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我國死刑復核程序的監督與完善

2014-04-29 08:25夏東昌
2014年1期
關鍵詞:死刑完善程序

夏東昌

摘要:死刑制度設立的本意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但是隨著時間的推進,一些關于死刑的冤假錯案開始發生,所以我國應當在慎殺、少殺的思想指導下進行死刑復核程序的改革,以達到正確適用死刑,懲罰犯罪的目的,同時盡最大可能避免錯殺和濫殺情形的發生。

關鍵詞:死刑;復核;程序;監督;完善;三審終審制

一、死刑復核制度概述

在世界歷史上,為了維護統治者的統治和維護社會秩序,死刑作為極刑被用來懲罰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但是到了近代,隨著天賦人權等啟蒙思想的傳播,人們逐漸認識到:生命是不可逆的,同時也是不可以彌補的,所以在1764年,意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首次提出了廢除死刑的構想。關于死刑的存廢一直存在著很大的爭議,目前世界上85個國家和地區基本上廢除了死刑或者幾十年沒有執行過死刑,這說明廢除死刑的觀念漸漸深入人心。因為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很多地區還存在著嚴重的犯罪行為,死刑如果被廢除,就不能起到震懾犯罪分子,維護社會安定的目的了。所以就目前的中國國情而言,廢除死刑為時尚早。但是即使死刑不被廢除,慎重執行死刑的觀念卻更加深入人心,盡量少殺、慎殺,防止錯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起到死刑應當起到的作用,而強化死刑復核程序的監督和完善尤為必要。

二、死刑復核程序法律監督的正當性

1995年的聶樹斌案震驚全國,出現以上結果的原因在于死刑的我國關于死刑的監督機制存在著巨大的漏洞。最高人民法院自2003年以來有大約30%的案子是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結束的,這說明我國的死刑制度在定罪量刑環節上各個地方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刑事訴訟法第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這說明人民檢察院有權力監督刑事案件的全過程。在我國古代,執行死刑也被認為是非常慎重的事情,秦漢時期開始的死刑復核制度,到了隋唐時期變成了三復奏五復奏制度,目的也是慎重起見,所以慎重執行死刑是保證死刑公正適用的重要保證。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我國的各個領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在人權領域中,生命權作為最重要最基礎的人權,應當被嚴格保護,被剝奪生命的必須是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同時應當保證死刑程序的正當性和嚴謹性,使每個死刑案件能夠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同時,加強對于死刑制度的法律監督也能夠樹立和維護我國嶄新的國際形象。從檢查機關的角度而言,一方面檢察機關處于公訴方的法律地位,處于與被告人平等對抗的位置;另一方面,檢察機關又代表國家行使監督權,在身兼兩職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如何才能更好的履行職責成了非常重要的內容。

三、我國現行死刑復核監督程序遇到的挑戰

1.死刑復核的組織問題。首先,應當擴大最高人民法院的合議庭的組成人數。死刑案件由于案情重大,事關一個生命的存亡,乃至一個家庭的存亡,應當慎之又慎,在美國,死刑案件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來最終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般由9人組成,大家投票來進行決定,而在我國,最高院一般由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來決定一個人的生死,而實際上只是由審判長來決定,所以我國應當擴大合議庭的人數,而且應當對死刑進行討論,以占上風的意見來作為最后的判決。畢竟,有的時候“真理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這樣做能夠加強對死刑問題的監督力度,但是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就必須從改革司法體制入手。

2.死刑終審的層級不夠。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在案件的兩審的時候,所有訴訟參與人都必須出庭,案件一般應當公開審理,但是在適用死刑的案件中,終審法院只是高級人民法院。雖然高級人民法院級別很高,但是在很多案件的審理中也會出現很多的錯誤,導致被告人被加大刑事處罰的力度,甚至導致被錯殺。所以,涉及死刑的案件人命關天,應當慎之又慎,不能只憑借高級人民法院的一面之詞就判定死刑,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時一般不會開庭,只是審理書面材料,這樣的做法就導致了最高院的復核成了形式主義。所以應當由最高院再次進行審理,最終確定了以后再去執行,這樣就會很大程度上遏制冤假錯案的發生,但是問題是中國案件眾多,光是死刑案件就非常多,最高院的負擔就會大大增加,壓力也會成倍增加,所以如何做既能達到慎殺的目的,又能減輕最高院的負擔,使其有精力去從事其他重要的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3.法律監督問題。有的學者認為,應當讓檢察機關介入到死刑的復核程序中,以便于監督。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檢察機關既是起訴方,又是監督方的做法會使檢察院的職能高度統一,檢察機關既當“運動員”又當上了“比賽監督”。而且從世界各國審判方式來看,一般情況下,法院就是唯一的行使審判權的主體,法院實行內部監督,但是發達國家法院的內部組織結構與我國大不相同。這樣的做法可以保證法院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獨立審判。筆者認為,應當從最高院的組織結構入手,強化內部監督,而不應當讓最高檢身兼多職,顯得不倫不類。

四、完善死刑復核法律監督程序的法律構想

1.完善死刑復核法律監督程序的基本原則:(1)減少死刑的范圍原則。應當將死刑條文集中于對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的懲罰之中,而對于一些非暴力犯罪,不宜實行死刑;(2)保障人權原則。不管是否犯罪,被告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必須維護,這樣他才有可能去自我救濟,否則一旦被冤枉,就將永世不得翻身;(3)公平正義優先,同時兼顧效率原則。法律必須做一個抉擇,因為如果只是關注公平正義,犯罪分子長時間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將會影響刑法對于犯罪分子的威懾力。而如果只是關注效率,那么錯殺濫殺的情況就大大出現;(4)經濟性原則。如何用最少的司法成本去完成盡可能多的事情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2.制度構想:(1)增加合議庭人數以及判決的做出方式。最高人民法院的合議庭至少應當是五人,而且每個人的意見都應當備案,以占壓倒性的意見作為最后的判決依據,而不是僅僅是少數服從多數,如果最后誰也說服不了誰,那么可以投票表決。這樣的做法可以保證合議庭有足夠多的不同意見,多方參考,避免臆斷;(2)對于判處死刑的案件實行三審終審制。三審終身制要保證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有開庭審理的機會。這樣的做法能夠使死刑案件得到充分的監督,但是這樣做的司法成本比較高,所以可以規定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有問題的案件或者疑難復雜案件,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也就是說三審終審可以是彈性的;(3)強化死刑案件的法律監督。國家不但應當完善相關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同時也應當建立法院的自我糾錯機制,不要讓檢察院身兼多職,這樣不利于案件的處理。(作者單位:滄州醫學高等??茖W校)

猜你喜歡
死刑完善程序
試論我國未決羈押程序的立法完善
“程序猿”的生活什么樣
英國與歐盟正式啟動“離婚”程序程序
《刑法修正案(九)》中終身監禁制度研究
淺議中國死刑制度改革
淺議死刑廢除
論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不足與完善
資本項目開放與完善國內金融市場的探討
完善企業制度管理的幾點意見和建議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