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所有的組織,一旦做大,都會面臨一個共同的治理難題:應該實行集權管理還是分權管理?所謂集權,就是一切重大決策都由總部說了算,每個地區或者行業的分部主要是執行總部的決定。反過來,分權就是每個分部在自己所管轄的地區或者行業內,擁有重大決策權。
傳統觀點認為,分權優于集權。首先,分權能夠減少信息不對稱,因為決策者可以離市場或現場更近,更了解具體情況。其次,分權能促進競爭。然而,以企業為例,既有成功的分權企業,也有成功的集權企業。美國企業更傾向于分權,而日本企業更傾向于集權。在中國,華為、京東都是典型的集權企業,但運營績效都很好。
在集權分權問題上,其實更困難的問題不是做出從集權到分權的決策,而是真正兌現分權的承諾。既然上級可以給下級分權,也可以隨時收回權力。下級預見到分權的承諾不可信,就會減少努力。那么,有什么辦法讓上級做出的分權決策是一種可信承諾呢?第一種辦法是上級主動限制自己獲取信息。例如,企業可以明確禁止越級匯報,規定部門經理只能向總監匯報,總監只能向副總匯報,然后副總向董事長匯報。董事長因為沒有具體信息,就無法越級干預下屬的具體決策。第二種辦法是明確界定權力邊界。例如,海底撈董事長規定,100萬以下的財務支出他一概不管,由副總以及大區經理負責。有了這條清晰的規則,就確保了副總和大區經理的決策自主權,他們也更有積極性去收集信息和做出決策。
集權或分權作為一種治理手段,不存在絕對的優劣。如果老板和下屬利益一致,那么分權是最優的?!按蚧⒂H兄弟,上陣父子兵”,這句諺語背后有它的經濟學邏輯,那就是上下級的利益要確保一致。如果老板和下屬的利益不一致,最優的權力安排要在分權帶來的積極性增加和控制權損失兩者之間權衡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