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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的經濟學邏輯

2019-07-23 01:24
人文雜志 2019年7期
關鍵詞:政治經濟學簡政放權

內容提要 自2012年以來,我國實施了商事制度改革,成為理解中國制度轉型的重要案例。本文基于經濟學視角,對商事制度改革的歷程、動因、動力、特征及影響進行了深入分析,并對未來改革進行了系統性的展望。我們發現,商事制度改革是中國政府作為發展型政府,基于自身良好的激勵機制和創新能力,積極進行制度調整和變革來應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需求,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國家發展質量的重要體現。本文的研究發現有助于理解中國政府體制機制轉型的內在動力機制,并為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轉型提供政策啟示。

關鍵詞 商事制度改革 簡政放權 政治經濟學

一、引言

當前,由于外部挑戰變數明顯增多,國內結構調整陣痛繼續顯現,我國經濟運行穩中有變、穩中有緩,下行壓力加大。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6.6%,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長6.8%,二季度增長6.7%,三季度增長6.5%,四季度增長64%。而且,最近一段時期,由于國際經濟環境變化、我國經濟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轉向、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落實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民營經濟發展遇到了相當的困難和問題,引起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為了保證經濟平穩運行,成功實現新舊動能轉換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商事制度是政府管理經濟的一項基礎制度,是市場主體產生、存續、退出市場以及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基礎。在計劃經濟時代和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我國的商事制度所賦予的登記注冊把關的功能越來越多,逐步形成了以實收資本制、審批制與準則制并存、年檢為主要特點的商事制度。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我國商事制度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越來越顯現,突出表現是前置審批多、登記難度大。這種計劃式的商事登記模式妨礙了市場進入退出,阻礙了資源要素自由配置,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從而限制了經濟增長及降低了經濟發展質量。在中國進入發展新階段的背景下,改革原有的商事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新時代黨和國家的重要工作。

2013年,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順應廣大企業和

* 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行政審批改革的經濟增長效應研究:理論機制、實證識別與政策設計”(71773038);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區域互動視角下中國產業結構調整的推動機制及影響效應研究”(71403062);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項目“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研究”(2018ZDXM07)

群眾呼聲,提出“改革工商登記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把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眹夜ど炭偩终J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將商事制度改革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各地區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扎實推動商事制度改革。自2013年以來,商事制度改革走過了5個年頭,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有力地激發了創業熱潮,市場營商環境大幅改善,人民群眾獲得感顯著提升。但是,商事制度改革沒有結束。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與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亟需完善的現實背景下,需要更加穩健與科學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形成新的制度改革紅利,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為此,進一步深化改革更加需要理論引領與經驗總結。

目前,關于商事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類是關于商事制度改革具體措施的探討,如艾琳和王剛從行政審批視角分析了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提出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是政府在行政審批、行政管理及政府職能轉變等方面的重大改革。 艾琳、王剛:《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行政審批視角解析》,《中國行政管理》2014年第1期。陳世香和王余生在制度創新視角下探索了商事監管制度,提出整合供給滿意度和監管滿意度的商事制度構建,融合強制性變遷和誘致性變遷實現商事監管制度路徑突破,最后實施利益最大化共享和選擇性激勵來實現商事監管制度均衡。 陳世香、王余生:《新制度主義視角下我國商事監管制度的重構——基于廈門、東莞和銀川實踐案例》,《行政管理改革》2018年第2期。張瑞良從制度變遷視角分析了商事制度改革, 張瑞良:《制度變遷理論視角下的改革——以營改增與商事制度改革為例》,《經濟問題》2017年第11期。張學文考察了商事登記效力變遷的問題, 張學文:《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商事登記效力的變遷》,《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12期。鄭成林和陳印靜等分析了商事制度改革中政府商事管理職能模式及改革方向等問題。 鄭成林、陳印靜:《商事制度改革中政府商事管理職能向商會的轉移:模式、限度與改革方向》,《社會主義研究》2017年第5期。第二類是關于商事制度改革的地區實踐成效及經驗。如陳暉以珠海橫琴新區為例探討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效與完善對策。 陳暉:《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與完善對策——以珠海橫琴新區為例》,《經濟縱橫》2017年第2期。榮振華和劉陽陽分析了自由貿易港商事制度建設的實踐現狀、反思及展望等。 榮振華、劉陽陽:《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制度構建現狀、反思及展望——從自由貿易港商事制度建設啟示視角分析》,《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報》2018年第2期。從商事制度改革文獻梳理的結果來看,直接關注商事制度改革的文獻并不多,且多數從定性及案例的角度開展商事制度改革的實踐分析,還尚未有文獻從經濟學角度完整地分析商事制度改革的內在邏輯。

