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院士 武漢理工大學教授 嚴新平
在“雙碳”目標下,我國新能源船舶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機遇,但也面臨著安全監管信息不暢、運營數據割裂、舊電池環境污染、激勵政策效果不佳等問題。建議參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監管平臺建設經驗,建立交通新能源船舶運營監管大數據平臺,統一船舶終端監控系統建設標準等,提高新能源船舶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2022 年9 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五部委發布了《關于加快內河船舶綠色智能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穩妥發展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船舶、加快發展電池動力船舶。在綠色化轉型的新形勢下,我國內河新能源船舶將提速發展,電動船舶、LNG動力船舶數量逐步增加。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值得關注:
一是安全監管責任重大。2023 年4 月8 日,純電動客船"廣游19”輪發生電氣設備故障,導致全船失電,造成船橋相撞,致使7 人受傷。亟需建立新能源船舶運行監管平臺,實現運營狀態信息的感知、預測和事故防控。
二是優惠政策落實效果不佳。當前中央和地方先后出臺了新能源船舶的優惠激勵政策,如LNG船舶優先過閘,但是部分LNG動力船舶“改而不用”,沒有達到優惠激勵政策的目的。
三是舊動力溯回亟需加強。隨著大量電動船舶建造與運營,亟需建立舊電池的追蹤溯源體系,否則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四是數據壁壘依然突出。目前,一些航運公司、配套廠商已經建立了單一功能的信息化平臺系統,但是對數據缺少有效分析和利用,“數據壁壘”“信息孤島”問題突出。
以上問題說明,要推動新能源船舶等新技術、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強化監管能力建設。
新能源汽車與新能源船舶在監管上具有較強的同質性。隨著新能源汽車井噴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經加強了監管。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建立的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管理平臺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6年10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北京理工大學電動車輛國家工程實驗室承建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國家平臺),負責國家平臺的建設和運行工作,開展各地方、各企業監測平臺的監督和抽查工作,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新能源汽車的安全監管。
2017 年7 月,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指導下,成立了新能源汽車國家大數據聯盟,聯盟由國家平臺、新能源汽車制造商、零部件供應商、互聯網應用服務商、科研機構等組成,旨在全面推進大數據挖掘分析、大數據應用模式、大數據標準化等研究,統籌整合、開發利用新能源汽車數據資源。
截至2022年9月,該平臺累計接入新能源車輛1371萬輛,實現了安全事故精準預測,保證了安全狀態可感知、可預判、可防控。
監管平臺的建設是行業治理的重要抓手。面對新能源船舶發展的問題,亟需盡快建立新能源船舶運營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營運新能源船舶安全監管、運行核查、電池溯回等功能。建議:
一是交通運輸部盡快出臺關于新建或改造新能源船舶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終端及聯網等有關技術標準,明確船載終端安裝與使用、地方監管平臺建設與使用等要求。
二是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做法,由交通政輸部指導,水運領域的全國重點實驗室或國家級科研平臺等牽頭,聯合有關單位,建設新能源船舶運營監管大數據平臺;支持成立新能源船舶運營監管國家大數據聯盟,開發利用大數據資源,為政府、行業和公眾提供服務。
三是對接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研究建立舊電池的追蹤溯源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