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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張蔭棠藏事改革中的“政教分離”思想及其實踐

2018-02-09 03:52陳鵬輝
西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年1期
關鍵詞:政教班禪達賴喇嘛

陳鵬輝

(西藏民族大學民族研究院 陜西咸陽 712082)

1906年4月,《中英藏印續訂條約》簽訂后,清廷擢升在印度參與談判的張蔭棠為五品京堂候補,并賞給副都統銜,派往西藏“查辦事件”。張蔭棠進藏后,懲治腐敗、整飭吏治,在此基礎上倡言革新、籌劃新政,大刀闊斧地掀起了一場涉及政治、經濟、軍事以及民俗等多方面的改革熱潮,一般稱之為清末張蔭棠藏事改革。其中,作為張蔭棠全面藏事改革重要組成部分的“政教分離”的主張及實踐,一定程度上沖擊了西藏地方長期存在的政教合一制,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在清末西藏邊疆危機空前的形勢下,張蔭棠開啟的藏事改革對抵制侵略、維護中央在藏主權與治權具有深遠意義,因此一直為史家所重視,成果頗豐。然而已有的成果大都是宏觀性研究,對其中的“政教分離”尚未展開充分研究。[1]大量研究清代西藏政教合一制的學者,也未對此進行深入研究。本文利用張蔭棠藏事奏稿等資料,擬就其主張“政教分離”的原因、思想來源、為之所做的努力以及清廷的反應等問題進行專題探討。不妥之處,祈請方家批評指正。

一、張蔭棠“政教分離”的原因與思想來源

乾隆十六年(1751),清朝在平定珠爾默特那木札勒之亂后,頒行《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條》,對治藏體制進行重大調整,其中正式授權七世達賴喇嘛掌理西藏行政事務,為最終形成西藏格魯派政教合一制開辟了道路①關于清代西藏政教合一制度正式確立的時間,學界多數意見持“七世達賴喇嘛時期說”;但也有“五世達賴喇嘛時期說”,意見分歧。此處采取前者,不做討論。。此后,清朝厘定了“掌辦商上事務”②清代文獻有時稱之為“掌辦喇嘛事務”。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任命首任“攝政”第穆呼圖克圖過程中,文獻中記載為“掌辦喇嘛事務”。見《清高宗實錄》卷五三五,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壬子。制度以及活佛轉世等制度,確保了達賴、班禪等的地位與權利,政教合一制得以不斷加強。清代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形成,是清中央根據西藏地方歷史發展中政治與宗教緊密結合的特點主導確立的,其核心是宗教領袖兼具世俗的政治權力以及政府機構人員由僧官與俗官共同組成??傮w而言,清朝前期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對清朝治藏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大力扶持格魯派,借助佛法以維持西藏社會穩定的治藏方略是成功的。

然而,晚清以降隨著清王朝的衰落,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的弊端日益凸顯,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西藏政教合一制的地方政府日益腐朽?!斑@個標榜神人一體,政教兼攝的寺廟領主集團,一方面同地方貴族結合在一起,相互利用;一方面又以所謂轉世制度擴大實力,形成了一套臃腫、腐朽的官僚機構,這個機構在清朝中央政府的庇護下日臻僵化,嚴重阻礙了藏族社會的進一步發展”。[2]藏族著名學者東嘎?洛桑赤列先生指出:“在西藏的廣大農牧區,農奴和奴隸們也起來造反,并逃離家園。到處流浪的人一年比一年增多,原來是繁榮興旺的村鎮,現在變成了雜草叢生、空無人煙的荒野”;同時他也指出“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亦似耗干了的酥油燈開始衰敗”。[3]

其二,宗教上層嚴重腐化,殘酷壓迫廣大農奴。1904年,隨英國進入拉薩的原英國《每日郵報》駐印度記者埃德蒙?坎德勒(Edwund Canler)在其于1905年出版的《拉薩真面目》中寫道:“喇嘛是太上皇,農奴是他們的奴隸”,“人民還停留在中世紀的年代,不僅僅是他們的政體、宗教方面,在他們的嚴厲懲罰、巫術、靈童轉世以及要經受烈火與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們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藏人如牛似馬地勞累,而贏來的卻是為數甚微的生活必需品”,布達拉宮“這座居住著佛教領袖、菩薩化身的宮殿比起歐洲血債最多的中世紀城堡來說,他目睹的殺人場面和慫恿人去犯罪的情景更多”。[4]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即公元1898年1月7日,《國聞匯編》中一篇名為《論西藏弊政》的文章指出:“西藏國事自歸達賴并四大呼圖克圖辦理以來,外販釋迦之名,內行豹虎之毒,刻剝百姓,無惡不為,遇事推諉,絕不料理地方各事及案情等件,總以銀錢為第一義,專為盤剝小民,其意以為只顧寺中富足,于土人死活不計及也?!盵5]

