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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濟南早期組織若干問題考辨

2022-05-30 10:48黃愛軍
紅廣角 2022年3期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

黃愛軍

【摘 要】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質疑中共濟南早期組織存在的文章不時見諸報刊??贾穼?,質疑者的主要論點缺少有力史料支撐,難以成立。質疑者最重要的一條理由,就是未見山東建黨的證據。實際上,涉及山東建黨的史料并不少見,《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馬林致共產國際遠東書記處的信、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的中國代表的有關檔案資料、施存統留日檔案資料、李達等當事人留下的大量回憶等資料表明,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濟南早期組織的名稱為“中國共產黨山東部”,其成員人數為8人,分別為王盡美、鄧恩銘、王翔千、王樂平、王象午、王復元、賈乃甫、莊龍甲。

【關鍵詞】中國共產黨;濟南早期組織創建;史實考辨

【中圖分類號】K26;D23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2096-6644(2022)03-0100-13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思想的解放和新史料的挖掘與整理,中共早期組織研究取得了矚目的成就,相關著作先后面世,厘清了很多基本史實,也加深了對中國共產黨創建歷程的理解。只是因資料缺乏,中共早期組織涉及的不少問題,仍存有爭議或質疑。對濟南早期組織的爭議或質疑,就是其中較突出的一個方面。本文擬通過對史料的挖掘與研究,對濟南早期組織是否存在、名稱、成員人數及姓名等問題作一考辨。

一、對質疑者論點的考辨

中共濟南早期組織,是中共一大前國內六個共產黨早期組織之一,這在黨史界基本形成了共識。但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仍不斷有人對此提出質疑??贾T史實,質疑者的主要論點難以成立。

質疑一:有關濟南早期組織創建過程的幾種說法,如陳獨秀函約王樂平建黨、陳為人幫助建黨、維經斯基一行推動建黨等,均無文獻資料作支撐。就事論事,這種質疑不無道理。但因此就否定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則失之偏頗。其一,這幾種說法均源自回憶資料,如陳獨秀函約王樂平建黨即源自李達的回憶。就權威性而言,回憶資料遠低于文獻資料。事后、特別是幾十年后的追憶,失真、張冠李戴是很正常的。然而,回憶資料權威性不足,不等于就可以否定其史料價值。其二,因為文獻資料的缺乏,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回憶資料實際成了中共創建史研究的主要史料來源。雖然回憶資料不能像攝影機鏡頭一樣還原歷史原貌,但歷史的總體輪廓隱現其中?;蛘哒f,考之微觀,回憶資料對某些歷史細節的描述未必可信;考之宏觀,回憶資料對歷史基本脈絡的描述還是比較可信的。其三,回憶資料本身是否可信固然重要,但我們更應洞悉其背后的指向,即旨在說明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這本身就構成了整個證據鏈中重要的一環。如果歷史上根本不存在濟南早期組織,當事人緣何要作如此回憶?顯然看不出有何個人的或政治方面的考量。

質疑二:張太雷向共產國際第三次代表大會提交的書面報告(簡稱“張太雷報告”),這一重要文獻資料未提及濟南早期組織。這主要涉及“張太雷報告”是否可信,而是否可信又取決于該報告內容獲取的渠道。資料顯示,“張太雷報告”是共產國際遠東書記處負責人舒米亞茨基與張太雷共同完成的。顯然,“張太雷報告”從遠東書記處獲取材料的可能性極大,而這些材料所反映的中國共產主義組織與中共早期組織并不是一回事。這里我們只需將維經斯基1920年6月和8月的兩份封信與上海發起組稍作對比,就不難發現二者之間的差異。

