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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研究述評*

2017-03-09 10:50盧時秀
關鍵詞:原住民流動人口少數民族

盧時秀,張 微

(1.湖北工程學院 政治與法律學院,湖北 孝感 432000;2.中南民族大學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4;3.武漢理工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0)

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研究述評*

盧時秀1,2,張 微1,3

(1.湖北工程學院 政治與法律學院,湖北 孝感 432000;2.中南民族大學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4;3.武漢理工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0)

近年來,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成為民族社會工作重要的研究主題之一。在國外(美國)及我國臺灣地區,與之相對應的研究為都市移民與原住民社會工作,其研究脈絡、方法與取向等對內地相關研究既具借鑒意義,又需謹慎對待。同時,內地有關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較為豐富,但聚焦社會工作嵌入其中的成果甚少,且呈現非經驗取向,因此,后續研究應回歸經驗取向以聚焦內地本土實踐,并積極借鑒相關學科的中層分析框架。

社會工作;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近年來,民族社會工作本土實踐的初步探索及民族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界的大力倡導引發了我國內地研究者對民族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相關議題的關注。其中,“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是重要的研究主題之一。檢視國外及我國臺灣地區相關研究發現,雖然這一主題的研究并未能精確匹配,但事實上該主題的研究已頗具歷史。究其成因,主要是由于這一主題研究涉及的“社會工作”與“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兩個關鍵詞,這些不同的邏輯關系并非是理論或概念上的區分,而是由于其在歷史實踐中的不同發展脈絡而形成。

一、美國相關研究概況及評述

(一)“同化論”主導下的研究淵源

西方國家“少數民族”的內涵、社會工作的實踐進程均與我國存在諸多差異,以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進程最具典型性的美國為例,由于其社會工作發展的原發內生性,其針對“少數民族”的社會工作與“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在歷史實踐中就具有高度的交疊性。在美國,“少數民族”的內涵,即除了歐洲大陸遷移的薩克遜人外,所有原住民(包括印第安人、阿拉斯加人等)、非洲裔美國人、亞洲裔美國人、拉美裔美國人等。在社會工作發展伊始,在薩克遜人的價值觀中,這些與其存在差異的族群是落后的,有待改變的。因此,“慈善組織會社”、“社區睦鄰運動”,其內容的重要應有之義就是對城市中這些“少數族群”的“道德提升”。就此而言,美國的“少數民族”社會工作在實踐之初的內涵中暗含如下預設:第一,少數族群是落后的、有待改變的;第二,其需要改變是由于其是從“原始”或“農業”生產生活方式進入了“工業”、“城市”的生產生活方式,從“非主流文化”融入“主流文化”;第三,對少數族群的社會工作服務主要是在城市中,因為這些人群聚居于城市的“下只角”,其需要改變的原因也是其無法立足與適應城市生活?;诖?,“民族社會工作”的內涵即涉及社會工作服務于聚居城市的少數民族。這些少數民族原本并不源自于城市,而是源自于由“鄉”(原始或農業社會)向“城”(現代工業社會)的流動,其社會工作服務于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內涵基本等同于其針對移民與原住民開展社會工作的內涵。因此,美國“移民和原住民社會工作”的相關研究具有直接參考價值。

但值得注意的是,20世紀60年代前,由于當時美國社會“同化”價值觀的主導地位,導致其移民與原住民社會工作實務并不注重民族間的文化差異與歧視壓迫,因此,有關城市中移民與原住民的社會工作研究也并未被貼上“少數民族社會工作”的標簽而單獨被提及,只是在諸多研究中賦予了城市“貧困人口”或“弱勢群體”的內涵。

(二)美國少數民族社會工作研究

隨著20世紀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和“反種族主義運動”的高漲,少數民族社會工作才進入社會工作實務與研究領域,并出現了一大批相關著作,如該領域第一部著作是Solomon于1976年出版的《黑人增權:受壓迫社區中的社會工作》??傮w而言,在相關研究中,偏重臨床的民族敏感性社會工作與注重社會行動的反壓迫反歧視社會工作是該領域的兩大基本取向。

