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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永定河工秫秸利用與社會應對

2022-07-15 01:29趙珍崔瑞德
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 2022年4期
關鍵詞:清代社會治理

趙珍 崔瑞德

摘 要:秫秸作為一種普通農作物余料,卻是清代永定河河工制埽的重要原料,而御水護堤中埽又是不可或缺之建筑材料。清廷在收集秫秸用于治河的過程中,采取調整征集方式、調節市場價格、撥付腳價銀等措施,以應對秫秸短缺。然而,由于永定河決口頻仍,用埽增加連帶的秫秸利用量加大,包括收購艱難無著、運輸成本提高,以致帑銀消耗日增,民間糾紛頻發,社會矛盾激化,也改變了沿河種植作物結構,以致河工治理無以為繼。顯示出治水工程中的秫秸利用在人與社會常態運轉中的價值演變,以及這種演變所波及的清廷應對社會問題的能力。

關鍵詞:清代;永定河工;秫秸;制埽;社會治理

中分類號:C95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 - 621X(2022)04 - 0021 - 10

秫秸是一種農作物余料,民間俗稱高粱稈或秸料 [1],卻是永定河河工重要的建筑材料,清人視其為“御水護堤最要之物”。1由于治河筑壩添埽,對秫秸需求量很大,直接影響到沿河周邊作物種植結構、人口生計,乃至社會治理。更由于永定河治理是從國家層面入手,在秫秸的收集與調撥問題上,有著集中收購和統一調撥的優越性,也存在著不少弊端,諸如由于利用加大所產生的社會矛盾以及收集過程中官方對秫秸市場估價與調控、國帑撥付購置秫秸的投入不斷加大因素等,均檢驗了清廷社會治理與應對能力,反映了資源利用與社會多種矛盾激化與難以解決的癥結。

關于清代治水工程中物料的利用,學界自社會經濟、生態系統視角多有關注,不論是海塘建筑中木樁與石料的利用,還是黃河治理中的柳梢、秸稈使用,均為本論題的展開提供了理論依據,具有密切關聯,2體現了環境史研究中資源利用的核心價值層面。1凡此,亦為本文從秫秸這種農作物又作為河工治理中重要資源的使用價值與市場價值而深入展開討論提供了依據,同時以永定河河工檔案為史料基礎,從生態史視角加以考察。

一、永定河工的用埽與秫秸

清代治河過程中制埽以防洪。治河名臣靳輔就言:“護堤、塞決之用,莫善于埽?!盵2]康熙帝在治理永定河過程中,十分關注埽的利用,曾諭大學士等曰:“朕觀河道已治,河道總督張鵬翮及河工官員俱甚效力,黃河一切工程,朕知之最悉,先是永定河用埽,甚有禆益。是以朕諭張鵬翮,黃河亦宜用埽。張鵬翮回奏,永定河勢小,可以用埽,黃河勢大,難以用埽。朕諭姑試用之,張鵬翮因而用埽,河堤今果堅固?!盵3]這里所說埽的樣式名稱各異,《河工要義》記載了不同尺寸與形狀的埽,約有20種,“順?!笔瞧渲幸环N。順埽指的是依堤順水而下者,亦稱邊埽,或魚鱗埽,在永定河兩岸,順埽與魚鱗埽不分[4]11 - 13。

