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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統治論在歷史上的進步性與貢獻

2009-05-13 08:34具圣姬
世紀橋·理論版 2009年12期
關鍵詞:韓非子法家法治

摘要: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主張法治,從思想史上來看,他是繼孔、孟的“德治”與荀子的“禮治”思想之后提出的法治思想。他認為儒家的“德治”或“禮治”政治思想不能治理當時戰國時期社會的混亂現象,而他自己確信只有強力的法治統治才是有效的。事實上,后來他的法治思想被秦國接受并成為治國的理論,幫助秦始皇平定了天下大亂而完成了統一。因此,韓非子的統治論不僅影響了當時的中國,也影響了秦以后的中國的政治思想,并且他理論的失敗從當今也能看到許多啟示。韓非子的政治思想在諸子百家的思想當中,可以算作是最富有實用性的統治論。

關鍵詞:韓非子;統治論;法家;法治;外儒內法

收稿日期:2009-10-16

作者簡介:具圣姬(1963-),女,韓國首爾人,北京大學歷史系訪問學者,研究方向:中國古代史。

韓非子作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主張法治主義。他認為用儒家的“德治”或是“禮治”不可能克服當時戰國時代的社會混亂,確信惟有強力的法治才能夠控制這種混亂局面。實際上他的法治主義的統治論被秦朝接受為治國原理,讓秦始皇平定天下大亂并完成了天下統一。

盡管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國家秦朝的建國政治思想基礎是“法家思想”,但隨著秦朝的短命,緊接著的漢朝選擇了“儒家思想”作為國家統治理念,“法家”走向了衰落之路。盡管如此,謀求國家組織安定發展的法家政治思想,在此后的中國歷代王朝國家體制的發展中一直有它的存在價值。那么,在中國歷史上強調法治和制度重要性的法家政治思想以及統治論的作用和價值在哪里呢?

中國內地和臺灣,以及日本的學術界從20世紀80到90年代,對韓非子的研究相當活躍,但最近似乎又不太關注了。不用說韓國,就連日本和中國學術界對韓非子的思想研究都比較片面化,而且基本上是從哲學層面進行研究。所以,本研究以韓非子的原典為依據,參考中國國內外的先行研究成果,來介紹韓非子統治論的內容、進步性、歷史貢獻以及相關評價。

一、法家的政治思想

韓非子的統治論不僅包括“法治”,還包括“術治”和“勢治”?!胺ㄖ巍崩^承于商鞅,“術治”繼承于申不害,而“勢治”則繼承于慎到。法、術、勢“三治”作為君主所必備的三個要素,缺任何一項都無法統治好,[1]也就是光有“法”而沒有“術”,或是有“術”而沒有“法”,或是有“法”、“術”而沒有“勢”,都不能實現良好的政治統治。君主為了實現必要的政治統治,首先要穩固掌握權勢,然后作為具體的方法動用“法”和“術”,要不斷地控制臣下和老百姓。下面我們具體來考察韓非子統治論的主要內容。

(一)用國家主義的“法治”來控制百姓

韓非子對“法”做了如下定義:“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sup>[2]在這里韓非子說若是言行不依法令時,必須予以禁止。那么,這里的法要禁止哪些行為呢?

“故明主審公私之分,審利害之地,奸乃無所乘?!?sup>[3] “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義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為賞勸,不可為罰沮,人臣之私義也。私義行則亂,公義行則治,故公私有分?!?sup>[4]

從以上論述中可以看出,作為“法”要禁止的行為就是追求私利的行為。對韓非子來說追求私利(私益)作為違反公利(公益)的行為,兩種利益的概念并不一致,總是相沖突,所以他認為“則私行立而公利滅矣”。[5]對他而言,公利意味著君主的個人利益。他對國家和君主的概念還未能做區分,認為“朕”即國家。他沒有把公益作為整個國家利益來把握,而是理解為君主個人的利益。所以君主的利益和臣下的利益總是相沖突和違背。下面的引用文正好說明了這一點?!熬籍愋?。君以計畜臣,臣以計事君。君臣之交,計也。害身而利國,臣弗為也;害國而利臣,君不為也?!?sup>[6]

依據以上韓非子的論述可以知道,“法”所要禁止的行為就是違反公益,也就是違反君主利益的行為。對他來講,“法”是禁止妨礙君主獲得霸王之道的一切行為,并對其行為進行刑罰?!胺ā币簿鸵馕吨棺非笏揭?違反公益,當君主的利益和臣下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就要優先考慮君主的利益。如此看來,這里所說的“法”就是君主的命令,是擁護君主利益的一種手段,而絕不是保護百姓利益的手段,由此可見,韓非子的“法”缺少客觀性。