商事制度改革是我國新時期的一項重要的制度變革,其改革過程體現了中國作為一個處于轉型過程中的發展中大國,如何積極地應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制度建設的需求。新時期的經濟高質量發展對中國的市場經濟制度和政府治理體制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中國政府作為一個中央威權與地方分權相結合的大國,在調動和激勵地方政府能動性和創造性方面具有突出的優勢。在這種大背景之下,商事制度同時從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個方向發力,一方面是地方的商事制度改革探索為全局性的改革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做法,另一方面是中央層面的頂層設計引領了總體改革的正確方向?;趯ι淌轮贫雀母锏睦碚摲治?,我們能夠從中更深刻地理解中國漸進式的制度調整和改革是如何穩步推進并產生良好效應的。具體地,本文回顧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歷程和主要做法,進而主要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探討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動因,并基于中國制度背景,提煉了改革的動力,總結了改革的成效,最后對未來改革的方向與原則進行了展望。

本文與以下一系列學術文獻相關。第一,本文與政府治理能力文獻相關。具體而言,本文從商事制度維度對中國及其各個地方的政府治理能力的變遷進行分析,為理解中國政府治理體系及能力變遷提供了一個經濟學框架。政府治理能力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關鍵, Timothy Besley and Torsten Persson, “The Origins of State Capacity: Property Rights, Taxation, and Politic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99, no.4, 2009, pp.1218~1244.一系列的文獻將東亞經濟奇跡歸因于東亞經濟體所具有的強有力的政府能力。 Peter Evans, Embedded Autonomy: States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近年來,經濟學家開始采用嚴謹的計量方法對這一論點進行驗證。Gennaioli 和Rainer采用非洲國家樣本考察發現,在前殖民時期具有更加集中權力的國家,當代的政府提供了更好的公共品; Nicola Gennaioli and Ilia Rainer, “The Modern Impact of Precolonial Centralization in Africa,”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 vol.12, no.3, 2007, pp.185~234.而Michalopoulos 和 Papaioannou進一步采用國家內部樣本進行了考察,發現非洲國家歷史傳統的政治權力集中穩定程度與當代經濟發展績效正向關聯。 Stelios Michalopoulos and Elias Papaioannou, “Pre-Colonial Ethnic Institutions and Contemporary African Development,” Econometrica, vol.81, no.1, 2013, pp.113~152.Acemoglu等人則以哥倫比亞地級市為樣本,研究發現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與地方經濟發展績效正向關聯,并且強調了各個地方治理能力建設之間的互動性。 Daron Acemoglu, Camilo García-Jimeno and James A. Robinson, “State Capac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 Network Approach,”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105, no.8, 2015, pp.2364~2409.第二,本文與制度變革的經濟學文獻相關。更加具體而言,本文與研究中國漸進式改革的文獻高度相關。各界的一個共識是,中國的改革進程是漸進式的。 詳細論述可參看以下著作: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國的奇跡:發展戰略與經濟改革》,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樊綱:《漸進改革的政治經濟學分析》,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楊瑞龍和楊其靜指出,中國的市場取向改革是在中央治國者、地方政府官員和微觀主體之間的三方博弈中向市場經濟制度漸進過渡,三個主體在供給主導型、中間擴散型和需求誘致型的制度變遷階段分別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從而使制度變遷呈現出階梯式漸進過渡特征。 楊瑞龍、楊其靜:《階梯式的漸進制度變遷模型——再論地方政府在我國制度變遷中的作用》,《經濟研究》2000年第3期。本文在分析商事制度改革的過程當中,重點關注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改革過程中的角色,是對上述論點和理論的深化和有機應用。

本文主要的創新體現在以下方面。第一,商事制度是近年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的一項改革,但是很少有文獻從經濟學的角度總結其改革背后的邏輯,本文采用經濟學分析思路,用邊際成本和邊際收益、激勵理論等范式進行了深入總結和提煉;第二,本文本質上并非孤立評估商事制度改革,而是通過對商事制度改革的分析,總結出改革的一般性特征與邏輯,為我們理解中國的各項制度變革提供共通性的思路;第三,本文不僅從長期和一般性意義的視角提出了理解商事制度改革的理論框架,并且結合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探討了這一改革在當下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全面理解制度改革的長短期綜合效應。

二、中國商事制度改革的歷程與做法

商事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制度的選擇,決定了商事制度的相應模式與特征。我國傳統的商事登記制度脫胎于計劃經濟體制,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突出地體現為廣泛運用行政審批手段,設置較多和較高的商事登記條件,以登記設立的行政審批替代事后監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漸明晰了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是,這種理論認識與現實實踐遵循的是一種由淺入深的漸進過程。在此情況下,即使經濟發展已經對商事制度改革提出了內在的訴求,真正的商事制度改革也不一定能夠啟動和推進。因此,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傳統的商事登記制度,無論在商事登記的要求內容上還是在商事登記的程序設定上,都越來越顯得限制了商事主體創設的權利,限制了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配置,甚至演變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

