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麥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在整個黨的組織體系中,黨員是黨的肌體“細胞”。黨的肌體是否健康,歸根到底要看黨員,黨員教育管理是保持黨的肌體健康的“細胞工程”。
有些基層黨務工作者時常感到困惑,對于那些退休、退職、長期病休、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該如何教育管理呢?我們整理了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學習參考。
對退休、退職黨員的教育管理
由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的《新時代基層黨務工作一本通》一書,對于退休、退職的黨員相關教育管理工作做出如下具體說明:
凡就地安置并歸原黨組織管理的退休干部黨員,仍在原黨支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單獨建立退休干部黨員黨組織。
居住地離原單位較遠的退休干部黨員,可以在居住地街道或農村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黨員和退職干部黨員,在居住地街道(農村)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退休的黨員因看病、探望子女或親屬,外出時間超過6個月的,應持黨員證明信在所到單位(地區)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所到單位(地區)黨組織應接受并安排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對長期病休黨員的教育管理
《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黨組織應當堅持從嚴教育管理和熱情關心愛護相統一,從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勵關懷幫扶黨員。
對于因病長期休養的黨員,黨支部應針對老黨員的身體、居住和家庭等實際情況,采取靈活方式,進行教育管理服務,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
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黨員,組織活動和開展學習教育不做硬性要求,黨組織通過送學上門、走訪慰問等方式,給予更多關心照顧,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精神和黨內重要活動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對那些身體條件許可、本人愿意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黨員,可適當安排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對那些休養地點距本人單位較遠且休養時間較長的黨員,可安排其持組織關系介紹信在所去的療養地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對受到黨紀處分黨員的教育管理
受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黨紀處分和做出緩期登記、暫緩登記、限期改正等組織處理的黨員,仍可過黨的組織生活。
經黨支部黨員大會決定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勸其退黨的、開除黨籍的黨員,一般在上級黨組織批準之前,仍可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停職反省期間的黨員,一般應照常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被司法機關宣布立案偵查,但沒有被收審、逮捕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黨員,一般應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也可以暫停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币虼?,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拘役、管制、不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黨員,行刑期間應停止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部分資料來源于共產黨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