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債

  • 以房抵債協議下債權人權利保護問題研究
    明[關鍵字]以房抵債;債務清償;債權人權利。引言在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下,對以物抵債的規定較少,但這并不影響以物抵債在民事交易中的影響力。以房抵債本質上是以物抵債,這不僅實現了原債權的受償,還催生了新的交易,符合民法中鼓勵交易的價值導向。然而,在實踐中,以房抵債仍然存在許多問題。筆者以“以房抵債”為關鍵詞在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搜索,檢索到共計89178 篇裁判文書,并且案件量每年迅速增加。其中,民事案由占比87.32%,執行案由占比6.72%。因此,在實踐中以房抵

    上海房地 2023年11期2023-12-12

  • 中小銀行管理抵債資產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務狀況惡化或資不抵債,現金清償能力不足或喪失清償能力。銀行機構信貸資金投放也主要以抵押貸款方式進行配置,為最大限度保全債權,除現金清收、貸款重組、壞賬核銷等常規手段外,以物抵債就成為中小銀行保全信貸資產的主流方式,也是其被動接收抵債資產回收債權的重要選擇?!躲y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規定,抵債資產是指銀行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抵債資產可以降低貸款損失風險,起到對沖和止損的作用。其本質被界定為過渡性資產,銀行機

    銀行家 2023年10期2023-11-03

  • 以物抵債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國法律并無“以物抵債”的明文規定,但在實務中以物抵債的情形非常常見。雖然《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以下簡稱《九民紀要》)對以物抵債做出了回應,但是這些條款并不能作為裁判的正式根據,只能作為說理根據。由于缺乏制度規定,司法實踐中出現“同案不同判”的現象備受學界質疑。如S建筑公司訴江蘇T公司履行土地變更協議糾紛案中,法院認定該合同中以土地抵工程欠款屬于流質契約無效。又如在郎某某與重慶某房地產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中,法院卻認為以物抵債協議屬于諾成性合

    法制博覽 2023年4期2023-03-06

  • 融資擔保公司抵債資產的會計核算研究
    多地選擇將“以資抵債”作為特定條件下的特殊受償方式,即更多地選擇擔保、質押以及抵押貸款來防范和控制信貸風險,減少了信用貸款的發放。融資擔保公司以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以及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為主營業務。融資擔保公司所持有的債權到期后,如果債務人因嚴重經營問題而無法按時、足額使用貨幣資金來償還債務,在經過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或者與債務人等利益相關者協商后,融資擔保公司會通過以資抵債的次有選擇來化解金融風險,最大限度

    商業會計 2022年21期2022-12-26

  • 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稅務處理分析
    能被迫接受大量的抵債資產,不過在抵債資產的抵入、持有和處置等工作環節上,涉及了大量的稅務處理工作,特別是在金稅四期的大數據環境下,抵債資產受到關注,對商業銀行的影響不容小覷,因此有必要對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的稅務處理過程和措施進行分析,確保商業銀行得到良好的發展。一、抵債資產的定義在當前的商業銀行發展中,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更好地實現有效的發展、降低在經營上的風險,往往會在債務方無法通過現金進行還款情況下,通過法律手段或者協商的形式,對債務方的資產進行回收,實現對

    財會學習 2022年31期2022-12-12

  • 檢視與規范:以物抵債的適用路徑
    030)一、以物抵債的裁判進路以物抵債的概念和制度在我國現行民法中并無相應的規定,以物抵債協議也并非我國《民法典》合同編所規定的典型合同,但在實踐中卻出現形態各樣的以物抵債情形,因而被籠統稱之為以物抵債。目前,學界關于以物抵債的討論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以物抵債是一種債的消滅方式,是替代清償的規則,并非獨立存在的協議[1];二是認為以物抵債是一種互易或買賣[2];三是認為以物抵債是一個獨立的協議[3]。本文認為以物抵債是替代清償與由此達成的以物抵債協議系

    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2年2期2022-11-27

  • 民事執行程序中以物抵債適用問題及虛假訴訟防范機制研究
    132021以物抵債方式并非傳統的民事執行方式,是隨著法律的不斷深入及民事執行程序的更新逐漸發展而來的債務償還方式,現已在民事執行程序中得到了廣泛應用。我國法律并沒有對以物抵債做出明確規定,這就使虛假訴訟有了滋生的土壤,以物抵債在民事執行程序中存在諸多爭議:以物抵債法律效力如何認定?什么情況下可采取以物抵債?等等,都要求加強對民事執行程序中以物抵債問題的探討,推動以物抵債問題的法律化、有效化。一、以物抵債的概念以物抵債在民事執行程序中較為常見,是指在金錢債