第一,個體主義的民族敏感性社會工作。民族敏感性社會工作的價值基礎是“多元文化主義”。其由美國學者Horace Kallen于1915年首次提出。對于如何界定其內涵,不同學者有不同看法。其中Sanders認為,肯定文化多樣性的現實,讓個人盡量保持傳統文化的特色,并使不同的文化傳統融入社會,從而反對單一的主導文化[1]。而Cashmore認為其核心觀念是:“不同民族或文化在一個多元社會中和諧共存[2]。上述兩個定義從多元文化主義的個體與社會屬性兩個層面予以揭示,體現了其尊重民族文化差異與保持和諧共存的哲學內涵。在多元文化主義的指引下,多元文化主義的社會工作需從文化敏感的視角來開展少數族群服務[3]。民族敏感性社會工作建立在對案主所擁有的多元化民族身份的理解基礎上,把對不同民族文化和少數民族群體的理解與社會工作的理論相結合,以案主所屬的民族群體身份和社會階級地位的價值和地位為導向[4]。社會工作者提供服務時,需詢問案主愿意選擇何種方式進行工作,而不是想當然采用多數民族的慣例,或關于少數民族群體的成見[5],應將焦點集中于案主對自身文化經驗的闡釋[6],需保持文化敏感性,同感案主的文化背景,探索其需求所在。同時,在方法與技巧方面,Harper & Lantz提出八項跨文化治療要素,并輔以案例分析不同族群的跨文化方法[7],還有研究者Morales & Sheafor采用生態系統評估模式討論若干微觀和宏觀案例[8]??傊?,民族敏感社會工作是在多元文化主義價值觀的指導下,形成的一整套關注少數族群案主及其所在群體文化差異,并在實務中尊重并利用這種差異的方法與技巧。此種社會工作取向具有明顯的改良主義傾向,是在不改變現有社會制度的前提下開展的實務。

第二,結構主義的反壓迫反歧視社會工作。反壓迫反歧視社會工作以馬克思主義作為思想基礎,倡導對現有不公平社會結構的改造。伴隨“反種族主義”運動的高漲而深受少數民族社會工作者的青睞,而與此相關的研究成果也隨之涌現。Thompson指出,歧視產生的重要方面是研究歷史結合了某些生物類別的低劣假設[9]。顯然,上述觀點揭示了對少數族群的歧視與壓迫來自于薩克遜人固守的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觀,并將這種進化觀固化在其統治地位的過度政治化和結構化上。Dominelli強調反壓迫理論的中心是,分化產生社會認同,而社會認同又產生壓迫的方式[10]。由此可見,在美國,反歧視反壓迫的社會工作實務致力于打破這種錯誤社會觀所帶來的對少數族群在社會結構上的歧視與壓迫。而在反歧視反壓迫的民族社會工作焦點中,Morley指出,反歧視與反壓迫社會工作的核心是圍繞著個人及結構層面的運作如何導致權力不平等,以及如何察覺、批判與消滅這些不平等[11],同時,在實務方法上,Dalrymple & Burke指出:“利用機構資源和專業性幫助,把工作放在感情、觀點和行動之間的聯結上,以便支持弱勢群體?!盵12]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除美國外,英國、新西蘭、加拿大與歐洲等地傾向于使用反壓迫實務取向取代反歧視實務取向。就反歧視反壓迫社會工作的發展而言,無論其術語如何變化,但其哲學基礎與核心內涵并未發生實質性改變,其價值取向是結構主義的,其實務模式是社會行動取向的。

(三)對美國少數民族社會工作研究的評述

綜觀美國少數民族社會工作發展的歷史脈絡,其起源于社會工作誕生之初,但被單獨提及并予以深入探討卻發端于20世紀60年代。在此之后,文化多元主義與反歧視反壓迫取向成為該領域研究與實務的主要取向,對西方國家影響甚大。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種取向仍未超越原有的實務模式與研究方式,并未真正形成有關少數民族社會工作獨特實務模式與研究范式。

