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義和權威是否完全一致

2015-10-21 19:21林存光
探索與爭鳴 2015年6期
關鍵詞:面相道義君主

內容摘要 方朝暉教授試圖為儒家“三綱”觀念正名翻案的努力,是缺乏說服力而不能成立的。道義與權威的關系錯綜復雜,是分是合,是一致還是沖突,不可一概而論。其中,思想觀念的時代性變化問題尤其不能忽視。方教授為“三綱”翻案的最大問題就是,將所有這些問題不加辨析地都從單一維度的角度混為一談。它不僅沒有將“三綱”的本義辨析清楚,反而又引出了一系列方教授本人沒有徹底想明白也沒有真正厘清的問題,對于人們全面、準確和客觀地認識、理解和評價儒家思想有害而無益。

關 鍵 詞 三綱 道義 權勢 多重面相 單一維度

作 者 林存光,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 102249)

2014年,方朝暉教授出版了一部大作——《為“三綱”正名》,聲稱是“百年來第一部全面為‘三綱翻案之作”。然而,在筆者看來,方教授試圖為儒家“三綱”觀念正名的翻案之作及其努力,是缺乏說服力而不能成立的,在其整個思維邏輯和問題論說中充滿了自相矛盾的混亂和錯謬,不僅沒有將“三綱”的本義辨析清楚,反而又引出了一系列方教授本人沒有徹底想明白也沒有真正厘清的問題,對于人們全面、準確和客觀地認識、理解和評價儒家思想有害而無益。筆者不揣鄙陋,不自量地冒著百年來應為“三綱”翻案的大不韙,從學術批評的角度就相關問題與方教授討論商榷一二,以正視聽。方教授也寫了一篇反駁答復文章《道義和權威是否勢不兩立——與林存光教授商榷》(《探索與爭鳴》2015年第2期)。既然方教授決意要將問題討論清楚,故筆者不得不再次回應一二。

儒家思想的多重面相與單一維度問題

我前面批評方朝暉教授的文章名為《儒家思想的多重面相》,從字面上來說,是意在強調儒家思想具有多重不同的面相或維度,不宜從單一的視角解讀。正如船山先生所說:“讀書者最忌先立一意,隨處插入作案,舉一廢百,而圣人高明廣大之義蘊隱矣?!保ā蹲x四書大全說》卷七《論語·微子篇》)“學者之大病,才讀一句書,便立地要從此解去,以趨悖謬。安得好學深思之士而與論大義哉!”(同上卷九《孟子·離婁下篇》)船山先生反復致意,無非是希望學者讀書之際一定要慎思明辨、反復估量,切忌以先入為主之見妄下論斷,乃至舉一廢百,以趨悖謬,從而使圣人高明廣大之義蘊終致隱而不彰,誤后學不淺。從動機上來說,是意在提醒方教授應注意考察和區分儒家思想多重不同的面相和維度,而不是簡單采取一種單向度的線性思維方式,將儒家思想的不同面相和維度混雜為一,來為“三綱”正名。強調儒家思想的多重面相,意在指出儒家思想內涵的豐富性和復雜性,當然還有其時代性與階段性的不同,至于不同面相之間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是對立沖突抑或協調互補,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

但是,筆者的這一努力看來是失敗的,方教授不僅沒有理解“多重面相”的字面含義,似乎從動機上也作了惡意的理解;不僅不接受批評,反而帶著情緒反問道:“道義和權威是否勢不兩立”或者“道義和權威勢不兩立嗎”?我從來沒有說過“道義和權威勢不兩立”的話,我講的只是儒家思想的多重面相,并由此強調道與勢或道義與權威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不妨借著方教授的問題反問一下:“道義和權威是否完全一致”或“道義和權威完全一致嗎”?既然方教授認為“服從與抗諫并非儒家思想的多重面相”,那么服從與抗諫完全是一回事嗎?服從就是抗諫,抗諫就是服從,而且儒家思想只有這單一的一個維度嗎?難道方教授從來就意識不到服從與抗諫之間有什么沖突的地方?拒絕承認儒家思想的多重面相,而只從單一維度的意義上去理解,必然也只能得出二者一致的結論,方教授要告訴我們的無非是這樣一種觀點和看法。