    法制博覽 2022年19期2022-11-23

  • “以物抵債”法律問題之深入思考
    167一、“以物抵債”的基本理論概述(一)“以物抵債”行為的界定“以物抵債”是我國傳統的償債方式之一,但是我國并未在立法中確定。甚至在我國立法中明確規定了“流押”條款,以防止“以物抵債”行為的發生。近些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在我國實踐中卻出現了大量的“以物抵債”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所指的“以物抵債”行為是指債務人為保障債務得以實現,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以債務人所有的財產替代原債權債務合同中的給付標的,使債權債務歸于消滅的行為。由此概念可知,“以物

    法制博覽 2022年10期2022-11-21

  • 房地產企業破產中“以房抵債”的效力認定及處理
    4000一、以房抵債協議的性質以房抵債是特殊的以物抵債,關于以物抵債的生效要件、協議效力等在我國民商法學界存在較大爭議,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①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日至4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召開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度珖ㄔ好裆淌聦徟泄ぷ鲿h紀要》已于2019年9月1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民事行政專業委員會第319次會議原則通過。對以物抵債協議的性質和效力給出了傾向式意見。根據《會議紀要》第四

    法制博覽 2022年2期2022-11-21

  • 新型勞務抵債的構建與完善
    進行處理,而勞務抵債正是一種有效的提升被執行人財產履行能力的制度,因此將勞務抵債制度引入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意義。我國一些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已經運用過勞務抵債制度解決債務解紛,但鑒于沒有統一的適用標準以及傳統勞務抵債的局限性等問題,勞務抵債制度的使用率和實效不如人意。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和社會的需要,勞務抵債制度的重要性越來越凸顯,制度本身應該被創新和完善以形成一種完備的執行措施,助力法院執行工作的開展。一、新型勞務抵債的本質與特征勞務抵債是指在民事執行活

    市場論壇 2022年2期2022-10-31

  • 以物抵債債權人主張排除執行的裁判路徑探析
    行人之間存在以物抵債的情形,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等不動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在執行案件中對該不動產不得執行、解除查封措施的案外人或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案件近年不斷增多。由于執行異議之訴目前尚未制定專門的司法解釋,司法實踐中普遍參照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文簡稱《規定》)。案外人提出排除執行的請求,適用的法律依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22年1期2022-03-25

  • 法國債法當中債務的抵債履行研究
    ,但是,它沒有對抵債履行即抵債清償做出規定,雖然它的確對債消滅的此種方式做出了自己的暗示。2016年之前,《法國民法典》第1243條就明確暗示債消滅的此種原因的存在,該條規定:債權人不得被強制接受他們原本有權接受的給付之外的其他給付,無論債務人所提議的其他給付的價值等于甚至大于債權人原本應當獲得的給付的價值。①Article 1243, Livre III, Code civil, version en vigueur au 09 février 2016

    法國研究 2022年4期2022-03-23

  • 民法典視野下以物抵債協議的法律效果論
    經濟的發展,以物抵債以其交易方式的靈活性而受到廣泛應用。對于以物抵債協議的法律效果,2019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民事行政專業委員會通過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以下簡稱九民會議紀要)第44條、第45條從債權人交付抵債物請求權的視角作出回應,然而其對于以物抵債協議的拘束力樣態及由此產生的“新債”與“舊債”的履行規則問題并未給予清晰的指引。202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部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 2022年4期2022-02-09

  • 以物抵債協議的效力問題研究 ——以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為切入點
    、債務重組、以物抵債、以債轉股等方式實現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快速變現、價值提升。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事關商業銀行經營風險的化解與供給側結構改革的實現。自2008 年金融危機以降,伴隨信貸規模的擴大,全球不良資產總量急劇攀升。據中國銀保監會稱,過去十年中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最高點是2018 年的1.89%,截至2018 年底,商貸不良率高達2 萬億元?!?〕莫婷:《銀行不良資產現狀與處置模式研究》,載《現代商業》2019 年第19 期,第133 頁。以物抵

    法大研究生 2021年1期2021-12-08

  • 案外人以房抵債權利排除執行效力研究*
    開始前達成的以房抵債協議所享有的權利主張排除執行的現象時有發生。對于案外人的主張能否成立問題《民事訴訟法》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均沒有規定,2019年《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44條也僅規定以物抵債合同(含以房抵債合同)的性質為諾成合同,并不涉及該問題。實踐中不同法院對該問題的做法不盡相同,從而對案外人、被執行人的金錢債權人的利益影響也不相同。理論上,對于該問題尚未進行專門討論。為此,本文擬對該問題進行探討。

