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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本圣經》刊行后的另一種后果:英國散文風格的轉型與本土化

2018-01-02 11:38王任傅
關鍵詞:夏洛蒂圣經散文

王任傅

關于英國散文風格的確立國內外學術界已多有探討,研究者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影響英國散文發展的諸多因素,比如英語語言的發展、英國社會文化因素、法國文風的影響,以及當時盛行的科學實驗和科學精神的推動作用等。不可否認,以上這些因素在促成英國散文風格發生轉變與健康發展方面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綜合所有這些影響力量,都遠不及《欽定本圣經》(The Authorized Version of the Bible)的刊行與推廣對英國散文風格轉型和本土化所發揮的作用重大而深刻。

誠如美國學者、圣經研究專家約翰·加德納(John Hays Gardiner, 1863—1913)所言:“(欽定本)圣經的風格確立了英語散文最終的標準,長期以來這作為一條毋庸置疑的公理為人所接受?!?John Hays Gardiner, The Bible as English Literature,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6, p. 388.弗朗西斯·鮑恩(Francis Bowen, 1811—1890)教授也曾說:“實際上,英語文學許多最好、最具特點的品質主要來自對《欽定本圣經》有意無意的模仿。其措辭明晰、質樸,富有力量”,“只有當你的頭腦和記憶已被我們(圣經)共同譯本的散文所熏陶浸潤……你才會掌握好的英語風格?!?Francis Bowen, A Layman’s Study of the English Bible: Considered in Its Literary and Secular Aspect,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885, pp. 6, 16.兩位評論家的觀點無疑是深刻的,道出了事情的本質。且不說“經過在教堂內外不斷的誦讀,‘欽定本’的內容連同它的文字和節奏早已深入英國人的靈魂”*王佐良、何其莘:《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文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6年,第259頁。,對于近代大多數英國作家來說,《欽定本圣經》都是他們啟蒙的文學讀物或終身不輟的文學范本,“直到二十世紀它一直起著一部教科書的作用,是每個人的教育的組成部分,不論他是一般老百姓也好,以至哲學家、革命家”*楊周翰:《十七世紀英國文學》,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5頁。。眾所周知,好的散文風格的形成不能只靠寫作規則或章法,通過墨守成規而達到。一個人說話與表達的方式最終是在對身邊榜樣無意識的模仿中,在對最為熟識的書籍反復不斷的閱讀中悄然形成的*Francis Bowen, A Layman’s Study of the English Bible: Considered in Its Literary and Secular Aspect,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885, p. 16.。這恰恰就是《欽定本圣經》發揮其巨大文學影響力的方式。

一、《欽定本圣經》之前英國早期散文的緣起、流變及特點

英語當中有兩個單詞表示了漢語“散文”的概念,它們分別是“essay”和“prose”。具體而言,“essay”對應于漢語狹義散文的概念,也被稱為“隨筆”或“小品文”;“prose”則相當于漢語中廣義的散文。本論文所討論的是廣義散文(prose),即“包括詩歌以外的一切文學作品”*童慶炳:《文學理論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96頁。,這自然也包括小說在內,因為小說是“以一個故事為基礎的一種散文記事”*艾弗·埃文斯:《英國文學簡史》,蔡文顯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4年,第238頁。,或稱散文體敘事文學。

英國散文有著悠久的歷史。流傳至今的盎格魯-撒克遜散文最早創作于公元8世紀。但值得注意的是,英國早期用散文體書寫的作品并非出自英語,而大多是用拉丁文寫成的。一方面,“拉丁文是中世紀歐洲各族教士和學者之間通行的文字”*王佐良:《英國文學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6頁。,“用它便于交流思想和學術”*王佐良:《英國散文的流變》,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頁。;另一方面,拉丁文在英國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因為“當時文化教育中心是寺院,而教會的正式語言就是拉丁語”*陳新:《英國散文史》,南京: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頁。。英國文學史家艾弗·埃文斯(Ifor Evans, 1899—1982)提出,開創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國散文的人物可以確定的“最早的人是舍博恩的主教奧爾德赫姆(Aldhelm, 639—709),他用華美的拉丁文體寫過女貞的贊美詞”*艾弗·埃文斯:《英國文學簡史》,第8頁。, 所以,奧爾德赫姆是迄今所知的英國第一位散文作者,而他的作品即是用拉丁文創作的。公元8世紀,英國歷史之父——可敬的比德(Venerable Bede, 673—735)也用拉丁文撰寫了他最重要的歷史著作《英吉利教會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除此之外,比德還用拉丁文書寫了30多本其他作品。

