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開放以來西安社會各界法律意識變遷狀況淺析

2009-05-18 02:41霍穩利
西安社會科學 2009年4期
關鍵詞:法律意識變遷

霍穩利

摘要:改革開放三十年,對西安社會各界法律意識產生了深刻影響。千古帝都厚重的歷史文化積淀,使西安地區具有更多傳統法律文化遺存并在改革開放前期有多種典型表現。三十年普法,使西安社會各界法律意識發生了巨大變化,但傳統法律思想文化的消極影響亦生發出消解法治文化的新因素,并直接影響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培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必須高度重視對傳統法律文化的清理,應在破舊創新中發展和積累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關鍵詞:改革開放三十年;西安各界;法律意識;變遷

文章編號:978-7-80712-402-3(2009)04-001-03

改革開放至今,既是我國經濟社會生活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三十年,也是從法律虛無主義盛行到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持續發展的三十年。作為千古帝都,極為厚重的傳統文化積淀。使得西安地區較之其他省區具有更多本土法律思想文化遺存。五個普法規劃的實施,使西安地區社會各界的法律意識發生了深刻變化。它既為西安的民主法制建設提供著重要的法律思想文化支持,也對準確把握當前中國法律思想文化發展的基本狀況有一定的標本意義。

一、改革開放初期西安社會各界法律意識的主要特點

古代長安。今日之西安,是源遠流長的中華法系之發源地。商鞅變法后所形成的秦律,因秦王朝的統一得以在全國普遍實施,形成于古長安的漢《九章律》、隋《開皇律》、唐《貞觀律》《永徽律》等則一脈相承,直接成為歷代封建王朝法律的藍本。而皇權至上、禮法結合,刑民不分、行政監理司法等中國封建法律的基本特點,也大多是在古長安形成之后才被周邊國家所接受。進而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獨特的中華法系。在古長安,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得引禮入律、經義決獄、天人感應等政治法律思想,成為對中國后世影響巨大的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核心;而國人賤訟、忌訟、畏訟、去訟,重情重禮而輕法等法律心理,也大多由此而來且遺傳久遠。清王朝的覆滅,意味著封建法律體系的壽終正寢,但傳統法律思想文化卻并未因此而灰飛煙滅,相反。它因人們一代又一代的言傳身教、文化熏陶而沿襲傳播,已作為華夏民族文化基因之重要部分而被深深滲透到人們的靈魂深處、形成潛意識的行為習慣并影響深遠至今不絕。辛亥革命之后,西方近現代法律文化當年對西部的影響也十分有限。建國后雖有短暫的法制建設輝煌時期,但對舊法體系的徹底摧毀與極端蔑視,也形成了法律虛無主義和無視一切規則秩序的社會思潮。特別是文革十年,更是把法律虛無主義推到絕無僅有的極致。

中國傳統法律思想文化突出地表現為泛刑主義、泛道德主義、集體本位主義、法律工具主義、無訟主義等特點。改革開放之前與初期,由于這些傳統法律意識與極端法律虛無主義、階級斗爭為綱等思潮的影響,西安地區民眾的法律意識主要表現出如下特點:

1、不信任、蔑視一切法律,普遍認為犯法就是犯罪、判刑、蹲監獄。這是泛刑主義法律文化遺產的必然結果。甚至直到今天,許多人仍然有意無意地把法等同于刑。

2、崇尚人情大于王法。個人權利無論受到多大侵害,也不愿訴諸公堂,親朋好友鄉黨鄰居以及某些干部大多會勸當事人以人情為重、息事寧人。否則,當事人就很可能被孤立、被邊緣化。

3、普遍存在強烈的“賤訟”、“厭訟”心理,視對簿公堂為畏途,而放棄權利,壓抑自己正當訴求的現象則極為普遍。人們之間習慣于民間糾紛民間了,一旦訴諸公堂,當事人則勢成水火。即使極普通的經濟糾紛案件,也會使素有涵養的人甚至機關企業領導人反目為仇。

4、無條件的國家集體至上,權利意識極度缺失。突出地表現為個人利益不設防,一大二公、一平二調,國家集體無條件優先、公權侵犯私權天經地義,私人財產長期被政府或集體無償侵占習以為常。

5、法律工具主義根深蒂固。在黨政干部中.法律是專政工具的觀念極為普遍。相應地,人治思想、以法制人思想嚴重,而法治思想、憲法觀念、依法治權的意識基本沒有,由此導致的以權代法、以權壓法、徇情枉法現象司空見慣。

6、法盲多于文盲。包括不少黨政領導在內的人們普遍缺乏對法律的基本認知。既有過企業黨委組成經濟糾紛專案組到法院出庭應訴的實例}還有過鄉黨委書記不許法院在本轄區開庭的鬧??;至于認為律師辯護是為壞人說話、把律師趕出法庭亦時有所聞;而先判后審的怪誕現象則見怪不怪。法律的繼承性、法律移植、法律至上、平等保護、司法獨立等等,在當時的中國法學界仍是不容討論的禁區。而西安地區則往往甚于外地。

