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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網絡、多黨聯盟制與馬來西亞“青蛙政治”的迷思

2023-04-17 19:05張孝芳李志濤
東南亞研究 2023年6期
關鍵詞:巫統跳槽族群

張孝芳 李志濤

2020年2月23日晚,馬來西亞執政聯盟中的人民公正黨阿茲敏派、土著團結黨和在野的馬來民族統一機構(以下簡稱“巫統”)及伊斯蘭黨等在馬來西亞八打靈再也的喜來登酒店舉行會議。第二天,阿茲敏即攜11名國會議員脫離人民公正黨,支持土著團結黨主席慕尤丁擔任總理(1)Nigel Aw and Zikri Kamarulzaman,“Langkah Sheraton’ bawa Malaysia ke Jalan Buntu:Apa Seterusnya?” Malaysiakini,2020年2月26日,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512353.。執政不到兩年的希望聯盟(以下簡稱“希盟”)政府由此倒臺。3月1日,慕尤丁宣誓成為馬來西亞新任總理。這一事件被外界稱為“喜來登政變”。與馬來西亞第14屆國會選舉的“全民海嘯”引起的前一次政權更迭相比,這次政權更迭是在沒有舉行新的大選的情況下經由“青蛙政治”導致的。馬來西亞政局長期存在的“青蛙政治”現象由此引發了更多的關注。

盡管議員像青蛙一樣“跳槽”的現象并非馬來西亞所獨有,但其在馬來西亞政治中的頻發令觀察者和分析家咋舌?!扒嗤苷巍迸c族群政治被看作馬來西亞政治轉型的兩大困境(2)許利平:《馬來西亞政治轉型困境的動因及其前景》,《當代世界》2021年第5期。。與馬來西亞族群政治的豐富研究成果相比,目前學界對馬來西亞“青蛙政治”尚缺乏深入的學理分析?;诖?,本文將在“利益+制度”框架下分析馬來西亞“青蛙政治”的成因。

一 馬來西亞的“青蛙政治”現象

所謂“青蛙政治”,是指議員像青蛙一樣從原所屬政黨跳槽到另一政黨,或在獨立議員與某個政黨成員身份之間轉換。這些跳槽議員相應被稱為“政治青蛙”。馬來西亞獨立后,議員跳槽成為馬來西亞州一級政治的常態,近年來又在聯邦一級政治中頻發。在以下時期,“政治青蛙”的跳槽行為更容易取得成功,“青蛙政治”現象也被更多觀察到。

首先,當新政權組建時,“政治青蛙”跳槽的情況最為常見。2018年大選后,就有9名國會議員從巫統跳槽到土著團結黨(3)《阿末扎希:已是政治伙伴,巫統不再起訴9跳槽土團議員》,《中國報》2020年7月14日,https://www.chinapress.com.my/?p=2113332。國會議員馬智禮曾連跳兩次,先從土著團結黨跳到祖國斗士黨,后高調加入人民公正黨。第一次跳槽是希盟在國會中沒有取得多數而敗給國盟之時,第二次跳槽是人民公正黨在馬六甲州大選失利但取得柔佛州政權之時(4)《馬智禮正式加入公正黨,安華盛贊為黨加入新力量》,當今大馬,2021年11月27日,https://m.malaysiakini.com/news/600907。霹靂州議員西華蘇巴馬廉也接連跳槽,第一次跳槽即從民主行動黨跳至民政黨,恰逢希盟政府在霹靂州倒臺之時,第二次跳槽即從民政黨跳至土著團結黨,正值土著團結黨在霹靂州執政之時(5)《大馬國民黨屬政治青蛙大聯盟 社青團吁選民大選狠狠教訓》,《中國報》2022年1月9日,https://www.chinapress.com.my/?p=2815569。

其次,政黨聯盟或者政黨領導層內部產生沖突時也是“政治青蛙”跳槽的重要時機。彭亨州議員韓查惹化曾從國家誠信黨跳槽至人民公正黨,而后又跳槽至祖國斗士黨,這兩次跳槽都是在希盟內部安瓦爾和馬哈蒂爾內斗之時(6)《傅芝雅:擁有藍眼斗士黨雙黨籍,韓查曾要求成為候選人》,星洲網,2021年3月1日,https://www.sinchew.com.my/?p=3144114。希盟執政后,人民公正黨主席安瓦爾和署理主席阿茲敏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兩派在2019年12月人民公正黨第14屆全國代表大會上公開決裂(7)蘇瑩瑩、翟崑主編《馬來西亞發展報告(2020)》,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第52-53頁。?!跋瞾淼钦儭敝邪⑵澝襞傻奶壅窃谶@一背景下發生的。

再次,有的“政治青蛙”選擇在政黨發展的關鍵時期跳槽。如沙巴民興黨副主席、沙巴州議員彼得·安東尼和州議員朱益努丁于2021年11月28日退出沙巴民興黨成為獨立議員,而這正是沙巴民興黨宣布西渡之時(8)“Two Sabah DAP Assemblymen,Exsenator Quit Party”,News Straits Times,Juanuary 21,2022,https://www.nst.com.my/news/politics/2022/01/764739/。沙巴民興黨原為東馬的本土政黨,于2021年宣布將其組織擴展到西馬,從而爭取發展為全國性政黨(9)《沙菲益強調西渡乃集體決定,反抨擊安東尼分裂沙人》,當今大馬,2021年12月29日,https://m.malaysiakini.com/news/604926。

“政治青蛙”一旦跳槽,其在國會或者州議會的議員席位相應從原政黨轉移到另一政黨。隨著“政治青蛙”的跳槽,執政黨或執政聯盟可能會喪失國會下議院或州議會多數的地位。尤其在執政黨或執政聯盟議席優勢不大時,少數議席的改變往往可以改變議會中的多數派,此時在野黨或在野黨聯盟如獲得這些“政治青蛙”帶來的議席,就會推翻現任政府,組建新一屆政府。因此,“政治青蛙”的跳槽經常伴隨著政權的更替。

在州層面,馬來西亞州政府在非選舉期所發生的更替基本都是“青蛙政治”的產物。1961年登嘉樓州議會議員跳槽引起該州政權更替,是馬來西亞議員跳槽導致的首次政權更迭。1967年,在沙巴州政府組建過程中,兩名州議會議員跳槽使該州單一政黨組閣成功(10)許利平:《馬來西亞政治轉型困境的動因及其前景》,《當代世界》2021年第5期。。近年來,“青蛙政治”引起的政權更替在沙巴州、霹靂州、柔佛州、馬六甲州等州接連發生。2018年沙巴州議會選舉后,國民陣線(以下簡稱“國陣”)獲得29席,希盟和合作伙伴沙巴民興黨也獲得29席,沙立新黨獲得2席。國陣迅速與沙立新黨合作組建了新一屆州政府。但在第二天,由于沙巴州巫統的四名議員和民統黨的兩名議員宣布跳槽至沙巴民興黨,這屆政府成立不到48小時就宣布倒臺,沙巴民興黨主席沙菲益宣布就任沙巴州首席部長并組建新一屆州政府(11)《鹿死誰手 還看明朝》,《星洲日報》2020年9月25日,https://www.chinapress.com.my/?p=2206261。2020年2月“喜來登政變”后,隨著土著團結黨退出希盟,柔佛州的執政聯盟希盟僅剩28席,而土著團結黨、伊斯蘭黨和國陣同樣有28席。由于州議員張發虎退出人民公正黨,以獨立議員身份支持由土著團結黨、伊斯蘭黨和國陣組成的新聯盟,使新聯盟以29席對27席的簡單多數執政(12)《柔州政局變蕩 兩年三任大臣》,《東方日報》2022年1月22日,http://xby.52hrtt.com/global/n/w/info/A1642394219694。2021年10月4日,巫統成員依德利斯哈侖和諾阿茲曼、土著團結黨成員諾芬依迪和無黨籍的諾依占作為馬六甲州議員宣布撤回對馬六甲州的行政首長的支持,導致馬六甲州國民聯盟政府倒臺(13)《為政治青蛙正名》,《光華日報》2021年11月7日,https://www.kwongwah.com.my/20211107,其中依德利斯哈侖跳槽至希盟中的人民公正黨,諾阿茲曼則跳槽至希盟中的國家誠信黨(14)“Will DAP Endorse 2 Umno Reps Contesting under PH?”,New Straits Times,November 7,2021,https://www.nst.com.my/news/politics/2021/11/743244。