直到9世紀的下半葉,英國才真正出現了用英語寫成的第一部散文巨著,即艾爾弗雷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 849—899)組織學者編纂的《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The Anglo-Saxon Chronicle)。艾爾弗雷德是英語散文史上的重要人物。身為國王,他提倡使用英語,“試圖通過發展教育和文化事業來改變人民愚昧無知的狀態”*侯維瑞、李維屏:《英國小說史(上)》,南京:譯林出版社,2005年,第14頁。。艾爾弗雷德曾說:“我們選擇那些所有人都必須了解的書,把它們譯成大家都能懂的語言,我認為這樣才對。上帝慈悲,如果天下太平,這樣英格蘭所有擁有產業的自由青年就可以專心地投入到學習當中……直到他們能夠輕松而熟練地閱讀英語?!?William Edward Simonds, A Student’s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Boston, New York, and Chicago: Houghton, Mifflin and Company, 1902, p. 33.作為“英語散文中的第一部巨著”*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08, p. 104.,《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的文學價值,堪與《貝奧武甫》(Beowulf)在古英語詩歌中的地位相提并論。它的一些篇章,敘述簡單樸素、生動有力,鮮明地表現出了英語語言和英國本土散文質樸風格的特點,堪稱古英語散文的杰作。

雖然從英國文學史的角度來說,艾爾弗雷德大帝的文學成就極為重要,“在他統治時期,本國語言受到高度重視,這使得英國文學沿著自己的方式發展成為可能”*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 p. 106.,然而,由于基督教在英國社會的強勢地位,拉丁語很大程度上依然是知識界和文學領域的常用語言。因此艾爾弗雷德之后,人們繼續使用拉丁文進行創作。于是,英國散文在誕生之初就形成了英語和拉丁語兩種語言形式長期并存的局面;其中拉丁文的創作一直是主流。直到16世紀末17世紀初,用拉丁語寫作還依然是英國文壇“當時的時代潮流”*陳新:《英國散文史》,南京: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22頁。。

不僅如此,在風格特點方面,早期英語散文也深受拉丁文風的影響,從而壓制了本土散文的發展與壯大。古英語時期,最偉大的英語散文作家當推艾爾弗里克(Aelfric,約955—約1020)。他被認為是“有意識地從事散文寫作并且有所建樹的”英國第一人*艾弗·埃文斯:《英國文學簡史》,第12頁。。艾爾弗里克重要的作品包括兩卷本的《天主教道德訓誡》(Catholic Homilies)和《圣徒傳》(Lives of the Saints)等。艾爾弗里克的時代,拉丁語仍然是修道院里使用的語言,因此,拉丁式的句法結構十分普遍。起初,艾爾弗里克為了使文化層次低的人們也能看懂那些深奧的理念,努力避開晦澀難懂的詞匯,力求用詞簡單、表達明晰。然而遺憾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在寫作中越來越追求語言形式,從而損害了自己的散文風格。艾爾弗里克也許覺得一種更為浮夸、華麗的風格要比平??谡Z更適于處理嚴肅的主題。但無論如何,艾爾弗里克后來在《圣徒傳》和其他一些文章中所采用的花哨風格,明顯地遜于他最初的兩卷本《道德訓誡》*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08, p. 128.。因此總體而言,艾爾弗里克的“散文風格比較雕琢”*李賦寧、何其莘主編:《英國中古時期文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6年,第74頁。,其大部分作品表現出了所受拉丁文風的深刻影響——結構嚴謹、措辭華麗,追求整齊的節奏感,因而顯示出“一種有意識地矯揉造作”*艾弗·埃文斯:《英國文學簡史》,第339頁。之感。

“諾曼征服”之后,英國文學進入了中古英語時期,此時的英語散文仍未擺脫外來語言文化的壓制。最初的12、13世紀中,“英國的文學作品大部分都用法語和拉丁語寫成,因為上流社會的諾曼貴族都說法語,而拉丁語則是當時歐洲通行的共同語言和諾曼底的官方語言”*李賦寧、何其莘主編:《英國中古時期文學史》,第112頁。。在這兩個世紀,英國本土的文學傳統幾近斷絕。這段時間內只有為數不多的英語作品延續了本民族的散文傳統,且主要局限于比較偏僻的邊遠地區。較為重要的作品有用來教育修女的《修女規箴》(Ancren Riwle)和用來記述圣瑪格麗特(St. Margaret)、圣凱瑟琳(St. Catherine)與圣朱莉安娜(St. Juliana)的散文傳記等。其中,用中西部方言寫成的《修女規箴》獨樹一幟,被視為“這個時代最偉大的散文作品”,也是“整個中古英語時期最讓人感興趣的作品之一”*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 p. 230.。在語言風格上,《修女規箴》雖未能徹底擺脫古英語的束縛,以致表達不夠靈活自如,但重要的是,它的語言清新、懇切,飽含真情實感——它樸素、率直,作者的文筆時而會觸動讀者的心靈,引人會心一笑*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 p. 231.??梢哉f,在英國文學發展的這段特殊歷史時期,《修女規箴》延續并保存了英國本土散文的質樸傳統。

