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智杰
如何看待業已發生產權變革的民營經濟的性質及其作用,是一個具有全局性的理論認識和政策實踐問題。
將非公有制經濟看作私營經濟成分,將其與公有制經濟相并列;一些慣于從所謂“姓資姓社”角度看問題的人,還堅持將其與公有制相對立;這在我國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
德平同志對此提出了質疑和挑戰,他指出,40多年來我國民營企業的產權制度發生了靜悄悄的變革,不少民營企業走上了公眾公司的道路,出現了由眾多自然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已經上市。
他問道,對于這些早已越出了當初家族企業范疇的企業,還能看作私人企業嗎?我認為他的這個質疑是非常中肯、切中要害的。他又根據恩格斯的相關論述,以及改革的豐富實踐經驗,極有說服力地指出:如果沒有產權制度的深刻變革,民營經濟斷不可能對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人所共知的巨大貢獻。
德平同志的這個觀點,對破除傳統觀念的禁錮,深化和提升對民營經濟性質與作用的認識,以及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都具有強烈的指導意義。
通過公司化道路改革國企的體制,雖然早有共識,但如何體現和落實國企的全民所有制性質,則仍然有待認識和實踐的突破。
德平同志提出,我國獨資公司的全民所有制性質問題,應體現為國有公司和全民之間一種信托關系,全民應是受益人。這樣說是理所當然的。這應成為對國企改革的一項基本要求??傊?,德平同志這篇文章,論題集中且直擊要害,觀點明確且論證周到,意義重大,很值得引起各界人士的重視和研究。
2019年4月23日
(責任編輯 莊雙博)
作者系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原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