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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愛松《金縷曲》的敘事主體探究

2020-11-12 04:01唐尹
邊疆文學(文藝評論) 2020年2期

唐尹

引言

段愛松,云南昆明晉寧人,其近來出版的長篇小說《金縷曲》以“晉虛城”為故事背景,在與云南古滇王國的時空交錯之中,借助不斷變換的敘事主體,以主體的言說層層展開,講述了一系列現實與歷史、人性與罪惡、神秘與夢幻鄉交織的故事。小說整體呈現出較強的意識流色彩,加上語言的詩性特征,一開始就為小說的閱讀,設置了重重障礙,而對于敘事主體的定位,是解開小說的一把鑰匙。

一、活著之“我”

小說第一部分“鴕鳥肉”中,敘事主體“我”是一位喪失了正常心智的“重癥患者”,在整個故事當中作為罪惡之原,遇到了錢陸這一幫兇,而錢陸應該諧音“前路”或“錢路”,他是殺人狂的得力助手。人間貪婪的欲望,為敘事主體的所謂贖罪想法提供了可能?!都小芬徽轮衅湟砸晃恍∩馊说囊暯浅鰣?,講述了集市之上縱橫的欲望:“無論是活著的還是死去的,每天必經此地”。正是因為購買者如此強烈的貪婪,完全忽視了其所售賣的乃是“罪惡”。在“沒有任何一種宗教愿意為這個巨大的墳墓般的場地超度”一句中,可以看出,作家對于這種物欲的強烈控訴。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之中,殺人狂的罪惡才能夠得以成倍助長?!皶x虛城”曾經的殺人事件轟動全國,作家化身殺人者視角,卻又時時站在敘事主體外圍,以審判的姿態將這個事件以藝術的文字永載歷史,這也是整篇小說敘事主體復雜性的體現之一。

第二部分《小鎮》,講述了十位小鎮男子,他們個個身懷絕技,內心都有著自己的追求,卻又都結局悲慘。敘事主體“我”此時作為一個旁觀者,不時出現在他們的面前,或是回憶,或是路過看見,以相對冷眼的態度,見證了十位“小人物”的悲慘命運。雖然,“在‘我’的記憶中,晉虛城無論死去,還是活著的人們,統統都必須由我找回來?!币晃簧碡摗白飷骸钡娜?,在面對他人的“悲劇”之時,竟然妄圖想去救贖他們,這無疑是可笑的,自己尚在逃亡之中,又如何能夠救贖別人?從小說內容來看,此部分和第一部分以“活人”的姿態講述,從其中的人物關系來看,敘事主體“我”為同一個人物,只是第二部分中的敘述功能弱化,不再是故事主角,只承擔故事的見證和講述作用。

二、青銅之“我”

小說第二部分“異夢錄”,以“青銅”為敘事主體,采用第一人稱“我”為敘述口吻,以“青銅”之夢,再現了古滇王國的發展史。在歷史的講述中,“把”軍師、“果”器師等十位古滇將領的命運與王國的命運相交織。通過“青銅鏡”呈現的畫面,在一派神秘的巫術氛圍中,將王國的最后一戰,復原紙上。

作家巧妙借助埋藏地下新出土的青銅,賦予其“銅的意識”,以它身上的歷史性,順理成章地以夢的形式回憶千年往事,重現古滇秘史。歷史的故伎在現代重演,“明”王和“十手下”的命運就如同小鎮“商販”和“十少年”。依托銅的夢境,作家有意打通其中的關聯,以其深埋地下,歷經千年歷史的屬性,見證這種來自于古滇國神秘的巫術之源的輪回之力的真實存在。

小說此部分將現實之中無以安放的罪惡和宿命“嫁禍”給古滇國神秘的“巫術之源”,這無疑是對“無法解釋”的現代罪惡和人類悲慘命運的一個絕佳的解釋。青銅貯貝器上恐怖血腥的圖像,正與當下罪惡的彌漫如出一轍。青銅的千年之夢,也只是為了控訴:悠長的歷史并沒有將人性凈化,反而留下其陰暗的一面,讓罪惡滋生膨脹!