就“三綱”的本義來講,方教授反復說古人講臣下對君主的諫諍,這意味著“三綱”的觀念中不含有要求臣下對君主“無條件地絕對服從”的含義,“‘三綱只是指以某人為重”,所規定和要求的只是“人與人由名位差異所確立的服從與被服從關系”,人們服從的只是名位,代表著一種“從大局出發的精神”。人們服從權威,臣下服從君主,不是“絕對服從”,但又可以說是一種“抽象絕對服從”,這些都是方教授的原話。我的問題是:名位、權威和道義究竟是什么關系,它們是一回事或完全一致的嗎?人們服從君主、服從權威、服從名位,就是服從道義嗎?難道君主、權威就不需要“從大局出發”和服從道義嗎?這樣的話,君主和權威豈不可以直接宣稱我代表道義,甚至我就是道義,或者服從君主和權威就是道義嗎?如果“三綱”所指只是“以某人為重”的話,是不可能推論出這樣一種結論的,至少從先秦儒家的視角來看,君主也是需要服從道義的,道義與君主的權威有時是沖突的,所以荀子才要說“從道不從君”(《荀子·臣道》)。

總之,道義與權威的關系錯綜復雜,是分是合,是一致還是沖突,不可一概而論。其中,思想觀念的時代性變化問題尤其不能忽視而混為一談。方教授的最大問題就是,將所有這些問題不加辨析地都從單一維度的角度混為一談。

服從道義與服從權威的關系問題

方朝暉教授說:“服從道義不等于拒斥權威?!边@是有一定道理的,然而,這并不能為其核心觀點做清晰而有力的辯護,因為這一模棱兩可的含混說法并沒有講清道義與權威的關系。事實上,只有分清問題的層次,才能真正理解古人思想的本真含義。為什么古人在堅持“君為臣綱”的前提下,還要強調臣下對君主的諫諍呢?什么樣的君主才能代表道義或者直接可以等同于道義(天道、天理或圣法),乃至可以擁有要求人們“抽象絕對服從”的權威資格?其實古人講得很清楚,只有奉天、法天而治的圣王才擁有這樣的權威資格,這樣的圣王擁有的統治權也可以說是一種理想的“普遍王權”,“三綱”要求人們“抽象絕對服從”的正是這種性質的“普遍王權”。相反,諫諍所針對和指向的則是個別具體的現實君主及其所可能犯的政治過失與錯誤。正確地發揮臣下諫諍的政治職能,對于維護和完善“普遍王權”及君主統治的現實秩序無疑是有益而無害的。而任何個別具體的現實君主如果要求人們無條件地“絕對服從”,就像“三綱”在道理上要求人們“抽象絕對服從”那樣,肯定是一種政治的僭妄。我們姑且不論在歷史上大大小小的“王圣”們是如何將自己裝扮成“圣王”,又有多少俗儒陋儒為之歌功頌德,從抽象的道理上講,只要我們分清問題的層次,正如方教授模糊地認識到的那樣,對名位或“普遍王權”的“抽象絕對服從”與對個別具體君主的“諫諍”,其實兩者并不是截然對立和自相矛盾的,這兩者就并存于古人的思想當中,我所謂的“多重面相”正是意在強調這一點。當然,“多重面相”也包含著不同面相之間的內在緊張,甚至是激烈的對立與沖突,犯顏直諫的“諫諍”不可避免地會挑戰和觸動君主的絕對權威,乃至引來殺身之禍,因此,問題的復雜性并不像方教授所說的“服從道義不等于拒斥權威”那樣簡單,事實上我們也可以說,服從道義不等于完全服從權威。

