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村產業振興中“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探究

2023-02-12 11:50
梧州學院學報 2023年5期
關鍵詞:農商法治化營商

肖 義

(梧州學院 法學院,廣西 梧州 543002)

2019年8月,“淘寶惠民·數智鄉村”第七屆中國淘寶村高峰論壇在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舉行,時任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在開幕式演講中使用了“新農商”這個概念,給農村草根電商創業者提出了一個新名詞。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從“生產發展”到“產業興旺”是新時代農村產業發展理念的關鍵轉變,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首要任務[1]。中國大地廣袤的農村也正在伴隨著城市經濟發展的進程發生了巨大變化,推動了小農經濟思維的轉變,變傳統農民為新型農民,將電商思維引入農村市場中、引入農村產品的營銷推廣中,“新農商”成了一個時代熱詞。由傳統農民向“新農商”轉變,不只是外在身份的轉變,更是深層次內在思維方式的轉變[2]。 “新農商”既是懂農業生產的農業人,又是懂電子商務的商業人,同時還是懂市場競爭的市場人。新農商的發展,具有個體發展與企業發展共市場的特點,并具有產業生產與市場經營共主體的特性,其合法權益保護對營商環境法治化的依賴性更強。

一、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的內涵

(一)法治化建設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內在要求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作為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的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國的營商環境好壞越來越受到我們自身甚至國際的關注,營商環境優良將直接決定著全球資源的吸引力強與否、人民生活是否富足美好、本國產業升級是否進一步推動等多方面。同時,我國營商環境的優化改善和發展,也將深刻地影響世界經濟的發展動力,與國內經濟高質量持續發展密切相關。

中國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不斷開放國內環境、拓展國際市場,逐步成為全球一體化經濟發展的重要市場成分。我們要持續為國際化、區域化經濟發展提供穩步的發展動力,就必然需要不斷改善國際國內營商環境,而非在固有的市場蛋糕中“犄角”競爭。2019年世界銀行在當年的《2019年年度營商環境報告》中指出,中國在總共10項的營商環境評估指標中,有7項營商環境指標已經得到了明顯改善,位列東亞以及太平洋地區的前10名。我們應該看到,雖然我國整體上的營商環境有了顯著的提高和改善,但從營商環境的系統性、科學性、法治化等細節方面仍然有許多值得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在國際、國內市場進一步開發拓展進程中,優化營商環境,加快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2021年1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匯報,要求進一步打通落實堵點,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3]??梢?,法治化建設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內在要求。

(二)法治化建設是新農商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

新農商是鄉村產業振興中的一種新型經濟體,是農業產業數字經濟發展進程中城鄉融合的直接表現。作為順應新時代經濟發展的產物,新農商經濟體及其營商環境的良性發展迫切需要國家政策引導及法律保障。2019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4]”。習近平總書記對這一重要論斷的深刻闡釋,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發揮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主動性、投資興業的積極性,營造了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5],并為推動鄉村產業振興和新農商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以市場化、法治化為基礎,以國際經濟一體化、區域化發展為范式,構建的政府服務與保障機制。新農商營商環境的法治化機制,即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公正透明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和監管程序,強調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鄉村產業振興發展,共享新農商經濟高質量發展機遇,在法律保障機制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各級地方政府部門公平對待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偏私。法治化建設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只有夯實法治基礎才能保證市場經營者、投資者能夠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享受公平的市場環境,進而維護其合法權益。應該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已成為中國市場經濟的共識。只有依靠良法善治,才能促進公正、穩定預期、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活力。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只有以法治化建設為抓手,才能促進新農商營商環境的優化和全面推進[6]。

(三)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的時代解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2021年2月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出臺,2021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頒布[7],這些文件和法律制度的出臺,標志了鄉村振興逐步走向法治化建設道路。鄉村產業振興以及鄉村法治建設,都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

新農商是懂農業同時也懂電商的生意人,他們準確地抓住了信息時代的商業機遇,讓鄉村產業插上了電子商務的翅膀,開辟了全新的產業營銷模式[8]。應該看到,近年來新農商們利用“直播帶貨”等電商發展方式,迅速拓展了農業特色產品的銷售渠道,增加了農民收入,特別是人工智能和農業大數據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農村物流業的快速發展,都為農村的產品、服務走向新的市場舞臺提供了發展新機遇。農業產業振興離不開法治保障,法治是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的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已成為常規工作。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專門提到,要“不斷打造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盵9]構建開放型國際國內市場營商環境,要以市場為基礎,以法治化為保障。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新農商作為鄉村產業振興的新興經濟體,代表著新興產業發展模式,其要繼續實現競爭力、生產力的優勢和持續市場化發展,就必然要以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為基礎和保障。

