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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當代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及其表征*
——以列寧《帝國主義論》為方法論視角

2018-03-27 03:56龔廷泰b
朝陽法律評論 2018年1期
關鍵詞:帝國主義霸權法律

◎龔廷泰b

1917年是“十月革命”勝利100周年。我們之所以要紀念“十月革命”,是因為“十月革命”的影響和意義是深遠的。從世界法制發展歷史的角度看,“十月革命”的勝利,開辟了全球范圍內“一球兩制”的新時代,從而結束了資本主義法律制度一統天下的局面,由此也開啟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這兩種制度、兩種法制、兩種價值之間相互競爭、相互博弈、相互妥協、相互合作的現代世界史。我們紀念“十月革命”,不能不紀念“十月革命”的領導者列寧。在19世紀和20世紀的歷史轉型時期,列寧把其戰略思維的焦點集聚在20世紀的時代精神和俄國的具體國情之中;他清晰地把握了當時世界范圍內的歷史發展的脈動,針對帝國主義時代的本質特征以及由此引發的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在俄國這個帝國主義鏈條相對薄弱的環節中找到了革命的突破口,從而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也由此揭開了人類歷史發展新紀元。列寧一生給我們留下了極其寶貴的歷史遺產,其中,他在“十月革命”前夕所作的關于帝國主義本質特征、歷史地位及其法律意義的精辟論述,是列寧歷史遺產中的瑰寶,值得我們承繼和光大。19世紀末20世紀初,是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向壟斷轉變的時代。面對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的這種新變化,列寧以其時代引領者的角色,開始了對壟斷資本主義的系統研究。他認真研究了當時出版和發表的關于帝國主義研究的理論成果和相關著述,參閱了148部論著和49種期刊上的232篇論文,做了65萬字的讀書筆記,掌握了極其豐富的第一手研究資料,①參見顧玉蘭:《列寧主義及其當代價值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92頁。在1914年秋至1917年春共寫了120篇以上的論文和文章,其主要內容是論述帝國主義戰爭和社會主義革命斗爭問題的。②參見劉鳳舞:《列寧傳》,江蘇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13頁。其中,列寧在“十月革命”前夕寫下了《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寫于1916年1—6月,以下簡稱《帝國主義論》),這是一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專論帝國主義的力作,為我們研究帝國主義的經濟、政治、法律和文化提供了重要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指引。

一、壟斷: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及其法律意義

“帝國主義”這一概念,并不是列寧的首創。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美國家愈來愈多的學者用“帝國主義”的概念來描述當時時代的經濟、政治特征。③列寧認為,在眾多的關于帝國主義的研究成果中,最早系統研究帝國主義的論著當屬1902年在倫敦和紐約出版的英國經濟學家約·阿·霍布森的《帝國主義》。參見《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5頁。列寧指出,隨著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向壟斷的發展,社會生活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革,尤其在經濟、政治、法律等方面,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這些變化及其法律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生產集中引起壟斷: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

列寧根據德國、美國、英國、法國等歐美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大量的實證材料的分析,指出“資本主義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就是工業蓬勃發展,生產集中于愈來愈大的企業的過程進行得非常迅速”④《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4頁。。美國所有企業的全部產值,差不多有一半掌握在僅占企業總數百分之一的企業手里,德國不到百分之一的企業竟占有總數四分之三以上的蒸汽力和電力。⑤同上,第585頁。這些大企業通過成立卡特爾、辛迪加和托拉斯等壟斷組織,把本國乃至全世界的資源和市場操縱在一些大壟斷同盟手中,并強迫未加入卡特爾的企業家加入“組織”,強迫他們服從壟斷者同盟。這些“組織”采取種種現代的、最新的、文明的斗爭手段,強行剝奪原料、剝奪運輸、剝奪銷路、剝奪信貸;強迫工會與資本家訂立合同;逼迫買主訂立合同,使他們只同卡特爾發生買賣關系;對于不服從“組織”的企業家,就宣布對他們實施制裁。盡管資本主義在形式上被承認的自由競爭的一般架子依然存在,但是少數壟斷者對其余居民的壓迫卻更加百倍的沉重。①參見《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93頁。

卡特爾在經濟上形成的壟斷地位,使它們在政治和法律上也獲得了法律特權。這種特權以現代文明的方式,使其在原料、運輸、市場、信貸等方面獲得了小企業所無法取得的地位和權力。經濟壟斷決定了法律和權力的壟斷,經濟壟斷導致在政治上進一步的壓迫與剝奪,這就是壟斷這種“資本主義發展的最新階段”的最新成就。②同上,第597頁。

(二)金融資本和金融寡頭:“絕對壟斷權”的實際掌控者

列寧指出,談及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不能不注意到銀行的作用。從銀行的性質看,其原先是在支付中起中介的作用,但是,“隨著銀行業的發展及其集中于少數機構,銀行就由中介人的普通角色發展成為勢力極大的壟斷者,他們支配著所有資本家和小業主的幾乎全部的貨幣資本,以及本國和許多國家的大部分生產資料和原料產地”③同上,第597頁。。列寧通過德國的實證材料證成了這樣的事實:通過銀行之間的競爭,銀行存款和銀行資本愈來愈集中到少數大銀行手中。大銀行不僅直接吞并小企業,而且通過“參與”他們的資本、購買或交換股票,通過債務關系等來“聯合”他們,征服他們,吸收他們加入“自己的”康采恩。不僅如此,具有壟斷地位的大銀行還聯合起來,建立銀行壟斷者同盟,從而形成密布全國的大銀行網絡,把幾乎所有的資本和貨幣匯集在自己手中,使千千萬萬分散的經濟變成一個統一的全國性的資本主義經濟。④同上,第599—600頁。這些金融寡頭通過訂立愈來愈頻繁、愈來愈鞏固的“協定”,奪取了在國家經濟生活中“集權”地位,最終控制了全社會的工商業務,并決定著他們的生死存亡。這樣,金融資本和金融寡頭通過充當公共簿記和生產資料“公共”分配的形式就從現代銀行中生長出來了,⑤同上,第603頁。其結果是工業資本家愈來愈完全依賴銀行。銀行通過吸納某些大工業資本家加入銀行董事會,挑選企業家、退職的官吏參加銀行的監事會,設立由工程師、統計學家、經濟學家和法學家等專業人士參加的金融情報收集部,專門收集工業企業情報,有的研究鐵路和輪船公司,有的研究證券,有的研究財務報告等,從而有組織地監督控制企業,使工業資本家愈來愈完全依賴銀行。由銀行和工業高度集中融合而形成的金融寡頭所獲的這種權力專橫,被工商界稱之為銀行的“恐怖主義”。①參見《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 608—610頁。