在聯邦層面,由于以巫統為核心的馬華印聯盟及后來的國陣自馬來西亞獨立至第14屆國會選舉之前的歷次大選中都獲得下議院多數議席,在第12屆國會選舉前更是擁有對聯邦議會2/3 議席的控制權,“青蛙政治”對聯邦政府組建并沒有產生直接的影響。但第14屆國會選舉即2018年大選后,在朝野議席接近的情況下,“青蛙政治”造成了聯邦政府的更迭。11名人民公正黨阿茲敏派的國會議員在“喜來登政變”后成為獨立議員,之后其中10名議員加入土著團結黨,1名議員加入砂撈越全民團結黨。議員的跳槽不僅推翻了現在的政府,而且影響了新政府的組成。比如,山達拉代表人民公正黨在昔加末區參加2018年大選,以5476多數票擊敗時任印度人國大黨主席蘇伯馬廉獲得該選區國會議員議席。2020年“喜來登政變”中,山達拉跟隨阿茲敏退出人民公正黨,之后加入土著團結黨,并先后出任了慕尤丁政府的聯邦直轄區副部長和伊斯梅爾·薩布里政府的旅游、藝術及文化部副部長(15)《4年政績有目共睹,山達拉:黨應我再戰昔加末》,星洲網,2022年11月1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4203816。

盡管議員跳槽并非馬來西亞獨有的政治現象,但其在馬來西亞造成政權更迭的次數非其他國家可比。因此,馬來西亞的“青蛙政治”現象值得深入探究。本文采用“利益+制度”的分析框架來解釋馬來西亞“青蛙政治”的成因。一方面,馬來西亞以政黨為中心的庇護網絡為議員跳槽提供了利益激勵。議員之所以跳槽,首先是因為這樣做有利可圖。在以政黨為中心的庇護網絡中,政黨掌握著大量的行政和經濟資源。不同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具有不同的庇護網絡,這就使議員有可能產生改換門庭的意愿。另一方面,馬來西亞的多黨聯盟制為議員跳槽提供了制度便利。相對于兩黨制,多黨聯盟制下議員跳槽的對象有了更多的選擇,跳槽行為也更容易成功。因此,多黨聯盟制為議員跳槽提供了更多的“機會窗口”。有意思的是,以政黨為中心的庇護網絡和多黨聯盟制雖然不是馬來西亞特有的,但卻是馬來西亞與多數東南亞國家的主要不同之處。正是這兩個因素的同時存在,使馬來西亞的“青蛙政治”現象最為突出。

二 以政黨為中心的庇護網絡:“青蛙政治”的利益基礎

馬來西亞和菲律賓、印尼等東南亞國家都盛行庇護主義。盡管菲律賓、印尼等國議員跳槽的行為也時有發生,但馬來西亞的“青蛙政治”尤為突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這些東南亞國家的庇護主義的形式不同。菲律賓的庇護網絡以地方家族為中心,印尼的庇護網絡以臨時團隊為中心(16)Edward Aspinall and Allen Hicken,“Guns for Hire and Enduring Machines:Clientelism beyond Parties in Indonesia and the Philippines”,Democratization,Vol.27,No.1,2020,pp.137-156.,而馬來西亞的庇護網絡以政黨為中心。正如愛德華·阿斯平等學者在《選舉動員:東南亞的恩庇與政治機器》一書中指出的:“相比之下,在馬來西亞,政治家向個人選民分發現金或其他禮物的頻率要低得多。與印尼或菲律賓的同行相比,他們也不太可能依靠自己的個人資金來承擔他們的恩庇策略。恩庇政治在馬來西亞仍然普遍存在;只是將選民與政黨聯系在一起的大多數恩惠都是政府或政黨的施舍,而不是私人或個人禮物?!?17)Edward Aspinall,Meredith L. Weiss,Allen Hicken and Paul D. Hutchcroft,Mobilizing for Elections:Patronage and Political Machines in Southeast Asi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22,p.4.在馬來西亞,議員在政黨之間跳槽之所以能給其帶來收益,是因為其所處的庇護網絡是由政黨而非其他行為體所塑造的。在這種庇護網絡中,政黨掌握著大量的行政和經濟資源,大批精英通過對政黨領袖的支持來換取分享這些資源的機會。

(一)馬來西亞庇護主義的歷史起源

在淪為殖民地之前,馬來西亞的庇護體系主要基于當地的文化傳統運作。在這個地區經過和定居的不同人群通常會尋求庇護以躲避迫害、戰爭、饑荒或其他不穩定的情況。他們可以向當地的宗教領袖、村長或族長等權威人物尋求庇護。這些權威人物會提供被庇護者所需的保護、食物、住所以及其他基本需求。例如,在文萊帝國和蘇祿蘇丹國時代的沙巴和砂撈越,蘇丹授予當地酋長權力來管理他們的領地和居民,酋長向臣民提供安全保護和食物,反過來臣民要保持對酋長的忠心和支持(18)Ivy Jugah and Arnold Puyok,“Political Patronage in Election:Impacts of the Coalition Change in Malaysian Federal Government on Sarawak’s Politics”,8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ublic Policy and Social Science,Sembilan,Malaysia,October 27,2021,p.698.。

在淪為殖民地之后,馬來西亞的庇護關系發生了一些變化。殖民者的入侵和統治導致了這一地區社會結構和權力關系的重塑,庇護關系從基于文化傳統轉變為更加官方化的體系。首先,庇護對象為效忠殖民者的地方領導人。為了削弱當地的抵抗力量,殖民者有意分化當地社會精英。殖民者為服從殖民統治的酋長或宗教領袖提供庇護,從而培養忠誠于殖民者的地方領導人(19)Pawel Gliniak,“From Colonial Capitalism to Crony Capitalism:Historical and Institutional Determinants of the Socio-Economic Model from the Malaysian Perspective”,Skhid,Vol.2,No.2,2021,p.7.。這些地方領導人通?;谥趁裾叩男湃尾⒃谥趁裾叩闹笇滦惺箼嗔?。其次,利用土地和資源實現庇護。殖民者通過控制土地和資源來控制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他們將土地和資源的控制權以及相應的特權給予那些他們青睞的人選,從而穩固殖民統治(20)Johan Khasnor,The Emergence of the Modern Malay Administrative Elit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p.60.。再次,繼續利用地方領導人的象征性作用,保留原有的庇護關系。殖民者有時會組織象征性的儀式,并讓酋長成為儀式的代表,從而向當地人傳達殖民者的合法性和統治權威。隨著殖民者的撤退,殖民者將權力移交給了馬來土著精英,庇護文化也得以延續。

(二)巫統的庇護網絡

作為馬來西亞主體族群,馬來人在馬來西亞獨立之后就一直掌握著國家的政治權力,以馬來人為基礎的巫統充分利用其長期執政的優勢扶持了大量的國有企業和馬來資本家,從而建立了以執政黨為中心的庇護網絡。