2013 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薄稕Q定》同時指出要“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為全面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诖?,黨中央、國務院做出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啟動商事制度改革。

自2012年以來, 商事制度改革經歷了探索試點、頂層設計、重點突破、逐步深化、全面擴大的過程。2012年,商事制度改革啟動,并且進入了局部試點改革的階段。廣東省率先獲得國務院授權,開始進行行政審批體制改革。深圳和珠海再次擔當了改革先鋒,于2012年底分別通過立法形式明確了商事登記制度的改革內容,將相關政策規范化、法制化,并于2013年起正式施行。

在前期局部改革試點的經驗基礎上,2013年起,國家開始總體布局商事制度改革,以頂層設計推動商事制度改革。2013年2月,十八屆二中全會決定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放寬工商登記條件,加強對市場主體和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商事制度改革正式拉開序幕。2013年10月,國務院審議通過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確立了商事制度改革總體設計。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2013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六次會議審議修改了《公司法》,明確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這些重要的文件與法律,為整體的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框架與方向。

2014年,是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的第一年,國務院在注冊資本登記這個關鍵改革環節上實現了重點突破。2014年2月,國務院正式發布《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并于3月起全面實施。 一是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登記條件,不再限制出資時間、出資比例、出資方式。二是改年檢制度為年報制度。三是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四是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水平。這一改革方案的發布實施,實現了商事制度當中的市場主體準入環節的關鍵改革突破,為改革指明了基本方向。同年8月,國務院公布《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對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企業自律和社會共治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并于10月起正式實施。該條例的公布實施,表明國務院在對市場主體準入環節予以重點改革突破的同時,前瞻性地對其他相關環節與領域的改革進行布局與設計,實現改革的有序性、漸進性與整體性。

2015年起的商事制度改革,進入了改革深化和全面擴大的階段。這一階段的具體改革內容涵蓋“多證合一”“一照一碼”“證照分離”、信用信息公示、市場監管,并在多點多面上持續深化便利化改革。2015年10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全面提出了“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構建了職責清晰、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監管新模式。這一意見的出臺,表明商事制度改革并非簡單的簡政放權和放寬準入,同時也構筑新的市場監管模式與體系,旨在重構政府與市場的互動方式。

6年多來,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縱深拓展,商事制度發生根本性變革,為市場主體繁榮發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從內容上看,商事制度改革主要涉及放寬市場準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服務三個方面。

商事制度改革首先將放寬市場準入作為改革的第一要務,并且成功取得突破。放寬市場準入主要通過注冊資本改革、企業住所改革、企業名稱改革和“先照后證”改革等方面得以實現。這些改革舉措顯著壓縮了行政審批事項,簡化了市場進入要求,降低了市場進入的制度性成本。這是迄今為止商事制度改革最為重要和成功的改革維度。在放寬市場準入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商事制度改革也不斷強化事中事后監管。2014年,國務院要求堅持放管并重,實行寬進嚴管,完善市場監管體系。2015年,國務院初步構建了事中事后監管新模式。經過幾年的探索,以信息歸集為基礎、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初步形成。2018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組建,多部門協同聯動,重塑統一協調的市場監管格局。商事制度改革在構筑寬進嚴管的格局基礎上,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大力優化對企業的服務,促進企業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能夠進得來、留得住、發展好。從改革三大方面來看,放寬市場準入主要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建立有效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則是落實“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與“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本質高度契合。 陳云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為政府+有效市場》,《經濟研究》2019年第1期。

三、中國商事制度改革的動因

商事制度改革作為一項政府自身推動的改革,其在2010年之后提出并且于近年成為政府改革的重要方面,具有深刻的內在動因。一方面,市場的不斷擴展與經濟深度的不斷提高,對經濟管理體制提出了更加市場化和針對性的訴求。換而言之,經濟力量產生了驅動制度改革的動力和壓力。另一方面,政治組織主導的制度變革往往根本性地派生于其政治需求。政治組織所主導的制度規則能為民眾帶來經濟收益的提升,強化制度規則的公共服務功能,則是其獲得群眾基礎的最有效途徑。下面進行具體闡述。