金融寡頭的權力要么得到法律的支持,要么規避了法律的規制而具有了“合法”的形式。列寧舉例說道,德國的法律不準發行1000馬克以下的股票,使他們不能發行小額股票吸納小股東的資金,而英國的法律卻準許發行票額較?。ㄒ挥㈡^)的股票;②英國的這種做法令德國最大的工業家和“金融大王”之一的西門子羨慕不已,他在德國國會呼吁要學習英國的法律,聲稱“一英鎊的股票是不列顛帝國主義的基礎”。參見《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4頁。金融壟斷組織通過“參與制”不僅使壟斷者的權力大大增加,而且還使他們規避法律而不受懲罰?!耙驗槟赣H公司的領導人在形式上,在法律上對女兒公司是不負責任的,女兒公司算是‘獨立的’,但是一切事情都可以通過女兒公司去‘實施’?!雹邸读袑庍x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5頁。母公司這種規避法律的做法是在“完全合法”的形式下進行的,因為這樣做并不違反任何一條商業法。對此,列寧譏諷道,金融寡頭的這些做法,使得種種有關監督、公布資產負債表、規定一定的資產負債表格式、設立監察機構等的法律,根本不起作用,成了一紙空文。因為私有財產是神圣的,誰也不能禁止股票的買賣、交換和典押等。④同上,第616頁。這說明,集中在少數人手里的金融資本獲得了“絕對的壟斷權”,它們替國家向整個社會征收貢賦,保障大銀行托拉斯從發行債券中獲得壟斷利潤,買賣城郊的土地來做投機生意,與警察機關和行政當局勾結起來進行錢權交易,甚至控制其他殖民地國家的經濟命脈。金融寡頭這種對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絕對控制權,已經到了無孔不入的程度了。列寧引用一位德國資產階級作家的話說道:“‘德國憲法所保證的經濟自由,在經濟生活的許多方面,已經成了失去內容的空話’,在現有的財閥統治下,‘即使有最廣泛的政治自由,也不能使我們免于變成非自由的民族’”。⑤同上,第624頁。

(三)資本輸出:帝國主義壓迫剝削世界上大多數民族和國家的堅實基礎

列寧指出,與自由競爭時期資本主義對外實行商品輸出不同的是,對于壟斷占統治地位的帝國主義來說,最典型的則是資本輸出。資本主義早期階段,如19世紀的英國實行自由貿易,向外國輸出成品,并從這些國家獲取生產原料。但是英國作為“世界工廠”的壟斷地位到19世紀最后50年被打破了,后發的資本主義國家紛紛用“保護”關稅來與英國抗衡。臨近20世紀時,由于所有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都有了資本家的壟斷同盟,少數積累了巨額資本的最富有的國家處于壟斷地位,因此,就出現了大量的“過剩資本”。①《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6頁。資本從來不是慈善家,它絕不會為人民大眾服務?!爸灰Y本主義還是資本主義,過剩的資本就不會用來提高本國民眾的生活水平(因為這樣會降低資本家的利潤),而會輸出國外,輸出到落后的國家去,以提高利潤?!雹谕?,第627頁。其對外輸出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少數國家的資本主義“已過度成熟”,“有利可圖”的投資場所已經不夠了。其對外輸出之所以可能,是因為那里資本少,勞動力工資成本低,原料也便宜;加之許多落后的國家已經卷入世界資本主義的流轉,具備了發展工業的基本條件,主要的鐵路已經或正在興建。在這樣的條件下,對外輸出資本也就具備了歷史的必然性,這就是帝國主義壓迫和剝削世界上大多數民族和國家的堅實基礎。列寧分析到,各個帝國主義國家資本輸出地也不盡相同。英國主要是它的殖民地,法國主要是歐洲(首先是俄國),德國在歐美之間的地域。③同上,第627—629頁。帝國主義國家對外資本輸出的主要方式是向被投資國發放巨額貸款,其與被投資國締結不平等的國際條約使債權人獲得豐厚的利益。諸如,通過附加條件的貸款與被投資國訂立對資本輸出國有利的契約,最常見的是,規定債務國拿出一部分貸款來購買債權國的產品,尤其是購買他們的軍用品等。例如,法國貸款給俄國的時候,在1905年9月16日締結的貿易條約上“壓了”一下俄國,使俄國為此作出了相當的讓步;法國在1911年8月19日與日本締結貿易條約時,也是如此;巴西為了修筑鐵路,大部分用的是法、比、英、德的資本,但是在貸款協議中,這些債權國規定必須由它們向巴西供應修筑鐵路的建筑材料。

可見,在資本輸出的過程中,資本輸出國通過不平等的法律,為資本輸出國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和政治利益,為帝國主義壓迫和剝削世界上大多數民族和國家提供了堅實基礎,也是極少數最富的國家的資本主義寄生性的堅實基礎。①《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9—630頁。

(四)資本家同盟瓜分世界:世界金融寡頭的合作與爭斗

為了在資本輸出過程中獲得最大的效益,世界各主要的帝國主義國家必然為爭奪世界市場而展開激烈的競爭,隨著資本輸出的增加和對外擴張的加劇,各帝國主義國家壟斷集團之間的斗爭日益激烈。為了各自的利益,少數最大的壟斷集團之間會謀求暫時的妥協而達成瓜分世界市場的各種協定,結成國際壟斷同盟。誠如列寧所深刻揭示的那樣:“隨著資本輸出的增加,隨著最大壟斷同盟的國外聯系、殖民地聯系的‘勢力范圍’的極力擴大。這些壟斷同盟就‘自然地’走向世界性的協議,形成國際卡特爾?!雹谕?,第631頁。這種超級壟斷的格局就這樣形成了。然而,壟斷同盟集團之間的合作并不能消除它們之間的競爭與爭斗。電力工業在美國和德國這兩個最先進的新興資本主義國家里最發達。1907年,美德兩國的托拉斯訂立了瓜分世界的協定。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獲得了美國和加拿大,德國電氣分得了德國、俄國、荷蘭、丹麥、瑞士、土耳其和巴爾干。這是兩個強大的托拉斯瓜分世界的事實。但是由于經濟政治發展不平衡而發生實力對比的變化,同盟之間重新瓜分世界的爭斗就會發生。例如,世界煤油市場一直被美國的洛克菲勒和俄國巴庫油田的老板特希爾德和諾貝爾這兩大金融集團把持。但是,它們的壟斷地位在1905年以后受到了“五大敵人”③列寧所指的這“五大敵人”是:(1)美國石油資源的枯竭;(2)巴庫的曼塔舍夫公司的競爭;(3)奧地利的石油資源;(4)羅馬尼亞的石油資源;(5)海外的石油資源,特別是荷蘭殖民地的石油資源。的威脅,于是“瓜分世界”的斗爭開始了。洛克菲勒的煤油托拉斯想奪取一切,就在荷蘭本土辦了一個女兒公司,收買荷屬印度的石油資源,想以此打擊自己的主要敵人——英荷殼牌托拉斯。德意志銀行和其他柏林銀行力求把羅馬尼亞保持在自己手中,使羅馬尼亞同俄國聯合起來反對洛克菲勒。但是洛克菲勒擁有比德意志銀行多得多的資本,又擁有運輸煤油和供應煤油的組織系統,斗爭以德意志銀行的屈服而告終,它不得不選擇與洛克菲勒訂立了一項對自己十分不利的合同:德意志銀行保證“不做任何損害美國利益的事情”①《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4—635頁。。