    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1年3期2021-12-03

  • 不同情況下以房抵債協議的性質
    可以檢索到的以房抵債的相關判例高達3168篇。短短六個半月的時間內全國關于以房抵債協議的相關判例的數量足以表明以房抵債協議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爭議的數量之多。但是,我國相關立法中并沒有關于以房抵債協議的性質以及效力的明確規定,這就導致了司法實踐中對于類似案件的不同判決。2019年11月14日晚,最高院官網公布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2019〕254號)》(以下簡稱《九民紀要》),其中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分別對于履行期屆滿前達成的以物抵債協議和

    法制博覽 2021年29期2021-11-24

  • 巴西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管理的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
    行一、巴西銀行業抵債資產情況近年來,受巴西嚴重的經濟危機及政局不穩等因素影響,各銀行抵債資產金額大幅增長。2017年上半年,巴西各銀行回收的抵債資產總額高達138億雷亞爾,而2016年至2017年中期,巴西房地產市場價格僅微弱增長0.46%,房地產市場的持續低迷導致了各家銀行面臨嚴重的抵債資產處置壓力。隨著巴西客戶信貸違約以及申請破產保護數量的不斷增加,巴西各銀行不得不回收了大量實物資產以降低信貸風險,抵債資產的品種從傳統的不動產和車輛擴展到飛機、建筑設備

    現代經濟信息 2021年13期2021-11-24

  • 商業銀行以物抵債會稅處理的幾點思考
    款規模高企,以物抵債已逐漸成為銀行清收處置不良資產的重要途徑。本文將對商業銀行抵債資產在取得、處置過程中存在的會計核算及稅務風險問題進行總結,并提出優化建議。由于不良資產占用銀行專項準備金,制約銀行持續良性發展,因此不良資產清收一直是各個銀行的重要考核項目。而隨著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壓力不斷加大, “以物抵債”作為一種特殊的受償方式,已逐漸成為銀行清收處置不良資產的重要途徑。一、“以物抵債”概述(一)以物抵債以物抵債是指銀行的債權到期,但債務人無法用貨幣資

    今日財富 2021年14期2021-06-15

  • 法院裁定的抵債房地產過戶應否繳納印花稅?
    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抵債房地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了該項抵債房地產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下簡稱:“過戶”)。在辦理抵債房地產過戶手續的過程中,A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該項抵債房地產所在地稅務部門的要求,繳納了規定比例的契稅和印花稅。其中,印花稅按照法院裁定金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后的金額)以“產權轉移書據”稅目0.5‰的稅率繳納。我們的疑問是,針對法院裁定抵債的房地產產權過戶,新的產權所有人(在本案中,即A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否就該項法院裁定抵債房地產產權過

    中國注冊會計師 2021年2期2021-03-11

  • 商業銀行抵債資產會計與稅務處理
    0)一、商業銀行抵債資產會計與稅務處理差異性1.取得抵債資產取得抵債資產的環節中,會計處理需要結合我國銀行的相關規定要求,在獲取相應抵債資產的環節中,結合實際抵債的部分貸款本金、已經確認的表內利息當作是入賬價值,將抵債資產支付的欠繳稅費、墊付訴訟費、支付稅費計入資產價值。并且在取得抵債資產的環節中,如果向相關的債務人收取補價,那么結合實際產生的地產部分貸款本金、表內利息等,將所獲得的補價部分減掉,當作是入賬的價值。由此可以發現,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非貨幣類

    全國流通經濟 2021年31期2021-01-02

  • 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稅收政策探討與風險防控
    分行)近年來對于抵債資產的稅費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有人大代表認為可以適當免征抵債資產的相關稅費,減少銀行損失,對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盡快妥善處置。國家針對抵債資產的涉稅問題也進行了改革探索。而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針對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稅收政策的風險防控進行了多角度深層次論述,希望有助于優化稅收政策,提高商業銀行的競爭力。抵債資產的定義與特點財政部對于抵債資產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指的是銀行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