其三,政教上層內訌不斷,導致西藏政局不穩。清代后期西藏地方“私相械斗,弱肉強食,不聽約束,不服公斷,聚眾哄堂,輕侮官長之事”[6]時有發生,其中造成政局不穩的政教上層內訌就有如“哲蚌寺布施事件”“甘丹戰爭”“第穆事件”等。此外,九至十二世達賴都短命而亡,其實“這幾世達賴都是作了僧俗大農奴主爭權奪利的犧牲品”。[7]

其四,對清朝中央在藏施政形成了巨大阻力。晚晴時期,不僅西藏政教上層的內訌對清中央在藏施政形成了挑戰,十三世達賴親政后,此一形勢更加嚴重?!暗谀率录焙?,十三世達賴“威服全藏,莫敢有違”,[8]而此一時期的駐藏大臣對英、俄等侵藏行徑大多奉行妥協退讓政策,西藏地方第一次抗英斗爭前夕,清廷褫革堅決支持西藏地方的駐藏大臣文碩后,西藏地方大失所望,以致“達賴喇嘛謂中朝不知用人,無足依賴”;[9]西藏地方第二次抗英斗爭中,駐藏大臣裕鋼、有泰等顢頇無能,“媚外而乞憐”[10]的丑惡行徑,激起了西藏地方上層的強烈不滿,“故達賴丑詆(駐藏大臣)為熬茶大臣,日形驕蹇”[11]。這種情勢的根源固然在于清朝國勢衰微,但無疑反映出西藏政教合一制對清中央在藏施政形成了巨大抗阻力。

其五,英國、俄國等侵略勢力千方百計的拉攏、利用十三世達賴、九世班禪等宗教上層,使得反侵略斗爭雪上加霜。晚清時期,英、俄等國一步步加緊侵略西藏,至20世紀初,其以各種手段教唆、拉攏十三世達賴與九世班禪,圖謀利用達賴、班禪等宗教領袖的特殊地位與影響,以制造“西藏獨立”,這使得反侵略斗爭形勢錯綜復雜,宗教領袖參與政治的弊端更加凸顯。

由上可知,至清末之際,政教合一制不僅成了西藏地方社會發展的嚴重枷鎖,并且對清朝在藏施政產生了越來越大的抗阻力。英國著名藏學家蘭姆(Lamb)就此指出:“從中國的角度而言,20世紀清朝的西藏政策遇到的最大障礙,與其說是英國人的敵對立場,不如說是西藏政教合一體制的保守性”。[12]

有鑒于政教合一制的弊端,清末“籌藏”呼聲中,就不斷有人提議“政教分離”。如:1902年,《政藝通報》刊載了一篇某督撫的籌藏建言,其中提議將西藏分成六大行政區域,并各置巡督官,“喇嘛擔任巡督官后,與宗教分離”。[13]1904年,侵藏英軍開進拉薩前夕,十三世達賴出走內地,客觀上為“政教分離”提供了機會。此后,“政教分離”引起了更加廣泛的討論,如1905年《東方雜志》刊載的一份籌藏建言提出“達賴僅掌宗教事務權”。[14]可見,清末之際的“籌藏”建言中,“政教分離”已成了一些有識之士的共識。此外,張蔭棠曾出使歐美,深諳世界形勢,抑或他已洞悉到“政教合一”與時代發展格格不入,而“宗教的歸宗教、政治的歸政治”的政教分離原則必然成為世界諸國和地區政體演變的普遍趨勢??傊?,“政教合一”的弊端,“政教分離”思想的影響以及抵制外來侵略,維護國家主權的現實需要等,促使張蔭棠在籌劃其以“收回政權”為核心的全面藏事改革中,逐漸形成了“政教分離”的改革思想。

