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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抗日根據地兵工企業薪酬福利制度及其實施*

2024-01-19 03:02晏雪蓮
日本侵華南京大屠殺研究 2023年4期
關鍵詞:工部兵工兵工廠

晏雪蓮 李 敏

據筆者統計,太行根據地在1939—1945年之間,建立的兵工單位共計91個(1)太行山的兵工企業主要集中于山西省長治市黎城縣、武鄉縣以及晉中市左權縣,位于太行根據地的腹地。91個這個數字,系根據已經出版的《武鄉縣革命遺址概覽》(山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左權縣革命遺址概覽》(中國文史出版社2011年版)、《山西省革命遺址通覽》(山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以及山西省第三次文物普查等資料,再結合《兵工史料 第十輯》(兵工史料編輯部,1987年版)、太行根據地各地的地方史志材料以及筆者的田野調查得出的數據。,其產品不僅供給本地區使用,還支援了其他根據地。在艱苦卓絕的抗戰中,完善的兵工工人的薪酬福利制度是調動工人生產積極性的重要因素。然而,自1942年9月始,根據地面臨嚴重的困難,持續數年的天災、殘酷的“掃蕩”和層層經濟封鎖,造成根據地糧食缺乏、物價飛漲,軍民生活陷于困苦之中。如何在艱苦的條件下保障兵工工人生活所需,并充分調動其生產積極性,對軍工部門的相關政策及具體運作提出了重大考驗。在革命史的研究中必須回到歷史現場,注重革命政策與具體實踐的互動關系,重現艱難、曲折、復雜的革命過程,從而彰顯共產黨的能力和光輝,證明其革命勝利來之不易。(2)李金錚:《“新革命史”:由來、理念及實踐》,《江海學刊》2018年第2期。中國共產黨如何在物資極度匱乏的情況下,短短數年將太行軍工不斷發展壯大,充分調動軍工工人的生產積極性,則是筆者思考的核心切入點。本文選擇太行軍工薪酬福利制度作為主要考察對象,對這一制度實踐和過程進行探討。

目前學術界對太行兵工企業的研究集中于對兵工企業的緣起、發展過程以及原因的探析(3)楊尚軍:《抗戰時期的八路軍軍工部(上)、(下)》,《黨史文匯》2014年第4、5期;江峰:《抗日戰爭時期我軍的兵工生產》,《國防科技》2004年第8期;劉慶禮:《晉冀豫抗日根據地的軍事工業述評》,《湘潮》2009年第11期;王兆春《中國共產黨在戰爭時期領導的兵器工業》,《工程研究——跨學科視野中的工程》2011年第3卷第1期。以上研究著重研究抗日根據地兵工廠的發展的歷程、特點及歷史貢獻。,對于兵工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的研究則相對較少(4)曹敏華:《抗日戰爭時期晉冀豫根據地的兵器工業》,《黨史研究與教學》2004年第6期;申竇飛:《八路軍軍工工人研究——以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為例》, 太原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9年;董廣存、賀冰:《我軍早期的軍人津貼》,《中國檔案》2008年第3期; 曹敏華:《論抗日根據地兵器工業的建立與兵工企業之運作》,《抗日戰爭研究》2009年第1期。。有鑒于此,本文擬在現有研究基礎上,利用各級檔案和已刊史料,輔以新發現的抗戰民間文書,試圖厘清太行抗日根據地兵工工人薪酬福利制度的發展演變,并進一步探討其實踐機制及過程。

一、薪酬制度的發展演變

太行抗日根據地的兵工企業歸屬八路軍總部軍事工業部,根據不同情況,或為直接領導(5)直接領導是軍工部直接管理的一些重要的大型的兵工企業,其產品主要供給部隊使用,例如一些化學廠(生產硫酸、硝酸、硝化棉等等)、炮彈廠(生產五〇小炮、八二迫擊炮等等)、槍彈廠(生產子彈、八一式馬步槍等等),這些兵工企業及其生產的產品是整個兵工體系的核心。是一套完整的生產機關。由軍工部直接領導表現為:有嚴格的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工務制度、器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會議匯報制度、勞動紀律等等)、工廠名稱的不同(最初集中發展時期的一所、二所、三所等,分散發展時期的一所一分廠、二分廠、三分廠等,最后整頓合并時期的九廠一所)、工人組成的不同、經費多元化等等。,或為間接領導(6)間接領導的是一些生產相對較為簡單、產品主要供給當地民兵組織或游擊隊的一些軍工生產單位,例如地雷廠、手槍廠,有時軍工部會派出一些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有時也會給予一些資金支持。這類型的單位一般生產規模較小、開辦者多元化。。兵工廠最初屬于部隊的一個生產單位,實行軍事化管理,每年八路軍總部從軍費內撥出約3200余萬元,用于工廠開支。(7)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編:《山西通志·軍事工業志》,中華書局 1997年版,第57頁。1940年4月彭德懷視察黃崖洞兵工廠時指出:“工廠不是軍隊,工人不是戰士,要建立生產管理制度,頒布勞動法,保障軍工生產任務的完成,保護工人的利益。同時還要求盡快成立兵工工會,以團結教育工人?!?8)鄭漢濤:《總部軍事工業的生產管理》,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兵器工業出版社1990年版,第121頁。此后,兵工廠由軍事化管理轉向工廠化管理,工人的薪酬制度也隨之由最初的供給制演變成工資制,由于戰爭形勢及根據地情況的不斷變化,這一演變呈現復雜態勢。