    營銷界 2020年17期2020-12-18

  • 以物抵債協議的法律性質分析及其私法處置規則
    凱問題的提出以物抵債作為債消滅的方式之一,近年來在我國司法審判實踐中屢見不鮮,尤其隨著我國民間金融日益活躍的趨勢而引發的討論也層出不窮。將“以物抵債”作為關鍵詞在北大法寶司法案例庫中檢索,顯示出的案例與裁判文書多達105213個,其中民事案件與執行案件占據絕對主流。該類案件呈井噴之勢的原因在于自愿以物抵債有利于減少雙方當事人的對抗,“化干戈為玉帛”,促進雙方之間的溝通、理解,以繼續維護良好的合作聯系,使法院免于動用強制執行措施而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社會效果。

    經濟視野 2020年18期2020-12-08

  • 以物抵債合同未履行能否主張履行原借款合同
    款承諾》,對以物抵債事實及未抵償的40萬元本金歸還予以進一步確認。2014年12月5日,蘇某某、暫某某與吳某某簽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前述抵債房屋備案“轉讓”給吳某某,合同規定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沖抵某建設公司欠款”,并由吳某某負責代蘇某某、暫某某歸還該抵債房屋尚欠的銀行按揭貸款。后吳某某撤回起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0日作出(2014)成民初字某號《民事裁定書》準許吳某某撤回起訴?!斗课莸謨攨f議》簽訂后,吳某某共計代蘇某某、暫某某繳納房

    法制博覽 2020年33期2020-12-01

  • 以物抵債在司法實踐中的效力問題研究*
    0021由于以物抵債的性質存在爭議,對以物抵債協議效力的認定,離不開合同法的相關原則。無論是合同還是協議,其有效的前提就是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并且要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之上,該合同或協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現實生活中,尤其是在司法審判和執行的實踐當中,對于以物抵債效力的認定存在多樣化、復雜化的問題。通過對司法實踐中的案例進行分析,能夠充分厘清以物抵債的性質,并且準確判斷不同情形下以物抵債的效力。一、在司法實踐當中以物抵債的效力問題(一)履行期限屆滿后

    法制博覽 2020年27期2020-11-30

  • “以物抵債”法律解析
    往往會采取“以物抵債”的方式來清償舊債務?!耙晕?span class="hl">抵債”是在舊債務之外設立了交付抵債物的新債務。但以物抵債協議在履行中往往會產生爭議,甚至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如何正確簽署和履行以物抵債協議,對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和當事人權益尤為重要。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則案例為索引,對以物抵債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法律解析。一、案例檢索研究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終字第484號】案例。(一)具體案情簡介內蒙古興華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興華公司)于2005年6月28日與通

    法制博覽 2020年29期2020-11-30

  • 俄議員:應禁止沒收公民寵物抵債
    察沒收公民的寵物抵債,保護寵物不被用作商業用途。目前俄羅斯法律規定禁止沒收牲畜,包括奶牛、鹿、兔子和蜜蜂等抵債,而寵物則可以。布爾馬托夫說,“我和其他議員認為,拿貓和狗等寵物抵債的行為是野蠻和殘酷的?!倍韯游锉Wo者聯盟主席科列茨基赫稱,這一議案完全正確,如果用寵物抵債,寵物在沒有主人的新環境中會非常難受,還很可能遭到虐待。俄律師加利娜稱,盡管目前俄法律將寵物列入個人財產,可以扣押和出售,但許多人認為寵物也是家庭成員,不應將它們等同于普通財產抵債?!ㄍ跽椋?/div>

    環球時報 2020-09-022020-09-02

  • 論以物抵債的概念 ——以法院個案判決為出發點
    0)一、引言以物抵債是民商事交易中債權實現的變通方式,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我國法律對以物抵債概念沒有明確的定義,而且民事審判對以物抵債糾紛的解決態度不一——2012年和2017年最高院公報案例“成都武侯國土局案”[1]“建總集團公司案”[2]分別主張“以物抵債”為“實踐性合同”和“諾成性合同”,2015年紹興中院“朱炎娣與胡惠琴、陳國祥民間借貸糾紛案”(1)參見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法院(2015)浙紹商終字第1122號民事判決書。則主張為“處

    太原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年3期2020-08-21

  • 試論以物抵債協議的法律效力
    從法理上說,以物抵債協議并不是正式的法律概念,它是社會實踐中,為促使大量的現金給付能按時履行或不能履行時,雙方達成以現有之物抵消原債務的一種做法。表述上往往與代物清償、流質契約、讓與擔保及債的變更等相關法律概念有類似之處,但又不同于以上概念,故對以物抵債協議的性質和法律效果不可一概而論,應根據自身特點區別確認,以確保債權人和債務人利益衡平,訴爭的化解和訴訟資源的節約。為此,將以物抵債協議分為以下幾種類型來探討其法律效力問題。一、債務履行期滿前,債權人和債務