清代制造埽的主要原料因不同河道沿岸周邊植物生長情形而異。黃河、大運河治理的早期制埽用料是秫秸、柳枝、綆繩、麻繩、楊木樁等。就黃河河工而言,雍正二年(1724年),河南布政使田文鏡主持河工制埽,專用秸料[5]。至乾隆五年(1740年)時,工部尚書韓光基以制埽用料以秫秸替代蘆葦而降低了防洪質量,則強調要以“蘆葦為河工第一緊要材料”?!吧w以其(蘆葦)原系水中所生,且其質外實內空,空則不郁熱生火而霉爛,實則不沁濕引潮而蟄陷。秫秸之性正與相反,而以之代用者,特取其價值甚廉,購運甚易,且其體輕質大,堆積之數似倍于蘆葦,甚可飾觀,非若蘆葦之必隔年預備,倉卒難辦也”。從中指出了制埽所用蘆葦與秫秸的不同特性,同時說道:“河工加廂并下埽堤工,向用蘆葦。近年以來,雜以秫秸代用,不知秫秸之易于霉爛、易于蟄陷下也”。用秫秸替代蘆葦,圖一時之省便,然河工卻陷入“堤面雖若金城,堤根已同瓦解”的窘境。從而奏請“嚴禁河工用秫秸代蘆葦”,建議消除積弊,以期鞏固工程。朱批:大學士九卿議奏。2可是,繼之而后,由于河工需料“浩繁”,3蘆葦供給困難,不得不用秫秸替代,且秫秸利用量越來越大,以致經乾隆末直至嘉道以降,秫秸成為制埽護堤的主要物料。

永定河兩岸堤壩防洪堵口制埽,就是以秫秸為主要物料,輔之有柳枝、稻草、綆繩、麻繩以及木樁、尖橛木等料物[6][7]35。一般的埽高2米,實芯,質地堅硬柔韌。據清人王履泰所記可知,永定河埽的用量,以高度不同而有區分。最低為4尺,最高為1丈。制造不同尺寸的埽,秫秸用量不同。一個高4尺、長1丈的埽,需用秫秸53束,而高、長各1丈的埽廂,則需秫秸330束,埽眼用秫秸54束。細讀王履泰的記載,凡高5尺以上、長1丈的埽,均分記有埽廂與埽眼[6]。再翻檢永定河河工檔案,實際運作中,各工所制埽的體積,基本據河段河工護堤堵塞決口的需求而定,普遍埽高在8~9尺,長寬不定,最長為5丈,最短為3.6丈。寬則1~1.25丈不等。1

由于永定河兩岸大堤“土性純沙”“工段綿長,埽廂林立”“每屆伏秋大汛,溜勢洶涌”,所以“全賴埽鑲(廂)工程,以資保護”。2 乾隆九年(1744年),河北岸三工莊河,系河溜頂沖之處,向有埽工30余丈,七月初七,“水長大溜,上堤埽工以上河灘塌卸,漸逼堤根”,該管官速添建護堤埽廂20余丈。3二十四年(1759年)六月二十六、二十七日,石景山段節次漲水6.5尺,南岸金門閘過水1.8尺,長安城草壩過水1尺,水至四工所,漲至2.7尺,“連底水,共四尺六寸”,北岸求賢草壩過水0.4尺。水勢迅猛,兩岸全憑“堤埽各工,在在穩固”。4有時為了達到護堤目的,也采用“沉船墊?!狈?,以船滿載足量之“?!?,強力堵御決口[8]。故而,清代治理永定河過程中筑堤固岸,完全依賴秸料所制之埽。

尤其是嘉道時期,用埽量猛增。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歲搶修秸料備用達“四百余萬束之多”。5二十五年(1820年),伏秋大汛,動用“秸料二百余垛”。據嘉慶年間的治河官員統計,永定河原有舊埽1 430余段,嘉慶二十四年、二十五年里添新埽300余段,共計1 730余段,歲修正項秫秸340萬束,防御險工預備秸料180萬束。6至道光四年(1824年),又添新埽651段,故“尤賴料物充?!?,加之本年伏秋大汛,“河水節次猛漲,疊生新險”,又添新埽49段,添備秸料250萬束。此表明相較于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后的約5年左右時間里,河岸“計續添新埽七百段之多”。至道光五年(1825年)時,不僅“原設歲搶修錢糧斷不敷用”,且兩岸各汛,如北上等七汛、南上等五汛各工,河流逼近堤根,“仍需添埽之處甚多”,河工官員奏請添備秸料220萬束。

梳理嘉慶末年至道光初年的五六年間永定河兩岸新添埽段,呈逐年增加態勢,制埽秫秸也相應增量。僅道光五年(1825年),永定河“兩岸堤埽各工,每多潰蟄,并生新險,全藉備防秸料,隨時加埽搶廂”。7為防御險工,在河兩岸400余里長的工程段上,筑埽尤多。僅道光三年(1823年)永定河伏汛期內新添埽段38段,共長169.3丈。1隨著永定河河堤頻繁垮塌與治理程度加大,用埽量與秸料利用相應增多。