二、張蔭棠“政教分離”主張的形成過程

1906年秋,英國“誘騙”①張蔭棠在給清廷的報告中始終認為是“誘騙”;今之學者雖有質疑是班禪有意而為,但尚無充足證據。此處暫取“誘騙”說。九世班禪至印度加緊拉攏,揚言要“勸令班禪請英保護,拒絕達賴,以圖獨立”。[15]當時張蔭棠正在印度與英方談判,對此洞察至深;同時他對俄國加緊拉攏十三世達賴亦密切關注。英國、俄國等企圖利用達賴與班禪的特殊地位與影響以達到其侵略西藏目的的行徑,無疑使得“政教分離”成了反分裂斗爭的現實需要。為此,在《致外部電請速整頓藏政收回政權》《致外部丞參函詳陳英謀藏陰謀及治藏政策》兩折中,張蔭棠提出了“政教分離”的大體意見。前折中指出:“我國整頓藏事,遲早皆應舉辦。今事機迫切,尤為刻不容緩。擬請奏簡貴胄總制全藏,……所有一切內政外交,均由我國派員經理,并次第舉行現辦新政,收回治權。其達賴班禪等,使為藏中主教,不令干預政治?!盵16]

顯然,這是針對英國“班禪取代達賴以圖獨立”的侵略行徑而提出的。其中,“使為藏中主教”一句充分考慮到了達賴與班禪的宗教地位;“不令干預政治”一句,則是出于抵御侵略至需要而提出,但尚未明確提出“政教分離”。之后,《致外部丞參函詳陳英謀藏陰謀及治藏政策》一折中提出:“將達賴班禪優加封號,尊為藏中教主。所有內政外交以及一切新政,由國家簡員經理,恩威并用,使藏人實信國家權力深有可恃,則依仗之心益堅,又何敢再萌異志?!盵17]

強調“政教分離”的出發點仍是抵制英、俄等國的侵略行徑,維護中央在藏主權。其中對“不令干預政治”的措施,雖也提出了一切新政由國家簡員經理,不給十三世達賴、九世班禪等“異志”的機會,但仍不夠具體。

奏呈以上二折后,清廷派張蔭棠前往西藏“查辦事件”,于是如何從根本上加強中央在藏主權與治權成了他的重要使命。在他看來,十三世達賴與九世班禪兩大系統的矛盾以及駐藏大臣辦事掣肘,尤其有泰與十三世達賴矛盾激化,以致中央在藏權威嚴重受損等,都是宗教領袖參與政治導致的。因此,“政教分離”對其以“收回政權”,即加強中央在藏主權與治權為核心的全面藏事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基于對“政教分離”重要性的深刻認識,張蔭棠在其初步的藏事改革方案“治藏芻議十九條”中,首條即為“政教分離”:“擬達賴班禪優給封號,厚給歲俸,……照舊制復立藏王體制,視達賴專管商上事,而以漢官監之?!盵18]其中“照舊制復立藏王體制”,系指復立頗羅鼐時期的郡王體制。十三世達賴出走內地之前,委任甘丹池巴羅桑堅贊為代理攝政,張蔭棠認為此人“老道持重”,多次奏請以其“暫行”十三世達賴的世俗權力。綜合來看,當時張蔭棠的考慮當是賦予威望崇高的藏族官員羅桑堅贊如郡王頗羅鼐一樣的世俗權力,以此將達賴的世俗權力分離,令其“專管商上事”,即宗教事務,并且“以漢官監之”。這無疑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政教分離”的阻力,但羅桑堅贊身為僧官,以其“暫行”十三世達賴世俗權力的“政教分離”是不徹底的。抑或這是在英、俄等國拉攏十三世達賴致使反侵略斗爭錯綜復雜的形勢下,張蔭棠急于粉碎英、俄等國的侵略圖謀,而產生的不夠成熟的方案;又抑或由于十三世達賴當時“威服全藏,莫敢有違”,直接“不令干預政治”難以實現,張蔭棠的計劃是先由羅桑堅贊“暫行”其世俗權力,平穩過渡后再進一步深入推行。

光緒三十四年十一月,張蔭棠對“政教分離”的醞釀,以及行政體制改革等其他各項改革方案的籌劃業已成熟,他奏呈了其全面藏事改革大綱性的“西藏善后事宜十六條”。其中,第一條的主要內容為:“擬設西藏行部大臣,以崇體制而重事權也?!倌暌詠眈v藏大臣久已放失政權,非改革官制不足以聳觀聽。擬將駐藏大臣、幫辦大臣兩缺裁撤,改設行部大臣,……所有達賴班禪等均歸節制,以重事權而定主國名義?!?/p>

