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邂逅“實體性正當程序原則”

2019-10-21 07:25張萬里
科學與財富 2019年33期
關鍵詞:實體性法院程序

張萬里

一、概念

自2004年國務院對于“正當程序原則”給予明確界定起,人們對于該原則的關注度大大提升,學者們將我國的正當權利原則與美國憲法修正案所規定的“實體性正當程序”進行比較成為了熱門,借鑒并服務于我國實踐。何謂正當權力原則,王名揚先生認為,實體性正當程序是指要求國會所制定的法律必須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如果國會所制定的法律在剝奪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時,不符合公平正義的標準,法院將宣告這個法律無效。臺灣學者蘇昱憲認為實體正當內涵包括:法律須為達成合法目的之合理手段,且須為對人民限制最少者;且法律之規定,無論是要求或禁止皆須明確,使人民知所措其手足。是以,乃在確保國家行為(含立法、行政與司法之行為)公平合理,非屬恣意。故政府限制人民權利時,除須符合程序正義外亦須符合實體正義。禁止政府以實質上不正當之法令剝奪人民之生命、自由及財產。

從歷史發展而言,正當程序原則成形于美國,美國在權利法案將其固定為了憲法制度,但其每一次適用都充滿著力量的博弈與法官的智慧。如從最早英國的“陪審制”“令狀制”與“遵循先例”的傳統開始,到18世界60年代的英國的“特許狀”對美國的制度輸入,到南北戰爭之后,美國第十四修正案也稱第二憲法的出臺,將英國大憲章的王國的法律轉變為了正當法律程序。在1856年著名的“懷尼哈默訴人民案”是正當程序原則的勝利,該州法院認為這一立法消滅和破壞了該州公民的一項財產權——對烈性酒的擁有權。因此紐約州該項立法違背了正當程序條款的精神,因此法院不予支持。但是1873年的“屠宰場案”明確表示了最高法院拒絕賦予實體性正當程序的態度,雖然該案最終的結果不盡人意,但菲爾德法官所稱的““沒有這些普通權利,文明社會是不可想象的”與布拉德利大法官所稱的這些基本權利只能通過正當程序而取消…他們的選擇權是其自由的組成部分,他們的職業就是他們的財產?!笔沟?9世紀晚期,法院開始紛紛引言以對抗各州,如1898年的“霍頓訴哈代案”??梢哉f從1890年之后,實體性正當程序原則越發被人運用來保證其天賦之權。但是美國的制度一直是伴隨著斗爭,實體性正當權利原則也伴隨著從經濟上到人權上,從特權到權利,交織在黑人運動、女權運動過程之中。

何為廣義的程序正義的問題:英美法官在適用程序性正當程序的過程中,將其表征歸納為:第一,有權向中立、公正、不偏私的法庭陳述案件經過;第二,有權知道被指控的事由;第三,有權對控告進行辯解。程序性正當程序,并非僅是技術上的一絲不茍的嚴格要求,它同時具有動搖權勢的潛在能力。通過要求政府實施法律時運用“公平、公正的決策程序”,從而確保對個人“抽象的公平對待”,并將因政府基于錯誤信息而做出的“不公平或錯誤的剝奪”行為的損害降到最低程序。這給出啟示就是,當本體尋求不到的時候,我們訴諸實踐,當實體性正義難以把握時,我們訴諸程序正義,用看的見的程序實踐心中的公正。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審判中也給出了三個標準,即歷史判斷標準,利益衡量標準和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方法,但這些都旨在具體案件中的具體適用,不能一概而論。接下來,我們通過三個例子來看實體性正當程序原則如何適用。

二、實踐案例

(一)李維斯起訴布朗(Earle B. LEWISv.Clarence BROWN)

李維斯提出縣委員會分配土地不公,侵犯其實體性正當程序,想要依據憲法重新分配土地,2005年11月向上訴法院第十一巡回法庭起訴。案件的焦點在于,縣委員會重現劃分三位農場主土地的行為到底是行政行為還是法令行為。當時的上訴法院認為,縣委員會拒絕土地所有人申請重新分配財產的決定是行政行為而非立法決定,因此不受實體性的正當程序保護。因為具體的行政行為是針對特定人的,但是立法行為是針對不特定的大多數人的。法院認為非立法或說以行政手段剝奪國家創造的權利(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權),不能以實體性的正當程序主張得以支持,即使原告指稱政府的行為是任意和不合理的, 也在采取適當程序的情況下,剝奪適用憲法正當程序。