    新絲路(下旬) 2020年4期2020-04-23

  • “以租抵債”應適用“買賣不破租賃”規則
    出現了大量的以物抵債案例,①“以租抵債”“以勞務抵債”也不少見。②然而不同法院在處理“以租抵債”案件對“以租抵債”的性質認知不一致。(一)構成租賃合同法律關系部分法院認為“以租抵債”行為構成租賃法律關系,租金與舊債相抵屬于租賃合同法律關系中租金的支付形式,不影響雙方的租賃法律關系性質,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9)粵執復690號執行裁定書中就認為舊債的債務抵沖租金,不影響雙方租賃合同性質。③(二)系使用權抵償欠款的合同之債部分法院則認為以租抵債行為實為

    法制與經濟 2020年4期2020-02-25

  • 論以物抵債的法律適用 ——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72號為例
    、案例回顧及以物抵債學說的歸納(一)案例回顧原告湯龍等四人享有新疆鄂爾多斯彥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彥海公司)2.6億元的借款債權,彥海公司借款的用途是開發建設房地產。原告與彥海公司簽訂了多份商品房預售合同并辦理了預售登記,目的是在彥海公司到期不能清償借款時,原告有權請求彥海公司交付商品房,從而實現清償借款的目的。換言之,在彥海公司不能如約償還債務時,雙方的借款合同關系將轉變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借款到期后,彥海公司未能按期償還借款,經雙方核對借款后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報 2020年5期2020-02-22

  • 以房抵債協議的類案裁判與類型化探析
    n/)輸入“以房抵債”進行全文檢索2013年1月至2020年2月的民事案由案件,共得出40 054個結果(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量達355個);而繼續增加檢索“以房抵債協議”,得出10 044個結果(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量為88個),足見全國各級法院審理的以房抵債案件、涉及以房抵債協議的類案裁判實例眾多。通過不同時期、不同法院的類案裁判結果的比對,發現不同案情個案具有的類案特征以及同案不同判的問題。為此,如何將各種以房抵債協議之類案通過類型化分析,

    河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年2期2020-01-08

  • 以物抵債協議性質認定研究
    10000)以物抵債是指債權人為了將要到期或者已經到期的債權能夠得到清償,而與債務人約定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的債務清償方式。以物抵債協議的成立與履行是一體兩面。以物抵債是這一法律行為的代稱,以物抵債協議是證明和觸發這一行為的前提行為。以物抵債是一個結果,協議并不含有結果的意思表示,兩者不等同。一、以物抵債協議與相關合同(一)以物抵債與流質條款以物抵債協議按照訂立時間分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的協議和債務履行期屆滿后的協議。流質條款是指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當事

    魅力中國 2019年24期2019-12-18

  • 以物抵債的“物”“債”分析
    266000以物抵債,在法律行為的層面,是指當事人雙方達成以他種給付替代原定給付的協議。①由于《合同法》中未設明文,學界普遍認為,以物抵債應認定為要式行為,因以物抵債而生成的協議當屬無名合同。以物抵債協議屬于合同法的規制范疇,但就以物抵債行為本身而言,其與物權法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一、以物抵債中“物”的界定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各國對民法中“物”的界定有所不同。羅馬法中的物包括有體物、無體物及各種權利;《德國民法典》中的物僅指有體物,權利、動物不是“物”的

    法制博覽 2019年20期2019-12-13

  • 關于以物抵債相關問題之研究 ——最高法(2016)民終484號①案例評析
    首先確認其為以物抵債協議,并肯定了協議的諾成性;接著對比了“債的更改”和“新債清償”這兩種以物抵債方式,說明了本案中未明確約定消滅原有債務,故應認定為新增一種清償的方式;再根據新債清償的規定,只有新債務履行完畢,才算完成了清償原債務之義務。而由于本案中用以抵債之房屋的所有權尚未轉讓,故而新債務未履行,原債務亦未消滅,此時兩債并存,債權人可以請求就原債務獲償。二、本案確定的裁判規則(一)以物抵債所涉及之相關概念本案代理審判員司偉法官認為,代物清償僅為以物抵債