諫諍作為對臣下的一種義務和職責要求,意味著既要求臣下服從名位,又要求其盡道義的責任。然而,服從名位與服從道義之間也并不完全等同,有時一致,有時矛盾,這主要看臣下所面對的是一個什么樣的君主及其做出什么樣的實際的行為選擇了。無論就臣下,還是就君主而言,德與位從來就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相符的,“君為臣綱”的觀念也并不像方教授所理解的只是“以某為重”那樣簡單,它所要求的主要是臣下對君主權威的服從,而不是違抗和拒斥。當然,理想的情況是君主的權威合乎道義,否則臣下因服從道義而采取的抗諫行為就具有一種毫不含糊的以德抗位、以道義拒斥權威的政治含義,在這一意義上,服從道義與服從權威便是沖突的,這是任何人都不需要深思熟慮就能夠想明白的。然而,方教授為“三綱”正名不僅沒有幫我們厘清這些問題,反而攪渾了許多問題,正是方教授試圖要消除儒家思想中存在的任何內在矛盾時把問題攪渾了。

方教授告訴我們,“如果把‘三綱理解為‘絕對服從或‘絕對尊卑”,必然會導致一個難以解釋的問題,即“很顯然,絕對服從與犯顏抗諫是相互對立的兩方面”,方教授不同意筆者從“不同面相”的意義上解釋這一對立的矛盾,而堅持這樣一種基本觀點:“鑒于把‘三綱理解為‘絕對服從,等于說古人思想處在自相矛盾的內在分裂中,因為這種理解在邏輯上無法解釋古人在提倡‘三綱的同時又力主諫爭?!盵1]我們終于明白,原來正是因為方教授把絕對服從與犯顏抗諫看作是一種完全相互對立的兩方面,而且認為古人的思想不可能有任何的內在緊張和自相矛盾,所以他才非要堅持把“三綱”解釋得不那么要求“絕對服從”,并引證諫諍的說法來論證這一觀點,于是服從和諫諍之間的緊張、沖突、矛盾和對立,就這樣輕易地被方教授徹底地抹平消解掉了。這樣說來,又豈止是“服從道義不等于拒斥權威”呢,事實上甚至可以說“服從道義與服從權威”就是一回事,因為諫諍就等同于服從。

方教授一方面告訴我們,“三綱”只是要求人們“以某為重”,而不是要求人們“絕對服從”;另一方面又堅持說“君為臣綱”的另一種表述方式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后者的意思無論怎樣解讀恐怕都是要求臣下“絕對服從”的。那么,究竟要求臣下服從什么呢?服從自身的名位,還是服從公共的道義,又或者是服從大局或君主的權威?按常理來講,既然要求臣下服從自身的名位,也就應要求君主服從自身的名位;既然要求臣下服從公共的道義,也就應要求君主服從公共的道義;既然要求臣下服從大局或君主的權威,也就應要求君主服從大局并樹立正當的權威。這樣才不是要求臣下片面地服從君主,然而,這顯然不是“三綱”的本義,因為“三綱”只要求臣以君為綱,絕不會要求君以臣為綱,用方教授的話說,“三綱”只是要求臣以君為重,而不可能要求君以臣為重?!耙阅碁橹亍辈⒉灰馕吨蟆敖^對服從”,然而,“三綱”的觀念畢竟是要劃分上下、主次、輕重的關系的,而且問題的關鍵是,方教授為了強調這種劃分的根本重要性,竟然語出驚人,說出了這樣一番大道理,“盡管這種上下、主次、輕重的劃分,容易給一方濫用權力的機會,甚至帶來極為嚴重的后果。但是在實踐中,還是必須這樣做”[2],并補充道:“上面我的原話中,‘在實踐中還是必須這樣做,是指不能因為有些消極后果就放棄‘以某為綱的原則”[3]。明白人都不可能誤解方教授這話的意思,方教授還是強調“三綱”的實質在于要求一方“絕對服從”另一方,即使是被服從的一方“濫用權力”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后果”,也要在實踐中服從。

