求說服主體融合法律、邏輯、用語等思維去論證法律判斷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以增強可接受性。在法律文書學中,講法說理部分在法律文書中一般稱為理由,是對敘述說明的內容進行法律評斷?!罢f理處于事實與結論之見,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是將整篇文書連成一體的橋梁。說理是一種理性思維,是以說服他人為目的的溝通活動?!彪S著司法改革步伐的加快,法學界人士對我國法律文書的制作也提出了相關意見,比較集中于加強裁判文書的說理性,公布裁判文書寫作過程中的裁判理由,通過說明理由來增強可接受性,增強裁判的正當性。講法說理在法律文書學中的地位可見一斑。

3.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都旨在論證結論的合理性

“法律思維追求定義的準確性與判斷的嚴謹性,致力于排除一切意外和臆斷,杜絕自以為是的想當然。因此法律是及其講究邏輯的?!狈尚揶o學就是通過雙方的對話與商談機制,運用言語(包括書面的、口頭的)或交往行為對法律、法律行為、法律決定和法律制度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供論證。法律文書作為表達法律決定或者裁判的書面文件,代表法律的嚴謹性與權威性,要求具有嚴格的邏輯性,為結論的得出提供足夠的依據。例如法律文書的公布就不僅僅是公布一個結論,更多的是公布文書中的理由,這個理由就是該法律論證的論據,裁判者通過在法律文書中的論理說明,以求能夠傳達自己的意圖,并論證結論的合理性。

(二)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區別

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分叉點在于法律文書學是制度修辭,而法律修辭學則不是。法律文書是為法律制度下的決定、判斷進行合理論證和說理的制度修辭,而法律修辭則在法律制度的視域之外。具體來講二者的區別在于:

1.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研究對象不同

法律修辭學的研究對象較為廣泛,并不拘泥于某一特定司法領域。但是應當指出,將法律作為修辭已然成為如今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指標。因此,法律概念、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等都是法律修辭學所要研究的對象?!胺晌臅鴮W的研究對象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法律文書的理論規范,二是法律文書的實務操作?!憋@然法律文書學的主要研究對象就是法律文書,而法律文書此時作為一種制度,使得文書學的研究范圍限定在這一制度之內。

2.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問題視角不同

法律修辭學主要運用修辭手段對法律活動進行潤色、修飾,其通過語言行為增強立法、執法、司法等領域的理性溝通行為以表達效果,同時使溝通雙方的觀點得到更明確的互動,以此來增強對話的可接受性,使該行為具有積極有效的意義。通過法律修辭這一非形式邏輯的論證,產生的良好效果就是彌補法律專業人士與普通大眾之間溝通所存在的斷裂,讓法律決定因法律修辭的說服手段而提高可接受程度。此為法律修學的問題視角。法律文書學的研究對象既有理論層面的知識構建,又有實踐層面的經驗總結。研究法律文書學雖然要考慮到其他學科與法律文書學之間的聯系,對比其他國家法律文書學的發展以及關乎法律文書學發展的歷史,但是研究法律文書學的目的在于能夠提高制作法律文書的專業技能,以實現增強法律實施的有效性??蓺w根結底其問題視角都是從法律文書這一起點出發的,并最終仍然歸結到法律文書的制作上來,力求法律文書的表達合理,具有可接受性。endprint

3.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分析范式不同

法律修辭學不是一種表達技巧,而是一種推理方法,在于使得聽眾產生共鳴來增強表達效果,提高可接受性。于是法律修辭的領域在于法律論證領域,其分析范式就是在法律領域的對話、溝通中運用修辭的技藝來增強表達效果,使得對話雙方的論證令人信服。法律文書學是以制作優秀的法律文書的途徑作為分析范式。法律文書作為司法制度的一部分,要有足夠的嚴謹性與說服性,而法律文書學就是要提高其文書的質量。

綜上,作為制度修辭的法律文書學其作用在于為現有的法律制度中誕生的結論進行合理論述,并以邏輯形式下的說理方式來增強法律決定或判決的可接受性,顯然更傾向于為制度辯護。而法律修辭學在制度修辭之外,其范圍并沒有被過分局限,而是在法學學科背景下生發。