文獻資料記載,上海發起組成立于1920年中。年中雖不是一個確切的具體時間,但其時間指向并不難作出判斷,即六七月期間。又據施存統、俞秀松的回憶,上海發起組的成立經過了兩次會議,第一次因戴季陶的反對未能開成,第二次才宣告上海發起組的成立。第一次會議自然會早于1920年中,施存統說是6月,俞秀松說是1920年春,即便是春末,也應不遲于5月初。再根據施存統赴日的日期,并結合《俞秀松日記》有關“社會共產黨”的記載來判斷,上海發起組成立的時間不會遲于1920年6月中旬。另據不少當事人回憶,在陳獨秀發起建黨舉行的系列座談活動中,不僅大多有維經斯基的身影,而且顯系核心人物。但奇怪的是,維經斯基上述兩份封信中,只字未提及上海發起組及相關情況。維經斯基在華工作取得的成果,是成立了上海革命局。由于上海革命局與上海發起組在人員構成和工作內容方面存在交叉或重疊,有學者因此認為上海革命局就是上海發起組。但二者成立時間、人員構成、領導者等方面均有所不同,革命局不同于上海發起組。這說明,維經斯基在華工作內容與中共早期組織創建活動并不是一回事。不僅如此,按照張國燾的說法,維經斯基沒有參加上海發起組創建初始階段的活動。施存統有關成立上海發起組兩次會議的回憶中未提及維經斯基的名字,這與張國燾的說法形成了印證。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何“張太雷報告”中提及的中國共產主義組織,并不是人們所熟知的中共早期組織。因此,對“張太雷報告”不能簡單確信。

質疑三:資料顯示,中共山東直屬小組與山東直屬支部均建于1922年。筆者認為,山東直屬小組與山東直屬支部,是一大后中國共產黨在山東建立的地方組織,與中共濟南早期組織不是一回事。山東直屬小組與山東直屬支部建于1922年,不僅不能成為否定濟南早期組織存在的依據,恰恰間接印證了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其一,一大前,中共處于草創階段,各項規章、制度尚不健全。上海發起組雖然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宣言》以指導各地的建黨工作,但該宣言并未對組織名稱、組織制度、組織結構等做出規定,僅作為“收納黨員之標準”。上海發起組成立初期,陳獨秀對黨的名稱一時自己“不能決定”,各地早期組織從名稱到組織形態的不完備就可想而知了。周佛海在回憶中將早期組織稱謂“籌備性質的組織”,這可能比較貼近當時的實際。陳潭秋在《自傳》中談到武漢早期組織時說,當時“湖北還沒有黨的支部”,一大后“才開始努力于組織工作,湖北的黨才漸漸建立起來”。彭述之回憶長沙早期組織時,在肯定其存在的“不可置疑”性的同時,又明確說該組織“在組織上還沒有正式形式”。旅法、旅日早期組織,應均屬于無正式組織形態的存在,濟南早期組織存在的形式,可能與之類似。其二,《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明確規定,凡有黨員5人以上的地方,“必須成立委員會”。根據此項規定,凡是有早期組織的地方,一大后均成立了中共地方組織。北京、上海、武漢三地直接成立的是“地方委員會”,時間分別是1921年8月、1921年12月、1921年秋。長沙、廣州兩地是先成立支部,后成立“區執行委員會”,時間分別是1921年10月、1922年5月、1921年8月、1922年6月。濟南的情況與長沙、廣州兩地類似,但又有不同之處:1922年5月成立濟南獨立組,7月成立濟南地方支部,1923年10月成立濟南地方執行委員會。濟南地方組織成立的時間,的確比其他地方遲了一段時間,但其中原因是王盡美、鄧恩銘等負責人,在一大結束后不久即離開濟南,前往莫斯科參加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去了。這或許正是1921年11月中央局通告,對國內各早期組織所在地區的黨組織,就吸收黨員人員及成立區執行委員會提出明確要求,偏偏沒有涉及濟南地區的原因所在。其三,濟南地方黨組織成立的時間,雖然晚于國內其他有早期組織地方的黨組織成立的時間,但卻比非中共早期組織所在地區成立的直屬地方組織要早一年多,如成立最早的安慶支部,成立于1923年冬,且僅存在4個月左右,具有明顯的臨時性特征。筆者認為,這本身恰恰證明了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