    法制博覽 2019年16期2019-12-13

  • 以物抵債法律風險防范建議
    建偉 唐麗霞以物抵債,是指銀行的債權到期,債務人無法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者債權未到期,但債務人已出現嚴重經營問題或者足以嚴重影響債務人按時足額用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或當債務人完全喪失清償能力時,擔保人也無力以貨幣資金代為償還債務,經銀行與債務人、擔保人、第三人協商同意,或經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債務人、擔保人或者第三人以實物資產或者財產權利作價抵償銀行債權的行為。以物抵債是債權人債權實現、債務人債務消滅的一種方式。在當前金融環境下,銀行很難完全以現金

    當代縣域經濟 2018年12期2018-12-05

  • 淺議執行中以租抵債行為的效力
    權拍賣的,因以租抵債行為應歸入新債清償范疇,以租抵債合同并非真實有效的租賃合同,故在執行異議以及執行異議之訴審查過程中,案外人基于以租抵債主張的租賃權不得對抗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法院應滌除該租賃權后拍賣執行標的以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娟P鍵詞】不動產;以租抵債一、承租人基于以租抵債協議請求排除執行強制執行中法律關系錯綜復雜,案外人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難免,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①賦予了案外人基于實體權利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異議

    智富時代 2018年9期2018-10-19

  • 債務清償期限屆滿后達成的“以房抵債協議”中的法律實務
    清償債務的,以物抵債是其可選擇的清償方式之一。而在實務中,房屋是一種重要的資產類型,當事人往往會采取以房抵債的方式償還債務,并簽訂以房抵債協議,以房產轉讓代替原債務的履行。那么,以房抵債協議系實踐性合同還是諾成性合同?“新債”與“舊債”的關系是什么?以及以房抵債協議未履行完成該如何主張權利呢。本文擬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案例,對前述問題進行梳理與分析,以供探討。一、關于以房抵債協議系實踐性合同還是諾成性合同的問題根據合同成立是否必

    上海房地 2018年5期2018-07-25

  • 銀行機構“以資抵債”問題思考及建議
    亮 劉向進“以資抵債”是指借款人或擔保人到期不能足額償付貸款本息時,貸款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與債務人簽訂以資抵債協議或通過法院裁決取得債務人或擔保人有效資產處置權,是債務人或擔保人以其有效資產頂抵金融機構貸款本息的一種財產轉移方式,是銀行化解不良貸款的一種有效手段。在實際業務中,盡管銀行不良資產大都設有房產、土地等抵押物,但銀行實施“以資抵債”的意愿普遍不強。一、“以資抵債”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一)“以資抵債”稅費負擔問題根據物權法及稅法相關規定,抵押物收

    財政監督 2018年16期2018-03-30

  • 從會計計量角度和管理角度對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的思考
    被迫接收借款人的抵債資產?!耙再Y抵債”作為在特定條件下所采取的特殊受償方式,已成為商業銀行不得不選擇的形式,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必須接受的現實。商業銀行接收這些抵債資產的最終目的是保全貸款,抵御信貸風險,即通過將抵債資產處置變現收回貸款本息。然而,由于內外部政策與管理的缺失,抵債資產尚面臨入賬價值虛增、處置難、損失大、稅費高等問題,更因為其涉及接收、保管、處置等多個環節,情況錯綜復雜,使得銀行對這些種類繁多、數額巨大的抵債資產的管理與規范難度大大增加。如

    西南金融 2018年9期2018-02-21

  • 民事執行程序中以物抵債問題研究
    民事執行中的以物抵債,是指執行法院直接將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作價交給申請執行人,抵償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執行方法。[1]以物抵債并非傳統的法定民事執行方式,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漸形成發展起來的,并得到了民事主體的大量運用。而與此相悖的是,我國法律對以物抵債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以物抵債面臨諸多爭議,例如:如何認定以物抵債的法律性質及效力?以物抵債存在的法理基礎?以物抵債協議和舊債務之間的關系如何認定?如何規范以物抵債的適用情形?如何防范當事人濫用以物抵債處分權而引

    政法學刊 2018年6期2018-02-06

  • 以物抵債的法律思考
    031)一、以物抵債的概念以物抵債,系債務清償的方式之一,是當事人之間就如何清償債務作出的安排,即以他種給付替代原先的債務清償的法律行為。根據以物抵債協議成立的時間上的不同可分:一、債務清償期屆滿前的流質契約,因不利于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平衡而被明文禁止;二、債務清償期屆滿后的代物清償協議,該協議屬于要物協議,也稱實踐性協議,必須符合以下構成要件:(一)必須有原債務存在,(二)必須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三)必須有當事人雙方關于代物清償的合意,(四)必須有債