二、秫秸制埽量價齊增與命案的關聯

永定河治理工程自康熙年間著手展開后,繼之歷朝治理可謂循環往復,且隨著治理頻率與力度加大,每年正項歲修與遇汛搶修之埽量增多,相應所需秸料大增。還由于“秫秸做工易于斷裂,四五年之后即成霉苴”[9],通常以3年為期更換舊埽,無形中亦更加大了秫秸用量,尤其當伏秋水漲,“工蓄料物用罄,新險迭生,不得不搜羅新料以資搶護者,則臨時割用附堤官民青葦,或其青秫秸、玉蜀秸等,以應工用”[4]36。故而,秫秸成為治河的重要且緊要物資,清廷不得不動帑集中購辦,以致國帑開支加大,延展為社會經濟問題。

乾隆三年(1738年)七月,因格于額定銀兩,永定河河工“購各物料,不能克足,汛前所做埽鑲,高出水面不過三四尺不等。待到汛水長發,埽工勢必蟄陷,必需搶修”??墒?,所存秸料無幾,即“急為購辦,又值農忙之候,買運維艱”。各管官只得請準撥天津道庫預備銀兩作為“買運”銀,“乘此新料登場之際,上緊購辦,按汛堆貯”備料。此次共撥銀34 831兩,采辦秫秸等料130余萬束。2受汛期影響,河工用料激增。如四十九年(1784年),因春夏得雨較遲,沿河周邊州縣百姓需要補種晚秋蕎豆,“所有應用秫秸俱于遠處采買”,遂經大學士阿桂奏準,“于司庫酌撥耗羨銀兩遴委員四路官為購辦”。3如此,使秫秸成為沿河兩岸治河的重要物資,頗費帑項。

嘉慶末至道光初的五六年間,永定河汛期水漲,新制埽料秫秸的用銀陡增。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伏汛期河兩岸各汛新添埽52段,共長232.3丈,用銀2 916.58兩。4道光元年(1821年),永定河秋汛內新添埽16段,計長72.5丈,用銀875.29兩,5伏汛內兩岸新添埽45段,長217.3丈,用銀2 814.628兩。6三年(1823年),伏汛期新添埽段38段,7四年(1824年),南北兩岸各汛共新添埽71段,共長321.7丈,加上運腳,共銀4 530兩。8延至咸豐七年(1857年),永定河北四上汛漫口堤壩,共修筑沿河邊埽、兩頭廂長護埽高低埽工23段,計長116丈,前后總共用秫秸422 436束,每束連同運價銀8厘,用銀3 379.488兩。此外,還利用了豆秸軟草828萬斤,每千斤連同運價銀1兩,用銀8 280兩;柳枝12 300束,每束連同運價銀6厘,用銀73.8兩;稻草88 560斤,每10斤連同運價銀1分6厘,用銀141.696兩;麻92 910斤,每斤連同運價銀1分8厘,用銀1 672.38兩[7]21 - 22。其中尚不包括一定規格的樁木、柳木樁、柳木橛。而所有搶辦大工用的秫秸“具在遠處購買”,照例加添運腳價銀,成為購買秸料銀加增的重要原因。

由于秫秸制埽于治河護堤的重要性,其量價不斷攀升,幾成了永定河兩岸種田百姓經濟生活中賺錢的貴重物,百姓間常因秫秸的歸屬而產生糾紛,甚而釀成命案。僅乾隆十八年(1753年),河沿兩岸臨近區村舍間就秫秸被盜而發生兩起人命案。五月,定州村民因秫秸被竊互毆,亦致人身死。1十月,寧晉縣民在購買秫秸過程中起釁而致人死亡。2二十四年(1759年)十一月,通州地方僧官園住民楊美春,以王大偷撥自家籬笆的秫秸,將王大毆打致傷死亡。3二十九年(1864年),遷安縣民之間也因索討所借秫秸爭毆而釀成人命案。4嘉慶七年(1802年)四月,曲周縣村民間因偷竊秫秸而發生互毆,致一人死亡。5道光二年(1822年)二月,鹽山縣村民間因一方隨意搬運另一方所擁有的秫秸,而引發互毆,釀成人命。6二十年(1847年)七月,房山縣民人劉海因抽取他人堆置的秫秸,引發糾紛,爭毆致人身死。7二十五年(1852年),雄縣民人蔡有等因索賠秫秸起釁而傷人致死。8