(一) 供給制時期(1937年8月—1940年4月)

八路軍甫入山西時,隨軍修械所是最早的兵工廠,其職工待遇和軍隊相同。1938年8月,八路軍總部決定將分散在各地的隨軍修械所集中起來組建成韓莊修械所,以進行統一領導。一直到黃崖洞兵工廠發展初期(9)太行兵工的發展經歷了從分散到集中、又從集中到分散、最后再集中的歷史過程。從1937年7月到1939年6月,是隨軍修械所的產生與發展階段。其中,在1938年8月成立的總部修械所,位于山西省榆社縣韓莊村,又稱 “韓莊修械所”,是八路軍總部將分散在各地的隨軍修械所進行集中的統一領導組建而成,是八路軍總部兵工生產由分散走向統一的標志,代表著太行軍事工業的正式建立。從1939年7月至1942年2月,是總部軍事工業的發展時期。隨著韓莊修械所的不斷擴大,目標也逐步暴露,韓莊距離太原很近,經常遭到日軍的掃蕩,因此尋找一個更為隱蔽并且適合擴大生產的地方顯得十分重要。八路軍為了保存實力,將韓莊修械所搬遷至黃崖洞,組建了黃崖洞兵工廠,此時建立的兵工單位主要有軍工部一所、軍工部二所、軍工部三所、軍工部四所、柳溝鐵廠、復裝槍彈廠等等;從1942年3月至1944年3月,是反“掃蕩”中的分散生產階段。1942年,日軍對根據地實施“治安強化運動”,加強對根據地的掃蕩,妄圖一舉消滅八路軍,摧毀其生存條件。再加上根據地面臨著嚴重的旱災,軍民面臨著嚴峻的生存環境。在這種情況下,實行“縮小規模,分散轉移”的方針,目的是為了防止一旦局部被破壞,不會波及全局生產,這時候的兵工生產單位主要有一所一分廠、一所二分廠、一所三分廠、新二所一分廠、新二所二分廠、四所一分廠、四所二分廠、四所三分廠等等;從1944年6月至1945年9月,是整頓合并支援對日反攻階段。1944年,日軍收縮兵力,已無力再進行大規模的“掃蕩”。我軍進入了戰略反攻時期,軍工部對所有兵工廠進行了整編,設立九廠一所,奠定了太行兵工的最后格局,此時的兵工單位主要有軍工部一廠、二廠、三廠、四廠、五廠、六廠、七廠、八廠、九廠、軍工部實驗所。,在工人待遇方面都是實行供給制。兵工工人穿軍衣、吃軍糧,并發放少量津貼,“每月給以軍人津貼1—5元,工人家屬,無論男女老幼,均由公家贍養”。(10)《第十八集團軍總部軍工部生產行政工作的建設》,《中國近代兵器工業檔案史料》編委會:《中國近代兵器工業檔案史料》第四輯,兵器工業出版社1993年版,第68頁。此外,還有一些技術津貼,最高為每月9元,學徒每月1元5角。(11)鄭漢濤:《總部軍事工業的生產管理》,《晉冀豫根據地》,第121頁。1939年7月至1940年4月,“由于物價上漲,津貼也進行了改變,最高工匠15元,最低學徒5元”。(12)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編:《山西通志· 軍事工業志》,第57—58頁。隨著時間推移,這種不論技術高低、勞動多少,待遇相差無幾的做法造成了職工的懈怠,生產積極性不高。兵工廠的一般工人,尤其是河南手工造槍工人與本地工人,皆依靠技術養家糊口,可是津貼微薄難以滿足所需。故津貼制只能吸引有政治覺悟而自動來歸的工人,對因流離失所而歸來的工人及戰爭中被俘的工人則難以產生吸引力。(13)《第十八集團軍總部軍工部生產行政工作的建設》,《中國近代兵器工業檔案史料》編委會:《中國近代兵器工業檔案史料》第四輯,第68頁。津貼制難以激發工人的勞動熱情,工人們經常開小差、干勁不足,彭德懷視察兵工廠后發現了這個問題,于是要求建立實施生產管理制度、成立工會,充分保障工人權益,工資制改制由此開啟。

(二) 工資制確定和發展時期(1940年5月—1942年秋)

1940年5月1日,第十八集團軍總部軍工部第一屆工人代表大會在黎城縣槐樹坪村召開,大會通過了《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正式確定了工資制:穿著部分實行供給制,伙食和津貼部分實行工資制。(14)《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297頁。之后的工資變化見下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太行抗日根據地兵工企業的工資制在1940年至1941年9月,處于一個平穩發展的階段,工人工資不斷上漲;同時此階段內物價相對穩定,工人手中的可支配收入較多。1941年10月到1942年3月,開始區分高物價區、中物價區以及低物價區。因為在1941年3—4月,根據地出現了物價上漲的情況,“由于敵人的嚴密統制封鎖、摧毀,也由于我們貿易機關組織輸出入不夠和財政稅收制度不健全,一句話,由于我們經濟戰線工作的薄弱,物價顯然是高漲了。兩個月來物價比原來漲了三分之一,這是一個驚人的現象”。(15)戎子和:《加強經濟戰線,開展對敵經濟斗爭——聯辦財經會議總結》(1941年4月28日),太行革命根據地史總編委會:《太行革命根據地史料叢書之六財政經濟建設》,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9頁。為此,兵工廠調整了工資發放政策,根據各地區物價情況發放數額不等的工資,這一調整雖稍顯遲滯,但較為有效地適應了物價變動情況。

