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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社會的辯證法:非同一性作為同一性秘密目標的實現

2023-04-17 03:38王桂敏
科學經濟社會 2023年6期
關鍵詞:技術理性資本受眾

張 奪 王桂敏

算法是指除卻數據內容的計算程序及其形式化過程,是工業文明數字化轉型的基本特征。算法社會則是以算法程序為基本運行邏輯的社會,即確立了算法權威、算法正義以及算法合理性的社會形態。算法既體現了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為代表的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同時又展現了人物關系、人人關系乃至人機關系的新形式,既體現了一定程度的解放旨趣,同時又具有非常強大的意識形態功能。

一、算法與數據:資本邏輯與技術理性同一性原則的邏輯繼續

算法伴隨機器大工業的社會化大生產而產生,是現代工業文明的基本屬性,泰勒制就是算法應用于工業生產的典例。泰勒制的科學管理就是算法的結果,即工序、勞動與工具之間通過計算實現最佳配置。進入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核心生產要素,算法成為“第一生產力”,大數據算法具有了無可比擬的權威性與優越性。大數據之“大”不僅在于數據規模之龐大,更在于數據計算分析能力之強大。大數據為算法提供了豐富的內容,算法則規定了數據分析的有效形式,通過復雜程序的智能計算,可以實現對數據相關性的高效分析,準確評估和掌握社會運行規律以及人的思維與行為模式。算法以其科學性與高效性確立了在后工業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權威地位,具有了不容置疑的正當性與合理性。然而,我們在擁抱與享受算法社會種種高效與便利的同時,也必須辨識潛藏其中的本體論邏輯與意識形態屬性。一方面,算法作為一種生產手段與效率工具,體現了生產力推動社會變革的決定性作用,其自身屬性與價值無涉。但另一方面,算法似乎又具備了自律性與實體性特點,異化為一種社會控制的異己力量。其根本在于,算法的實質依然是技術理性同一性原則的邏輯繼續與膨脹,算法的作用依然是服務于資本邏輯“普照的光”的外化需要與自我實現。

以計算機“二進制”為基礎的算法程序是“非此即彼”形而上學的重要體現,是“知性為自然立法”、以“無序創生有序”的理性本體論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人之安身立命對于確定性的理性追求。理性以同一性原則賦予世界以秩序,算法不僅蘊含和遵循這一原則,而且是技術理性之同一性原則在后工業社會的繼續與膨脹。理性同一性原則在認識論上意指主客觀的一致性,即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概念化集中代表著思維同一性,概念的生成即理性認識不斷排斥差異性與特殊性,不斷實現抽象化與一般化的結果。然而,概念具有抽象化形式,但其實質應該是思維具體的再現,是“許多規定的綜合,因而是多樣性的統一”①《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頁。。阿多爾諾也強調:“哲學的反思要確保概念中的非概念物。否則,根據康德的名言,概念就是空洞的,最終由于不再是任何事物的概念而成了虛無?!雹诎⒍酄栔Z:《否定的辯證法》,張峰譯,重慶:重慶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頁。與概念之抽象化形式相類似,算法是定量化、計算性的技術理性主導下的社會運行機制不斷“合理化”的必然結果。盧卡奇早在批判泰勒制、揭示物化現象時就強調,“合理化”的生產體系和社會機制已經取得了超人的自律性,人被整合到這一機械體系之中變成了抽象的數字,失去了主體性與能動性?!半S著加強機械化和合理化,完成一件工作所必要的時間周期(這是合理計算的基礎),則從僅僅是一個經驗的平均數轉化為一個客觀上可以計算的,作為工人所面對的固定的和既成的現實的工作定額。隨著對勞動過程的現代‘心理分析’(在泰勒制中),這種合理的機械化一直擴展到工人的‘心靈’中……”③盧卡奇:《歷史與階級意識》,王偉光、張峰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87頁。數字化如同概念化一樣也符合理性同一性原則,數字化同時也是一種人所固有的“拜物教”式的思維傾向。概念化將具體復雜的事物關系轉換成物與概念之間、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關系,數字化則將包括人在內的一切感性事物的關系轉成抽象的量的比較關系。在大數據算法的強化作用下,數字化成為個體社會化的重要途徑與基本方式,成為一種社會規范和運行標準,成為人之基本的存在方式。數據是算法的基礎,也是數字化的結果和體現,將人與物全面數字化并最大限度地獲取數據,是大數據算法的邏輯起點和內在要求。

