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六大惡習將毀企業
盡管大多數企業的管理者都知道制度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了各種制度,但往往不能持久地執行,有的時候,制度的制定者竟然成為制度的率先破壞者。究其根源,還是企業管理者身上的某些不良管理習慣在作“祟”。
有些企業在制定制度時,不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而是一味仿效成功企業的制度,或者東搬西抄組合而成。這樣制訂出來的制度,科學性、系統性、準確性都存在問題,一旦執行,問題接踵而來。隨著問題的出現,企業管理者又會以類似的方式來增刪制度。這樣的制度執行起來必然沒有力度。
有些企業的管理制度,時常會出現前后矛盾、左右沖突的尷尬狀況。大多數企業管理者這時往往不是考慮怎樣系統地完善制度,而是告訴執行者: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死抱著制度不放,原則性應該和靈活性相結合。言下之意,制度不必事事、時時執行。于是制度執行時往往被打了折扣。
某些業務骨干、愛將出現了違規行為時,企業管理者往往不愿執行制度,或網開一面,或從輕發落,并美其名曰:特事特辦,個案處理。管理者也意識到這種做法對企業的制度化管理不利,所以還會補充叮嚀一句“下不為例”。
伴隨管理者新老交替,企業管理制度也不斷變更,名曰體現個人管理風格和經營理念,卻忽視建立真正適應并促進企業長遠發展的制度。
遇到一些沒有把握或不便個人表態的“棘手”問題,企業管理者通常會召開會議討論,說是尊重集體的決定,其實是將一班人凌駕于制度之上。這是權大于法在企業里的一種表現形式。
有些企業管理者往往會在情緒好的時候輕易承諾獎勵下屬,或答應一些平時不肯松口的事情,可是冷靜下來又會反悔,或裝糊涂。這樣做的結果,自然只能給員工留下說話不算數的壞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