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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被拆人權益保護制度及其完善

2016-05-30 07:19張偲宇
經營管理者·中旬刊 2016年11期
關鍵詞:權益保護完善人權

摘 要:本文從當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的現實狀況入手,分析了現行拆遷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幾點建議。

關鍵詞:被拆遷人口 權益保護 制度 完善 人權

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增長,城市現代化進程的良好發展,促進城市房屋改造工作不斷的開展,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通常都會圍繞著拆遷補償數量及其相應的權益保障問題進行討論,而兩者之間也較為容易產生一定的矛盾,從而影響城市房屋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而一些過激拆遷手段的發生和使用,將會對被拆遷人的權益造成一定的損害。拆遷在本質方面主要是在公權力干預下進行的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和交易,因而在對房屋土地進行征收拆遷的過程中,被拆遷人失去的不僅是土地上附著的房屋,更重要的是房屋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因而需要對被拆遷人進行全面充分的權益保護,不容忽視的是,當前我國拆遷過程中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的制度還不夠完善,需要對其進行不斷的健全。

一、當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的現實狀況

1.被拆遷人在城市房屋拆遷中是利益受損者。被拆遷人在城市房屋拆遷工作中處于弱勢地位,是社會底層的群體,他們一方面在社會經濟方面處于弱勢地位,另一方面在與拆遷人的利益博弈中不具有響亮的話語權,很多被拆遷人的權益訴求得不到滿足,嚴重影響和損害了被拆遷人的權益。最近幾年來,隨著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的逐漸加快,城市房屋拆遷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被拆遷人自身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在一些野蠻拆遷工作中受到了嚴重損害,不利于社會的穩定發展,促使被拆遷人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矛盾逐漸加深。

2.政府行政權利的行使不夠恰當。當前城市在進行房屋建筑的拆遷工作時,首先當地政府為了進行城市的總體建設規劃,通常不會征求進行拆遷地區人民群眾的意愿,就會做出一定的拆遷計劃,這樣進行的拆遷工作,城市居民只有配合的義務,并沒有享受到相應的支配權益。政府在下達拆遷政策的時候,并沒有嚴重遵照相應的法律規范,比如說法律優位的原則,對城市房屋拆遷中形成的利益關系進行調整,這樣就導致被拆遷人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地區的政府在對房屋建筑進行整體拆遷的過程中,采用一些過激的手段應對一些拆遷中的“釘子戶”,比如說停水、停電、停天然氣的方式,嚴重影響到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狀態,是對城市居民人權的蔑視和不尊重。違法進行強制性的拆遷,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對被拆遷人的權益的損害,政府在拆遷工作中行使的行政權利不夠恰當,將會影響到政府的公信力。

3.被拆遷人權利救濟途徑較為缺乏。拆遷許可和相應的裁決制度,在很多實際的拆遷工作中,并不能夠有效發揮其作用,相反還會對被拆遷人的自身權益造成一定的損害。而被拆遷人在采用行政訴訟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時,又將面臨諸多法律困擾以及受到現實環境的制約,這就使得被拆遷人在城市房屋拆遷糾紛案件中處于比較尷尬的境地,從而并不能充分地保護被拆遷人的權益。

二、現行拆遷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土地使用權補償方面的法律支撐問題。當前城市拆遷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焦點之一就是補償力度不夠,達不到人們群眾的期望和要求?,F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征收條例》)并沒有將土地使用權有效納入到補償的范圍之內,這樣就對被拆遷人的足額補償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撐。土地使用權是受到憲法保護的私有財產權,當前的物權法也將土地使用權作為人們用益物權,從而給予明確的保護,因而在進行城市土地房屋的拆遷工作時,就涉及到了這種私有財產權的補償問題?!墩魇諚l例》中要求對房屋進行“估計”,而針對土地這一重要問題卻沒有做出相應的法律保障,這樣就導致城市人口中對其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無法得到有效的補償。在對城市土地房屋進行拆遷的時候,居民群眾們失去的不僅是房屋的拆遷,更重要的是對土地的拆遷,本質上是對公權力干預下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流轉和交易,這種情況在當前的土地拆遷中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

2.行政部門在拆遷法律關系中的定位問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使得拆遷人(房地產開發商)逐漸成為城市改造中的主力軍,而行政部門通常會對拆遷人在城市拆遷中的權力有所保護,這樣就會對被拆遷人的權益造成不利影響。政府在對拆遷許可證的發放和拆遷補償定價方面會對拆遷人(開發商)進行一定的保護,拆遷人通過對被拆遷人的補償標準進行降低,能夠轉嫁土地的出讓成本,這樣發展下去,最終損害的仍然是被拆遷人的權利。拆遷人為了取得土地開發和拆遷的許可證,愿意向政府支付高額的土地出讓金,而由此得到政府的保護,政府在無形之中同樣損害了被拆遷人的切身權益。房屋拆遷裁決助管部門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兩者同樣都是同級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在進行裁決的過程中,并沒有良好的監督效果。人民群眾在這樣的拆遷工作中,很難對政府產生足夠的信任感,從而抗拒拆遷行為,很多“釘子戶”也由此出現。