如果從橫向對比,兵工廠工人待遇遠高于同時期根據地其他軍政部門。按照1938年《關于各級干部、師供給部、戰士津貼之規定》:正副師長﹑政委等5元;團、營長等4元;各級股長、連長等3元;排長等2元;連上士等1.5元;戰士等1元。(16)董廣存、賀冰:《我軍早期的軍人津貼》,《中國檔案》2008年第3期。1941年,軍隊的津貼仍是每人每月1—5元,政府與群眾團體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5—5元。(17)《冀太聯合辦事處戎副主任伍勝向晉冀魯豫邊區臨時參議會的財政建設工作報告》(1941年8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中國現代經濟史組編《革命根據地經濟史料選編》中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6頁。從左權縣1942年各級人員的津貼來看:縣長津貼4元,科長3元,科員2.5元,警衛員、司法警1.5元,此外每人每月的菜金為6元。(18)《左權縣政府計算花名冊》(1942年),左權縣檔案館藏,1.2-037-01-1-4~5。到1943年,行政人員多了13元的鞋費(19)《左權縣政府計算花名冊》(1942年),左權縣檔案館藏,1.2-037-01-1-4~5。,不過同年兵工廠也開始多發了“中等土布二十五市尺之市價”(20)《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1943年),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409頁。作為被服費??梢?兵工工人的工資待遇高于同時期的其他軍政部門。

在糧食工資方面,兵工廠工人的待遇亦高于華北的平均標準。據李金錚研究,近代華北地區的定縣流行“大口小口一月三斗”(21)李金錚:《也論近代人口壓力:冀中定縣人地比例關系考》,《近代史研究》2008 年第4 期。,三斗大約等于37.5斤,37.5斤糧食是華北人民維持生活所需的平均標準。1942年,太行抗日根據地行政部門的糧食工資,從縣長到科員均是此水平——37.5斤,只有司法警和炊事員略高,為39斤6兩,即39.375斤,皆低于兵工工人糧食工資。(22)《左權縣政府總務科三十二年四月份糧食、經費計算花名冊》(1943年5月2日),左權縣檔案館藏,1.2-037-01。1942年9月之前,兵工工人糧食工資每月最低為42斤小米,略高于當地平均水平,能保證工人的生存所需。1942年9月,工人的糧食工資進一步提高,每個工人每月增加3斤小米,打鐵的重體力工人提則升至每月48斤12兩,提升的數量雖較有限,但對于正遭受嚴重旱災的太行根據地而言已頗屬不易。同時,糧食工資的發放較為靈活。自1942年3月始,小米價格飛速增長(23)《第十八集團軍總部軍工部簡史》,《中國近代兵器工業檔案史料》第四輯,第56頁。,所幸市面小米儲備較為充足,故兵工廠將食物工資折算為42斤小米的市價發放,保障職工的生活不受物價波動影響。當年9月,根據地糧食短缺,物價飛漲,出現有價無市的情況,糧食工資開始以實物形式發放,切實保障工人生存所需。

1940年下半年,兵工廠開始實行按件工資和承包制。工人的工資=固定工資+按件工資。按件工資的具體實施方法是以定額管理為基礎,嚴格按照勞動的工時和消耗的原材料,依據技術等級計算單件工資數額,驗收合格后予以發放。具體來說,每一件的工資=標準固定工資/標準產量。(24)山西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編:《山西軍事工業史稿》,1983年,第248頁。按件工資首先在武鄉縣顯王村鐵廠試點,以一盤烘爐為單位,三人集體承包;軍工部與工廠估價委員會聯合調查,評定零件工序的生產定額,確定產品的工時定額,依據技術等級折算單件工資數額,以驗收合格數發給按件工資。(25)鄭漢濤:《總部軍事工業的生產管理》,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123頁。按件工資實行后,兵工廠生產效率取得很大進步,“如鐵工部鍛打步槍零件,產量提高3—4倍”(26)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編:《山西通志·軍事工業志》,第58頁。、“實行精兵簡政,軍工部的職工精簡了近1/3,但完成的武器、彈藥數量和批量還是逐年上升”。(27)劉鼎:《太行兵工》,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八路軍回憶史料》(1),解放軍出版社1990年版,第730頁。承包制分為個人承包和集體承包,軍工部同軍區后勤部軍械部門簽訂產品交貨包價合同,付款由財政部門負責,其余事宜上級不再干預。軍工部對其各廠,工廠對各工部、班組也層層實行產品價格承包制。(28)鄭漢濤:《華北軍工是怎樣發展起來的》,解福謙主編:《山西軍事工業工人運動史通覽》,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74頁。承包制的實施,充分調動了工人的生產積極性,同時也使促進了工廠的經濟核算和精細化管理:企業內部的計劃經營管理、生產管理、財務管理、定額管理、物資管理、技術管理等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大到一門炮,小到一個螺絲釘都制定了工時、材料消耗定額和單位成本。

(三) 困難時期的工資儲存制(1942年秋—1944年)