二、五個普法規劃的實施使西安社會各界法律意識獲得重大進展

我國封建專制的歷史源遠流長,義務本位根深蒂固;民主憲政的影響如電光石火,而公民意識、權利觀念則聞所未聞。改革之初,基于對文革教訓的直接記取。提出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這里既有人類理性復蘇的因素,也有撥亂反正之后極富情緒化的回應。對法學而言,仍處于低級的“幼稚期”。就法律思想文化而言,一方面傳統造就的法律虛無主義依然盛行;另一方面,把法律理想化的法律萬能論,又醞釀著對法律過高預期所必然帶來的失落。法治發展的經驗表明,僅靠國家強制力推行的法律將注定沒有生命力。畢竟“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要銘刻在公民的心里”。雖然新修訂的一系列法律充分肯定了革命時期法制建設積累移植的許多重大成果,但如果不能在人民中間樹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僅民主會流于形式,法治也必將遙不可及。為此,在全體人民中進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識,使人們理解、信任、擁護并崇尚法律.自覺地遵守和維護法律。就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緊迫而持久的重大任務。1985年11月2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決議》,拉開了對全體公民進行普法教育的序幕。從“一五普法規劃”實施至今,我國已實施了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就其主要任務和功能而言,一五“普法更多是喚醒公民法律意識的啟蒙教育;“二五”普法則重在培養公民積極向上的群體性法律意識;“三五”普法著眼于“營造全體公民共同的法律意識”;“四五”規劃為鞏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識的培養轉變為法律素質的提高?!拔逦濉逼辗ㄒ巹潉t更是側重于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學法與用法的結合,把“增強全體公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作為普法工作的指導原則和具體口標。

三十年的變遷表明,普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重大成果。也使西安社會各界的法律意識、法律認知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進展。我校組織的問卷調查顯示,在我市鄉鎮干部、工人、農民中,大多數人對我國最高權力機關、最高立法機關和根本大法都有了正確的認知;認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依次占被調查對象的83.3%、88.2%、80.5%而認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保護公民權利”的鄉鎮干部、工人和農民

分別占其調查對象的88%、63.7%、76.6%;認同“法律應當以保障公民權利為出發點”的占到被調查對象的55.1%。干部在觀念上普遍接受了行政訴訟,而農民比工人更能認同并敢于提起行政訴訟。對法律“非常信任、擁護”和“比較信任、愿意遵守”的工人、農民分別占其被調查人數的61.2%和40.3%。在實踐中,人們依法維權的意識越來越強,權利受到侵犯時更愿選擇法律途徑解決的人越來越多。揭開“寶馬彩票案”的劉亮曾被選為當年全國的十大法制人物之一;而張榮恩訴《華商報》禮名譽權糾紛案則說明,即使媒體出于褒揚目的而出現失實報道,也照樣要吃官司。民告官案件從無到有逐年增多,也昭示著西安社會各界的法律意識在市場經濟的強力推動與長期普法教育潛移默化的熏陶下,已經悄然發生著重大變化。

三、在破舊創新中不斷發展和積累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文化分為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觀念性法律文化。制度性法律文化屬于顯型文化。它包括法律法規、法律制度和法律設施,是一國法律文化的表現形式。觀念性法律文化屬于隱型文化。它包括法律心理(情感)、法律意識和法律思想,是一國法律文化的根基。也可以說,隱性法律文化與顯性法律文化就是中國傳統哲學中的形而上與形而下、道與器的關系,或者說是人的肉體形骸與精神魂魄的關系。在當代中國,占統治地位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要求:社會主體應當具備與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相適應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識和法律思想。然而實際情況卻是,盡管經過五次普法教育,社會各界包括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法律認知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法盲比起三十年前有了大幅度的減少,但人們仍缺乏對法治的必要信任、擁護與切實的維護和遵守。它突出地表現為雖然頒布了大量法律法規,完善了諸多法律制度,完備了應有的法律設施,但卻出現了所謂“有法律無法治”的不正?,F象。如果說,過去人們是因為不懂法而不信法,現在則表現為知法、懂法也不信法。這種已具法治形骸而欠缺法治精神魂魄的現象,正是缺乏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律意識等隱性法律文化的結果。究其原因,固然有立法不盡科學的問題,但對人們法律情感、法律心理的形成產生消極影響的因素,更多的則源于不能公正執法、司法及依法辦事的實踐。它表面上雖然表現為某些公權力對憲法法律公信力的消解,但許多問題實質上都可歸因于人們頭腦中潛藏的傳統法律意識對現代法治要求的頑強抵制。就西安地區來看,這些至今尚有一定市場的傳統法律意識恐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法律工具主義殘余。傳統法律意識特別強調法律的工具價值。建國后長時間內,法律是階級斗爭工具、是“刀把子”的說法極為流行?,F實中,不少地方領導、執法者、司法者受此觀念的影響至今仍然很大,在他們心中,這個法、那個法,到了我這里都能叫你沒辦法。用不用這個法,如何去用,全看我是否需要用它。當這種基于個人或地方利益需要的法律實用主義態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時,就不僅會使憲法法律的權威性大打折扣,也會使法治的統一性被嚴重削弱。

