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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工具視角下公共數據治理研究
——基于省級政策文本的分析*

2024-03-19 13:17于興尚宋純慧
圖書館 2024年2期
關鍵詞:公共數據工具政策

于興尚 譚 洪 羅 碧 宋純慧

(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成都 610065)

0 引言

公共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市場建構和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其既是公共部門、企事業單位轉型升級的關鍵引擎,也是助推實體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務效能的核心要素。但考慮到公共數據具有體量大、價值密度高等特點,傳統的數據治理機制已難以適應新興數字時代的嬗變格局,所以如何消解資源共享難、安全韌性低、整合能力弱在社保、醫療、交通、就業等公共領域衍射出的服務割裂化、應用條塊化、數據碎片化等問題是公共數據治理面臨的潛在難題。為驅動公共數據治理生態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語境之下立足,我國政府相繼出臺和頒布了多項政策,用于統籌和錨定公共數據治理的未來發展態勢。如《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等文件明確闡釋了推動公共數據資源管理的有序流程,有利于改善公共數據治理的運營環境并加強創新力度。

公共數據是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在進行政府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中所收集和產生的各類數據資源[1],其相關研究已成為學者的重點研究領域。如陳玲等[2]從時間推演、主體維度、政策類別的研究邏輯厘清我國政府開放數據政策的踐行現狀。周林興等[3]運用網站統計和內容分析法得出政策法規不健全、主體治理意識薄弱等是公共數據開放共享運行機制的主要障礙。梁正等[4]以公共價值為理論導向,探析公共數據在交換、交易等層面的運行和演化邏輯。馬寶君等[5]利用北京市朝陽區政務互動平臺反饋的公共服務數據,探求其與成本之間的有效關系。馬海群等[6]結合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從基本價值、安全價值、服務價值、尊重價值四重結構測量和探知用戶對公共數據感知價值的信度和效度。陳蘭杰等[7]提出公共數據治理不僅可釋放公共數據資源的價值紅利,還可提升政府的數據治理能力。承前所述,公共數據作為政府和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其學術概念較政務數據、公共服務數據等具有更廣的外延邊際[8-9],前者和后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關系。但是目前我國業界的研究熱點更多聚焦于剖析公共數據治理的部分分支,研究軌跡多傾向于對相關的制度規范、運行管理、功能布局等進行分析和評價,對公共數據治理政策的整體探究則鮮有涉及。故文章借助政策工具Nvivo12、計量分析法和內容分析法展開研究,旨在揭示省級政府單位在公共數據治理過程中的政策內容供給及要素分布情況,系統梳理其中存在的缺陷并據此提出改良優化舉措,以期為我國公共數據治理政策體系的整體性發展提供參考。

1 樣本基本情況分析

1.1 樣本資源獲取

公共數據所承載的價值目標與數字政府、數字社會及數字生態的管理優化和服務創新不無關聯,其伴生的治理屬性不僅歸結于技術理念,還兼具公共性和立法性的衍生機制。為了全方位呈現公共數據治理政策不同向度的理性選擇邏輯,文章以“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北大法寶”“法律之星”等政策資源庫作為檢索來源,并以“政務數據”“公共數據”“數據資源”“共享應用”“數據條例”等為關鍵詞對我國31 個?。▍^、市)在2016年1月—2023年5月期間頒布的公共數據相關政策進行初步篩選,共得出文件數量110 份。

同時,為了確保政策研究主題更具有目的性和導向性,筆者力圖對初步篩選的文件進行二次甄別,詳細標準如下:①政策文本以管理辦法、法規、官方通知、應用規劃及促進條例等諸種類型為主要切入點,一些諸如征集方案、意見、回復、工作報告等弱效力的政策不被納入此研究范疇;②采集的政策文本須通過各地方政府官網的有效查詢,通盤考慮政策文本的真實性和可靠性;③選擇的政策文本內容既要與公共政策治理密切關聯,又要剔除滯后于抑或過度偏離當今社會發展需求的政策文本;④同一目標屬性的政策文本,若受制于公眾反應、環境變化、政策合法性等因素影響而發生修正、更新和廢止,該類型政策應以最新發布的版本為準。經過對以上原則的運用和對比,最終文章保存符合標準的政策文本數98 份(如表1 樣本所示),以為后續的擴展研究奠定基礎。