上述諸多民間糾紛,甚而致人死亡之事件,均圍繞秫秸引發,凸顯出永定河河道治理中的秫秸之需已演變為沿岸的社會問題,使得清廷不得不適時地調整治理辦法。

三、秫秸征集方式與市價調整

縱觀清代河工秫秸制埽的收集,分為征收與購買兩種方式。且自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開始治理永定河至清末的長時期里,以嘉慶四年(1799年)為節點,之前為科派式的征收,其后改為收購。然而,無論是科派還是購買的市場價格,又有標準價與議價兩種。

康熙中期以來,隨著秫秸用量增加與需求加大,與沿岸社會民生與經濟關聯度也愈加緊密,秫秸成為永定河兩岸百姓的稅科。時固安縣“歲供秫秸至數十萬”,1至乾隆元年(1740年),武清知縣陳惕言,科派秫秸“實沿河居民之一大累也”。州縣“不但本任公事曠廢,兼之賠累難堪”。2至嘉慶年間,隨著治河秫秸用量加大,臨近永定河兩岸農耕種植結構改變,秫秸科派難度加大,清廷不得不調整征集方式,自嘉慶四年(1799年)始,一改既往按戶科征和官員差事而為撥帑購置,并由河道治水官員辦理[11]1979。其中將秫秸征收自科派稅則轉化為貨幣價值,有其值得肯定的近代性,的確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征調效率,有益于大型水利設施建設的展開,同時也是清廷河工行政治理能力在河道官員層面得以提高的體現。

將舊有的秫秸集中途徑與州縣官脫節改而由河道官員直接過問價格,并從市場購置,這就有利于秫秸購買時節與制埽需求相銜接,也更有益于河道官員自主考量治河秫秸制埽用量與提高施工效率。嘉慶二十年(1815年)七月河漫堤決后,直隸總督那彥成明確提出:“刻下新料尚未登場”,不必急議堵筑,“一俟新料登場”,農閑之時,“再制埽筑堤”。3那彥成此言,道出永定河沿岸周邊高粱收獲和秸稈上場時節與市場價格關系。其個中原因在于秫秸上市,大約白露前后,比永定河伏秋大汛約晚一月。此時物料充足,市價稍低,為制埽堵筑坍塌堤壩的較宜時機。反之,則只能“不惜重資,分別給賞,撒錢跑買”[12],以致“多靡帑項”,加大購置成本[13]837。

延至清末,秫秸收集更加困難,成本飆升在所難免。同治六年(1867年)九月,興辦大工之時,正值災荒之歲,“秸料無收,即此一宗,已較往年昂貴數倍”[14]。光緒十六年(1890年),直隸總督李鴻章針對永定河制埽秫秸采辦與經費撥付時,亦言:“向來堵口大工,總在秋深水涸,秸料刈獲之際,購辦較易,省費亦多?!盵15]也是為了隨秫秸收獲價格相對便宜時購料制埽筑堤。所以,一俟新料登場,河道官就會請帑大量囤購秫秸,以備來年制埽治水之需。道光二年(1822年)“新料登場之際”,河道官乘勢采買秫秸200萬束,“分撥兩岸,另垛存貯,以備工需”。4然而,永定河京畿段兩岸高粱種植與秫秸收獲量畢竟有限,遠不能滿足河堤用量,再加之秸稈亦是當地民生日常之必需,即如時人吳其浚所言:“簿之堅于葦搘,以柴而床焉;籬之密于竹樊,于圃而壁焉;煨爐則掘其根為榾柮,搓棉則斷其梢為葶軸,聯之為筐則櫛比而方,婦紅所賴以盛也;析之為笯,則欞踈而晳,稚子所戲以籠也。卬田足谷之家如崇如墉,蓋有不可一日闕者?!盵16]可見,秫秸被引入市場后,其稀缺性與使用價值進一步增強,常常供不應求,調控市場價格就成為官方的一種強力手段。