上述案例說明,在國際卡特爾發展的過程中,不同的資本家同盟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斗爭。資本家瓜分世界,不是他們個人的品行決定的,而是資本追逐利潤的本性決定的。資本家同盟瓜分世界的份額,從形式上看是通過訂立契約的形式而確定,而從實質上看,他們是“按資本”“按實力”(這種實力不僅僅是經濟實力,而且包括非經濟的軍事實力)來瓜分世界的。

(五)大國瓜分世界:列強把世界領土分割完畢

列寧認為,所謂大國瓜分世界,把世界的領土瓜分完畢,不是把無主變為“有主”,而是列強重新瓜分世界,從一個“主人”轉歸另一個“主人”。②同上,第640頁。其實,列強推行殖民政策,爭奪殖民地尖銳化,是從19世紀80年代以后開始的。③在這個時期,英國奪得了370萬平方英里的土地和5700萬人口,法國360萬平方英里的土地和3600萬人口,德國100萬平方英里的土地和1470萬人口,比利時90萬平方英里的土地和3000萬人口,葡萄牙80萬平方英里的土地和900萬人口。這還不包括中國和土耳其這些半殖民地。1876年之后,殖民地有了極大的擴張:6個最大的帝國主義國家④這6個大國是指英國、俄國、法國、德國、美國和日本。的殖民地增加了一半以上。但是,列強之間瓜分世界領土多寡不均,法國的殖民地的面積比德日兩國的總和還要多出兩倍。隨著發展迅速的后起帝國主義國家(美、德、日)與老牌帝國主義國家(法、英),以及最落后的帝國主義國家(俄)之間呈現出原來占有的殖民地和變化了的金融資本的實力越來越不相稱的矛盾日益突出,帝國主義后發強國要求重新瓜分世界的訴求也日益強烈。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在各國之間造成沖突,帝國主義戰爭也就不可避免了。帝國主義瓜分世界的斗爭,“成了世界金融資本活動中的環節”⑤《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9頁。。資本輸出的利益驅使著人們去奪取殖民地,通過自己的壟斷地位從殖民地獲得更大利益。此外,爭奪殖民地趨勢的加強還有政治上的因素,它可以使國內的過剩資本在殖民地找到出路,從而緩和國內階級矛盾,轉嫁政治經濟危機。對此,列寧說道:“在金融資本的基礎上成長起來的非經濟的上層建筑,即金融資本的政策和意識形態,加強了奪取殖民地的趨向。希法亭說得很對:‘金融資本要的不是自由,而是統治’?!雹佟读袑庍x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7頁。金融資本同它相適應的國際政策,歸根到底是大國為了實施在經濟上和政治上瓜分世界的國際政策。這種對外殖民政策的目的是,分割世界,壟斷世界市場,以獲取高額利益。

帝國主義瓜分世界的結果,不僅造成了占有國和殖民地,還造成了像中國那樣被壟斷金融資本和外交方面的依附關系網絡纏繞著的半殖民地國家,這些國家在政治上、形式上是獨立的,而實質上卻成了帝國主義的依附國。

二、壟斷:理解法律帝國主義本質的方法論意義

在對帝國主義的社會本質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列寧對帝國主義的五大基本特征進行深刻概括:“(1)生產和資本的集中發展到這樣的高度,以致造成了在經濟生活中起決定作用的壟斷組織;(2)銀行資本和工業資本已經融合起來,在這個‘金融資本’的基礎上形成了金融寡頭;(3)和商品輸出不同的資本輸出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4)瓜分世界的資本家國際同盟已經形成;(5)最大資本主義國家已把世界上的領土瓜分完畢?!雹谕?,第651頁。列寧說,如果給帝國主義下一個盡量簡短的定義,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壟斷階段。③同上,第650頁。所以,帝國主義的五大基本特征中,其最本質的特征是壟斷。

列寧對帝國主義本質特征的分析,對于我們研究當代法律帝國主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論意義。列寧反復強調壟斷這一帝國主義特質。他指出:在帝國主義的五大基本特征中,壟斷是最新資本主義的主要特點,④同上,第646頁。壟斷不僅是帝國主義形成的重要標志,也是帝國主義維持自己權力和利益的經濟基礎、政治基礎和法律基礎,還是挽救資本主義矛盾和危機的基本辦法,⑤同上,第642頁。同時也是帝國主義爭奪和瓜分世界的動因。因此,以壟斷作為我們研究法律帝國主義的理論范式,對于我們研究帝國主義的法律現象及其整個政治上層建筑和意識形態,無疑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