表1 省級公共數據政策樣本示例

1.2 政策的時間分布

對98 份政策樣本的發布時間進行統計,結果如圖1所示。從政策數量上看,自2016年起,地方公共數據治理政策數量呈逐年波動式增長趨勢,并可分為兩個階段:①2016 至2019年,公共數據治理政策總量較少,呈平緩波動狀態,2019年為該階段高峰點;②2020年至今,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20年3月30日發布了《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要求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各省的公共數據治理政策數量開始快速增長,于2022年達到高峰,該年頒布的地方公共數據治理政策數量超過2023年上半年的近六倍。由此可見我國省級公共數據治理的“政策林”已經初步形成。

圖1 公共數據政策發布時間統計

1.3 政策的機構分布

省級公共數據政策的制定機構有六種情況:一是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共59 篇;二是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共28 篇;三是由省大數據發展局、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制定,共4 篇;四是由省大數據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共3 篇;五是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制定,共3 篇;六是由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有1 篇(目前僅有天津市設置了該部門)。在這些政策中,由各省人民政府制定發布的政策占60%,可見省級人民政府作為公共數據政策制定的統籌單位,其出臺的政策幾乎覆蓋公共數據的平臺建設、資源開發、安全監督、促進利用及責任追究等內容。

1.4 政策類型的分布

從總體上看,省級公共數據政策共有七種類型,分別是條例(27 篇)、實施方案(5 篇)、實施意見(3 篇)、管理(暫行)辦法(37 篇)、總體(發展)規劃(14 篇)、行動計劃(2 篇)、工作措施(要點)通知(10 篇),其中數量較多的是辦法、條例和規劃,尤其是管理(暫行)辦法的比重最大,占樣本數的38%,這表明大多數省級政府在公共數據治理領域制定和發布了具有針對性、專門性的實施辦法。同時,大多數省級政府專門制定了針對公共數據政策的條例,專門對公共數據治理的具體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條例作為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執行效力的法規性公文,為公共數據治理提供了一定的法治保障。

1.5 政策文本的詞頻分析

詞頻可直觀、生動地反映政策內容的引領方向,也能反映出政策頒布者就某一事項的重視程度[10]。為準確明晰相關關鍵詞在各省級公共數據治理政策語料庫中出現的次數,筆者將98 份政策文本導入Nvivo 12 質性分析軟件并智能生成可視化詞云圖(見圖2)。由圖2 可知,單詞顯示越大、計數越多、加權百分比越高的詞為高頻詞,譬如數據、服務、公共、政務、部門、數字、建設、管理等。其中“數據”在98 份政策文件中共出現15 827 次,加權百分比為4.06%;“服務”共出現5 523 次,加權百分比為1.42%;“公共”共出現5 117 次,加權百分比為1.31%;“政務”共出現5 098 次,加權百分比為1.31%;“部門”共出現4 680 次,加權百分比為1.20%;“數字”共出現4 643次,加權百分比為1.19%;“建設”共出現4 643 次,加權百分比為1.12%;“管理”共出現4 252次,加權百分比為1.09%。

圖2 省級公共數據政策詞云圖

圖2 顯示“數據”的詞頻居所有關鍵詞首位,說明國內省級公共數據治理政策的執行是以推動科技、教育、衛生等數據資源的整合、匯聚和利用為主要出發點,構建統一的公共數據開放處理平臺,充分釋放和調動數據價值的內生潛能。

公共數據是社會數據資源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分[11],其內蘊的“公共”一詞是高權威性和高可信度的代名詞,這樣更能以公平正義、包容性發展的改革推進數字中國建設?!胺铡焙汀罢铡狈从吵龉矓祿闹卫砘顒右怨卜盏目伤苄詾榛鶞?,并以此不斷提升政府政務的治理水準并強化滲透力度,從而為完善政府治理網格及化解民生服務、政務協同、營商環境等諸多領域的問題癥結提供解決思路?!安块T”“建設”“管理”“數字”這些詞語在強調公共數據資源的系統治理需要數字技術加持的同時,還應以多主體參與、多層面協作的規則構筑公共數據發展新的競爭優勢。