前文所述,永定河制埽原料秫秸征收與購買的市場價格,大致有兩種:一種是清廷規定的標準價,或稱為例價,另一種則是買賣雙方協商的議價,或稱市價[11]1979。例價反映了清廷調控市場的平均水平,也是能夠接受的合適成本價,并以此確保能夠收購到秫秸,保障秫秸來源相對穩定。市價是清廷不得已之舉。翻檢史料,雍正三年(1725年),明確規定,按戶征收,每束銀1分。是為例價,不敷使用時,再以市價采購補充。只是這種補充不能超出例價太多,太離譜。實際上,所規定的例價每束銀1分,也因耗帑過量,不能保證,而降為每束8厘[17]。尤其自嘉慶四年(1799年)起,秫秸征集改由市場購辦后,制埽秫秸全賴撥帑,使清廷治河經費和秫秸購置成本大增。若是水勢平緩年份,清廷還能勉強維持,一旦汛期水勢過猛,河道潰決,治河用埽量加大,采辦秫秸銀兩也陡增。不僅國帑難以支出,還面臨無秫秸可購的尷尬局面。

嘉慶六年(1802年),永定河大水,京畿被災,“百物無不昂貴”,河工所用秫秸標準價“以目下之市價核計,大相懸殊。若用市價采買,而照例價報銷,其不敷銀,實屬無從著落”。在河道官的不斷訴苦聲中,清廷追加100萬兩帑銀,照依市價購辦[11]1979、1982??墒?,災后“料價日昂,額設銀兩,益覺購辦艱難”。至十四年(1809年),清廷不得不于每年治河正項經費中再增加專購秫秸銀5 000兩,以保障秫秸采辦。又因沿河兩岸舊埽廂“多須拆做”,主管官奏懇恩賞銀8 000兩,以便多購料100萬束貯工,以資應用[18]。

然而,河堤頻頻潰決,治理難見起色,制埽無有虛日,購辦秫秸銀愈加攀升。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清廷“在要工項下動撥銀三千兩”,為永定河北七、北八堤防“預買秸料,以備應用”。1之后的道光三年(1823年)至十八年(1838年)間,每年用以備防秸料所用銀,少則19 000兩,多則29 000兩。其中僅5年(1825年)時,于來年歲搶修秸料正額之外,預添備防秸料220萬束,每束例價銀8厘,加運腳銀2.5厘,共需銀23 100兩。2所以,自嘉慶十九年(1839年)始,河工備防秸料采購量穩定在240萬束,用銀24 000兩上下[50]。3

實際上,越到后期,就是河道官手握銀兩,也很難如期稱心采購到秫秸。這是由于盡管高粱作物具有耐水耐旱的特性,可是伴隨河道潰決頻仍,災害連年,秫秸種植愈形困難,尤其是永定河汛期水量過大,決溢漫淹田土,高粱減產成為常態,秫秸供應量也降低。所以,同治六年(1867年),永定河汛期大水,直隸總督劉長佑奏稱:“興辦大工,全憑料物?,F值災荒之歲,秸料無收,即此一宗,已較往年昂貴數倍?!盵14]不僅治河成本加大,而且秫秸來源減少,無制埽原料,筑堤堵口難上加難。

四、秫秸運輸成本攀升與河道治理弱化

永定河治理中,護堤御水制埽的原料秫秸供應是治理得以順利進行的保障,隨著乾隆年間散水澄沙的河湖濕地建設展開與實現,近河兩岸百姓大量被搬遷至距河較遠之處,以致能夠就近便捷征收秫秸的局勢發生改變。至嘉慶年間,清廷不得不擴大秫秸采辦范圍,以滿足河工之需。然而,由于永定河長期散漫流淌,河岸周邊道路不便運輸,加之雇車難易與運輸成本各要素疊加,又成為永定河治理得以有效運轉的難題。