關于法律帝國主義的概念及其本質問題,相對于國外學術界,中國法學界對此研究有些不足。

關于法律帝國主義概念的界定,外國學者的研究視野大致聚焦于四個方面。其一,法律帝國主義乃是一種強權國家以法律作為工具推行其殖民主義的規則體系。比如,16—17世紀英國對愛爾蘭所實施的以法律作為工具的殖民主義,英國以普通法及民事規則強行改造愛爾蘭舊有的社會治理規則,波利時(Hans S. Pawlisch)在《約翰·戴維斯爵士與被征服的愛爾蘭:一種法律帝國主義的研究》①Hans S. Pawlisch, Sir John Davies and the Conquest of Ireland: A Study in Legal Imperia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一書中較為詳細地闡明了這一觀點。其二,法律帝國主義是強權國家在東方國家所取得的法律特權。例如,卡亞奧盧(Turan Kayaoglu)的《法律帝國主義:主權與治外法權在日本、奧斯曼帝國及中國》②Turan Kayaoglu, Legal Imperialism: Sovereignty and Extraterritoriality in Japan, the Ottoman Empire, and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韋爾斯(Jennifer Wells)的《沖突的王國,隱匿的規則:19世紀中國引渡郭阿星與英國法律帝國主義之爭》③Jennifer Wells, “Clashing Kingdoms, Hidden Agendas: The Battle to Extradite Kwok-A-Sing and British Legal Imperialism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U. of Pennsylvania East Asia Law Review, Vol. 7, 2011, pp.161-193.,他們以英國為例,描述19世紀中葉以來西方國家在東方治外法權的司法實踐,往往將領事法庭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側重于詮釋西方法治觀念、司法理念、財產規則、法律程序等如何影響甚至在東方國家舊有法制體系的基礎上構建起西方的法制模式,并在東方國家獲得了法律特權。其三,法律帝國主義是西方國家以自己的法律模式對落后國家的“法律援助”和法律秩序的建構過程。如加德納(James A. Gardner)的《法律帝國主義:拉丁美洲的美國律師及外國援助》④James A. Gardner, Legal Imperialism: American Lawyers and Foreign Aid in Latin America,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0.、托雷斯(Eulalio A.Torres)的《〈波多黎各刑法典〉(1902—1975):美國法律帝國主義的個案研究》①Eulalio A. Torres, “The Puerto Rico Penal Code of 1902-1975: A Case Study of American Legal Imperialism”, Revista Juridica de la Universidad de Puerto Rico,Vol. 45, 1976, pp.1-83.以及福勒(Michael Ross Fowler)的《法律帝國主義或無私援助?美國在加勒比區域的法律援助》②Michael Ross Fowler, Julie M. Bunck, “Legal Imperialism or Disinterested Assistance? American Legal Aid in the Caribbean Basin”, Albany Law Review, Vol.55, 1992, PP.815-847.等著述,以美國為例闡釋20世紀西方國家對拉丁美洲抑或加勒比海地區國家的法律援助,側重于展示美國參與其法律教育改革、法律精英培養、法律職業培訓、程序法制構建及法律思維塑造等方面的系列舉措及其成效。其四,法律帝國主義是列強在全球范圍內通過軍事征服、殖民強制及經濟滲透等諸多樣式實現法律層面的擴張。西方學者或以世界主要法系(或曰法族,以英美法、羅馬法、北歐法、日耳曼法、社會主義法以及伊斯蘭法為基本研究點)為例,較為宏觀地將西歐的擴張過程概述為三個主要時期,即羅馬帝國衰落后8—9世紀的日耳曼征服的融合,15—16世紀西班牙與葡萄牙的殖民擴張以及17—19世紀英法的殖民擴張;③John R. Schmidhauser, “The European Origins of Legal Imperialism and Its Legacy in Legal Education in Former Colonial Regions”,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18, No. 3, 1997, p.338.或將自羅馬以降各帝國的法律擴張總結為“從城邦到城邦,從城邦到域外”(主要形容歐洲殖民主義的域外推廣);④James Q. Whitman, “Western Legal Imperialism: Thinking About the Deep Historical Roots”, Theoretical Inquiries in Law, Vol. 10, 2009, p.331.或如施米德霍伊澤(John R. Schmidhauser)《法律帝國主義:殖民及后殖民司法體系的持續影響》⑤John R. Schmidhauser, “Legal Imperialism: Its Enduring Impact on Colonial and Post-Colonial Judicial Systems”,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13, No.3, 1992, pp.321-334.一書,則側重于說明前述世界主要法系在20世紀初始將其法律范式在包括亞洲、拉丁美洲等民族獨立之后推演開來的過程。

關于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問題,域外學者也多有論及,但未抓住其本質特征。美國南加州大學政治學榮譽教授施米德霍伊澤將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定義為,征服者對原居民普遍實施法律,以維護民眾的穩定和秩序,鞏固其經濟滲透,確保原居民對原來法律的援引并沒有威脅到帝國權威和征服者的權力。法律帝國主義經常將歐洲法律——無論是歐洲的民法還是習慣法——施加于殖民地社會。華盛頓大學卡亞奧盧認為,法律帝國主義是帝國將國家法定權力延伸到另一個國家,并限制目標國家對可能影響到帝國的人民、商業利益和安全的問題的法律權威。這種觀點只看到了法律帝國主義的表象,即西方法律權力在殖民地國家的擴張及其表現——治外法權。美國學者烏戈·馬太和勞拉·納德在談及法律帝國主義的概念時認為,國際法是由強者在權力不平衡的條件下推動的,以犧牲弱者為代價的不公平的資源分配。法律帝國主義是在全球治理結構中服從強權者利益的法治模型。⑥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166—167頁。這些由強權者制定的法律通常都是被霸權國家或其他強權主體用于論證掠奪的合理性的。⑦同上,第3頁。其本質上是一種使掠奪合法化的法治。德國學者班德·許乃曼從全球化背景下的刑法發展為視角,他指出,刑法傳統上屬于國家主權的核心組成部分,即使在國家聯盟的刑法權限或聯邦州的形成中,人們在刑法主權向一個中央權力機構轉移方面都表現出相當謹慎的立場,如美國各州至今都各自保留著巨大的刑法權限。而美國卻打著反恐等旗號,秉承其法律上的霸權主義政策向國際社會推行美國的刑法觀。⑧[德]班德·許乃曼:《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的法律——領先法律制度的帝國主義化與其余法律制度的被殖民化》,王瑩譯,載《中外法學》2011年第3期??梢?,這些學者對法律帝國主義本質的理解,基本上都是從法律霸權獲得和使用的視角去論證的,不同程度地觸及了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問題,但是他們有著共同的缺陷,都沒有涉及法律帝國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壟斷權。