2 政策文本內容分析

2.1 政策工具理論分析

政策工具是政府為管理特定公共事務而采取的方法和途徑[12],其賦能效用須契合公共數據治理的結構特點和發展規律,才能發揮不同構成要素的復合作用。根據目前學界研究的理論基礎,可按照基礎定義、分類方式劃分不同的政策工具類型[13]。如陳振明[14]認為政策工具又稱為政府工具,并按照不同的產生場域將其界定和提煉為三種不同的類別,即市場化工具、工商管理技術和社會化手段;豪利特等[15]將自愿性工具、強制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作為其秉持的劃分觀點;麥克唐納爾和艾莫爾[16]以“目標”為導向將命令型工具、激勵型工具、能力建設工具和系統變革工具列入政策工具的研究體系。為更好地保障和支持公共數據政策的制定性質,本研究沿用Rothwell 和Zegveld 提出的分類標準[17],其與提倡改善民生、遵循社會關切、創新發展的公共數據政策具有較高的吻合度,而且供給型、需求型和環境型政策工具所呈現的政策意蘊,有助于詮釋公共數據政策在主體供給、客體需求及外部環境調控上的形成機理,能以更加寬廣的視角對公共數據治理要素的核心區域和生成邏輯予以詳盡考察(如表2 所示)。

表2 我國省級公共數據政策工具的具體名稱及其含義

供給型政策工具作為公共數據治理存續和發展的基礎性保障,政府公共部門可提供平臺運營、基礎設施、資金支持、技術支撐、教育培訓、目錄維系、公共服務7 個子工具來檢視公共數據治理的發展力度;環境型政策工具則突出表現為一種可影響公共數據治理活動的外部環節,具體包括目標規劃、法律約束、職責分工、監督管理、策略性措施5 個子工具;需求型政策的立足點在于減少外部影響因子對公共數據施加的消極影響,通過政府采購、跨界交流及服務外包3 個子工具為公共數據治理在契約合同制定、體系標準完善、多元協作優化等層面創造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2.2 政策文本內容編碼

編碼是依照題目、主題進行材料收集的過程[18]。筆者圍繞整體圖式并按照一級、二級、三級的編碼原理構成有規律的邏輯體系,經提煉、概括等處理環節得出1 309 個參考點。其中環境型政策在三類政策工具中表現突出,供給型政策工具次之,而需求型政策工具表現較弱,對應的參考點數量分別是705 個、540 個和64 個(如表3 所示)。對環境型供給層面而言,法律約束和監督管理層面的內容闡釋充分凸顯了國內公共數據研究對規范法律保障體系和筑牢可靠的數字監管屏障提出了迫切訴求,高質量搭建不危害公共利益的公共數據產品服務體系已是大勢所趨。同時重視策略性保障的基礎性作用,在身份認證、安全風險處置、績效評估等方面采取多種措施,引導公共數據產業體系良序運轉。目標規劃和職責分工在政策層面的闡釋相對較少。在供給型政策工具層面,主要編碼點集中在技術支撐、目錄維系、平臺運營及基礎設施上。此層面明確了公共數據治理是一種以數字化平臺為組織方式的新型運營模式,其要素的有效整合和高效配置既離不開軟硬件設施的合理適配,又與技術規制及公共數據在形成、收集、分析、管理、交易、應用等整個數據生命周期中締造的目錄資源規則緊密關聯,極大降低了公共數據供求雙方在使用、甄別及信任等方面的成本。其他供給型政策工具的內容布局還涉及公共服務提供、資金投入、教育培訓等,但總體來看目前相對比較薄弱。需求型政策工具的節點最少,其內部編碼折射出的主要細節是將跨界交流和政府采購置于主導地位,但將公共數據的處理、研發、生產等流程外包給相關企業或相關機構的條款鮮有提及,對公共數據治理的成本管理、生產經營、核心競爭力提升等方面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3 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3.1 研究結論