1.經濟動因

商事制度改革的動因之一是經濟發展遇到了瓶頸。2012年5月,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作為全省商事制度改革試點地區之一,承擔起為全國、全省改革試點探路的任務。深圳市、珠海市等地區幾乎同時開始探索商事制度改革。由此可見,主動推行商事制度改革的城市幾乎都是經濟發展程度與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城市。這些城市之所以率先啟動商事制度改革,某種意義上是因為這些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已經接近乃至達到發達經濟體的水平,過去依靠初級生產要素投入擴張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已經遇到瓶頸,難以帶動這些城市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和發展。近年來,深圳、東莞等城市的人口流入速度放緩,并且土地資源高度緊張,意味著難以再依靠傳統要素投入大規模擴張的模式來實現經濟持續增長,而必須轉向以效率與創新驅動的經濟發展方式。實現以效率與創新為驅動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的支撐,而完善的商事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內容。因此,率先進入發達經濟體水平的城市,無法回避以構建更加科學完善的商事制度來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路徑。在中央著力深化改革的契機和城市自身經濟發展遭遇瓶頸的現實難題疊加下,商事制度改革成為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尋求經濟持續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杠桿。用經濟學涵義解釋,就是實施商事制度改革所能夠帶來的期望經濟收益較大,高收益、低成本、低阻力、低風險、可持續的特點吸引這些城市有更強的需求和動力率先實施和推動商事制度改革。從全國層面來觀察,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也是以經濟發展為重要目的。全球金融危機之后,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傳統經濟增長模式動力減弱,需要從政策和制度方面激發經濟增長動能。在此經濟轉型背景下,黨中央和國務院自2013年開始全面部署和落實商事制度改革。2018年,在各種因素的疊加之下,民營經濟發展出現了不可忽視的困難與問題。黨中央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指出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部署抓好六個方面政策落實,幫助民營經濟解決困難。其中,商事制度改革作為簡政放權的抓手,成為落實政策當中的重中之重,涉及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完善政策執行方式、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以及保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等四個方面。綜合來看,無論是地區還是全國層面,商事制度改革都是黨和政府積極應對經濟發展需求的科學對策與重大部署。

2.政治動因

商事制度改革的動因之二是政府組織面臨著自身變革的政治壓力。這種政治壓力既來自于內部,也來自于外部。中國政府組織是一個龐大的體系,涉及到眾多的職能部門,也涉及到眾多層級的地方政府。如何凝聚政府體系的力量,維持政府組織的運作效率,是領導層的一個重要任務。在長期運行過程中,各級地方政府及各職能部門會逐漸形成自己的利益取向,甚至成為獨特的利益集團,偏離中央領導層的意志。一旦激勵與監督缺位,整個政府組織的許多政策就會各自為政,缺乏協同,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中央政府的許多政策,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各個職能部門的合作協同程度有限,以及各級地方政府選擇性地執行政策,導致難以取得良好效果。正因如此,黨中央高屋建瓴地提出要提升國家治理能力,推動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這一戰略需要找到具體的抓手,而商事制度改革就是一個重要的抓手。中國經過多年的發展,廣大群眾的受教育水平與認知能力顯著提升,對政府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加清晰和迫切的訴求。然而群眾和企業在與政府部門打交道的實際過程中,往往遭受到各種障礙,群眾與企業普遍反映辦事難,獲得感較低。中國政府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中央政府的執法合法性和穩定性最終來自于廣大群眾的支持與認同,商事制度改革的最終評價者是企業和群眾,商事制度改革過程中群眾的評價變化會倒逼政府持續深化改革,充分體現和貫徹政府宗旨。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眾多企業和群眾的訴求,因此不得不改革服務體系和能力,全面提高政府服務企業和群眾的效率和能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商事制度改革成為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激發改革紅利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中國商事制度改革推進的動力支撐

商事制度改革是由政府主動推動的一項事關經濟管理規則的變革,是一個長期性、多層級、跨部門協同推動的探索過程,需要有多維度的動力來保證其能夠成功推進。具體而言,較強的政府治理能力和財政能力、良好的市場基礎以及政治任務是中國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的動力支撐。

1.政府治理能力支撐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場政府自身權力的調整和組織架構的重塑,需要良好的治理能力來保證。如果缺乏良好的政府治理能力,地方政府就無法協調工商、稅務、編制等眾多部門共同推動這項跨部門的改革。另外,商事制度改革沒有明確的路線圖,在具體改革過程中需要具體探索和設計。如果政府效率不能匹配,則無法科學設計商事制度的新內容和政策,更無法實現對商事制度的先行探索。先行先試探索商事制度改革存在著改革失敗的風險,擁有良好政府治理能力的地方政府,可以通過科學設計商事制度改革的路線圖,轉變政府服務和監管理念,統籌協調跨部門聯動,提高政府運作效率和政策執行效率,來顯著降低改革失敗的風險,提高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和改革成果的收益程度。