較早論及法律帝國主義本質問題的中國學者是公丕祥教授。他以“中心與邊緣”為分析范式,從社會學、經濟學和法學的視角研究了全球化背景下,處于中心地位的國家,是主宰社會的符號中心,是一個行為的王國,是某種制度的行為機構,它以各種方式影響著每一個社會主體。經濟上占據優勢地位的國家或地區,是世界經濟體系中心國家/地區,除此之外的國家/地區是邊緣或半邊緣的國家/地區,之所以造成這一局面,是中心國家/地區不斷擴張的結果。從法系視角看,在一個法系內部,存在著一個得到廣泛認同的中心國,其余則為邊緣國。但是,從全球法制現代化的視角看,中心與邊緣的關系就復雜得多,它表現為自主與依附的關系。在這一過程中,后發的國家,要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在移植和借鑒具有普適性的全球性規則時,要謹防全球化名義下新的法律殖民主義,抵制全球化進程中的法律霸權,走出一條符合本國國情的自主型法制現代化的道路,以防止和避免法律發展的邊緣化和依附性。①公丕祥:《全球化與中國法制現代化》,載《法學研究》2000年第6期。公丕祥教授雖然沒有在文中直接使用法律帝國主義的概念,但是他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們必須要抵制在經濟、社會占中心地位的國家/地區的法律霸權(壟斷權),以維護現代化后發國家的主權和民族利益,卻切中了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青年學者李洋從帝國主義治外法權的視角,較為翔實地探討了西方列強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國家推行法律強權的史實,指出:法律帝國主義終究是西方列強將其法律權威向他國延伸至本國的國民、商業利益和疆域安全等諸多方面,從而使受眾國法律對此領域的權威作進一步限縮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西方列強往往采用獲取治外法權的方式影響乃至同化殖民地國家的法律。因此,治外法權本身就是法律帝國主義的一種表征。它的行使,“成功”地延伸了西方法律權威對非西方國家疆域范圍內的外國人及其商業利益的保護,并相應地限縮了此領域內非西方國家法律權威的適用范圍。由是可以說,法律帝國主義不無意外地呈現為一種以侵占駐在國司法主權為手段,進而灌輸侵占國司法理念及體系的運作模式。②參見李洋:《美國駐華法院:近代治外法權的另一重實踐》,載《法學家》2015年第6期。有學者借用法國思想家米歇爾·??拢∕ichael Foucault)所提出話語權概念來分析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話語絕不僅僅是一種中性的表達工具,話語背后體現的是一種權力關系,是權力決定了“由誰說”“說什么”和“怎樣說”。一個國家的話語權不僅指該國在國際上“說話”的權利,更指其“說話”的有效性和威力。③參見岳漢景:《美俄入敘軍事打擊“伊斯蘭國”——法律依據差異及其背后的話語權之爭》,載《國際觀察》2017年第2期。此外,還有學者指出,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是全球化政治與社會背景之下歐美所倡導的法治在世界秩序體系占據統治地位,并以此為標準構建新帝國主義話語語境下全球法治新秩序。這說明,法律話語權如果僅僅被一國或少數幾個大國所掌控,當然是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之一,但不是它的全部,甚至不是它最深刻的本質。筆者認為,列寧關于帝國主義本質特征的論斷,為我們揭示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指導。既然壟斷是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同樣壟斷也是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當代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是:一個或者少數幾個超級大國壟斷了涉及處理國際經濟、政治、文化、軍事關系規則(法律)的制定權、執行權和“司法權”,并以此控制和支配國際秩序,從而維護自己的霸權利益。

三、法律帝國主義的現代表征

美國是當今世界法律帝國主義的代表。法律帝國主義以自己的壟斷地位而獲得霸權,通過霸權而獲得主導地位并實現和維護美國和西方的“共同利益”。西方學者們一個較為普遍的觀點是,當代法律帝國主義的表征就是霸權。然而什么是霸權,這卻是見仁見智的范疇。美國學者西門·賴克和查理德·內德·勒博在其《告別霸權——全球體系中的權力和影響力》一書中對此做了翔實的評介,筆者將其歸納為以下幾種觀點:(1)領導權說。邁克爾·多伊爾(Michael Doyle)認為,霸權是指“在整體上,控制國際體系的領導權”。(2)制定規則權說。邁克爾·馬斯坦多諾(Michael Mastanduno)則認為,霸權則是霸權國有權依據自身的利益制定國際政治的規則和秩序。(3)規范體系說。約翰·伊肯伯里(John Ikenberry)則對霸權界定為,霸權國能夠建立一套規范體系,且被他國欣然接受,這才是有效的霸權。①參見[美]西蒙·賴克、理查德·內德·勒博:《告別霸權——全球體系中的權力和影響力》,陳鍇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頁。伊肯伯里竭力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美國霸權辯護,他認為,50多年來,由美國領導的自由的、基于規則的霸權秩序是“極為成功的”。它為“數十年來西方與全球的經濟增長和進步提供了一個穩定的基礎”,因此,美國式霸權不同于傳統帝國主義的霸權秩序,它有助于促進西方的繁榮和民主,乃至冷戰的和平終結。(4)共識說。羅杰·西蒙(Roger Simon)將霸權描述為一種關系,這種關系并非靠武力統治,而是通過政治、意識形態的領導來達成共識。然而大家對共識的理解又各不相同,有人認為共識是合法性的體現,有人認為共識是自利的體現。(5)權力與規范說。羅伯特·基歐漢(Robert Keohane)提出,霸權是一個國家的領導權,霸權是權力和規范的集合體,它更強調規范、規則和決策過程,它依賴經濟力量和“軟權力”,依靠霸權國所構建的制度。但是,基歐漢并沒有厘清機構、規范以及進程是如何與經濟或軍事大國發生關聯,或者相互形成依賴關系的。①參見[美]西蒙·賴克、理查德·內德·勒博:《告別霸權——全球體系中的權力和影響力》,陳鍇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20頁。

值得我們關注的是西門·賴克和查理德·內德·勒博的觀點。他們對以上關于霸權的定義進行了批評。他們認為,理論家之所以提出霸權概念,是為了證明美國世界領導權的合理性。然而,以上關于霸權的主張在實證上是錯誤的。從定義來看,霸權需要在經濟、軍事上的主導權和領導權,霸權是建立在合法性與權力之上的,而美國霸權的基礎已經遭到嚴重的侵蝕。從經濟上看,1944年,美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占全球的35%,1960年這一比重下降至25%,1980年降至20%。西歐和日本的經濟發展削弱了美國的領導權;20世紀,美國在朝鮮戰爭和越南戰爭的失敗、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國的軍事挫折,使其戰略目標受挫。②同上,第23頁。伊肯伯里所頌揚的美國式霸權,主張美國的全球權威建立在“霍布斯式”的契約之上,其他所有國家將統治的權力交予美國。這種觀點與美國的所作所為不相吻合。如在“9·11”事件之后,歐洲公眾輿論一度對美國非常同情,但是現在歐洲的公共輿論甚至認為美國對世界和平的威脅更甚于朝鮮。③同上,第22—24頁。賴克和勒博提出了“后霸權世界”的概念,④同上,第6頁。認為世界已經進入“后霸權”時代,美國已經不是一個霸權國了。因為美國未能在多個領域履行霸權國的職能:美國屢次單方面地選擇使用武力,無視友好國家的武器擴散問題,還拒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要求其減少赤字的請求,美國已經成為愈發不負責任的借款人??梢哉f,美國的所作所為經常會破壞而不是增進現有的國際體系的穩定,美國正在對全球的秩序和穩定構成威脅。