馬來西亞獨立初期,馬來人雖然自稱“國家的主人”,但是在經濟方面并不如華人和外國人。比如,馬來人在1958年擁有8.9萬家注冊企業中的10%,占注冊資本的1.5%,只繳納個人所得稅的4%,大量的資本由外國人和華人掌握(21)Lim Mah Hui,“Contradic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Malay Capital:State,Accumulation and Legitimation”,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Vol.15,No.1,1985,p.60.。這樣就引起了馬來人的不滿,他們開始嘗試掌握經濟方面的主導權。自1966年起,兩大政府機構——人民信托委員會和聯邦土地發展局開始培養小規模的馬來土著企業。1969年“五一三事件”后,聯邦政府出臺了新經濟政策。新經濟政策賦予馬來人許多特權,包括參與政府項目上的特權,一個關鍵的目標是將馬來人在全國公司中的股權占比提高到30%以上(22)許紅艷:《馬來西亞族際政治整合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1年,第193頁。。在新經濟政策下,巫統通過實施特殊招聘準則、在政府招標中優先土著客戶、建立政府投資公司以支持土著公司和創建政府擁有的政府關聯公司(GLC)來培養土著企業家。與此同時,巫統通過發行僅限于土著購買的打折股票和高利潤的單位信托,培養普通馬來人參與金融行業(23)Thoma Pepinsky,“Autocracy,Elections,and Fiscal Policy:Evidence from Malaysia”,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Vol.42,No.1-2,2007,p.146.。在新經濟政策的推動下,馬來西亞產生了大量的馬來人資本家,這些資本家不僅在企業中身居高位,而且和政府高層關系密切。

在新經濟政策下,旨在保障馬來人特權的國有企業很快就涉足核心部門,如運輸、通訊、公用事業、能源和金融等,并向其他部門擴展,如建筑、制造業和服務業。政府通過主權財富基金建立國庫控股公司,或者通過購買以前的私人種植園和礦業公司的股票將其轉變為國有企業或政府關聯公司。1965年,馬來西亞只有54家國有企業,但到1985年,國有企業總數達到1010家(24)Edmund Terence Gomez ed.,State of Malaysia,New York:Routledge,2004,p.195.。這些國有企業往往由政治家通過代理人擁有。在這樣的庇護網絡之下,到1995年,幾乎20%的巫統部門主管是百萬富翁。2006年,在馬來西亞排名前50位的公司中,政府關聯公司占總數的44%,占總市值的28.24%(25)M. Shahid Ebrahim,Sourafel Girma,Jonathan Williams and M. Eskandar Shah,“Dynamic Capital Structure and Political Patronage:The Case of Malaysia”,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Vol.31,2014,p.125.。這些政府關聯公司成為巫統用來提高馬來人地位的工具,同時也是巫統向被庇護者輸送利益的渠道。時任巫統主席、總理納吉布設立的“一個馬來西亞有限公司”(簡稱“一馬公司”),被看作是納吉布及其追隨者的提款機。2015年7月,美國《華爾街日報》披露,“一馬公司”有7億美元資產流入納吉布的個人賬戶。盡管馬來西亞反腐委員會發表聲明稱“這7億美元資產是政治獻金”(26)吳宗玉、翟崑主編《馬來西亞發展報告(201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第27頁。,但這仍反映了巫統盤根錯節的庇護網絡。

1983年馬哈蒂爾首次提出國有企業私有化后,馬來西亞在一定范圍內開展了國有企業私有化運動。大量巫統控股的企業被出賣給名義上巫統以外的商業精英,但這些商業精英大多都是和巫統高層私交甚好的馬來人。私有化之后,巫統仍然靠著“獨家開發權”來維護其庇護網絡。例如,旨在吸引外國投資的巴生港自由貿易區(PKFTZ)項目最初由巴生港務局于1999年與私人合作伙伴合資。這些私人合作伙伴不僅獲得了政府對該項目的獨家開發權,而且沒有參與任何競爭性招標。問題在于,PKFTZ以過高的價格購買了該項目的土地(大約每平方英尺25令吉,而將土地出售給PKFTZ的公司早前購得該土地的價格僅為每平方英尺3令吉),而這些私人合作伙伴的股東正是執政黨中的資深政治家(27)Loo-See Beh,“Development and Distortion of Malaysia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atronage,Privatised Profits and Pitfalls”,Australian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Vol.69,No.S1,2010,pp.S74-S84.。

此外,巫統主導的聯邦政府對非馬來人私營企業的相關限制導致華人企業在當地和全國的馬來人政客、官僚和商人中尋求庇護。這就產生了所謂的“阿里巴巴”(Ali-Baba)非正式制度安排,即非土著商人(“巴巴”)通過分包或購買政府給予馬來人(“阿里”)的權利獲得商業機會。通過對社區的投資或對競選活動的贊助,這些享有特權的私營企業實際上將賺取的部分收入或租金繳納給了他們的庇護人(28)Rabia Naguib and Joseph Smucker,“When Economic Growth Rhymes with Social Development:The Malaysia Experience”,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Vol.89,2009,p.102.。

簡言之,新經濟政策實施后,以巫統為中心的庇護網絡走向了制度化。為了從華人手中奪回經濟領域的主導權,巫統積極培育國有企業和馬來人企業家。巫統與國有企業和馬來人資本家之間的關系既保障了馬來人的特權,又讓巫統獲得了經濟支持,從而維護了其執政地位。巫統通過庇護網絡將資源輸送給庇護對象,從而換取被庇護者對巫統的忠誠。

第一,巫統高層獲得大量政府職務和經濟收益。巫統在國陣中居于主導和核心地位,因此巫統主席也是國陣最高理事會主席和聯邦政府總理。在各部部長人選上,巫統會將內政、國防、財政、外交等重要部門分給黨內高層,軍隊和警察的最高領導權也由馬來人掌握。同時,巫統通常也會將執政州的州國陣主席即該州巫統主席任命為首席部長。政府高級職位的分配可以讓巫統高層掌控政府的大多數核心權力部門,從而贏得這些高層對于巫統的忠心。除了政治職務,巫統高層還會獲得大量的經濟收益,比如巫統的理事會成員會獲得國有企業或者政府關聯企業的股份和分紅,也會獲得馬來資本家的巨額“政治獻金”。前首相慕尤丁就被指控獲得馬來大亨賽莫達2億3250萬令吉的賄賂(29)《賽莫達罕見發文告“不想與政黨扯上關系”》,星洲網,2023年3月18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4549104。此外,巫統高層的親屬也會被安排進國有企業和政府關聯企業擔任高管。

第二,通過發放選區發展基金和安排發展項目來庇護選民。幾乎所有在職議員或有意成為議員的巫統成員都建立了便民服務中心,這是他們與選民聯系和互動的關鍵場所。擁有選區發展基金(也稱為“撥款”)的巫統成員通常為其服務中心的費用(場地租金、工作人員工資等)提供資金。但國陣控制的聯邦政府并沒有給反對黨議員撥款,而是將撥款分配給那些所在選區未勝選的國陣協調員。這些服務中心便于選民了解巫統,也便于巫統深入到選民之中宣傳自身的優勢和政策,解決選民的日常困難。以發展項目(如醫院、橋梁和大學)的形式提供的恩庇,使選民認為政府對經濟管理得很好,如果他們投票給反對黨,就不會獲得更多的利益,甚至可能會更糟(30)Sri Murniati,“Elite Feuds,Patronage and Factions:UMNO’s Demise”,in Edmund Gomez and Mohamed Osman eds.,Malaysia’s 14th General Election and UMNO’s Fall:Intra-Elite Feuding in the Pursuit of Power,New York:Routledge,2019,p.67.。通過這樣的方式,巫統向大量選民提供庇護,從而換取他們手中的選票。