質疑四:1927年12月28日鄧恩銘在《山東省委12月份工作總結及今后黨的工作意見》中寫道:“山東的黨到現在已經六年了?!币蚴悄甑姿鶎?,顯然包括當年在內,即于1922年成立。此說不能令人信服。筆者認為,當為1921年。我們只需用最簡單的減法,用1927減6,不難得出1921年的結論。從字面來分析,同樣會得出1921年的結論?!耙呀浟炅恕?,顯系六年以上,而不是不足六年。1921年山東的黨組織,只能是濟南早期組織。退一萬步講,此質疑即使能夠成立,但作為否定濟南早期組織存在的理由亦難以成立。因為鄧恩銘講的“山東的黨”,或許就是指濟南獨立組或濟南地方支部。如上文所分析,濟南早期組織尚無正式組織形式,且黨成立于1921年,作為當事人的鄧恩銘對于濟南早期組織的屬性,或許不能確定其就是黨的組織。這并非不可思議,如毛澤東、何叔衡赴上海參加一大,李達問他們是C.Y.還是S.Y.,毛澤東回答是S.Y.。

質疑五:王翔千在1952年填寫的干部履歷表中,入黨時間填寫的是1922年。筆者認為,王翔千是否是濟南早期組織的成員,與濟南早期組織是否存在,二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更為重要的是,此材料并不能完全確信。其一,1936年中共首開誕辰紀念活動時,即將一大確定為黨誕生的標志。1941年正式將“七一”確定為黨的誕辰紀念日。1951年“七一”前夕,《人民日報》發表署名胡喬木的《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的紀念文章,這部權威黨史著作不僅將中共早期組織稱為“共產主義小組”,而且稱一大“組成了中國共產黨”。當事人不清楚參加共產主義小組是否算加入了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比如周恩來在七大填寫的入黨時間是1922年夏,毛澤東、董必武填寫的是1921年。但到八大,周恩來填寫的時間未變,而毛澤東、董必武均改為1920年。又如上海發起組成員邵力子在20世紀20年代所寫的自傳中,說自己入黨時間是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后。還有長沙早期組織成員易禮容,晚年說自己參加長沙建黨,是一大后的九十月間。其二,中共創始階段,入黨手續尚不完備?!爱敃r入黨手續很簡單,說一聲就行了?!薄皼]有什么章程”,只要視為是同志,“遇到就約個地方談談”。甚至沒有入黨介紹人,毛澤東就曾說自己沒有入黨介紹人。在此情況下,當事人可能也不完全清楚自己入黨的具體時間。因此,王翔千填寫的入黨時間1922年,不足以說明其不是濟南早期組織的成員。其三,王翔千在1951年撰寫的一側材料中說,在“共產黨山東支部”成立前,成立有“共產主義小組”。既然論者確信王翔千填寫的入黨時間屬實,那他對濟南“共產主義小組”的回憶也應該確信為屬實。這意味著,即使王翔千填寫的入黨時間1922年屬實,據此質疑濟南早期組織存在亦難以成立。既然“共產黨山東支部”前成立的是“共產主義小組”,基于當時人們對“共產主義小組”的認識水準,王翔千意識不到參加“共產主義小組”就是入黨,應屬十分正常之事。

總之,質疑濟南早期組織存在的幾種主要論點,均缺少有力的史料作支撐,很難經得起推敲,所以難以成立。

二、有關濟南早期組織的史料記載

質疑濟南早期組織存在的最重要的一條理由,就是未見山東建黨的證據。這在特定的條件下可能有一定道理,但隨著檔案資料的不斷發掘,涉及濟南早期組織的資料日趨豐富。即使在特定的條件下,也并非完全沒有山東建黨的證據,只不過質疑者對有限文獻資料視而不見而已。