由于永定河河道長期搖擺不定,兩岸周邊多河水漫灘,幾無大道,近似水鄉,運輸道路與車輛雇覓并不理想。該河下游的固安、永清、東安、武清等縣,道路交通更為不佳。如永清“縣處偏隅,不通大道”。1武清境則多河汊,“水陸交錯”,秫秸運輸,需涉水渡河,難度更大。2嘉慶十四年(1809年),直隸總督那彥成就稱:“分委員弁,多雇大車,撥給鄰汛正雜料物,星夜拉運赴工,并赴四鄉廣為購覓”。[19]一旦遇到陰雨天氣,運輸無望。二十四年(1819年),永定河沿岸“連日陰雨,道路泥濘,暫時搬運維難”[13]909。同治七年(1868年)五月,更是因“無車可雇”,秸料難以運至工所,堤防搶護“一時未能成事”[14]1306。

伴隨運輸距離由近至遠,成為秫秸采辦的限制因素??登瑫r期,沿河兩岸農田沃壤,近堤村莊逐河泥而居,秫秸征調較為方便。即如乾隆初期任直隸總督的方觀承所言,永定河“所經漫衍停淤,無大患害,亦未致盡失農業,且期漸臻增卑為高,化瘠為腴之利”[20]。然而,由于河流濕地建筑中,百姓被搬遷,近河兩岸村莊分布稀疏,秫秸交易距離南北堤防較遠。據陳琮《永定河志》載,河道兩岸方圓10里范圍內,有村莊512個,位距堤防約4.25里左右,其余多為五六里,而距河岸較近、直接坐落于堤防下的村莊僅為少數[21]。至嘉慶時,因永定河多次決口漫溢,形成“泥勤沙懶”之象,沙礫沉降,多在近堤。河泥散漫,距堤較遠。沙礫沉積之處,土質沙堿,難以農耕。臨河村民俱搬移至沃壤之處,距離河道愈來愈遠。嘉慶六年(1801年),大水之后,下游兩岸沙礫沉積加重,土質日趨惡化,“近堤村莊既多遷移,地畝亦被沙壓,所產秸料甚屬無幾”。治河所需秫秸不得不往“遠處村莊購買,以敷應用。購買愈遠,運腳愈多”[22]2045。

如此,要保障秫秸征收順利,就需要清廷撥付和承擔運輸費用,無形中增加了秫秸征收成本。嘉慶八年(1803年),永定河上游八汛所采辦秸料,不得不于每束加“運腳銀二厘五毫”。此與以往歲修采辦秫秸340萬束計,則“約計加增運腳銀八千五百余兩”[22]2046 - 2047。這便使原本收支形絀的清廷財政愈加捉襟見肘,只得削減治河投資。咸豐四年(1854年),將每歲正項額定征收秫秸減少一半,相應收購價格減弱至1/4,年撥腳價銀4 250兩。然而,秫秸購置依舊十分困難。七年(1857年)三月,永定河南七、北三、北四等工“先后漫溢”,追究原因,全在于“料物未能應手,以致人力難施”[14]1227,顯示清廷河道治理能力弱化。

與此同時,秸料市場價格居高不下,清廷無力維持,陷入水漲堤壞,無銀征收秫秸,抑或無秫秸可征的惡性循環。同治九年(1870年),在永定河治理無以為繼的困境下,直隸總督李鴻章采取相應措施,整頓秫秸市場,以達到降低秫秸購置成本的目的。遂令轄下各州縣出示曉諭,從中酌定秫秸買賣,“不準任意抬價”。1然而無濟于事。李鴻章奏稱:每年沿河地畝水沖沙壓,“產料甚少,仍須遠處購運,來年歲搶修秸料,應照章添給運腳”。所增運費“實銀八千五百兩,一并全數撥發,以濟工需”。2至光緒十二年(1873年),清廷不得不再次修正秫秸購辦價格,恢復至嘉道年間的市價,也恢復維持相應的運輸費用[23]。