第三,通過許可證的方式庇護企業和資本家。為了獲得有效的經濟資源支持,巫統控制的聯邦政府通過頒發許可證的方式來實現對企業和資本家的庇護。大批馬來人商業精英獲得了相關領域的經營權,如涉足基礎設施和建筑行業的瑞農公司董事總經理哈利姆·薩阿德,以及涉足交通和通信行業的馬來西亞航空董事長塔朱丁·拉姆利。旺阿茲米·旺哈姆扎、阿明·沙阿和納吉布的兒子莫扎尼分別在房地產開發、港口設施和航運領域中獲得經營權(31)William Case,“Malaysia:New Reforms,Old Continuities,Tense Ambiguities”,Th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Vol.41,No.2,2005,p.291.。在沙巴州和砂撈越州,木材砍伐許可證成為了國陣政府實現政治庇護的重要手段。

(三)反對黨的庇護網絡

和巫統一樣,伊斯蘭黨、民主行動黨、人民公正黨等長期在野的政黨也通過建立庇護網絡來獲取選民的支持。但作為反對黨,它們不能像執政黨一樣直接利用國家資源來建立和維護庇護關系,因此主要通過非政府組織和“草根融資”來實現自身的目的。

首先,反對黨不能像執政黨一樣,通過政府的各級組織深入到每個選區,用資源來換取選民的支持,因此它選擇了非政府組織來填補“空白”。在競選過程中,非政府組織在闡明反對派的愿景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他們向反對黨推薦參加選舉的候選人,并通過抗議、媒體宣傳等活動提高競選的熱度,為反對黨贏得了大量的支持。

反對黨可以通過與有影響力的非政府組織合作來獲得支持,從而建立庇護關系。例如,華人非政府組織北婆羅洲華人協會在馬來半島的每個城鎮都有分支機構,它首先在1953年與馬華公會結盟,然后在20世紀70年代與民政黨結盟,1987年后一直與民主行動黨結盟,致力于贏得華人的選票來推翻國陣的統治。這樣的合作模式讓反對黨依靠非政府組織的經紀人或混合經紀人,使議員扎根于基層,其中經紀人代表非政府組織的利益,并與政黨談判合作事宜,混合經紀人則既忠于某一非政府組織又忠于某一政黨,致力于在該組織與該政黨之間建立穩定的關系(32)Meredith L.Weiss,“Duelling Networks:Relational Clientelism in Electoral-Authoritarian Malaysia”,Democratization,Vol.27,No.1,2020,p.106.。因此,反對黨通過對非政府組織經紀人的庇護來達到擴大影響力的目的。

除了與現有非政府組織合作外,反對黨也會建立自己的非政府組織來擴大自己的社會基礎。如1998年9月反對黨成立了兩個主要的非政府組織——人民民主聯盟和馬來西亞人民爭取正義運動,以動員選民(33)Meredith L.Weiss,Protest and Possibilities:Civil Society and Coalitions for Political Change in Malaysi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128.。這些非政府組織與反對黨建立了牢固的庇護關系。當反對黨奪得州政權時,會將非政府組織的領導人任命為政治秘書或者地方議員,從而促進他們為政黨服務(34)Meredith L. Weiss,“Going to the Ground (or AstroTurf):A Grassroots View of Regime Resilience”,Democratization,Vol.24,No.2,2017,p.277.。反對黨也會將非政府組織領導人吸納進政黨高層或者推為國會或者州議會議員候選人,如人民公正黨將人權活動家黃庭、西華拉沙、沈子欣和蔡田等推為人民公正黨議員候選人,并全力助其獲勝(35)Meredith L.Weiss,“Edging toward a New Politics in Malaysia:Civil Society at the Gate?”,Asian Survey,Vol.49,No.5,2009,p.755.。

其次,反對黨主要通過“草根融資”獲得資源,如會員費、活動門票、捐款等,所有這些都有助于維持政黨與“草根”之間的庇護關系。以民主行動黨為例,該黨領導人聲稱,其黨務運作和競選活動的資金主要通過“草根融資”獲得,即會員費和個人捐款。同時該黨也通過互聯網和其他籌款活動籌集資金,包括舉辦公共論壇討論熱門話題等。此外,當選為州議員或國會議員的成員要向政黨貢獻他們津貼的一部分,從而構成黨費的另一個來源。該黨的商業資金來源主要是出售《火箭報》(TheRocket)的收入(36)Edmund Gomez,“Monetizing Politics:Financing Parties and Eections in Malaysia”,Modern Asian Studies,Vol.46,No.5,2012,p.1383.??傊?,“草根融資”既保證了政黨獲取相應的資金來源,又增強了政黨和成員之間的關系。

盡管與執政黨相比,反對黨比較“窮”,但基于“草根融資”,反對黨也可以通過捐助建立庇護關系。例如,針對沙巴和砂撈越的非馬來土著選民,民主行動黨和人民公正黨近年來推行了由馬來半島與教會有聯系的捐助者資助的微型發展項目(供水、電力、道路等),同時特別制定了創造性的福利援助計劃,包括把老年人送到雜貨店和流動保健診所、在“福利日”和假日向窮人分發現金和食品、開展小額信貸計劃,以及每年向禮拜場所和地方組織提供固定數額的捐助等等。反對黨用這些措施來換取選民的政治忠誠(37)Meredith L.Weiss,“Duelling Networks:Relational Clientelism in Electoral-Authoritarian Malaysia”,Democratization,Vol.27,No.1,2020,p.112.。

這樣,反對黨在抨擊執政60多年的國陣通過打造庇護網絡來維持其統治的同時,也通過非政府組織和“草根融資”來建立自己的庇護網絡。2008年反對黨聯盟——由人民公正黨、民主行動黨和伊斯蘭黨組成的人民聯盟獲得了檳州、吉蘭丹州、彭亨州和雪蘭莪州的政權,自此開啟了反對黨在州一級政權大范圍的執政之路。執政后,這些政黨開始利用權力鞏固和加強自己的庇護網絡。

第一,給予政黨高層和非政府組織高層以政府職務。為了能夠更好地維護庇護關系,人民聯盟對政府職務進行了分配。例如在2008年檳州選舉后,任命10名非政府組織代表為政府官員,隨后又在兩個委員會中任命了7名非政府組織成員。在雪蘭莪州,人民聯盟政府承諾,在12個地方政府的288個職位中,非政府組織和專業人士的比例為25%(38)Garry Rodan,“Civil Society Activism and Political Parties in Malaysia:Differences over Local Representation”,Democratization,Vol.21,No.5,2014,p.835.。在檳州,除了非政府組織獲得的職務之外,其他職務基本由民主行動黨高層擔任,如民主行動黨全國秘書長林冠英擔任檳州首席部長,民主行動黨檳州主席鄭澤榮任檳州副首席部長等等。這些政黨沒有擺脫巫統的庇護模式,仍然通過政府高級職位的任命來獲得政黨高層和非政府組織高層的忠誠。

第二,建立服務中心方便選民。這些政黨在州一級執政之后,為了向選民提供支持和服務,利用州政府資金建立服務中心,通常由其地方黨部管理,旨在與選民建立聯系并回應他們的需求。同時,反對黨也和非政府組織合作,例如開展社區服務項目,像健康教育計劃、環?;顒?、青年培訓項目等,為社區居民提供支持和服務,滿足社區的需求和解決問題,從而換取社區居民的信任(39)《阿魯古瑪:解民生,提升生活素質,助人滿足感,服務動力》,星洲網,2023年8月7日,https://www.sinchew.com.my/?p=4890266。