我認為,今天的資本主義世界與列寧所分析的相比較,的確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①例如美國學者阿里夫·德里夫認為,當代資本主義已經發生了以下六大變化:(1)新的國際分工,生產過程的跨國化;(2)全國性的資本主義非中心化;(3)跨國公司將國內市場占據為經濟活動中心,對經濟秩序的全球性的規范成為主流,一些超國家的地區經濟組織建立起來;(4)生產的跨國化造就了全球性的一體化,一些超越主權和疆界的區域組織的形成(如歐盟、太平洋經濟共同體及北美自由貿易區等);(5)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首次以一種真正的全球化的抽象狀態存在,與其歷史上在歐洲的具體發源地分裂開來;(6)生產的跨國化使原來在三個世界或獨立國家的劃分之下的世界逐漸解體。參見[美]阿里夫·德里夫:《跨國資本時代的后殖民批評》,王寧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50—153頁。但是,列寧對于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及其法律意義分析的基本理論與方法仍然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我們完全可以從列寧的方法論立場出發,分析當代法律帝國主義的表征。

(一)經濟壟斷:法律帝國主義的堅實基礎

列寧指出:“帝國主義最深厚的經濟基礎就是壟斷?!雹凇读袑庍x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0頁。同樣,經濟壟斷乃是法律帝國主義的堅實基礎。美國學者羅伯特·吉爾平分析了帝國主義取得法律霸權的經濟基礎跨國公司。他分析道,美國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已經建立了國際體系中的霸權地位,其手段是在西歐、日本和美國自身形成關鍵性三角。在這個結構內部中,美國的長期經濟利益與短期安全利益之間存在著沖突……跨國公司幫助美國解決了,至少部分解決了美國安全利益之間的沖突。③參見[美]羅伯特·吉爾平:《跨國公司與美國霸權》,鐘飛騰譯,東方出版社2011年版,第120—121頁。羅伯特·吉爾平認為,美國獲取世界經濟霸權經歷了四個階段:1945—1958年是第一階段,美國通過巨額的國際儲備和貿易地位優勢為世界融資;第二階段,美國與世界銀行家相聯系的特權越來越重要,美國得以自由地印刷美元為海外的政治和經濟地位融資;第三階段,隨著60年代美國收支地位衰落,其他一些國家開始抵制積累美元,美國通過跨國公司的收益來維持平衡收支;第四階段,美國采取了新經濟政策,通過貿易盈余、美元的國際地位以及對外投資收益來為其世界地位和海外安全利益融資。④同上,第172頁。

這說明,美國在全球的經濟壟斷地位成為維系其權力和霸權的手段??鐕具B同美元的國際地位、美國的核優勢,構成了美國全球霸權的基石。在世界自由經濟體系中,建立世界法治秩序的領導力掌握在那些貿易大國,特別是美國的手中。因此,跨國公司和美元的獨特優勢,構成了美國全球霸權的基石。帝國主義的經濟霸權所形成的不對稱交換在全球范圍內實現了資本大規模集中,并以此通過財權、規模經濟和市場地位壟斷了世界經濟規則制定和實施的特權。①參見[英]大衛·哈維:《新帝國主義》,初立忠、沈曉雷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81頁。

(二)法律輸出:法律帝國主義維護霸權的重要工具

向世界強力輸出霸權國的法律,作為維護它們掠奪和其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是當代法律帝國主義的重要表征。美國學者烏戈·馬太、勞拉·納德分析了帝國主義進行法律輸出的幾種模式。他們認為,法律輸出的表現方式紛繁復雜。第一種模式,通過武力的強制推行。通過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統治,或在軍事壓迫中用武力強制實行法律。如19世紀初拿破侖在被法國占領的比利時強制推行法國的民法典;今天,西方式選舉以及主導日常生活的各種其他法律被美國強制推行給了諸如阿富汗和伊拉克等美國占領下的國家。第二種模式是通過“商討”的強制推行。霸權國家勸說發展中國家采納基于西方標準的法律結構,否則它們就要面對被排除在國際市場之外的不利后果。今天,由霸權國家控制的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以及其他西方發展機構將西方強國制定的法律規則強制推行于發展中國家。第三種模式是“一致同意”。它實際上是西方法律權威的擴散,是霸權國家制造的西方制度崇拜的過程。這種模式通過宣傳西方法治的“優越性”,使非西方國家認識到自己的“法律劣勢”,從而在“仰慕“和“自愿”的情況下接受西方國家的“法律輸出”。②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3頁。

上述模式的“法律輸出”,使得其他非西方國家不得不“主動”或被動地將自己的法律制度置于西方國家的制度統治之下。這種“跨國法治”已經變成西方霸權國家的全球掠奪模式。③同上,第2頁。在歐美歷史進程中,法律通常都是霸權國家或其他強權主體掠奪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工具。今天的法律,如世界貿易組織協議、世界銀行貸款條件以及本質上是霸權國家權力話語的法律,通過以上種種方式輸出到其他國家,這是一種使掠奪合法化的“法治”,而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三)價值觀宣導:法律帝國主義的意識形態功能

在意識形態方面,以價值觀為引領,霸權者通過大力向世界宣導西方尤其是美國式的自由、民主、人權和法治等價值觀,同時伴隨著霸權國的國外干涉,伴隨著“法律依據”和大量的意識形態宣傳,并通過強制力推行西方霸權價值觀,并賦予霸權國“善意國際統治者”的角色,也就成為當今法律帝國主義意識形態的主要功能。在馬太和納德看來,無論是殖民關系還是當前的全球化霸權都包含著為其霸權合法性證成的意識形態維度。霸權國家所建構的支配性秩序與制度文明要能夠輸入至發展中國家,必須要“勸說”被輸出國接受它們所宣導的價值觀的優越性。因為霸權國家十分清楚,如果沒有這樣的意識形態要件,僅僅靠強制力的壓迫和掠奪將變成一個更高成本的行為,完全采取直接暴力并不是一種長期可行的戰略。①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95頁。帝國主義法治模型是一場以霸權統治和掠奪為目的、在騙取認同的進程中塑造了帝國主義法治,它使一些國家喪失了法律決斷,它們被捆綁在帝國主義法治強加的要求之上。盡管帝國主義法治絲毫沒有合法性,但它卻通過“民主”和“法治”的話語實踐而被強加于眾。②同上,第171頁。帝國主義法治還打著“國際人權”的旗號,宣稱向無辜平民施加暴力是合法的,為霸權國家對未接受西方文化或帝國主義法治的國家對他國內政的干涉提供了“合法性”理由。③同上,第184頁。