自1942年9月始,根據地面臨嚴重的困難,接連而來的旱災、水災、蟲災、雹災和病災大范圍反復交錯的發生。頻發的自然災害導致根據地糧食減產嚴重,敵對勢力的破壞則使情況更為惡化,“日寇對我根據地進行了無數次的殘酷掃蕩,實行滅絕人性的三光政策,群眾賴以進行生產和生活的牲口、農具、車輛和糧食大都被燒毀或搶走,使人民失去了生活的應有條件和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盤踞在區邊的國民黨軍也不時對根據地進行“竄擾、掠奪、搶劫”。(29)《一二九師暨晉冀魯豫軍區軍民同甘共苦戰勝空前嚴重的災荒》,陳孝文主編:《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史資料選編·抗日戰爭時期》第5冊,金盾出版社1992年版,第631—632頁。多重因素作用下,根據地物資嚴重缺乏,物價不斷上漲。

此種艱境之下,兵工廠盡力保證糧食工資發放的同時,固定工資實際供給比較困難,工資制的執行面臨波折。1942年秋季,工人的固定工資尚且能夠發放,但是“按件工資只好暫停執行”。(30)鄭漢濤:《總部軍事工業的生產管理》,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124頁。1943年,“我軍財政入不敷出,不得不采取緊急措施”。(31)《八路軍總部及一二九師的財政工作概況》,晉冀魯豫邊區財政經濟史編輯組:《抗日戰爭時期晉冀魯豫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第一輯,第795頁。八路軍總部后勤部在1943年10月4日發出通知,所有部隊菜金、津貼費一律停發(32)楊立三年譜編輯組編:《楊立三年譜(一九〇〇——一九五四)》,金盾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頁。,“工人的工資改為生活工資,每人每天小米1斤5兩,菜15兩,油4錢。每人每月羊肉2斤。其余部分由公家儲存,定期一年半,給予利息”。(33)《八路軍總部及一二九師的財政工作概況》,晉冀魯豫邊區財政經濟史編輯組:《抗日戰爭時期晉冀魯豫邊區財政經濟史資料選編》第一輯,第795頁。1944年,鑒于財政的緊張,八路軍后勤部簽發《關于停發部隊菜金等及工人工資儲存辦法的通知》,從10月份起,部隊停發菜金、辦公雜支、馬干等費用,由各部隊供給;工人工資除生活必須外一律儲存。(34)楊立三年譜編輯組編:《楊立三年譜(一九〇〇——一九五四)》,第123頁。為保障兵工工人的基本權益,仍發放部分津貼。(35)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編:《山西通志·軍事工業志》,第58頁。由此可知,雖然兵工廠實行了領先于其他部門的高薪酬制,但由于災荒和戰爭,政策的執行困難重重。

在困難時期,特殊的工資儲存制也是隨情況而不斷變化的,首先是計件工資暫停執行,隨后是固定工資暫時儲存停發、支付利息。為了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糧食工資則以實物形式發放,且發放部分津貼。

(四) 工資制的鞏固發展時期(1945年)

1945年年初開始,日軍維持戰爭的實力更趨薄弱,已無力對根據地展開“掃蕩”,加之根據地力量日益壯大,軍工生產飛速發展。(36)鄭漢濤:《總部軍事工業的生產管理》,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125頁。此背景下,軍工部適時提高了兵工工人的待遇。1945年5月,晉冀魯豫區軍工部發布了《軍工部關于工人待遇的通知》,對工人的工資重新做了規定,“在照顧根據地財政經濟困難的原則下,適當改善工人生活如下:甲、食物除過去規定發給外每人每月另增加了60元;乙、穿用按過去規定發布的仍發布,發衣服仍發衣服外,每人每年另加發襯衣一套;丙、固定津貼(或工資)除過去規定發給外,為了消除本軍外來之分,一律增加津貼,連過去規定的在內增到下列標準(見下表),并每月按照當地附近市集中等小米之市價折錢發給”。(37)《軍工部關于工人待遇的通知》(1945年5月22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2-3。引文中的“本軍”指八路軍培養的工人,“外來”指外來技術工人。1945年4月,賴際發、劉鵬向滕代遠、楊立三匯報垴溝工人代表反映“本軍”工人與“外來”工人之間的矛盾等問題;5月初,中共中央對晉冀魯豫邊區的工人工資,作出不宜把工人分為“外來”與“本軍”等五項指示。

1945年5月軍工部各級工人固定工資表

在具體實踐上,為了保障工人權益,軍工部給工人增加的工資以附近市集小米的中等市價折錢發放,為了防止小米市價波動給工人收益帶來影響,軍工部要求工人增長之工資“每三個月按中等小米市價重新規定一次,但市價波動上下不超過20%時不重新估”(38)《軍工部關于工人待遇的通知》(1945年5月22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2-3。。除正式工人外,見習工匠和學徒的工資也得到了提升,“見習工匠和學徒每月分別增發力用費40元、20元,另外按人數平均每人發5元交給各該工廠自己處理作為平日獎勵見習工匠及學徒之用”。(39)《軍工部關于工人待遇的通知》(1945年5月22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2-3。按件工資及包工則仍按照過去的工資為標準計算。同時,軍工部對部分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人予以特殊照顧,規定“本年五月份起重工業(槍炮彈藥)工人平均每人每月增貼一百六十三元”。(40)《滕代遠、楊立三關于軍工廠工人待遇的命令》(1945年5月22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1??梢姶藭r不僅完全恢復了1942年秋季開始停發的計件工資和1943年儲存的固定工資,而且工資水平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兼顧了各層次工人的權益。

二、福利制度

上文對1937年以后根據地兵工廠工人薪酬待遇的發展演變過程進行了梳理,探析了在抗戰背景下薪酬制度實踐的復雜態勢。以下將對其時軍工部針對兵工廠工人在醫療衛生、保險金、家屬待遇等方面的福利制度展開說明。