第二條主要內容為:“政權宜收回也。達賴班禪擬請賞加封號,優給厚糈,專理黃紅教事務?!盵19]較之“十九條”中的規劃,“十六條”中將其中“視達賴專管商上事”明確為了“專理宗教事務”;將其中的“以漢官監之”明確為了“所有達賴、班禪等均歸(行部大臣)節制,以重事權而定主國名義”。

需指出的是,在之前會同駐藏大臣聯豫飭立“九局”(交涉局、巡警局、督練局、鹽茶局、財政局、工商局、路礦局、學務局、農務局)的基礎上,張蔭棠在“十六條”中規劃了一套旨在強化中央治藏權力體系的完整方案,即以設西藏行部大臣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方案①關于清末張蔭棠藏事改革中的行政體制改革,筆者另有專文探討,此不贅。?!罢谭蛛x”必須對達賴喇嘛等所行使的世俗權力重新安排,而這正體現在以建立行部大臣體制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方案中。

由上可知,張蔭棠“政教分離”的原則與具體措施為:其一,“政教分離”的前提是對達賴、班禪等“優加封號”“厚給歲俸”,確保其享有宗教權力,這在遵循歷史傳統的基礎上,充分照顧到了達賴、班禪等的宗教地位及影響。其二,“政教分離”的具體措施是與行政體制改革相輔相成的,即將達賴、班禪等在“政教合一”時期所行使的世俗權力,由以行部大臣為核心的權力體系來行使。其三,“政教分離”后,宗教領袖要接受行部大臣的領導,宗教服從政治,這就要打破1793年《欽定藏內善后章程二十九條》中,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地位平等”的規定,而代之以“所有達賴、班禪等均歸(行部大臣)節制,以重事權而定主國名義”。其四,以上張蔭棠對“政教分離”的籌劃主要集中在達賴、班禪等宗教領袖身上,雖未明確西藏地方政府政治與宗教功能的分離,但其對行政體制的改革規劃,實際上包含了這一點??傊?,“十六條”中的規劃是一份徹底的“政教分離”方案。

三、張蔭棠為“政教分離”所做的努力

張蔭棠在藏期間對“政教分離”與其他各項改革一樣,是邊規劃邊推行的。上述其不斷完善此一主張的過程中就有一些推行,如蘭姆(Lamb)認為:“1906年,抵達西藏之后,張蔭棠便開始對西藏政府體系實行世俗化改革,創立了世俗政府委員會,以取代達賴喇嘛封建體系的無政府主義”。[20]蘭姆所言張蔭棠的世俗化改革,系指飭立“九局”等行政體制改革,而蘭姆的研究所用資料主要為英印方面的檔案,可見就連英印方面都注意到了張蔭棠為“政教分離”所做的努力。然而,對張蔭棠而言,“政教合一”的傳統根深蒂固,一時難以驟改,但十三世達賴不在西藏,自然會減少其對政治的干預,抑或十三世達賴出走內地后,他始終堅持“暫緩回藏”及隨后請旨令其入京覲見的意見,都是為“不令干預政治”而努力??傊?,張蔭棠對“政教分離”的主要措施是逐步推行“不令干預政治”的行政體制改革。

光緒三十四年(1908),十三世達賴入京覲見時,張蔭棠已完成在印度與英方關于《中英藏印通商章程》的談判,回到了北京,清廷命其“照料”十三世達賴。他繼續就如何“不令干預政治”奏呈了一系列具體措施。

其一,優加封號,暫供于黃寺,等通過改革“收回政權”后再令回藏。他詳細奏陳道:“現達賴已到北京,我羈留之固無不可。惟當此各國觀聽所集,稍著痕跡,恐滋議論,且傷藏人感情。計莫如奏請優加達賴封號,月給厚糈,似可藉考校經典為詞,供養于黃寺。轉瞬冬令,藏地大雪,小路被封,不能行走,須俟至明年三四月方可行走。一面迅飭藏臣,密籌布置,按照棠原奏,優給噶布倫戴琫薪俸,令其逐日到藏臣衙門籌辦九局事宜,先從漢文學堂、巡警裁判入手,則政權歸我掌握,達賴特為從屬耳。收回政權,為保藏一定辦法?!谵k理者相機應變,不露形跡,無傷藏人之感情也?!盵21]