當下,世界上唯一的霸主美國為了推行自己的霸權,維護自己在全球的霸主地位,在意識形態方面,極力推行美國的價值觀。在1997年美國出臺的《新美國世紀計劃》中,宣稱美國致力于以下一個基本命題:美國的領導權既有利于美國,又有利于世界;這種領導權需要軍事力量,外交能量和遵循道德準則;當今世界只有很少的政治領袖能擔負起全球的領導權。這些具有鮮明的美國價值觀原則,卻被當作具有普世性原則和行為準則輸出到其他國家。美國還將所謂的自由、民主、尊重私有財產、個人主義和法律等捆綁起來,作為全世界的行為準則強加于世界其他地區。①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155頁。中國學者閻學通指出,美國統治者通過制定與美國行為準則相符合的“國際規范”,建立了“一個制度化的霸權體系”。他們非常清楚,只有當這套體系“為大多數國家接受時”,美國的霸權才具有合法性。②參見閻學通:《美國霸權與中國安全》,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頁。然而,美國口是心非的所作所為,使美國的意識形態宣傳越來越失去它的影響力。在世界各地,現在已經很少有國家真正認同美國,甚至其最親密的盟友英國也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認同美國了。美國已經逐步放棄了通過意識形態認同而獲取霸權的努力,相反越來越開始通過強制來獲取和掌控對世界的支配權。③參見[英]大衛·哈維:《新帝國主義》,初立忠、沈曉雷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第161頁。這是美國意識形態“失靈”的表現。

(四)雙重標準:法律帝國主義的非法“法治”

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律適用的平等。當法治成為一種霸權手段時,成為一種區別對待的工具時,成為一種實現其非法目的的雙重標準時,這種“法治”也就成為非法“法治”。馬太和納德對非法“法治”問題作了專門的系統論述。他們認為,當法律的執行過程沾染了罪惡、專制、貪婪或欺凌弱者時,當它違背了法律精神、違背了《日內瓦公約》等以限制掠奪戰爭為目的的法律條款時,當一些強權實力有意地或系統地不執行法律或基于雙重標準和歧視來執行法律時,法治都可以視為不合法。④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4—5頁。筆者認為,非法“法治”的重要表征就是對法律的執行采取雙重標準,雙重標準是霸權國把法律作為霸凌發展中國家的一種手段,它把權利留給自己,把義務推給別人,它反映的是霸權國與其他國家的一種不對稱、不平等關系。

第一,采取雙重的經濟政策。霸權國所把控的世界貿易組織所倡導的經濟政策就是基于這樣的標準。西方國家堅決捍衛他們的保護主義政策,而同時卻向弱者強加開放的政策。例如,享有137%補助的美國生產的奶粉被傾銷于牙買加,造成這個貧困島嶼上全部的乳制品企業破產。①[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159頁。美國常常以其他國家政府對企業補貼為由,對其他國家企業啟動反傾銷調查,并強制其他國家終止政府配額和補貼。在實施所謂的“華盛頓共識”——美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關于在第三世界推進市場導向的變革的共同目標——的同時,里根政府卻并不嚴格依循財政責任和自由貿易思想。里根在其第一屆任期內,不僅在美國國內市場針對所謂的不公平競爭采取了散發著濃烈的保護主義氣息的措施,而且里根政府還成了美國歷史上預算赤字最大的一屆政府,從而加劇了國際債務危機。里根政府沒有采取任何政治行動來解決這次債務危機,給第三世界國家造成災難性的影響。美國宣稱,歐洲各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簽署國,沒有權利禁止進口美國的跨國公司——孟山都公司生產的轉基因種子而保護自己人民的健康。②同上,第134頁。

第二,制定雙重標準的法律規定。由美國主導執行的對已故南聯盟總統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的國際法庭的審判,證明了由美國和北約用暴力手段更替一個“非法政權”是合法正確的。③同上,第185頁。美國總是以全球“人權衛士”和“世界警察”自居,可是“9·11”之后,美國聯邦調查局可以秘密拘捕“恐怖活動”嫌疑人,對在關塔那摩美軍基地關押的“敵方戰斗人員”動用酷刑,在伊拉克阿布格萊布監獄中,美國和英國軍人對囚犯施行酷刑。在美國的司法活動中,傳聞證據、秘密證據和通過酷刑得來的證據都到了法庭的承認;有罪推定代替了無罪推定,非法程序代替了正當程序,這就是“9·11”之后美國給國際社會帶來的“污點遺產”。④同上,第218—220頁。美國通過的《愛國者法》第215條規定,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特工可以進入圖書館訪問用戶記錄,美國圖書館協會(ALA)反對這項法案的條款。這一法案還剝奪了非美國公民應有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并擴展了適用拘留和驅逐出境的理由范圍。官員可以秘密地闖入民宅和辦公室并取走任何東西。在《愛國者法案》中,美國政府任意擴大“恐怖分子”的定義范圍,可以將任何人包括在恐怖分子的名單中。①美國學者指出,在美國國內,凡是涉及違反美國國家或州法律的危及人身的行為,或顯示以下的意圖:(1)恐嚇或威脅平民;(2)通過恐嚇或威脅從而影響政府政策;(3)通過大規模殺傷性行為、暗殺或綁架而影響政府政策,任何有上述行為的人都是在進行國內恐怖主義行為。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223—225頁?!稅蹏弑Wo法》出臺之后,其違反人權的相關規定廣受詬病,可是美國卻屢屢指責其他國家存在違反“人權”的不良記錄。

第三,實行雙重標準的軍事行動。美國至今不加入1982年4月30日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真實意圖就是只享受權利而不愿意承擔義務。美國就是以軍事手段維護海洋霸權利益的。美國1979年搶在《公約》簽訂之前,制定了所謂的“航海自由計劃”。1983年的海洋政策聲明強調:“美國政府不會默許其他國家單方面地限制國際社會在公海航海和飛越方面的權利和自由的行動,也包括有關公海的其他使用權?!弊?979年以來,美軍軍艦和軍用飛機已經不顧超過35個國家的反對,在各個海域行使了他們的“權利和自由”,挑戰和侵犯了中國、阿根廷、巴西、印度、利比亞等19個國家的領海主權。②參見宋云霞、王全達:《美國為何不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載中華網,2017年9月6日最后訪問。美國所謂的“航行自由權”,其實質就是宣稱自己享有在世界范圍內橫行霸道的特權。它一方面憑借自己的軍事優勢,不受國際法的約束,派出軍機和軍艦,進行“無害通過”與“自由航行”,在其他國家的空域或海域“抵近偵察”;另一方面,卻以國際法“捍衛者”和裁判者的角色要求他國遵守國際法,這種霸權行徑充分暴露了美國推行法律帝國主義的實用主義邏輯。對此,美國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新保守主義陣營的代表人物卡根一語道破了這種邏輯背后的真實原因:自羅馬帝國以來的一個真理是:如果沒有權力,就沒有世界秩序;權力讓世界秩序得以維系,塑造其規范,支撐其制度,捍衛其經濟體制的動力,并且維持和平……軍事實力可能會被濫用,但是它可以被用來解決無法應對或沒有解決方案的問題。③參見[美]羅伯特·卡根:《美國締造的世界》,劉若楠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211頁。

