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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風強家村窖藏器恒簋蓋銘新釋
——從西周世官的特殊現象考察*

2023-02-02 09:06葉先闖
文物春秋 2023年6期
關鍵詞:季氏銘文家族

葉先闖

(廣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廣西 桂林 541001)

出土于陜西扶風縣強家村窖藏中的恒簋蓋,與同窖所出屬于虢季氏家族的其他銅器似有隔閡,故而學者大都不把該器器主恒排入虢季氏家族世系中。關于該器的銘文釋讀及恒的身份迄今仍多有令人困惑之處。筆者曾在研究西周世官制時發現殷簋銘文中提及受命者殷繼承前輩職務的關鍵句“更乃祖、考、友”和恒簋蓋銘中所記職務傳承的冊命辭句有相似之處,殷簋銘文或可為理解恒簋蓋銘首句提供新啟示,故不揣淺陋,試作對比分析,以期能為合理解釋強家村窖藏銅器群之人物關系增添助益。未敢言必,敬祈指教。

一、關于恒的身份問題再提出

1974年12月,陜西扶風縣黃堆公社強家生產隊隊員在平整土地時發現一批西周銅器,遂令這一窖藏器群重現人間。這其中包含1 件師鼎、1 件師臾(或有學者隸定為“丞”)鐘、2件即簋、2件恒簋蓋和1件鏤空豆。諸器中最能為此窖藏家族提供世系證明的,當為師臾鐘。鐘銘首句云“師臾肇作朕烈祖虢季、公、幽叔,朕皇考德叔大林鐘”(《銘圖》[1]15350),其中的“公”另見于傳世銅器師望鼎(《銘圖》2477),器主自稱“太師小子師望”,稱其先父為“皇考公”。再加上師鼎銘出現的“朕考郭(虢)季易父”以及即簋銘所見“朕文考幽叔”,已大體能通過人名將諸人物之間的關系進行系聯(詳見后文)。

饒有趣味的是,同出于該窖藏的恒簋蓋(圖一)器主恒以及銘中所提及“文考公叔”,學界一般都不將其與上述虢季氏家族人物進行世系關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或是恒和他的“文考公叔”并不見于師鼎、師臾鐘、即簋等諸銘,無法作人名比對。恒簋蓋銘(《銘圖》5218,圖二)按傳統句讀可隸釋如下:

圖一 強家村窖藏出土恒簋蓋

圖二 恒簋蓋銘文

早年的發掘簡報認為,這批銅器“既非一時之作,又非一家之物。作器者共四人,師、師臾、即以及恒。即和師臾為一家之人,屬虢國族的一支,師可能是鄘國族的一支,……師、恒同師臾和即是什么關系,為什么銅器又藏在一個窖穴之內,尚待研究”[2]。簡報所說的“師可能是鄘國族”,系銘文誤識,目前已知師的皇考為虢季易父,此人亦屬虢國族支系,更確切地說屬于西虢的小宗虢季氏,師、師望、即、師丞(臾)為該族連續四代[3]。簡報指出諸器并非來自同一家族,現在又已知師、師臾、即皆屬虢季氏,那唯一的族外之人便只能指向恒了。如朱鳳瀚先生所分析,“除恒以外,可知師與師望鼎之師望、即、師丞是連續四代人,師為虢季易父子,所以這個窖藏是虢季氏家族所儲”,“惟此窖藏中之恒簋的作器者恒,雖其所作器與上述諸虢季氏器同出,但僅由銘文不能肯定其必屬虢季氏族人之后人?!绻泱c同窖所出器同屬于虢季氏,則恒也可能應與即同輩,所云公叔是師之子師望(幽叔)”[4]665。朱氏的看法還是非常謹慎的,一方面他認為僅靠銘文不能肯定恒屬于虢季氏的后人,但另一方面又不否認恒與虢季氏可能有血緣關系,如果后者成立的話,那么恒簋蓋中的公叔就應是幽叔。

朱氏提出的兩種可能,分別得到了一些學者的支持。黃盛璋先生指出“恒簋蓋既和即簋相配而用,必為一家之器,恒亦當為虢季之后”[5],然并未為恒與即、師臾的家族系聯找到其他有力的證據。韓巍先生進一步推論,“恒可能是即之弟,恒的文考公叔,應是師的另一稱呼,幽叔是稱其謚號,公叔則是稱其封爵”[6],但將恒視為即的弟弟,并認定公叔、幽叔為同一人的觀點,于銘文本身找不到內證,僅因公叔、幽叔排行皆為“叔”便認作同一人,只能視為一弱證據。是不是還有其他人物關系的解釋可能?