    山西青年 2018年8期2018-01-25

  • 論債務清償期屆滿后以房抵債協議的效力分析
    0034一、以房抵債協議的諾成性分析同諾成性合同一樣,以房抵債協議亦是當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合意之時“以房抵債”便發生法律效力。由于房屋亦屬于抵債物的一種,因此,可借鑒以物抵債的相關法律性質進行分析闡述。有一種觀點認為,如若雙方當事人僅僅達成了以物抵債的合意而未實際履行的情況下,應將該種情形歸屬于以物抵債;當雙方當事人不僅達成了以物抵債的合意并且實際履行了,該種情形應認定為代物清償。崔建遠教授在撰寫《合同法》之時鮮明的提出了代物清償合同是諾成性合同

    法制博覽 2018年27期2018-01-22

  • 死亡賠償金可以抵債
    死亡賠償金可以抵債嗎小麗是一名全職太太,每日負責在家照顧孩子。丈夫大偉是一名大貨車司機,大多數時間都奔波在路上。兩個月前,大偉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了車禍,不幸身亡。雪上加霜的是,小兩口非但沒有積蓄,還有不少外債。正當小麗悲痛欲絕、整日都以淚洗面的時候,大偉生前所在的單位找到了小麗,不僅送來慰問品,還賠付了大偉的死亡賠償金30萬。這30萬真是雪中送炭??烧谶@時候,大偉的朋友老徐卻找上了門。進門沒說幾句,老徐就向小麗出示了大偉借款10萬元的借條和銀行單據。老徐說

    樂活老年 2017年12期2018-01-06

  • 以物抵債的理論及實務
    41000?以物抵債的理論及實務林晶晶江西理工大學,江西 贛州 341000司法實踐中以物抵債大量存在,對以物抵債的法律性質究竟屬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一直爭論不休,我國現行法對此也無明確規定,因此對以物抵債的理論剖析十分重要。筆者認為,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及各國對于諾成合同的趨向性,以物抵債只要符合一般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即可成立并生效。本文將從以物抵債的成立要件、法律屬性、法律效力、實務中常見幾個問題及法律效力來闡述。以物抵債;成立要件;法律屬性;法律效

    法制博覽 2017年13期2017-01-27

  • 民事執行中自愿性以物抵債問題研究
    執行中自愿性以物抵債問題研究王文靜武漢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間規劃研究中心,湖北 武漢 430000以物抵債在民事執行中,可以分為自愿性以物抵債和強制以物抵債,自愿性以物抵債本身性質有很大爭議,以物抵債協議采取諾成合同說更為適宜,自愿性以物抵債也不同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執行程序的后果。自愿性以物抵債的效力不同于流質協議,能約束當事人。針對當事人達成的以物抵債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以物抵債裁定。以物抵債;流質協議;執行和解一、問題的提出我國《關于適用〈中華

    法制博覽 2017年20期2017-01-26

  • 關于以物抵債法律性質和效力的思考
    200)關于以物抵債法律性質和效力的思考徐永煒(四川大學法學院 四川 成都 610200)以物抵債是以他種給付替代原定給付而消滅原有債務的行為,大量存在于現實經濟生活和司法實務中,然而我國法律對于以物抵債現象卻無明文規定。由于以物抵債存在立法空白,使得以物抵債在司法實踐中缺乏法律依據,不利于司法公正及司法權威的樹立。因此,在法律上明確以物抵債的法律性質和效力顯得尤為重要。本文通過對以物抵債的法律性質和效力進行分析,為解決我國存在的以物抵債若干問題略盡綿薄之

    福建質量管理 2016年13期2016-04-17

  • 流轉稅對債務方債務重組利得核算的影響分析
    過非現金資產(即抵債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計入“營業外收入”。資產轉讓損益,是指抵債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按照相關準則規定處理:(1)非現金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收入相關規定,按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2)非現金資產為固定資產的,應視同固定產處置處理,其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3)非現金資產為無形資產的,應視同無形資產處置處理。根據準則的規定

    商業會計 2015年8期2015-06-10

  • 鄂爾多斯式“抵債
    斯人開始嘗試用“抵債”的方式削減債務?!皠e人欠我的錢,我也欠別人的錢,我把別人給我抵債的東西,再拿去抵債,我的債務就減輕了,”何軍說。自發的抵債行為,在削減債務的同時實際上是鄂爾多斯民間財富的蒸發。最初,用來抵債的物品是白酒。內蒙古人嗜酒,鄂爾多斯人也不例外。當時很多酒廠都在鄂爾多斯開設辦事處,用庫存的白酒換取當地的豪車。由于鄂爾多斯很多豪車主人也陷入債務之中,價格并不十分透明、“流動性”又較好的白酒成為不錯的抵債標的。但也正是由于白酒的價格特點,當地的執