史料一:《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該史料由李漢俊、董必武撰寫并經由一大通過,史料價值不言而喻。該史料披露了濟南早期組織兩個方面的重要信息:一是上海發起組成立后,共發展了六個小組,這六個小組就是派來代表參加一大的北京、漢口、廣州、長沙、濟南和日本等地的小組。這六個小組不應包括上海發起組,因為上海發起組把自己發展成為一個小組,這在語意及邏輯上均講不通。文獻實際對此有專門交待:“代表來自七個地方,包括上海在內”。換句話說,就是上海有代表參加,但上海沒有“小組”。因為上海發起組是“六個小組”的總部,包惠僧稱之“臨時中央”。包惠僧在回憶中作過類似表述:上海發起組成立后,“又相續成立了五個支部,總共是上海、北京、廣州、湖南、湖北、濟南六個組織”。二是濟南代表出席了一大。雖然當事人的回憶對代表人數及身份存有分歧,但主要聚焦在包惠僧身上,對濟南代表王盡美、鄧恩銘的代表身份均無異議。王盡美、鄧恩銘既然是濟南的代表,背后一定有濟南早期組織,否則一大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代表大會。另外,上海發起組與各地早期組織的關系,不是平行的地方組織之間的關系,而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上海發起組成立后,即著手謀劃、布局在各主要城市的建黨工作,并通過信函或直接派人等方式進行組織的發起和創建。臨時書記陳獨秀“被委派負責在四個城市(上海除外)成立我們的組織”。正是由于上海發起組的具體指導和積極推動,各地早期組織在短短半年左右時間,競相創建起來。作為上海發起組負責人的李達、李漢俊,對各地早期組織的創建情形豈能不知?特別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貿然發出會議通知并寄去差旅費,豈不太兒戲了?!再則,一大是中國共產黨的成立大會,負有重要的歷史使命。為了開好這次大會,上海發起組的李達、李漢俊就開會地點、外地代表食宿等事宜,均做了精心安排,北京代表張國燾還專門提前到上海參加籌備工作。各地代表不顧夏日炎熱、旅途勞頓大多均準時赴會,只有個別代表延誤。外地代表全部到達上海后,“于是代表大會開幕了”。這足以說明大會的組織、參與者對會議的重視。對于這樣一次重要的會議,如果濟南沒有早期組織,如果王盡美、鄧恩銘未收到會議通知和差旅費,何以此時前往上海,并從頭到尾參加了會議?

史料二,1921年7月初馬林致共產國際遠東書記處的信,該信在介紹中共早期組織分布地域時,明確記載有“山東省”。馬林是共產國際派往中國的第一位正式代表,1921年6月初來華,先后與李達、李漢俊接談,并向他們索要“工作報告”。馬林與李達、李漢俊的接談,內容一定會涉及中共創建及各地早期組織的情況,稍后張國燾在與馬林接談時,就曾談到“一些北方的情形”。正是基于對中共創建及各地早期組織情況的了解,馬林才會提出及早召開一大“宣告黨的成立”的建議。馬林的信幾乎等同于第一手史料,可信度極高。

史料三: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的中國代表的有關檔案資料,該史料的價值同樣不容置疑。該史料記載,出席大會的中共代表共14人,其中山東黨組織就有王居一(王樂平)、王福源(王復元)、王盡美、王筱錦(王象午)、鄧又銘(鄧恩銘)5人,這5名黨員極可能就是一大前入黨的濟南早期組織的成員。

從時間來分析,將部分有委任狀的代表到達俄邊境的時間與委任狀簽發時間做比較,中間有10余天時間差。具體情況見下表:

山東5位代表到達滿洲里的時間是1921年11月1日,從山東出發的時間應在10月20日前后。這個時間,距離一大結束的時間(7月底或8月初)不足50天。按照《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的規定,新黨員入黨前,不僅必須接受黨的地方組織的考察,且“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筆者認為,如果上述5人不是一大前入黨的早期組織成員,出發前只能處于“考察期限”之內,就不能算是正式黨員。由此基本可以斷定,上述5人應均是一大前入黨的早期組織成員。一大前山東有如此規模的黨員隊伍,豈能沒有組織?如果沒有組織,又怎能發展如此規模的黨員隊伍?退一步講,假設上述5人是一大后發展的黨員,雖處于“考察期限”之內,但在填調查表時均填寫了黨員身份,如果濟南尚無早期組織,這種可能性亦極小,這意味著王盡美、鄧恩銘從上海返回濟南后的不足50天時間內,先要把組織建立起來,然后再去發展數名黨員。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王盡美、鄧恩銘在這一時間內完成建立組織一事的任何史料。如果組織發展如此容易與迅速,中央局也就沒有必要于1921年11月專門發出通告,要求上海、北京、廣州、武漢、長沙五區,在當年內至遲于1922年7月前,吸收黨員30人。