2.財政能力支撐

商事制度改革旨在放松對企業進入的限制,但又同時要求政府以更加科學公平的方式對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服務。這種理念與政策的轉變,要求政府監管部門職能的重構,特別是需要以“互聯網+”等信息化方式來予以實現。這無疑需要政府在政府運作信息化方面加大財政投入,因而要求有充足的財政能力來支撐??v觀6年來的商事制度改革,走在改革前列并且取得顯著成效的城市基本上是綜合實力較強的城市。以受到廣泛關注的深圳、東莞、蘇州和寧波等城市為例,這些城市經濟實力很強,財政能力和政府治理能力過硬,市場經濟發展繁榮活躍。從實際經驗來看,東莞等率先并持續在商事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的城市,在企業信息平臺建設等方面進行了可觀的財政投入。而實際上,眾多城市之所以無法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往往是因為財政能力缺乏,在商事改革的硬件、人員等方面難以配套,難以將改革政策執行到實處。

3.市場基礎支撐

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及其績效的取得,離不開原有市場經濟積累的支撐。例如,商事制度改革的先行地深圳、珠海和東莞等城市毗鄰港澳地區,兩岸三地交流密切,境內外投資企業數量眾多,投資規模龐大。歷經多年的經濟交流,境內外投資者要求這些城市改革企業注冊等商事登記制度的關鍵環節,向國際先進理念和同行規則靠攏。這些投資者實際上對這些城市的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許多不可或缺的經驗與建議,加速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步伐,也讓改革少走彎路。40年改革開放所獲得的經驗表明,改革和開放從來都不是割裂的,改革能夠促進開放,開放能夠為改革提供寶貴的經驗。中國歷經40年的改革開放,許多沿海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已經開始達到中等發達經濟體水平,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發展經驗。但是,中國在經濟和社會管理體制的規范程度、科學程度和精細程度上仍然與世界先進水平有著顯著差距,需要虛心借鑒外部先進經驗,學為己用。廣東省能夠率先成功地探索出商事制度改革的成熟做法,正是由于良好的市場開放環境和公平競爭環境,并不斷地吸收和引進港澳乃至其他經濟體的商事制度經驗。

4.政治任務支撐

商事制度改革從某種意義上具有上級政府和領導下達的政治任務性質。中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特點就是領導干部的任命制,下級地方領導干部的政績由上級政府來評價。當上級政府將政企關系改善和營商環境改善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時,下級地方領導干部則必然會將其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以確??梢猿瑯藴释瓿缮霞壏峙淙蝿?,顯示自己的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及政治忠誠度。在中國的向上集權的政治體制之下,上級領導的重視和本級黨政首長的重視,是保證特定改革得以推進的重要體制保障。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到理念、技術、體制、機構等各個方面,需要政府內部多個部門的聯動合作。尤其是,商事制度改革必然涉及到眾多部門的各類核心利益,往往需要由本級政府的領導層甚至是“一把手”親自統籌推進。由于各級政府領導層特別是“一把手”的任務偏好主要取決于上級政府的政績考核,因此在中央政府提出簡政放權和建設國家治理體系的背景下,商事制度改革有望持續推進。

五、商事制度改革的中國特色

商事制度改革作為一項新時期中國政府主導的漸進式的經濟管理制度改革,強烈地體現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雙向融合、條塊融合協同、地方政府間橫向互動競爭的特征,并且積極地引入和擁抱信息技術。未來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效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些特色如何更加有效地發揮。這些特色與經驗,也能夠為更加廣泛的制度改革提供借鑒。

1.商事制度改革體現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特征

2013年10月,李克強總理親自部署以“注冊資本認繳制”“取消企業年檢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拉開了全國范圍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早在2012年5月,廣東省東莞市就啟動商事制度改革試點,并逐步向全市推廣。在沒有地方立法權的情況下,東莞先行先試,大膽開拓,成功創造了非特區的改革模式,很多創新舉措被全省、全國改革方案所吸納。東莞通過“先照后證”和注冊資本認繳等開創性改革,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地方在商事制度上率先改革,往往是地方政府意識到率先改革的凈收益大于零。與企業進行創新研發相似,政府啟動制度層面的改革,最終能否改革成功也存在著諸多不確定性。但是,地方政府是具有組織理性的,與改革失敗的風險性和成本相比,改革成功的可觀收益讓東莞等地方城市政府選擇率先進行改革。率先進行改革探索的城市積累了成功的改革經驗,其做法很多可以復制和移植到其他地區。當上級乃至中央政府意識到這些開創性措施的推廣價值時,就會自上而下地將相關改革成果制度化,向全局推廣實施。2018年6月,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講話,指出“放管服”改革,包括其中的商事制度改革,目的是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胺殴芊备母?,通過政府自身改革,將重塑政府和市場關系,有助于實現經濟穩中向好發展。各級政府和部門正是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領導下開拓奮進,推動“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