通過同名人物系聯、解讀銘文,一直是金文研究的常見作法。在如何看待恒的家世問題上,繼續擴大人名系聯的范圍,不失為新的解決思路。李零先生就曾懷疑恒是眉縣楊家村單氏家族窖藏中單的先高祖公叔之子[7],言外之意似已將恒認定為單氏后人。黃錦前先生據器物形制、紋飾推斷恒簋蓋不在共懿世,而應早到西周昭穆之際,恒簋蓋所見“公叔”與賢簋銘中的公叔系同一人,因此恒與師臾先祖“虢季”或系兄弟關系,恒也可能就是虢季私名,二者實為一人[8]。

1995 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三門峽李家窯村北發掘了14 座西周墓,其中面積最大的M44 出土了一件有銘青銅簋——追夷簋,為確定墓主人身份提供了依據。由于三門峽是兩周之際西虢東遷的所在,且M44 所在地層和上村嶺虢國墓存在疊壓關系,時代可定在西周晚期[9]。再加上追夷在作器時特意提及“用作朕皇祖(宮)仲簋”,故張懷通先生推斷仲為公師之后,追夷屬于西虢的小宗宮氏,這一分支在西虢東遷以前已定居三門峽。至于定居于此的原因,張先生認為可據恒簋蓋銘來作推測:恒當為宣、幽時代人,而恒簋蓋銘中出現的“直”地大約就在三門峽,“恒受王的任命到直地蒞事,一同前往的可能有年齡與輩分都相差無幾的追夷。恒可能是只身前來,他的家族仍留在原地,所以恒簋蓋發現于強家村西周青銅器窖藏”[10]。按照張氏的邏輯,追夷作為小宗已自立門戶,故先大宗之前在直地定居,而與之同出一家的大宗之后恒還留在原地,似有將恒與追夷認作虢季氏大小宗的傾向。

綜合上文可以看出,前賢對恒生存年代的認識分歧很大,或主西周早期或早中期之際說,或推定在西周晚末,這對理解恒的家世實已構成障礙,而對恒簋蓋銘的解讀也是歧見迭出,迄無共識。尤其是銘文首句“恒!命汝更克司直鄙”各家考釋不一,關鍵點就在于對“克”的理解上。馬承源先生主編的《銘文選》認為當為人名,“司直”猶擔當,遂將首句譯作“命令你賡續,擔當鄙師”[11]。黃盛璋先生推論此銘之“更”或有“更換”之意,“”用為地名,大意是說“王因要恒管理直鄙,所以令恒更換于處,以便管理”[5]。李家浩先生另作語法結構分析,提出“命汝更克司直鄙”與“A 胥B 司C”一類句式十分相似,“”與“胥”處在同一語法位置,“克”處在被“胥”人B 的位置,因而本銘之“”訓為輔佐,意為“恒命令你繼續輔佐克管理直邑邊鄙之地”[12]。黃明磊先生則將恒簋蓋銘的“克”作為一個人名,指出師為虢季易父之嫡子,而師之弟有兩位,一是公叔,一是幽叔,即與恒乃虢氏小支家族中的小支,他們擺脫宗族的束縛而直接服務(投靠)于王室,并從周王那里獲得職務委派[13]。王進鋒先生主張恒、都是人名,二人可能是親屬,但從直呼其名來推斷,又不可能是直系前后代的關系,銘文反映了世官制度里繼承源和擔任者確定的靈活性[14]。

總體而言,各位先生對恒簋蓋銘以及恒之家世的探討,既有合理之處,亦有可進一步討論的空間。首先,對恒的時代認識差異較大,單純依靠不同器銘的同名人物來系聯恒的家世,或有武斷之嫌。其次,恒簋蓋銘中的冊命語辭中、克二字,究竟都是人名,還是只有其中之一是人名,久訟不明。最后,由于恒簋和師臾鐘、即簋等同出一窖,內在的關聯性也許更不容忽視,恒的身份是不是僅有直系親屬可以當之,還是有同血緣但非直系的其他可能性,實有必要再作深究。恒到底能否與虢季氏家族作系聯,為什么恒簋蓋可以出現在明確隸屬虢季氏家族的窖藏中,這些疑問還未能在前說中找到滿意答案。筆者將在進一步研判恒簋蓋年代的基礎上,嘗試為這批窖藏銅器群中的人物關系找到其他解釋之途。