同時,方教授還告訴我們,“‘三綱的實質在于服從道義,而不是服從權威”[4],這一說法無疑向我們暗示了道義與權威是兩回事,但方教授為何后來又強調“服從道義不等于拒斥權威”呢?方教授明確指出,“在具體歷史情境下,對于道義的服從會與對具體權威的服從聯系在一起,所以才會有‘尊王、‘忠君之說”[5],而且“在很多具體的歷史情境下,由名、位所代表的天下大局或道義就體現在某個權威身上,‘如果推倒這個權威,種族仇恨和戰爭就會永遠繼續下去,把千千萬萬人再次推入火坑。因此,在具體情境下這兩者是不可能截然分割開來的”[6]?!安豢赡芙厝环指铋_來”,這話說得好,說到底對道義的服從就是對具體權威的服從,反之亦然。難道方教授從來就沒有認真審查一下歷史,在很多具體的歷史情境下,正因為道義沒有體現在某個權威身上,所以才會發生許許多多冒死抗諫的事情嗎?如果說在具體情境下道義和權威“不可能截然分割開來”,服從道義就等于服從權威,或者服從權威就等于服從道義,儒家講的諫諍或以德抗位不是顯得很愚蠢嗎?或者只是在道理上裝裝樣子而已?

在筆者看來,事實恰恰相反,正是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下,道義和權威往往是相悖離的,二者的完全一致或符合只可能存在于理想的理論層面上。這樣說,并不意味著現實的權威就沒有任何的合理性,即使其不完全符合道義,也不意味著就主張完全推倒一切權威,并希望“種族仇恨和戰爭”永遠繼續下去,乃至把千千萬萬人不斷“推入火坑”。方教授為人們不服從權威深感憂慮和困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竟至于走到了罔顧歷史事實而要人們不顧道義也要服從“濫用權力”的權威的地步,而且總是提出一個觀點,接著又提出另一個觀點來否定前一個觀點,卻始終意識不到自己的觀點和論述問題的方式有什么自相抵牾或自我否定的矛盾之處,這是非常令人不解的。

集體秩序中的權威與儒家思想的歷史變化問題

正因為方教授自以為自己的觀點是一貫而融洽的,意識不到自己提出和論述問題的思維邏輯始終存在著自相矛盾,所以方教授對筆者批評最多的就是“不理解”。然而,方教授究竟想叫筆者理解他什么呢?方教授說:“古人對君主、天子或上級的‘感恩,體現的往往是他們作為一個個有血有肉的生命的靈性,其中包含著他們對自己生命尊嚴的認知和對靈魂不朽的追求?!盵7]我根據方教授說的這句話,并綜合理解方教授整部著作的意思推論說:方著只是想強調,只有通過無限尊王和忠君的方式,才能體現我們生命的靈性和尊嚴,表達我們對天下蒼生無限的愛。難道這一推論是毫無根據的無的放矢,竟讓方教授覺得“由于理解不同”進而“上綱上線”、“把對方明顯反對的結論強加于人”?對問題的理解不同,這是毋庸諱言的,但我怎么就“把對方明顯反對的結論強加于人”了?難道方教授反對“尊王”和“忠君”,反對那種認為“古人對君主、天子或上級的‘感恩,體現的往往是他們作為一個個有血有肉的生命的靈性,其中包含著他們對自己生命尊嚴的認知和對靈魂不朽的追求”的觀點?由于方教授語焉不詳,我們無法確切地知道他究竟明顯反對的是什么,主張的又是什么。