清末,秸料運輸費用依舊高昂,成為永定河治理中的一筆不小開支。僅光緒三十二年(1907年),秸料運輸費達9 626.952兩,占到歲修大堤正項防護銀的22.12%,汛期搶修銀的18.40%,較嘉道時的8 500兩多出1 100多兩。3使原本陷入危機的清廷財政雪上加霜。

五、結語

綜上,秫秸作為清代永定河治理中御水護堤之埽制造的重要原料,清廷在收集秫秸用于治河的過程中,通過適時地調整征集方式、調節市場價格、撥付運輸費用等措施,以應對秫秸用量加大、甚而種植短缺,乃至遠途運輸的不堪局面。然而,由于永定河水生態危機日益加深,投入制埽的秫秸成本加大,帑銀消耗日增,不僅引發了社會矛盾,還使得河工治理無以為繼。從而顯示出治水工程中的秫秸利用在人與社會常態運轉中的價值演變,以及這種演變所波及的清廷應對社會轉變的能力。表明永定河河工治理,不僅僅是人為簡單抵御河道變化的水利工程,實則是人類利用自然資源為己所用過程中牽涉到的一系列社會矛盾的反映,是人與自然資源利用關系系統相互調試的結果。

誠然,人類利用資源的各種社會與生產活動,遵循趨利避害原則,適應水環境變遷亦是如此。在清代永定河治理過程中,社會各種力量利用資源的方式,循環往復,個中更關聯政治治理與經濟社會層面,尤與民生緊密相連。如何有效處理人與自然關系,達到和諧可持續發展,這應該是歷史研究汲取的精華所在。

參考文獻:

[1]? 程瑤田.九谷考:卷2·稷[M]//叢書集成續編:第165冊.上海:上海書店,1994:597.

[2]? 靳輔.治河奏績書:卷4·酌用蘆草[M]//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79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739.

[3]? 清圣祖實錄:卷213·康熙四十二年十月戊寅[M]. 北京:中華書局,1985:164.

[4]? 章晉墀,王喬. 河工要義[M]. 北京:永定河工研究所,1918.

[5]? 劉成忠.河防芻議[M]//皇朝經世文編續編.臺北:文海出版社,1972:4978.

[6]? 王履泰.畿輔安瀾志·永定河:卷9·經費[M]//續修四庫全書:第848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10.

[7]? 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清代永定河工檔案[M]//國家圖書館藏古籍文獻叢刊.北京: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2008.

[8]? 李逢亨.永定河志:卷26·奏議[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1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1921.

[9]? 凌江.河工料宜[M]//皇朝經世文編續編:卷105.臺北:文海出版社,1972:4891.

[10]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清代永定河工檔案[M]//國家圖書館藏古籍文獻叢刊.北京: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2008:21 - 22.

[11]李逢亨.永定河志:卷27·奏議[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1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

[12]朱其詔,蔣廷皋.永定河續志:卷13·奏議[M]// 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2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1322.

[13]朱其詔,蔣廷皋.永定河續志:卷9·奏議 [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2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

[14]朱其詔,蔣廷皋.永定河續志:卷12·奏議[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2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1297.

[15]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光緒朝朱批奏折:第98輯[M].北京:中華書局,1996:662,860.

[16]吳其浚.植物名實圖考:卷1·蜀秫[M]//續修四庫全書:第1117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514.

[17]陳琮.永定河志:卷11·奏議二[M]// 續修四庫全書:第85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05.

[18]李逢亨.永定河志:卷30·奏議[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1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 2210.

[19]李逢亨.永定河志:卷29·奏議[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1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2144.

[20]陳琮.永定河志:卷15·奏議六[M]//續修四庫全書:第85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80.

[21]陳琮.永定河志:卷6 - 7·工程考[M]//續修四庫全書:第850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59 - 179,197 - 208.

[22]李逢亨.永定河志:卷28·奏議[M]//沈云龍.中國水利要籍叢編:第31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70.

[23]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光緒朝朱批奏折:第98輯[M].北京:中華書局,1996: 460.

[責任編輯: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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