與此同時,更為關鍵的是,由于中國的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與美國等西方國家呈現巨大差異,在借鑒其民族社會工作的理論與實務時也有諸多方面值得深入反思。一方面,就民族敏感社會工作而言,在西方國家,其主要針對的對象是移民與原住民,其移民與原住民的形成與發展與我國少數民族形成與發展有著質的區別。這種質的區別體現在文化的統一性與延續性程度上。在美國,其移民與原住民文化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其與美國主流文化的發展脈絡是斷裂的,民族敏感的社會工作十分強調保持少數族群文化的獨立性,而在我國,各民族的文化是在長期歷史發展中與其他民族文化的交融與借鑒中形成的,并共同組成了中華民族光輝燦爛的文化。因此,我國各民族的文化差異并不是完全獨立與斷裂的。這一點在我國開展少數民族社會工作,包括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與實務中需引起注意,其適應性問題,應謹慎對待,在本土實踐中需進一步探討與摸索。另一方面,就反壓迫反歧視社會工作而言,西方國家的研究結論也并非可以照搬,因為其社會制度與我國也有質的區別。眾所周知,西方國家的民族問題,其民族歧視與壓迫問題本質是階級壓迫的表現。而在我國,目前少數民族,包括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面臨的問題是由我國改革開放的和經濟社會的深入發展而產生,屬于社會轉型階段必然出現的問題,并非由壓迫與歧視而產生。因此,對待西方國家這種社會運動式的民族社會工作取向更需謹慎對待,更需在本土實踐中加以進一步研究與探討。

二、我國臺灣地區相關研究概況及評述

在我國臺灣地區,與內地“少數民族”概念最為接近的是“原住民”的概念。而與“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相對應的概念為“都市原住民”。在臺灣地區,有研究者認為,原住民社會工作在1996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之后才開始被考量[13]。而有研究者對原住民社會工作的發展脈絡進行了更為細致的劃分,將其分為三個階段:1987年以前,社會工作同化融合期;1987年至2000年的過渡期;2000年至今多元文化社會工作發展期[14]。綜合來看,不管是哪種劃分方式,都體現了臺灣的原住民社會工作是由“同化論”占主導思想的原住民社會工作逐步過渡到以“多元文化主義”為主導的原住民社會工作。其中,標志性的轉向事件就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成立。

(一)“同化論”主導下的臺灣原住民社會工作研究

在臺灣“原民會”成立之前,“福利殖民”成為現代國家同化原住民族的社會規訓,不讓原住民以自己傳統知識解決自己的問題,而被迫進入殘補式福利框架,以一種“加碼式”的福利津貼來解決原住民問題[15]。隨著臺灣地區的都市化,原住民移民都市的人數急速增加,原住民對家鄉仍懷濃厚鄉情,但認同距離卻持續擴大,雖置身在都市現實中,卻無法真正認同或融入都市社會,另一方面,青壯年人口大量流失,原鄉部落解組、老幼失聯問題也呈現嚴重化趨勢。1984年“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成立,其激發了原住民覺醒及領導抗爭運動,使政府對原住民的社會福利服務跨越以往強調生活改進的階段。但在這一時期,臺灣地區針對原住民社會工作的主要取向,即通過自上而下的社會福利政策對處于城市中的原住民青年和處于農村地區的老人和兒童分別實施“殘補”性的救助,事實上并未考慮到以其自身需要的方式為其提供福利救助,在這一階段針對原住民的研究大多站在施政者的角色地位將其定義為“原住民問題”,對待都市原住民的態度亦是如此。因此,這一時期,臺灣地區針對都市原住民的研究帶有明顯的“同化論”色彩,并未重視與觀照“都市原住民”的主體性。