二、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困境分析

新農商是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進行農業產業經營和傳播的新型農產品經營主體,其營商環境涵蓋了市場經營主體的整個營業過程及影響因素的總和,涵蓋了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務環境、人文環境等各方面因素[10],也就是說,新農商在進行經營活動時最常受到的除了市場環境的影響外,還有更多方面是來自政務環境和法治環境方面。一般來說,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營商環境的影響因素就決定了一個地區的生產力和競爭力指標。符合經濟社會法治化建設基本要求,營商環境才能保障其自由、開放,發揮穩定性。當前新農商營商環境在法治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難題,主要體現在以下3方面。

(一)法律與政策保障機制尚不健全

全國各地近些年針對“農產品+電商”新模式出臺了相關管理規定和文件,如北京、上海等地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經驗,但系統性的國家立法及相關具體執行制度尚不健全,專門針對優化新農商營商環境的政策保障機制仍然較為欠缺。面對市場營商環境發展中存在的或突發的新問題、新形勢,目前尚有許多需要優化的地方,特別是對于新農商這一新興經濟體,其營商環境良性有序發展的保障機制方面,目前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制,現存的制度還有值得商榷和進一步具體細化的地方[11]。另外,我們還應該看到新農商對于營商環境法治建設的參與機制還不健全?!斗ㄖ沃袊ㄔO規劃(2020—2025)》中雖然明確地說明了法治制度征求意見機制,要充分參考民眾的意見,增強法治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但目前關于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建設中,還存在對農業產業和企業的意見征求力度不夠、重視不夠的情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產業和企業參與營商環境法治建設的作用發揮。相關鄉村產業或行業是營商環境中主要的參與主體,法治建設的進程和水平,直接關系到行業、企業的最終獲得感。此外,新農商作為營商環境中新興的市場主體,其發揮市場作用的保護機制方面還存在不足。政府引導與市場調節雙向機制之下,新農商不同體量、不同渠道、不同環節的產業經營主體,在市場資源配置和優惠政策方面仍有較大差距。我們需要在這些方面加強對新農商營商環境的一體化保護,如政府補貼、銀行貸款、優惠政策等,從而保障中小農商經營主體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步發展,促進農村經濟建設,推進鄉村產業振興。

(二)政府服務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

新農商營商環境中影響較大的因素是政府法治化服務水平。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水平,與政府服務水平的提升是相適應的。面對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地方政府如何處理、治理的水平高低都直接影響著地方經濟營商環境的優化程度。目前,雖然“放管服”改革已經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放權的服務理念尚有待進一步轉變。從實際工作情況來看,一些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思維上仍然停留在“管”上面,“領導會上強調、工作任憑經驗”的形式現象也時有發生,政府監管措施單一,程序制度不健全,服務鄉村產業振興的法治意識不強,新農商扶持政策的執行力度不夠,嚴重制約了新農商營商環境的優化。

(三)新農商法治化公共服務機制不完善

目前,地方政府偏重政策引導,基于新農商合法權益保護的法治化公共服務體系還存在不足,加強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宣傳,提升社會公眾意識的公共法律服務機制不夠完善,無法滿足新農商發展需求。新農商經營主體多為中小型經濟體,經營活動既與農業產業相聯系,又與電商平臺交互協作,更與消費者直接打交道,各主體相互之間信息與資源不均衡,區域化發展不平衡,當糾紛矛盾問題激化,特別是發生參與主體較多的糾紛時,新農商經營主體之間很難自我協調解決,許多小型鄉村產業企業甚至沒有能力聘請高水平法律顧問團隊進行維權。政府引導與監管機制難以做到精準細微地解決糾紛或困難,一味選擇司法維權成本又會過高,公共服務體系缺少法律宣傳與服務機制,將不利于新農商企業合法權益的保障,這就需要政社企協同,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社會意識,共建政府監管向社會協同轉變的法治化公共服務體系。

三、優化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策略

鄉村產業振興與鄉村法治建設,都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涵。新農商已成為鄉村產業振興的新興動力,法治化營商環境是其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優化,應當注重以下4方面。

(一)構建鄉村產業振興品牌產權保護機制

新農商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中承擔著重要任務,其帶動了農村電商的發展,并成為新型農產品市場占有率提升的助力者,形成了自主作業的工作模式。優化農村電商市場環境,也需要構建鄉村產業品牌產權保護機制。其一是倡導建立新型農產品知識產權品牌保護機制,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作為機制保障者,建立標準化生產規程,完善產品檢驗認證機制,提高農產品品牌經營效應。在這一方面,國家層面的設計與行動方案已出臺實施,如,2022年2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印發,提出實行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提升農機裝備研發應用水平,開展農業品牌打造等多項助力鄉村振興的知識產權舉措[12]。其二是加強農產品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治機制,重視產權保護的監管機制。對新農商品牌產權保護的監管,應結合農村電商的特殊性,從維護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權利等多角度出發,轉變傳統的監管觀念,充分調動社會組織以及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從而優化新農商品牌產權保護的環境。商務、工商等相關涉農部門應加大對農村電商市場的監管和保護力度,加快推進新農商品牌產權的商標、專利等的注冊登記,引導新農商經營主體規范運行,實現可持續化發展。