14世紀堪稱英國文學史上一個新紀元的開始。首先,隨著英語社會地位的提升,逐漸成為宮廷、學校、法院和行政的語言,“在文學領域內英語也開始更多地代替了法語和拉丁語”,“到了14 世紀快要結束的時候,中東部方言(倫敦英語、牛津英語)已具有全英國共同的書寫語言和文學語言的性質了”*李賦寧、何其莘主編:《英國中古時期文學史》,第3頁、5頁。。其次,在英國文學領域,出現了喬叟(Geoffrey Chaucer, 1343—1400)這樣具有世界聲望的大詩人,他堅持用英語寫作,有力地提升了英語的文學使用功能和地位。在英語散文方面,杰出的思想家和宗教改革家約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 約1320—1384)及其影響下的羅拉德派(Lollards)建樹頗多,他們在傳教活動中積極推廣了英語質樸散文的傳統。威克利夫本人運用英語創作了為數不少的作品,包括布道文、論文和一些英文譯作*Jean Jules Jusserand, A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 from the Origins to the Renaissance, New York: Putnam, 1895, p. 432.。他“致力于發展一種讓所有普通人都能理解的英語,一種接近日??谡Z的風格;相比于喬叟精致文雅的風格特點,這顯然更能代表普通民眾的語言”*Charles Dudley Warner, Library of the World’s Best Literature: Ancient and Modern, Vol. 39, New York: International Society, 1897, p. 16236.。 出于宗教改革的目的,羅拉德派還將《通俗拉丁文圣經》(The Vulgate)譯成英文——《威克利夫圣經》(The Wycliffite Bible)。該譯本通俗典雅、明晰有力的文風不僅傳承了英國本土散文的質樸風格,而且達到了當時英語文學罕有的高度,被看成是最早的中古英語經典,與喬叟的作品比肩而立*William Muir, Our Grand Old Bible: being the Story of the Authorized Version of the English Bible Told for the Tercentenary Celebration,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1911, p. 27.。但需要指出的是,喬叟、威克利夫等人的不懈努力并未從根本上改變拉丁文在英國社會的強勢地位,它依然是當時英國重要的學術語言。即使是威克利夫本人的許多重要神學著作也還是用拉丁語創作的,如《論圣餐》(De Eucharistia)、《論教會》(De Ecclesia)和《論圣經的真理》(De Vertitate Sacrae Scripturae)等。

雖然在14世紀人們看到了英語文學崛起的跡象和英國本土散文傳統得以恢復與發展的希望,但是由于社會動蕩的原因,15世紀的英國文學再次陷入了貧瘠,唯有民謠和與宗教密切相關的神秘劇、道德劇較為發達。同時,“在本世紀的大部分時間里,那些嚴肅的著作仍然是用拉丁語創作的”*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I,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08, p. 286.。例如,亨利五世(Henry V, 1386—1422)的嘉獎是用拉丁語記錄下來的;當時以拉丁語書寫的編年史有20多份,而英語編年史僅約7份*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I, p. 286.;15世紀英國最著名的學者、神學家約翰·卡普格雷夫(John Capgrave, 1393—1464)的重要作品也都是用拉丁語創作的。

關于拉丁語在英國的主導地位從當時的印刷出版物中也可略見一斑。威廉·卡克斯頓(William Caxton, 1422—1491)1476 年從歐洲大陸引進了印刷技術后,1478年和1479年在牛津(Oxford)與圣奧爾本斯(St. Albans)分別創建起了兩個出版社。它們所印刷的各類學術性書籍中,明顯地以拉丁語作品為主。據統計,牛津出版社在15世紀和16世紀早期出版的所有書籍當中只有一版是英語的,圣奧爾本斯出版的8種圖書中,最初的6種也都是拉丁文的,只有最后兩種才是英語書籍*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I, pp. 317-318.。因此,正如王佐良所言,總體說來英國文學“在古英語、中古英語時期,散文收獲似乎不及韻文,而散文中的重要著作還是用拉丁文寫的”*王佐良:《英國散文的流變》,第1頁。。

16世紀到17世紀初,英國進入了現代英語時期;同時,文藝復興運動促進了英國文學的空前繁榮。這一時期,英國散文蓬勃發展,但本土質樸、平易的風格傳統依然處于外來文風的強勢之下。首先,拉丁語在學術界和文學創作領域依然占據著重要地位。文藝復興時期重要的散文作家托馬斯·莫爾(Thomas More, 1478—1535)最有影響力的著作《烏托邦》(Utopia)是用拉丁語完成的。直到1551年莫爾去世之后,這部作品才被拉爾夫·羅賓遜(Ralph Robinson, 1520—1577)翻譯成了英文。另一位重要散文作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甚至不相信英語能夠持久,除了《隨筆》(Essays)等少量作品外,他的大部分著作都是以拉丁文寫成的。更為甚者,培根擔心使用英語創作會“喪失其名譽”,在生前努力把自己最為重視的個人作品翻譯成拉丁文,以圖流傳于后世。