    人民周刊 2014年6期2014-09-10

  •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抵債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抵債嗎湖南省農業廳政策法規處 聶建剛【案例】周某與陶某都是某村村民。2006年,周某的兒子不幸患病去世后,兒媳改嫁,他與老伴、孫子共同生活,耕種自家承包的6670平方米水田。為了支付孫子學費,2008年年初,周某向陶某借了5000元錢,約定秋后歸還。但當年收成不好,周某無力償還。2008年年底,在村民小組長的協調下,周某與陶某達成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抵債的協議,約定周某將其承包的1334平方米水田轉包給陶某,轉包期為10年,周某與陶某之間的債務

    湖南農業 2014年1期2014-03-31

  • 銀行接收擔保物為抵債資產的困局及建議
    銀行接收擔保物為抵債資產的困局及建議●孫莉近年來,受宏觀環境影響,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大量增長,為實現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率的雙降,各商業銀行呆賬核銷、不良資產批量處置量大增,這些擔保貸款背后的大量擔保物并未被銀行接收為抵債資產,其管理、變現、處置形成新的監管盲區。一、調查的總體情況近日,財政部駐安徽專員辦對駐皖的中央管理金融企業分支機構的呆賬核銷、抵債資產管理和不良資產批量處置情況進行了調查,從駐皖的12家分支機構上報情況來看,涉及呆賬核銷和不良資產批量處置業

    財政監督 2014年33期2014-03-28

  • 淺議商業銀行抵債資產處置中存在的問題及法律風險
    650021)抵債資產就是商業銀行通過以資抵債手段,依法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而受償于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隨著近些年質押或抵債的擔保貸款的情況越來越多,商業銀行收取的各種抵債資產也就日益增加,及時有效處置抵債資產成為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工作。一、處置抵債資產中存在的問題首先,銀行對債務人的抵債資產的權限管理過于集中。在資產保全中,債權銀行所采取的以物抵債的方法時,大部分都是處于被動的狀態,其中,可能因為債務人已經處在極為困難的境地,沒有

    時代金融 2013年6期2013-08-15

  • 關于銀行抵債資產會計核算的探討
    將公允價值引入到抵債資產的會計核算中,有效地解決了原來抵債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相脫離的問題,完善了抵債資產的價值確認標準,遏制了存在不真實表內利息的可能性,從而促使抵債資產的賬面價值更接近于實際價值,提高了會計核算的謹慎性和真實性。本文對銀行抵債資產會計核算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討。一、抵債資產的概述(一)抵債資產的界定抵債資產主要是指銀行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對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權利或實物資產行使債權或擔保物權。抵債資產既涵蓋動產(如車輛、機械設備等

    財經界(學術版) 2011年11期2011-10-09

  • 傳美欲售華B-2戰機技術“抵債
    本報駐美國特約記者 胡一舟 本報特約記者 伊 文 本報記者 劉 揚6月1日,美國三家網站突然抖出猛料,稱美國政府有意向中國出售B-2隱形轟炸機的技術,條件是中國減免500億美元的美國債務。報道稱,美國國防部正在對此進行研究,而美國的盟友則十分擔憂。對于這一消息,接受《環球時報》采訪的中國軍事專家幾乎都認為,這種可能性不存在,因為B-2隱形轟炸機技術是美國最尖端、最核心的軍事技術,美國不可能用B-2隱形戰斗機資料來交換500億國債。中國人民大學的金燦榮教

    環球時報 2009-06-032009-06-03

  • 當前農信社抵債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農信社由此取得的抵債資產隨之增多,這無疑在減少農村信用社資產損失和降低信貸風險等方面產生了積極作用。但是,抵債資產管理欠佳已日益成為突出的問題,嚴重制約著農信社業務的發展。一、抵債資產形成的原因抵債資產是指借款人不能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時,經仲裁機構仲裁或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以貸款人或擔保人的資產抵償所欠信用社貸款本息而形成的待處理資產。農村信用社抵債資產的形成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原因。其主觀因素是農村信用社風險防范意識增強的反映。抵債資產的產生是農村

    消費導刊 2009年4期2009-04-02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