資本的抽象化同時大大地鼓勵和強化了數字化。換言之,算法是資本同一性原則的內在要求,歸根結底服務于資本的增殖邏輯。阿多爾諾強調,正是資本主義的產生使同一性原則逐漸制度化,成為具有暴力性質的奴役力量和意識形態。在他看來,資本主義現實秩序就是一種同一性,同一性的現實基礎正是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等價交換過程?!敖粨Q原則把人類勞動還原為社會平均勞動時間的抽象的一般概念,因而從根本上類似于同一化原則。商品交換是這一原則的社會模式,沒有這一原則就不會有任何交換。正是通過交換,不同一的個性成果成了可通約的同一。這一原則的擴展使整個世界成為同一的,成為總體的?!雹侔⒍酄栔Z:《否定的辯證法》,第143頁。阿多爾諾立足于商品交換深刻揭示了資本主義現實秩序及其意識形態所體現的同一性原則,遺憾的是他并沒有深入對資本的本體論批判之中,并沒有從資本無限增殖的本性中尋解資本主義同一性秩序。馬克思則從“抽象勞動創造價值”出發,科學揭示了“死勞動吮吸活勞動”的剩余價值資本化的二律背反。商品交換的基礎是取消了使用價值之質的差別的“同質等量”的商品價值。價值是資本同一化的結果,也是資本自我實現的形而上機制,被抽象為“虛無”的則是人類的具體勞動??梢哉f,資本化與商品化的抽象化機制是同一性更為直觀的體現,這一抽象化過程既詮釋了一種唯心主義形而上學,也勾畫了現實世界的控制秩序,同時又以一種“等價交換”的景觀遮蔽了資本家無償占有工人剩余價值之剝削關系實質。正是由于資本的抽象化與同一化使之有資格到處游蕩并尋求增殖,將整個世界納入自己的商品化體系之中。如同資本要求將一切事物商品化一樣,算法也必然要求將一切事物數字化??梢哉f,大數據算法承繼了資本與技術理性的同一性原則,將“數字拜物教”與“商品拜物教”匯聚一身,在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同時也實現了對人的“全景監控”和全面剝削。