(二)多元文化主義的都市原住民社會工作研究

臺灣地區“原民會”的成立,使得臺灣原住民的主體地位得以確立,臺灣地區開始重視原住民的心聲與訴求,并委托學者進行調查。李明政等的原住民兒童福利需求調查發現,都市原住民父母在教養子女方面遭遇的問題最主要的是:兒童的休閑場地不夠、托兒所或小學距離太遠、不知如何帶孩子或引導孩子學習,也顯示提供孩子學校學習的協助是必要的。因此,如何從即時性的需求與長期性的的需求全面觀照都市原住民的生活是服務所不可忽略的[16]。同時,李明政歸納綜合臺灣地區各級政府針對原住民提供社會福利工作指出,都市原住民生活輔導是為協助都市原住民適應都市生活,政府在各都市地帶所成立的“原住民生活輔導中心”,運用具有原住民身份的大專社工相關科系畢業生擔任生活輔導員,對都市原住民提供法律及各種福利服務[17]。在多元文化主義視角的指導下,針對原住民的社會原則及方法被臺灣學界加以歸納。莊靜雯訪談三位原住民籍社會工作者,歸納出其對原住民社會工作的內容,認為協助原住民案主了解社會生產的規則及協助都市原住民生活適應,了解大多數人的生產規則的前提下,讓原住民選擇如何適應這些生產的規則或都市的生活[18]。學者王增勇提出了原住民社會工作的原則,包括肯定世界觀的獨特性、發展反殖民主義的意識、運用傳統文化來保存認同與集體意識、充權等[19]。

(三)反壓迫反歧視都市原住民社會工作研究的發展

檢視近年來臺灣地區相關研究發現,已有諸多研究者開始從反壓迫反歧視的社會結構層面開始反思臺灣原住民的社會福利政策。如童伊迪、黃源協認為,目前原住民社會政策最令人詬病之處在于欠缺長遠規劃,短線操作的結構導致服務提供的成效有限[20]。除了上述政策方面的缺陷外,臺灣主流社會對原住民的歧視也值得反思。吳桂芳認為,長久以來,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的刻板化印象是貧窮、依賴外界資源與身處社會邊緣等(近來政府直接將原住民歸類于弱勢家庭,屬重點協助對象)。政府重視原住民的生存需求與自主發展,政府的預算在增加,然而,原住民的問題卻沒有減少,只見需求面與供給面的鴻溝越來越大[21]。

綜而述之,臺灣地區原住民社會工作的發展基本類似于歐美國家的發展歷程,即從“同化論”取向逐漸轉向“多元文化主義”與“反壓迫反歧視”取向。因此,從研究內容上看,其都市原住民社會工作研究也是伴隨著這一發展脈絡而不斷向前推進的。而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政策咨詢類研究還是學術類研究,其在研究方法上始終堅持經驗取向,扎根“田野”,且研究結論也始終專注于對相關實踐的改進,這些均對內地研究者具有較強的啟示意義。同時,也要看到,由于臺灣地區的原住民政策與內地的民族政策差異顯著,對其相關研究成果的遷移與借鑒需謹慎對待。

三、中國大陸相關研究概況及評述

在我國內地,由于社會工作的發展格局是“嵌入性”的[22],因此,若要對相關研究文獻進行梳理與檢視,在邏輯上,首先需考察“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現狀,因為這種傳統的針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被認為是專業社會工作引進之前的中國“本土社會工作”,亦稱為“行政性社會工作”的形態[23]??梢哉f,對其研究現狀的考察,為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提供了邏輯基礎與創新依據。

(一)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研究現狀

國內研究者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問題的關注是伴隨著我國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多和其在城市中各種問題的凸顯而聚焦于此。鄭杭生等認為應從社會轉型和人口流動的宏觀視野推進流動人口管理的科學化[24]。自上而下的控制型管理方式已很難適應對動態社會有效管理的需要[25]。只有通過系統化的“頂層設計”,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才能使流動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26]。在社會排斥和社會內卷雙重動力的推進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空間障礙和心理障礙,阻礙了其城市融入[27],使其關系融入與制度融入難等問題凸顯[28],因此,針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問題,近幾年學界給予了更多的關注。