從名稱來分析,上述5人在《代表調查表》“屬什么黨派或團體”一欄中,4人填的是“中華共產黨山東部”,一人填的是“中國共產黨山東部”。從代表團中共有14名中共黨員來分析,“中華共產黨”就是指中國共產黨?!吧綎|部”,顯然不是一大后建立的山東地方黨組織的名稱。按照《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規定,每個地方有黨員5人以上的,“必須成立委員會”。從實際情況看,一大后各地成立的黨組織,均沒有使用“部”這樣的稱謂,北京、上海、武漢三地直接成立的是“地方委員會”,湖南、廣東兩地是先成立支部,后成立“區執行委員會”。1922年成立的山東地方黨組織,則經歷了濟南獨立組、濟南地方支部的演變。既然“山東部”不是一大后建立的山東地方黨組織的名稱,就只能是濟南早期組織的名稱。

史料四:由日本學者石川禎浩整理披露的施存統在日本的有關檔案資料,其中施存統在東京地方法院的證言(簡稱“證言”)、向日本警視廳提供的口供(簡稱“口供”),這兩份材料史料價值極高 。一是施存統是中國共產黨的發起人之一,離滬赴日前參加了陳獨秀等在上海發起的中國共產黨創建的幾乎所有活動。二是材料形成的時間與事情發生之間時差極小,接近現場直播。三是材料涉及的內容,大多能找到對應的史料與之印證。正如石川禎浩對此所作出的分析:“當然,這是施存統在被警察拘押時的口供,所以,不能斷言他沒能隱瞞任何事實。但是,從他如實坦白了本屬不可泄露的中共有關人的別名、住處等來看,基本上還是可信的?!薄啊C詞和‘口供幾乎沒有隱瞞任何事實?!?/p>

“證言”和“口供”關于“社會主義大學?!钡挠涊d,為厘清濟南早期組織是否存在提供了一個有力的佐證。目前有關“社會主義大學?!钡难芯可胁欢嘁?,但可以肯定“社會主義大學?!迸c中共創建有密切的關系,甚至就是中共創建的一個重要方面?!吧鐣髁x大學?!背闪r間、人員構成及地區分布,與中共早期組織高度契合,基本上可視為中共早期組織的復制版?!吧鐣髁x大學?!背闪⒂?920年5月,這個時間節點正是上海發起組發起組黨的時間;“社會主義大學?!背闪r的7人,除王仲甫外,其余6人均是人們所熟知的上海發起組創始階段的成員?!吧鐣髁x大學?!钡娜藬岛髞戆l展到60人,這與權威黨史采用的中共早期組織成員58人的記載十分接近,且日本地區人數完全一致,均為2人。廣州地區7人,與《廣州共產黨的報告》的記載亦完全一致。該報告記載廣州早期組織有黨員9人,但除去兩個俄國人,剛好也是7人;“社會主義大學?!睂W生分布的地區除多一“俄國”外,其余各地與中共早期組織完全一致。既然“社會主義大學?!睂W生分布的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廣州、日本、法國等地區,均對應有中共早期組織,何以擁有10名“社會主義大學?!睂W生的濟南地區,偏偏沒有與之對應的濟南早期組織,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通。

史料五:李達、陳潭秋、董必武、包惠僧、張國燾、劉仁靜、周佛海等人留下的大量回憶史料,均肯定了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這里僅以周佛海、張國燾二人的回憶史料為例,說明當事人有關濟南早期組織的回憶可信度極高。其一,張國燾是一大會議主席,周佛海一大后曾代理過中央局書記,二人對中共早期組織情況應比較了解。其二,二人均較早留下了這方面的材料,周佛海1927年寫有《逃出了赤都武漢》一文,張國燾1929年寫有《關于中共成立前后情況的講稿》,二者距離一大召開的時間均不到十年,僅遲于陳公博碩士論文的寫作時間。其三,二人對濟南早期組織的描述更具體詳細。周佛海的回憶提供了濟南早期組織的一條重要信息,就是濟南地區一開始沒有納入上海發起組的建黨計劃,這應是濟南早期組織一個獨特之處。張國燾回憶赴上海途中,曾與濟南早期組織成員聚談了一天,且8名成員的說法與“社會主義大學?!?0名學生的記載最為接近。其四,二人對某些內容與細節的回憶,大多能得到其他史料的印證,這也是二人回憶史料價值高的最突出之處。例如:周佛?;貞浿刑岬降木S經斯基談話內容的部分,就與維經斯基1920年6月9日的信中所說的“活動分散”基本一致;預備在北京、漢口、長沙、廣州等地成立組織,與俞秀松《自傳》中“在四個城市(上海除外)成立我們的組織”一致;未列入計劃的濟南“也有了支部”,這在張國燾回憶中提供了答案。因為濟南早期組織主要是由北京早期組織指導成立的;張國燾關于北京早期組織“三個發起人”的回憶,與張申府的回憶形成印證;北京早期組織出現過無政府主義者加入與退出的情況,得到了歷史文獻《北京共產主義組織的報告》的印證。