(二)權勢的掌握

“勢”是指權勢、權力或是威勢、威力等。韓非子認為君主若是光有“法”和“術”,而沒有“勢”,就不能夠正常統治。對他來說,“勢”是實行“法”和“術”的前提和基礎,因為若沒有“勢”就不能推行“法”和“術”。[7]

韓非子認為“勢”是擺弄大眾的基礎,即“勢者,勝眾之資也”。[8]若沒有掌握握有臣民生死與奪權而號令天下的“勢”,君主的存在也不過是有名無實。暴君桀雖然以暴戾而著稱,但他仍“貴為天子”,能夠掌握天下而施號令是因為勢大。再怎么仁愛的堯舜若是沒有“勢”,就連三人都無法治理。韓非子認為君主不要養恩愛之心,而要培養威嚴之勢。[9]有“勢”就能制御,若失去“勢”就如拔掉牙的老虎。[10]韓非子所講的“勢”的重點是“人為之勢”。[11]人為之勢就是法律制度。在這個意義層面,是把“勢”看作維持權力的手段,比喻為拉車的馬?!皣?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夫不處世以禁誅擅愛之臣,而必德厚以與下齊行以爭民,是皆不乘君之車,不因馬之利,舍車而下走者也?!?sup>[12]即,把刑罰的威勢作為“人為之勢”的基本內容,通過嚴刑、重罰等有威嚴的權勢,能強化通過世襲制度傳承下來的自然之勢。所以韓非子把“勢”看作是制度的問題,而不把他看作人的問題。與人的賢明與否無關,由制度產生了“勢”,“抱法處勢”[13]這句話就是指這種情況。

韓非子的“勢論”的理論根據就是基于歷史經驗和實際政治而提出,而且認為所有的君主都擁有各自的“勢”,就算是所有國家各自都擁有法律,若是沒有運用“法”和“勢”的“術”,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治理。[7]

(三)用賞罰來控制臣僚

對君主來說“勢”和“法”雖然都是必要的政治手段,但是從君主的立場來看,比起作為法的適用對象的老百姓,臣下對政治權力的威脅遠遠大得多,所以從向往強化君權的韓非子的立場來看,想當然更側重論述“術”。

若要正確理解韓非子的“術”,就要察看他所說的“術”的具體方法。韓非子對“術”的運用首先與“信賞必罰論”緊密聯系在一起。因為韓非子的“術論”的最終表現形式就是通過使用賞罰權而反映出來。這就意味著“術論”要與官吏任用及人事制度聯系起來才能達到正確的理解。首先,“用術”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參觀”。當君主進行決策時,盡可能地聽取更多臣下的意見,防止重臣們的任意妄為,向臣下廣開言路。韓非子曾多次論及君主應該獨斷,[14]這就意味著不任其重臣或是寵臣決定政策的判斷,而是要綜合各臣下的意見,最終決定權必須要掌握在君主手里。在這里強調的是君主決策時不應該被重臣所左右,而并不是說君主可以隨己意搞政治。韓非子的用人之術因其所消極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其積極的內容,對當今領導的管理實踐具有指導意義和使用價值。

如此,“術”既是為了實現法治而要求于君主的政治方式的內容,也是為了實現法治而把現實實踐可能性作為目的的君主的政治技巧。從這個側面上看,“法”是“術”的前提,而“術”又是以“法”為根基。

二、韓非子統治論的進步性與局限性

韓非子集前期法家思想的大成,有機結合“法”、“術”、“勢”,以保護中央集權國家為目的,以鞏固君主專制為核心,建立了法家的統治體系。

韓非子所說的“法”隱含著“官”對“民”的政治統治的含義,因此與今天重視“民”的法治概念并不相同。從整體上看韓非子所說的“法”則是“政治并不是為了法而存在,而是法為了政治而存在”。韓非子的統治論可大致分為三種狀態,即作為統治官吏的法、作為富國強兵手段的法、作為清除特權階層的法等。