第二,法刑不分的傳統法律觀。有些領導干部實際上對法律并不真正認同。在他們眼里,法律是為另U人預備的,需要時就祭出這個法寶。不需要時則柬之高閣?;谶@樣的心態,在發掘中華傳統文化的現代價值時動輒囫圇吞棗、不求甚解。傳統法律文化中有所謂“刑為盛世所不尚、亦為盛世所不棄”,而在現在某些人看來,則成了“法為盛世所不尚、亦為盛世所不棄”了,因而極不恰當地把法與刑等同起來,不時把法律晾在一邊。其實,當今社會之“法”與封建時代之“刑”。相距何止十萬八千里。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尚法不足致盛世;不崇法無以謀發展、非隆法無以求和諧。法刑不分的法律觀,對社會主義法治觀念的形成危害極大,不容小覷。

第三,“賤訟”導向對權利訴求的鄙薄。中國古代社會無權利可言。中國政法大學朱勇教授稱之為“以權利換和諧”。過度講求禮讓、和為貴,實際上是傳統法律文化中無訟、賤訟觀念的反映。有了這些先人為主的觀念,如果誰再堅持打官司就有犯眾怒、被孤立之虞。所以在實踐中,誰的權利被侵犯時不予計較,會被視為寬容大度而獲得贊賞;誰要奮起抗爭,勇于維護自己的權利,誰就“不厚道”、“得理不讓人”,就是“健訟”或者“刁民”了。甚至還會被扣上破壞安定團結與和諧穩定的帽子??傊?,權利觀念缺失的傳統文化要求“屈己伸人”、“反求諸已”;等級化的“禮”預先就確定了人們之間發生沖突時的是與非、曲與直,地位低的一方的義務總是先于其對權利的訴求。因此,對合法權利的維護往往會使一些領導或執法人員不舒服,他們擺平糾紛的辦法常常并不是如何維護人們的權利而是如何使你因畏懼而不敢再堅持下去。這種做法與封建時代一樣,只能造就人們怯懦、愚昧、奴性、權力崇拜的人格以及無原則無是非的“忍為尚”的法律心態。它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法治國家對合格市場主體、自主的民主政治參與者維護自己權利、表達自己訴愿的基本要求相距實在太遠。

第四,夸大甚至過分追求“情”、“理”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我國古代把民事案件稱作“田土細故”,司法官員作出裁判時不大引用法律條文,而往往是援用“禮”或“俗”解決。一方面,它固然確實能有效地解決部分沖突和糾紛;但另一方面,它在親情鄉俗綁架下所作出的禮讓,往往既給合法權利造成不少危害。也給武斷歪曲提供了更多機會?!扒椤?、“理”與民間習慣,在本土法律文化中確實占有重要地位,對解決民事糾紛的價值也絕對不應被忽視。但是,如果不論案件性質、事實情況如何,都無度地夸大或過分追求其作用,甚至不分是非曲直、背離法律強制性規范,那就南轅北轍、舍本逐未了。在司法實踐中,有些法官過分倚重所謂情理,立案后,當事人托人說情,法官也找人以情來說服感化,最后搞得只有情而既沒法、又無理了。這種過猶不及的做法影響不好,值得反思。

第五,法律神秘主義死而不亡。中國傳統法律思想中有所謂“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威嚇主義刑罰觀。在現實中,確有某些領導干部或執法人員并不真正希望公民掌握更多法律知識,甚至認為老百姓懂的法律越多,干部工作的難度越大。因而,在普法中往往摘愚民政策,只講義務,不講權利;在執法中則是連蒙帶詐加嚇唬,以掩蓋自己對法律的無知;甚至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容諱言,不少行政違法行為就是這樣發生的。在問題發生后,不是依法解決,而是設法擺平,結果在擺不平時就可能引發激烈的官民沖突甚至群體性事件。在實踐中既有所謂“法律、政策倒灌”的說法,也有基層官員抱怨“都是普法惹的禍”的報道,實際上都是行政官員不能勤于法律政策學習,反被群眾以熟稔的法律政策知識“將了軍”的結果。

被奉為中國傳統文化經典的《論語》及《道德經》等,固然確實有許多傳統文化精華,但在愚民這一點上則如出一轍??鬃又v:“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崩像踉唬菏且允ト酥?,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神秘主義使人畏懼而不敢維權,愚民政策使民無知無欲而任人驅使宰割。這都既不是民主法治所要求的公民素質,也非一個民主政府、法治政府、服務政府之所應為、當為。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都必須高度重視對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培育。培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必須高度重視對傳統法律文化的批盤和清理。在破舊立新中不斷發展和積累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改革開放三十年法制建設實踐帶給我們彌足珍貴的經驗和啟示。

猜你喜歡
法律意識變遷
法治意識融入高中政治課堂教學的策略探究
數字解讀 DIY世界的精彩變遷
加強高中生法律意識教育的對策
回鄉之旅:講述世界各地唐人街的變遷
變遷
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調查研究
論提高中學生的法律意識
提高法律意識的實踐與探索
Destination Chinatown
制度變遷理論的新進展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