新興的算法技術在急劇地改變人類生存方式,不僅降低了行為決策成本,提升了社會治理效能,為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同時也毫無保留地淪為社會控制的工具與意識形態。算法以其技術合理性的外觀確立了一種正義邏輯,成為政策制定與執行的合法性基礎。在高度智能化與自動化的社會,尊重算法成為新的科學道德,似乎算法的復雜性、高效性就是正義與非正義、合法與不合法的劃分依據?!啊惴ㄕx’由此構成了算法社會的意識形態幻覺:因為算法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尊重算法成為潛在的無意識律令?!雹谥苤緩姡骸端惴ㄉ鐣奈幕壿嫛惴ㄕx、“荒謬合理”與抽象性壓抑》,《探索與爭鳴》2021 年第3期,第9-12頁。算法的意識形態功能突出地表現為對人的數字控制,讓人自覺成為算法所定義的對象,不僅將人抽象化為可計算的數據,又將個體數據同一化為商品。一方面,算法借助數據以一種“類主體”的姿態與人交往并塑造整個世界,儼然“世界統一于算法,數據是萬物的本原”。物的支配性發展為數據的支配性,機器對人的統治演變為算法對人的統治。人作為社會關系的總和表現為數據以及數據關系的總和,人被轉化成一種非歷史的、平面化的數字存在。另一方面,個體數據如同人的勞動力一樣被商品化,變為資本增殖的工具。數據作為商品不斷地去隱私化和去個人化,不斷地被透明化和市場化,不斷地由個人控制向社會控制轉移。對個體數據的收集猶如資本原始積累的暴力掠奪,算法“投其所好”的定向推送又如宗教洗禮式的精神控制。與被迫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不同,人們是在個性定制的美妙的“景觀世界”中主動地、無償地獻上自己的數據,自覺而又愉快地淪為算法程序中服務資本增殖的數據源。人們的思維與行為都會受到算法潛移默化的控制與塑造,都要通過十分嚴格的數據篩選與過濾,誰控制了數據與算法,誰就控制了人們的思想與行動。由于“算法黑箱”的存在,作為數據提供者的大眾個體卻無從得知數據如何被使用,無權知曉算法的邏輯與意圖,更談不上對算法程序的評判與監督。然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表面上看,數據與算法代表的合理化與智能化進程能夠成為解放人的積極力量,但在很大程度上又導致人的主體性的進一步失落;表面上看,算法成為一種自律的實體性力量,但其實質又是可操控的。個體數據商品化是數字經濟的資本邏輯,數據控制權由個體向社會轉移,實際上是在向資本轉移。在資本邏輯下個體數據的經濟價值被充分挖掘,算法程序的社會控制功能被不斷提升,大數據算法的便利與高效顯然是資本之經濟權力操控整個世界的便利與高效,算法正義的意識形態又為這種算法操控尋求正當化與合法化依據。如果說概念之同一性形成了人對客體世界的全面統治,那么算法之同一性則是人對其自身的無限操控。

二、分眾與個性:“非同一性秘密目標”的實現曙光

“自我異化的揚棄同自我異化走的是同一條道路”①《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2頁。,算法社會在強化數字控制的同時也蘊含著人之解放的辯證法,算法與數據之同一性蘊含著分眾與個性之非同一性的秘密目標。正如阿多爾諾強調,否定辯證法的前提就是對“非同一性”的尊重,“辯證法是始終如一的對非同一性的意識”②阿多爾諾:《否定的辯證法》,第3頁。。一方面,算法借助新興傳播媒介使所有受眾,無論是勞動者還是消費者都變成了齊一化的數據,借助對數據的計算分析可以實現對受眾思維方式、行為習慣以及生活旨趣的提煉與整合,去異求同,“抽象大眾”,勾勒大眾“共同畫像”,引導受眾合群,這是算法社會之同一性原則全面操控的基本邏輯,旨在總體化掌握社會全貌。另一方面,算法借助智能信息收發機制,可以滿足分眾多元化的個性需求,并且通過對個體生存狀態的長期追蹤與深度解析,存同求異,“量化自我”,細描分眾“私人畫像”,引導分眾出眾,這是算法社會之非同一性原則個性解放的秘密所在,旨在幫助個體認識并實現自我。

受眾勞動的直接參與,分眾定制的個性推送,似乎讓人們看到了自由的實現曙光。然而,無論是參與無償的數字勞動還是無意識的被動消費,表現為分眾的受眾依然是被操控、被剝削的對象。受眾作為算法推薦與媒介傳播的目標對象,在商品生產與消費過程中扮演著雙重角色,是生產勞動者與消費使用者的合一體,在參與數字勞動、追求個性化定制的過程中受眾的主體性與能動性得到不斷的彰顯和肯定,受眾的潛能和需要也得到進一步發揮和滿足,儼然具有了勞動與消費的自由權利。分眾本質上是算法對受眾的細化,算法依據數據差異性原則將受眾分成不同的子組群,并對分眾組群進行有針對性的、精準高效的算法推薦。分眾體現了差異化與個性化等非同一性的基本特征,但其實質又是被動的與消極的。實際上,受眾個體數據被收集與提煉成為生產要素的過程,也是受眾為資本剝削自身提供無償的數字勞動的過程。從傳播政治經濟學視角來看,算法平臺在對受眾細分與重組過程中使信息推送更為精準和高效,實現了對受眾勞動的“集約型剝削”,對“用戶生產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的追蹤與監視實質上也是對作為“數字勞工”的受眾的二次剝削。