3.針對被拆遷人的權益保障制度還不夠合理全面。當前在對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的過程中,主要依照的仍然是《征收條例》,條例中對于當前城市拆遷工作中的很多問題沒有涵蓋,影響到了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墩魇諚l例》當中,對于城市拆遷的情況已經逐漸出現了不夠適應的問題,對于房屋拆遷決定過程中的具體法律程序還不夠明確,這就導致拆遷工作的決定和執行沒有良好的規范作為指導。同時針對拆遷中的具體的保障定額和標準沒有統一的形式,對于相應的拆遷人的管理和控制規定還不夠完善,影響到了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還會對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三、被拆遷人權益保護制度的完善

完善合理的制度,能夠對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進行有效的保護,能夠為正確進行拆遷工作提供良好的指導和規范,促進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社會的穩定發展。針對當前城市房屋土地拆遷過程中,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工作不到位的情況,需要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制度進行不斷的健全和完善,保障被拆遷人的權利和權益。

1.明確立法規定房屋拆遷決定的法律程序當前《行政許可法》中確立的聽證制度還不夠完善,在實際應用中國并沒有得到有效的執行,而房屋拆遷工作造成了一定困擾,從而對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一定損害。行政聽證制度是現代社會中行政程序法中的重要制度,拆遷聽證工作能夠作為拆遷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從而為保證被拆遷人的權益發揮一定作用,因而需要不斷拓展行政聽證工作的應用領域,基于民主精神,在進行城市房屋拆遷工作之前做好相應的行政聽證工作。建立一套針對房屋拆遷決定的良好聽證制度,行政主體也就是政府行政部門需要在進行正式的拆遷工作之前,為了做出更為正確的決定,需要廣泛征集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面向全社會舉辦有效的聽證會。對房屋拆遷決定的法律程序進行明確的立法,從法律層面對該項工作進行全面細致的控制和管理,保證從做出決定的那一刻都有嚴格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和指導,這樣能夠有效避免政府相關部門做出錯誤決定。在對拆遷工作決定進行聽證、討論的過程中,能夠讓城市民眾和政府之間達成一個較為合理的協議,這樣能夠有效促進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還能夠有效保障被拆遷人的自身利益。政府相關部門在進行聽證工作的時候,需要對拆遷對象、拆遷時間、拆遷范圍和拆遷方式進行詳細說明,并保證各級行政機關都能夠根據《行政許可法》制定出相應的實施辦法,對發布拆遷許可證的程序進行規范。

2.對拆遷項目進行區分從而確定好拆遷程序和補償方式。對拆遷項目進行區分,能夠有效區分出政府職能、拆遷許可、土地補償以及具體的補償安置,在對拆遷項目進行區分的時候,主要是分為公益性項目和商業性項目。公益性項目和商業性項目在進行具體的拆遷工作中,是具有不同的表現特征的,對這兩者進行有效的區分,將會直接影響到后續的拆遷程序和具體補償方式。在對公益性項目和商業性項目進行區分的時候,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對公益性項目的具體類型進行一一列舉。對那些以公益為目的的拆遷活動進行列舉,并對公益性拆遷項目具體的設計范圍,主要包含學校、醫院和公共交通設施以及相應的國家重大設施建設方面,這樣能保證在進行實際的拆遷項目時,有良好的程序作為支撐和指導。針對公益性項目的拆遷活動,需要對具體的拆遷補償方式和一般性的商業性項目拆遷補償進行區分。

3.政府征用的拆遷補償需要進行明確。政府類的拆遷活動,同樣需要對拆遷補償進行有效的補償。不同地區的政府可以根據城市規劃和建設的需求,對被拆遷人的房屋和土地進行行政征用,但同時需要給予被拆遷人相應的征用補償。同一地區的政府類拆遷活動,需要保持一定的拆遷補償,這樣能夠對當地群眾的合法權益進行有效保障。政府征用類的拆遷補償,需要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程度、當地消費水平等多種條件進行有效綜合,從而確定出合理的拆遷補償范圍。

4.為被拆遷人設立良好的救濟途徑。良好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將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保障被拆遷人口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當前很多地區被拆遷人的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之后,沒有相對良好有效的救濟途徑作為保障。在對被拆遷人的權益進行保障的時候,需要專門的部門和機構,同時還需要對被拆遷人的救濟方式進行全面細致的規定,這樣能夠保證被拆遷人的權益受到損害之后,能夠及時采用有效的方式尋求救濟。為被拆遷人設立良好的救濟途徑,需要對被拆遷地區人口的切實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傊?,被拆遷人在城市房屋拆遷中是利益受損者,同時政府行政權利的行使不夠恰當,被拆遷人權利救濟途徑較為缺乏,不利于拆遷工作中保護被拆遷人的利益?,F行拆遷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有土地使用權補償方面的法律支撐問題,行政部門在拆遷法律關系中的定位問題以及針對被拆遷人的權益保障制度還不夠合理全面等方面。針對當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不足,需要及時采用有效的方式和措施對被拆遷人權益保護制度進行有效的完善和改進,其中主要使用有明確立法規定房屋拆遷決定的法律程序,對拆遷項目進行區分從而確定好拆遷程序和補償方式,政府征用的拆遷補償需要進行明確,以及為被拆遷人設立良好的救濟途徑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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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張偲宇(1998.10—)女,西安中學高三年級27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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