(五)武裝干涉:法律帝國主義的軍事霸權

帝國主義之所以被稱為帝國主義,是因為它們對軍事實力的崇拜。當它認為經濟手段、政治手段、輿論手段、法律手段仍然不能維持其霸權地位的時候,它們就任性地使用武力來解決問題。這也證實了列寧關于帝國主義就是戰爭論斷的真理性,因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除了用實力來解決矛盾,還有什么別的辦法呢?”①《列寧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8頁。所不同的是,當代霸權者發動戰爭總會找到若干合理合法的理由和根據來支持它們發動戰爭的正當性。

自19世紀末美國成為世界霸權國家以來,它曾數十次發動戰爭,打著的旗號是:保護自己免受遙遠的威脅,維護經濟利益,保護人民免遭殺戮,抗擊侵略,對抗暴政以及支持民主。從1989—2011年,美國部署了數量眾多的武裝部隊,進行了10次包括空中打擊和導彈襲擊在內的軍事行動,平均兩年就有一次大規模的軍事干涉。②[美]羅伯特·卡根:《美國締造的世界》,劉若楠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14頁。這些戰爭都是打著“法治”的旗號進行的,使那里的平民經歷著戰爭帶來的恐怖和災難。據保守估計,2006年3月以來,伊拉克戰爭已經造成了超過90萬平民的直接傷亡。③參見[美]烏戈·馬太、勞拉·納德:《西方的掠奪:當法治非法時》,茍?,撟g,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第135頁。在伊拉克戰爭發生之時,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就曾憤怒地抨擊美國未得到聯合國許可就發動戰爭:“那些尋求賦予合法性理由的人們自身必須身體力行,而那些行使國際法的人們必須首先遵守它……我們必須從這樣的原則出發,那就是沒有人能夠凌駕于法律之上,也沒有人應當被剝奪受法律保護的權利?!雹芡?,第143頁。然而,當聯合國不再是美國實現自己霸權利益可操縱的工具時,任何忠告對于美國霸權者來說,都可以被置之不理。

四、余論:法律帝國主義衰落時代的來臨

美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的兩霸之爭以蘇聯的解體而告結束,美國勝利了。但是,任何霸主的爭奪之戰的非法、非正義性質,注定不可能有永久的贏家。在美國成為世界上唯一的霸權國家的時候,也就預示著其霸權時代的衰落。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也是社會歷史規律發展之必然。當今世界是一個全球化深度發展的時代,全球是一個命運共同體,同時也是一個多元利益共同體。它要求各國彼此尊重國家主權,尊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準則,尊重各國平等參與國際治理的權利。面對矛盾與沖突,各國只有堅持通過對話協商求同存異、求同化異,拋棄冷戰思維和單邊主義,才能真正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維護國際公平正義。在這樣的背景下,任何國家企圖壟斷世界治理權,已經是一種不合時宜的錯誤戰略。蘇聯解體后,美國人信心十足地宣告,21世紀還將是美國世紀??肆诸D總統于1997年1月20日在其第二任總統的就職演說中向美國人宣布:“在本世紀最后一次總統就職典禮上,讓我們放眼下世紀,看看我們即將遇到的挑戰……在21世紀之初……美國是全世界唯一不可或缺的國家?!?000年8月28日,他的繼任者小布什也宣稱:“上帝選中我們的國家,歷史賦予了我們擔當世界典范的使命?!雹伲勖溃萜澅雀衲颉げ紵峤蛩够骸稇鹇赃h見——美國與全球權力危機》,洪漫等譯,新華出版社2012年版,第44頁。2014年5月28日,奧巴馬在西點軍校2014年畢業典禮上發表演講,他強調,在未來100年內,美國還要繼續領導世界?!懊绹且粋€不可或缺的國家。這就是我的底線:美國必須永遠(處于)領導(地位),如果我們不領導,沒有別人會來領導?!雹冢勖溃輮W巴馬:《美國還要領導100年》,載搜狐網,2017年9月2日最后訪問。特朗普在美國優先的口號下,重申“我們會讓美國再次強大。我們會讓美國再次富有。我們會讓美國再次驕傲”。

由此可見,繼續維持美國世界上唯一霸主的地位100年,是美國統治者的夢想,也是美國歷屆總統為之奮斗的“美國夢”。然而,法律帝國主義日益成為逆歷史潮流而動的社會思潮,日益遭到世界人民的唾棄,這是任何人都改變不了的歷史大勢。面對日益嚴峻的全球性問題,美國找不到成功解決它們的靈丹妙藥,美國的聲望開始下降。誠如塞繆爾·亨廷頓所說,它的“侵略、干涉、剝削、單邊主義、霸權主義和虛偽的”種種行徑,在全球范圍遭到普遍的憎恨。一位英國外交官對亨廷頓說:“人們只有在美國才能讀到世界希望接受美國的領導。在其他地方,人們讀到的是美國的傲慢和單邊主義?!雹俎D引自[美]羅伯特·卡根:《美國締造的世界》,劉若楠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186頁。從長遠來看,數量日益減少的享有特權的少數派要在世界范圍內強制推行其經濟、政治和軍事法令是行不通的。②參見[挪]文安立:《全球冷戰——美蘇對第三世界的干涉與當代世界的形成》,??傻茸g,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4年版,第418頁。這些忠言逆耳之詞,希望當今所有法律霸權主義者能夠聽進去。

在本文即將結束之際,我想到了德國著名哲學家尼采的一句名言:“上帝已死!”尼采這句名言的深刻含義是:上帝已無法成為人類社會當今的道德標準與終極目的。尼采的名言引發出這樣的思考:上帝死了,他是自殺,還是他殺?這個問題,值得我們追問和思索,一時難有答案。我想,對于法律帝國主義而言,它目前所面臨的境遇,與尼采筆下的上帝,不正是如出一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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