方教授承認自己不否認“古今之異”,并認為批評“三綱”的現代學者是“戴著現代人的有色眼鏡來看古人”,而且常常是采取以今喻古的論說方式來批評他人。在筆者看來,方教授以今喻古的論說方式事實上在邏輯上暗含了一種“古今沒任何差別”的觀點,方教授認為自己的觀點和論說方式毫無破綻,筆者的這一反駁方式反而讓他感到啼笑皆非。但是,果真如此嗎?方教授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問題,“不是要無限地抬高權威,而只是‘君為臣綱在另一種情況下的表述”,并“引用今人‘法官叫你亡,你不得不亡作比喻,是想說明古今社會制度不同,權威代表不同,但都有需要遵從的權威。遵從權威是一切社會秩序建立的基礎之一,但這不等于說權威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正確的,有時即使自認為權威是錯誤的,也不得不遵從。這是我的本意”[14]。這話聽起來似有一種擲地有聲的味道,但一如既往地充滿了思維混亂。方教授的本意究竟是要強調古今社會制度和權威的性質不同呢,還是要強調古今“都有需要遵從的權威”?古今“都有需要遵從的權威”,這當然沒有錯,但當我們論述歷史問題時,應優先考慮和估量的難道不是古今社會制度和權威的性質不同,而只是籠統地強調古今“都有需要遵從的權威”?與此同時,方教授究竟是想強調權威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正確的”,所以權威也需要受到制約,還是想強調“有時即使自認為權威是錯誤的,也不得不遵從”?其實,“自認為權威是錯誤的”也不意味著權威必定是錯誤的,但無論權威對錯,人們都必須服從,從方教授的話中我們恐怕只能合理地推論出這樣一種還是要人們“絕對服從”權威的觀點。方教授為“三綱”正名究竟意欲何為,不是很明白了嗎?方教授先是告訴我們“三綱”的本義或實質并不要求人們“絕對服從”,我們必須完全認同和接受這樣一種好的觀念,并把它看作是真正能夠“代表”和“體現”中國文化精神的東西而加以珍視,但通過方教授反反復復的合理論證,最后得出的結論還是要求人們“絕對服從”權威,即使人們認為權威是錯誤的,也不得不服從,而且,對于權威性質的古今不同及其變化可以完全不加考慮和分辨。這不僅是方教授的本意,也正是“三綱”的真正的實質含義。

盡管方教授自己前后觀點不那么一致,但對于和筆者之間的觀點分歧卻闡述得異常清楚。他說:“我想我和林文區別的根源之一,在于林文傾向于把‘三綱與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看成不可分割的,并認為‘三綱從根本上是為了維護君主制度;而我認為‘三綱從根本上是一套倫理規范,雖然和古代政治制度關系密切,但本質上不是服務于一朝一代需要,也非為了維護專制統治。這套倫理規范的意義有時代性、也有超時代性。我之所以得出這一結論,主要原因之一是發現,‘三綱的實質在于服從道義,而不是服從權威?!盵15]

在必要的時候,方教授總是能夠有所“發現”以維護“三綱”的合理性,其合理性就在于其“實質在于服從道義,而不是服從權威”,如上文所指出,這一說法無疑將道義和權威又完全置于了勢不兩立的對立面。但在論證的過程中,方教授既不否認“古今之異”,但同時又強調說“我們也不能否認,當我們講‘三綱時,討論的對象并不是古今制度異同,而是制度背后的倫理規范。制度雖然變了,并不等于有些倫理規范就失去了意義?!爆F在我們終于明白了,方教授為了要為“三綱”正名,采取的是一種將制度和制度背后的倫理規范完全截然二分的剝離方法。我們不禁要問,制度背后最核心的主要倫理規范竟然可以完全脫離其制度背景而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下能夠發揮同樣的功能和作用,這樣一種觀點難道方教授不覺得需要進行嚴謹而詳細的論證才能成立嗎?方教授反對線性的文化進化論,卻始終堅持將線性的文化(倫理規范)不變論貫徹到底,這符合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邏輯與事實嗎?所謂不否認古今之異,并承認文化有進化,還有什么實質性的意義呢?