其二,變通陛見禮節,以示嚴肅。由于各國使臣對此次達賴覲見禮節“甚為注意”,為此張蔭棠奏請將陛見時“皇上起迎,賜達賴坐”等舊制予以變通,改為:“皇上不必起迎,達賴跪拜后,起立奏封數語,即時宣退,以示嚴肅。俟陛見之后,或即恩賜讌享,再行賞座,或派新貴及蒙古王公陪享”。他認為這樣既“不失優待之典”,又能從陛見禮節中向各國使臣宣示中央對西藏的主權。此外,要裁抑“王公大臣不請謁”的舊制,“當未陛見之先,應使人授意,令其拜謁邸樞”。對于朝旨要求其本人往見達賴,張蔭棠更是重視有加。他指出:“達賴自西寧所來照會,語意頗恭順。棠在藏時,自噶勒丹池巴等來見,均以屬員之禮?,F聞藏僧到京,拘牽舊制,妄自尊大,若待之過優,慮日后藏臣更難辦事,必折其驕蹇之氣,乃能就我范圍”。為此,他提出:“棠往見達賴,當待以平行之禮。俾知棠官職之卑,與之平行,則層累而上者,益望若帝天,自甘臣仆。藏僧素性愚陋,或非出于驕蹇,而不曉中朝體制。似宜于十二日以前先見之,宣述朝廷威德及此次辦理藏約之難,諭以執禮宜恭順謙下,冀長承恩眷,庶知斂抑也”。[22]以上張蔭棠變通達賴陛見禮節的建議,突出達賴宗教身份,而淡化政治身份,實際是通過儀式宣示“政教分離”。

其三,加強代理攝政的權力。張蔭棠多次奏請由代理攝政羅桑堅贊“暫行”達賴的世俗權力,其中就有“不令干預政治”的意圖。此次他繼續強調:“達賴自去藏后,藏官公推噶勒丹池巴署理?,F達賴一時未能回藏,可否請旨,即派噶勒丹池巴暫行署理達賴之位,以維藏心,且隱示我主權”。

其四,陛見中將達賴以宗教領袖對待,盡量避免談及政事。十三世達賴陛見之前,張蔭棠專門奏請:“如提及一切政務,擬奏請諭以汝是出家人,以清靜為主,應遵守歷輩達賴宗教,專理黃教事務,凡內政外交一切事宜,有駐藏大臣自能妥慎籌辦?,F下藏內大局已定,英兵亦已撤退,黃教可以無慮,汝其勉之”。[23]此中用意顯然是尊重宗教地位,但“不令干預政治”。

其五,優加封號、歲給厚糈。張蔭棠“政教分離”的一個主導思想是對達賴、班禪等“優加封號、歲給厚糈,專理黃紅教事務”。此次他專門請旨:“請賞加封號,優給歲俸。似宜從優歲給俸銀二萬兩,以示優待”。[24]在其大力推動下,清廷最終采納了此一建議。十三世達賴先后覲見慈禧太后、光緒皇帝后,光緒三十四年十月初十(1908年11月3日),清廷下旨:“達賴喇嘛上月來京陛見,本日率徒祝嘏,備抒悃忱,殊堪嘉尚,允宜特加封號,以昭優異。達賴喇嘛業經循照以前舊制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茲特加封為‘誠順贊化西天大善自在佛’?!讲匾院?,務當確遵主國之典章,奉揚中朝之信義,并化導番眾,謹守法度,習為善良。所有事務依例報明駐藏大臣,隨時轉奏,恭候定奪,期使疆宇永保治安,僧俗悉除畛域,以無負朝廷護持黃教、綏靖邊陲之至意,并著理藩部轉知達賴喇嘛祗領欽遵?!盵25]