(四)庇護網絡與議員跳槽

馬來西亞以政黨為中心的庇護網絡以兩種方式為議員跳槽提供了物質激勵。其一,由于庇護網絡關涉利益分配,庇護主義往往和黨內派系斗爭交織在一起。庇護主義會導致派系斗爭的增強,派系斗爭會增加黨內對庇護資源的掠奪。內斗總是會產生失利一方,當這些人被勝利者開除黨籍或自我感覺被邊緣化后,就會選擇跳到其他政黨,從而成為“政治青蛙”。其二,盡管巫統及其反對黨都建立了各自的庇護網絡,但它們的庇護網絡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議員選擇加入哪個政黨的依據,除了政治理念之外,還有政黨的庇護體系,庇護網絡的不同會讓議員獲得的利益不同。議員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就有可能選擇從原政黨跳槽到另一個政黨。

馬來西亞的執政黨可以直接使用國家資源,因此執政黨內部對這些資源的爭奪加劇了派系之爭。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包括國有企業和馬來人資本家在內的庇護網絡的建立,巫統內部“金錢政治”不斷滋生,促進了其內部派系的形成,而每個派系都可以獲得特定的戰利品。1987年巫統的分裂正是黨內不同派系爭奪庇護資源的結果。1987年時任巫統主席、總理的馬哈蒂爾與時任財政部長的拉沙里以及原巫統署理主席慕沙之間發生權力斗爭。在1987年4月舉行的黨選中,拉沙里以718票對761票輸給馬哈蒂爾。拉沙里和其跟隨者隨后退出內閣和巫統,并在1989年6月另組“四六精神黨”,巫統正式分裂(40)范若蘭、李婉君、(馬來西亞)廖朝驥:《馬來西亞史綱》,世界圖書出版廣東有限公司,2018年,第210頁。。據馬來西亞學者王國璋分析:“馬哈蒂爾、拉沙里或慕沙即使不為個人財富之積累,也要為各自集團的政經資源而斗爭,否則其政治生命即難以為繼?!?41)(馬來西亞)王國璋:《馬來西亞的族群政黨政治》,唐山出版社,1997年,第159頁。

當然,巫統也可以直接運用國家資源來拉攏反對黨成員,特別是在州一級政治中。在巫統漫長的執政時期,政府發展項目幾乎完全由巫統政客提供。長期以來,馬來西亞農村地區的貧窮選民似乎更重視發展和地方政治,而不是腐敗和透明度等國家層面的問題。這樣的偏好對擁有資源優勢的巫統非常有利(42)Matthew Louis Wagner,The Dynamics of Vote Buying in Developing Democracies:Party Attachment and Party Competition in Southeast Asia,Doctoral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2019,p.81.。聯邦政府可以利用金錢或者職位誘惑反對黨議員跳槽,從而導致反對黨主導的州政府倒臺。比如,1994年,沙巴團結黨帶領的聯盟贏得沙巴州選舉,但是聯邦政府通過策反其中的3名議員,導致州政府迅速倒臺,沙巴巫統帶領的沙巴國陣得以組建政府(43)Arnold Puyok,“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Sabah,1985-2010”,in Challenges in Malaysian Federalism and Ethnic Politics,IRASEC,2011,p.16.。

與執政黨相比,反對黨能提供的庇護資源很有限,它們不能依靠大量的國有企業和馬來人資本家來獲得經濟支持,也不能依靠政府機構去實現對成員和選民的庇護,所以黨內較少因為爭奪庇護資源而發生內斗。但如前所述,反對黨仍依賴庇護網絡來分配職務和獲取選民的支持。在有限的資源中,反對黨也會提供一些優厚的條件,如該黨的某些高級職務,或者提供一些“庇護愿景”,即如果加入該黨后成功奪取政權,將會被授予高級職位等,去拉攏國陣的國會議員或者州議員。隨著“兩線制”的形成,反對黨奪取了越來越多的州政權,甚至于2018年奪取了聯邦政權,這些“庇護愿景”越來越多地具有了現實性。比如原巫統的霹靂州議員再諾柏迪、諾麗阿詩琳跳槽至土著團結黨后,再諾柏迪成為土著團結黨霹靂州秘書,諾麗阿詩琳成為霹靂州行政議員,他們的職務在跳槽之后都得到了晉升(44)《新朋友加盟 蛋糕沒增大·霹國陣上陣議席料生變》,星洲網,2022年12月15日,https://www.sinchew.com.my/?p=3035204。

三 多黨聯盟制:“青蛙政治”的制度基礎

作為英國殖民統治留下的政治遺產,馬來西亞在政治制度上采取了“威斯敏斯特模式”,包括君主立憲制、議會內閣制、兩院制等,但和英國、澳大利亞等國的兩黨制不同,馬來西亞出現了多黨聯盟制這一多黨制的亞類型。在這一政黨體系中,各政黨之間形成聯盟并在聯盟旗幟下競選,某一政黨聯盟只要獲得議會半數以上議席就可以組建政府。在馬來西亞,聯邦政府首腦需要獲得國會下議院多數支持,州政府則在州議會選舉后產生,獲得過半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成為州執政黨或執政聯盟(45)羅圣榮:《當代馬來西亞政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59、74頁。。為了增加自己在國會或者州議會的議席,政黨采用各種手段去爭奪議席,除了可以通過選舉獲得議席外,還可以通過拉攏其他政黨的議員跳槽到本黨來增加議席。相對于兩黨制,議員在多黨聯盟制下擁有更多的跳槽機會,跳槽議員可以在多個政黨之間選擇自己擬新加入的政黨。就此而言,多黨聯盟制為“青蛙政治”提供了更多的“機會窗口”。

(一)多黨聯盟制的形成

馬來西亞憲法第116條規定:每一聯邦選區選舉產生1名議員;第117條則規定:每一州選區選舉產生1名州議員。每個選區實行相對多數代表制,得票最多者當選。因此,馬來西亞實行的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代表制。根據“迪韋爾熱定律”(Duverger’s Law),相對多數選舉制傾向于形成兩黨制,比例代表制傾向于形成多黨制(46)Maurice Duverger,“Duverger’s Law:Forty Years Later”,in Bernard Grofman and Arend Lijphart eds.,Electoral Laws and Their Political Consequences,New York:Agathon Press,1986,p.70.。但在馬來西亞,單一選區相對多數代表制并沒有導向兩黨制。馬來西亞并沒有出現兩大黨勢均力敵、輪流執政的政黨體系,而是出現了多黨林立、某幾個大黨主導建立多黨聯盟的政黨體系。這種制度選擇,從馬來亞獨立之初主要政治家做出抉擇時就已初步確立。

在英國殖民時期,殖民者對居住在馬來半島上的人群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從而將“馬來人”土著化,也將“華人”(包括土生華人)同質化和他者化(47)林綺純:《馬來西亞族群政治的歷史剖析》,《世界民族》2022年第6期。。隨著19世紀末大量印度勞工的引進,馬來亞形成了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三大族群。二戰后馬來亞的獨立建國之路,正是在這一基礎上邁開第一步的。1953年3月17日,馬華公會與巫統達成協議,8月23日正式結成聯盟。1954年12月,印度人國大黨加入聯盟。1957年馬來亞聯合邦獨立后,馬華印聯盟成為執政黨(48)李一平:《一黨獨大下馬來西亞多黨聯盟政治的發展》,《當代亞太》2005年第12期。。這一政黨格局,固然和當時馬來亞的族群構成相匹配,但也并非唯一的可能。在邏輯上,既有可能建立3個單一族群政黨,也有可能建立1-2個多族群政黨。正是政治家的抉擇最終促成了前一選項的實現和后一選項的排除。

