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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經營服務特征及在我國所處水平

2019-06-19 07:14戴俊生楊秀玉苗紅萍王紅梅劉平方
山西農業科學 2019年6期
關鍵詞:入社比例數量

戴俊生,楊秀玉,苗紅萍,王紅梅,劉平方

(新疆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科技信息研究所,新疆烏魯木齊830091)

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發達程度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創立與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系,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數量、入社成員人數、經營規模與經營水平等方面存在著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逐漸降低的巨大差異。位于西北地區的新疆,經濟發展水平與產業發達程度相對較低,少數民族比例較高,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數量與帶動農戶成員能力方面雖然取得了較快發展,但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在發展數量、帶動能力、經營水平等方面都相對較低,與西北5 個省加上2 個少數民族省份共7 個省份比較,發展帶動能力與經營水平等方面也相對較低。

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文獻十分豐富,一些學者研究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發展與存在的問題。譚智心[1]對新疆南部地區合作社發展情況開展了調研,探討了民族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王立民等[2]深入分析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對影響其成長的制約因素開展了分析,并提出了對策建議;李銳杰[3]選取新疆4 個地區和2 個自治州的68 家種植類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的測算研究;胡宜挺等[4]基于新疆75 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研數據,研究提出了評價農民專業合作社營銷能力的指標和方法,并對其營銷能力進行了評價分析;尚海成等[5]探討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作性質以及壟斷趨勢走向,提出了避免壟斷出現的合作社規范化發展建議;劉平方等[6]以新疆北疆地區農戶成員的調查問卷為分析數據,調查與分析了北疆農戶成員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觀認識與滿意度的評價??ü枴ぐ⒉祭萚7]分析了林果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電子商務發展問題;楊秀玉等[8]探討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概況與經營服務總體特征。一些學者研究了新疆畜牧業合作社的經營問題,謝艷峰等[9]對新疆畜牧業合作社不同經營模式及其特征進行了比較分析,并根據其差異特征,構建指標體系綜合評價不同經營模式的畜牧業合作社績效水平;王慧等[10]分析了新疆現有畜牧業扶持政策在畜牧業經營主體中的作用和影響,提出了完善和促進其穩定發展的對策建議;王慧等[11]以伊寧市新生源奶牛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例,分析了其運行模式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應該重視和解決好的幾個環節問題。一些學者研究了新疆土地流轉合作社的經營問題,吳佳竹等[12]開展了土地流轉合作社文獻綜述研究;馮開紅等[13]以新疆沙灣縣10 家合作社為例,研究了新疆土地流轉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困境與對策問題;張芳等[14]分析研究了欠發達多民族地區的新疆呼圖壁縣農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運行機制問題。一些學者開展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構建模式研究,岳丕昌等[15]對新疆不同構建模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征、問題與對策進行了研究;岳丕昌等[16]依據16 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實地調研,對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構建模式、運行管理與分配方式進行了研究。一些學者開展了新疆不同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研究,王曉明[17]以吉木薩爾縣為例,探討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微觀運行障礙調研與政府責任問題;王曉明[18]開展了新疆吉木薩爾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的調查與研究;周榮飛[19]開展了喀什地區林果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對策研究;劉銀托[20]以新疆吐魯番為例,探討了古絲綢之路合作社的發展問題。在已有研究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文獻中,尚未有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我國所處水平視角開展的研究。

本研究分析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與經營服務特征,探討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我國的位置,從總體發展、平均每家規模、經營實力等方面分析探討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我國及西北省份所處發展水平問題,為掌握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發展水平提供依據。

1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及經營服務總體概況

1.1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首先,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保持了較快的增長,近幾年數量增長顯著。從200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正式實施至2016 年,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增長為25 002 家,與2007 年的510 家相比,增長了24 492 家,增長了49 倍。從每年新創立的合作社數量來看,2014,2015,2016 年每年新創立的合作社均在4 000 家以上,3 a共創立合作社12 931 家,占其總數的51.7%;2011—2013 年的2 a 間新創立合作社數量6 787 家,平均每年新創立3 394 家,占其總數的27.1%;2007—2011 年的4 a 新創立合作社5 284 家,平均每年新創立1 321 家,占其總數的21.1%。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保持了直線增長趨勢,特別是近幾年數量增長顯著,近3 a 新創立的合作社數量占其總數的1/2 以上(圖1)。

其次,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保持了較快的增長,近幾年入社成員人數增長顯著。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迅速增長過程中其入社成員人數也呈現快速增長。2016 年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為65.5 萬名,與2007 年7.2 萬名相比,增加了58.3 萬名,增長了8.1 倍。從每年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來看,2014,2016 年入社成員分別為130 643,97 191 名,為入社成員最多的2 個年份,其入社成員人數占其總數的34.8%;2011—2013 年的2 a 間入社成員168 767 名,平均每年入社成員84 384 名,占其總數的25.8%;其他年份入社成員占其總數的39.4%。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保持了直線增長趨勢,特別是2014,2016 年為入社成員最多的2 個年份,其入社成員人數占其總數的1/3 以上(圖1)。