清廷此次“優加封賞”十三世達賴為“誠順贊化西天大善自在佛”,使其恢復了名號,張蔭棠所提的“賞加封號,優給厚糈”得以實現。

其六,請旨給予十三世達賴有限的奏事權。對十三世達賴覲見期間,提出“直接奏事權”的請求,朝臣們有提議“歷輩達賴向由藏臣轉奏,照舊制不應準行”;有提議“達賴本主黃教,關于教務之事應準其會奏,關于政務之事應不準其會奏,庶于允準之中仍寓限制之意”;還有提議“如準達賴會奏,則達賴之權愈重,而駐藏大臣辦事將更無權”等;但張蔭棠認為:“達賴如請單銜具奏,固不可行;若但求得與駐藏大臣會奏,似于事實尚無妨礙”。他詳細奏陳:“何則,蓋今之西藏情勢異昔,拘牽舊制似非所宜。且政教糅雜,分之甚難,實不足以示限制。又查西藏政權從前原操諸駐藏大臣,今則久成守府,一切事權實握于達賴之手。今值其以是請,正可因勢利導,藉以收回政權。蓋既與駐藏大臣會奏,則西藏重大事件,達賴必待奏準始能施行,而凡所奏事項,駐藏大臣轉得而簽察之限制之。況準其會銜具奏,則非會銜不得單行具奏可知。凡藏臣見為事理不合者,可以不允其會銜,彼即不能具奏。即會奏之件,其準駁之權仍在政府。若有疑似,猶可交議,理藩部亦得而限制之。凡事須請朝旨,則主國之權益形堅固。按中英修訂藏印通商章程,載有凡商務委員及地方官因意見難合,不能斷定之事,請拉薩西藏大吏及印度政府核辦等語。其拉薩西藏大吏即指達賴而言,是其權限之范圍,于外交上大有影響。今若準其會銜具奏,則向稱小僧者,應改為一體稱臣,則達賴已甘居臣仆之列,于外交尤覺無妨?!盵26]

此中可見,本著因勢利導的原則,針對十三世達賴要求的“直接奏事權”,張蔭棠認為應給予其與駐藏大員聯銜會奏此一有限的“奏事權”。他認為準其聯銜會奏,一方面可藉此將其納入中央政權之內;一方面,會奏中達賴喇嘛由“向稱小僧”改為“一體稱臣”,這是其“甘居臣仆之列”的體現,有利于在對外事務中宣示中央在藏主權。張蔭棠堅持給予十三世達賴有限的“奏事權”是有多方面的考慮,但從其為“政教分離”而努力的角度觀之,給予有限的“奏事權”著眼于收回其世俗權力,“一給一收”是為了減少十三世達賴對“政教分離”的抗阻。然而,由上引敕封十三世達賴的朝旨中的“所有事依例報明駐藏大臣,隨時轉奏”可知,清廷是否定其“直接奏事權”的請求,這無疑引起了十三世達賴一定程度上對清廷的不滿,從而使其增加了對“政教分離”的抗阻。

綜上,張蔭棠為“政教分離”所作的努力是多措并舉的。從中可見其推進思路是,“教”的方面遵循歷史傳統將達賴、班禪“尊為藏中教主”“專理宗教事務”,并“優加封號”“厚給歲俸”,確保其宗教地位和權力;“政”的方面是建立以“收回政權”為核心的行部大臣體制,在此一新的治藏權力體系中,達賴、班禪不再行使世俗權力,并且其宗教權力歸行部大臣節制。經他努力,“政教分離”雖有一些推行,但作為關鍵性的“不令干預政治”,因其所規劃的行政體制改革未能完全實施,而未深入推行。然而與有泰不顧十三世達賴的特殊地位與影響,簡單粗暴地請旨相比,張蔭棠為了實現“政教分離”而所采取的各種措施更具策略性。

四、清廷對“政教分離”的反應及其結局

自張蔭棠提出“政教分離”至十三世達賴入京覲見,清廷對此雖未有明確態度,但十三世達賴出走內地后,張蔭棠奏呈的“暫緩回藏”、入京覲見及恢復名號等意見為清廷采納,而這些在張蔭棠“政教分離”的思路中是至關重要的。十三世達賴覲見期間,清廷雖否決了其所提的“直接奏事權”,但仍對“不令干預政治”沒有明確態度。后來隨著形勢的變化,清廷對張蔭棠所力主的“政教分離”,在改與不改之間出現了反復。

據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1909年1月1日)報紙報道,政務處王公大臣會議議定:“現在整頓西藏政務,最注意者莫過于政權與教權之區分,亟宜奏請諭旨,將國初以來欽定之管理西藏各條例及唐古忒教律提出,與達賴從長計議,斟酌修改。務期劃清權限,于政事、教務均有裨益”。[27]宣統元年二月三十日(1909年3月21日)及三月二十日(4月29日)的報紙報道,清廷已令川督趙爾巽、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查照辦理”。由此可見,清廷也有采納“政教分離”的考慮,并且隨后已開始著手布置。