作為巫統的創立者和第一任主席,拿督翁認為要爭取馬來亞早日實現獨立,就需要團結各族群的力量。為此,他主張開放巫統,建立多元主義政黨,吸引其他族群的精英加入(49)蔣炳慶:《馬來西亞民族國家建構研究(1957—2003)》,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第165-166頁。。如果拿督翁的主張得到實現,將打破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各組政黨的格局,從而避免將政黨建立在單一族群的基礎上。然而,拿督翁的主張在巫統內部遭到激烈反對。拿督翁出走后,巫統推舉東姑·拉赫曼接任主席。與拿督翁意圖組建跨族群政黨不同,拉赫曼力主將巫統塑造為馬來人的政黨,以爭取馬來人最大程度的支持。

拿督翁離開巫統后,1951年9月組建了獨立黨。拿督翁仍堅持其組建多族群政黨的目標,即獨立黨應該是一個以馬來人為中心、包容其他族群精英的政黨。就其開放性而言,獨立黨應該是華人精英更容易合作的政黨。如果當時代表華人精英的馬華公會與獨立黨合作,具有廣泛影響的多族群政黨還有形成的潛在可能,但歷史的發展有時具有偶然性和戲劇性。拿督翁沒有邀請馬華公會發起人之一的李孝式參加獨立黨成立儀式,但李孝式不請自到,在儀式上受到了冷落。由于對拿督翁心懷不滿,李孝式在1952年2月吉隆坡市議會選舉即將到來之際聯系巫統吉隆坡競選小組的領導人,給予巫統以財力支持,對抗拿督翁的獨立黨(50)蔣炳慶:《馬來西亞民族國家建構研究(1957—2003)》,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2年,第168頁。。李孝式與拿督翁的意氣之爭使馬來亞政黨政治的天平完全倒向組建單一族群政黨一側。

盡管接任巫統主席的拉赫曼堅持將巫統定位為馬來人政黨,但他清楚地認識到巫統還需要和其他族群政黨合作才能使馬來亞從英國殖民統治下獲得自治或獨立。吉隆坡市政選舉所面對的選民結構直接促成了巫統與馬華公會的合作。在吉隆坡,華人選民占37.7%,馬來選民占33.8%,印度人及其他選民共占28.5%。當時吉隆坡被劃分為四個選區,其中兩個選區是華人占多數,一個選區是印度人占多數,只有一個選區是馬來人占多數。這種局勢對巫統尤其不利。但由于李孝式與拿督翁的意氣之爭,馬華公會和巫統這兩個立場相距更遠的政黨結成了競選聯盟,并在12個席位中奪得9席,拿督翁陣營只贏得2席(51)許紅艷:《馬來西亞族際政治整合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1年,第242頁。。吉隆坡市政選舉后,跨族群政黨聯盟在其他的市政選舉和地方選舉中接連得到復制,最終在馬來亞獨立后成為聯邦層面執政聯盟的基本架構。

在馬來西亞建國之初,分別代表馬來人、華人、印度人的三個政黨巫統、馬華公會和印度人國大黨以聯盟的形式相互合作,連續取得了幾次大選的勝利。這三個政黨的領導層基本上都是殖民時代英校出身的貴族子弟和資產階級精英,容易基于共同的階級利益和價值觀尋得共識,達致妥協(52)(馬來西亞)王國璋:《馬來西亞民主轉型:族群與宗教之困》,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13頁。。他們之間的穩定聯合,為馬來西亞這個新生國家的鞏固提供了必要和有利的政治基礎。著名政治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茲(Clifford Geertz)將其譽為“在新興國家政治的整體范圍內不可能的(政治)藝術的一個最引人注目的例子”(53)〈美〉克利福德·格爾茲著,韓莉譯《文化的解釋》,譯林出版社,1999 年,第336 頁。。

(二)多黨聯盟制所依賴的社會裂隙

馬來西亞的相對多數代表制沒有導向兩黨制,并不意味著“迪韋爾熱定律”被證偽。根據喬瓦尼·薩托利對“迪韋爾熱定律”適用范圍的再界定,相對多數選舉制的確在某個具體選區中因限制個體選民的投票行為而促進了兩黨間而非多黨間的競爭,但選民只在他所屬選區受到限制,而由選區性兩黨體系走向全國性兩黨體系的前提是兩個政黨碰巧在全國所有選區內都是參賽者(54)Giovanni Sartori,“The Influence of Electoral Systems:Faulty Laws or Faulty Method?”,in Bernard Grofman and Arend Lijphart eds.,Electoral Laws and Their Political Consequences,New York:Agathon Press,1986,pp.43-68.。因此,選舉制度本身并不能決定全國性政黨體系是兩黨還是多黨。在空間異質性的條件下,全國范圍內往往會出現多種“社會裂隙”(social cleavage)橫切交叉的情況。西摩·馬丁·李普塞特和斯坦·羅坎提出,社會裂隙是政黨體系變遷的動力(55)Seymour Martin Lipset and Stein Rokkan eds.,Party Systems and Voter Alignments:Cross-National Perspectives,New York:Free Press,1967,pp.1-64.。一方面,由于政黨是沿社會裂隙線產生的,社會裂隙越多,就可能產生越多政黨。另一方面,當社會裂隙越橫切交叉時,社會沖突就越可能是多維度的,就越需要較多政黨來代表利益和主張各異的群體。因此,在選舉制度之外,社會裂隙也影響到政黨的組建和競選(56)劉顏俊、王晶晶:《重訪和超越迪韋爾熱:選舉制度、社會裂隙與政黨數量》,《學?!?022年第6期。。

如前所述,馬來西亞建國之初政治家的抉擇使多黨體系得以出現。這一多黨體系和馬來西亞的社會裂隙具有很強的對應性。如果說建國之初馬來西亞的政治發展主要取決于政治精英之間的分化和妥協,那么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治參與的擴大,社會裂隙對馬來西亞政治發展將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馬來西亞學者王國璋指出:“回顧馬來西亞從英殖民時代迄今的政治發展大致不離三條主線,即族群、伊斯蘭、階級。族群政治可謂馬來西亞的根本現實,迄今猶是。伊斯蘭政治原可視為馬來政治一環,1970年代后卻逐漸反客為主,分量直逼族群政治。階級政治則至今未成氣候,但也難謂無關痛癢,總會在階級共同利益的基礎上,隱晦地發揮某種跨族群的政治力量?!?57)(馬來西亞)王國璋:《馬來西亞民主轉型:族群與宗教之困》,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8年,前言,第ⅶ頁。在馬來西亞,正是族群、宗教、階級之間的多重分化構成了多條社會裂隙線,從而為多黨體系的最終確立和鞏固提供了動力。

第一,族群分化。作為典型的多族群國家,馬來西亞建國之初并沒有人口占優勢的主體族群。1947年,馬來亞總人口中馬來人只占43.3%,而華人和印度人則占55.3%。盡管后來由于馬來人出生率高于華人和印度人,馬來人在總人口中的比例不斷提高,但馬來西亞主體民族的人口比例仍低于大多數東南亞國家(58)衣遠:《馬來西亞獨立以來的民族政策演變——基于認同政治視角的分析》,《國際政治研究》2020年第2期。。華人與印度人都有不同于馬來人的文化傳統、語言文字和社會風俗?;谶@條社會裂隙線,馬來西亞的主要政黨大多是基于特定族群建立的。巫統、馬華公會、印度人國大黨、伊斯蘭黨都明確規定,只有特定族群的成員才可以加入。民主行動黨、民政黨雖然一直反對政黨族群化,并且自認為是非族群政黨,但其選民基礎和領導階層都是華人,關注的也主要是華人利益(59)許紅艷:《馬來西亞族際政治整合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1年,第266頁。。此外,東馬兩州的族群與作為馬來西亞聯邦主體的西馬也有著巨大的差異,馬來人在這里不占人口優勢,甚至還沒有華人的占比大,而真正的人口大多數是作為非馬來土著的伊班人和卡達贊—杜孫人。相應地,多個東馬本土政黨在這兩個州占據主導地位,如沙巴團結黨、砂拉越民聯等。