再次,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影響能力明顯增長。作為新型農業經營組織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新疆農村發展迅速,2007 年入社成員占其總農戶的比例只有3.1%,到2016 年入社成員占其總農戶比例發展到21.3%,即每5 戶農戶中有1 戶加入到了各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影響能力明顯增長。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影響能力區域發展不均衡,2016 年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影響能力平均值為21.3%,北疆地區為33.7%,南疆地區為13.7%。北疆地區經濟較發達,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影響能力高于新疆平均水平,更顯著高于南疆地區;南疆地區經濟較落后,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影響能力低于新疆平均水平,更顯著低于北疆地區(圖2)。

1.2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服務特征

由表1 可知,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在新疆農業生產經營總體中重要性逐年增強。2016 年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經營收入72.5 億元,占新疆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2.4%,2013 年實現經營收入43.6 億元,占新疆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1.7%。2013—2016 年間,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收入占新疆農林牧漁業總產值比例逐年增長,表明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在新疆農業生產經營總體中重要性逐年增強。

表1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收入占新疆農林牧漁業總產值比例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為入社成員提供服務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從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入社成員提供的統一銷售農產品服務的程度來看,入社成員的農產品銷售80%都由合作社來承擔的占其總數的比例逐年增加,2007 年統一銷售農產品80%以上的合作社為81 家,占總數的15.9%,2016 年為7 499 家,占總數的比例為30.0%。從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入社成員提供統一購買生產資材服務的程度來看,2007—2016 年間,入社成員的生產資材80%都由合作社來承擔的占其總數的比例基本保持在10.0%左右。從入社成員獲得培訓情況看,為每名成員提供的培訓服務呈逐年遞減趨勢,2007—2016 年間,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為每名成員提供的培訓服務從每人每年1.19 次減少到0.39 次,即隨入社成員人數的增長,其提供的培訓服務遠遠滯后,落后于入社成員的增長速度(表2)。

表2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程度(2007—2016 年)

由圖3 可知,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高效率運營指標水平較低并且呈逐年下降趨勢。以注冊商標為代表的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品牌擁有比例呈逐年減少趨勢,2007 年擁有注冊商標合作社所占比例為10.2%,2009—2011 年維持在10.0%左右,2014—2016 年急速減少至4.2%,幾年間農產品品牌擁有比例減少了50.0%以上。以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為代表的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認證比例也呈逐年減少趨勢,2009—2016 年間,質量認證比例從6.2%減少至1.8%,減少了30.0%以上。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化生產比例維持在7.0%左右的水平,2007—2008 年標準化生產比例與注冊商標擁有比例大致持平,2013—2016 年間,標準化生產比例高于其注冊商標擁有比例,可以看出,農產品品牌化對推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的實際作用。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加工實體比例極其低下,2013—2014 年,創辦加工實體比例在1.7%~1.8%,2015—2016 年,創辦加工實體比例在2.0%,即平均每100 家合作社,具有創辦加工實體實力的合作社僅有2 家,98%以上從事經營與銷售附加價值低的初級農產品,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精深加工與延長產業鏈來增加附加價值能力是極其薄弱的。

2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我國的位置

2.1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總體發展現狀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與入社成員人數均保持了較快的增長。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6 年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發展至1 561 964 家,比2009 年(235 150 家)增加了1 326 814 家,增長了5.6 倍;截至2016 年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為6 410.1 萬名,比2009 年(2 054.2 萬名)增加了4 355.9 萬名,增長了2.1 倍(圖4)。

2.2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我國的位置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發展存在著巨大的地區差異,經濟發展水平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逐漸降低,合作社發展數量也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逐漸減少。由表3 可知,從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數量來看,2016 年山東、河南、河北、山西、安徽等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位居前5 名,每個省都超過7 萬家以上,合計數量達到54.9 萬家,占全國合作社總數的35.1%;2016 年天津、青海、北京、寧夏、上海等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位居后5 名,均未超過1.2 萬家,合計數量3.7 萬家,占全國合作社總數的2.4%。從數據分析來看,東部地區除了直轄市外,其余省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均位居前列,西部省份僅有少數省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數量較多,其余省份如青海、寧夏等包括新疆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均位居全國后列。

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25 002 家,占全國合作社總數的比例為1.6%,位居全國第24 位。2009—2016 年間,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從2 311 家增加至25 002 家,占全國合作社總數的比例從1.0%上升至1.6%,位居全國名次從25 名上升至24 名。屬于西部地區的新疆,區域面積是山東省的15 倍,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僅有不到山東省的1/6。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整體發展水平還很低,各級財政扶持力度的大小不一,經濟發展資源條件的差異是形成這種地區差異的重要原因(表3)。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發展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逐漸減少,入社成員人數也同樣存在著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逐漸減少的巨大差異。從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來看,2016 年江蘇、山東、安徽、河北、四川等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位居前5 名,每個省均超過300 萬名以上,入社成員人數合計達到3 065.4 萬名,占全國合作社入社成員總人數的47.8%;2016 年北京、海南、寧夏、天津、上海等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位居后5 名,均未超過35 萬名,其入社成員人數合計122.9 萬名,占全國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總數的1.9%。從數據分析來看,東部地區除了直轄市外,其余省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均位居前列,西部省份與南部省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均位居后列。