一種觀點認為,算法程序下受眾參與數字勞動和要求個性定制體現了現代民主文化的意蘊,代表了后工業社會分眾文化個性化的發展方向。算法通過數據計算為個體提供“私人定制”,為分眾營造一種自由個性的景觀,似乎算法社會的分眾文化取代了工業社會的大眾文化,更加“懂你”的算法為你帶來了無盡美妙的個性化體驗。然而,分眾本質上依然是被計算的受眾,受眾本質上依然是資本與數字控制下的“烏合之眾”,即作為客體的大眾。在文化工業面前,“大眾絕不是首要的,而是次要的:他們是算計的對象,是機器的附屬物。顧客不是上帝,不是文化產品的主體,而是客體?!雹侔⒍嘀Z:《文化工業再思考》,《文化研究》(第1輯),高丙中譯,天津:天津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98頁。算法社會的分眾文化揚棄了文化工業與大眾文化的基因,由“量化大眾”突變為“量化自我”,由“共同畫像”進化為“私人畫像”。與文化工業“反文化”的內在悖論相比,算法與新興媒介條件下的分眾文化展現出更多的對話與互動,大眾文化單向的“點對面”傳播方式轉變為分眾文化“點對點”的傳播方式,分眾不再是被動的信息接受者,反之成為主動發聲的信息提供者。數字平臺營造了嶄新的、平等的交往圈,個體可以忽略與他者在身份與收入等多方面差異而自由地進行信息交流。然而,這種分眾文化能否預示著個性自由的真正實現?顯然還難以得出肯定的答案。首先,由于“算法黑箱”的存在,個體數據的透明化與算法程序的不透明化意味著信息的不對稱、權利的不對等以及算法程序的可操控性,從而引發受眾對算法公信力的質疑,在一定程度上消耗了受眾個體參與的積極性。其次,算法是技術理性的產物,天然地具有“思維偏見”,“算法偏見”意味著在數據過濾與選擇的過程中難以避免地會造成種族、性別、年齡,以及職業、收入等方面的歧視,如同不具備勞動力或購買力的人不在資本視域之中一樣,無法提供或接收有效數據的人也不在算法視域之內,這樣就會放大社會資源與社會機會的分配不公,產生兩極分化的“馬太效應”。最后,算法與媒介相互加持使分眾文化的交往模式由身體在場向精神在場、再由精神在場向數據在場轉變。受眾個體被嵌入到一個巨大的數字網格與虛擬時空中,數字網格與虛擬時空成為分眾文化的生活世界。然而,這個生活世界已經徹底淪陷,其價值和意義不是來自于“交往理性”,而是來自于算法與數據背后的資本與技術理性之引導性目的。人機之間建構起一種強制性關聯,人人之間自由交流的鏡像掩蓋了一種“交往強迫”,受眾的自主選擇實際上已經被算法所預測,受眾成為被數據穿透的工具人和被算法操控的“提線木偶”。簡單地講,分眾文化的交往過程是一種被引導和操控的數據交換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個人已退場,因而也不再產生意義。