2.商事制度改革體現了條塊融合協同的特征

中國政府架構呈現為一種“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特征。在條條層面,各個職能部門具有自身的權力體系,很大程度上并不愿意參與跨部門的合作,以防范本部門權力被削弱以及本部門信息被分享。在塊塊層面,各級地方政府則致力于打造一個地方發展型組織,有很強的動機將所有職能部門統領起來,實現本轄區權力的統一性。在這種情況下,具體職能部門的施政空間實際上是在轄區政府的統領之下進行。雖然商事制度改革由工商管理部門具體牽頭推進實施,但商事制度實際上是關于政府和企業間關系的一種制度安排,并不僅僅牽涉到工商管理部門,更與其他眾多的政府部門有重要關聯,需要眾多部門“壯士斷腕”的自我革命。商事制度改革的實質性推進,既需要工商管理部門勇于牽頭推進改革,也需要各個層級的政府加強總體設計,集中力量構建統一協調、互聯互通的商事服務體系?!靶畔⒐聧u”是制約商事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應著力于從跨部門間的協調管理層面予以突破。只有通過加強商事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建立統一的市場準入標準、政務服務標準,及時總結、推廣實踐有效的地方經驗,方能有效杜絕各部門、各地區間條塊割裂、系統林立的現象。由此可見,商事制度改革是一次條塊共同發力的重大變革。在那些條塊融合得好的地方,商事制度改革就能較快推進,也有更多的實質性改革措施,更加能夠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經濟活力。

3.商事制度改革體現了地方政府間橫向競爭與互相模仿學習

在商事制度改革的初始探索階段,只有部分城市實質性地進行了探索。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國鋪開之后,各地方政府在具體做法上仍然有巨大的自由空間,這為地方政府發揮自身特色和優勢提供了充分可能。眾多的地方政府加入到商事制度改革的橫向競爭當中。地方政府之所以以商事制度改革為抓手參與到競爭當中,緣于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商事制度改革本身能夠激發改革紅利,釋放市場活力,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經濟增長。在新時期,中央政府既關注經濟增長,也關注經濟發展質量,以商事制度改革激發經濟發展活力成為一個不錯的選項。第二,中國發展進入新時代,各級政府不僅要貢獻經濟發展業績,更需要貢獻成功的發展模式,特別是體制經驗。正因如此,各地地方領導亟為上級貢獻成功的改革模式。在商事制度改革過程當中,成功引起中央關注的當屬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其最初于2016年12月由浙江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后加以推進,至今已形成了比較完整、可行及成熟的制度規范與標準體系。2018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了《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調研報告》并予以肯定,建議向全國復制推廣。2018年3月5日,“最多跑一次”被寫入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2018年4月,“最多跑一次”入選國家發改委發布的30個“數字中國”建設最佳實踐。從浙江到全國,“最多跑一次”改革成為了商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響亮的口號。實際上,不限于浙江,廣東等省市在商事制度改革上均貢獻了寶貴的經驗,但正如地方官員晉升過程中的錦標賽模式,商事制度改革的模式,在全國范圍內也可能是少數幾家乃至一家獨占。在這個過程中,各地方政府也通過各種形式和手段向商事制度改革的先進地區學習。

4.商事制度改革體現了制度與技術融合的特點

有效的制度能夠提供穩定和諧的交易和博弈規則或者規范,而信息是影響制度科學性的關鍵因素。技術的進步與變革,會改變信息的產生、流動和分布格局,最終作用于制度變遷。在現代社會,制度與技術更多表現為相互支撐,而非相互替代。商事制度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須積極和充分地利用現代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以技術驅動制度能力提升。商事制度改革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在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并藉此積累起關于企業的豐富且龐大的數據資源。運用大數據等現代技術,能夠提升政府決策與進行經濟社會管理的能力,優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有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大數據技術推動各個領域的信息化,能夠促進相關領域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實現技術和制度相互協同、共同優化,構建一種“制度+技術”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與模式。

六、商事制度改革的深遠影響

商事制度改革是政府主導下的針對經濟管理進行的改革,其影響可以系統性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1.商事制度改革重塑中國政商關系