其次,16世紀的英國文壇拉丁文風的影響也更為強烈。當時廣泛流行的是帶有強烈拉丁文色彩的華麗散文,如西塞羅式。正如有學者所指出,16世紀的英國文學界學習模仿拉丁文的風氣“盛極一時,影響及于英語散文的寫作”;讀書人對拉丁作品字追句摹,形成習慣,以致他們使用英語的時候,“往往忽略拉丁語和英語的區別,把拉丁語的語法強加于英語,致使英文作品讀起來似生硬的譯作”*徐燕謀:《英國散文的發展》,《外語教學與研究》1963年第2期。。英國人文主義者托馬斯·埃利奧特(Thomas Elyot, 1490—1546)就認為拉丁文要比英文優越,他在創作中極力追求拉丁文風,即使是用英語寫作,也偏愛西塞羅式的圓周句,在詞匯上大量使用源于拉丁文的長字和大字。

關于這種浮華矯飾的散文風格,一個廣為人知的例子是“大學才子”派約翰·黎里(John Lyly, 1553—1606)的小說《尤菲綺斯或智慧的剖析》(Euphues or the Anatomy of Wit)所表現出來的“尤菲綺斯體”,這被看成是當時英國文壇綺麗、繁瑣風格的極端體現。它的語言風格典雅華麗,文辭浮夸又多采用排偶句法:整篇文章猶如一塊錦緞,花樣套著花樣,顯得“富麗堂皇,然而真正說出的意思不多”*王佐良、何其莘:《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文學史》,第37頁。。同為“大學才子”的羅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不僅模仿黎里的“尤菲綺斯體”創作了傳奇故事《潘朵斯托》(Pandosto),還采用這種文體風格創作了十五本“愛情小冊子”*侯維瑞、李維屏:《英國小說史(上)》,第46~48頁。。因此培根認為,整個16世紀英國文壇的主導風格就是“追求詞語過于內容”;散文家們刻意講究修辭手段而不關心文章的內容是否重要,這種文風必須加以改革*王佐良:《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散文》,《外國文學》1988年第4期。。直到17世紀前半葉,英國散文的主導風格還同樣是華麗而散漫的“巴洛克”文風?!懂Y葬》(Hydriotaphia, or Urn Burial)的作者托馬斯·布朗(Thomas Browne, 1605—1682)即是巴洛克散文風格的代表作家之一。楊周翰曾評價布朗說,他的文章“隱晦而多義”;“行義曲折,信筆所之,很像浪漫派”*楊周翰:《十七世紀英國文學》,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74~175頁。。

通過以上對《欽定本圣經》刊行前英國早期散文的緣起、流變及特點的梳理,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從誕生之初英國散文就不僅在語言形式上存在著拉丁語和英語兩種不同的作品類型,在風格特點方面也一直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表達模式:一種是矯飾華麗的散文,明顯地透露出它所受拉丁文的影響;另一種則是較為簡樸的散文風格,接近于一般英國本族語的節奏*艾弗·埃文斯:《英國文學簡史》,第339頁。。雖然英國散文兼具這兩種風格特點,但是拉丁語的散文作品和拉丁文風在英國文壇卻一直處于主導地位,以致本土的英語散文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大多受到貶抑。直到17世紀初期,英國大多數有教養的人都能說拉丁語或用拉丁文寫作。因此,在《欽定本圣經》刊行之前英國散文尚不具有鮮明的文學自主性。

二、《欽定本圣經》影響下英國散文的轉型與本土化

1611年詹姆斯一世(James I, 1566—1625)《欽定本圣經》的刊行大大強化了英國本土散文質樸平易、通俗易懂的風格傳統,有力地推動了英國散文風格的轉型和本土化。這首先要得益于《欽定本圣經》自身的文學品質和風格特點。不可否認,《欽定本圣經》的文學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于它對希伯來和希臘語原文圣經藝術的繼承,但同時圣經原文的風格特點極好地暗合了英語語言本身的特性,從而使《欽定本圣經》表現出了強烈的英國本土文風特點。了不起的圣經翻譯家威廉·廷代爾(William Tyndale, 約1494—1536)曾深有感觸地說:“比起拉丁文,希臘語與英語更為接近。希伯來語的特點與英語相近的程度則要超過拉丁文一千倍。圣經原文的說法與英語是一個樣子,所以在一千個地方你只要逐字翻譯就行;但若譯成拉丁文,你則必須采取迂回的做法,要費很多工夫才能譯得像樣,從而保持原文的優雅和美妙,體現原文的意義和準確的理解。(圣經)譯成英語,要比譯成拉丁文好過一千倍?!?A. W. Ward and A. R. 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IV,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9, p. 40.也正因如此,加德納指出,“在所有的英文書籍當中”,《欽定本圣經》無疑是“最具本土特色,最深入英國文學和英語語言”的*John Hays Gardiner, The Bible as English Literature,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6, p. 11.。