概言之,分眾文化所蘊含的自由個性是算法的自由,數據的個性,其所體現的個性化恰恰是人不在場的虛假個性化,是商品經濟流行文化遮蔽下的個性消解?!皞€人怎樣表現自己的生命,他們自己就是怎樣”①《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0頁。。算法社會一切交往關系都轉變為一種可計算的數據關系,數字化的交換關系已經成為人們現實本質的重要維度。受眾個體是什么樣的,依據他所提供的數據就可以數字圖繪出來,由此而生成的人到底是一種數據抽象,還是一種思維具體?或者說,如何能以數據之量的抽象再現“許多規定的綜合”“多樣性的統一”的人之具體本質?這是算法社會實現個性自由的關鍵。剝去算法所塑造的數據關系這層外衣,我們看到的依然是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算法社會帶來的虛假個性化的分眾文化,掩蓋的則是更加深刻、無孔不入的經濟剝削與數字控制。掌握資本的資產者也掌握著算法程序與傳播媒介,通過占有數字勞工生產的勞動產品榨取剩余價值,通過利用受眾提供的個人數據實現對其生活的全面控制。受經濟剝削的勞動者則進一步表現為被算法和傳媒“全景監控”的分眾,被困在算法系統里高速地運轉,無意識也無法抗拒數字資本帶來的深度剝削與循環剝削。如果說泰勒制的反人性在于將工人變成流水線上的螺絲釘,勞資關系偽裝成工人與機器之間的矛盾。那么,算法社會的反人性則在于將人變成計算過程的一個量值,勞資關系更加隱匿化和復雜化,不僅表現為受眾與算法系統之間的沖突,更是轉嫁為受眾內部勞動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由此又一次證明,算法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倫理與意識形態問題??梢哉f,算法社會構造了一種表象與意義錯位的“寓言社會”,最美的事物由廣告設計,最好的生活由算法計算,“生活本身僅僅表現為生活的手段”②《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62頁,第53頁。,生活與意義徹底分離。分眾的形成在一定意義上體現了“眾星叢結”式的不受同一性支配的散漫聚合狀態,分眾努力追求并維護著非同一性之個性化目標。然而,正如前文所作分析,算法視域中的分眾依然是被計算的結果,依然是同一性所要求的“單向度的人”,依然囿于高度同質化的“景觀世界”難以自拔。因此,盡管分眾帶來了實現非同一性秘密目標的一絲曙光,但任重而道遠。非同一性意味著一種客觀實在的矛盾性與特殊性,是真正個性之所在。然而,非同一性目標的實現卻離不開同一性原則與同一化過程。分眾能否成為算法社會革命的主體,希望還在于作為分眾本質規定的無產階級的覺醒。從其現實性來看,無產階級既意味著一種同一性,是廣大受眾的本質性維度;又意味著一種反同一性,“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的人自由發展的條件?!雹邸恶R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162頁,第53頁。無產階級只有消滅自身才能解放自身,這是非同一性作為同一性秘密目標之個性解放的辯證法。

三、算法社會的辯證法:讓算法之具體內容戰勝算法之抽象形式

在其本體論維度上,算法是資本與技術理性合謀的結果,欲使算法真正服務于人的自由,必須從根本上徹底擊潰資本及其與技術理性的同盟關系。在其現實性上,算法又具備強大的生產力解放功能,人們必須學會與之共存,既要破除算法崇拜又要馴服算法使之真正為人所用。實現非同一性的秘密目標,顯然不能將作為手段的同一性作為目標對待。從算法自身來看,算法社會的個性曙光在于算法之具體內容而不在算法之抽象形式。因此,必須將具體內容從抽象形式中解救出來,使形式真正為內容服務,其關鍵就是以算法內容之理性化和人道化戰勝算法形式之非理性和異己性。