長期以來,中國的政商關系受到詬病。中國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的權力和資源,這些資源對于企業來說都是稀缺的。各級政府對于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調控和干預的權力和空間很大,導致微觀企業主體的生存和發展受制、依賴于政府政策。由于政府的政策實施并沒有完備的規則,因此各級官員能夠機動地利用權力區別性地對待不同的企業。正因為如此,微觀企業的發展前景在政府權力之下充滿了不確定性,為了降低這種政治不確定性,維護企業生存與發展,企業不得不致力于與政府及官員建立良好的關系,從而將有限的資源配置到相關的行為活動當中。這些投入一部分成為了政府和官員的收入,而必定有部分成為打交道過程中的損耗,這就是傳統制度下的政商關系當中的尋租損耗。商事制度改革在簡政放權上做文章,一方面減少了政府對企業的管制,另一方面著力于將政府對微觀企業主體的干預行為規范化。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規范市場執法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模式?!半p隨機、一公開”所推出的“列清單”“適度查”等具體措施,防范了監管部門對市場活動和經濟主體的過度干預,從而極大地壓縮了監管部門與市場主體雙向尋租空間,有利于形成一種更加清廉和平等的政商關系。由此可見,商事制度改革有望塑造出新時代下公正平等的政商關系。

中國舊有的政商關系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各級地方政府在實際決策和行動過程中,區別性地對待不同所有制屬性的企業,導致非國有經濟與國有經濟難以在公平環境下展開競爭與合作。黨的十八大提出“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為了將黨中央關于公平和平等對待不同所有制經濟的精神落到實處,需要以實際改革推進平等性的新型政商關系的形成。商事制度改革著力于放寬市場準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政務服務三大方面。通過放寬市場準入,賦予非國有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更大的發展空間;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強化和規范化監管,打造出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以“競爭中性”原則對待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通過優化政務服務,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和經營風險,為企業家創業發展保駕護航。因此,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市場準入,強化監管執法,提高服務效能,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使得我國的政商關系更加規范。

2.商事制度改革重塑企業間關系

在很長一段時期當中,中國并未真正建立起現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而很大程度上屬于傳統意義上的經濟。企業間和商人間的交易范圍和深度的擴展都需要基于信任,在沒有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的情況下,企業間的信任需要建立在人格化的交往基礎上。這導致了市場交易邊界受到限制。如果企業能夠突破人格化交易的局限,則能夠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但是,市場交易的擴展,需要完善的市場制度和先進的技術條件的支持,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可預期性與確定性。在這個過程當中,信息扮演了重要的作用。一旦潛在交易對象的信息較為充分,則有意參與交易的市場主體就能夠更加準確地評估交易的成本與收益,更加有效地進行交易。但是,中國企業在市場當中很難獲得其他企業的一般性信息,從而導致大多數企業間缺乏深度交易的基礎,也缺乏非人格化的信任。顯然,這大大壓制了交易的范圍與可能。當前,中國市場上已經成長起來的千萬家的企業,它們的有效交易與合作是經濟增長的微觀基礎。依托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利用“互聯網+政務”與大數據,構建千萬級數量企業的一般性信息數據池,將為企業間交易與合作提供了解信息的渠道,增強企業間的信任感與關系。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針對不同的所有制企業制定不同的經濟政策和管理規則,導致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兩種所有制存在差異甚至隔閡,影響了國民經濟發展。國有企業占據實質的優勢地位,控制和享有大量的優質資源和優惠政策,而非公有經濟特別是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處于劣勢地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不利于它們建立互相信任和緊密合作的關系。因此,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就是要建立公平競爭環境,消除“所有制歧視”,讓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公平參與競爭。這需要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等方面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打造公平競爭環境。依據上述介紹,商事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正是打破所有制隔閡與差別,致力于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將為國有經濟與非國有經濟共同發展開創新局面。

3.商事制度改革重塑政府內部關系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實質是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核心是政府轉變職能,實現登記機關與其他許可審批機關責、權、利的協調統一和行政效能的全面提升,進而優化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在商事制度改革過程中,政府機構必然會經歷重新調整,各個部門和機構的關系也會出現變化,更加強調統一協調。當前,國務院主導組建國家監督市場管理總局,加強市場綜合監管,并依托“互聯網+政務”,通過大數據驅動政府行政體制改革,將各級各部門政務統一“一張網”,運用信息化、技術化手段實現了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工作協調機制,探索出了政府的條塊融合和跨部門聯動協同的新發展路徑。由此可見,商事制度改革改變了政府組織內部架構及運作方式,增強了政府職能配置的合理性,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優化了國家治理體系。