在語言風格上,《欽定本圣經》的英語通常被人們稱為“圣經的語言”,它“簡潔、率直,雖有古樸之氣卻并不陳腐難懂?!ㄆ唵钨|樸、直截了當的風格極大地矯正了伊麗莎白時代辭藻華麗的散文風氣”*Chen Jia, A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1, Beijing: the Commercial Press, 2002, p. 219.,從而“樹立了我們(英國)的民族風格”*John Drinkwater, The Outline of Literature, London: Newnes, 1957, p. 75.?!稓J定本圣經》的譯者們吸取之前圣經各英譯本的優點,譯文樸實無華、明白易懂,且富于形象,韻律也頗有聲詠之美,充分發揮了英國民族語言的特點。自刊行以來,它為英國人樹立了英語語言“純凈風格的最高典范”*Eugene C. Sanderson, Our English Bible, Eugene: Church and School Publishing Company, 1912, p. 6.,成為后來的英國作家在文學語言和作品風格等方面競相模仿的榜樣。法國學者費爾南德·莫塞(Fernand Mossé, 1892—1956)評論說:“從17世紀起,英國人世世代代從這部書里取得養料。他們在這部書里找到了一種模范文風,既崇高又清楚,它使人能簡潔地、純樸地表達一切?!?費爾南德·莫塞:《英語簡史》,水天同等譯,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0年,第98頁。王佐良也認為,“在不同程度上以這種‘圣經體’風格為特色的英國散文作家歷代不斷”,從班揚(John Bunyan, 1628—1688)、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 1667—1745)直到20世紀的奧威爾(George Orwell, 1903—1950)等,形成了一個悠久的質樸傳統*王佐良、何其莘:《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文學史》,第265頁。。

首先,17世紀偉大的散文作家約翰·班揚就是直接在《欽定本圣經》的哺育下成長起來的。在班揚一生所接觸到的書籍中,對他影響最大、最深刻的就是《欽定本圣經》,乃至他的傳記作者埃德蒙·維納布爾斯(Edmund Venables, 1819—1895)稱:“從根本上說,班揚就是唯獨精通一本書的人,那本最好的書——英語圣經:不僅精通它的精神要義,而且精通它純潔的風格?!?Edmund Venables, Life of John Bunyan, London: Walter Scott, 1888, p. 169.英國歷史學家格林(John Richard Green, 1837—1883)也評述道:“圣經完全成了班揚的生活,以致讓人感覺到圣經的詞句就是班揚思想的自然表達。他生活在圣經之中,直到圣經的世界變成了他自己的世界?!?John Richard Green, 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1875, p. 614.

班揚學習《欽定本圣經》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文風的簡潔質樸與明晰易懂。在談到班揚的代表作《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時,格林曾說:“它的英語是所有偉大的英國作家中最為簡單、質樸的,但它是圣經的英語?!?John Richard Green, 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1875, p. 614.約翰·布朗(John Brown, 1830—1922)也認為,班揚在文體上繼承圣經的最重要之處就是“語言的清晰、有力”*A. W. Ward and A. R.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VII, Cambridge: the University Press, 1911, p. 168.。其實,班揚早期的作品如《一些福音真理的開解》(Some Gospel Truths Opened)和他用以駁斥教友派信徒愛德華·伯勒(Edward Burrough, 1634—1663)的著作即已表現出了日后他持之以恒的寫作風格,運筆輕松、言語直率,絕無生硬造作之感*A. W. Ward and A. R.Waller,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Vol. VII, p. 169.。而總觀班揚一生的作品,它們無不表現出了這些特點,讓人總是感到清新自然、通俗易懂?!澳銖牟粫械剿菫樽非笪膶W效果而寫作,更不會感到他的寫作仿佛是在完成一項志趣不投的任務?!?Edmund Venables, Life of John Bunyan, London: Walter Scott, 1888, p. 167.因此,班揚的語言,像《欽定本圣經》一樣,堪稱英語語言的典范。王佐良等人評價說,班揚的散文既不追求拉丁式散文的莊嚴華麗,也不講究培根式散文的平穩對稱,作者只是力求用大眾的語言把事情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正是這種以口語為基礎的風格最能反映人民大眾的真實生活和思想感情,有力地推動了日后英國散文的發展*王佐良、丁往道主編:《英語文體學引論》,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0年,第341頁。。