通過“法”來進行統治的韓非子的統治論,就是通過官吏來體現王的政治理念,但又同時站在徹底防止官吏濫用特權的立場上,若能做到這點,國家自然就會成為強國。

但是韓非子的統治論給君主一人賦予了太多的制定法律的權限,同時卻沒有采取任何制度上的措施來限定君主制定法律的權限,因此,雖然通過一時的加強君權對實現統一有所貢獻,但從中國歷史來看,卻無法建立起法家理想所說的不分臣和民的區別,毫無差別適用于所有階層的政治秩序來。所以由韓非子完成的法家統治論,與其說是理解道德的人,還不如說以理解現實的人為前提。比起遠大的理想,追求的是能有效地對應現實社會政治狀況的有效率的思考。因此這種法家的統治論給秦始皇的統一提供了最重要的基本統治理念,其以后與儒家的道德論相結合,成為兩千多年維持中國專制政權的原動力?!拔幕蟾锩睍r期把中國思想的潮流理解為儒家與法家的對立,把屬于法家陣營的思想作為站在唯物論立場上的先進思想來評價。這是對法家的現實的世人觀、對歷史的進步認識以及在解決現實矛盾中體現的實踐性的高度評價。[15]這一部分當然要給予肯定評價,但即使法家的理論包含有科學成分,其中仍濃厚地包含著依賴于君主無限權力的政治術,世人觀也僅僅作為政治對象來理解,而全然沒有考慮人的自律性,因此為中央集權的專制君主國家合法進行獨裁提供了根據。韓非子的統治論由于他的專制主義性質,迄今為止受到很多批評,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我們必須要注意到歷代批評法家的主體是以強化臣權為基礎的儒家。儒家的理論從西漢以后正式被采納為國家理念,這反映了西漢以后中國的政治秩序基本上以強化臣權為基礎的儒家地主官僚制。

在中國,法家表面上被藐視了兩千年以上,這與法在西洋文明中被榮耀截然不同。其理由是法家的法與西洋的法在概念上存在差異。中國的法主要體現在君主嚴格命令的刑法或是行政法上,而西洋的法則是認為法是神和自然等更高的秩序在人類社會的具體體現。

因此韓非子的統治論是君主要求臣下和百姓遵守客觀存在的統治規范,同時又通過“法”這個媒介,在一定程度上對君主的恣意妄為的統治行為起到了限制作用,從這一點來看,在某種程度上不能不對法家理論的公正和公平性予以肯定。[16]

韓非子的統治論是以進化的歷史觀作為推行法制的理論基礎,以建立統一的君主集權的封建國家作為奮斗理想和目標,以“以法治國”作為思想學說的核心,以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作為觀察事物和斗爭的武器。它們有機聯系,渾然一體,構成了韓非子的比較完整的思想體系,韓非子的思想學說,是他所處時代的產物,其思想主要淵源是對前期法家的繼承,是戰國末期法家之集大成者。韓非子的思想也確曾服務過他所處的時代,為秦的統一做出貢獻。

但從“陽儒陰法”、“外儒內法”的表現中可以了解到,中國歷代王朝表面上是儒學的統治理念,但內涵卻是建立在“法治”基礎上,這種狀態一直持續了兩千年以上。從這一點上來看,實際上以“法”為基礎的法家思想在中國歷史的形成過程中的貢獻不比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小多少。

從韓非子的統治論自身來看,不僅對當時的中國,而且對日后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也就是說,法家思想不僅補充了儒、道等觀念主義的思想所具有的缺點,也為達到治國、平天下的實踐方案的具體化做出了貢獻。

法家思想的興盛雖然很短暫,但在思想層面上,法家給后世的影響和給今天留下的啟迪不容小視??梢哉f,韓非子的法家統治論在諸子百家中是最忠實于實事求是的,尤其和政治聯系起來時,其關聯性是最為密切的。[17]

參考文獻:

[1]王德裕.評韓非[J].重慶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0,(4).

[2]李亞東譯注.韓非子?難三第三十八[M].北京:中國書店,1997.

[3]韓非子.八經第四十八[M].

[4]韓非子.飾邪第十九[M].

[5]韓非子.五蠹第四十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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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吳亞東.“勢治”是韓非政治思想的發端和歸旨[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1984,(1).

[8]韓非子.八經第四十八[M].

[9]韓非子.六反第四十六[M].

[10]韓非子.人主第五十二[M].

[11]韓非子.難勢第四十[M].

[12]韓非子.外儲說右上第三十四[M].

[13]溫公頤.韓非的歷史邏輯[J].南開學報,1982,(3).

[14]葛榮晉.韓非“以術治吏”的思想及其現實意義[J].中華文化論壇,2006,(2).

[15]吳亞東.“勢治”是韓非政治思想的發端和歸旨[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1984,(1).

[16]劉乾先.論韓非的思想成就及其局限[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3).

[17]向明瑞.韓非子學說的特質[J].太原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5).

[責任編輯:王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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