七、中國商事制度改革的未來展望

商事制度改革沒有終點,未來的商事制度改革應該堅持以下原則,力爭突破改革痛點與難點,構建更加規范有序的商事規則,進一步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為中國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1.要以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為商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理念和目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多次強調,要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商事制度改革應從與群眾生產生活關系最緊密的領域和事項做起,在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渴望解決、最難辦好的事情上突破,努力做到群眾到政府辦事方便快捷、公平規范,以實際行動增強人民群眾的切身獲得感。在未來的改革當中,必須繼續以群眾感受為標準倒逼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堅持“讓實踐來檢驗、讓基層來評判、讓群眾來打分”,變自我評價為群眾評價,變群眾觀望為群眾參與,讓群眾成為商事制度改革的監督者、評判者、推動者。只有政府全局上下梳理這一根本理念,商事制度改革才能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與成效。在商事制度改革過程當中,對改革期望與呼聲最高的當屬民營企業家和普通創業者。在改革進入深水區的情況下,進一步的改革方向與重點如何明確,就是在于廣大群眾特別是民營企業家的核心訴求。因此,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應當高度重視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獲得感,將其需求與期望作為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重要準繩,使得改革措施更加精準有效。具體地,下一步的商事制度改革應當進一步真正簡化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和環節,構建統一明晰的監管體系以及為創業提供更加精準和到位的公共服務。當商事制度改革帶來更加良好和公平的營商環境時,經濟發展的豐碩果實就能夠被更加廣泛地共享,廣大人民群眾就有更加真實的獲得感和滿足感,就會真正擁護黨和政府。

2.要以“頂層設計”的思維來推動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體現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共同推進改革的特點。在改革過程當中,許多地方基于本地實際,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事制度改革措施乃至模式。但是,在各地推進改革的過程當中,存在著各自為政,缺乏統一設計,標準各異和資源浪費的情況。首先,商事制度改革已經進入縱深階段,許多改革措施與政策需要從法律層面予以支持。以東莞商事制度改革為例,由于東莞沒有地方立法權,許多改革措施難以實現最優,而不少改革措施則面臨法律風險。從法律層面對改革需求進行深入研究,進而從法律層面對改革予以穩健支持是未來改革能夠推進的重要基礎。顯然,調整和修改法律的權力屬于中央,因此需要以頂層設計思維推進。其次,商事制度改革需要形成一套規范統一的商事規則,相應的硬件、數據庫和數據標準都應當具有統一性,在地方分別推進改革的過程中,難免出現各自設計標準的局面。這將導致地區之間數據標準和措施標準不統一的情況。當前,商事制度改革需要大范圍采用IT技術,應用各種數據平臺。然而,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領域仍然存在著網絡平臺各自為政、缺乏互聯協同等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顯然需要頂層設計,在改革上進行統籌考慮和整體設計。只有解決頂層設計的問題,才能有效避免改革“項目化”“部門化”“利益化”“本土化”,或者被政府部門“綁架”,真正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最后,商事制度改革,是對政府職能的改革,政府職能調整和轉變,必將以政府機構調整體現出來。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機構改革,會打破原有的政府機構和部門權力和利益格局,需要中央政府來主導,從頂層進行系統設計,才能為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提供充分的組織安排支撐?!绊攲釉O計”的改革思維,高度體現了當某項改革的總體方向明確之后,改革的協調性和系統性就成為改革的內在需求和成功的必須保障。

3.要維持地方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探索空間和積極性。中國能夠一直走在改革開放的正確道路上的一個重要支撐是,中國維持了各個層次的實驗探索的空間?;仡櫢母镩_放40年的歷史,不難發現,改革開放的起點就是局部性的試驗,包括小崗村的聯產承包責任制等。這些局部性的試驗和探索,是對大一統的僵化和落后的政策、體制乃至制度的一種改革和突破。這些試驗最后被人們所熟知,因為它們成功地在原有體制機制的基礎上,找到了更加適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制度安排,并且被上級乃至中央政府所認可、推廣。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和轉型大國,各項制度并未完全形成統一協調的狀態,制度體系并未完全成型。在這種情形下,允許各個層次維持試驗探索的自由空間,能夠實現制度的動態優化。商事制度改革,正是在深圳、東莞等局部地區率先探索,中央政府進而吸收和提煉地方改革經驗,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國推開改革的階段,先行改革的地區仍然保持著引領改革的位置,持續創新為全局改革提供寶貴經驗。而且,商事制度改革本質上是政府和市場特別是企業間關系規則的重構。從政府層級的角度來看,地方政府更接近廣大企業,特別是千千萬萬的民營企業,更能夠準確理解企業的需求與狀態,更需要構建與廣大企業的良性政商關系。因此,商事制度改革還沒有達到其終點,地方性局部試驗創新所能夠帶來的收益,遠遠超出了其可能的成本。中央和上級政府應當維持地方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空間和積極性,特別是科學引入與實施改革的容錯機制,鼓勵改革創新探索,推動中國經濟發展與制度轉型協調前進。

作者單位:王賢彬,暨南大學經濟學院;黃亮雄,華南理工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

責任編輯: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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