(一) 醫療衛生

工人健康問題是影響生產的重要因素,在管理中受到特別重視。困難時期,兵工廠工人的健康狀況并不樂觀,根據軍工部1942年工作報告,全體工人的健康狀況主要劃分為健康、慢性病與殘廢三類,其中健康者占比為65.4%,慢性病占32.4%。(41)《軍工部一九四二年工作報告》,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59頁。為此,軍工部制定多項政策以提升工人的健康狀態。首先是病假期間的工資發放和醫療補助:“工人患病經醫生證明要休息時,其病假在三十天以內者,工資照發,伙食自給。在三十天以上者,除由公家供養醫療外,每月發給休養費三元,按日計算,穿用工資照發,交工會保存,保證工人購買衣服等?!薄肮と艘蚬ぷ魇苤貍?醫治期間工資照發,但在掃蕩中受傷者,按軍人待遇?!?42)《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1943年)》,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412—413頁。生病期間工資及額外休養補助的發放,保證了工人的基本生活無憂。同時,醫藥費根據工人不同的等級予以補助:“工人醫藥費由工廠輔助二分之一,學徒輔助三分之二,根據實際需要,不限數額,但以上均須得醫生之證明?!?43)《關于工廠組織領導方法和工廠工資及各項規程的決定》(1945年6月10日),黎城縣檔案館藏,55-43-28。這進一步減輕了患病或受傷工人的后顧之憂。其次是醫療機構的設立,軍工部根據不同類型的廠所,設有休養所、醫生、司藥等,可基本滿足一般病癥的治療需求,重癥患者送至醫院治療。

此外,兵工廠對女性職工和專門的技術人才進行了特別保護和優待。1943年制定的《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明確規定:

孕婦以及哺乳期的婦女禁止在夜間工作;女性在月經期間,經醫生證明身體虛弱者可酌情請病假一天至三天,期間工資照發;女工在分娩前后,給假兩個月,工資照發,但是在工廠工作不到半年的,發一半,因分娩致病或者小產的,按照病假處理。女工有嬰兒的,每天可給予兩至三次的哺乳時間,每次時長為十五分鐘。(44)《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1943年)》,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409—412頁。

對專業技術人才,兵工廠設有更高規格的保健辦法:

為愛蘆(護)專門技術人材(才),對其身體健康給以一定的保證,提高其工作效率,特定此辦法如下:1、凡具有專門高深技術知識者才得按此項辦法保健,公營工廠由總局批準,聯工廠由總董事會批準。2、凡具有上項條件,并經批準之技術干部,除按一般干部發給津貼外。另外根據技術程度工作崗位,身體健康程度等,分為三等,每月發給保健費(只發貨幣不發實物)。一等每月保健費300元,二等每月保健費250元,三等每月保健費200元。(45)《關于工廠組織領導方法和工廠工資及各項規程的決定》(1945年6月10日),黎城縣檔案館藏,55-43-26。

(二) 保險金制度

太行抗日根據地兵工廠生產的產品多為槍支彈藥等危險易爆品,且兵工廠大多條件較為簡陋,工人們往往冒著生命危險從事生產工作,故對兵工工人因公傷殘之后的生活給予保障十分必要且迫切。彭德懷在視察兵工廠時提出,“衰老、殘廢的給撫恤金、養老金、保險金”(46)《彭德懷對軍工部的指示》,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348頁。,為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了指導性的意見。1940年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規定:

工人因工作致殘者,不論輕重均由公家解決其工作和生活問題,至少可得軍人待遇,在本軍之日均可享受軍人殘廢優待、凡因工作致殘工人,請求退伍回家者,輕者公家給予一個月至三個月固定工資,重者公家給予三個月至一年固定工資,以資撫恤,保險金在外。工人因工作死亡,除由公家負擔一般安葬費外,并發給其直系家屬撫恤金固定工資一至六個月,保險金在外。工人在掃蕩中陣亡,應照政府所頒布之“群眾參戰撫恤辦法”處理。(47)《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1943年)》,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413頁。

這些規定十分翔實,基本涵蓋了工人可能遭遇的各類狀況。同時,工廠還會擔負全部的醫療費用,“工人因工作致重傷者,醫治期間費用除工資照發外,工廠全部負擔”。(48)《關于工廠組織領導方法和工廠工資及各項規程的決定》(1945年6月10日),黎城縣檔案館藏,55-43-29。此外,兵工廠所處環境決定了其經常面臨敵人的“掃蕩”和破壞,為此,《晉冀魯豫邊區勞工保護暫行條例》規定,“工人因工作致遭敵奸捕捉或殺害者,資方得酌與其家屬以救濟費或撫恤金”。(49)《晉冀魯豫邊區勞工保護暫行條例》,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檔案館合編:《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財經史料選編(河南部分)》,檔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147頁。

為了保障因工作受傷害的工人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1941年軍工部又進一步確立了保險金的來源:“在工廠的工資總額外,抽取2%的保險金,作為對工傷等特殊事例的處理基金”(50)解福謙主編:《山西軍事工業工人運動史通覽》,第67頁。。1943年,2%的醫保經費進一步提到5%:“凡在本部工廠工作一年以上者,由工廠按工人固定工資總額,另給百分之五做保險金,交總工會作勞動保險事業用?!?51)《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1943年),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412頁。1945年,5%的保險金又發展成社會勞動保險金:“工廠按工人全面工資提出百分之五,作為社會勞動保險金,交太行總工會,作社會勞動保蘆(護)事葉(業),或為工人的生產事葉(業),處理權歸太行總工會?!?52)《關于工廠組織領導方法和工廠工資及各項規程的決定》(1945年6月10日),黎城縣檔案館藏,55-43-29。當工人因老弱致病不能工作或抗戰成功光榮退工時,社會勞動保險金經廠方與工會之協議全部發給工人。