本研究以政策工具為研究切口,對我國省級公共數據領域的98 份政策文本進行了考量。研究發現,總體來看各政策文本的具體內容涉及面較廣,采用的政策文本對供給型、環境型及需求型這三個層面的內容均有所涉獵。但是具體而言,目前各政府部門對不同類型的政策工具附加的權重各有不同,其中環境型政策占總政策數量的53.86%,供給型政策占總政策數量的41.25%,需求型政策占總政策數量的4.89%。以上數據映射出各省政府對這三種類型的政策工具呈現出強依賴、一般性依賴和弱依賴的關系,究其原因如下。

3.1.1 對環境型政策工具的強依賴

政府部門對環境型政策工具的強依賴性往往取決于國內公共數據發展的本質屬性和改革動向。長期以來,我國公共數據在質量管理、平臺功能塑造、安全保障及試點執行等層面發力不足,加上數智時代大力開發公共數據資源已是多數國家進行數據治理革新的趨勢。環境型政策工具的大幅推動對彌補既往政策的漏洞,助力公共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提升公共數據治理的能動性具有關鍵作用。從內部結構來看,策略性措施作為一種指向性強的政策工具[19],其在環境型政策工具中的高占比一方面說明數據加密、訪問認證、安全評估等措施的強勁介入既可激活公共數據本身的價值潛能,又能以高標準的經濟價值為數字經濟運行監測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應用示范、人才引進及績效獎勵等策略的合力可加快提高公共數據的科學決策水平和管理服務效率,然而由于缺乏完善的實戰經驗和配套的政策支撐,該政策工具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分析有待進一步優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公共信息資源開放試點工作方案》等政策的陸續頒布為公共數據治理創造了良好的法律規制環境,對增加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導向作用。相較之下,監督管理的占比相對比較合理,說明目前政策比較重視不同情境下公共數據的脫敏標準和交易方式,在提升流通效率并將其轉換成生產資源的同時,遵循有序發展、安全可控的利用原則,防范個人信息、商業機密及國家安全等受到危害。

目標規劃占比較低。公共數據內在信息量足、真實性高及概括性好等特點可細致勾勒出與民眾生活緊密聯系的服務活動[20],但需要及時調整與現實需求、政府改革、突發事件處理等不相宜的社情民意活動,為政策執行、評估及不同階段的目標設定問題提供重要準繩。而職責分工的占比最低,反映出公共數據治理就這一層面的關注程度不夠。公共數據的公共性使得數據收益產生的價值不再是單個部門獨享,而是多個部門各司其職、協同共享的結果。但在實踐領域,這一政策工具無法持續破解因職責界定模糊而引發的公共數據流通不暢的現象,故應在以后的授權運營中予以加強。

3.1.2 對供給型政策工具的一般性依賴

供給型政策工具的編碼數量介于環境型政策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之間,處于次要性地位。在供給型政策工具中,顯示技術支撐、目錄維系、平臺運營和基礎設施占比都處于靠前位置,分別對應25%、22.78%、19.63%和18.52%,這一點可以說是對我國公共數據在數字政府、數據治理、開源開放、數據平臺等基礎性研究中長期處于滯后狀態的有效回應。另外公共數據具有公信力強、溢出效應明顯等特點,所以技術、目錄、平臺、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可使關乎公眾利益、政府績效的公共生產要素不斷以關聯分析、統一管理及智能融入的形式實現政府公共管理的精準化和個性化。然而從現階段來看,政策中關于平臺運營的規劃和設計還存在些許不足。廣西是國內公共數據治理政策較完善的省份之一,以《廣西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為例,該政策中有關平臺運營管理方面的內容主要囊括公共數據平臺開放方式、用戶賬戶規制方法、確定平臺聯絡人及平臺維護、升級等。但就內容體系來看,該政策缺乏完善的公共數據平臺備用方案,對在不可抗力環境下發生的不確定性事件的應對能力尚顯不足;沒有建立系統性和專業化的集約化資源管理機制,致使在面對不同區域的統一管理、平臺管理人員的責任設定及數據資源動態調整等方面說服力不夠。