讓算法之具體內容戰勝算法之抽象形式,首先是一場理性內部的戰爭,是價值理性與技術理性之間的博弈。理性作為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思維特性與行為特質,蘊藏著人之自由實現的兩條原則與路徑:求真與向善。以求真為原則的技術理性和以向善為原則的價值理性共同構成了理性不可或缺的兩個維度,統一于人的生存實踐之中。技術理性以客體為中心注重對真理的追求,亦稱工具理性,是人類以觀察和計算為基礎的認知世界的手段、方法、知識以及思維方式的總和,“它決定于對客體在環境中的表現和他人的表現的預期;行動者會把這些預期用作‘條件’或者‘手段’,以實現自身的理性追求和特定目標”①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第1卷),閻克文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4頁。。技術理性以技術性、實效性與目的性為主要特征,追求“手段—目的”的合法化、科學化與規范化,因其只關注客體屬性而排斥人性價值容易導致事實與價值的割裂。價值理性以主體為中心注重對價值與意義的思考,亦稱人文理性,是人類對其行為本身固有價值的追問和堅守,體現了以向善為目標的人的自我認知、獨立判斷與批判思考的能力,“它決定于對某種包含在特定行為方式中的無條件的內在價值的自覺信仰,無論該價值是倫理的、美學的、宗教的還是其他的什么東西,只追求這種行為本身,而不管其成敗與否”②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第1卷),閻克文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4頁。。價值理性視野中的世界是一個有意義的人文世界,一切行為的終極目標都是為了滿足人的合理性需要,都是為了維護人的尊嚴、彰顯人的價值和提升人的自由。正如上文所述,算法就是技術理性的邏輯繼續,算法形式集中體現了技術理性蘊含的形式合理性。而要使算法之抽象形式真正服務于人之個性自由,就必須讓算法之具體內容符合價值理性的人道化要求,即對數據的收集、處理與應用真正以滿足人的生存需要為目標。

技術理性與價值理性有著各自特點與功能,二者互為前提而又共為一體,沒有技術理性為基礎的價值理性是蒙昧的,沒有價值理性為引領的技術理性是盲目的。算法社會的吊詭在于以技術合理性遮蔽了價值的不合理性,即算法的形式合理性掩蓋著其強烈的非理性與異己性。對于算法形式的頂禮膜拜實際上就是對技術理性的盲目崇拜,進入算法社會,技術理性被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更為深刻地表現為計算理性或經濟理性,所對應的結果則是社會運轉機制的高效率與經濟發展的高速度。然而,這種高效率和高速度是以犧牲人的價值需要和主體性為代價的,其實質又演變為非理性與異己性的技術控制??梢哉f,算法集中體現了技術理性膨脹與價值理性消解所形成的人與技術之間的困局,智能算法技術不再是被制造和使用的工具,而是成為一種具有外在必然性的非理性的異己力量。算法大行其道,技術理性完全凌駕于價值理性之上,如果說機器使人喪失了體力勞動能力,算法則使人喪失了智力勞動能力,依托于技術理性而產生的算法限制了人們的自我認知與價值評判,使人們不再關心現實,不再追尋意義,成為被喂養的信息上癮的“寵物”。然而,技術理性支配下算法之高效并不能保障更大范圍的有效性,因而也無法保障人類整體福祉的最優化。數字化商業平臺的算法高效是建立在對數字勞工以及受眾的步步緊逼之上的,正如外賣系統的便利和高效是以騎手承受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風險為代價的。算法作為有限性工具,既是有條件的又是有偏見的,在一定意義上往往得到的只是局部最優解而非整體最優解。簡言之,算法之抽象形式的異己性導致算法之具體內容的非人道化,算法之微觀技術的合理性造成了宏觀價值的不合理性。面對算法社會技術理性僭越的事實,價值理性的弘揚就顯得十分緊迫。因此,必須讓二者之間保持適度的張力,以價值理性規范和引導算法內容,防止將算法形式推向技術理性的極端。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真正的理性主義始終把人放在第一位,算法內容的核心始終應是人自身,既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通過各種舉措規范數據的采集、計算與應用,使算法之具體內容實現人道化,真正體現人之需要;又要祛除算法之抽象形式的異己性,約束算法形式的盲目性,破除對算法的技術崇拜,使之回歸工具本性而能為人所用。將已經顛倒的工具與目的、形式與內容再次顛倒回來,這是算法社會的辯證法。