在《欽定本圣經》潛移默化的影響下,從17世紀中葉起英國散文就已呈現出不同于以往的特點,以拉丁文為代表的雕琢矯飾、晦澀艱深的外來文風日漸沒落,而英國本土散文質樸平易、通俗易懂的傳統風格日益突出,逐漸占據了英國文壇的主導地位。17世紀中葉之后,英國“不同類型的散文各奔前程,但又有一個主導方向,那就是平易,于平易中見思想,見藝術。這平易是一種文明的品質?!?王佐良:《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散文》,《外國文學》1988年第4期。

18世紀明晰平易的質樸散文進一步延續了英國文壇的主流風格。特別是作為英國散文發展史上的一個關鍵人物和重要樞紐,斯威夫特對《欽定本圣經》的語言風格倍加推崇,并將英國本土“圣經體”質樸散文的發展推向了新的高度。在《欽定本圣經》的接受、傳播及至走向文學經典的過程中,斯威夫特是發揮關鍵作用的重要作家之一,他對該譯本語言風格的贊譽深刻影響了后世的人們對于《欽定本圣經》的認識與崇拜。斯威夫特將《欽定本圣經》和《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視為保持英語穩定性的模范和榜樣*George William Koon, Language and Character in the Works of Swift, Athens: University of Georgia, 1973, p. 25.。在斯威夫特看來,是英國國教的牧師通過這兩部書使英語語言達到了它的最高標準*Ian Higgins, “Language and Style”,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Jonathan Swift, Christopher Fox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154.。

《欽定本圣經》保持了質樸明晰、簡潔有力的語言特點和卓越文風,它純樸卻不粗俗,它高雅卻不浮華,它通俗易懂又飽含力量,這一切正是斯威夫特一生所勉力追求的語言風格和目標。因此,斯威夫特的作品極力效仿《欽定本圣經》,并出色地展示出了“圣經體”一脈相承的風格品質,這已成為公認的事實。作家兼修辭學教授威廉·斯波爾丁(William Spalding, 1809—1859)就曾說:“斯威夫特的散文作品,沒有一樣不是原汁原味、強勁有力的撒克遜英語的杰作?!?William Spalding, Th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Edinburgh: Oliver and Boyd, 1872, p. 321.乃至“幾乎200年過去了,他最好作品的措辭與風格絲毫不顯得過時。那時它是最上等的英語,今天它依然是英語中的精品”*Herbert Paul, “The Prince of Journalists”, Bloom’s Classic Critical Views: Jonathan Swift, Harold Bloom ed., New York: Chelsea House Pub., 2009, p. 188.。查爾斯·克拉克(Charles Cowden Clarke, 1787—1877)也認為:“在我們所有經典作家中,斯威夫特的措詞和寫作風格是最具英語特點,完全民族特色的。如果手邊有一個本土詞匯可以使用,他絕不會使用一個外來字眼。他也盡量不用連接性小品詞、引入式短語和華麗辭藻,而使用最簡單的句子結構。他是地道英語的大師,是利用潛藏隱性語言資源的大師,完美到幾乎無人能及?!?Charles Cowden Clarke, “On the Comic Writers of England: VI.-Swift”, The Gentleman’s Magazine, Vol. VII, London: Grant & Co., 1871, p. 437.

循著光輝的榜樣,斯威夫特幾乎所寫的一切都表現出了優秀散文的品質——語言清晰直率,意思樸素明白。拋開濃重的幽默諷刺特點,斯威夫特代表作《格列佛游記》(Gulliver’s Travels)的語言就像《欽定本圣經》一樣,堪稱“簡單平易、質樸優雅的典范”,它“非常值得每一位想要書寫純正英語的人好好學習”*James Beattie, Dissertations Moral and Critical, Vol. II, Dublin: printed for Mess. Exshaw, Walker, Beatty, White, Byrne, Cash, and M’Kenzie, 1783, p. 246.。英國著名小說家威廉·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1874—1965)高度評價《格列佛游記》的文筆說:“它的文筆也精妙絕倫。至今還沒有人能像斯威夫特這樣,使用我們這種笨拙的語言,卻寫得如此簡潔、明快而自然?!?毛姆:《讀書隨筆》,劉文榮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第76頁。

可以明顯看出,斯威夫特在語言和文學風格方面的主張以及他自己的創作實踐,延續了17世紀《欽定本圣經》的刊行所強化的英國散文的質樸傳統。同時,斯威夫特在他說教性與諷刺性作品中對平易風格的提倡也反映出在英國一種關于語言與文學風格的主導的文化態度。他視《欽定本圣經》的語言風格為榜樣用以改進和提升英語語言的呼吁,恰與17世紀中葉以降那些倡導簡潔直率與樸實平易風格的作品同出一轍*Ian Higgins, “Language and Style”,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Jonathan Swift, Christopher Fox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148.。