對“三綱”實質含義的理解問題

方教授與筆者的分歧不僅僅在于是否認為可以將制度和制度背后的倫理規范完全剝離分開,問題的關鍵仍然在于對“三綱”本義理解上的實質差異。相對于方著專門開辟一章,系統全面地分析和總結董仲舒一生思想之主旨,“以大量材料否定了董仲舒為專制、極權張本的流行觀點”,以及“從朱熹一生言行及宋朝時代背景出發”來展開相關論述,脫離“整體語境”而僅舉古人幾段話就想“得出自己想要的結論”,的確顯得有些單薄和不嚴謹。但是,問題的實質及其正確理解卻也不是簡單地靠材料多少來評判的。如果對問題實質的理解、整部著作的論述和思路以及相關材料的使用充滿了混淆不清、自相矛盾的毛病,那么,再怎么強調“整體語境”和材料多少都是無效而缺乏說服力的,也否定不了“董仲舒為專制、極權張本的流行觀點”。也許問題的實質就體現在那么簡單的幾段話中,方教授不是也反復講“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這樣一句簡單的話,就想“得出自己想要的結論”來嗎?韓愈說“臣罪當誅兮,天王圣明”,不是很能體現他關于君臣關系的政治觀念嗎?如果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君為臣綱”的另外一種表述的話,“天下無不是底君”同樣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和“君為臣綱”的另外一種表述,那么,王夫之對“天下無不是底君”觀念的批判,就正是對“三綱”觀念之一的“君為臣綱”的直接批判。

在董仲舒的理想政治信念中,“天地人主一也”,這說明他心目中的理想人主或王權理應擁有至高無上、獨一無二的擬天、參天的絕對權威,盡管人主的“好惡喜怒”必須“當義乃出”,正像天之“暖清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一樣。然而,如何保證做到這一點,董氏語焉不詳,的確需要結合董氏一生的言行和整個時代背景以及這段話所在書的整體語境來理解。我們不妨援引方教授的說法和論證,董氏的思想還有正君和諫君的一面,然而,問題又重新回到了“以君為綱”與正君、諫君、普遍王權與個別君主之間的關系問題上。在這個關鍵的問題上,方教授似乎并沒有處理好、講清楚。

歷史上,正是“在實踐上”,“以君為綱”亦即對“普遍王權”的“抽象絕對服從”的觀念,容易導致對個別具體君主的“片面的絕對服從”,并強化君臣之際絕對的尊卑關系,所以才會有“臣罪當誅兮,天王圣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天下無不是底君”等觀念的流行,宋儒朱熹在這方面貢獻甚巨;反之,船山先生從理一分殊的角度將父子與君臣的關系明確加以區分,認為父子之間雖不宜較是非,但君臣之際卻必須皂白分明地較是非,正所謂“君之是不是,絲毫也不可帶過,如何說道‘無不是底去做得!”當然,較是非并非像方教授所說是 “在下位者剛愎自用,私心作祟,自我膨脹”,乃至于“一有矛盾即背叛,稍有分歧就變心”,船山先生也強調為臣當“盡敬于君”。用方教授的話講,敬君就是服從權威,而且古今“都有需要遵從的權威”,但是,這決不意味著“君之不善”竟也“以為圣明”,“己之無罪”竟也“自以為罪”,乃至將“臣罪當誅兮,天王圣明”奉為真理信條。但方教授仍然堅持認為,盡管“三綱”觀念對于“上下、主次、輕重的劃分”,“容易給一方濫用權力的機會,甚至帶來極為嚴重的后果”,“但是在實踐中,還是必須這樣做”。不知道這樣來論說,是否能夠說明問題的實質并讓方教授終于明白自己的論述方法究竟錯在哪里?

參考文獻:

[1][2][3][4][5][6][9][10][11][13][14][15]方朝暉.道義與權威是否勢不兩立——與林存光教授商榷.探索與爭鳴,2015(2).

[7][8]方朝暉.為“三綱”正名.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4:34、14.

[12]莊錫昌、孫志民.文化人類學的理論構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09.

編輯 阮 凱

猜你喜歡
面相道義君主
一個人的面相 有他內心的模樣
王根保藏槍
五張羊皮
道義
面相
和諧君主帝嚳
吉光片語
面相大師
相親
呆若木雞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