然而,價值理性約束技術理性以實現算法的人道化在現實維度又何以可能呢?顯然,理性的問題在理性之外,理性的最大敵人是作為非理性存在的資本。資本的實質是人與人之間非理性的權力關系,祛除算法形式的非理性和異己性的根本在于祛除算法的資本化,即削弱或消除資本對算法的操控。算法社會中造成了新的人與技術困局,算法具備了某種意義的自律性與獨立性,似乎只有算法可以控制算法,面對高速運轉的芯片,人類則無能無力。算法既是一種技術系統也是一種產業模式,更是一種價值體系,有其復雜的運行邏輯。一般來講,算法的研發與應用主要依托于資本,這就注定了算法具有與生俱來的利益最大化的偏好性,完全遵循市場化與商業化邏輯并以利益為導向。算法或者說技術,追求效率最優化和資本追逐利潤最大化剛好一拍即合,算法所謂的高效恰好是資本增殖的邏輯要求,借助算法資本的投入與產出可以達到一個最佳比例,資本循環和周轉可以達到一個最快速度,資本可以無孔不入,無時無處不在。在這一過程中,算法之具體內容變得無足輕重,算法之抽象形式被提升到無以復加的高度,人性需要與滿足以一種虛假的景象出現。算法及其背后資本的巨大驅動力讓人們沉浸于虛擬的“美好生活”之中,但是它們并不關心人的真實需要。表面上看,算法社會一切問題都可以歸因于技術,將對技術的理解與馴化,對人與技術關系的調試和規范作為問題解決的關鍵。但一切問題的根源又并不在于技術,而是技術背后的資本邏輯與經濟邏輯。技術和算法都是可以被操控的,掌握技術與算法的同樣是掌握資本這一經濟權力的人。在資本的視域中,數據就是生產要素,算法的功能在于率先提高勞動生產率,讓數字勞動產生更大的剩余價值;在資本的視域中,流量就是收益與利潤,算法的功能則在于洞悉人性的弱點,把用戶留住,讓受眾“成癮”。無論是通過計算營造誘惑,吸引受眾消費,還是通過計算收割時間,提升工作效率,算法背后隱秘的是資本對勞動者與消費者的深度剝削,即人與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和矛盾關系。備受關注的外賣困局已經深刻地反映出算法社會人與技術困局背后的勞資困境,算法不但無法解決甚至加劇了勞資沖突,盡管在一定層面表現為勞動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因此,以算法內容之理性化和人道化戰勝算法形式之非理性和異己性,實質是要消除算法背后的資本化操控邏輯。

從根本上講,只有在“自由人聯合體”之新的社會形態中,才能徹底消滅資本進而消除算法的資本化,使之倒回工具而讓人重新成為目的。從現實維度看,一系列削弱性策略依然能夠有效地限制資本進而規范算法,使算法能夠更好地為人的全面發展服務。一是要把算法關進制度的籠子,通過制度體系的建構和完善加強對算法設計與應用的監管。從法律制度層面厘清算法相關行業與大眾之間的權責關系,澄明二者的基本共識以及原則底線,引導算法平臺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使其賦予受眾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和選擇權。二是要以最嚴格的法律保障受眾個體對數據的自主控制權,防止數據主體在算法過程中被客體化。個體數據應當被看作個人權利的延伸,保護個體數據就是保護個人自由與尊嚴,數據主體有權拒絕算法對數據的濫用。因此,必須以最嚴密的法治保護個體數據不被任意收集和自動分析,保障算法不被惡意使用和蓄意操控。三是要強化對大眾的科技素養和價值觀教育,使大眾學會與算法相共存。通過科技素養和價值觀教育使大眾了解算法是如何運作的,理解算法在哪些方面影響著人們的認知與行為,學會對抗算法的風險,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價值觀教育使大眾既能破除對科技主義的盲目崇拜,又能堅定對未來科技發展的信心,掌握與算法相處的主動權,使之規范有效地為人的真實需要服務??傊?,算法社會蘊含著非同一性解救的辯證法,既是算法之形式與內容、工具與目的之間的辯證法,更是一種人之主體實踐的歷史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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