正當清廷開始行動之時,十三世達賴由內地返回西藏后,與聯豫關系惡化,出逃印度,使形勢急轉逆下。宣統二年正月十六(1910年2月25日),清廷下旨:“著即革去達賴喇嘛名號,以示懲處。嗣后無論逃往何處及是否回藏,均視為與齊民無異”,并著聯豫迅即訪尋靈異幼子數人,“掣定作為前代達賴喇嘛之真正呼畢勒罕”。[28]此后,清廷連續下旨,催促聯豫尋訪轉世靈童,其中強調“達賴喇嘛掌理教務,名位不可久虛”,[29]這些安排表明清廷仍有“政教分離”之意。但二月二十一日(3月31日),清廷下旨:“藏地關系緊要,正宜示以鎮靜,勿遽更張……??傊?,(整頓藏事)目下重在整頓而不重在改革,齊其政不易其宜,明其教不變其俗,此自來綏邊之良策,即今日治藏之要圖”。[30]這道朝旨反映出清廷似有否定剛剛著手的“政教分離”之意,但隨后又有反復籌議。

據宣統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報紙報道:“樞府近議,以現在西藏之呼畢勒罕已經選定,所有一切政教分權事宜,即須陸續措施,以立將來改建行省之基本,惟事務繁忙,應寬籌辦法,以備抉擇?,F擬定辦法四端:一為急進政體,一為緩急并用政體,一為政教分行政體,一為政教兼行政體,由政務處會同理藩部,詳細覆議,再行決議?!盵31]

五月二十一日(1910年6月27日)報紙報道:“自達賴喇嘛黜革后,政府屢議西藏‘政教分離’問題,惟當時以各國之干涉,迄未決定。日來藏事稍平,樞廷議定乘達賴喇嘛更迭之時機,取決政教分離主義,以后凡關西藏一切教務,由新立之達賴專司其事,所有全藏之商務、外交,在西藏省治未設以前,悉由駐藏大臣隨時稟承政府命令,相機處置,達賴不得越權干涉??桃褜㈥P于西藏“政教分離”之條件,由外部照會駐京各公使,此后事無鉅細,非經駐藏大臣稟商政府認可,概無效力。如遇有達賴私與外人締結條約情事,中國政府一律不能承認?!盵32]

以上可見,清廷對是否實施“政教分離”進行了反復籌議,其中也考慮到了行政體制改革、改設行省等因素,最終還是排除外國侵略勢力的干涉阻擾,下定了實施的決心,具體措施是趁十三世達賴出逃之機,重新尋訪前輩達賴喇嘛靈童,另立為新的達賴喇嘛,只準其專司宗教事務,不得干預政治。然而,十三世達賴在西藏人民中影響廣泛,另立達賴喇嘛有傷西藏人民的情感,勢必遭到反對,因此,清廷期望通過另立達賴喇嘛的方式實施“政教分離”,實際上是難以行得通的。直至宣統三年正月十八日(1911年2月16日),清廷在批示聯豫代為班禪請求開復達賴喇嘛名號時,仍然強調堅持“政教分離”道:“現在達賴是否確系悔過安分自愿回藏?如班禪與達賴消除從前意見,為彼求復職掌,似可趁此機會體察情形,酌量籌商。惟權限必須分明,只準管理教務,不準絲毫干預政權,一切均應從嚴限制,以杜后患?!盵33]

其中不提另立新達賴喇嘛,強調以恢復十三世達賴的名號為條件,只準其專管宗教事務。此后不久,辛亥革命爆發,清朝對“政教分離”未有實質性的推行。

綜上,清末張蔭棠藏事改革中奏請“政教分離”后,清廷對此的態度雖有遲疑反復,但直到清朝滅亡的前一刻,還是轉向了采納。清廷之所以對“政教分離”改革遲疑反復,原因在于此一改革事關重大,清廷雖認識到了“政教分離”的必要性,但清王朝畢竟已是強弩之末,清廷力不從心,難以突破傳統、驟然改革相沿兩百多年的定制。不僅如此,清末“政教分離”難以實施還在于,十三世達賴等西藏政教上層堅決反對;英、俄國為達到侵藏目的,一直采取拉攏利用達賴、班禪等手段,他們是反對“政教分離”的??傊?,在清末中央在藏統治岌岌可危的形勢下,晚清政府是不可能實現西藏“政教分離”的。