(二)完善新農商法治化建設的政府服務機制

新農商作為一個新型的營商種類還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在政府管理與服務層面以及法律保障層面,尚有很多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商營商環境優化發展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應當要堅持樹立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實用性,切實發揮在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中的監督和引導作用。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重點在于法治化制度的設計,應當根據新農商的發展需求和特點,相關職能部門健全工作聯動“一站式”機制,發揮協同服務“最后一公里”作用,簡化法律法規執行的流程和步驟,做到既要符合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又要最大程度地降低農商項目辦事的過程成本。

政府相關部門應以優化營商環境為目標,聽取各方意見,科學制定營商環境法治化管理與服務機制,及時總結梳理和反饋法治建設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充分發揮法治化建設風向標作用,引導新農商經營主體形成共同建設營商環境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其一是構建健康的政治生態環境,特別是地方政府在農村發展與鄉村治理層面,應制定科學有效的機制,保障營商環境法治化健康發展。其二是地方政府應開展多元化的特色法治服務,對新農商的項目專門開辟綠色服務通道,扶持農商企業健康發展。在助力鄉村產業振興和農村脫貧攻堅成果相銜接的同時,對鄉村產業發展進行對口幫扶,真正解決中小農商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其三,筑巢引鳳,地方政府應結合新農商自身的發展特色和需求搭建服務平臺,并以相關制度配套措施,充分發揮鄉村產業振興中新農商的主體積極性,帶動農村廣大群眾在法治軌道上勤勞致富,從而進一步促進新農商營商環境的優化和發展。

(三)提升新農商法治化建設的社會意識

營商環境的法治化建設,離不開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努力,除了加強政府對新農商發展的服務機制建設之外,還需要營造新農商經營主體和消費者之間良好的法治社會環境。發展新農村建設,構建現代鄉村治理格局,推進鄉村法治建設,提升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也勢在必行。

相關政府部門應借助智慧型法治平臺建設,利用大數據手段做好營商環境的宣傳工作,同時及時進行經驗總結,匯總各地區的先進做法,通過聯合媒體開展營商環境法治化宣傳推廣,以期其他地區可以對照改進自身做法,從而不斷優化和創新。開展有針對性的農村地區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相關企業從業者、政府部門執法人員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和法律素養,在鄉村產業振興中帶頭學習優化營商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針對新農商運用電商平臺開展產銷融合的相關創新舉措,如微信、微博營銷、直播帶貨等;有關部門應充分協作,構筑農村電商的法治精神,多元化、多形式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提升農村電商發展的法治意識,讓新農商企業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下發展,并尊重法律,正當競爭。

(四)健全新農商營商環境的司法服務措施

2022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要著力強化執法司法供給,更好優化營商環境[13];在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各環節,要針對營商主體經營行為,加大反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反惡意炒作等領域的司法工作力度,推動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法律法規;要依法推進鄉村產業農商企業合規改革,完善涉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的常態化機制,推出安商惠企的便利措施,促進農商企業依法經營、放手發展[14]。202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15];以助力鄉村建設行動、以落實惠農富農政策為目標,完善司法服務和保障措施,努力營造法治鄉村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暢通涉農案件綠色通道方面,優化升級訴訟服務,依法懲治涉農犯罪,營造安全穩定社會環境,依法審理涉農糾紛案件,完善涉農專案審判機制,加大涉農執行工作力度,及時兌現涉農勝訴權益。因此,我們應當以司法機關以及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機制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便民網絡建設,健全司法服務措施,促進新農商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健康發展。

四、結語

隨著農業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普及,鄉村地區的信息傳輸設施設備日益完善,農村物流產業快速發展,都直接帶動了新農商這一新興經濟體的崛起。同時,新農商經營形式的發展,也帶動了鄉村產業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廣開了就業創業門路,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一環。新農商營商環境的法治化保障是當前社會各界需要認真面對的議題。鄉村地區因地制宜生產出了許多特色農產品,通過電商平臺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電商銷售的方式多種多樣,包括生鮮到家、扶貧專供、農旅結合等,“互聯網+農村”的融合發展模式為鄉村產業振興提供了新的機遇,鄉村產業發展探索出了一條信息化時代的新農商路線。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法治才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要使新農商持續穩定發展,就必然要不斷加強法治與制度建設,加強法治監管,優化政府服務,逐步打造線上線下高效農商服務模式,保障新農商在公正法治的營商環境中激發內生動力,實現長足發展。

猜你喜歡
農商法治化營商
營商環境“優”,一域發展“暖”
浙江大學全球農商研究院
浙大全球農商研究院
優化營商環境的法治保障
互聯網上再造一個青島農商銀行
營商環境軟轉型
5>60,青島農商銀行發展的真命題
家庭教育法治化的幾點思考
打造營商環境邀您共同參與
信訪法治化中的權利義務配置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