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轉股實施風險問題與退出機制研究

2018-01-23 00:05馬萍萍王煥智
中國市場 2018年3期
關鍵詞:退出機制債轉股風險

馬萍萍 王煥智

[摘 要]當下中國經濟面臨轉型升級的新挑戰,新常態下,為解決產能過剩、庫存樓市、企業高債務問題,國家進行“三去一降一補”的供給側改革。其中降低居高不下的杠桿率便是一項重要工作。在此號召下,新一輪的債轉股工作便配套產生。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進行過債轉股,成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剝離銀行不良資產,對符合債轉股條件的國企實行債轉股措施,將企業債權移交給資產管理公司,以此解決企業負債率過高問題。文章著眼于新一輪債轉股,從市場化與法治化入手,依托中國實施債轉股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淺析債轉股的風險防范,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幾點關于退出機制的建議。

[關鍵詞]債轉股;風險;退出機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3.040

1 背景介紹

2016年8月22日,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明確提出“支持有發展潛力的實體經濟企業之間債權轉股權”。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其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作為供給側改革的配套措施,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接著出臺市場化債轉股的引導文件,充分調動新一輪債轉股中企業債券的積極性。同期,四大國有銀行,專門成立經營債轉股的投資子公司。新一輪債轉股進程啟動。

2016年新一輪的債轉股文件中提到: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所屬機構,或允許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1]

市場化、法治化是本次債轉股的突出特征,這與上一輪政策性債轉股完全不同。本次債轉股,轉股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轉股資產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管理和退出,并要依法依規范有序開展。[2]

2 中國實施債轉股存在的風險

債轉股是企業債務重組的重要手段,中國債轉股在參加重組的全部債務中的比例占25%左右,占比較高,因此債轉股風險可能由銀企過渡到整個金融市場,所以,風險問題必須得到重視。

2.1 信息不對稱,存在企業經營風險

此輪債轉股對企業的入選條件做了嚴格限制,能否真正實現法治化和市場化,就是要看入選的企業是否真正合標,文件中對于入選條件做了詳細說明,既明確了允許范圍,也明確了禁止范圍。

文件允許發展前景良好、產業方向良好但因負債過高而制約自身經營發展的高負債企業納入到債轉股企業范圍內,將對銀行的難以承擔的債務轉移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債權債務重組。同時對于產能落后、負債資產比率嚴重失衡、缺乏創新持續動力的企業亮出紅牌。這從企業經營的根本源頭——資產、負債,做了嚴格限制,避免僵尸企業和淘汰產業破壞整體經濟局勢。同時,債轉股對于以前有過惡意嚴重逃債的失信企業做了禁止規定,將國家信用系統納入債轉股運行過程中,既強調和完善了社會信用制度,又為債轉股的收益主體做了一道防護網。

但是,企業會采取制作虛假信息的方法進入債轉股名單,如通過會計報告等財務文件的虛增虛降來歪曲所有者權益,從而使賬面合格,取得債轉股準入證。同時,由于資產管理公司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局外人,無法得到企業的真實經營信息,若企業經營方向存在眾多高風險問題,其潛在負債比重較大,也會因問題尚未暴露而得到債轉股支持。這些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風險,都會對債權方,包括資產管理公司和股民,帶來較大的收益不確定性,嚴重的會產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2.2 后續經營效果會決定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風險的可控性

債轉股對于降低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有著重要作用,但是,此項措施只是風險由銀行轉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并未削減風險,所以,后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于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效果,直接決定了此項措施的成敗。為此,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債權的同時,要做好配套的監管和參與經營機制,督促企業化解不良資產,而非大力追求高利潤、高杠桿。同時,資產管理公司要相應引進企業管理人才,深入到債權企業中,獲取企業內部信息,而非作為局外人,被動接受決策,應該有決策制定的參與權和決定權。

2.3 資產管理公司風險暴露引發的整體金融風險

對于此風險問題,需要從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板塊進行剖析。

從1990年到1999年,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凈增22260億元,平均每年增加30%,不良資產占我國GDP的比重在1999年達到29%,遠高于國際要求的10%。為此,國務院批準成立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負責收購、管理、處理相對應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所剝離的不良資產。公司成立的直接撥款由財政部直接下放。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財政部負責財務監管,涉及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以外的金融業務,由中國證監會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監管。由此可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直接與央行和財政部掛鉤,所以一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出現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將會直接轉為中國財政風險。

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從事于商業銀行領域、保險領域、基金領域等,幾乎涵蓋整個金融范圍,所以一旦發生風險,帶來的波動勢必會涉及整個金融圈。

3 債轉股退出機制研究

要構建完善的債轉股退出機制,保證企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從不良資產中“順利脫身”,仍需在眾多層面上構建和完善。

3.1 通過企業上市二級市場進行股權轉移

這里面需要保持對二級市場高度的責任感,從一級市場抓起,杜絕將“僵尸企業”“僵尸股權”轉嫁上市,帶來二級市場的波動和不完善。因此,我們要完善一級市場企業上市標準,運用公正客觀的指標來度量和篩選出經過債轉股操作后的企業,使得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股權分散的企業擁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創新能力。

同時要規范二級市場,避免道德風險,對交易者的交易行為進行引導和規范,減少過熱投機。

3.2 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形成最后防護網

目前,我國關于償還債務的法律存在一定空白區域。償還債務,尤其是企業債務方面,存在監管漏洞,不法方式屢見不鮮。資產管理公司接管銀行不良資產,形成對企業的債權方,但是資產管理公司最終角色只是金融中介機構,業務范圍只局限在金融領域,在對債權的捍衛和行使方面缺乏公司經驗,同時又缺少相應的法律作為指導和依托,所以資產管理公司對高負債企業的監管能力十分有限,一旦企業逃廢債務,資產管理公司則會進退維谷。為此,我們需在法律層面做文章,規定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權利,完善企業破產法對債權人的權利維護。

3.3 大力發展人才市場

債轉股的退出過程,涉及領域眾多,工作復雜,不僅涉及企業的經營管理、兼并重組、破產清算等,還涉及股票上市、融資定價等,以及前面所說的法律型復合人才。因此,要建立一個退出機制的完善渠道,需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注重跨學科、跨領域并具有實操經驗的多維復合型人才。一方面與各大高校進行銜接,對口培育,直接輸送;另一方面將工作于相關行業的企業人員進行就業再培訓,在擁有業務鍛煉的基礎上進行專業知識的再延伸和再拓展,如資產管理公司的人員可進行企業管理方面和法律方面的培訓,以有效參與到企業的工作決策和破產清算方面。

4 結 論

處置不良資產是消除金融危機、防范金融風險的必要舉措。我國20世紀90年代便開始進行債轉股工作,2016年開始進行市場化債轉股,兩輪債轉股現已取得重大進展,但是仍有許多深層次的問題等待我們去解決。我們須在借鑒和吸納國際經驗的同時,結合中國企業實際債務情況,因勢利導,逐漸深入,有效化解銀企不良資產和負債情況,促進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 [Z].2016.

[2] 謝瑋.債轉股再啟幕 [J].中國經濟周刊,2016(43):16-17,88.endprint

猜你喜歡
退出機制債轉股風險
國家發改委:債轉股工作成效積極 已投放落地9095億元
應建立國際組織“退出機制”(討論)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