檢視近年來中國大陸“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發現,該領域研究成果眾多,內容豐富。研究者們均結合對當地(如廣佛肇、長株潭、武漢等)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現狀,指出目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存在理念滯后、主體協調與聯動機制不健全、方式單一、公共服務匱乏、法律法規不健全等問題,并從加強宣傳教育、完善法律法規、健全相關機制、立足社區、加強流入地流出地協作、多服務主體參與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相關對策與建議。

不難發現,國內研究者已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問題探討頗多,但綜觀服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其內容的要義即是對傳統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的弊端予以揭示,并認為,若繼續對其路徑依賴,將無法適應新時期新形勢下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需予以革新。

(二)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研究現狀

公共管理歸根結底是服務,社會管理的本質就是公共服務[29]。當前,這種新公共服務觀(New Public Service)成為了我國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理論支撐,也必然成為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途徑。社會工作參與社會治理的模式是服務型治理,即通過有效地提供社會服務而參與社會治理[30]。由于國內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實踐正處于摸索與試點階段,且社會工作教育先于社會工作實踐,因此,與之相關研究成果數量甚少,對該領域研究相關議題的探討并未單獨呈現,大多研究結論只能從國內學者對民族社會工作的意涵、領域和發展路徑等的相關研究予以探尋。在意涵上,民族社會工作是社會工作與民族工作的交叉[31],是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的價值觀、理論方法,依據國家社會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對面臨困境的各民族群體和個人實施救助服務的活動[32];在實踐領域上,研究者們從經濟發展與文化持守、個人與群體將民族社會工作的任務結構一分為四,即個人和家庭微觀層面的經濟發展、文化持守以及族群和社區宏觀的經濟發展、文化持守[33],還從“邊界跨越”與“文化敏感”兩方面來界定民族社會工作的內容[34];在發展路徑上,其為嵌入性發展,包括結構性嵌入與關系性嵌入[35]。

檢視上述文獻我們不難發現,目前研究者們已在概念和類型等宏觀層面確立了民族社會工作,包括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內涵與邊界,使其作為社會工作的分支學科或分支領域得以存在。因此,上述研究成果大大推動了我國內地該領域研究的發展。但在肯定上述研究成果的同時,另一方面的問題也值得深思,即這種研究傾向雖然能夠迅速在學理上建立起民族社會工作,包括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應然價值所在,但并未涉及其實然價值所在,即并未涉及民族社會工作,包括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實踐基礎與實踐價值所在。就像莫頓指出帕森斯對科學的誤解——思想體系在進行大量的基礎觀察之前就能有效地確立起來那樣。

目前,內地該領域的研究在方法論上并非以經驗取向為基礎。從長遠來看,這種方法論的非經驗取向也許并不利于內地有關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向縱深發展,影響該領域研究的學理價值與實踐價值。

首先,從學理價值看,這種研究取向會造成研究結論的趨同性。所謂研究結論的趨同性,并非意指研究者所得結論的趨同性,而是指在探討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相關議題時,如基本意涵、價值理念、服務內容、工作方法以及發展路徑等,其研究結論與其他領域社會工作對上述議題的研究結論鮮有趨異之處。這樣的研究結論對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研究,乃至民族社會工作專業和學科學理價值的挖掘及持存是無益的。

其次,從實踐價值上而言,上述研究取向會造成相關研究結論的懸浮,即有關民族社會工作,包括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相關研究成果的實踐指導和政策咨詢意義式微,無法真正在實踐中發揮其應有價值?;貧w本源來看,不論是民族學,還是社會工作專業,無論是在歷史淵源上,還是在當前實踐中,其都以經驗研究,特別是以實地調查作為其方法論的基礎,因此,研究結論的形成,理論模式的構建都應扎根于對實踐的觀察、理解與概括中。檢視國外及我國臺灣地區民族社會工作的發展,無論是歐美基于多元文化主義和反壓迫主義的種族、族群社會工作研究,還是臺灣地區的原住民社會工作研究,其均植根于本土實踐中。反觀國內,研究者們的方法論更多的是非經驗取向的,這樣的研究取向所得結論在實踐中容易造成“專業懸浮”,從而落入無用武之地。