綜上,涉及山東建黨的史料雖談不上十分豐富,但也不能說是十分少見。以上有限的資料表明,濟南早期組織的存在應是不爭的事實。

三、濟南早期組織的名稱

關于濟南早期組織的名稱,現知最早這方面的記載,是1922年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的王盡美所填寫的《代表調查表》。在該調查表的“屬什么黨派或團體”一欄中,王盡美赫然填寫著“中國共產黨山東部”的名稱?!爸袊伯a黨山東部”這個名稱,不可能是一大后建立的山東地方黨組織的名稱,上文已對此作過分析。既然不是一大后建立的山東地方黨組織的名稱,就只能是濟南早期組織的名稱。還要指出的是,另外4人填寫的調查表中,也都填寫的是“山東部”的名稱。而4人將“中國共產黨”填成了“中華共產黨”,說明王盡美的調查表是自己單獨填寫的。這意味著“中國共產黨山東部”的名稱,是濟南早期組織成員共同認同的名稱,應該就是濟南早期組織的實際名稱。

關于中共早期組織的名稱,早先曾以“共產主義小組”的名稱廣為流傳,后來改稱“共產黨早期組織”。但“共產黨早期組織”與“共產主義小組”的名稱一樣,都不是歷史上的原名。且都是一種寬泛的叫法,并不是各地早期組織的實際名稱??贾墨I資料,對中共早期組織的名稱,大多使用的是“共產主義組織”這一籠統的叫法,這顯然不是各地早期組織的實際名稱。當事人留下的大量回憶資料,不僅可信度要打折扣,且相互間差異較大。張國燾將各地早期組織稱為“共產黨小組”或“共產小組”,對正式命名的“中國共產黨北京支部”,仍稱為“北京小組”。包惠僧稱各地早期組織為“支部”,將武漢早期組織稱為“武漢臨時支部”。但陳潭秋在自傳中卻說,當時武漢“還沒有黨的支部”。李達稱各地早期組織為“小組”,這與張國燾的說法有一定的相似。但李達又否定“支部”的說法,認為各地的早期組織均是“發起組”,名稱都叫中國共產黨。由此筆者認為,僅僅憑借回憶資料,想從中探尋出各地早期組織的實際名稱,幾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中國共產黨山東部”的名稱,為我們洞悉各地早期組織名稱提供了最好的參照或樣本。更為重要的是,相似的“共產黨”或“黨部”的記載,亦見于不少資料中。如廣州共產黨早期組織向一大提交的報告,標題就叫“廣州共產黨”。張國燾在遠東人民代表大會上提交的一份材料上,使用的是“上海共產部”,而沒有使用人們熟悉的“中央局”。張國燾在《關于中共成立前后情況的講稿》中,專門標明北京早期組織叫“北京共產黨”。鄧中夏在《中國職工運動簡史》中,用“黨部”稱呼各地的早期組織。李達在自傳中,亦使用了“各地黨部”的名稱。比較這些材料中的叫法,李達所說的“名稱都叫中國共產黨”的回憶,可能比較接近實際。作為參照或樣本的“中國共產黨山東部”推而廣之,各地早期組織原名有可能是由“中國共產黨”+“地區名”+“部”構成。

四、濟南早期組織成員人數及成員

關于濟南早期組織成員人數,學術界分歧較大,目前有2人、3人、4人、5人、6人、7人、8人等說法。權威黨史著作采用了3人說。由于缺乏檔案資料的記載,要確定濟南早期組織的確切人數,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這里只能作一初步探討。