而與上述四種政策工具重視程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公共服務、資金支持、教育培訓,分別占比7.78%、5.18%和1.11%。首先,有學者認為國內機關開放公共數據具有公共服務的特質[21],這一內涵界定充分說明公共數據是以應用場景為牽引,以期將公共服務系統中的人、機、物置于行之有效的資源共享體系當中,既有利于實現社會閑散資源的充分挖掘,也有利于推動社會治理形態向提高社會福利水平、優化資源配置、革新政府履職方式的稟賦優勢轉變。雖然國內公共數據開放與共享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新時代背景下政府機構尚未夯實數據標準制定、基礎保障體系、公共服務質量監管等方面,不利于構建更具智慧性、包容性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其次,資金投入不夠也是鉗制公共數據治理高品質發展的關鍵因素。公共數據治理作為數據利他主義研究的新機制,其在發展之初出現的資金匱乏可能難以應對技術難題攻關、民生項目建設及打破數據孤島等關鍵環節的缺失。研究樣本中教育培訓政策在所有供給型政策工具中占比最低,說明在現存政策文本中有關公共數據治理相關人才培養和教育的內容被嚴重忽略,致使公共數據這一重要的數據類型沒有發揮出其自身應有的價值。

3.1.3 對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弱依賴

需求型政策工具有助于擴充公共數據治理的市場范疇,減少公共數據服務事業發展軌道中出現的模糊性因素,并通過政府采購、服務外包及跨界交流等產出具有商業價值的公共數字文化產品。然而從表3 的統計結果可以看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內容最少,僅占總體政策文本的4.89%,其中跨界交流占比2.52%,政府采購占比2.06%,服務外包占比0.31%,表明各省級政府對需求側的認知不夠清晰,僅通過供給型政策工具和環境型政策工具的內外互通作用于需求型政策的整體流動,其內含的跨界交流、政府采購及服務外包等政策工具的低水平圖景說明了社會力量支撐和市場化運轉依然是制約國內公共數據要素分配的適配器。從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內部出發,服務外包方面占比6.25%,政府采購方面占比42.19%,跨界交流方面占比51.56%,其中服務外包政策只有4 件,而選取的樣本總量為98 件,說明絕大多數省份頒布的公共數據治理政策并未涉及這一領域的相關事項。

3.2 政策建議

公共數據已成為推動中國治理數字化轉型的應然選擇,一般而言其應歸國家或者全民集體所有,管理、開放等職責也應由政府及其他公共行政機構協作行使。目前我國已有21 個省級行政區布局了公共數據開放平臺[22],并在社會民生、交通出行及社會治安等諸多領域取得了可喜成就,為公共數據治理平臺建設做出了示范,可見公共數據的實踐流通是驅動其內部資源轉換成生產要素的重要步驟。另外,縱觀我國31 個省級公共數據治理政策,筆者發現供給型、環境型及需求型政策工具之間的組合和融合對公共數據相關政策的適用范圍、標準界定、開放細則等層面都有所覆蓋。筆者認為,未來公共數據治理政策的鞏固和完善可從以下幾個維度進行。

3.2.1 增強環境型政策工具的影響力

強化環境型政策工具對公共數據治理的外部影響和調節,首先,職責分工在一定程度上可作為優先部署的重點方向之一。公共數據治理體系集數據采集者、數據分享者、數據決策者等功能角色于一身,所以夯實政府機關、社會組織及公眾等參與主體在利益、責任、價值上的共同性,以科學有效的社會動員和交流互動機制構建互信、互通的公共數據治理共同體顯得尤為重要。隨著管理、業務及技術等標準體系的進一步落地,還須劃分各職責主體的功能特性并構建詳盡的公共數據治理職能框架,以彌補職責分工政策工具內容上籠統、宏觀的缺陷。其次,全面深化改革公共數據治理目標規劃是全面重塑人類社會生產生活方式、細致甄別數字社會運行可能面臨的困境及審慎明確政府職能邊界的重要選擇,所以應在把握該政策目標頂層設計的基礎上,關注公共數據治理的階段性目標和子目標,以適應新時代下公共數據治理政策的新理念、新體系和新范式,以多樣化的服務目標滿足公眾多樣化的服務需求。最后,為策略性措施提供配套支撐體系。策略性措施雖然能體現政府推進科學數據管理的機制[23],但也應在其各項內容中設置明確的指標體系,如將數據匿名化管理、數據審計及數據存儲災備等納入安全評估范疇,引進具有數據技術研發和數據交易能力的高精尖人才等,以疏解和厘定公共數據治理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實踐問題并提供學理支撐和研究理路。