四、研究展望

基于對國外(美國)、臺灣地區和中國內地相關研究的綜合考察,目前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相關研究在國內外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且呈現出不同的研究特點。在國外,以美國為典型,其研究呈現個體主義和結構主義的兩種鮮明視角,研究方法以實證取向為主導,研究成果大多基于社會工作者對自身行動實踐的概括與總結,但并未形成該領域統一的概念框架與實務模型,更多的是在現有的社會工作理論分析框架中(如增權、優勢、生態系統論視角等)對該領域相關問題予以分析。在臺灣地區,其該領域的實踐起步略晚,研究大多基于現有行動實踐,但大多以實務經驗反思為主也尚未形成其獨特的理論框架與實務模式。而就中國內地而言,該領域的研究處于初步階段,最早的相關文獻出現在2006年,2012年后呈迅速增長之勢,但由于其主要推動力量為民族類或民族地區高校的社會工作專業教育主體,因此,研究成果大多以學理性探討為主,聚焦國內已有實踐的研究成果甚少。

綜合國內外既有研究所呈現的特點和內地社會工作本土實踐的發展趨勢,在后續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研究中,可在如下方面予以深化。

第一,在研究內容上,聚焦于國內已有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實踐,挖掘該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與其他領域社會工作服務中所凸顯的獨特性。這種獨特性是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后,在解決這一群體實際問題過程中在價值理念、理論視角、工作方法與技巧、存在的優勢、問題和服務效果等多方面顯現出獨特性。

第二,在研究的方法論上,重新回歸經驗取向。概念與模式的構建應在經驗研究的基礎之上。因此,在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研究中,回歸經驗研究的方法論取向尤為重要。而在社會工作嵌入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踐的探索和試點階段,選擇經驗研究,特別是追求高效度和深度的實地調查法更有利于對研究問題的真實呈現。

第三,在研究視角上,借鑒相關學科的中層分析框架。綜合國內外研究,該領域在宏觀理論視角與微觀經驗研究上均有所建樹,但有所遺憾的是未形成自身獨特的中觀層面分析框架。同時,更為主要的是,該研究議題本身就具有學科交叉性,包含了民族學、社會工作、社會學和公共管理學等多學科的研究議題。因此,以上學科的多種中層分析框架均可納入到該領域的研究中,進而從多學科的視角推動該領域研究的豐富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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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王思斌.民族社會工作:發展與文化的視角[J].民族研究,2012(4):1-7,107.

[34]王旭輝,柴 玲,包智明.中國民族社會工作發展路徑:“邊界跨越”與“文化敏感”[J].民族研究,2012(4):17-25,107-108.

[35]李林鳳.民族社會工作初探[D].蘭州:蘭州大學,2013:10-16.

(責任編輯 王婷婷)

Review of Professional Social Work Embedded in Service andManagement of Urban Floating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LU Shi-xiu1,2, ZHANG Wei1,3

(1.SchoolofPoliticsandLaw,HubeiEngineeringUniversity,Xiaogan432000,Hubei,China;2.SchoolofEthnologyandSociology,South-Central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Wuhan430074,China;3.SchoolofMarxism,WUT,Wuhan430070,Hubei,China)

Recently,professional social work embedded i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floating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research subjects of national social work.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China’s Taiwan Region, corresponding researches are on the urban resettlement or aboriginal social work, of which research context, method and orientation of the mainland related research are valuable and need cau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researches are rich in th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floating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in the mainland cities, but they mainly focus on social work embedded i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floating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are insufficient, and present the non-experience orientation. Therefore, future researchers should present experience orientation and focus on the mainland local practice, and actively learn from middle analysis framework of related disciplines.

social work; urban floating ethnic minority populatio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2016-10-28

盧時秀(1984-),女,湖北省黃岡市人,湖北工程學院政治與法律學院講師,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博士生,主要從事社會工作研究; 張 微(1983-),男,福建省浦城縣人,湖北工程學院政治與法律學院副教授,武漢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主要從事社會工作研究。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16CMZ031)

C91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7.0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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