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65.5 萬名,占全國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總數的比例為1.0%,位居全國第24 位。2009—2016 年間,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從15.3 萬名增加至65.5 萬名,占全國入社成員總人數比例從0.7%上升至1.0%,位居全國名次從23 名上升至24 名。屬于西部地區的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僅有不到江蘇省的5%。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整體數量發展水平很低,其參加合作社的入社成員人數也較少,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與人員規模水平均較低(表4)。

表3 我國各?。ㄊ校┺r民專業合作社數量推移及新疆的名次

表4 我國各?。ㄊ校┺r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人數推移及新疆的名次

3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我國所處水平

3.1 發展方面的比較

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人數占其農戶總數比例顯示的帶動影響能力顯著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在7 個省份比較中,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數量與帶動能力均較低。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發展至25 002 家,入社成員人數65.5 萬名,在7 個省份比較中均位居第5 位,其入社成員人數占農戶總數的比例為21.3%,與全國平均水平的38.2%相比低于16.9 百分點,在7 個省份比較中位居第6 位,僅高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表5)。

3.2 平均每家規模方面的比較

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員人數26 名,平均每家為成員提供統一農產品銷售服務與統一購買生產資材服務分別為38.0 萬,12.8 萬元;2016 年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員人數41 名,平均每家為成員提供統一農產品銷售服務與統一購買生產資材服務分別為50.4 萬,17.7 萬元。與全國平均水平比較,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員人數較少,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2/3,平均每家為成員提供統一農產品銷售服務與統一購買生產資材服務的水平較低,均為全國平均水平的70%左右;在7 個省份比較中,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員人數位居第4 位的中間水平,為成員提供統一農產品銷售服務產值位居第3位,為成員提供統一購買生產資材服務成本位居第2 位(表6)。

表5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方面的比較(2016 年)

表6 平均每家經營規模方面的比較(2016 年)

3.3 經營實力方面的比較

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實施標準化生產合作社所占比例為7.1%,擁有注冊商標合作社所占比例為4.2%,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合作社所占比例為1.8%,創辦加工實體合作社所占比例為2.0%;2016 年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實施標準化生產合作社所占比例為5.7%,擁有注冊商標合作社所占比例為5.2%,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合作社所占比例為2.8%,創辦加工實體合作社所占比例為2.0%。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標準化生產比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擁有注冊商標比例與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比例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創辦加工實體比例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在7 個省份比較中,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標準化生產比例位居第2 位,擁有注冊商標比例與創辦加工實體比例位居第3 位,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比例位居第4 位(表7)。

表7 具有經營實力合作社所占比例方面的比較(2016 年)

4 結論

本研究分析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經營服務特征,探討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我國的位置,從總體發展、平均每家規模、經營實力等方面分析探討了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我國及西北省份所處的發展水平。結果表明,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數量較快與帶動影響能力逐年增強,已成長為新疆最重要新型農業經營組織,在新疆農業生產經營總體中重要性逐年增強。截至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到數量為25002 家、實有入社農戶65.5 萬戶、占新疆鄉村戶數21.3%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收入占新疆農林牧漁業總產值比例雖然不高,但是逐年增長,其實現的經營收入從2013 年占新疆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的1.7%上升到2016 年的2.4%,在新疆農業生產經營總體中重要性逐年增強。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為入社成員提供服務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是總體經營實力還較弱。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為入社成員提供統一銷售農產品服務與提供統一購買生產資材服務方面作用顯著,入社成員農產品銷售的80%都由合作社來承擔的占其總數比例逐年增加,至2016 年30.0%的合作社其入社成員80%的農產品銷售均由合作社來承擔。但是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中80%以上是以提供銷售與購買等初級服務內容為主,能夠提供農產品加工等服務所占比例僅維持在2%~3%的極低水平,特別是提供的培訓服務落后于入社成員人數的增長,顯示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總體經營實力還不強。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我國處于較低水平、在西部地區處于中間或較低水平。2016 年底,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與入社成員人數分別為25 002 家與65.5 萬名,占我國合作社數量與入社成員人數比例分別為1.6%與1.0%,在我國各省區(直轄市)中排名均為24 位,排名靠后。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能力與為每名成員提供培訓服務次數等均較低,擁有注冊商標合作社比例與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合作社比例等經營實力指標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在7 個省份比較中,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能力與為每名成員提供培訓服務次數均靠后,擁有注冊商標比例、創辦加工實體比例、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比例等經營實力指標均位居中間或靠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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