三、“死去”之“我”

第四部分“活蹦亂跳”,選取人身體的“腦”“眼”“血”等為敘事主體。敘述者紛紛直指罪惡之源:變態殺人狂,亦即賣“鴕鳥肉”的小商販,此部分與小說第一部的“兇器”和“狗仨”等章節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只是此時被解剖的“身體”反客為主,以被肢解的一方為中心,講述身體各部分的被殺體驗。

以第一節“腦垂”為例,“腦”向死而生,“活”在殺死它軀體并吞食了自己的兇手體內。在敘述過程中,兩個“我”的視角切換別具審判意味。如:“我看到了自己,我竟然在吃著喝著自己”。一方面,“腦”“活在”兇手的體內,成了兇手的一部分,于是,自己便也是在吃喝自己。另一方面,作為人,竟然自己在吃自己(同類),這是一種多么令人發指的行為。作家在敘述視角的運用上,獨具匠心,在被殺與被吃的敘述之中,直指人心。

敘事主體對死亡的重新經歷是一種死亡的割裂體驗,是“死者”對于死的再度經歷。作家借助這樣的敘述主體,將死亡異化,既寫出了罪惡在人身上爆發的全過程,更將對于死亡的體驗描寫,推向變態的境界,即:我吃我。人性扭曲之下,對于死的認識,都已經變得荒誕可怕。

透過敘事主體,作家想強調的應該是:古滇王國的戰爭、“晉虛”城的殺人案、小鎮人民對于生活的掙扎、物欲的貪婪、文明的摧毀,這一系列關于人性的思考如果要經由死亡才能找到答案,那這個答案的代價未免過于太大;如果這個答案只會讓“已經死去的人”明白,那活著的人注定永遠無法得到救贖。

第五部分“葬歌”以亡靈為敘述主體,講述在被執行死刑后,其亡靈回歸老屋后回憶的關于家中親人的種種事跡。此部分與第四部分相反,將敘事主體換為了殺人者,讓其作為死者體驗家族死亡的痛感。面對家族的湮滅和消失,敘述主體“我”開始懺悔自身的罪孽。在懺悔之中,得到救贖。這個代價有甚于“被殺者”,畢竟連環殺人與搶劫未遂,前者的罪孽更為深重。

結語

整篇小說在敘事主體的多重變換之下,呈現出的是人物心理的復雜和痛楚。如果不聯系作家與敘事主體之間的關系,其事件串聯起來應該是:以“晉虛城”一個因解救被搶劫少女而殺死搶劫者,并肢解了搶劫者的人物為中心,以其逃亡和救贖為線索,通過歷史與現實的交叉,生與死的對話,在孤絕的敘事中表現出現代性對于人性的摧殘以及人性的自我掙扎?,F代社會變化下對于人性的扭曲,竟讓殺人者罪惡殘暴至極且毫無悔意,這是多么的可怕。小說以活著的人、“青銅”和死去的“人”三種不同的敘述主體呈現,作家也以三種不同的姿態與敘述主體保持聯系:對活著的人的審判,這是一種平視姿態;對現實的不敢直視而借青銅之夢強行尋求心理安慰(造成這種現實慘境的乃是古滇巫術之源的輪回之力,而不是人性本來),這是一種逃避的姿態;對“死去”之人的救贖,這是活著的人對于其罪惡的毫無悔意之下,作家以“上帝”的姿態,強行讓他們“認罪”,并且讓其亡靈在再次死亡中得到贖罪。由此看來,敘述主體之殺人狂一路逃避金色騎馬人的追殺,這個“金色騎馬人”應當是作家本身,亦是作家在其肆無忌憚殺人且毫無悔意之下強行施加給他的道德和法律“追殺”。雖然作家對于殺人者罪惡的審判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甚至不惜動用古滇巫術來“欺騙”自己,認為這是輪回詛咒,而不是人性本來,但是作家終究需要救贖自己,也需要讓已經死去的人得到救贖。因此,在現實的殺人者毫無悔意的情況之下,只好讓其亡靈代其贖罪。既然活著的人得不到救贖,或者說救贖不了活著的人,那么只能救贖罪惡者死去的亡靈。這是作家的慈悲,也是人性該有的慈悲。

如果聯系敘事主體與作家之間的關系,小說各部分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是“完整外殼之下支離破碎的東西”。第一部分“鴕鳥肉”是作家在人性的思考之下對歷史殺人事件的再現;第二部分“小鎮”是對童年玩伴紛紛離去的緬懷;第三部分“異夢錄”則借故鄉出土的古滇王國的青銅器重回古滇國;第四部分“活蹦亂跳”視角轉到被殺人狂殺死的“人”身上,以它們的疼痛和思想警醒世人;第五部分“葬歌”是一首真正意義上的長詩,以爵士樂即興的特征寫下,表達對人性變化的思考:時間改變了什么?人又能改變時間的什么?以挽歌的意味旨在“給自己贖罪,給時間贖罪”。作家借助不同的敘事主體,探索時間留下的東西,在對歷史和現實的悼亡之聲中,記錄人性的罪惡,尋求人性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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