3.2.2 挖掘供給型政策工具的推動力

公共數據治理政策中的供給型政策工具是維持公共數據管理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和基礎。相關省級政府部門應認清我國公共數據要素市場正處于探索階段,還需要大量的平臺運營、公共服務、教育培訓及資金支持來保障公共數據治理情境的健康平穩運行。首先,平臺運營是公共數據建設的重要特征,其歸根結底是實現公共數據精細化發展的改革工具。但是公共數據平臺運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單一性工作,而是需要全面消除各協調主體在資源、需求、業務等層面的不和諧因素,使公共數據資源在跨部門協同、跨資源管理、跨業務集成等方向上實現突破;一些政府服務機構也早已不是數字技術的被動接收者,其在某些層面已經成為數字技術創新的關鍵推動者和率先使用者,所以空間聚合的有效推出可形成虛實融合的平臺監管模型,可自由轉換物理空間和網絡空間的信息內容,以可視化分析、多維度關聯、數據預測的研究方向來探索公共數據治理過程中的未知領域。其次,以多元化和高規格為導向的公共服務是政府工作不斷與時俱進的重要依托??紤]到當前以公共數據為基礎塑造的公共服務存在資源分散、延遲離散等不足,所以第一應利用現代技術優化各省不同區域之間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彌合數字接入鴻溝,以找到適合不同群體的公共服務切入口;第二在融入技術平臺的同時,也需要有人工服務的人文關懷,切實關注與老年人和弱勢群體需求不相符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以數字向善的價值福祉平衡公共數據與政府服務、社會服務、數字城鄉及數字生活等領域的普惠關系。再次,教育培訓改革要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服務模塊。一方面要加強開展公共數據核心業務骨干培訓工作,分層次、分組織開展數據合規官和首席數據官的專題培訓工作,重塑各參與者的數據素養能力;另一方面政府相關組織要采取滾雪球式的發展模式,防范因公共服務產品盲目擴張而產生的與實際公共數據治理政策不相符的宣傳內容。最后,構建充足的財政資金增長機制??紤]到公共數據治理的資金保證與現實情況有一定差距,特別是欠發達省級地區的財政支出問題較為明顯,所以應加強對公共數據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創新產品及孵化應用等方面的規范引導;開展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參與主體的試點基金項目,保障公共數據服務在價值潛能釋放、人才培養、數字法治政府建設等層面的持久作用力。

3.2.3 強化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持久力

首先,優化服務外包管理制度環境。健全的服務外包管理制度環境可避免公共數據管理因項目激勵不完善、多元監管不協調、資源利用不合理等服務弊端導致的供需對接失衡、服務費用增長及服務品質缺失等問題,最大限度使得具有業務專業化、高附加值、知識密集型的公共數據應用為數據產權管理保護、政府開放數據管理、公私合作、行為規范運營等奠定基礎。其次,穩妥推進政府采購流程。因為政府采購可引進信譽良好的第三方服務商,對平臺資源對接、品牌管理打造、數據運營分析、風險管控等有較好的把控,在為進一步優化公共數據市場服務環境提供強有力保障的同時,也不會在用戶需求引領、構建開放資源合理分享機制等維度處于被動狀態。最后,可通過穩定的合作交流關系,在數據供給層面得到更多關于各地政務、企事業單位等的支持,以優勢互補的資源優勢降低公共數據治理在服務和溝通上的經濟成本,各省級政府在提供差異化服務的同時,也激發出了本地數字經濟的潛在增長動力。

(來稿時間: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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