二、從殷簋銘文再看恒簋蓋銘之斷釋

恒簋蓋的年代,可以從兩方面來考察。一是依據器物類型學對其年代進行判斷。該簋蓋面隆起,下有短子口,上有圈狀捉手,通體飾瓦紋,與師遽簋蓋近同,后者被認為屬于西周中期懿王前后器[15],黃盛璋先生業已揭示恒簋蓋和即簋可以相配而用,顯示二者年代必近,而即簋作為流行于西周中期后段的斂口圈足簋的代表[5],時代大致也在共懿世。再有,恒簋蓋銘中所見“用事”“夙夕勿廢朕命”,均是西周冊命銘文中的套語,相同語句也多出現在牧簋、師酉簋、師釐簋、師虎簋、蔡簋、大克鼎、師克諸銘中,屬于盛行于西周中晚期的習語[16,17]。從以上兩方面來考量,將恒簋蓋的年代判定為懿世左右較為穩妥。這樣一來,恒簋蓋銘中出現的公叔,不宜再與單氏第二代先祖公叔或者賢簋銘中的公叔相系聯,因為盤銘記單的“皇高祖公叔,克逑匹成王”,其活躍在西周初期[18]。而賢簋的制作年代,一般認為在西周中期偏早或早期后段[8,19],故該銘所記“公叔初見于衛”的史實,必還在器物制作之前,公叔的主要生存年代也當在西周早期。由此即可推斷,這兩位公叔與恒存在父子相承的可能較小,而除了人名相同外,實難發現能夠令其系聯的其他相關證據。

前文提及筆者在研究西周世官制時發現,殷簋銘文中受命者殷繼承前輩職務的關鍵句“更乃祖、考、友”和恒簋蓋銘中所記職務傳承的冊命辭句有相似之處。在明確恒簋的年代屬于西周中期后段之后,為了更好地解釋恒簋蓋銘,或可參考殷簋銘文(《銘圖》5306,圖三)中相類語句,為合理解讀恒簋關鍵句“命汝更克司直鄙”提供人物關聯上的全新啟示。

圖三 殷簋銘文

殷簋銘文作:

唯王二月既生霸丁丑,王在周新宮,王格大室,即立。士戍右殷,立中廷,北向,王呼內史音命殷,錫巿、朱黃(衡),王若曰:“殷,命汝更乃祖考友司東鄙五邑?!币蟀莼?,敢對揚天子休,用作寶簋,其萬年寶用,孫孫子子其永寶。

殷簋1984 年出土于陜西耀縣丁家溝銅器窖藏,時代大約在共王世。銘文主要記述周王冊命殷主管東鄙五邑之事。但比較特異的是,殷這次接受冊命的職務并非來自于祖考,而是“祖考友”,令人費解。有學者將“友”理解為器主祖先之名[20],也有人參照其他相似冊命銘文,比如師虎簋銘“先王既令乃祖考事嫡官司左右戲繁荊”,班簋銘“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趩觶銘“更厥祖考服”,以為諸銘“服”“事”都是官職、職事之義,而服、事二字所在句中的位置恰與殷簋“更乃祖考友”之“友”相同,所以“友”解為職務、官職之義最為合適[21]。但多數學者還是遵從金文常見“友”的含義,釋為“僚屬”或徑作“親屬”,主要取決于學者將“友”看作是與器主存在血緣紐帶的同族之人還是非血緣關系的異族之人[22]。

“友”在金文中常與“僚”“寮”并現,如夨令方彝銘“左右于乃寮與乃友事”,張亞初、劉雨認為“友是職官的一種稱呼。在金文中寮與友并稱,寮友都是部屬、助手之稱”[23]。唐蘭先生也指出,“僚和友都是助理官事的,但友的職位應略低于僚,常見的有大史友,內史友等”[24]。金文還有“尹氏友”(尹氏也是內史),如善夫克有“尹氏友史趛”,其中“友”也指僚屬。此外,金文中還多見將貴族社會生活中宴饗對象稱為“多友”“多朋友”“多諸友”,可見有時“友”就是“朋友”的省稱,而“朋友”多用以指代同族兄弟[4]296—297,故何景成先生認為那些充任官長屬吏的“友”主要來源即是同族的兄弟[25]。鑒于文獻中“友”的族屬性質不定,其與被冊命者之間的關系是同宗,抑或非同族人皆有可能[26],故在如何看待殷簋“更乃祖考友”問題上,或有以下兩種可能性:

如果僅僅將“友”視為與殷無血緣關系的異族之僚屬,那么殷簋銘文所顯示的職位交替,似乎顯示西周世官在運行過程中有斷而復續的曲折因素。也就是說,殷獲得主管東鄙五邑的職事,賡繼的是其祖考的僚屬,而這一職事當也曾為殷的祖考所執掌,只是在其父向殷傳遞的過程中,或因某種不可避免的原因而中斷,由其祖考之“友”再交接于殷。師父鼎銘記載師父“用司乃父官友”,即掌管其父職的僚友,說明“友”可以在代際間進行承繼。陳英杰先生即認為,“友相當于后世的僚屬,這種僚屬對其上司具有人身依附關系,這種人身依附關系可以世代相承。這些友構成家族組成的重要政治力量,因而受到重視”[27]。從殷簋銘文來看,“友”不僅可以在家族內部進行縱向承繼,而且可以扮演世族內職官過渡人的角色,將某一職位暫時代管,然后再次回傳給他所服務的貴族家族的同姓后輩。但這并不常見,或許只能視為特例。

如果將“友”視為有血緣關系的族人,那么這個“友”最好理解為同族的兄弟,這樣殷接受主管東鄙五邑的職事,也必然逃不開世官的范疇。照此推算,此官職或已在其家族內部延續了兩代或三代,分別是祖、考、友(族兄弟),其中的“友”既可能是殷之父考的“友”,后來被殷所繼承,也有可能就是與殷同輩的“友”。也就是說,當殷被冊命時,該職官或已在其家族內歷經三世四人,殷的職位系直接承襲自他考父或自己的族內之友(族兄弟)。而這種族內從兄弟間幾乎同司一職(為內廷宰官)的情況,近有同出鄭井氏家的衍、槐、康皆“司王家”的器銘完全可作例證[28]。由此二例,似可增加對于西周世官傳承的新認識,即官職有時不必僅在直系血親中承襲,偶爾也會將旁系兄弟納入到世官序列中。這背后所反映的,其實就是世官運行過程中于嫡長子繼承制的宗法原則之外,族內世官也是有選賢用意的,只有那些更賢能的子弟才會為祖考所青睞,而非一定按嫡庶長幼之序來接替先輩之職,目的是穩固家族勢力,光耀門楣[29]。以往學界對西周世官的理解,大都還固定在父死子繼或孫繼祖職這般具有明確血緣關系的縱向職官繼承中,實際并不全面。殷簋銘中“友”的存在,就為西周世官的另類表現形式提供了其他可能性,即家族僚友有時也會參與到貴族世官過程中,這是此前多不被注意的。

以上兩種可能,為理解恒簋蓋銘打開了新途徑。尤其是按第二種可能性,我們似可參照殷簋銘對恒簋蓋銘中的人物關系重新作出闡釋。

小 結

西周世官的表現形式繁復多樣,據筆者初步研究,至少可分為兩大類五種形式,而且世官制并不與尊賢選賢背道而馳(可參見拙作《再論西周世卿——類型表現及其特點》,待刊)。今從西周世官的一種特殊現象,即族內“友”可偶爾參與到貴族世家的職位賡繼中,為扶風強家村銅器恒簋蓋合理存在于虢季氏窖藏中再進一解,自未敢言必當如此,但從同窖所出他器的人物稱謂和常情度之,不無同出一家的可能性,或至少存在某種親密關聯。概言之,恒是虢季氏的另一位小支后裔,系小宗之后,與恒是公叔這一分支的大小宗關系。恒在其家族內地位偏低,僅相當于大宗僚友的身份,他繼承的或許是其族兄弟和族侄的職位。由于恒不是大宗后裔,按常理來說,他并沒有資格依循世官制的自然發展,獲得本屬于大宗的職官或職務??赡苁怯捎诖笞诤罄^無人、突遭死亡等不可抗因素,更可能是因為他本人在族內確為賢能,才能以友的身份賡繼“司直鄙”的職事。這樣便可以解釋為什么恒看起來與虢季氏大宗后裔格格不入,但所作器卻又同出在虢季氏家族窖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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