三、比較研究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意義

(一)有利于明確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內涵與外延

法律修辭學的研究范圍相對較為廣泛,其外延應該是一切與法律有關的活動,其中應該包括法律文書中的修辭。應當指出,與法律有關的言語活動是一個極大的領域,并且它將隨著依法治國的進程日益擴大自己的發展空間。所以法律修辭學的外延是不斷變化的,但是可以明確看出其中包含著司法文書語言。上文談及法律制度是一個封閉的邏輯體系,任何法律制度(包括大前提所借助的外力)不過是作為法律的修辭。法律文書學在這種意義上來講就是制度修辭的一種,法律文書學所研究的對象就決定了法律文書學面向場域的制度性,那么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關系此時就較為明確,即法律文書學作為制度修辭的一種包含于法律修辭學。

(二)有利于促進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互補

在運用法律修辭時,如果僅憑表達者借用語言技巧來掩蓋某些不正當的、非合法結論,那么就會使得法治秩序難以維持,關于正義也就沒有保障的機制。例如“裁判文書的表達有可能變成偽表達,邏輯變成反邏輯,用掩飾的技巧使得一些枉法裁判找到了華麗的外衣?!蹦壳安糠址晌臅慕┯残?,反映了裁判文書存在的說理性差的原因在于其把重點過分傾斜于文書的規范性上,而沒有考慮文書中的論證結構,難以實現法律文書的說服力和可接受性。因此,對法律修辭和法律文書進行對比的意義在于:一方面為了避免法律修辭的濫用,另一方面為了提高法律文書的說服力和可接受性?;诖?,不但要在運用法律修辭時以規則意識為基礎,在規則游戲的范圍內運用修辭。修辭是為正當性、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辯護的,而不是掩蓋不法行為的障眼法。法律文書學需要運用法律修辭強化其結論的正當性,適用者將法律文書的推理與說服技巧相融合,用邏輯說服性技巧取得受眾的認同。

(三)有利于發揮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在法治建設中的作用

法律文書學與法律修辭學都是實現法治的工具。研究法律文書學可以促進法律制度的發展和變革?!胺晌臅从车氖欠梢幏兜膬热?,法律規范的結構缺陷,也必然會通過法律文書而體現出來?!毖芯糠晌臅粌H能發現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也可以從理論規范的角度探尋法律制度上的問題,從而為法律制度的建設提供有益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從研究的目的論意義上進行討論,法律文書學與法律修辭學的研究目的一致,即兩個學科從宏觀上而言都是為建設法治而服務,這是作為與法律相互關聯的交叉學科所必須具備的屬性。相比法治建設的長期性,就短期效果而言,其通過規范化、精確化的法律用語的表達,以實現制度與民眾之間良好交往的效果。這個短期目標的實現,就是法律所發揮的作用及其機制得到肯定,象征著法治建設的進一步發展。從更微觀的意義上來講,不能否認的是,法律文書學使得法律用語更加符合官方的、標準的、既定的規范,而法律修辭學則重在通過對話與商談機制提高法律的可接受性。法律符號作為人們法律思維的載體,在運用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定程度的失真,使得聽眾誤解,不能準確發揮法律的積極作用。法律文書學與法律修辭學致力于將這種作為法律思維表達載體的符號精確化、明確化,增強其表達效果,這也是這兩個學科被指稱為科學的重要依據,這種力圖使法律思維的表達通過精確法律符號來實現法律的精準預期,只有可預測性被精準化,才能夠實現良法治理下的“好”的政治。

四、結語

基于解決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所面臨問題的緊迫性與必要性,通過對比,發現法律文書學的實質為制度修辭的一種,而法律修辭學乃是整個法律制度的修辭,其中除制度修辭之外,仍然由邏輯、語用等理論共同構建,明確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的內涵與外延,得到法律文書學包含于法律修辭學的結論。法律文書的規范性與法律修辭的說服力,二者之間的取長補短有利于彌補二者存在的濫用修辭與文書說理性差的問題。從法治建設的角度而言,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都是致力于“良法之治”的有利工具,通過語言這一載體,將法律思維能夠精準、有效地在溝通者之間進行交流,力圖實現溝通的可接受性,并增強制度的可預測性。關于法律修辭學與法律文書學之間的關系未來仍然需要進一步探討,他們的發展趨勢也應當是互補與交融的,要經過更加系統化的分析,提出合理的合作方案,使得二者在法治建設中進一步發揮作用。

[責任編輯:農媛媛]endprint

猜你喜歡
比較分析
高校圖書館與互聯網知識服務的比較及發展策略
安徽省區域經濟競爭力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