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鳳霞
【摘要】教育部門有對《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進行修訂,并且在其中明確指出了音樂鑒賞、歌唱、舞蹈的重要性。高中階段對學生展開舞蹈教學的目的就是為了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新時代改進教學、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及能力提升的重要課程,而為了確保舞蹈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本文也就高中新課程標準下的舞蹈教學實踐展開了研究。
【關鍵詞】高中;新課程標準;舞蹈教學
引言
在《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頒布之后,普及性舞蹈教學實踐也因此得到了一些指導。新課程標準之中有明確指出,高中舞蹈教學不僅要面向全體高中生,還需要面向具有舞蹈天賦特長的學生,這也為高中舞蹈教師發展提供了較大的空間??墒?,傳統模式下的高中舞蹈教學質量并不理想,其尚未得到足夠重視,教師舞蹈教學方式也并不合理,這種情況下舞蹈教學實踐效果自然無法保障,而為了改善這一現象,筆者也以新課程標準為導向提出了如下建議:
一、借助微課激發學生舞蹈學習興趣
傳統模式下的高中舞蹈教學活動中,教師大多是利用動作展示、口語表達等方式為學生傳授舞蹈技能及舞蹈侗族技巧,這種簡單的演示教學無法有效激發學生舞蹈學習興趣,高中舞蹈教學效果并不理想[1]。微課技術可謂是新課程標準下的常用教學革新手段,將其應用于高中舞蹈教學課堂,能夠有效激發學生舞蹈學習興趣,所以教師可以在教學課堂上借助微課為學生直觀、生動展示出舞蹈動作及具體的訓練方式,這能迅速吸引學生注意力,讓學生對舞蹈學習產生濃厚興趣,同時還能加深學生對于舞蹈動作及訓練方法的理解。以“山東膠州秧歌基本動作”為例,傳統模式下的動作講解較為抽象,可是微課技術的有效應用就可以將山東膠州秧歌基本動作直觀呈現出來,而且還可以將一些難度較高的動作分解展示給學生,從而真正有效激發學生學習興趣,讓學生主動投身于舞蹈學習之中。
二、舞蹈教學與音樂欣賞有效結合
舞蹈與音樂之間的聯系十分緊密,高中新課程標準下的舞蹈教學實踐,教師還需要加強舞蹈教學與音樂欣賞的有效結合,這樣學生就能在音樂聆聽中跟隨者音樂律動、舞蹈,有效提高學生舞蹈感知能力,此外對于學生音樂欣賞能力提升也有著良好的促進效果。為此,教師在對高中生進行舞蹈教學時,一定要充分意識到舞蹈教學與音樂欣賞結合的重要性,讓學生在音樂體驗中更好地學習舞蹈基本技能。例如,教師在對學生進行“漢族舞蹈”教學的時候,不少學生無法理解什么是手位、舞臺的方位、舞蹈的移動線,為了改善這一現象,教師可以配合相應的音樂,讓學生在舞蹈與音樂的組合序列中提高自身舞蹈的節奏感及連貫性,這對于學生舞蹈表現力提升有著良好的促進效果[2]。
三、夯實學生舞蹈基本功
舞蹈這一課程教學內容本就與其它學科具有較大差異,教師在對高中生進行舞蹈教學的時候,需要學生在不斷磨練中掌握相應的舞蹈技巧,同時將自身形體完美塑造出來。為此,教師在對高中生進行舞蹈教學時,一定要注重舞蹈基本功指導,在實踐期間不僅要為學生示范舞蹈基本功,還需要在為學生講述舞蹈技術動作時候,準確告知學生舞蹈動作要領,同時要求學生依次作出相應的舞蹈動作,之后再結合學生實際情況進行一對一指導,這樣學生對于舞蹈基本功的掌握度自然會越發的深刻。例如,教師在對學生進行“藏族舞蹈基本動作”教學之前,即可圍繞著課程目標及學生實際情況,對學生進行舞蹈基本功指導,借此為學生之后順利投身于藏族舞蹈實踐中打好基礎,從而真正提升高中舞蹈教學效果。
四、加強對學生舞臺感覺培養
高中新課程標準下的舞蹈教學實踐活動在推進時,除了上述幾點之外,教師還可以加強對學生舞臺感覺培養,畢竟舞蹈教學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讓學生能夠走向舞臺,這也是每一位舞蹈教師教學努力的方向。為此,教師在高中舞蹈教學過程中,不能只是局限于舞蹈技術動作、基本功訓練,還需要在教學期間幫助學生構建出舞臺感覺,這能讓學生進一步感受到舞蹈藝術的魅力,有效增強學生舞蹈學習主動性及積極性。例如,教師可以利用學校組織的晚會、周年慶活動為學生提供一個舞臺體驗的機會,然后鼓勵學生將自己所學所創舞蹈進行大膽展示,這樣的舞臺體驗對教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真正提升高中舞蹈教學效果,并促進學生學科核心素養及能力得以提升[3]。
五、結語
綜上所述,高中新課程標準下舞蹈教學也成為這一階段教學的重要內容,教師在教學期間應當逐漸意識到高中舞蹈教學的重要性,并圍繞新課程標注優化高中舞蹈教學,結合高中生身心發展特點、利用微課技術為學生展示出舞蹈魅力,同時借助音樂與舞蹈的有效結合、舞蹈基本功訓練等措施來提升高中舞蹈教學效果,學生也能在這一過程中得到全方面的發展與進步。
【參考文獻】
[1]謝平.淺談“新課標”背景下音樂教育專業的舞蹈教學[J].藝術教育,2009(9):108-108.
[2]陶文東. 基于舞蹈視角的高中音樂學科核心素養實踐研究——以舞蹈課《藏族踢踏舞組合》為例[J]. 中國音樂教育,2020(2):19-23.
[3] 衛瑋. 略談新課標下"舞蹈與音樂"模塊的教學構想[J]. 讀與寫(上,下旬),2016,13(10):32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