(三) 對職工家屬的優待

軍工部規定,工人的家屬由工人負責,但軍工部仍會盡量予以幫助和優待,以減少工人的負擔。1940年規定,工人攜帶之家屬,可以按照不同的情況給予適當的安排,能工作者適當安排工作,不愿工作的低價售予糧食,有特殊情況者按照工人的糧價售予,如果工人家屬不能工作者過多,適當給予補助。(53)《軍工部工廠集體合同(1940年)》,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385頁。由于物價昂貴,中等以下工人無法供養家屬,軍工部采取了多種辦法以解決此困境:一是招收家屬為正式工人;二是附設家庭工人(即半工人),家庭工人不發工資只給予軍人待遇,每月發放1.50—3元津貼,吃公家穿公家(但子彈袋綁腿掛包等軍用物品不發),但是如果沒有完成任務按數扣津貼伙食,超額完成給予獎勵;三是不生產的家屬,則按照抗屬對待,其前提是工人放棄工資按照軍人待遇。(54)《軍工部各項管理辦法》,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 第395—396頁。1945年,隨著根據地情況的好轉,所有軍工部工人都可享受和八路軍一樣的光榮和優待(55)《軍工部關于工人待遇的通知》(1945年5月22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2-1。,家屬享有的優待力度也隨之提升:

1. 凡工人直屬家屬,在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以前結婚的,老弱殘疾無勞動力,不能參加勞動的,由本部每人每月津貼小米30斤,每年中發土布60方尺。

2. 凡工人直屬家屬,因久病或生產前后二個月內(產前一個月產后一個月),身體不強,不能完全參加勞動者,由本部每人每月津貼米15斤,每年布30方尺,但病態或產期過后,即停止津貼。

3. 凡工人親生兒女,(結婚以前帶來的,買的,或要的都不在內),年在十四歲以下者,每人每月津貼小米30斤,每年布60方尺,如能上學者,學費由本部供給(書紙筆墨發)。

4. 各廠工人家屬能勞動的,由各廠負責組織參加生產,購買生產原料之款項,由公家借貸一部分,簡單工具,或由公家幫制。能勞動而不勞動的,一律不給津貼。

5. 凡本區工人家屬及與本區婦女結婚之工人家屬,由本地方政府按照抗日軍人家屬優待辦法優待。(56)《軍工部關于家屬處理辦法與結婚條件的通知》(1945年5月),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4-5。

與1940年相比,這一時期的政策惠及人數多、政策也更加全面,不僅為老弱病殘的家屬及產婦提供了食物津貼和布匹,解決了工人子女的吃飯穿衣和上學問題;還為工人家屬提供了工作機會。更值得注意的是,將軍工家屬都作為抗屬對待,進一步加大了對工人家屬的照顧和幫助,在此之前則只有放棄工資待遇,獲取少量津貼的工人家屬才有此資格。這一時期,軍工部對于探親的工人家屬也制定了具體的招待辦法,分為兩種:一種是從敵占區來的,七天以內由工廠招待,回家路費可按路程遠近,以工作人員出差的糧食發給;另一種是根據地來的家屬,三天以內由工廠招待,但一天路程者不招待(特殊情形例外)。(57)《關于工廠組織領導方法和工廠工資及各項規程的決定》(1945年6月10日),黎城縣檔案館藏,55-43-31。

此外,總部領導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一些政策也切實照顧到了職工的需求。如朱德總司令允許職工兌換“法幣”寄回家。一些河南籍的工人家在國統區,用的是“法幣”,太行抗日根據地用的是“冀南幣”,他們只有將冀南幣兌換成法幣,家人才能夠使用。朱德總司令知道這個情況后,允許職工將冀南幣的30%兌換成法幣寄回家,這個政策執行后,職工們都很開心,一些河南籍的工人都十分感謝朱總司令。(58)李鑫德:《憶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對軍工工會和工運工作的關懷與支持》,解福謙主編:《山西軍事工業工人運動史通覽》,第375頁。上述政策的實行,全面解決了工人的后顧之憂,提升了他們的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使其能夠全心全意為工廠生產,為抗戰的大反攻提供充足的武器支持。

三、薪酬福利制度的實踐與保障方式

抗戰時期,根據地各項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推行均離不開高效的組織能力及相對充足的物資、人力供應。具體到太行抗日根據地兵工工人薪酬福利制度的落實,中共在借助行之有效的基層組織,充分調動人力以保障糧食等重要物資供應并靈活應對各類困難的同時,也注重提升工人的政治權益。

(一) 溫飽的解決:糧食工資的來源及保障

困難時期,兵工廠為了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從1940年9月實行糧食工資的發放制度,有時會以實物的形式發放。1942年到1944年間的困難時期,在固定工資無法下發的情況下,制度上規定糧食工資照常發放,且在原有基礎上有所上漲。但事實上兵工工人的糧食供給出現了嚴重困難,“1942年和1943年,職工糧食定量減低,每人每天由一斤降到十兩(16兩制),后來又降到半斤,而且由于糧食質量低劣,實際吃不到此數”。(59)《軍工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吳東才主編:《晉冀豫根據地》,第116頁。遠遠低于糧食工資每月45斤的標準。