第二,伊斯蘭與世俗主義之間的分化。伊斯蘭教是所有馬來人信仰的宗教,致力于維護馬來人特權的族群政黨巫統也把將伊斯蘭教定為國教的條款寫進了憲法。但巫統仍是一個世俗主義政黨,仍主張建構一個以馬來人為中心的世俗的民族國家。伊斯蘭黨早期也以關注馬來人地位為中心,但在20世紀80年代,隨著伊斯蘭復興運動的興起,伊斯蘭黨從族群權益轉向聚焦伊斯蘭,主張在馬來西亞建立“伊斯蘭國”(60)(馬來西亞)王國璋:《馬來西亞民主轉型:族群與宗教之困》,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52-54頁。。為了同伊斯蘭黨爭奪伊斯蘭教正統地位,時任總理、巫統領導人馬哈蒂爾在2001年宣布馬來西亞已經是“伊斯蘭國”,但伊斯蘭黨的“伊斯蘭國”與巫統主導下的民族國家建構在本質上仍是不同的建國方向(61)齊順利:《馬來西亞“伊斯蘭國”與民族國家:爭論、影響與趨勢》,《東南亞研究》2016年第6期。。作為長期在野的世俗主義政黨,民主行動黨對伊斯蘭黨的態度多次搖擺。為了推翻國陣的長期執政地位,民主行動黨需要與伊斯蘭黨合作,但因為“伊斯蘭國”問題,民主行動黨不得不與其決裂(62)范若蘭:《對立與合作:馬來西亞華人政黨與伊斯蘭黨關系的演變》,《東南亞研究》2010年第4期。。

第三,階級分化。隨著新經濟政策的實施,巫統在城市地區造就了一大批新馬來中產階級。正是在呼喚社會公平、提升社會福利的新馬來中產階級的支持下,安瓦爾在巫統黨內和國家機構中快速晉升。1997年金融危機的爆發使馬來資本集團與新中產階級之間的利益沖突加劇,導致馬哈蒂爾與安瓦爾的決裂和巫統內部的分裂,安瓦爾的妻子旺·阿茲莎聯合一部分追隨安瓦爾離開巫統的政治精英,在城市新中產階級的支持下,創建了國民公正黨(后更名為“人民公正黨”)(63)陳戎軒、傅聰聰:《馬來西亞社會轉型與馬來族群政黨分裂——基于社會分裂結構理論視角》,《東南亞研究》2021 年第3期。。與巫統的分裂相類似,隨著伊斯蘭黨的影響力從傳統馬來農村走向高度城市化的雪蘭莪州,新馬來中產階級促成了伊斯蘭黨內部專業陣營與烏理瑪派的分化,引發了“如何實現伊斯蘭國”的路線之爭,最終導致伊斯蘭黨的分裂與國家誠信黨的建立(64)傅聰聰、陳戎軒:《社會轉型、路線之爭與馬來西亞伊斯蘭政黨分裂》,《南洋問題研究》2020 年第1期。。此外,在華人中,馬華公會和民主行動黨之間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華人中上階層和中下階層不同訴求的反映。

這樣,族群、宗教和階級多種社會裂隙的橫切交叉導致了多個政黨的產生。比如,在馬來人同一族群內又存在宗教/世俗分化和階級分化,從而導致伊斯蘭黨與巫統之間的競爭、人民公正黨從巫統的分離以及國家誠信黨從伊斯蘭黨的分離。因此,馬來西亞難以建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那樣的兩黨制。但在單一選區相對多數代表制下,為了爭取在更多選區獲得議席,這些政黨不得不在其社會支持基礎允許的范圍內結成不同的聯盟參選,如此就催生了多黨聯盟制這一介于兩黨制與多黨制之間的政黨體系。

(三)多黨聯盟制下的議員跳槽

在多黨聯盟制下,不同的社會裂隙線造就了同一聯盟內多個政黨間的差異,從而為跳槽議員提供了遠非兩黨制下可以比擬的更多選擇。當議員從原政黨跳槽到其他政黨時,他自身所獲得的議席自然會隨之帶到其他政黨。當然,也有議員脫離原政黨但沒有加入其他政黨而成為獨立人士的情況,如沙巴州的尤索耶古原為民興黨成員而后成為獨立人士,但仍是沙巴州議員(65)《否認向議長呈辭,尤索耶谷:我還是州議員》,星洲網,2021年10月16日,https://www. sinchew.com.my/20211016,還有馬六甲州議員諾芬依迪也是類似的情況(66)《希盟開會商甲州選決定是否接受4變節議員》,星洲網,2021年10月20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3365118。無論是加入新政黨還是成為獨立人士,議員的跳槽都會引起相關政黨之間議席的消長,從而影響到執政黨聯盟和在野黨聯盟在國會或州議會中的力量對比。

為了達到推翻現任政府或組建新政府的目標,在野黨聯盟可以吸引跳槽議員以使自己的議席過半。反過來,執政黨聯盟也可能有意愿接受跳槽議員,這樣會使自己的議席更穩定地超過對方,從而減少被推翻的風險?;诼撁碎g競爭的目標,許多政黨通過許諾更高的職位等方式來吸引“政治青蛙”。馬六甲州議員依德利斯哈侖原為巫統成員,2021年受到人民公正黨主席安瓦爾的拉攏。安瓦爾承諾,依德利斯哈侖若跳槽至人民公正黨,便推舉其成為新一屆馬六甲州行政首長(67)《馬六甲州選后及陸兆福重話下的大馬新政局》,星洲網,2021年11月27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3446833。原為砂拉越人民公正黨副主席的砂拉越州議員施志豪在砂全民團結黨主席黃順舸的邀請下跳槽至砂全民團結黨,成為該黨最高理事(68)《施志豪苦戰冀擺脫“青蛙“標志,薛華東甘為孺子?!?,當今大馬,2021年12月9日,https://m.malaysiakini.com/news/602313。國會議員阿都拉迪原是巫統成員,2020年加入土著團結黨,任聯邦政府鄉村發展部長(69)《馬來政治海嘯來襲,國陣失守堡壘選區豐盛港》,星洲網,2022年11月21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4282489。。此外,還有未能成功拉入本黨但卻成為親近和支持本黨的獨立議員的情況,如朱嘉慕央在時任總理慕尤丁的引誘下脫離人民公正黨,成為親近和支持執政聯盟的獨立國會議員(70)《里察烈:砂盟18國會議員無人挺安華任相》,星洲網,2020年10月2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3115250。

由于同一政黨聯盟內不同政黨之間的差異,還有一些“政治青蛙”選擇跳槽至同一陣營的友黨。柔佛州議員凱魯丁拉欣、莫哈末賽益和法伊祖安原是國家誠信黨成員,先后跳槽至人民公正黨。人民公正黨和國家誠信黨都是希盟成員,但這些議員的跳槽使國家誠信黨禮讓區部宣布與人民公正黨禮讓區部斷交(71)《不滿接納友黨議員跳槽 禮讓誠信黨與藍眼斷交》,星洲網,2021年3月2日,https://www. sinchew.com.my/?p=3148112。其中緣由,法伊祖安聲稱自己是因為黨內沖突而被迫離黨,凱魯丁拉欣則聲稱是為了迎戰來年大選。無論出于什么緣由,他們的跳槽行為都是為了獲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但會引起多黨聯盟內部的沖突。