隨著《欽定本圣經》成為英國專指的圣經,完全控制了英國圣經出版的市場,到18、19世紀,大多數英國作家自出生之日起就受到該譯本的熏陶和浸潤,其中不少人將其視為文學風格和英語措辭的權威*David Lyle Jeffrey, “The Authorized Version and English Literature”, The Oxford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 Translation, Peter France e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171.。對于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 1816—1855)來說,虔誠的宗教思想及對圣經的鐘愛貫穿了她整個的生命歷程,這使其成為又一位優秀的“圣經體”散文作家。

正如約翰·梅納德(John Maynard)所言,無論是從社會環境還是家庭環境來說,宗教對于夏洛蒂·勃朗特都處于她“生活和思想的中心”,具有不容選擇的重要性*John Maynard, “The Bront?s and Religio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Bront?s, Heather Glen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195.。夏洛蒂·勃朗特出生在一個宗教家庭。她父親帕特里克·勃朗特(Patrick Bront?)是一位英國國教牧師,信仰福音主義。當時福音教派的家庭有一個普遍的特點,他們對于上帝特別地摯愛與忠誠,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也更為親密而深厚*Marianne Thorm?hlen, The Bront?s and Relig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20.。因此,夏洛蒂·勃朗特自幼就接受了濃厚的宗教信仰的熏陶。夏洛蒂·勃朗特在與朋友的通信中曾多次表達她對圣經的無比喜愛。1836年5月10日,在她寫給好友埃倫·納西(Ellen Nussey, 1817—1897)的信中說:“我清楚《圣經》中的財富,我熱愛它,也崇尚它?!蓖?2月6日,她又帶著無限憧憬的心情向埃倫·納西寫道:“若我能永遠和你生活在一起,每天一起共讀《圣經》;倘若我們的嘴唇能同時汲飲那同樣純凈的仁愛之泉水,我希望、我相信,有一天我會變得更好?!本瓦B談到她與最好的兩位朋友——埃倫·納西與瑪麗·泰勒(Mary Taylor)——的友誼時,夏洛蒂·勃朗特也以圣經作比。她寫道:“事實上,我只有兩個堅貞真摯的朋友:你和她。就像我對《圣經》具有強烈的信仰一樣,我也深信你倆的忠實和真誠?!?夏洛蒂·勃朗特、艾米莉·勃朗特:《勃朗特兩姐妹全集(第10卷)》,宋兆霖主編,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4頁、33頁、129頁。夏洛蒂·勃朗特不僅喜愛圣經,她對圣經的知識也極其豐富和深厚。在羅·海德求學期間,夏洛蒂·勃朗特對圣經的熟識與掌握令同學感到驚訝——“夏洛蒂對圣經中所有崇高的段落都極為熟悉,她尤其喜歡《以賽亞書》(Isaiah)。這一點沒有那個同學比得過”*Marianne Thorm?hlen, The Bront?s and Educati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100-101.。

夏洛蒂·勃朗特對圣經的知識自然帶入了她的文學創作。閱讀她的作品,人們能夠清楚地發現夏洛蒂常常熟練地提及圣經的內容?;埂ふ步鹚?Keith Allan Jenkins)全面考察了夏洛蒂使用圣經的情況后得出結論說,在同時代作家中幾乎沒人能像夏洛蒂·勃朗特那樣從容自由地利用圣經*Marianne Thorm?hlen, The Bront?s and Relig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156-157.。除了思想內容之外,夏洛蒂的散文還彌漫著濃郁的《欽定本圣經》的語言風格。在代表作《簡·愛》(Jane Eyre)中,她不僅反復地引用、暗指《欽定本圣經》,整個作品的風格也由其造就*Catherine Brown Tkacz, “The Bible in Jane Eyre”, Christianity & Literature, 1994 (44), pp. 3-28.。著名圣經研究專家大衛·諾頓(David Norton)曾說:“夏洛蒂·勃朗特不僅僅使用《欽定本圣經》,在許許多多的方面,其語言就是由它塑造的?!薄獙τ谙穆宓賮碚f,《欽定本圣經》既是一座可供利用的資源寶庫,又是一種風格影響*David Norton, 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Bible as Literatu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296.。在諾頓看來,《欽定本圣經》在小說《簡·愛》中所體現的風格影響遠甚于其見之于約翰·班揚的作品*David Norton, 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Bible as Literatu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297.。

