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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與市場需求下的企業出口動態決策研究

2019-10-28 12:11劉波孟燕
商業經濟研究 2019年19期

劉波 孟燕

內容摘要:當前,企業退出和進入出口市場更加動態化和頻繁化,體現出不連續的、間斷性的出口動態,這種出口動態模式為研究提高出口企業的存續性提供了新的視角?;诖?,本文從理論推導出發,研究制度質量和市場需求對企業出口動態決策中退出和再入行為的影響,并利用2011-2017年中國制造業出口企業—目的地國家的數據樣本檢驗了假設。在探究制度因素和需求因素對中國制造業出口企業退出和再入行為影響機制的基礎上,就如何提高企業可持續出口的可能性提出了政策建議。

關鍵詞:制度因素? ?需求因素? ?出口企業? ?出口動態決策

制度與市場需求下的企業退出理論模型

(一)模型設定:基于信息不對稱的多重博弈

企業退出模型主要參考Araujo等的信息不對稱模型,基于出口行為中出口方和對手方的信息不對稱,將制度質量通過違約概率模型化進入模型,并加入母國與出口國的市場需求作為外生沖擊,共同考察其對企業退出行為的影響。二者具有不對稱的信息,分銷者的種類(短視或耐心)是其自有信息,因此生產者在未知分銷者種類的情況下,認為隨機挑選的一名分銷者為短視的先驗概率為ω,而不同的生產者可通過累積的經驗e∈[0,1]識別分銷者種類,因此具有經驗e的生產者所面對的分銷者分布為ω(1-e)。母國生產者和他國每回合建立合作關系的過程如圖1所示。

在模型化制度質量方面,高質量的制度意味著政策的完備性、透明性和確定性,司法機構的公信力和強有力的執行力,而低質量的制度體系無法保證合約的執行,為交易和合作帶來了不確定性和風險。因此,制度質量與分銷商在此制度體系內沒有機會違約的概率相關,不違約系數越高,體現了該國制度質量越高。

(二)博弈均衡

生產者行為。已知生產者認為分銷商短視的先驗概率為ω,則對于t時點開始,并存活至t+s時點合作關系來說,具有經驗e的生產者認為合作分銷商為短視者的后驗概率ωs,可根據貝葉斯法則得到:

可以看出,ωs隨合作關系持續時間s的增長而降低,1-ωs可看作分銷商的信譽。生產者最大化自己的預期利潤:

其中,c為生產者的生產邊際成本;R(q,e)為出口收入,由于經驗越多,企業越容易獲得消費者偏好等市場信息,收入q與經驗e成正比;k為支付給分銷商的分銷費用。生產者通過選擇產量q最大化預期利潤,一階條件為:

生產者的均衡解為:對每一個經驗值e∈[0,1],存在ω(e)=ω(e,μ,c,k,γ,ξd)∈(0,1),當ω(1-e)<ω(e)時,生產者會達成合作關系,只要出口分銷商不違約,則繼續維持合作關系(出口),出口量為q(ωs,e)。

出口分銷商行為。由于分銷商不負擔生產成本,因此對其最優選擇永遠是參與合作關系。對耐心的分銷商來說,當不違約帶來的收入現值高于違約時,其選擇不違約,即:

序貫均衡解。結合上述生產商與分銷商的最優行為,在此重復序貫博弈中,在ω<ω(e),γξf≥γξf(e)的假定下,生產者只要遇到分銷商便選擇合作出口,只要對方不違約則持續出口q(ωs,e);短視的分銷商找到機會即違約,耐心的分銷商從不違約,兩者都不主動終止合作關系這一策略集,為序貫均衡解。

(三)模型推論1—制度與市場需求下的企業退出

在模型中,退出出口行為可看作合作關系的破裂,即開始出口后,未存活到S期,選擇退出的概率為:

其中,γ為關于市場需求增長的函數γ(Gd,Gf)。首先,考察外部需求沖擊對企業退出概率的影響,對持續性系數γ求偏導可得:

可見博弈可持續概率越高,企業退出出口市場的概率越低。即出口企業母國市場需求增長越大,與出口國相比獲得利潤的可能性越大,越可能退出出口市場;如出口目的地國市場需求增長越大,則企業退出該市場的概率越低,因為出口此國更可能獲得較高的預期利潤,據此可提出假設:

H1:本國市場需求越高,出口國市場需求越低,企業退出該出口國市場的可能性越高。

其次,考察制度質量因素對企業退出的影響,將退出概率對違約系數求偏導可得:

即更好的制度質量可以使違約概率降低,從而降低企業退出市場的概率,可得:

H2:出口國制度質量越高,企業退出該出口國市場可能性越低。

此外,考察了企業經驗對退出概率的影響,發現與預期一致,生產商在目的國越有經驗,越有助于其識別非短視的合作分銷商,從而降低退出市場的概率。

(四)模型推論2—制度質量、市場需求與企業再進入

制度質量。制度因素對企業進入行為的作用機理也適用于企業的再進入。由于制度因素是企業進入市場必須考慮的要素,對于已退出企業來說,其曾出口的時間越長,適應該國制度系統的經驗越豐富,其更具有信心重新進入該市場;相反,若企業退出時對市場制度因素還不夠適應或已退出市場太久,那么企業將會謹慎再進入市場,尤其是制度質量不高伴隨著不確定性和風險的市場。

H3:出口國制度質量越高,企業再進入該出口國市場的可能性越高。

H4:退出出口前經驗越多,適應制度質量的可能性越高,企業再進入出口國市場可能性越高。

內外部市場需求。首先,內外部市場需求作為異質性企業框架中的主要要素,直接影響企業進入出口市場的行為,繼而影響企業再進入行為,即國內市場需求降低,國外市場需求提升,會促進企業進入出口市場。其次,在不同內外部市場需求下退出市場的企業,其退出邏輯顯示出企業特性和退出動機,進而影響了其再進入市場的選擇。

當出口企業的本國市場需求旺盛時,此時企業服務國內市場會具有更高的收入和更低的邊際成本。對于自身能力較強的企業,能夠在不影響出口行為的情況下應對國內需求增長;而對于短期內產量有限制的企業來說,其只能犧牲國外銷售,轉回國內銷售來獲得更多利潤,即退出國外市場,這一類企業往往具有較低的生產率和規模。

在模型(2)中,本文利用制度質量變量IQ代替企業退出時的制度質量水平IQ0,研究退出前制度要素對再進入行為的影響。結果表明,所有其他核心要素估計系數的大小,顯著性和符號沒有變化,IQ0和IQ的系數非常接近,這意味著制度質量對企業再入行為的影響相對較小。

模型(3)將企業退出前上一年出口的國家之和代替經驗變量,探討企業再入行為中普遍性出口經驗和市場特定性出口經驗的作用是否存在區別。結果顯示,此時模型中的其他核心變量變得微不足道,即使變量仍然顯著,系數值也會顯著降低。這表明,與企業的退出行為不同,企業的重新進入更注重特定市場積累的經驗而不是普適的出口經驗。

模型(4)在模型(1)的基礎上加入了制度質量和退出前經驗之間的相互作用項,從表3可以看出其系數為正,且核心變量系數沒有顯著變化,從而驗證了H4。

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

出口商面臨的國內市場需求越高、收入越高與利潤率越高,退出出口重返國內市場的可能性越大;當目的地國家的市場需求較低時,目的地國家市場對出口企業的吸引力較小,繼續出口的難度加劇,促使其退出出口市場;目的地國家的系統質量越低,企業出口的合同關系就越難以得到法律制度的保護和有效實施,政策透明度低也會帶來更多摩擦和風險,促使企業退出出口市場;國外市場需求越高,企業再進入的可能性就越低;國內需求越高,間歇性投機出口者的可能性就越大,重新進入的概率越高。

(二)政策建議

推動對外政策的發展?!耙粠б宦贰背h可以有效減少中國出口企業與“一帶一路”國家的制度摩擦,增強貿易關系的穩定性。出口企業可以從提高系統質量中受益,在更加透明、高效和優惠的政策環境下,降低系統相關風險,降低企業退出概率。因此,應該繼續推動和落實“一帶一路”倡議??紤]到中美貿易摩擦的影響,建議在國家層面促進其他地區和國家間貿易關系的合作,這有利于提高出口可持續性。企業還需要抓住政策帶來的制度優勢,力爭抓住沿線國家的出口機會。

關注和鼓勵企業再進入出口市場。在日益復雜的世界經濟背景下,有必要關注企業日益普遍存在的間歇性出口行為。出口動態行為對貿易和經濟增長的影響不僅在企業退出出口市場后停止,還應繼續關注和鼓勵企業重新進入出口市場。特別是,可以確定具有生產限制的間歇性投機出口商,他們退出出口市場可能是由于國內需求升級帶來的內部市場需求以及企業面臨的生產約束,因此應鼓勵企業通過研發和提高產能來兼顧內外市場需求。同時,通過稅收優惠或激勵措施,促進企業升級技術和產品,提高自身的生產力和能力,從而提高出口市場的競爭力,提高出口企業應對負需求沖擊或低系統質量的能力。

企業應重視在出口國積累特定的經驗。出口企業應重視在出口國積累特定的經驗長度和深度,快速熟悉和適應目的地國家的政策制度,充分熟悉出口市場的需求和消費者的偏好特征。通過這種方式,即使再進入市場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自身所面臨的不確定性和較低的制度質量所帶來的不穩定性,降低沉沒成本和可變成本,為更快響應市場需求提供保障,從而提高出口持續的可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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