比較、推求當事人回憶資料并結合其他資料,筆者認為張國燾的8人說比較可信。主要理由是:其一,張國燾的說法,與施存統“口述”中“社會主義大學?!睂W生10人的記載最接近。其二,關于中共早期組織成員人數,歷史文獻記載的是53人(不含巴黎小組),如果加上巴黎小組的5人,實際應為58人。1928年六大繪制的統計表為57人。58或57人,應是中共早期組織成員人數最權威的記載,張國燾59人的說法與之十分接近。而其他當事人的回憶,有70余人、30人左右、40余人、60~70人等說法,均與58或57人的記載有較大出入。其三,張國燾對廣州早期組織“約七人”的回憶,與歷史文獻《廣州共產黨的報告》的記載完全一致。另外,張國燾對上海發起組9人的回憶,與權威黨史著作中14人的說法有較大出入。這看似張國燾的回憶很不靠譜,但恰恰說明張國燾的回憶可信度極高。因為《廣州共產黨的報告》記載,廣州早期組織的7人“包括陳獨秀”在內,而隨陳獨秀到廣州的還有李季、袁振英等人。其四,“南陳北李,相約建黨”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南方由陳獨秀負責,北方由李大釗負責。北京早期組織成立后,直接負責創立了濟南早期組織。作為北京早期組織負責人的張國燾,對濟南早期組織的情況比較了解,是很正常的事。加之張國燾赴上海參加一大途經濟南,專門與濟南早期組織成員聚談了一天。張國燾對濟南早期組織成員人數的回憶,基本上是對自己所親身經歷之事的回憶,可信度自然也就更高。綜上,在沒有發現更權威的資料之前,張國燾說法權威性、可信度,遠高于其他說法,應受到學術界的重視。

濟南早期組織的8人是誰?一大代表王盡美、鄧恩銘當無異議,第三位是上文已有論及的王翔千。其后三位,同樣是上文已論及的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山東黨組織的王樂平、王象午、王復元三人。這里有必要就陳獨秀函約王樂平“在濟南組織”的說法作點說明。陳獨秀函約王樂平“在濟南組織”,簡單理解就是委托王樂平在濟南建黨。這件事必有其緣由或條件,絕對不可能無緣無故發生。這就是王樂平是一個社會主義者,至少陳獨秀視其為同志,不僅與陳獨秀有良好的個人關系,且保持良好的通信聯系。陳獨秀委托王樂平在濟南建黨,也絕對不可能一開始就直接委托,必經一定的手續或環節。這就是先要與王樂平函商建黨之事,在取得共識后吸收其入黨,然后再委托其在濟南建黨。如果王樂平“自己未參加”,則意味著他不贊同建黨之事。如此,陳獨秀就不太可能將建黨這件秘密且重大的事,委托給王樂平。如同陳獨秀在上海發起建黨的時候,戴季陶、張東蓀也參加了幾次約談活動,但因二人不贊同建黨,后來就不再參加與建黨有關的活動,自然也就不會委托或委派他們承擔與建黨有關的事。由此筆者認為,只要陳獨秀函約王樂平“在濟南組織”的說法屬實,王樂平就應該是濟南早期組織的成員。需要指出的是,王樂平、王象午、王復元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期間親手填寫的檔案資料,與一些質疑者所引證材料之史料,其史料價值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最后二位,筆者認為賈乃甫、莊龍甲二人的可能性較大。其一,濟南早期組織成員王翔千提到的“共產黨山東支部”5人名單中,有賈乃甫、莊龍甲二人。作為當事人的王翔千的說法,可信度無疑高于一些非當事人的說法。其二,莊龍甲后人所寫《莊龍甲烈士傳》、山東省黨史資料室編《莊龍甲烈士傳略》中,均說莊是濟南早期組織成員。其三,賈乃甫說濟南黨團組織產生于1922年,自己亦于當年加入黨團組織。這種情況應如王翔千所填寫的入黨時間類似,是由于分辨不清“共產主義小組”與黨的關系而導致的。

綜上,筆者認為中共濟南早期組織確實存在,名稱為“中國共產黨山東部”,共有王盡美、鄧恩銘、王翔千、王樂平、王象午、王復元、賈乃甫、莊龍甲等8名成員。

[作者系安徽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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