(二)里德·威廉斯起訴貝爾( Reed WILLIAMSv.Richard L. BERNEY)

案件事實是里德自己有家“小狗日托”的小店,因為營業執照的問題,與檢察官貝爾起了沖突,稱貝爾執法的時候粗暴地打了他,暴力執法讓他的身心都很受傷。在2008年3月向上訴法院第十巡回法庭起訴。判決理由認為,檢查員對所有人的人身攻擊沒有上升到實體性的正當程序違規程度。并且貝爾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區別行政行為。上訴法院維持了原審的裁判,不予支持里德?威廉斯關于實體性正當權利的主張。由此可知,實體性正當程序權利的侵犯是一種沖擊良知的行政權力權力的濫用,這需要是政府濫用權力,用武斷行為壓迫公民,達到一種震撼到人們良心的程度。公民的正當權利原則的確應當加以維護,不能就此認定執法人員沒有被授權使用權力的能力。

(三)帕里諾訴凱瑟琳?西貝利厄斯(Parrino v. Sebelius)

案件事實為帕里諾以前作為藥劑師曾經違反州際吸入性藥物規定,犯輕罪被判刑,之后聯邦衛生和公眾服務部(“HHS”)告知他被排除參與所有聯邦醫療保健計劃,原告認為侵犯其實體性正當程序,在2015年起訴HHS的負責人凱瑟琳。當時的判決理由認為排除藥劑師作為提供者參與所有聯邦衛生保健項目,并非任意反復無常,因此沒有違反實體性正當程序??梢园l現(1)原告指稱政府違反其實質正當程序的權利可以兩種形式提出; 第一種形式是對法律或法規的挑戰,第二種形式是對政府官員酌情行動的挑戰。(2)盡管作為聯邦醫療保健計劃提供者的實體性正當程序沒有受到財產利益保護,但是取消藥劑師獲得該計劃報銷資格的經濟影響是顯著的。聯邦醫療保健計劃相關實際當事方是計劃的受益者,而不是藥劑師。

三、啟示:

由制度的歷史和近期列舉的幾個隨機案例可以看出,實體性正當權利原則,在當下人們更多的是用它來對抗立法法令或者有的還是政府行為,有的只是單純的對執法者不滿,的確人們在現實中四處對抗,而法官所做的是不停地限制和界定,以一種壓縮的態勢界定。原因來自于兩個方面,第一方面為正當權利制度本身的設計,按照阿克曼的劃分方面,是處于美國的重構時期,而那一時期的中期共和國大法官們通過對重建時期的狹義解釋,盡量保存他們對于建國時期的書本知識。在他們看來,內戰修正案只是改變了黑人的地位;盡管白人也希望利用這些修正案,如他們在屠宰場案中表現出來的那樣,但是,多數的大法官拒絕將內戰修正案中的國家主義、自由主義和平等主義的精神予以一般化的推衍,并將其運用到種族關系之外的情境中。雖然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進路為一種更具全面性的綜合進路所代替。雖然后期人們盡量從現象角度出發去理解制度本身,然而,正如我們在后詮釋時代無法避免詮釋的影響,與擺脫不了對于前詮釋的因襲,自然就二分的國家制度與公民自由,司法體制、政府體制,對于公民的正當權利問題,是保持著一種慎重的態度的,一方面不能太松,另一方面也不可過言。

猜你喜歡
實體性法院程序
百姓拆遷心結一朝化解法院主持調解握手言和
從實體性存在到規范性存在
試論我國未決羈押程序的立法完善
班里設個小“法院”
我國法院在線調解的興起、挑戰與未來
“程序猿”的生活什么樣
“人的自然性與實體性相統一”的思想政治教育觀
英國與歐盟正式啟動“離婚”程序程序
區域的“實體性”及其政策含義
論人民調解與法院調解的銜接配合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