五、結語

在清末中央在藏治權嚴重受損,尤其是英、俄等國圖謀利用達賴、班禪等宗教領袖的特殊地位與影響,以制造“西藏獨立”的危機形勢下,張蔭棠在其以加強中央在藏主權與治權為根本宗旨的全面藏事改革中,為“政教分離”所作的努力,與以“收回政權”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相輔相成,一定程度上沖擊了西藏長期存在的政教合一制,具有積極的歷史進步意義。

盡管清末張蔭棠西藏“政教分離”以失敗告終,但其主張順應歷史潮流,是構建近現代國家秩序的必然要求。戈爾斯坦指出:“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宗教是西藏政治中的一種和諧的力量,但是它又是一種導致分裂和紛爭的力量。各種宗教集團為了擴大自己的聲勢和影響,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和角逐,他們在有關宗教利益的政策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從而給20世紀的西藏歷史帶來了災難”。[34]1959年3月28日,國務院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改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從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終結,真正實現了政教分離。實踐證明,晚清政府以及歷屆國民政府是不可能實現政教分離的,只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才能建立起政教分離這一體現歷史發展潮流的現代政治秩序。

[1] 王向軍.清末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受到沖擊[J].青海民族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9(2).

[2] 《藏族簡史》編寫委員會.藏族簡史[M].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2006:233.

[3] 東嘎·洛桑赤列.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M].郭冠中,王玉平,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學研究室編印,1983:116.

[4] [英]埃德蒙·坎德勒.拉薩真面目[M].尹建新,蘇平,譯.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6:186,192.

[5] 論西藏弊政,《國聞匯編》(第四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元1898年1月7日)[G]//盧秀章.清末民初藏事資料選編(1877-1919),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05:1-2.

[6] [9]文碩.會奏會議邊防酌擬大綱折[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文碩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563,699.

[7] [8]牙含章.達賴喇嘛傳[M].北京:華文出版社,1999:75,119.

[10] 張蔭棠.致外部電請代奏參藏中吏治積弊請旨革除懲辦[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319.

[11] 張蔭棠.致外部電請代奏辦事艱難情形吁懇收回成命[M]//吳豐培編輯.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317.

[12] [20]阿拉斯泰爾·蘭姆.中印涉藏關系史(1904-1914)—以“麥克馬洪線”問題為中心[M].梁俊艷,譯,張云,校.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147.

[13] 新定統治西藏制度[N].政藝通報.壬寅第二十一期,1902-12-30.

[14] 籌藏論[J].東方雜志,1905,2(10).

[15] [17]張蔭棠.致外部丞參函詳陳英謀藏陰謀及治藏政策[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306,1306.

[16] 張蔭棠.致外部電請速整頓藏政收回政權[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304.

[18] 張蔭棠.致外部電陳治藏芻議[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M].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328.

[19] 張蔭棠.奏復西藏情形并善后事宜折[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397-1398.

[21] 張蔭棠.上外部條陳招待達賴事宜說貼[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444-1445.

[22] 張蔭棠.上外部請準達賴會銜奏事說貼[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445.

[23] [24][26]張蔭棠.上外部請預籌達賴提議瞻事及優加賞賚說貼[M]//吳豐培.清代藏事奏牘·張蔭棠駐藏奏稿[M],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1994:1445,1446-1447.

[25] 清實錄?德宗實錄(卷五九七)[M].光緒三十四年十月壬戌。

[27] 議改管理西藏法律[N].廣益叢報,第一百九十二號(第六年,第三十二期),1909-01-01(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

[28] 宣統政紀(卷三〇)[M].宣統二年正月辛酉。

[29]宣統政紀(卷三一)[M].宣統二年二月癸未。

[30] 宣統政紀(卷三二)[M].宣統二年二月乙未。

[31] 預籌藏地政教分權辦法[N].國風報,1910-05-29(11).

[32] 西藏政教分離之時機[N].國風報,第一年,第十四期,1910-06-27(宣統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33] 宣統政紀(卷四八)[M].宣統三年正月丁巳。

[34] [美]梅?戈爾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M].杜永彬,譯.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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