八路軍后勤部門通過多種方式籌集糧食。從一個八路軍大型糧秣倉儲——山西黎城孔家峧(60)參見晏雪蓮、黃英《太行抗日根據地鄉村糧秣倉儲研究——以黎城孔家峧文獻為中心》,《社會史研究》2021年第1期?,F存賬本、收據等史料可以看出,當時軍工部糧食的來源包括以下幾種主要途徑:1.八路軍總部撥款、地方代購,“五月卅一日,派柏官莊村五次代購米五石,每斗四元。六月一日,領去洋四百一十七元,五次代購麥五石,五次代購玉茭五石”。(61)《黎城孔家峧抗戰文書》,孔家峧村民郭海波收藏,編號:8577。這種方式是指由政府支付款項,由村莊代購,代購的糧食再撥付有需要的八路軍軍政部門。2.地方屯糧,“入收柏官莊秋季屯糧小米一百零四石四斗七升七合五勺……入收孔家峧秋季屯糧小米八十五石五斗八升五合……支吉峪部玉茭五千斤,折米三千三百三十三斤三兩一錢二分五,合斗一三五(62)斗一三五,是一種度量衡標準,意味后面的一石為135斤。:二十四石六斗九升三合”(63)《黎城孔家峧抗戰文書》,編號:8520。;“秋季屯糧:……支吉峪部二十四石六斗九升三合”(64)《黎城孔家峧抗戰文書》,編號:002。從現有賬單來看,由地方屯糧再撥付軍工部占據軍工部糧食實物來源的主流。1942年,根據地糧食緊缺時,軍工部還會從地方領取臨時糧以確保軍工工人糧食工資的發放:“收據 號數 糧字第1號 領糧機關兵工部 月份10—12 領糧種類數目小米1026.12斤……民國卅一年9月21日”(65)《31年10月至12月兵工部臨時糧領據一紙》(1942年9月21日),左權縣檔案館藏,1.2-009-01-2。。3.借糧,“又派吉峪部借玉茭二千二百六十五斤”(66)《黎城孔家峧抗戰文書》,編號:8514。;“卅年一月八日,派吉峪部借糧玉茭貳仟柒百叁拾伍斤,折米壹仟捌佰貳拾叁斤五兩三錢三分”。(67)《黎城孔家峧抗戰文書》,編號:8579。無論何時,軍工部借村里的糧食會積極歸還,歸還的方式或為抵消下季屯糧,或直接由軍工部劃撥,孔家峧現存賬冊記載:“八路吉峪部撥來雜糧二千二百六十五斤。折米一千五百壹拾斤?!?68)《黎城孔家峧抗戰文書》,編號:9369。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吉峪部”是軍工部秘密代號,軍工部在黎城的代購、屯糧和借糧主要是供給當時建在黎城黃涯洞的兵工廠工人。這些抗戰文書反映了當時中共為了解決軍工工人的溫飽問題,采取多種方式籌集糧食,保障職工正常生活的歷史情景,也體現了其不拿百姓一針一線、盡量不給百姓增加負擔的優良傳統。

除了多方收集糧食外,在糧食的運輸方面,根據地政府對兵工廠也采取了特殊照顧:“(一)所有軍隊和各政民機關之食糧均停義運,自行設法運輸。(二)醫院傷病員及軍工工廠之食糧仍由政府發動義運,但需持有糧食總局特許之證明文件?!?69)《晉冀魯豫邊區政府關于傷病員與軍工工廠運糧問題的命令》(1942年4月17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198-03-00018-7。這道命令是在1942年發出的,為了保證職工的正常生活,政府在處境艱難、人員緊缺的狀況下,仍然設法為兵工廠運糧。

(二) 發揚民主、以人為中心,提高工人主觀能動性

兵工廠的管理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民主。兵工廠會定時召開各種班會、組會等討論生產計劃、工作中的問題、伙食的管理以及每項政策的實行等,以充分尊重每一個工人的意見。具體來說,“生產任務、生產總結、生產計劃,必須經職工生產小組討論之”。(70)《關于工廠組織領導方法和工廠工資及各項規程的決定》(1945年6月10日),黎城縣檔案館藏,55-43-21。重要的議題則由軍工部召開會議討論,各個崗位的工人均有機會被邀請參會,闡發自己的問題和對于某項政策的建議。例如軍工部在1945年5月21日上午對麻田會議報告進行了討論,其中有普通工人(張正庭)提到,“伙食、油鹽上級解決了,每天又增加了菜金,這樣很可以”;勞動英雄甄榮典提到,“辦好工廠,有信心完成任務,提高產量”;還有皮革所工人(高日昇)提到,“關于大包大攬提出時,自己覺得很適當,認為可以增生產提高質量和完成任務,沒有好好考慮。雖然總工會提出計算,我當時也算了一下,沒有很好考慮也罵了,沒有把握,為促進全面工資也得這樣,這是不正確的”。(71)《麻田會議報告的討論材料》(1945年5月21日),山西省檔案館藏,A07-02-00007-6-13。諸如此類普通職工的內心想法,生動反映了軍工廠各項政策落地后的真實效果。