四 “反跳槽法”與“青蛙政治”的前景

作為引發馬來西亞政局動蕩的重要因素,“青蛙政治”在馬來西亞國內飽受詬病,人們在媒體上經常指責“政治青蛙”?!扒嗤苷慰梢栽炀鸵粋€政府,也可以摧毀一個政府,犧牲的就是選民憧憬的民主,面對青蛙政治,選民咬牙切齒,恨之入骨?!边@是馬來西亞《光華日報》社論對“青蛙政治”的評價(72)《青蛙政治劊子手》,《光華日報》2021年11月8日,https://www.kwongwah.com.my/20211108。2022年4月12日,雪蘭莪州蘇丹沙拉弗丁·伊德里斯沙在其社交媒體賬號上展示了一件他購買的畫作,畫面背景是馬來西亞國會,坐了一屋子的猿猴和青蛙。這幅畫作迅速引發了大量馬來西亞網友的共鳴(73)《雪蘭莪州蘇丹曬國會坐滿猿猴青蛙畫作,引發馬來西亞民眾熱議》,澎湃新聞,2022年4月14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609580。有的政黨也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譴責其他政黨接受“政治青蛙”的行為,并表示要懲罰這些投機分子。民主行動黨副秘書長、安順區國會議員倪可敏就指出:“國內政壇這幾年因為政治青蛙的投機行為搞得一片烏煙瘴氣,人民真的受夠了,因此拒絕青蛙,人人有責?!?74)《國盟為分裂華人票將組建青蛙大聯盟,倪可敏吁全民拒絕投機政客》,《火箭報》2021年11月25日,https://therocket.com.my/cn/2021/11/25

但在現實中,馬來西亞的政黨對待“政治青蛙”往往具有兩面性,因為“政治青蛙”既可以令其失去政權,又可以幫助其奪取政權。大馬民主陣線創黨人賽沙迪曾公開批評希盟中的人民公正黨和國家誠信黨接受了“政治青蛙”,還嘲笑說:“巫統不就是靠政治青蛙奪權的嘛,導致無數個州政府倒臺,才贏得州政權”(75)《韓丹批MUDA接納“政治青蛙”,賽沙迪:巫統奪權全靠政治青蛙》,《光華日報》2022年2月15日,https://www.kwongwah.com.my/20220215,但他在任土著團結黨青年團長時卻高調歡迎巫統的議員跳槽至土著團結黨(76)《批希盟接受“青蛙”被翻舊賬,賽沙迪:所以我成立MUDA》,星洲網,2021年11月8日,https://www.sinchew.com.my/?p=3404455。馬華公會馬六甲州望萬地區候選人郭欽漢曾評價說:當自己黨派的成員叛逃時,會被賦予“青蛙”標簽,但是當接受其他黨派成員時,就會賦予他們“英雄”的稱號(77)“PH’s Attempt to Legitimise ‘2 Melaka Frogs’ Laughable,Says MCA”,New Straits Times,November 9,2021,https://www.nst.com.my/news/politics/2021/11/743866。

如果說多年來“青蛙政治”的影響主要限于州一級政治,那么“喜來登政變”后“青蛙政治”的影響已嚴重危及聯邦政府的可持續性。在2018年大選到2022年大選之間,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先后有50人次跳槽,這期間也三易聯邦政府(78)蘇瑩瑩、翟崑主編《馬來西亞發展報告(2022)》,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3年,第108、111-112、116頁。。在“青蛙政治”之下,政府難以專注于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和治理國家。消除“青蛙政治”亂象終成為朝野各黨的共識。接替慕尤丁出任馬來西亞總理的伊斯梅爾·薩布里在2021年9月13日與希盟簽署具有約束力的《政治轉型與穩定諒解備忘錄》,宣布政府與希盟合力推動“反跳槽法”(79)《4月齋戒月開國會特別會議 馬國首相承諾提呈跳槽法案》,《聯合早報》2022年3月24日,https://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220324-1255393。2022年4月11日,馬來西亞政府在國會下議院特別會議提呈了旨在消除反跳槽行為的憲法修正案(80)《馬組特委會制定反跳槽法 5月開特別國會才表決》,《聯合早報》2022年4月12日,https://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220412-1261812。7月28日,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出席會議的209名議員一致通過《與反跳槽法案相關的2022年聯邦憲法(修正)(第3號)法案》,以此來限制國會議員在當選后更換政黨的憲法權利(81)《209議員一致支持修憲 馬國通過反議員跳槽法案》,《聯合早報》2022年7月29日,https://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220729-1297542。隨著“反跳槽法”的通過,馬來西亞的政治轉型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根據2022年10月5日正式生效的“反跳槽法”,當選國會議員退黨成為無黨籍議員或加入其他政黨,或無黨籍國會議員當選后加入任何政黨,必須騰空議席舉行補選。11月19日的馬來西亞第15屆國會選舉正是在“反跳槽法”生效的背景下舉行的。盡管大選后出現了希盟、國盟、國陣三大陣營均不過半的局面,但政治博弈主要在于陣營之間的組合而非向其他陣營挖墻腳?!胺刺鄯ā钡纳э@然增加了政治生活的確定性。2023年3月6日,檳州議會正式援引“反跳槽法”通過動議,懸空了4名從人民公正黨跳槽到國盟的州議員議席,議長還當場要求4名議員離開議會廳。這是“反跳槽法”通過以來,州一級議會首次援引這項法律應對跳槽議員(82)《檳州議會援引反跳槽法 懸空四國盟州議員議席》,《聯合早報》2023年3月7日,https://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230307-1369971。

當然,這項法律仍有漏洞或者模糊之處。比如,2022年12月10日沙巴首席部長及沙巴人民聯盟(以下簡稱“沙盟”)主席哈芝芝宣布,帶領4名國會議員和11名州議員退出慕尤丁領導的土著團結黨。他說這些議員在大選中是代表沙盟參選,他們都將繼續留在沙盟,因此并不抵觸“反跳槽法”。但慕尤丁聲明,退黨者參選時的黨籍是土著團結黨,因此根據“反跳槽法”,他們必須騰空議席進行補選。由于“反跳槽法”的“政黨”定義并不區分個別政黨與政黨聯盟,也沒有處理政黨身份重疊的問題,因此哈芝芝等人“退黨不退盟”是否抵觸“反跳槽法”引起了爭議(83)《退黨不退盟做法掀爭議 馬國反跳槽法綁不住政治青蛙?》,《聯合早報》2022年12月18日,https://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221218-1344555。這起爭議也有助于人們對“反跳槽法”進行更深入的思考。

面對庇護網絡提供的跳槽激勵和多黨聯盟制提供的跳槽便利,“反跳槽法”所起的作用仍有待實踐的進一步檢驗。一方面,如果庇護網絡提供的跳槽激勵足夠強,即使議員因抵觸“反跳槽法”而必須騰空議席,當他們參加補選的勝算幾率很大時,他們仍可能選擇跳槽。馬來西亞專欄作家曾千恒一針見血地指出:“制訂反跳槽法案只是表面功夫。很多時候,在野議員跳槽成為執政議員,是為了獲得更多選區撥款或爭取建設工程,也有不知廉恥的議員跳槽來換取內閣或官聯公司職位,以及逃避法律制裁?!?84)曾千恒:《反跳槽法不是馬國救星》,《聯合早報》2022年8月4日,https://www.zaobao.com/forum/views/story20220804-1299586另一方面,“反跳槽法”只是限制議員個人的跳槽行為,而政黨在選后更換所屬政黨聯盟并不算跳槽,因為議員并非脫離黨籍,而是跟隨政黨從一個政黨聯盟跳槽到另一政黨聯盟??紤]到馬來西亞的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均是在多黨聯盟制下組建的,“反跳槽法”無法阻止同黨議員集體脫離政黨聯盟,因此也難以杜絕類似2020年“喜來登政變”那樣的政權更迭再次上演。從長期來看,要使馬來西亞的政治生活更加有序,還需要在遏制庇護網絡帶來的腐敗及不公和增強政黨間合作的穩定性這些更深層次的問題上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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