19世紀的英國文壇,最能體現《欽定本圣經》散文風格深刻影響的著名作家當屬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像班揚一樣,羅斯金“幾乎完全浸潤在圣經里。在自傳《往事》(Prterita)中,他列出了牢記在心的那些篇章;遍及他作品的圣經指涉又表明他對該書是多么的熟悉”*John Hays Gardiner, The Bible as English Literature,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6, p. 386.。在專門談論羅斯金與同時代人閱讀圣經的文章中,邁克爾·惠勒(Michael Wheeler)提出,19世紀的作家里面,約翰·羅斯金也許是“最具有圣經文化修養的”;他的散文風格舉世欽贊,這“主要歸功于《欽定本圣經》的影響”*Hannibal Hamlin & Norman W Jones, The King James Bible after 400 Years: Literary, Linguistics, and Cultural Influenc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 234.。事實上,羅斯金本人就將《欽定本圣經》的語言視為他個人風格的主要影響*Alister McGrath, In the Beginning: the Story of the King James Bible and How It Changed a Nation, a Language and a Culture, London, Sydney, Auckland: Hodder & Stoughton, 2001, p. 305.。他說:“要不是因為持續不斷地閱讀圣經,我有可能將約翰遜(Samuel Johnson,1709—1784)當成自己英語風格的榜樣?!?John Ruskin, Praeterita Vol. I, London: George Allen, 1907, p. 344.

在他著名的自傳中,羅斯金將自己圣經風格的養成歸功于母親對他自幼的教育和培養?!拔夷赣H每天都督促我背誦大段的圣經;我要高聲地朗讀每一個音節,每一個難讀的名字,以及從《創世紀》(Genesis)到《啟示錄》(Revelation)的一切內容,幾乎每年一次。正是這種忍耐的、準確的和堅決的訓練,不僅使我了解了那本有用的書,也讓我獲得了吃苦耐勞的力量和文學品鑒力?!?John Ruskin, Praeterita Vol. I, London: George Allen, 1907, p. 2.和夏洛蒂·勃朗特一樣,約翰·羅斯金出生在一個福音派信仰家庭。母親瑪格麗特·羅斯金(Margaret Ruskin)具有嚴肅而堅定的、以圣經為核心的福音派信仰。兒子剛一學會閱讀,她就每天教授他圣經,這一過程貫穿了羅斯金的整個童年,一直持續到他18歲進入牛津大學的基督教會學院(Christ Church College, Oxford)*Rebecca Lemon, etc. ed.,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the Bible in English Literature, Chichester: Wiley-Blackwell, 2009, pp. 525-526.。對于母親的安排和教導,羅斯金堅信這是他“所受的全部教育中最寶貴、總的說來也是最必要的一部分”*John Ruskin, Praeterita Vol. I, London: George Allen, 1907, pp. 45-46,49.。因此,正如梁實秋所說:“羅斯金未出生時,其母即奉獻他給上帝,使充教士。但是羅斯金天性傾向于藝術,幼時隨母讀《圣經》,從四歲到十四歲寢饋于新舊約者凡十年,以后羅斯金的散文風格,其豐富的辭匯,語言的語氣,帶感情的筆鋒,都是于此時樹其根基?!?梁實秋:《英國文學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年,第1217~1218頁。關于羅斯金《欽定本圣經》般簡潔平易、明白曉暢的散文風格,王佐良在《十九世紀的英國散文》一文中有過細致的分析和舉例*王佐良:《十九世紀的英國散文》,《外國文學》1990年第6期。,本文不作贅述。

可以說,18、19世紀是英國散文的輝煌時代,也是《欽定本圣經》在英國社會生活中最受重視、最有影響力的時代*Melvyn Bragg, The Book of Books: the Radical Impact of the King James Bible 1611—2011, Berkeley: Counter Point, 2011, p. 135.。人們閱讀圣經除了相信它是基督教的真理之外,也十分重視《欽定本圣經》的文學品質。此時的英國文壇,質樸平易的散文風格早已深入人心,這一優良傳統又為20世紀的大作家蕭伯納(George B. Shaw,1856—1950)、毛姆和喬治·奧威爾等人所傳承。當然,英國的文學也從來不是整齊劃一、只有一種風格的,“雖說后來也曾出現過晦暗、艱深、堂皇、空洞的文風”,“但是明白曉暢的散文還是強大有力地存在著”*王佐良:《威廉·考拜特的〈騎馬鄉行記〉》,《英國文學論文集》,北京:外國文學出版社,1980年,第224頁。,并一直保持著英國散文的鮮明特色和主導地位。

綜上可以看出,英國散文的發展,從17世紀中期之后就“形成了與前此截然不同的新風格,并為自己日后進一步的壯大和走向近代找出了正確的道路,奠定下結實的基礎”*戴鎦齡:《論科學實驗對近代英國散文風格形成的影響》,《中山大學學報》1963年第4期。。這種“新風格”就是逐漸占據英國文壇主導地位的質樸平易、明晰易懂的英國本土散文風格,這在班揚、斯威夫特和羅斯金等諸多英國杰出作家的作品中一目了然。從此,英國文學具有了自己的鮮明特點和自主性。在這個過程中,《欽定本圣經》的影響是至深至遠的:是它促成了英國散文在17世紀的深刻轉型,樹立了本土散文風格在英國文壇的主導地位,并最終使英國散文同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的戲劇作品一樣,創造了英國文學的驕傲與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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