同時,參會領導會認真聽取職工的意見,針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并將正確意見納入工廠管理體系當中去,形成了雙向正反饋機制。如在1942年1月26日到27日召開的太行各分區軍工生產供給處長座談會上,提到了工人的問題與建議:“工人說鐵廠十月轉變了工資(聞清城工資已轉),要求廠房亦轉變工資,廠房不答允,所以不滿意。每月不請假是否增加一天工資?要求十四天一例假。加工有沒有糧食工資?肥皂不夠用要求增加。如果每月材料不能開工,不能算我們(工人)歇工?!薄坝幸还と斯べY每月45元,后奉命調到清城,工資增到60元左右,這引起我們的工人不滿?!?72)《太行各分區一九四一年軍工生產情形:各分區供給處座談會記錄》,陳孝文主編:《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史資料選編·抗日戰爭時期》第5冊,第554頁。這些問題都是工人對兵工廠薪酬福利最真實的訴求,讓工人發聲,有利于工廠實際問題的解決。通過民主制度的實行,各個崗位職員的意見和建議都被吸納進兵工工人待遇制度的制定過程中。由此制定出來的各項政策更加符合民意,執行起來也更為順暢。同時,工人們在此過程中充分體會到被尊重的感覺,主人翁意識不斷上升,充分建言獻策,有效促進了工廠的長遠發展。

(三) 軍政聯合:利用有限社會資源為工人家屬提供便利

兵工廠在實行供給制時,工人家屬按照抗屬對待;后來為了提高工人積極性,實行工資制,工人只有自愿放棄工資、領取津貼時,家屬才可享受抗屬待遇。到1945年,隨著根據地情況的好轉,加之戰略大反攻的需要,在工人高薪酬的基礎上,對其家屬依然按抗屬對待,如此一來就能充分利用地方行政力量,最大限度地為工人謀福利。

太行根據地政府優抗政策經歷了一個不斷完善與發展的過程,由最初的“有抗皆優”至逐步放棄“有抗皆優”,到制定助耕、代耕政策、精神優待以及實行抗屬在諸多方面的優先權等,更加全面地維護了抗屬的權利。(73)鄭立柱:《華北抗日根據地抗屬的生存狀況與政府應對》,《抗日戰爭研究》2013年第2期。其中1940年《優待抗戰軍人家屬暫行條例》中規定了抗屬在生活必需品購買、荒地開墾耕種、參加生產活動、租佃公地、房屋分配等方面的優先權。(74)《優待抗戰軍人家屬暫行條例》(1940年),武鄉縣檔案館藏,2.1.1-0004-7。此外,抗戰軍人子女及依靠其生活之弟妹皆可免費入學并享有入學補助,是為在教育上之優待。從太行根據地現存的村級檔案中,可以看到優抗在基層的具體實踐:第一是直接發放糧食和銀錢,在給抗屬發放糧食時,政府會格外照顧體弱的抗屬,安排牲口或者民夫幫忙將糧食運到抗屬家中。第二是積極組織代耕隊優先幫助抗屬耕種、秋收。優抗政策在基層得到很好的執行,抗屬在根據地的地位較高。將兵工工人家屬提高到抗屬待遇,免除了工人的后顧之憂。通過軍政聯合共同努力,集中力量提高工人的福利,為工人提供一個更好的生產環境。

結 語

太行抗日根據地兵工企業的薪酬制度總體來說是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在完成了由供給制向工資制的轉變后,兵工工人的工資在八路軍軍政部門中處于領先水平。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面臨多重因素導致的嚴重經濟困難,既有制度設計并不能完全執行。在1942年秋到1944年間,太行區遭遇了嚴重天災,加之敵人的經濟封鎖和“掃蕩”,根據地面臨嚴峻生存問題,根據地撥出了大量物資用以賑濟,為穩定物價,太行根據地又只能采取貨幣緊縮政策,減少貨幣發行。在這種情況下,軍工企業不得不采取工資儲存不發的措施,僅發放糧食和少量津貼,以維持工人基本生活水平。為保障工人溫飽,根據地采取多種方式籌集糧食;并廣泛開展大生產運動提高自力更生能力;同時良好的軍民關系也為根據地軍工企業的生存提供了有力幫助。1945年開始,隨著情況好轉,軍工工人的工資不僅恢復正常發放,而且工資水平又上了一個新臺階,工人的生產積極性大為提高,為抗戰大反攻提供了堅實的軍火保障。

在福利制度方面,共產黨作為工人階級的政黨,十分重視保護兵工工人的權益。醫療權益方面,由醫療保險金制度發展成更為完善的“社會勞動保險金”制度。在當時條件有限的情況下,采取軍政聯合的方式,利用有限的社會資源為兵工廠職工家屬提供各種便利,包括發放糧食物資、子女入學、配偶生產津貼、幫忙農耕等一系列福利制度,解決了兵工工人的后顧之憂。同時,打破少數干部負責制,尊重職工意愿,增強工人工廠主人翁的觀念,從而使整個工廠利益和工人利益更直接地聯系起來,提升了工人的主觀能動性。

在薪酬福利制度的不斷發展過程中,其靈活多變的踐行方式最大程度保證了工人權益,調動了其生產積極性,并進而推動兵工廠生產產量增加,為八路軍裝備力量提升提供了重要保障,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此外,透過這一制度的實踐與演進過程,也得以窺視中共最終奪取全國性勝利的部分原因所在: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時,中共注重保障普通群眾、工人和士兵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諸多發展與生存困境前,中共韌性十足,善于因時因地制宜、調動各類資源以靈活推進政策的施行。后者實際上得益于中共將權力全方位下探至根據地鄉村社會的政治能力,而這很大程度上又離不開其以人為本的施政特色。兩者可謂互為表里,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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